祝由十三科
【受禁法】第二
受禁法第二
《神仙經》曰:陽道強堅而易歇,陰道微軟而久長。
聖人閉口,萬物可藏,回轉清白,改易陰陽。
應言不言,神明相傳;應語不語,神明相與。
故萬法閉口,藏身之禁法,流行五藏神明,眾人遊戲而我獨住,眾人浩浩而我獨靜,眾人言說而我獨嘿,此行禁之道畢矣!
《仙經》曰:凡受禁之法,當先齋戒百日,精心不行淫慾,唯得清淨沐浴,著鮮淨衣,口常不出惡言罵詈,精思靜念,勿生異想,一如前章,仍更七日之中,閉口不共人語,乃可受之。
正月一日,三月三日,五月五日,七月七日,九月九日,三年之中三遍於此月日受之,並一心持齋戒,不犯則行禁,其驗如神。
正月一日受法:正月一日平旦寅時,清淨澡漱,在無人清淨之處,著鮮淨衣,不得令人輒見,燒眾名香,正面向東,禹步三匝,勿回轉,長跪讀〈啟度文〉,曰:上啟三師、神童、玉女、天醫、盧醫、一切諸師、太上老君、諸仙神王、日月五星、二十八宿、北斗三台、諸神仙官屬、諸大神王咸知:弟子某甲,受持符禁之法,願濟拔眾生苦難,除毒消邪,辟卻奸惡萬事,如敕,急急如太上老君律令。
都受禁文曰:想東方木禁在吾肝中,想南方火禁在吾心中,想西方金禁在吾肺中,想北方水禁在吾腎中,想中央土禁在吾脾中。
想左青龍、右白虎、前朱雀、後玄武,天師禁駕無事不苦,東王公,西王母,道吾禁有隨當止,急急如太上老君律令。
訖,還誦所得禁文各三遍,禮一十二拜,仍更七日勿共人作一言及惡罵詈等語,七日勿洗手。
三月三日平旦寅時,至東流水上,正面向東立,端心正意讀前〈啟度文〉如正月法,並啟一江一 河四瀆一切水官,四海大龍王,願知弟子某甲,受持禁法,願大神王立契。
訖,誦所得禁文各六遍,禮九拜。
五月五日受法:五月五日正中午時,在靜處燒香,正面向南立,讀〈啟度文〉訖,誦所得禁文各三遍,禮十二拜。
七月七日受法:七月七日雞鳴丑時,在靜處燒香,正面向西立,讀〈啟度文〉訖,誦所得禁文各三遍,禮七拜。
九月九日受法:九月九日人定亥時,在靜處正面向北立,盆盛水,口銜刀,讀〈啟度文〉,投香火長跪,誦所得禁文各三遍,禮九拜。
此五日處法,用一如正月法,唯所向方及拜數不同耳。
太白仙人受法
四月一日,齋戒至八日,立道場,四面懸幡蓋,燒香燃燈,啟醮:五方五帝、五方禁師、五方吞精、啖毒夜叉神王,願知弟子某甲,受持禁法。
咒訖,誦所得禁文各三遍,七日齋戒。
同力受禁法
候初雷時,舉目看雷,右手把刀,以左手摩之。
咒曰:助我行禁,振聲如雷吼,萬毒伏閉氣。
待雷聲盡訖,七日齋戒,不出言。
一本云:候初雷時,眼所見物,隨便把取,唱言:聲如雷,萬邪皆怖畏。
待雷聲盡,乃棄之。
一云:口銜刀,手捉大斧,摩之言:「口如毒,手如毒,聲如雷吼。
」云云。
神仙王受禁法
候燕初來時,仰頭看之,以手按地云:口如毒。
以燕去不見乃止。
此等潔淨齋戒,一如正月不別,乃至七日不洗手。
天帝太一受禁法
初受禁時,在寂靜無人之處敷坐,設案燒香,正面向北,閉口並足正立,左手持刀,依式思存青龍在左,白虎在右,朱雀在前,玄武在後,北斗七星覆頭上,柄指前。
次思東治大禁師:願持兵萬石趙侯,驃騎大將軍蘇平南公,八部將軍,七十二禁師,陳師,趙師,直符小吏,值日童子,護值今日,不得以左為右,以前為後,若有倒錯,即依使者法律科罪之,急急如律令。
如此陰念三遍,然後禹步三匝,至香火前叩齒三遍,咒曰:東方青龍銜水來,南方赤龍銜水來,西方白龍銜水來,北方黑龍銜水來,中央黃龍銜水來。
悉投杯中三台,三台此水非常水,洗除天穢、地穢、三十六穢,某甲身穢淨除之,急急如律令。
三遍咒訖,以水洗目,並噀四方上下,餘水自飲之,洗腹內令淨。
想又讀前〈啟度文〉,然後長跪,誦所得禁文各三遍訖,禮四方,各再拜,即成神驗。
刀子、水盆不得用曾經酒、肉、五辛者。
又一法:正月一日,東方明星出時洗浴,在清淨無人之處,白茅為藉置坐,設案燒香火。
井花水洗面目,正面東向,並足立,先舉左手呼青龍,次舉右手呼白虎,前行呼朱雀,後行呼玄武。
訖,依前左手持刀,次第思神師日符禁同法,更無別法也。
若欲受符印者,以帛若袋子盛掛,著左手指句之,而擎水盆閉氣,禹步依法次第咒請,有效也。
七星受咒法
正月一日、三月三日、五月五日、七月七日、九月九日,先以「香湯」洗浴,取東流水,未經用瓦器盛之,以誦所得禁文,咒一遍,受人自洗浴。
於曠野無人之處,以淨草為坐,以瓦器盛水七盞,作「七星形」,北向雲︰謹啟七聖真君,弟子某乙願持禁法,禁斷邪惡鬼毒之氣,救理人民,伏願降真氣,流布臣身,令臣所行符禁,應聲除瘥,應手除愈。
次第飲前件水各少許,餘洗手,不得手捻不淨之物,即有大驗。
一雲︰七佛咒法下又有一觀自在咒法,今並不取。
黃帝越禁受法
黃帝曰:凡受符禁者,皆清淨齋潔百日,不得近死亡、產乳、房室。
三年之中三度:正月一日,三月三日,五月五日,七月七日,九月九日,以夜眾星之下,置神座,設案燒香,盆盛水,臨刀,北面叩齒,捻三師目,次第思神訖,禹步三匝,長跪讀〈啟度文〉,又誦所得禁文各三遍,神驗。
水盆不得用曾盛酒、肉、五辛者。
臨欲越時,朱書帛素上,左手持之,捻目陰誦咒之。
欲行禁時,閉氣朱書帛素上,右手持之,捻目陰誦咒之。
分類:古代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