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通會
卷三
○論十干祿
祿,爵祿也,當得勢而享,乃謂之祿。
自始分十干、十二支時,便以甲乙配同寅卯、居東;丙丁配同巳午,居南;庚辛配同申酉,居酉;壬癸配同亥子,居北。
十干就支神為祿,謂祿隨旺行,所以甲祿寅,乙祿卯,庚祿申,辛祿酉,壬祿亥,癸祿子,丙祿已,丁祿午,戊寄已,已寄午,謂已午乃火旺之鄉,子隨母得祿之義。
內有辰戍丑未,辰戌為魁罡,名曰邊鄙惡地,祿元不寄;丑未乃天乙貴人出入之門,祿元避之,所以四宮無祿。
又曰四季有雜氣,為祿不專,故不取。
甲祿寅。
如甲見丙寅,甲土克丙水為財,為福星祿;戊寅火土相生,為伏馬祿,俱吉。
庚寅謂之破祿,半吉半凶。
壬寅謂之正祿,帶截路空亡,必為僧道。
甲寅謂之長生祿,大吉。
乙祿卯。
見乙卯謂之喜神旺祿,主吉。
丁卯為截路空亡,主凶。
己卯,進神祿;辛卯,破祿,又為交神,半吉半凶。
癸卯帶太乙,死祿,雖貴終貧。
丙祿巳。
見己巳,九天庫祿,主吉。
辛巳,截路空亡。
癸巳,伏貴神祿,半吉半凶。
乙巳,旺馬祿。
丁巳,庫祿,俱吉。
丁祿午。
見庚午,截路空亡,凶。
壬午為德合祿,甲午為進神祿,俱凶。
丙午為喜神祿,交羊刃,半吉。
戊午,伏羊刃祿,多凶。
戊祿巳。
見己巳,九天庫祿,壬吉。
,截路空亡。
癸巳,貴神祿,戊癸化合,有官位重。
乙巳,驛馬同鄉祿。
丁巳,旺庫祿,俱吉。
己祿午。
見庚午,截路空亡。
壬午,死鬼祿,俱凶。
甲午,進神合祿,顯達之象。
丙午,喜神祿。
戊午,伏神羊刃祿,凶。
庚祿申。
見壬申,為大敗祿。
截路空亡祿,俱凶。
丙申,大敗祿,多成敗。
戊申,伏馬祿,多滯,若值福星,貴吉。
庚申,長生祿,大吉。
辛祿酉,見癸酉,伏神祿,水火相犯,凶。
乙酉,破祿,成敗。
丁酉,空亡貴神祿,丁木受氣,辛水沐浴,主一奸一婬一事;值喜神,吉。
己酉,進神祿。
辛酉,正祿,俱吉。
壬祿亥,見丁亥,貴神合祿。
乙亥,天德祿。
己亥,旺祿;辛亥,同馬鄉祿,俱大吉。
獨癸亥,大敗祿,貧薄。
癸祿子,見甲子,進神祿,主登科進達。
丙子,交羊刃祿,帶福星,貴有權。
戊子,伏羊刃合貴祿,半吉。
庚子,印祿,吉。
壬子,正羊刃祿,凶。
有生成祿,甲乙人得甲寅、乙卯之類。
有名位祿,甲人見丙寅之類。
有真祿,甲人見丙或己,乙人見己或午之類,皆為貴格。
有進退真祿,戊辰見丁巳、戊午見丁巳,丙辰見癸巳、丙午見癸巳,癸亥見甲子、癸丑見甲子,壬戌見癸亥、壬子見癸亥,進則平易,退則艱難,更帶福神,可作貴命,怕重見。
有祿值會合,甲祿寅而得庚戌之類。
有食神帶祿,壬食甲而得甲寅,癸食乙而得乙卯,戊食庚而得庚申,己食辛而得辛酉,主吉。
有食神合祿,甲食丙得丙申、丙寅,乙食丁得丁未、丁卯,庚食壬得壬辰、壬子,辛食癸得癸巳、癸丑八位,俱主吉。
有祿頭財,為縟煞,甲人見戊寅,乙人見乙卯之類,主人富有聲望。
有祿頭鬼,為赤口煞,甲人見庚寅,乙人見辛卯之類,主口舌刑責。
有旬中祿,甲申見庚寅、戊午見丁巳之類,主清華要職。
有天祿貴神,如丁人祿在午,遁至午上得丙字,而丙貴在酉亥,得辛酉、辛亥則辛貴,復見於午之類,入格極一品。
有干支合祿,如甲祿寅,得甲寅,己亥,乙祿卯,得乙卯、庚戌之類,主官職崇重。
有互換貴祿,庚寅見甲申日時之類。
有朝元祿,如寅人見甲日時之類,或朝於胎中,尤貴。
有朝元夾合,如癸巳見戊辰、戊午,兩戊與癸合夾巳,戊祿巳之類,主封爵。
有祿入祿堂,《理愚歌》云:「祿入祿堂須大拜」,李虛中以甲人得甲戌,以甲為歲干,則甲之本位遁至戌,謂之祿堂。
辛壬有二位,辛有辛卯、辛丑,壬有壬寅、壬子,五行無克,諸位相助,發福必大。
古人云:祿前二辰為背,祿後二辰為向。
沈芝取建、向、近、合四字為貴,建不如向,近不如合,四字中得兩字者,為貴。
如甲祿寅,以寅為建,丑為向,卯為近,亥為合,余准此。
余皆一位忌三合六一合上見刑見鬼,以甲戌言,鬼在丑上,則可畏,以丑刑戌;在未則不忌,以戌刑未。
以乙酉言,鬼在巳上為害,以三合相會在辰則減福,以六一合相親。
夫建祿者,主人肌厚氣實,體格不清,一生安逸足財,利生旺;自然死絕則氣濁神慢,孳孳為生,吝嗇猥鄙。
與元辰並,因樗蒲得財,復因此敗。
與官符並,因官門得財,或多爭訟。
與劫煞並,好賤技小商,不義橫財。
與天中並,多遺失破財。
與祿鬼倒食並,多因賒貸牙儈得財,至死不通,惟財是念之人。
又曰:庫者,祿之聚,如甲乙在未,丙丁在戌,戊己壬癸在辰,庚辛在丑。
如甲乙亥多而得未,乃祿厚豐足之人。
合者,祿之橫,如甲祿寅而得亥,謂之明合;無寅得亥,謂之暗合,雖非見祿,亦曰見祿,多主儻來之福。
拱者,祿之尊,如甲祿居寅,不見寅而見丑,卯在兩傍,謂之虛拱;如申人見寅又見丑,卯在兩傍拱之,謂之實拱,然拱實不若拱虛,主大富貴。
凡人命帶祿,或吉或凶,或貴或賤,未可全靠便為吉論。
《天乙妙旨》云:「君不見,祿馬貴人無准托,考究五行之惡,天元羸弱未為災,地氣堅牢足歡樂。」
《源髓歌》云:「祿馬更有多般說,自衰自死兼敗絕,若無吉煞加助時,定知破祖多浮劣。」
可見先論五行,後看祿馬,五行要生旺,祿馬怕衰絕。
司馬季主云:祿多馬少,使主神勞;祿少馬多,能一操一善負。
○論金輿
輿者,車也,金者,貴之義也,譬之君子居官得祿,須坐車以載之。
故金輿常居祿前二辰,如甲子人祿在寅,辰為金輿是也。
此煞乃祿命之旄旗,三才之節鉞,主人一性一柔貌願,舉止溫克,婦人逢之,不富即貴;男子得之,多妻妾,一陰一福相扶持,生日、生時遇之為佳,骨肉平生安泰,得賢妻妾,子孫茂盛。
如皇族多帶此煞,常格得之,身在無氣中生,主作贅。
紫虛局云:「祿前二辰號金輿,遇此之人福最殊。
偏主聰明多富貴,一生清泰亦無虞。」
○論驛馬
所謂驛馬者,乃先天三合數也,先天寅七、午九、戌五,合數二十有一,故自子順至申,凡二十有一而為火局之驛馬。
亥卯未之數,四、六與八合為十八,故自子順至巳,凡十八而為木局之驛馬。
木、火,一陽一局也,從子一一陽一順行。
金、水、一陰一局也,從午一一陰一逆行,甲子辰之數,七、九與五合,為二十有一,故自午逆至寅,凡二十有一,而為水局之驛馬。
巳酉丑之數,四、六與八合為十八,故自午至亥,凡十有八,而為金局之驛馬。
此法之所由立也。
寅午戌生人,馬在申而五一陽一干乘之。
見甲申,截路空日馬;丙申,大敗馬。
戊申,福星伏馬。
庚申,逢天關馬;壬申,大敗馬。
以上巳酉丑申年月日時發應。
申子辰人,馬在寅而五一陽一干乘之。
見甲寅,正祿文星馬。
丙寅,福星馬。
戊寅,伏馬。
庚寅,破祿馬。
壬寅,截路馬。
以上亥卯未寅年月日時發應。
巳酉醜人,馬在亥而五一陰一干乘之。
見乙亥,天德馬,以馬中支生干,汩沒無成,徒自聰明。
丁亥,天乙馬。
己亥,旺祿馬。
