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子兵法》論將:凡人,常觀於勇,勇之於將,乃數分之一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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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子兵法》論將

吳子兵法

論將

吳子曰:「夫總文武者,軍之將也,兼剛柔者,兵之事也。

凡人,常觀於勇,勇之於將,乃數分之一爾。

夫勇者必輕合,輕合而不知利,未可也。

故將之所慎者五:一曰理,二曰備,三曰果,四曰戎,五曰約。

理者,治眾如治寡;備者,出門如見敵;果者,臨敵不懷生;戎者,雖克如始戰;約者,法令省而不煩。

受命而不辭,敵破而後言返,將之禮也。

故師出之日,有死之榮,無生之辱。」

吳子曰:「凡兵有四機:一曰氣機,二曰地機,三曰事機,四曰力機。

三軍之眾,百萬之師,張設輕重,在於一人,是謂氣機。

路狹道險,名山大塞,十夫所守,千夫不過,是謂地機。

善行間諜,輕兵往來,分散其眾,使其君臣相怨,上下相咎,是為事機。

車堅管轄,舟利櫓楫,士習戰陳,馬閒馳逐,是謂力機。

知此四者,乃可為將。

然其威、德、仁、勇,必足以率下安眾,怖敵決疑。

施令而下不[敢]犯,所在[而]寇不敢敵。

得之國強,去之國亡。

是謂良將。」

吳子曰:「夫鼙鼓金鐸,所以威耳;旌旗麾幟,所以威目;禁令刑罰,所以威心。

耳威於聲,不可不清;目威於色,不可不明;心威於刑,不可不嚴。

三者不立,雖有其國,必敗於敵。

故曰:將之所麾,莫不從移,將之所指,莫不前死。」

吳子曰:「凡戰之要,必先佔其將而察其才,因形用權,則不勞而功舉。

其將愚而信人,可詐而誘。

貪而忽名,可貨而賂。

輕變無謀,可勞而困。

上富而驕,下貧而怨,可離而間。

進退多疑,其眾無依,可震而走。

士輕其將而有歸志,塞易開險,可邀而取。

進道易,退道難,可來而前。

進道險,退道易,可薄而擊。

居軍下濕,水無所通,霖雨數至,可灌而沈。

居軍荒澤,草楚幽穢,風飆數至,可焚而滅。

停久不移,將士懈怠,其軍不備,可潛而襲。」

武侯問曰:「兩軍相望,不知其將,我欲相之,其術如何?」

起對曰:「令賤而勇者,將輕銳以嘗之,務於北,無務於得。

觀敵之來,一坐一起,其政以理,其追北佯為不及,其見利佯為不知,如此將者,名為智將,勿與戰矣。

若其眾[灌字「」旁換「」旁]嘩,旌旗煩亂,其卒自行自止,其兵或縱或橫,其追北恐不及,見利恐不得,此為愚將,雖眾可獲。」

分類:古代兵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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