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目答問補正》卷三 子部 法家第四:附《洗冤集錄》五卷。(宋宋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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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目答問補正》卷三 子部 法家第四

書目答問補正

卷三 子部 法家第四

《唐律疏議》三十卷,唐長孫無忌。

附《洗冤集錄》五卷。

(宋宋慈。

岱南閣本。

《唐律》舊入政書,附此,取便尋覽。

【補】蘇州局本。

《刑統》三十卷,後周竇儀等撰,宋建隆四年頒行,與《唐律》無甚出入,吳興劉承?刻《嘉業堂叢書》本。

《永徽法經》三十卷,元鄭汝翼撰,未見刻本,《四庫存目》系《永樂大典》本。

《大明律》三十卷,明洪武間官撰,萬曆間舒化等校刻本。

《大清律例》四十七卷,乾隆五年官撰,官本,又隨時增修本。

現行刑律,沿清宣統間所訂《新刑律》,在《中華六法》中,有通行本。

歸安沈家《本歷代刑法考》七十八卷,附《寄{?移}文存》八卷,民國間刻《沈寄{?移}先生遺書》本。

閩縣程樹德《九朝律考》二十卷,民國十六年涵芬樓排印本。

(今案:有中華書局1983年版,劉俊文點校。

《折獄龜鑒》八卷。

(宋鄭克。

守山閣本,金壺本。

(今案: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劉俊文譯注點校。

《佐治藥言》一卷,《續》一卷。

(汪輝祖。

知不足齋本。

【補】《汪龍莊遺書》本。

《學治臆說》二卷。

(汪輝祖。

托氏刻本,讀畫齋本。

二書合刻有阮氏本,武昌局本,貴陽官本。

【補】《汪龍莊遺書》本,南昌局亦合刻二書。

《龍筋鳳髓判》四卷。

(唐張?。

湖海樓本,海山仙館本,《學津》本。

名似法家,實則詞章,無類可歸,附此,其目藉可考《唐時律令公式》。

【補】明劉允鵬注。

《牧令書》二十三卷,《保甲書》四卷。

(徐棟輯。

通行本。

淺而切用。

【補】蘇州局本,武昌局本。

(今案:有江蘇廣陵古籍刻印社1990年版《牧令書》。

──右法家

分類:未分類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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