辛亥,正祿馬。
癸亥,大敗馬。
以上申子辰亥年月日時發應。
亥卯未人,馬在巳而五一陰一干乘之。
見乙巳,正祿馬。
丁己,旺氣馬。
己已,九天祿庫馬。
辛巳,截路馬。
癸巳,天乙伏馬。
以上寅午戌巳年月日時發應。
凡柱中馬,若不值空亡、破敗、交退、伏神,須榮貴。
互祿共天乙貴神,同其馬位,更得諸煞相並,官秉大權,貴居廊廟,時為上貴,日為中貴,月為常庶。
庫馬主少年之喜,旺馬資壯歲之榮,生馬老方得遂而官卑任遠矣,如木生亥旺卯庫未。
余仿此。
珞子云:生馬未必有馬,背祿未必無祿。
看其旺庫,不問背生。
妙在消息盈虛也。
又曰:驛馬者,三命中發用,喜慶之神。
若人遇之,君子常居榮位,小人主豐贍。
大小運行年至此,主得官及遷改之喜;小運及行年合驛馬,並主遷官得祿,如甲子人驛馬在寅,小運及太歲至亥,亥與寅合之類是也。
又馬有十二:一曰款段,謂巳酉醜人得壬亥,亥卯未人得丙巳,申子辰人得甲寅,寅午戌人得戊申。
二曰蹶蹄,謂四柱雖帶驛馬而生日值空亡之神。
三曰折足,謂胎月帶驛馬而日時帶沐浴者是,申子辰全見寅為馬,是三人騎一馬,謂之折足。
若亥卯未全見馬,總有官貴,終成下賤。
若一辰坐者,少年雖泰,後還窮。
四曰無糧,謂生日值馬,馬食太歲,如甲子人得壬寅日而時更落在空亡者是。
五曰不出廳廄,謂胎月帶馬,不見貴及不見祿堂及入空亡者是。
六曰嘶風。
七曰趨途,謂驛馬雖有祿,在空亡。
八曰馱一屍一,十二驛馬惟馱一屍一最凶,見祿即一屍一。
甲子旬中,巳酉丑生人馬在亥,乙醜人丁亥,己巳人乙亥,癸酉人癸亥。
乙醜人得亥馬,忌寅月日時;己巳人得亥馬,忌申月日時;癸酉人得亥馬,亦忌寅月日時,有一在此,名曰馱一屍一。
亦如亥卯未是甲午旬中,乙未人辛巳,己亥人己巳,癸卯人丁巳。
乙未人得已馬,忌寅月日時;己亥人得巳馬,忌申月日時;癸卯人得巳馬,亦忌寅月日時,皆馱一屍一也。
余旬准此。
九曰食芻,謂驛馬克其時,假令驛馬屬金,生時得木,此類謂之食芻。
十曰乘軒,謂胎月生日帶祿馬,假令甲申人得庚寅甲寅時及庚寅胎月是。
十一曰乘軺,謂有天地得合見太歲,生月日時見貴人驛馬,假令丁亥生人四月壬寅日己酉時,月坐馬,酉系貴人是。
十二曰無轡,謂貴神空亡,祿在絕鄉者是。
以上十二驛馬,當以意消息,災福自見,款段則平生坎坷,止作選人,無糧不食天俸,不出廄則不歷任所,折足則永失,蹶蹄則復起,無轡則一生孤寒,食芻則官可六品,嘶風徒有虛聲,趨途漫勞求祿,乘軺則帶職,乘軒則三公,馱一屍一則得官即亡。
有干支合馬,如申子辰四馬在寅,甲寅見己亥,合;丙寅見辛亥,合,主官職崇重。
有馬頭帶劍,謂驛馬上見庚辛或納音,見金,主名振邊疆。
有馬驟天庭,謂木人得亥而見辛亥,又馬上干逢得祿,如六壬人生,居寅午戌之位,於甲上遁得戊午,戊之祿在巳,巳系天庭,復見巳,得酉合之為是,主官居極一品。
有馬後二辰為九地馬,主職近王廷。
有天馬貴神,乃歲中不見驛,五虎遁至馬上,看得何干,其干見天乙,而天乙所坐之干卻復見貴於馬上是也,貴不下三品。
有一木系雙馬,寅午戌多見丙申,申子辰多見庚寅,巳酉丑多見己亥,亥卯未多見癸巳。
馬上干克支,主多驚險。
若遇四馬聚於時或年上,主封爵。
又驛馬下生人,月日時支幹得御策全,並克身者定貴。
馬前一辰為御,後一辰為策。
假令甲子金命,正月辛丑日卯時生,以子人馬在寅逢祿,又本命子與生日丑在馬後為策,卯時在馬前為御,又馬是丙寅,火能克甲子金,故主貴。
有驛有馬者,主位至侯。
干為馬,支為驛,如戊戌人馬在申而得庚申,支幹俱屬金,到申臨官,戊戌支幹俱屬土,到申長生,本命及驛馬支幹背馬有氣,是有驛有馬。
又如壬午人驛馬在戊申,戊土臨申長生,本命壬水到申亦長生,午火到申為衰鄉,本命干旺支衰,是有馬無驛。
又如丁醜人驛馬在辛亥,金臨亥為病鄉,本命丁火到亥為絕,以丑土到亥為臨官,本命干衰支旺,驛馬干亦衰,是有驛無馬。
或以寅午戌見庚無申、見申無庚之類,為有馬無驛,有驛無馬亦通。
有馬克身者,取驛馬之辰能制生月,如寅午戌人馬在申,申屬金,能制寅卯月木,假令甲子人在辰戌丑未月生是也,主官祿易求,仕宦無滯,少年亨快,為官清顯。
常人遇之,小富。
有馬財庫,取驛馬所克之辰入墓,如馬在申,申屬金,金克木,木至未為庫之例。
主平生遊歷四方,廣得資財。
有英靈貫馬,乃五行真氣之長生,下遇驛馬,主持節按部之使。
有南方離明馬,謂未馬已,丑馬亥,辰馬寅,戌馬申,辰戌丑未系土之位,以生處為馬,故辰戌丑未人飛在午,為南方離門之馬,遇此者,一愛一於午相沖。
為飛馬,見鞭策入格,主貴。
有驛馬清濁,甲子得丙寅,祿馬同鄉,又丙為食神,乘長生馬。
丁醜得丁亥,為天乙天官,乘臨官馬。
若乘長生臨官馬,或帶食祿貴氣,則遇一當百。
若乘病絕空亡馬,更值破敗、交退、伏神,則遇而不遇,縱為官,粗濁卑賤,非清要之職。
又曰:凡看驛馬有四專、名位、生旺、病絕、馳寶、銜花及倒食互換不同,中間好惡榮辱,須於歲運、鞭策細詳之。
四專者,如申子辰馬在寅,寅逢甲寅,申遇庚申,巳逢丁巳,亥遇癸亥是也。
名位者,乃馬中逢食神,如甲見丙,乙見丁之類,馬上得食是也。
四生者,辛巳、甲申、己亥、丙寅納音自生也。
四病乃自死自絕,如年納音屬金,金絕在寅是也。
馳寶者,乃甲子見戊寅,馬頭帶天財;或納音克馬為財,如食神之類,如甲寅人見丙申、甲申見丙寅日時是也。
銜花者,乃納音臨官遇馬,如庚申、壬子、戊辰納音皆木,遇寅,馬臨官之地是也。
又生成馬、名位馬與前論祿同,主貴。
凡人遇馬,喜專旺而嫌空亡,駁雜為不達;惡死絕而喜逢食,見財為有益。
商賈多一愛一馳寶,婦女最怕銜花;馳寶則富,銜花則一婬一,銜花更忌木人值庚寅,乙亥見乙巳、丁卯見丁巳、己未見己巳,尤重,男多一婬一蕩,女多私情,運中遇者同前斷。
又曰:驛馬最怕干神倒食,如乙酉見癸亥,為驛馬,卻被反食於我,所謂乙癸不同科是也。
鞭策發時看互換,如辰人馬在寅,或太歲在申衝動寅,即太歲為鞭策,小運在申,即小運為鞭策,多主動。
更看申與寅互換如何,如庚申遇甲寅,庚申屬木,寅則臨官;甲寅屬水,申則長生之類,相和則吉,相剋則滯。
如兩互換,無氣則空動;或失意有氣,即主財。
四馬朝元,好則榮貴,惡則破家失業,如為僧道,好游腳。
小兒老人不利見馬,小兒十二歲以前、三歲以上,或馬遇小運、太歲沖或臨官馬,遇多,主驚病顛仆之厄。
老人五十以上,或運與太歲乘之,主氣虛腰痛、腳痛之患,亦如老人祿遇,病多吐食之類。
少者見之、多發病,蓋老少並不堪乘馬,以馬在五行中為動躍之神故也。
○總論祿馬
祿為養命之源,馬是扶身之本,兩者最喜相見。
且如寅午戌馬在申,甲祿在寅,甲干寅上遁見丙,申上遁見壬,則以丙為天祿,壬為天馬,在日時上交互見之,謂之天祿天馬。
又甲人遁至戌,見甲戌,謂之活祿。
甲子人遁見丙寅,謂之活馬。
