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目答問補正
卷三 子部 法家第四
《唐律疏議》三十卷,唐長孫無忌。
附《洗冤集錄》五卷。
(宋宋慈。
岱南閣本。
《唐律》舊入政書,附此,取便尋覽。
)
【補】蘇州局本。
《刑統》三十卷,後周竇儀等撰,宋建隆四年頒行,與《唐律》無甚出入,吳興劉承?刻《嘉業堂叢書》本。
《永徽法經》三十卷,元鄭汝翼撰,未見刻本,《四庫存目》系《永樂大典》本。
《大明律》三十卷,明洪武間官撰,萬曆間舒化等校刻本。
《大清律例》四十七卷,乾隆五年官撰,官本,又隨時增修本。
現行刑律,沿清宣統間所訂《新刑律》,在《中華六法》中,有通行本。
歸安沈家《本歷代刑法考》七十八卷,附《寄{?移}文存》八卷,民國間刻《沈寄{?移}先生遺書》本。
閩縣程樹德《九朝律考》二十卷,民國十六年涵芬樓排印本。
(今案:有中華書局1983年版,劉俊文點校。
)
《折獄龜鑒》八卷。
(宋鄭克。
守山閣本,金壺本。
)
(今案: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劉俊文譯注點校。
)
《佐治藥言》一卷,《續》一卷。
(汪輝祖。
知不足齋本。
)
【補】《汪龍莊遺書》本。
《學治臆說》二卷。
(汪輝祖。
托氏刻本,讀畫齋本。
二書合刻有阮氏本,武昌局本,貴陽官本。
)
【補】《汪龍莊遺書》本,南昌局亦合刻二書。
《龍筋鳳髓判》四卷。
(唐張?。
湖海樓本,海山仙館本,《學津》本。
名似法家,實則詞章,無類可歸,附此,其目藉可考《唐時律令公式》。
)
【補】明劉允鵬注。
《牧令書》二十三卷,《保甲書》四卷。
(徐棟輯。
通行本。
淺而切用。
)
【補】蘇州局本,武昌局本。
(今案:有江蘇廣陵古籍刻印社1990年版《牧令書》。
)
──右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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