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筮正宗
27章 十八論(第四~第六)
原忌仇神論第四
凡占卦要知原神,先看用神何爻,生用神之爻即是原神也,如用神旬空、月破、衰弱,或伏藏不現,得原神動來生之,或日辰 月建作原神生之,必待用爻出旬出破,得令值日,所求必遂矣.如用神旺相,原神休囚不動,或動而變墓變絕、變克、變破、變退,或被日辰月建克制,皆不能生用 是用神根蒂被傷矣,是不惟無益而反有損也。
(鷹:用神得原神生則吉,原神休囚不動或受克化退則不能生用神矣,故言傷)
凡占卦要知忌神,亦先 看用神。
克用神之爻即是忌神也,如忌神動來克用,而用爻出現不空則受克也,倘卦中又動出一爻原神生用,則忌神反生原神,是名貪生忘克,則用神根蒂深固矣, 其吉更倍矣.如忌神獨發而用空旬空,謂之避空,如伏藏不現謂之避凶。
如月建日辰生用謂之得救,如是仍等為吉兆,夫亦何嫌何疑哉?如忌神變回頭之克,或日辰 月建克沖之,或動爻制忌之。
謂之賊欲害我,是賊先受害也,我又何傷。
如日辰月建生扶忌神,或忌神疊疊克用,即使用神避空伏藏者,至出空出透時,便受其毒難 免其究也。
凡占卦要知仇神,先看制克原神生扶忌神者,即是仇神也.如卦中仇神發動,則原神被傷,用神無根,忌神倍力,其禍可勝道耶.
飛神正論第五
飛神有六:
凡卦既有伏神,伏神之上者飛神一也.
六獸五類飛神二也.
他宮五類贅入本宮取財、官、父、兄、子、飛神三也.
一卦中(內)上、下、兩爻一類,內靜外興,外飛內四也.
外靜內興,內飛外五也.
內外皆興,飛去六也.
神正傳第六
夫 伏神者,謂卦之有缺用神,纔看用神伏於何爻之下。
既有用神現,即使旬空、月破、動、靜、生、克、合、沖者,皆由機關之所發,是有病處,必以藥醫之。
故空要 值日、破要填合、伏待出露、沖待合、合待沖.此乃物窮必變,器滿則傾,若以破空為無用,以干為坤之伏大有五類俱全,又扯否卦為伏,又爻爻有伏之說,豈非病 失醫藥,其傳謬矣!至於學者無門可入,今陳一定不易之理,以便學者易於升堂。
且乾坤艮兌坎離震巽乃八宮之首卦,名曰八純,其爻全金、木、水、火、土,其象 備官、父、子、財、兄,本宮下七卦如缺一者,即以首卦為伏,假令姤、遁無財,須向干宮借寅木;遁、否、晉、觀缺水,移干子水伏初爻,觀、剝少金,干卦申金 為伏。
今以干卦為法,他宮他卦皆是以本宮首卦七卦之伏神也。
(鷹:此言卦中用神有缺時,才向本卦卦宮處尋來看伏何爻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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