又如寅午戌在申,而時幹得庚;亥卯未在巳,而時幹得丙;申子辰在寅而時幹得甲;巳酉丑在亥,而時幹得壬,以日支求時干,以時干求日支,互換得之,謂之祿馬交馳。
又如甲祿在寅,申子辰馬亦在寅,卻是甲子、甲申、甲辰生,而時得丙寅,帝座上會祿馬,謂之祿馬同鄉。
又如祿前馬後,如辛已人得戌日時,乙亥人得辰日時,辛祿在酉,馬在亥;乙祿在卯,馬在巳,不見祿馬而祿馬藏於其中,謂之夾祿夾馬。
鬼谷遺文曰:「時居日祿,當得路於青雲;五馬交馳,可致身於黃閣」。
《珞 錄子》云:「背祿逐馬,守窮途而惶;祿馬同鄉,不三台而八座。」
韓 造命書有孤孀祿馬之說,如甲子見丙寅,庚午見壬申,此雖祿馬同鄉,殊不知甲子乃一一陽一,乙丑二一陽一,丙寅三一陽一,純一陽一無一陰一也;庚午乃一一陰一,辛未二一陰一,壬申三一陰一,純一陰一無一陽一也。
此二者謂之孤孀,祿馬雖同鄉,亦不吉。
《理愚歌》曰:「祿馬飛天無刑克,旺相中生須至貴」。
○論天乙貴人
天乙者,乃天上之神,在紫微垣、閶闔門外,與太乙並列,事天皇大帝,下游三辰,家在己丑鬥牛之次,出乎己未井鬼之捨,執玉衡較量天人之事,名曰在乙也。
其神最尊貴,所至之處,一切凶煞隱然而避。
《壺中子》云:貴人分治晝夜,各自專權,以晝生遇晝貴,夜生遇夜貴,為得力。
或以子後為晝,午後為夜;或以日出為晝,日入為夜,皆是臆說。
不若只以寅申分一陰一陽一,冬至後用一陽一貴,夏至後一陰一貴。
人命一一陽一生後遇一陽一貴為得力,一一陰一生後遇一陰一貴為得力。
《三車一覽》則以甲一陽一木乘少一陽一之氣生乎東方,至巳而用事畢矣,故退藏於未而為貴。
庚一陽一金乘少一陰一之氣而生乎西,至亥而用事畢矣,故退藏於丑而為貴。
戊一陽一土沖和中央播於四時,甲因之,萬物生;庚因之,萬物成,則生成之理畢矣。
乙乃一陰一木,己乃一陰一土,二位無氣失類而無所居,必待申子生旺水土滋養充實補助不足,此二者喜見申子而為貴。
丙丁之火當盛夏至酷而害萬物,一性一熄於酉,藏於亥,以西北成齊之氣而和,此二者以酉亥一陰一氣和而為貴。
壬癸之水至窮冬則其一性一嚴而殺萬物,惟嗇於卯,潛於巳,以東南溫燠之氣而和,此二者以巳卯一陽一氣和而為貴。
辛乃一陰一金,執方不能自化,須假寅午生旺之火銼剛革而成形為貴。
《廣錄》云:甲一陽一木、戊一陽一土、庚一陽一金,皆喜土位。
未者,土之正位;丑者,土安靜之地,所以牛羊為貴。
細分之,甲尤喜未,庚尤喜丑,各歸其庫也,戊子、戊寅、戊午喜丑,丑者、火人胎養之鄉,戊辰、戊申、戊戌喜未,未者,木人之庫,土人生旺之位也。
乙者,一陰一木;巳者,一陰一土,一陰一土喜生旺,一陰一木一愛一陽一水,所以鼠猴為貴。
然乙尤喜子,子者,水之旺鄉;己尤喜申,申者,坤之正位。
丙丁屬火,火墓在戌;壬癸屬水,水墓在辰。
辰戌,魁罡之地,貴人不臨,故尋寄火貴於酉亥,寄水貴於卯巳,皆歸根覆命之鄉。
六幸一陰一金,喜一陽一火生旺之地,故以馬虎為貴。
更宜以納音互換。
推尋須比和,則其貴為福,若丙火得酉,火至此死,焉足貴哉!
閻東叟云:論天乙貴,須就五行喜忌,如甲人有戊有庚,得癸未、乙丑,遇二吉而帶印為上,遁見丁丑、辛未者次之,乃三一陰一喜在印庫。
乙人得戊申、庚子生旺之土,己人得甲申、丙子生旺之水,此一陰一木一陰一土喜於財旺。
丙丁得丁酉、乙亥,壬癸得乙卯、癸巳。
此水火不嫌死絕。
六辛得丙寅、丙午,此一陰一金不嫌鬼勝,得二為上,得一次之。
《紫虛局》以此為貴人入廟,遇者主金紫貴。
《八字金書》論貴神,又分優劣,即前六十甲子吉凶,其歸要與祿、馬同窠,不犯交退,伏神,支幹相合為貴,緊要在月日時支幹相合。
林開論天乙相合,如甲子見己未,無死絕、衝破、空亡,更有福神助,至貴。
如犯上忌減力,又多難無福。
戊子見己丑,不犯上忌,更有福助,此為次格。
有死絕減力,有衝破、空亡,風塵吏也。
辛未見庚寅,不犯上忌,有福助,為第三等;死絕減力,衝破、空亡,平生多難,卑冗官耳。
閻東叟論貴合貴食,如甲得己丑、己未,戊得癸丑、癸未,庚得乙丑、乙未,乙得庚子、庚申,己得甲子、甲申,丙得辛酉、辛亥,丁得壬寅,壬辰,如此類謂之貴合。
甲食丙,乙食丁,丙丁貴在酉亥,甲得丙寅、丙辰,乙得丁酉、丁亥;庚食壬,辛食癸,壬癸貴在卯巳,庚得壬申、壬戌,辛得癸卯、癸巳,如此類謂之貴食。
有貴合則官多榮顯,有貴食則祿多稱意,三者兼之,官高祿重。
《三命提要》以天乙在貴神六一合上,如甲戊庚在子午,則子合丑,午合未。
乙己在丑巳,丙丁在寅辰,壬癸在申戌,辛在未亥,皆主大福,遇兩合以上尤貴。
《寶鑒》有天乙扶身,取貴人夾擁太歲,如壬寅人得甲寅日時,壬貴在卯,甲癸在丑夾擁乎寅,丙申人得戊申准此。
入貴格,別無刑沖,主一生少病,早年享福;常格得之,終身無刑獄之災。
有干夾貴神,如甲戊庚人得丑未,日時上卻帶甲戊庚一字,主顯異。
《指南》有夾貴逢六一合,如壬癸人見辰而得癸酉合,丙丁人見戌而得丁卯合,取前後各有天乙貴,更祿馬臨身,主大富貴。
有福星貴人,如一命,壬子、癸卯、庚戌、庚辰,壬騎龍背;又貴在卯巳,得辰是福星扶貴人也。
《燭神經》曰:「天乙貴遇生旺,則形貌軒昂一性一靈穎悟,理義分明,不喜雜術,純粹大器,身蘊道德,眾人欽一愛一。
死絕則執拗自是,喜游近貴。
與劫煞並,則貌厚有威,多謀足計。
與官符並,則文翰飄逸,高談雄辯。
與建祿並,則文翰純實,濟惠廣游,君子人也。
若落天中或與天中合,或與天中連珠,當有伶倫之態,好嘔吟,伎藝人也。
又曰:天乙貴,三命中最吉之神。
若人遇之則榮,功名早達,官祿亦易近。
如三命皆乘旺氣,終登將相公侯之位。
大小運行年至此,亦主遷官進財,一切加臨,至此皆為吉兆。
凡貴人所臨之處,大概喜生旺,無衝破,道理順,不落空亡,天干納音偕和,更得祿馬而晝夜不背。
或年時互換貴,如甲午人見辛丑時,丙申見己亥之類。
或四干並在一支上見貴,如丑未生而得甲戊庚之類。
或四位天干通聚貴,地支為五行聚貴。
更遇天月二德為佳。
《理愚歌》云:「貴人或落空亡裡,祿馬背違如不值。」
《寶鑒》云:「貴人無氣,雖有如無。」
《洞玄經》云:「貴人嗔則凶來。」
可見命中有貴,不可就為吉論,要當細詳。
○論三奇
《珞 錄子》曰:「奇為貴也;奇者,異也。」
謂物以貴為奇也。
乙丙丁出於貴人干德配支之妙,一陰一貴甲德起子,則乙德在丑,丙德在寅,丁德在卯,三干相連而無間。
一陰一貴甲德起申、乙在未,丙在午,丁在已,三間相連而無間,以其隨貴人在天,故曰「天上三奇」,十干惟此為異,余則或間羅網,或間天空,或不重臨,又不相聯,不可以為奇。
《玉霄寶鑒》謂古人以正月為歲之始,日出於乙,故以乙為日奇;老人星見為瑞,見於丁位,故以丁為星奇;月照夜到丙位而天下明,故以丙為月奇。
若甲戊庚亦以為天上三奇,以甲戊庚俱臨丑未,乃貴人家在鬥牛之次,出乎井鬼之捨,先後天起貴而三干適臨之,與別幹不同,其理亦通。
