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公案
第一回 入官階昌平為令 升公堂百姓呼冤
詩曰:
世人但喜作高官,執法無難斷案難。
寬猛相平思呂杜,嚴苛尚是惡申韓。
一心清正千家福,兩字公平百姓安。
惟有昌平舊令尹,留傳案牘後人看。
自來奸盜邪一婬一,無所逃其王法,是非冤抑,必待白於官家,故官清則民安,民安則俗美。
舉凡游手好閒之輩,造言生事之人,一掃而空之。
無論平民之樂事生業,即間有不肖之徒顯干法紀,而見其刑罰難容,罪惡難恕,耳聞目睹,皆賞善罰惡之言,宜無不革面洗心,改除積一習一 。
所以欲民更化,必待宰官清正,未有官不清正,而能化民者也。
然官之清,不僅在不傷財不害民而已,要能上保國家,為人所不能為、不敢為之事,下治百姓,雪人所不能雪、不易雪之冤。
無論民間細故,即宮闈細事,亦靜心審察,有精明之氣,有果決之才,而後官聲好,官位正,一清而無不清也。
故一代之立國,必有一代之刑官,堯舜之時有皋陶,漢高之時有蕭何,其申不害、韓非子,則固歷代刑名家所祖宗者也。
若不察案之由來,事之初起,徒以桁楊刀鋸,一味刑求,則雖稱快一時,必至沉冤沒世,昭昭天報,不爽絲毫。
若再因賂而行,為貪起見,輒自動以五木,斷以片言,是則身不修,而可治國治民,上清宮闈,下安百姓,豈可得哉!間嘗曠覽古今,博稽野史,有不能斷其無,並不能信其有者。
如此書中所編之審案之明,做案之奇,訪案之細,破案之神,或因穢亂春宮,或為全其晚節,或圖財以害命,或因奸以成仇,或誤服毒猝至身亡,或出戲言疑為禍首,莫不無辜牽涉,備受苦刑。
使非得一人以平反之,變言易服,細訪微行。
陽以為官,陰以為鬼,年至得其情,定其案,白其冤,罹其辟,而至奇至怪之獄,終不能明。
春風倦人,日閒無事,故特將此書之原原本本,以備錄之,以供眾覽。
非敢謂警世醒俗,亦聊供閱者之寂寥云爾。
詩曰:
備載離奇事,欽心往代人。
廉明公平者,千古大冤伸。
話說這部書,出自唐朝中宗年間,其時武後臨朝,四方多事。
當朝有一位大臣,姓狄名仁傑,號德英,山西太原縣人。
其人耿直非常,忠心保國,身居侍郎平章之職,一時在朝諸臣,如姚崇、張柬之等人,皆是他所薦。
只因武三思倡亂朝綱,太后欲廢中宗立他為嗣,狄仁傑犯顏立爭,奏上一本,說陛下立太子,千秋萬歲配食太廟。
若立武三思,自古及今,未聞有內侄為夫子,姑母可祀大廟的道理,因此才恍然大悟,除了這個念頭,退政與中宗皇帝,就稱仁傑為國老,遷為幽州都督。
及至中宗即位,又加封梁國公的爵位。
此皆一生的事節,由唐朝以來,無不人人敬服,說他是個忠臣。
殊不知這時多事,皆載在歷代史書上,所以後人易於知道。
還有未載在國史,而傳流在野史上的那些事,說出來更令人敬服,不但是個忠臣,而且是個循吏,而且是個聰明一精一細、仁義長厚的君子。
所以武後自僭位以來,舉幾近狎邪僻,殘害忠良,殺姊屠兄,弒君鴆母,下至民間奇怪案件,皆由狄公剖斷明白。
自從父母生下他來,六七歲上,就天生的聰明。
攻書上學,目視十行,自不必說。
到了十八歲時節,已是學富五車,才高八斗。
并州官府,聞了他的文名,先舉了明經,後調為汴州參軍,又升授并州法曹。
那朝廷因他居官清正,就遷他為昌平今尹。
到任來,為地方上除暴安良,清理詞訟,自是他的餘事。
手下有四個親隨,一個姓喬叫喬太,一個姓馬叫馬榮,這兩人乃是綠林的豪客。
這日他進京公幹,遇了他兩人要劫他的衣囊行李,仁傑見馬榮、喬太,皆是英雄氣派,而且武藝高明,心下想道:「我何不收服他們,將來代皇家出力,做了一番事業,他兩人也可相助為理,方不埋沒了這身本領。」
