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筮正宗》34章 辟諸書之謬(第七~第九):昔京房作卦書以神煞斷卦,如出行忌往亡;疾病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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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筮正宗》34章 辟諸書之謬(第七~第九)

卜筮正宗

34章 辟諸書之謬(第七~第九)

辟卜筮全書神煞之謬

昔京房作卦書以神煞斷卦,如出行忌往亡;疾病忌喪車、沐浴、哭聲、等煞,醫藥看天醫,求財忌劫煞;詞訟看官符。

種種星煞難以枚舉,以致後學宗之,不執五行生剋制化,一味以神煞為憑。

至明劉伯一溫一 先生作千金賦云:自古神煞之多端,何如生剋制化之一理斷易之法,始得歸於正宗矣。

辨貴人祿馬之謬

今 人多以貴人之爻為官宦,以祿爻為俸,以驛馬為來人,概以此論,不知貴人祿馬臨原神、用神當以吉斷。

假如卜終身,白虎官爻持世得貴人臨之,當以武職功名許 之。

如無貴人並臨,當以病患強暴斷之。

若貴人之爻,臨忌神動來克害,不可以貴人為吉,如貴人臨官鬼爻持世,不可以官鬼為患言凶;且如卜行人當察用神,如用 神臨驛馬動,歸期可許訂,如驛馬動而用爻受傷,不可以驛馬斷其來。

凡問俸祿,當以財爻為用神是也,若棄財爻之吉凶而獨以祿爻為俸者,亦謬矣。

祿系豐足之 神,馬系行動之宿,貴人不過分別人品清高微賤之神。

此三者臨吉神是吉,臨凶神是凶,學者不可概推。

辨易林補遺應為他人之謬

凡 占一交一 疏之常人,當以應爻為他人,以應爻為用神也。

若異姓兄弟或父叔之友,子孫之友,必分別稱呼老幼取用用神也。

不可概曰我佔他人以應爻為用神,予因張果元 不論父友、子友皆以應爻為用神,甚至一奴一僕、妻婢、弟兄、父母叔伯、鄰長概曰我代他佔皆以應為用神。

今據張星元作妻妾、一奴一僕去留章云:以財為主,應像為憑。

疾 病章云:代卜他人看應爻,若臨月破最難逃,遇沖,遇克身難救;逄旺,逄生,病必消。

生應原神宜發動,克他忌象怕重一交一 ,卦身有氣還雖吉,應位逄官禍必招。

又 鬥毆爭競章云:以世應為主,生剋為憑。

假如子侄與人鬥毆爭競,惟恐受虧,故雲。

豈可不看子孫爻生剋,竟以世爻為主,生剋世應為憑乎。

又有詞訟章雲以官爻為主,父母爻為憑,文詞相訴至公庭,須看官爻父母興,倘然官父二爻動來克我,還是以官父二爻動說有主有憑是吉乎,還是克害我者是凶乎。

今之術家凡遇代占,則不論尊卑概以應爻為用,凡為詞訟,獨用官爻,總不論用神生剋制化,予不得不辨之。

分類:易經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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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筮正宗
01章 卜筮格言02章 啟蒙節要03章 六十花甲納音歌04章 五行屬性05章 地支、五行及六親06章 六十四卦名(裝卦表)07章 納甲裝卦安世應08章 六獸六神09章 安月、三合、長生、祿馬羊刃10章 貴刑害、八宮諸身、定間爻11章 月日時起法12章 通玄賦、碎金賦14章 喜忌飛伏生剋吉凶神煞動靜15章 忌神原神用神日辰16章 六親、六獸17章 日月建八卦陰陽、六甲旬空月破18章 卦爻呈象飛伏神--乾宮屬金19章 卦爻呈象飛伏神--坎宮屬水20章 卦爻呈象飛伏神--艮宮屬土21章 卦爻呈象飛伏神--震宮屬木22章 卦爻呈象飛伏神--巽宮屬木23章 卦爻呈象飛伏神--離宮屬火24章 卦爻呈象飛伏神--坤宮屬土25章 卦爻呈象飛伏神--兌宮屬金26章 十八論(第一~第三)27章 十八論(第四~第六)28章 十八論(第七~第九)28章 十八論(第十~第十二)30章 十八論(第十三~第十五)30章 十八論(第十六~第十八)32章 辟諸書之謬(第一~第三)33章 辟諸書之謬(第四~第六)34章 辟諸書之謬(第七~第九)35章 辟諸書之謬(第十~第十二)36章 辟諸書之謬(第十三~第十五)37章 十八問答附占驗(第01問)38章 十八問答附占驗(第02問)39章 十八問答附占驗(第03問)40章 十八問答附占驗(第04問)41章 十八問答附占驗(第05問)42章 十八問答附占驗(第06問)43章 十八問答附占驗(第07問)44章 十八問答附占驗(第08問)45章 十八問答附占驗(第09問)46章 十八問答附占驗(第10問)47章 十八問答附占驗(第11問)48章 十八問答附占驗(第12問)49章 十八問答附占驗(第13問)50章 十八問答附占驗(第14問)51章 十八問答附占驗(第15問)52章 十八問答附占驗(第16問)53章 十八問答附占驗(第17問)54章 十八問答附占驗(第18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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