《三車一覽》以甲為一陽一木之魁,戊為一陽一土之君,庚為一陽一金之一精一,地有此三物為奇,謂之地之奇,其說太鑿,《太乙經》以辛壬癸為水奇,謂之人間三奇,其說無據,但辛壬癸天干連珠,謂之三台,亦為難得。
《紫虛局》又有四奇之說。
夫奇,奇數也,四則偶矣,謂之奇,可乎?三奇要順布,不欲倒亂,如乙丙丁、甲戊庚,天干年月日時順布為吉。
《廣錄》又以乙人丙月丁時,是乙生丙丁,秀氣下降,主平常。
若乙時丙日丁年,是秀氣上達,反為貴,似又不論順逆。
甲戊庚卻以順者為貴,逆者福慢,亂者不壽,氣清則貴,氣濁則富。
經曰:五行各有奇儀,須分逆順。
若日月倒亂,得順三奇,亦不謂倒命。
有三奇,要得體得地,不欲失時。
如乙丙丁夜生,甲戊庚晝生,得體;乙丙丁柱有亥,則三光有所依附,甲戊庚柱有申,則三物有所憑籍;或乙丙丁得丑寅卯未午巳,甲戊庚得丑未金,皆為得地。
三奇再遇三合,如乙丙丁得金水局,甲戊庚得水火局。
又遇六儀,甲子旬戊,甲戌旬己,甲申旬庚,甲午旬辛,甲辰旬壬,甲寅旬癸,俱吉。
《珞 錄子》云:「重犯奇儀,蘊藉抱出群之器。」
《遁甲》曰:「順布三奇,逆六儀。」
如命出甲子、甲申二旬遇甲戊庚,是重犯奇儀也。
凡命遇三奇,主人一精一神異常,襟懷卓越,好奇尚大,博學多能。
帶天乙貴者,勳業超群;帶天月二德者,凶災不犯。
帶六儀者,才智出類。
帶三合入局者,國家柱石,帶官符劫煞者,器識宏遠。
帶空亡生旺者,脫塵離俗,富貴不一婬一;威武不屈,值元辰、咸池、衝破、天羅地網者,為無用。
論三奇,太歲不帶而月日時帶著,孤獨。
詩曰:「順十干神乙丙丁,神童及第播聲名;日時祿馬公卿煞,換武除文佐聖明。」
又曰:「順十干神甲戊庚,兼得長生丙府名;若然無祿兼無馬,只是財中蓄積人。」
又曰:「三奇須是重逢貴,方是榮華福壽人;只有空奇無貴地,貧窮下賤被欺凌。」
又曰:「乙丙丁、甲戊庚,上局相生生復生,不是蓬萊三島客,也應金殿玉階行。」
又曰:「欲識巖廊官赫奕,名仙多誕癸壬辛,三奇玉藉傳消息,輕薄時師莫與評。」
合諸詩觀三奇,喜忌見矣。
○論天月德
夫德者,利物濟人、掩凶作善之謂也。
天德者,謂周天有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半,除十二宮分野,每宮各佔三十度,共計三百六十度,外有五度二十五分半,散在十二佐宮甲、庚、丙、壬、乙、辛、丁、癸、乾、坤、艮、巽,謂之神藏煞沒。
每宮各得四十四分,所以子午卯酉中有甲庚丙壬,辰戌丑未中有乙辛丁癸,寅申巳亥中有乾坤艮巽,此十二位宮,能回凶作善,乃曰天德也。
月德者,乃三合所照之方,日月會合之辰,申子辰會酉出,庚入垣於壬;亥卯未會幹出,丙入垣於甲;寅午戌會卯出,甲入垣於丙;巳酉丑會子出,壬入垣於庚,故壬甲丙癸謂之月德,而辰未戌丑四月,天德亦同屬焉。
蓋日月照臨之宮,凡天曜地煞,盡可制一服,故可回凶作吉。
閻東叟云:貴神在位,諸煞伏藏;二德扶持,眾凶解散。
凡命中帶凶煞,得此二德扶化,凶不為甚;須要日上見,時上不犯克沖刑破,方吉。
凡人得之,一生安逸,不犯刑,不逢盜,縱遇凶禍,自然消散。
與三奇、天乙貴同並,尤為吉慶。
或財官、印綬、食神、變德,各隨所變,更加一倍之福。
入貴格,主登科甲,得君一寵一任;或承祖蔭,亦得顯達。
入賤格,一生溫飽,福壽兩全;縱有蹇滯,亦能守分固窮,不失為君子。
女命得之,多為貴人之妻。
《三命鈴》云:天德者,五行福德之辰,若人遇之,主登台輔之位,更有月德並者,尤好;縱有凶煞,亦主清顯。
《子平賦》云:「印綬得同天德,官刑不犯,至老無殃」。
是天德勝月德也。
考大統歷,有天月德合,乃五行相契之辰。
月備合,如正月丙與辛合,二月甲與己合,三月壬與丁合,四月庚與乙合,余照此。
天德合,如正月丁與壬合,二月坤與巽合,三月壬與丁合,四月辛與丙合,余照此。
有月空,如寅午戌月壬,亥卯未月庚,申子辰月丙,巳酉丑月申。
有月厭,正月戊,二月酉,三月申,四月未,五月午,六月巳,七月辰,八月卯,九月寅,十月丑,十一月子,十二月亥。
有月煞,寅午戌月丑,亥卯未月戌,申子辰月未,巳酉丑月辰。
有天赦日,春戊寅,夏甲午,秋戊申,冬甲子,乃四時專氣,生育萬物,宥罪赦過。
如人命聚一月德秀合空及四大吉時生,更遇天赦日,尤妙。
此外又有天喜神,春戊,夏丑,秋辰、冬未,遇者主歡欣。
有旌德煞,如寅午戌、丙日進,亥卯未、甲日時,申子辰、壬日時,巳酉丑、庚日時。
有旌鉞煞,如寅午戌、寅時,亥卯未、亥時,甲子辰、申時,巳酉丑、巳時。
又,寅午戌見辛,亥卯未見己,申子辰見丁,巳酉丑見乙,亦謂之旌德。
經云:「一神主旌德,五世不貧窮;內有旌鉞煞,將相及三公。」
德鉞相會,不貴即富。
又有一種旌鉞煞,寅卯辰人見癸酉,巳午未人見癸卯,申酉戌人見戊子,亥子醜人見戊午,乃四時專主誅戮之神,庶人主徒配;克本命,主惡死。
又有一種三公煞,寅午戌人壬子,巳酉醜人丙午,申子辰人乙卯,亥卯未人辛酉,乃坐四方專氣來克生年,為五行毒氣,庶人犯之,主非橫惡死。
若旌鉞更與三公煞會同一位,主殊貴。
今之談命者論月德而諸煞不論,自是偏見,因並及之。
○論太極貴
太極者,太初也,始也,物造於初為太極,成也,收也,物有所歸曰極。
造化始終相保,乃曰太極貴也。
甲乙木先造乎子,坎水助而生,後終乎午,離火焚而死。
丙丁火先喜出乎震,卯也,後喜藏乎兌,酉也。
庚辛金得寅,乃金生乎艮,見亥乃金廟乎乾。
壬癸水先得則生,後得巳而納。
經曰:「地陷東南,四瀆俱流巽位,皆有始有終之意。」
戊己,土也,喜生乎申,得辰戌丑未為正庫。
《理愚歌》云:「四庫全時為至貴,位班上列據權衡。」
人命入格,更有福氣貴神扶,豈不為美。
有文昌貴,甲乙蛇口乙豬頭,丙狗丁龍戊向猴;己午庚寅辛未貴,六壬卯位癸逢牛。
有文譽貴,如甲子人見壬戌、丙寅,祿前祿後一般神,必作公卿冠世人;立一性一天聰名譽播,富貴榮華事業新。
有文星貴,甲馬乙蛇丙戊猴,酉台丁己亥辛求;庚逢戌狗逢虎,十位文星癸兔游。
有天印貴,甲子在寅中,乙逢亥亦同;丁酉戊申位,丙戌己羊宮;庚辛馬蛇足,癸卯與壬龍;此號天印貴,榮達受皇封。
○論學堂詞館
夫學堂者,如人讀書之在學堂;詞館者,如今官翰林,謂之詞館,取其學業一精一專,文章出類。
長生乃學堂之正位,如金命見辛巳,金長生在巳;辛巳,納音又屬金是也。
臨官乃詞館正位,如金命壬申,金臨官在申;壬申,納音又屬金是也。
余以類推。
諸家說有學堂會祿,如金長生巳,臨官申,甲乙人得之;水土長生申,臨官亥,丙丁壬癸人得之;木長生亥,臨官寅,戊己人得之;火長生寅,臨官巳,庚辛人得之。
又名官貴學堂,以官貴長生之位為學堂,官貴臨官之位為詞館也。
有學堂會食,如甲食丙,得丙寅;乙食丁,得丁巳;丙食戊,得戊申之類。
兼官印、驛馬,其福厚;遇祿、貴、奇、德,其氣清;值刑克衝破,其氣濁。