當時不但不去躲避,反而挺身出來,招呼他兩人站下,歷勸了一番。
哪知馬榮同喬太,十分感激。
說:「我等為此盜賊,皆因天下紛紛,亂臣當道,徒有這身本領,無奈不遇識者,所以落草為寇,出此下策。
既是尊公如此厚義,情願隨鞭執鐙,報效尊公。」
當時仁傑就將兩人,收為親隨。
其餘一人姓洪,叫洪亮,即是并州人氏,自幼在狄家使喚。
其人雖沒有那用武的本事,卻是一個膽大心細的人,無論何事,皆肯前去,到了辦事的時候,又能見機揣度,不至魯莽。
此人隨他最久。
又有一人,姓陶叫陶干,也是江湖上的朋友,後來改邪歸正,為了公門的差役。
親因仇家大多,時常有人來報復,所以他投在狄公麾下,與馬榮等人,結為至友。
從昌平到任之後,這四人皆帶他私行暗訪,結了許多疑難案件。
這一日正在後堂,看那些往來的公事,忽聽大堂上面,有人擊鼓,知道是出了案件,趕著穿了冠帶,升坐公堂。
兩班皂吏齊集在下面。
只見有個四五十歲的百姓,形色倉皇,汗流滿面,在那堂口不住的呼冤。
狄人傑隨令差人把他帶上,在案前跪下,問道:「你這人姓甚名誰,有何冤抑,不等堂期控告,此時擊鼓何為耶?」
那人道:「小人姓孔,名叫萬德,就在昌平縣南門外六里墩居住。
家有數間房屋,只因人少房多,故此開了客店,數十年來,安然無事。
昨日向晚時節,有兩個販絲的客人,說是湖州人氏,因在外路辦貨,路過此地,因天色將晚,要在這店中住宿。
小人見是路過的客人,當時就將他住下。
晚間飲酒談笑,眾人皆知。
今早天色將明,他兩就起身而去,到了辰牌時分,忽然地甲一胡一 德前來報信,說:『鎮口有兩個一屍一首,殺死地下,乃是你家投店的客人,準是你圖財害命,將他治死,把一屍一首拖在鎮口,貽害別人。
』不容小人分辯,復將這兩個一屍一骸,拖到小人家門前,大言恐嚇,令我出五百銀兩,方肯遮掩此事。
『不然這兩人,是由你店中出去,何以就在這鎮上出了奇案?這不是你移一屍一滅跡!』因此小人情急,特來求大老爺伸冤。」
狄仁傑聽他這番言語,將他這人上下一望——實不是個行兇的模樣。
無奈是人命巨案,不能聽他一面之辭,就將他放去。
乃道。
「汝既說是本地的良民,為何這地甲不說他人,單說是你?想見你也不是良善之輩,本縣終難憑信。
且將地甲帶來核奪。」
下面差役一聲答應,早見一個三十餘歲的人,走上前來,滿臉的邪紋,斜穿著一件青衣,到了案前跪下道:「小人乃六里墩地甲一胡一 德,見太爺請安。
此案乃是在小人管下,今早見這兩口一屍一骸,殺死鎮口,當時並不知是何處客人。
後來合鎮人家,前來觀看,皆說是昨晚投在孔家店內的客人,小人因此向他盤問。
若不是他圖財害命,何以兩人皆殺死在鎮上?而且孔萬德說是動身時,天色將明,彼時鎮上也該早有人行路,即使在路,遇見強人,豈無一人過此看見?問鎮上店家,又未聽見喊救的聲音。
這是顯見的情節,明是他夜間動手,將兩人殺死,然後拖到鎮口,移一屍一滅跡。
此乃小人的承任,兇手既已在此,求太爺審訊便了。」
狄仁傑聽一胡一 德這番話,甚是在理,回頭望著孔萬德實不是個圖財害命的凶人,乃道:「你兩人供詞各一,本縣未經相驗,也不能就此定奪。
且待登場之後,再為審訊。」
說著,他兩人一交一 差帶去。
隨即傳令伺候,預備前去相驗。
不知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分類:公案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