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絕對是什麼意思,俗語佛源中相對、絕對的解釋,佛教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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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絕對的意思及解釋

詞語:相對、絕對

【相對、絕對 】

  相對原作相待,絕對原作絕待。相對與絕對相稱。《維摩詰經》卷二僧肇注曰:「諸法相待生,猶長短比而形。」一切萬法,自現象界的觀點而言,存在著長與斷、大與小、東與西、有與無、是與非,乃至淨與穢、迷與悟、生與死等的對立狀態,佛教稱之為相待,意謂相待而有。《仁王般若波羅密經·教化品》中說:「相待假法,一切名相待,亦名不定相待。如五色等法,有無一切等法,一切法皆緣成,假成眾生;俱時因果,異時因果,三世善惡,一切幻化,是幻諦眾生。」若從至極平等的絕對立場觀之,則諸法實相,自然法爾,不虛不妄,而真實一際。世間本無千差萬別的相對性質,法性、法相既同為一實之義,有無、真俗亦自平等不二。此一真如平等的自然法界,自是超越、泯絕各種兩端相對立場的分別見解,佛教稱之為絕待,意謂不二而一。後多用作「相對」、「絕對」。絕對指獨一無二,無與倫比。相對指依靠一定條件而存在或變化。如宋·沈括《夢溪筆談·雜誌一》:「以變化相對言之,既能變而為大毒,豈不能變而為大善?既能變而殺人,則宜有能生人之理。」又用為哲學範疇。如毛澤東《在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我們馬克思主義認為,不平衡,矛盾,鬥爭,發展,是絕對的,而平衡,靜止,是相對的。所謂相對,就是暫時的,有條件的。」相對亦指兩相對應或對立。如丁玲《母親》:「無論什麼事,她們都有兩個相對的意見。」又用作比較。如郭沫若《洪波曲》第八章:「特別是孩子劇團,在他們的指導下加強了內部學習,而在巡迴工作中也獲得了相對的自由。」(文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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