清則科名巍峨,厚則官尊榮顯,濁則福祿微薄,官職卑賤。
有生處見克,如甲乙人辛亥,丁丙人壬寅,戊己人甲申,庚辛人丁巳,謂之官星學堂。
主登科甲,入侍從。
有納音見帝旺之位而逢天乙貴處其上,如己酉人得丙子、庚子日、時、壬午人得辛卯日時之類,謂之學堂會貴,主清貴。
凡學堂詞館,切不要犯空亡及衝破,支幹納音不要見克,方為得用。
《祝勝經》云:「甲辰丙寅,學堂不真;或止富蔭,官職卑貧;讀書修學,空有虛名。」
此言學堂怕落空也。
《三車》云:「學堂無氣,惟利師儒。」
此言學堂要乘旺也。
《理愚歌》云:「學堂如更朝驛馬,位極勳高一壓天下。」
此言學堂要有馬也。
又云:「生來祿馬真學堂,若同詞館主文章;遇中不遇人誰會,不遇沖克福祿昌。」
又云:「文星聚處人中瑞,聲華獨冠英雄輩;降生不遇真學堂,才學豈能為拔萃。」
此言學堂怕衝破受克也。
況人命入格,合造化,又不在學堂詞館而得。
○論正印
正印,乃五行之正庫,金命見乙丑,木癸未,火甲戌,水土壬辰、丙辰是也。
《言談》云:「生逢正印,必拜玉堂。」
《妙選》云:「五行入垣,官居五府。」
可見得本家正印為貴。
本主同德為上,帝座為中,胎月為下。
主人重厚魁梧,功名昭著。
本家印又得貴格扶之,更妙。
若木得水印,火得木印,多兼他權外財。
若身克印,或印克身,廢而復興。
若水人得火印,火人帶水印,次於本家印,然須本主有旺氣,方吉。
若克破別無福救,或空亡,只作清閒道僧、無成舉人。
若五行有清氣,則絕世高人;有煞則貧賤。
有貴人夾印,如丙丁火命以甲戌為正印,卻得酉亥夾之,酉亥乃丙丁貴人;壬癸水命以壬辰為正印,卻得卯已夾之,卯已乃壬癸貴人。
有華蓋印,如亥卯未得癸未之類。
有文章印,如戊寅見癸未,辛已見甲戌,庚申見乙丑,癸亥見丙辰,乙亥見壬辰,乃納音克身,干神複製。
戊午得癸未,庚子得乙丑,丁酉得壬辰,己卯得申戌,辛酉得丙辰,干神制支神合之類。
諸印要逢庫墓,若生旺扶助互換,祿馬貴人並相合者,至貴之命。
最忌刑衝破害,三合六一合上見鬼,如甲戌日得癸酉時,則減力。
水命人得本家印無益;得木印損氣;得土印,支幹有交涉者,名官印;無交涉者,名鬼印。
又有福聚印,如年、月、日、時、胎五位俱無氣衰敗,得正印偏印俱在此,印上或庫或旺,雖有煞神,至是受制,此之謂福聚印。
有禍聚印,如癸巳人帶壬辰印,柱多逢水,俱墓於辰,則癸巳受煞;以巳為命,巳火遇多則本命病,此之謂禍聚印。
有破福成禍印,如水人得水印,或月日時多帶土來,本家印見鬼盛,是謂破福成禍。
有帶煞印,印中見貴煞,如壬子見壬辰、丙辰,子至辰謂之華蓋,壬人見辰為貴。
若印中反克本命,無福神往還,名帶煞,主凶。
有臨空印,乃印落空亡,支無六一合,見官貴,至賤而無成也。
有自刑印,如庚戌人帶乙丑,金人見金印固好,丑戌相刑,以金刑金,此類不如無。
雖有少福,亦終賤。
余准此推。
凡論印,更得真五行與納音同氣,尤妙。
但主少安逸,不利六親,難為子息。
○論德秀
夫德者,本月生旺之德;秀者,合天地中和之氣、五行變化而成者也。
又曰;德者,一陰一陽一解凶之神;秀者,天地清秀之氣,四時當旺之神。
故寅午戌月,丙丁為德,戊癸為秀。
申子辰月,壬癸戊己為德,丙辛甲己為秀。
巳酉丑月,庚辛為德,乙庚為秀。
亥卯未月,甲乙為德,丁壬為秀。
凡人命中得此德秀,無破沖克壓者,賦一性一聰明,溫厚和氣。
若遇學堂,更帶財官,主貴。
沖克減力。
○論劫煞亡神
劫者,奪也,自外奪之之謂奪;亡者,失也,自內失之之謂亡。
劫在五行絕處,亡在五行臨官,俱屬寅申巳亥。
水絕在巳,申子辰以巳為劫煞,巳中戊土,劫水也。
火絕在亥,寅午戌以亥為劫煞,亥中壬水,劫火也。
金絕在寅,巳酉丑以寅為劫煞,寅中丙火,劫金也。
木絕在申,亥卯未以申為劫煞,申中庚金,劫木也。
古歌云:「劫煞為災不可當,徒然奔走名利場;須防祖業消亡盡,妻子如何得久長。」
又云:「四位逢生劫又來,當朝振業逞儒魁;若兼官貴在時上,鯁直名標御史台。」
又云:「劫神包裹遇官星,主執兵權助聖明;不怒而威人仰慕,須令華夏悉安榮。」
又云:「劫煞原來是煞魁,身宮命主不須來;若為魁局應當死,煞曜臨之不必猜。
若是無星居此位,更於三合細推排;天盤加得凶星到,命似風燈不久摧。」
水生木,申子辰以亥為亡神,亥中甲木、洩水也。
火生土,寅午戌以巳為亡神,巳中戊土,洩火也。
金生水,巳酉丑以申為亡神,申中壬水,洩金也。
木生火,亥卯未以寅為亡神,寅中丙火,洩木也。
古歌云:「亡神七煞禍非輕,用盡機關一不成;克子刑妻無祖業,仕人猶恐有虛名。」
又云:「命宮若也值亡神,須是長生遇貴人;時日更兼天地合,匪躬蹇蹇作王臣。」
又云:「皆言七煞是亡神,莫道亡神禍非輕;身命若還居此地,貧窮蹇滯過平生。
凶星惡曜如臨到,大限渾如履薄冰;三合更須明審察,煞來夾拱必難行。」
○論羊刃
《三車》云:「羊言剛也,刃者取宰割之義。」
祿過則刃生;功成當退不退則過,越其分如羊之在刃,言有傷也。
故羊刃常居祿前一辰。
希尹曰:「一陰一陽一萬物之理,皆惡權盛。」
當其極,處火則焦,滅水則湧,竭金則折,缺土則崩,裂木則摧折,故既成而未極,則為福,已極則將反而為凶。
極盛之地,十干中正處是也。
卯者,甲之正位,為一陽一木之極;辰者,乙之正位,為一陰一木之極;午者,丙之正位,為一陽一火之極;未者,丁之正位,為一陰一火之極;酉者,庚之正位,為一陽一金之極;戌者,辛之正位,為一陰一金之極;子者,壬之正位,為一陽一水之極;丑者,癸之正位,為一陰一水之極。
當其極處,其氣剛烈暴戾不和,所以祿前一辰為辛刃,對沖為飛刃。
既盛而未極,則溫柔和暢,故刃後一辰為祿也。
壺中子云:「凡人有祿,必賜刃以衛之,此其義也。」
《一行命書》云:「羊刃重重又見祿,富貴饒金玉。」
《洞玄經》云:「官、印相助福相資。」
是羊刃帶祿,更有官、印相資,尤作吉論。
如專羊刃,主眼露一性一急,凶暴害物,親近惡一黨一,生旺稍可,死絕尤甚。
在五行敗者逢之,多患瘰癘或瘴癘、金刃之災,不論貴賤,多冗雜勞迫,少得安逸。
《太乙經》云:「六甲生人逢乙卯、丁卯,為真羊刃。
若重犯,主殘疾,官祿失退則散在晚年。
余卯為偏刃,則輕。」
《廣信集》有刃頭財,如甲人見己卯之類,謂之銷 煞。
主財帛歇滅,常人以屠沽刀鋸等事為業,或因被盜而致命者。
有刃頭鬼,如甲人見辛卯之類,謂之持刃煞,主人不令終,雖入貴格,亦不可測。
甲乙人見之,尤緊。
多腦疽發背而終。
《金書命訣》有羊刃相蝕,如甲寅虎、兔、甲戊狗兔之類,見所蝕年月稍可,日時至危。
若見兩重,更值空亡,設非相蝕,亦犯流配至老,主不善終。
又連珠刃,如庚戌、辛酉、戊午、己未、丙午、丁未、甲辰、乙卯、壬子、癸丑,皆凶象也。
金緊木慢,女命犯之,定剋夫害子,不貞潔。
《理愚歌》云:「倒懸羊刃又同行,形骸不免填溝壑。」
