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照新志
卷三
高公軒者,宣仁之疏族也。
政和末,為滄州儀曹,考滿,哀鳴於外台,及將曰:自惟孤寒,無從求知於當路,但各乞一改官照牒,障面而歸,以張鄉閭,足矣!人皆憐而與之。
既至京師,乃詣部自陳薦狀已足,乞以照牒為用,先次放散。
適有主之者,從其說而施行之,遂冒改秩。
蔡元長時當國,聞之,遂下令今後不得妄發照牒。
公軒中興後為檢正諸房文字。
外祖曾空青,政和中假守京口,舉送貢士張彥正綱;宣和末,守秀水,舉送沈元用晦;紹興間,牧上饒,舉送汪聖錫應辰,三人皆以廷試第一。
其後舅氏曾宏父知台州,鹿鳴燕坐上,作詩以餞之,末句云:三郡看魁天下士,丹丘未必墜家聲。
是歲,天台全軍盡覆,事有不同如此者。
沈元用,文通孫也,初名傑,家於秀之崇德縣。
坐為人假手,奏案至祐陵榻前,上閱之云:名見《梁四公子傳》,此人必不凡,可從闊略。
時方崇道教故也。
遂降旨,止令今後不得入科場而已。
彷徨無所往。
時外祖守秀城,舅氏宏父為湖州司錄,來省侍。
十妓十長楊麗者,才色冠一時,舅氏悅之。
席間忽云:有士人沈念六者,其人文藝絕倫,不幸坐累,遂無試所,奈何!宏父云:審如若言,吾合牒門客一人,尚未有人。
翌日,訪舅氏,一見契合,易其名曰晦。
是歲,漕司首送,明年,為大魁,才數月即入館為郎,奉使二浙,經由嘉禾。
麗張其徒曰:我今日乃往庭參門生耶!
張子韶、凌季文俱武林人,少長同肄業鄉里。
宣和末,居清湖中,時東西兩岸居民稀少,白地居多。
二人夜同步河之西,見一婦人在前,衣妝楚楚。
因縱步覘之,常不及焉。
至空迥處,忽回顧二人而笑,真絕色也。
方欲詢之,乃緩步自水面而東。
二公驚駭而退。
王磐安國,合肥人。
政和中,為郎京師,其子婦免身,訪十乳十婢,女儈云:有一人夫死未久,自求售身。
安國以三萬得之。
又三年,安國自國子司業丐外,得守宛陵。
挈家之官,舟次泗州,一男子喏於轎前,雲十乳十婢之夫也,求索其妻。
安國驚駭,欲究其詳,忽不見。
歸語十乳十婢,亦愕然無說。
至夜,十乳十婢忽竄去,遍索不可得。
詰旦,舟尾乃見十十屍十十浮於水面。
元符末,巨公為太學博士,輪對,建言:比因行十事太廟,冠冕皆前俯後仰,不合古制。
詔行下太常寺。
寺中奏云:自來前仰後俯,必是本官行禮之時倒戴之誤。
哲宗顧宰臣笑云:如此,豈可作學官,可與一閒散去處。
改端王府記室參軍。
未幾,端邸龍飛,風雲感會,至登宰席,十寵十祿光大,震耀一時。
紹興中,亦有為館職者,於言路有宿憾,欲露章以論。
既聞之,愬於當路,乞易地以避焉。
改普安郡王府教授。
已而,孝宗正儲位,以潛邸舊恩,位極人臣,榮冠今古。
二公之事絕相似,禍福倚伏,有如此者。
李漢老邴少年日,作漢宮春詞,膾炙人口,所謂問玉堂何似?茅舍疏籬者是也。
政和間,自書省丁憂歸山東,服終造朝,舉國無與立談者。
方悵悵無計,時王黼為首相,忽遣人招至東閣,開宴延之上坐。
出其家姬數十人,皆絕色也。
