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地眼全書
入地眼全書陽宅卷十
陽宅門路灶宮星生剋方位總論
《八宅周書》由來已久,乾、坎、艮、震、巽、離、坤、兌,一卦管三山。
凡戌乾亥,皆乾宅也;壬子癸,皆坎宅;丑艮寅,皆艮宅;甲卯乙,皆震宅;辰巽巳皆巽宅;丙午丁,皆離宅;未坤申,皆坤宅;庚酉辛,皆兌宅;名曰連山卦。
以陰陽對待之理,運消息盈虛之氣。
理全則氣足,而造化神矣。
其卦以乾、坤、兌、艮為西四宅,三吉俱右,此內門、路、灶切勿犯東;坎、離、巽、震為東四宅,三吉俱左,此內門、路、灶切勿犯西。
至大門,又必於三吉中擇。
陰陽配合,而後生息蕃昌。
故先天乾坤定位之理,即後天坎離既濟之氣,此萬古不易之《河》、《洛》,昭昭可考矣。
其遊星以七政而加九曜,貪、巨、祿、文、廉、武、破,此七政之名,又加左輔、右弼,共為九曜,即生、天、延、絕、五、禍、六、伏也。
內有竹節貫井、宮星生剋方位要訣,詳載於後,宅法庶無餘蘊乎。
遊星
乾六天五禍絕延生,坎五天生延絕禍六。
艮六絕禍生延天五,震延生禍絕五天六。
巽天五六禍生絕延,離六五絕延禍生天。
坤天延絕生禍五六,兌生禍延絕六五天。
前一字是本宅,名伏位,後七字乃七政也。
七政者,以生、天、延為三吉,三吉之方宜開門、放灶、擇房、安床 ,而大門尤重。
絕命最凶,五鬼次之,禍與六又次之,謂之四凶。
此四凶方再以卦地參之,而輕重始辨。
如絕命凶矣,然惟克宅者真兇;若生宅與宅比和及為宅所克者,皆凶不甚惡。
竹節貫井法
從大門起遊星,數至向上第一棟,逆生而入,以辨某棟為三吉宜高,某棟為四凶宜低也。
如正中開大門,則大門即第一前重也。
如大門在一邊,必要大門數頭棟,然後逆生而入。
靜宅不用竹節貫井之法。
惟動宅、變宅、化宅始用之。
取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如此逐棟生入。
各舉一局為式。
三棟至五棟,無牆隔斷者為動宅,如坎宅離門,門為延年金星,二棟六水凶,三凍生木吉。
或傍角開門,如坎宅巽門,則用巽天五六之法。
巽至離向,天醫吉星為第一棟土,生第二棟延年金吉,第三棟六煞水凶,此為動宅。
五行相生之法,六棟七棟名變宅。
謂五行生盡而變也。
蓋五鬼火生禍害土,不生天醫土;天醫土生延年金,不生絕命金;禍害土生絕命金,不生延年金。
吉生吉,凶生凶,此常理也。
惟六煞水單生貪狼木,貪狼木單生五鬼火,亦常理也。
變宅前五棟內生,如人常法。
至六七棟則五鬼火生天醫土,天醫土反生絕命金,禍害土反生延年金,故曰變也。
如坎宅巽門,用巽天五六之法,向上第一重天醫土吉,第二棟延年金吉,第三棟六水凶,第四棟生木大吉,第五棟五鬼火凶,至第六棟天醫土吉,是凶火生吉土矣。
第七棟絕命金凶,是吉土反生凶金矣。
五棟之後,吉變凶,凶變吉,此為變宅相生之法。
八棟九棟名化宅,謂最後一棟為輔弼,星隨門而化也。
法以雙木、雙金、雙土並進,以全貪、巨、祿、文、廉、武、破、輔、弼九星之用。
蓋靜、動、變宅無輔、弼星,止名七政,與化宅異也。
如坎宅巽門九棟,亦用巽天五六之法,大門數至向上第一重天土,次吉;二棟禍土,此雙土也,凶;三棟絕命凶;四棟延年,此雙金也,吉;五棟六水,不吉;六棟生木大吉,七棟左輔木,此雙木也,次吉;八棟五火凶;九棟右弼,原巽門生氣木,此右弼亦生氣木也,大吉。
如止八重,即右弼生氣木大吉,此為化宅相生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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