又云:「飛刃倒戈終見乖,小人得此便為災;空亡截路同相見,此身安得出塵埃。」
又云:「羊刃更兼倒戈,必作無頭之鬼。」
是羊刃帶諸惡煞尤凶。
凡人行運,最怕羊刃,主作事稽遲,無士農之商皆厭之。
經云:運行羊刃,財物耗散。
此之謂也。
《玉霄寶覽》有攬轡澄清格,謂貴人乘馬而前視羊刃,猶馬頭帶劍之義。
假令庚午人得乙酉或己酉日時帶甲申為入格。
午馬在申,庚祿在申,乙巳貴在申,庚羊刃在酉,卻乙巳貴人取甲申為驛馬而前視羊刃,故曰攬轡澄清。
此格多為清嚴之官。
若更有吉類,多為酷吏,能制一奸一宄。
子平以甲丙戊庚壬五一陽一干有刃,乙丁巳辛癸五一陰一干無刃,惟見傷官;與羊刃同禍,是指一陰一陽一之一陽一,非牛羊之羊。
其義見後論一陽一刃格中。
○論空亡
空對實、亡對有言。
《神白經》云:「空亡空亡幾多般,十幹不到作空看。」
《洞玄經》云:「遁窮而亡生。」
故以甲旬盡處曰空亡,蓋有是位而無祿,曰空;有支而無干,曰亡。
如甲子的遁至酉而十干足,所以無戌亥,余五干例見,是為空亡。
然空而有實,亡而有存,所以未可便為凶論。
《珞 錄子》論空亡云:五一陽一令用一一陽一,五一陰一令用一一陰一。
假如甲子、丙寅、戊辰、庚午、壬申則用戌不用亥;乙丑、丁卯、己巳、辛未、癸酉則用亥不用戌。
一陽一分一陽一年,一陰一分一陰一年。
又說:甲子至戊辰,以戌為空亡;己巳至癸酉,以亥為空亡,分上下五年。
中間又分甲子至戊辰,見壬戌為重,見戊戌之類為輕;己巳至癸酉,見癸亥為重,見乙亥之類為輕。
如甲子生甲戌時,此時上正見,差輕;如己巳生癸亥時,亦時上內犯,最重。
《指迷賦》云:「祿入空亡,必分前後之辰,所以表一陰一陽一之分,明輕重之等也。」
《八字金書》云:「甲寅旬、壬癸落空亡;甲辰旬,甲乙;甲申旬,丙丁;甲戌旬,庚辛。」
以地支二位而論天干,或謂十惡大敗。
犯此日生者,主貧賤。
凡帶此煞,生旺則氣度寬大,動招虛名,長大肥滿,多意外無心之福,死絕則一生成敗飄泊,但在我有氣之地,則不能為禍。
大忌支幹與天中相合,是謂小人得位,則一奸一詐譎詭,一靡一所不為。
若為我所克,是謂天中肥殃,反為特達之福(原註:如戊午火人見甲子金之類)。
其神一性一無常,與官符並、則佞媚多文,與劫煞並,則狡勇;與亡神並,則飄蓬;與大耗並,顛倒突;與建祿並,一生破散;與咸池、六害並,多凶暴卒;惟夾貴、華蓋、三奇、學堂並者,大聰明,脫俗之士。
夫空亡不言太歲四見生日旬中空亡,極緊。
若太歲與日互換空亡,更不佳。
以實為空,則實可映空;以空為空,無所映實,故帶互換空亡者,災深。
假令甲子年、壬戌月、甲子之正空亡在壬戌,其壬戌乃甲寅旬,甲寅旬中空復在子,主一生財物耗散,大破家宅。
余仿此。
若日時互換,時緊日慢。
若日犯而時卻刑衝破害;時犯而日卻刑衝破害,亦主有福,未免坎坷。
又云:天中一煞,不可全以凶言,如柱中有惡神,惡煞禍聚之地,全要空亡解之;有空亡不宜見合,合則不能空矣。
若祿馬財官福聚之氣,全怕空亡散之;有空亡卻喜見合,合則不能空矣。
若無沖無合無刑,謂真空亡。
四孟太毒,只作小伎巧求人。
又,甲子旬水土,甲戌旬金,甲申旬火土,甲午旬火土,甲辰旬木,甲寅旬水土,為真空亡。
又云:響之有聲,莫非虛中也。
是以大人之命,要有虛中之德。
空亡自旺有用,乃大聲大應之器。
月、日、月時三位俱空亡者,不害為大貴人。
若值兩位,雖有官,不大。
又云:凡命值空亡,時上見,多拗一性一,為事高而虛,更遇華蓋,決主少子。
日上見,多庶出,或妻妾間離遇偶合則多一婬一蕩。
古歌云:「胎裡生逢怕遇空,遇空時節自昏蒙;饒君十步有九計,不免飄飄西復東。」
又云:「建祿臨空虛有名,平生向學老無成;若逢馬貴來相救,縱得官時又復停。」
又云:「甲寅戊午及庚申,丑上天中最不仁;本分生來當受祿,因逢五鬼遂衰貧。」
以甲寅水見辛丑土,為鬼來克命。
戊午見丁丑,庚申見乙丑,同是空亡,忌克命也。
又云:「六旬後兩號天中,見合長生旺不凶;加臨沖克兼刑祿,官職升騰位更隆。」
如巳酉醜人丁丑月、癸未日、戊午時,午未空亡而戊癸之火旺在午,反為貴格,是火虛有焰也。
又云:「印綬之星中見空,順臨墓庫福重重;若還夾貴歸元位,帶煞須為給事中」如甲午、癸酉、丙子、壬辰時,雖空,卻與癸酉作六一合,又墓庫夾貴,所以入格,是水空則流也。
經云:「金空則響,火空則明,水空則清,木空則折,土空則崩。」
此之謂也。
又曰:人命空亡本不好,若運刑沖,反為虛煞;士人遇之,飛聲走譽。
如甲申、丁丑、乙亥、甲申,行壬午運,作當路;乙未、乙酉、乙丑、丁亥,行辛巳運,作監司,大振聲望。
若壬寅為空亡,壬申同類沖之,則不動,此為最毒。
有截路空亡,正如人在途中遇水,不能前進,不可以濟,故曰截路,只以日取時見之。
如甲己日遁十二時中,申酉上見壬癸,故甲己見申酉,乙庚見午未,丙辛見辰巳,丁壬見寅卯,戊癸見戌亥,此二時上俱遇壬癸為水故也。
此空亡非但命見不吉,凡出入、求財、交易、上官、嫁娶,百事皆忌。
有四大空亡,六甲中,甲辰、甲戌二旬,金木水火土全,內甲子、甲午旬生人見水,甲寅、甲申旬獨無金,此四旬者五行不全。
如甲子、甲午旬獨無水,甲寅、甲申旬生人見金,謂之正犯。
如當生年中不犯,行運至水金處亦謂之犯。
若帶得,主一生蹇滯,不問貧賤富貴,皆夭折。
三處重遇,瞬息為期。
壺中子云:「顏回夭折,只因四大空亡。」
正謂此也。
《洞微經》有五鬼空亡,甲己人見巳午,乙庚寅卯,丙辛子丑,丁壬戌亥,戊癸申酉,限至斯鄉,主貧。
有克害空亡,甲乙人見午,丙丁申,戊己巳,庚辛寅,壬癸酉丑,主克害妻子。
有破祖空亡,甲乙丙丁同上,戊巳人見戌,庚辛子,壬癸寅,遇者主破祖業,須並論之。
○論元辰
元辰者,別而不合之名。
一陽一前一陰一後,則有所屈,屈則於事無所申;一陰一前一陽一後,則直而不遂,於事暴而不治,難與同事,故謂之元辰。
是以一陽一男一陰一女,在衝前一位支辰;一陰一男一陽一女,在沖後一位支辰。
假如甲子生男,與甲午對沖,即乙未為正;乙丑生男,與乙未對沖,即甲午為正。
余干午未半之。
所以為凶者,當氣沖之地,左鼓則風煞在右,右鼓則風煞在左,故一陰一陽一男一女,取衝前沖後不同。
若歲運臨之,如物當風,動搖顛倒,不得寧息。
不有內疾,必有外難。
雖富貴崇高,勢位炎盛,大運逢之,十年可畏。
立朝定當竄逐,居家必罹凶咎,縱有吉神扶持,不免禍福倚伏,尤忌先吉後凶,臨旺之後、欲出未出之際,凶禍尤的。
生命逢之,主形骸陋樸,面有顴骨,鼻低口大,眼生威角,腦凸一臀一高,手腳強硬,聲音沉濁。
生旺則落魄大度,不別是非,不分良善,顛倒鶻突;死絕則寒酸薄劣,形貌猥下,語言渾濁,不識羞辱,破敗坎坷,貪飲好情,甘習下流。
與官符並,多招無辜之撓;帶劫煞,則不循細行,動招危辱,空賤無恥;婦人得之,聲雄一性一濁,一奸一婬一私通奴賤,鬼魅為憑,不遵禮法,一生多災,雖生子,拗而不孝。