漢老惘然莫曉。
酒半,群唱是詞以侑觴,漢老私竊自欣,除目可無慮矣。
喜甚,大醉而歸。
又數日,有館閣之命。
不數年,遂入翰苑。
十江十緯字彥文,三衢人。
元符中,為太學生。
徽宗登極,應詔上書,陳大中至正之道,言頗剴切。
上大喜。
召對稱旨,賜進士及第,除太學正,自此聲名籍甚。
陸農師為左丞,以其子妻之。
政和末,為太常少卿。
蒙上之知,將有禮簉之命。
時陸氏己亡,再娶錢氏,秦魯大主女也。
偶因對揚,奏畢,上忽問云:聞卿近納錢景臻女為室,亦好親情。
言訖微笑。
是晚批出,改除宗正少卿。
彥文知非美意,即丐外出知處州,由是遂擯不復用。
明清《揮麈余話》載馬伸首陳乞立趙氏事,後詢之遊誠之,凡言與前說各有異同者,今重錄其所記於後。
靖康初,秦檜為中丞,馬伸為殿中侍御史。
一日,有人持文字至台云:金軍前令推立異姓。
秦未及應語之間,馬遽云:此天位也,逆金安得而易!今捨趙氏其誰立?」
秦始入議狀,連名書之。
已而,二帝北狩,秦亦陷金,獨馬公主台事,排日以狀申張邦昌云:伏睹大金以太宰相公權主國事,未審何日復辟?謹具申太宰相公,伏乞指揮施行。
至康王即位日乃止。
有門弟子何兌者,邵武人,字太和,嘉王榜登第,少師事馬公。
其後,秦檜南歸,擅立趙氏之功歸己,盡掠其美名取富貴,位極公槐,勢冠今古,何公常太息其師之事湮沒,欲辯明其忠。
每引紙將書,輒為其子所諫,以謂秦方勢焰震主,豈可自蹈危機,掇家族之禍。
然何公私自為《馬公行狀》一通,常在也。
紹興甲戌,以左朝奉郎任辰州通判將滿,一夕,忽夢馬公衣冠相見,與語如平生親。
既寤,喻其子曰:馬先生英靈不沒,繼恨九京,如此有意屬我乎?掛其遺像,哭之。
其子鎬哀勸不從,因告其父曰:俟斯人死,上之未晚。
太和曰:不然,萬一我先死,瞑目有餘恨。
後日當受代。
即手書一狀聞於朝,其詞尤委曲回互,但雲自太師公相陷金之後,獨殿中侍御史馬伸,排日以復辟事申邦昌云云。
且以所作《行狀》繳納,乞付史館立傳,以旌其忠。
入馬遞馳達,然後解組以歸。
秦得之,怒,凡一路鋪兵悉遭痛治,仍下廷尉,追捕何公甚急。
獄吏持文移至邵武,而太守張姓者,驚愕罔措,就坐得疾,越翌日始甦,扶掖至廳事,才啟封視牒,則所追者左朝奉郎何兌也。
方遣吏往村落追赴以行。
既對吏,而柏台老吏已先在棘寺,但謂靖康雖有馬伸為殿院,未嘗聞有此狀也。
令台吏勒軍令狀,棘寺以上書不實,擬降一官,罷前任。
思陵重違檜意,聖語曰:所擬太輕,特追兩官,羈置英州。
蓋紹興甲戌歲也。
後一年乙亥,檜死日,御批何兌所犯,委是冤枉,令有司別定,遂復元官,放逐便,仍理元來磨勘,為左朝散郎。
何在貶所皆無恙。
歸至裡門,遇親戚相見,喜馬公之事明白,一笑病發。
朝廷雖欲用之弗果,僅能食祠官之祿一年而已。
鎬乃誠之姨夫,是以知其詳。
及建寧諸鄉長搢紳之與何太和相厚者,皆能言其事。
明清近又得伸上邦昌全文,用列於後,云:伸伏見金人犯順,劫二聖北行,且十逼十太宰相公使主國事,相公所以忍死就尊位者,自信敵兵之退,必能復辟也。
