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由十三科
【雜受禁法】第三
正月一日日未出寅時,三月三日寅時,五月五日午時,七月七日丑時,九月九日寅時一雲丑時。
正月受一年用,三月受一春用,五月受一夏用,七月受一秋用,九月受一冬用。
上年年常依此日受之法,不得飲酒,食肉、五辛、芸苔、乳酪、酥蜜。
心如藥王,藥上願救護一切眾生,不作艱難,不求財物,但作此心,下口即瘥,萬不失一。
受法用前月日,先以清淨井花水沐浴,上下衣服一切鮮淨,清齋七日。
至其日,先以井花水澡浴漱口,燒香,禮五方五帝各五拜訖;正面向東,燒香端立,淨器盛井花水置傍,誦所得禁文二七遍訖;口含水,仰噀五方,承取洗手面訖;向東方吸青氣,想入口中七吸,次向南方吸赤氣,次向西方吸白氣,次向北方吸黑氣,次吸中央黃氣,皆作七吸入腹想訖;更禮五方各五拜訖,後作兩月持齋戒,作得禁想,不得作一切諸惡行。
受訖,即成禁法。
器物不得用曾經盛酒、肉、五辛者。
受禁腫法
古塚北桑樹陰內有艾者,五月五日平旦日未出時,從塚北向南步取五十四步至艾,作禹步北斗七星訖,還,閉氣,將取艾葉拭手,使汁入手中,七日勿洗手。
持齋過七日以外即成禁。
五十四步之中,摽記使分明,一步七尺。
登取艾時,面向西方,咒曰:願我此手,一切癰腫,一切諸毒,乃至一切病,手著即瘥。
作法訖,還,勿反顧。
受時以五月四日作齋,摽記步數,亦四日使記。
先從艾東置魁,因北向為尾,向北五十四步作摽記。
五日旦,從北向南步之。
作法了,齋至十一日止。
桑樹在塚北,從地三尺,於塚上生者佳。
亦於四日在塚東宿,五日旦即作法,禹步法,閉氣握固。
若治病時,作想此手作熱鐵;又想前人病如雪,手著病即散。
又治病時,常在病人生氣上。
若病人頭面上有浮腫,不得頓治使盡,即傷人,必當留少許,明日更治。
此法大業六年,瑯邪郡莒縣令梁闊送擅持山善寂道場靈法師所行,神驗不傳。
受禁瘧法
候燕初來時,以紙一張,濃點筆於紙上,望燕與點,燕沒乃止。
後若瘧病人來,向雲我患瘧,即語我與你治,你但去。
陰押取一點,塞壁孔中,即癒。
又法
正月元日呼牛馬時,火下將筆閉氣,多書紙上作「鬼」字,氣盡乃止。
瘧病欲發時,押取一「鬼」字,與吞之即瘥。
受禁腫都禁法
正月元日東方動時,以淨席一領,於寂靜無人之地,以井花水沐浴、漱口三遍,手持香炷,禮五方五帝君,咒願曰:弟子某甲,今日受天神咒,願救一切眾生苦。
四方各禮三拜訖,想取東方青氣入口,滿七咽;南方赤氣、西方白氣、北方黑氣、中央黃氣等各七咽訖,向南東方閉氣,誦咒各七遍。
七日持齋戒,咒曰:天之所圓,地之所方,受天神符,可以長生,二十八宿,其色亭亭,五色變化,與符合併,急急如律令。
次咒曰:無根肉本,生無留停,大腫如山,小腫如粟,登高山,臨海水,旦起生,向暮死,急急如律令。
須紫檀杷刀子,以刀杷按腫上,其腫疼痛,用前禁文。
若不疼痛,用此禁禁之。
然此二禁皆是正禁腫文。
凡是惡腫,皆用此二文。
其大腫,日別四五度,禁五日瘥。
小者當日瘥。
大總禁法
咒曰:朝日不良 ,為物所傷,上告天公,下告地皇,地皇夫人,教我禁瘡,仙人持水,玉女持漿,一唾止毒,二唾止瘡,三唾已後,平復如常,天雷馬鳴,瘡亦不驚,天雷地動,瘡亦不恐,皮相連,肉相當,不疼不痛,不腫不膿,急急如律令。
用法:以刀子一枚,先吸一口水,捻鹽著口中,和水噀病上。
若小兒驚恐,當噀地上二三過,駃唾病上。
以口附近病上,誦禁,每一遍三唾,每七遍,一遍鹽水嗽口,三七遍成一禁也。
若不瘥,多加遍數,取瘥為限。
若百遍不差者,此病大重,不可救也,慎勿與治。
禁時氣病法
頭痛,以刀隱痛處,唾禁如前緣。
但有患疼痛處,皆用刀背隱而禁之。
若金瘡、從高墮下、六畜狼虎毒蛇所傷、手足卒攣躄,凡百一切痛苦不如意處,並用此法禁咒之,悉得除癒,不可具載,男女並得受持。
論曰:此之雜法,由禁師不能具美大法,所以須受輕法,易者約者,若受大法,此亦不須。
分類:古代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