常術《鼠忌羊頭歌》未分男一女,不足憑也。
《珞 錄子》以宣父畏其元辰,林開以元辰惡煞為災甚重,有互換遇者,尤為不吉,忽然遇合,又以吉論。
《洞玄經》云:「元辰遇合,而大亨是也。」
《廣信集》取巫□伎參政己卯、甲申、己巳、甲戌,滕庚樞密乙丑、壬午、乙丑、壬午,二命豈不犯元辰。
李吉甫曰:「大凡貴命,須逢煞即得君主橫升拔,林開一偏之見也。」
徐子平云:「元辰者,命中元有所害之辰,如甲見申庚,乙見酉辛之類,人生歲月日時原有七煞,已為所害之辰,歲運復遇,謂之犯元辰,為害尤重,元無則輕。
然元辰一煞,與亡劫、羊刃、空亡同類觀。」
《珞 錄子·消息賦·自見雪心賦》云:「元辰水去,亦指神煞之名。」
是古人之說是也。
○論暗金的煞
此三煞乃先天數之四沖也。
夫子、午之數各九,卯、酉各六,總為三十。
自子順行,極三十而見巳,是為四仲之正煞。
寅申各七,巳亥,各四、總二十有二,自子順行,極二十二而見酉,是為四孟之正煞辰戌各五,丑、未各八總二十有六,自子順行,極二十六數而見丑,是為四季之正煞。
是起於數者然也,凡神煞,皆起於數,與祿馬同類。
此一煞而有三名;一曰吟呻,二曰破碎,三曰白衣。
子午卯酉在巳,寅申巳亥在酉,辰戌丑未在丑。
巳者,金生之地,巳中,臨官之火,金氣臨克,主杖楚刑獄呻一吟之災,故曰吟呻。
酉者,金旺之地,煞物當時,又有辛金相助,萬物當之,無不破碎,主支離流血之災,故曰破碎。
丑乃金之庫墓,居四季而臨鬼門,主妨害喪服哭泣之事,故曰白衣。
五行中惟金能煞物,故總名曰暗金的煞也。
其神生旺,主人寬量大器,決斷有為,形容清峻,若不夭喪刑傷,須有癩病癱瘓。
死絕則慘害克毒,形容紅白,巧言令色,笑裡藏刀。
與官符並,則橫來官災;與劫煞並,則橫來死喪;與白虎、羊刃並,則流心傷殘;與貴人、建祿並,則稍慢。
五行旺相,吉神相救,入貴格則無害;入賤格,再值一切凶神,則愈凶。
又曰;金生處,主大風癱瘓之疾;金旺處,主水蠱毒一藥之病;金墓處,主克子惡死之憂。
若帶三刑德貴,主有高官持兵權。
大抵此煞不吉,人命逢之,固所不宜;歲逢之,亦主孝服哭聲,盜賊侵擾,口舌破耗。
小兒犯此,湯火之厄;不然,身有痕疤破綻之象。
經云:「謬戾無過於刑害。
有時而吉;乖違莫甚於衝破,未必皆凶。」
此之謂也。
○論災煞
災煞者,其一性一勇一猛,常居劫煞之前,衝破將星,謂之災煞。
如申子辰將星在子,午卻去沖子;寅午戌在午,子卻去沖;巳酉丑在酉,卯卻去沖;亥卯未在卯,酉卻去沖。
是災煞也。
此煞主血光橫死。
在水火,防焚溺,金木杖刃,土墜一落,瘟疫克身,大凶。
若有福神相助,多是武權。
亦如劫煞之類,要見官星、印綬生旺處為佳。
《神白經》云:「災煞畏乎克生處,卻為祥。」
正謂此也。
○論六厄
厄者,遭乎難者也,常居馬前一辰,劫後二辰,死而不生謂之厄。
申子辰水局,水死在卯;寅午戌火局,火死在酉;亥卯未木局,木死在午;巳酉丑金局,金死在子,所以為厄。
若有救護,有扶持,逢生旺兼貴氣相助,則吉,究竟一生蹇滯。
《壺中子》云:「六厄為剝官之煞,李廣不封侯是也。」
○論勾絞
勾者,牽連之義;絞者,羈絆之名,二煞嘗相對沖,亦猶亡劫。
一陽一男一陰一女,命前三辰為勾;命後一三辰為絞;一陰一男一陽一女,命前三辰為絞,命後三辰為勾。
假令甲子一陽一命人,卯為勾,酉為絞;乙丑一陰一命人,辰為絞,戌為勾之例。
古歌云:「爪牙煞去命三辰,大忌金神羊刃臨;夾煞克身無福救,必遭蛇虎傷其身。」
此煞大忌金神白虎並,則凶。
牛馬犬畜等傷亦是,不獨虎狼也。
不克身與福同宮者不用。
大抵此煞,凡命遇之,身若克煞,多心路計巧,主掌刑法之任;或為將帥,專地誅戮。
煞若克身,主非命而終;小人逢之,非橫災禍;行年至此,亦主口舌刑獄等事。
又云:值兩位全者,災重,一位者輕。
又云:有鬼則災重,無鬼則災輕。
○論孤辰寡宿
先賢有云:老而無夫曰寡,幼而無父曰孤,此其義也。
辰謂星辰,宿謂星宿,指其神也。
人命犯此星辰,則孤寡如是。
如亥子丑逐方三位,進前一辰見寅為孤,退後一辰見戌為寡。
又過角為孤,退角為寡。
其餘三方皆依此推。
乃一陰一陽一惆悵之義。
且夫寅為春始,辰為春末,巳為夏始,未為夏末,申為秋始,戌為秋末,亥為冬始,丑為冬末,皆一陰一陽一支離之神,四時代謝之方。
《三車》云:造物中以生我者為母,克我者為夫,我克者為妻。
亥子丑屬北方水位,水用金為母,金絕於寅,是母絕也;用火為妻,火墓為戌,是妻墓也。
巳午未,南方火位,火用木為母,木絕在申;用水為夫,水墓在辰。
寅卯辰屬東方木位,木用水為母,水絕在巳;用金為夫,金墓在丑。
是取母絕為孤辰,夫墓、妻墓為寡宿,其義尤切。
《珞 錄子》云:「骨肉中道分離,孤寡猶嫌於隔角。」
《玉一門集》云:「寅申巳亥為角,辰戌丑未為隔。
進者為一陽一,不利父;退者為一陰一,不利母。」
又云:「在一陽一宮妨父,在一陰一宮妨母。
如寅卯辰人,巳為孤,丑為寡,寅辰為一陽一之位,丑巳為一陰一之位。
男一女生命見之,雖親生兒女,多不和順。」
王氏云:「男命生於妻絕之中而逢孤辰,平生難於婚偶;女命生於夫絕之中而遇寡宿,屢嫁不能偕老。」
如辛醜人得庚寅,寅為丑孤辰,丑為寅寡宿,寅丑互為寡宿。
隔角言丑寅中有艮卦隔,乾坤艮巽四猶之角也。
《燭神經》云:「凡人命犯孤寡,主形孤骨露,面無和氣,不利六親。
生旺稍可,死絕尤甚。
驛馬並,放一蕩他鄉;空亡並,幼小無倚;喪吊並,父母相繼而亡。
一生多逢重喪疊禍,骨肉伶仃,單寒不利。
入貴格,贅婿婦家;入賤格,移流未免。」
《鬼谷遺文》云:「連屬不言孤寡,如亥得寅戌,寅得丑巳;或支幹朝會包裹貴人,雖犯孤寡,不以孤寡論。」
《廣錄》云:「井欄斜衝,是孤辰寡宿。」
更天干帶倒食,謂之井欄倒食。
若巳午未人再生夏三月,是帶兩重孤寡,主克妻害子,少六親,不聚財,多生女;更帶諸凶煞,主不令終。
《珞 錄子》云:「憑一陰一察其一陽一禍,歲星莫犯於孤辰;恃一陽一鑒以一陰一災,天年忌逢於寡宿。」
蓋言小運、太歲不可犯之,一陽一以孤辰為重,一陰一以寡宿為重。
○論天羅地網
羅網之說,其義甚明。
然何以戌亥為天羅,辰巳為地網,蓋天傾西北,戌亥者,六一陰一之終也;地陷東南,辰巳者,六一陽一之終也。
一陰一陽一終極,則暗昧不明,如人之在羅網,此春義也。
《壺中子》云:「龍蛇混雜,偏不利於辰生;豬犬侵凌,但獨嫌於亥字。」
龍為辰,蛇為巳;辰人得巳,巳人得辰,皆曰龍蛇混雜。
男命則不妨,惟女命破婚害子,薄命抱疾。
辰人得巳,重;巳人得辰,輕。
謂龍生蛇一穴一者,退;蛇生龍一穴一者,進。
豬為亥,犬為戌;戌人得亥,亥人得戌,皆曰豬犬侵凌。
女命則不妨,惟男命則滯齟齬齠,妨祖克妻。
戌人得亥,輕;亥人得戌,重。
謂犬入豬群,則進;豬入犬群,則傷。
《諸書》亦云:「龍蛇混雜,常防婦女憂危;豬犬侵凌,每慮丈夫厄難。」
