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孝經》第十五:諫諍:諸女曰:「若夫(1)廉貞、孝義、事姑、敬夫,揚名,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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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孝經》第十五:諫諍

女孝經

第十五:諫諍

【原文】

諸女曰:「若夫(1)廉貞、孝義、事姑、敬夫,揚名,則聞命(2)矣。

敢問婦從夫之令,可謂賢乎?」

大家曰:「是何言與(3)!是何言與!昔者周宣王〔名靜,厲王之子〕晚朝,姜後〔宣王后〕脫簪珥〔耳冠之飾〕待罪〔謂待王加之罪,姜後本無罪而云云者,欲以諫王之故也〕於永巷〔宮中獄名,後改為掖庭巷〕,宣王為之夙興(4)(5)。

漢成帝〔名驁,元帝太子〕命班婕妤(6)〔女官,班姬,左曹越騎班況之女〕同輦(7),婕妤辭曰:『妾聞三代〔夏商周〕明王皆有賢臣在側,不聞與嬖女(8)同乘。

』成帝為之改容。

楚莊王耽〔酷奢也〕於游畋〔獵也〕,樊女乃不食野味,莊王感焉,為之罷獵。

由是觀之,天子有諍臣(9),雖無道,不失其天下;諸侯有諍臣,雖無道,不失其國;大夫有諍臣,雖無道,不失其家;士有諍友,則不離於令名;父有諍子,則身不陷於不義;夫有諍妻,則身不入於非道。

是以衛女矯(10)齊桓公不聽一婬一樂,齊姜遣晉文公而成霸業。

故夫非道則諫之,從夫之令,又焉得為賢乎!《詩》云:『猷之未遠,是用大諫(11)。

』」

【解讀】

此章講述真正賢良的妻子,是看到丈夫有過失時,直言規諫,以成就丈夫的德行和事業。

【註釋】

(1)若夫:至於。

用於句首或段落的開始,表示另提一事。

(2)聞命:接受命令或教導。

(3)是何言與:是:指示代詞。

何言與:什麼話,表示否定語氣。

(4)簪〔zān〕珥〔ěr〕:髮簪和耳飾。

古代多為高貴婦女的首飾。

(5)夙〔su〕興:早起。

(6)婕〔jie〕妤〔yu〕:宮中女官名。

漢武帝時始置,位視上卿,秩比列侯。

自魏晉至明多沿設。

(7)同輦:指與天子同車。

輦,天子之車。

(8)嬖〔bi〕女:受一寵一一愛一的姬妾。

(9)諍臣:諫諍之臣。

引申指能指正先輩缺失的後輩。

(10)矯:匡正;糾正。

(11)猷之未遠,是用大諫:出自《詩經·大雅·板》。

猷:謀劃。

大諫:竭力規勸。

【翻譯】

諸位女子問:「關於清廉貞順、忠孝節義、侍奉公婆、禮敬丈夫、揚名後世的道理,我們已經聽到您的教導了。

請問婦女只要聽從丈夫的命令,就算賢良了嗎?」

曹大家說:「這是什麼話!這是什麼話!從前周宣王未按時上朝聽政,姜後脫一下首飾,到永巷獄中等待大王降罪,周宣王因此而早起上朝。

漢成帝命令班婕妤與他同車而行,班婕妤推辭說:『我聽說夏、商、週三代明王都有賢臣在旁,沒聽說和一寵一一愛一的姬妾同車的。

』漢成帝為此深受感動。

楚莊王過分沉湎於巡遊打獵,樊姬於是不吃野味,楚莊王受到感化,因此停止打獵。

從這些事上看,天子有直言諫諍的臣子,即使天子無道,還不至於失去天下;諸侯有直言諫諍的臣子,即使諸侯無道,還不至於失掉他的諸侯國;卿大夫有直言諫諍的臣子,即使自己無道,還不至於失掉家;士人有直言諫諍的朋友,就不會失掉美好的名聲;父親有直言諫諍的兒子,就不會陷自己於不義;丈夫有直言諫諍的妻子,就不會做出不合道義的事。

所以齊桓公夫人衛姬提醒齊桓公,使他不聽一婬一亂的音樂;齊姜把晉文公灌醉送走,才成就他的霸業。

所以丈夫不合道義就應該勸諫指正他,盲目順從丈夫的要求,又怎麼能算賢良呢!《詩經》上說:『我王執政沒遠見,所以作詩來勸諫。

』」

分類:未分類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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