忠臣義士,不即就死;城中之人,不即生變者,亦以相公必立趙孤也。
今敵退多日,吾君之子,已知所在,獄訟謳歌,又皆歸往。
相公尚處禁中,不反初服,未就臣列。
道路傳言,以謂相公外挾強敵之威,使人遊說康王,自令南遁,然後據有中原,為久假不歸之計。
伸知相公必無是心,但為金人所迫,未能邃改。
雖然如此,亦大不便。
蓋人心未孚,一旦喧鬨,雖有忠義之心,相公必不能自明。
滿城生靈,必遭塗炭,孤負相公初心矣。
伏望相公速行改正,易服歸省,庶事稟取太后命而後行,仍亟迎奉康王歸京,日下開門拊勞四方勤王之師,以示無間內外。
赦書施行恩惠,收人心等事,權行拘收,候立趙氏日,然後施行。
庶幾中外釋疑,轉禍為福。
伊、周再出,無以復加。
倘以伸言為不然,即先次就戮,伸有死而已,必不敢附相公為叛臣也。
邦昌於是始下令一切改正。
明清《揮麈後錄》載周郔所記陳堯臣決伐燕之策,蓋出於天下公論,而堯臣之子倚以財雄行都。
張全真參政日,載真偽作一幀,可以但作全真文字。
近覽李仁甫《長編》云:紹興元年正月十四日辛丑,中書舍人十胡十十十交十十修言:『人臣之罪,莫大於誤國,自古誤國之禍,莫大於燕雲之役者。
燕山議首與夫用事之臣,大者誅戮,小者流放。
而陳堯臣者,獨仍舊故秩,廩食縣官,置而不治,豈所以上慰宗社之神靈,下洩四方之痛憤哉?堯臣為國召亂,不知罪惡之重,乃敢自引矜,乞為郡守。
今雖為宮祠,叨竊食祿。
臣愚伏望睿旨削奪堯臣在身官爵,投竄遐方,以懲其惡,以謝生靈,為後世臣子誤國之戒。
詔:『堯臣主管臨安府洞霄宮指揮,更不施行。
』書之於編,蓋知周郔之言不厚誣,且非明清之私意。
事見《長編》第一百五十九之注。
後閱《中興日曆》,宰執奏乞行遷責,高宗云:豈可以因乞差遣,反遭貶邪?止罷祠焉。
王彥國獻臣,招信人〔原「招」作「昭」。
宋史地理志淮南東路泗州有招信縣,據改〕,居縣之近郊。
建炎初,金人將渡淮。
獻臣坐於所居小樓,望見一老士大夫彷徨阡陌間,攜一小僕,負一匣,埋於空迥之所。
獻臣默識之。
事定,往掘其地,宛然尚存。
啟匣乃白樂天手書詩一紙,云:石榴枝上花千朵,荷葉杯中酒十分。
滿院弟兄皆痛飲,就中大戶不如君。
獻臣後南渡,寓居余姚,嘗出以示余,真奇物也。
聞後以歸劉綱公舉矣。
獻臣又云:建炎間,避地至奉化境上,一二僕隸偕行。
嘗夜過渡,月色微明,有數人先往焉。
忽問云:非王獻臣解元行李否?但見其軀幹長大,語聲雄厲,心竊疑之。
方欲復詢之,忽逕自划水而渡彼岸,波濤洶湧久之。
獻臣惶怖幾溺,竟不知為何怪,後亦無他。
十胡十偉元邁,新安人也。
攜其父舜申所述《乙巳泗州錄》、《己酉避亂錄》二書相示,敘俶擾時事,文雖不工,頗得其實,今列於後:
《乙巳泗州錄》云:宣和乙巳,子家寓居泗州之教授廳,適在寶積門,出門即淮河。
有友一二人在南山,如鄭況仰荀,其父為發運司屬官,廨宇在焉。
以故無三五日予不至南山。
常時至彼講論文字,談說時事。
是時,朱勉父子正得志,勢位炎炎。
每上下京浙,則稱往來降御香,其實欲所過州縣將迎之勤也。
是年秋,朱汝賢自浙中來,以降御香,泗州官吏迎於(步)山。