是男怕天羅,女怕地網。
中間又分火命人有天羅,水、土命人有地網,余金木二命無之。
人命帶此,多主蹇滯,更加惡煞相並,五行無氣,必主惡死。
行運至此,亦如之。
假如戌年戎月初一日生者,犯一年天羅;十五日生者,犯十五年天羅;若更生時是戌,增成三十年天羅。
或戌年亥月,或亥時戌日,交互見之,謂之重犯。
則災不能歇。
地網如上說。
若天羅地網重並,為害尤重。
《理愚歌》云:「生時地結與天盤,爭使親闈得久安。」
如甲辰命見甲戌,申戌命見甲辰,只此二辰生人,是就羅網中言之也。
○論十惡大敗
十惡者,譬律法中人,犯十惡重罪,在所不赦,大敗者,譬兵法中與敵交戰,大敗無一生還,喻極凶也。
六甲旬中十個日值祿人空亡,如甲辰、乙巳,甲以寅為祿,乙以卯為祿,甲辰旬以寅卯為空亡。
壬申者,壬以亥為祿,甲子旬以亥為空亡。
余如丙申、丁亥、庚辰、戊戌、癸亥、辛巳、乙丑等日皆仿此。
命中犯者,當以日上見之為是,其餘不論。
況犯者未必皆凶,若內有吉神相扶,貴氣相輔,當為吉論。
《元白經》曰:「十惡都來十個辰,逐年有煞用區分。」
如庚戌年見甲辰日,辛亥年見乙巳日,壬寅年見丙申日,癸巳年見丁亥日,甲辰年見戊戌日,乙未年見乙丑日,甲戌年見庚辰日,乙亥年見辛巳日,丙寅年見壬申日,丁巳年見癸亥日,蓋以年支幹沖日支幹,無祿為忌,余悉無妨。
○總論諸神煞
神煞,古有百二十名,其說穿鑿支離,造化恐不如是。
除羊刃、空亡、劫煞、災煞、大煞、元辰、勾絞、咸池、破碎、羅網、衝擊、天空懸針、平頭倒戈等煞命中切要者,已備論於前矣,茲以諸星家考驗有理,復備敘於左。
自縊煞。
此煞取五行反系處,如戌人巳,巳人戌,辰人亥,亥人辰,寅人未,未人寅,卯人申,申人卯,午人醜,醜人午,子人酉,酉人子是也。
大忌相剋,天元是墓,更有天中、官符、大耗者,定凶。
水溺煞。
此煞取丙子、癸未、癸丑上帶咸池、金刃、羊刃。
蓋丙子納音水,又子為水旺之地,未為井宿之居,丑為三河之分,更納音克身,決不可免。
古歌云:「動煞克身名顛墜,金神羊刃防同位。
要知自縊最凶神,戌巳辰亥並寅未。
子酉一例為凶煞,卯申丑未依前是。
大忌空亡兼墓鬼,官符大耗仍須避。
丙子癸未並癸丑,咸池金煞羊刃畏。
五行若更來克身,一死懸樑一溺水。」
掛劍煞。
此煞取巳酉丑申四柱純全者是,或重帶巳酉丑亦是,更犯官符、元辰、白虎、金神等類,五行刑克本命者,主凶暴殺人,或反為人所殺。
詩曰:「巳酉丑申金氣全,從革局多名掛劍。
元亡金虎並克身,縱不殺人身豈免。」
天火煞。
此煞取寅午戌全而天干有丙丁五位中全不見水者是,有水則非。
若年運至火氣生旺處,當防火災。
詩曰:「寅午戌全號天火,不見丙丁猶自可;五位都無一水神,生旺臨年災厄火。」
余命寅午戌全,月干有癸行戊午運,戊癸化火,甲戌年、甲戌月遂遭火災。
天屠煞。
此煞除子日午時,午日子時外,自余丑曰日亥時,亥日丑時,寅日戌時,戌日寅時,卯日酉時,酉日卯時,辰日申時,申日辰時,巳日未時,未日巳時,依次逐兩位數之。
君子犯者,主異疾,腸風腳氣;小人折損肢一體。
重犯者,主徒配。
天刑煞。
此煞取子醜人乙時,寅人庚時,卯辰人辛時,巳人壬時,午未人癸時,甲人丙時,酉戌人丁時,亥人戊時,取時刑克本命。
犯者遭刑有疾。
雷霆煞。
正七二八子寅方,三九四十辰午當;五十一申六二戌,必主雷轟虎咬亡。
又云:「正七下加子,二八在寅方,三九居辰上,四十午位傷,五十一申位,六十二戌方。」
正月起,子順行六一陽一位。
此煞人命遇之,如逢祿,貴;吉星臨壓,則吉,好行一陰一騭,為法官掌雷霆行符敕水之人,或成佛作祖之輩。
如遇羊刃、的煞、飛廉等會,命限必凶,主墮於天真雷傷、虎啖、天譴、瘟疾或溺水、囹圄死。
吞陷煞。
豬犬羊逢虎必傷,猴蛇相會樹頭亡。
犬逢雞子遭徒配,兔趕蛇歌走遠鄉。
鼠見犬來須惡互,馬牛遇虎定相戕。
兔猴逢犬難迴避,龍來龍上水中殃。
凡人若值臨時日,三合為災仔細詳。
《原註:以年支為主》
官符煞。
取太歲前五辰,是日時遇之。
平生多官災,更並羊刃,乃刑徒之命。
若官符落天中,多邪誕不實,名妄語煞。
病符煞。
取太歲後一辰,是犯者多疾病。
行年遇之,亦然。
死符煞。
取病符對沖,是月時日犯之,無貴神解救,兇惡短折。
喪吊煞。
一名橫關煞。
取命前二辰為喪門,命後二辰為弔客,其或太歲凶煞並臨大小運限,必主禍。
古詩云:「五官六死十二病,三喪十一吊來臨。」
可見此十二宮一太歲歌,不惟命犯不吉,流年尤凶。
若月有羊刃來佐,凶煞臨時,則橫關也。
古歌云:「橫關惡煞少人知,月祿凶神又及時;縱有吉星重疊至,不遭刑戮也頃危。」
宅墓煞。
命前五辰為災,命後五辰為墓,怕宅墓受歲劫等煞來破本命之災。
主呻一吟。
日刑煞。
以本生日上數甲子,本日干住。
一陽一干順數,一陰一干逆數。
若在命宮,主極刑;三合,主徒配;對宮,主外死。
流血煞。
以本生月起,子順數至本年住。
若在命宮、三合、對宮、主癰疽,庶人徒配,婦人產厄。
劍鋒煞。
甲子旬劍辰鋒戌,甲午旬劍戌鋒辰,甲寅旬劍午鋒申,甲申旬劍子鋒寅,甲辰旬劍申鋒午,甲戌旬劍寅鋒子。
隨在各宮斷,如第五宮露,損子;第四宮露,損田宅。
戟鋒煞。
正月起甲,二月乙,三月戊,四月丙,五月丁,六月己,七月庚,八月辛,九月戊,十月壬,十一月癸,十二月巳,逐月旺干加臨,日時帶兩重者,凶;更與懸針相見,主決配傷殘。
浮沉煞。
從戌上起,子逆行至本生年位,卻從年宮數,看在何宮。
只在財帛宮,名串錢,主富蓄。
余皆凶。
甲乙己庚壬人犯之,稍輕;丙丁戊辛癸人犯之,重。
在寅午申未年中,此煞多主水厄。
仍各隨宮分論災,如在田宅,則主破祖。
余宮類推。
破煞。
此煞,卯與午,丑與辰,子與酉,未與戌,皆相破。
惟寅申巳亥原破,卻三合,故不取,犯者主少年災滯,財產耗散,兼有折傷之災。
返本煞。
五行無貴氣,下克上為返。
歌曰:「五行死絕並來時,有格如閒福不隨;更忌日時克年主,定無官貴切須知。」
如甲子金命得戊午日,又胎月日時多帶寅巳,犯者定主孤立,或富或貴,一旺便克,傷父母尊長。
一陰一陽一煞。
女屬一陰一而喜一陽一,命得戊午旺火為正一陽一。
男屬一陽一而喜一陰一,命得丙子旺水為正一陰一。
是一陰一陽一和暢,故男得丙子,平生多得美一婦人;女得戊午,平生多逢美男子。
日上遇之,男得美妻,女得美夫。
大忌元辰、咸池同宮,不論男一女,皆一婬一。
如男得戊午,多婦人相一愛一;女得丙子,多男子挑誘。
更看有無貴賤消息。
一婬一欲妨害煞。
《壺中子》云「老醉秦樓十二,直緣重犯八專;少亡楚甸八千,應是疊逢九丑。」
蓋言八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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