(步)山,出城四里許,在淮南西岸,過是無路可行,故止於此邀迎其船。
汝賢傳指揮,到城中亭子上相見,官吏皆迴候於亭。
及船至亭,通名,典謁者曰:承宣歇息矣。
候久之,令再通,曰:睡著矣。
抵暮,方見守倅而已。
傍觀者見其驕傲,皆為之不平。
予輩時談此事於南山,曰:我輩恐未死,且看朱勉父子終竟如何。
其冬,金人入寇抵都城,上皇避位,日聞京師事不一。
未幾,朱勉首以小(舟刃)子東下,曰勉已放歸田里矣。
不敢出見人,人亦不顧之。
日有京師權貴與中官下來者頗多,皆著皂衫而系皂絛,行於街市。
又幾日,曰上皇已在發運司行衙矣。
人初不信,及往觀,但見座船一隻,泊於河步,以結徼壁矢張於船前。
問之,上皇果在,衙中侍衛蕭然。
又數日,軍馬才到,市上皂衫貴人益多。
凡前此聞所貴倖宦侍之用事者,問之,往往在焉。
俄又聞童貫亦至,或有見坐帷帳中,黑肥,軀幹極大者,問之。
童大王也。
軍馬至,皆渡淮,駐於南山後。
聞高俅於南山把隘。
高俅之弟伸亦同在彼。
因普照覺老請齋於南山,始知之。
是時也,把隘南山,即已棄淮之北矣,實今日之先兆,亦自東京來至南山,無控扼之所也。
俄又聞上皇登發運衙城上之亭,觀漁人取魚於淮。
又旬日,上皇移幸而南。
自是京師士民來者日夕繼踵,益知金兵叩城之事。
以上皇益南,侍衛自京師而至益盛。
一橐駝踏浮橋傾倒,遂入淮中,以負物之重,恐必不救也。
又閱歲時,上皇駕還,皆親至塔下燒香。
每入寺,寺中人皆驅出。
施僧伽缽孟、袈裟,至親與著於身。
先是,以普照寺大半為神霄玉清宮,至是,御筆畫圖,以半還寺。
寺僧送駕出城,得御筆,歡喜。
上皇初至寺時,寺之緊要屋宇還之益多。
始所還,道流盡拆去門窗;及再還,即並所拆門窗得之,道流禠氣矣。
明年秋,余同弟汝士往國學赴試,汝士預薦,而余遭黜,獨還泗州侍親。
時伯兄汝明再為監察御史,汝士寓南台公廨,以待省試,因再遭圍,悶病幾死。
蓋國學諸生例患腳氣,故染是病也。
使予是年預薦,必死於京師。
及聞太原失守,知淮泗不可居,借船於發運方孟卿,遂侍親來湖州,船才過閘即潮落,不可復開,而泗州尋亦亂矣。
嗚呼!金敵憑陵,國家顛危,實上之人為權倖誘十惑,造成此禍,而勉一人亦在數。
蓋勉乃姑蘇市井人,始以高資十十交十十結近十習十,進奉花石,造御前什物,積二十年,職以充進奉監司。
守令或忤其意,以故違御筆繩之。
應造什物,皆科於州縣,所獻才及萬分之一,余皆竊以自潤及分遺權倖,以徼恩十寵十。
故勉建節旄,子姪官承宣觀察使,下逮廝役,日為橫行。
媵妾亦有封號。
勉與其子汝賢、汝功各立門戶,招權鬻爵,上至侍從,下至省寺,外則監司,以至州縣長吏官屬,由其父子以進者甚眾,貨賂公行,其門如市。
於是勉之田產跨連郡邑,歲收租課十餘萬石。
甲第名園,幾半吳郡,皆奪士庶而有之者。
居處園地悉擬宮禁,服食器用上僭乘輿,建御容殿於私家。
在京則以養種園為名,徙居民以為宅所。
占官舟兵級月費錢糧,供其私用。
及上皇禪位,放勉歸田里,其假道泗州也,遮蔽船門,惟恐人知之,亦無面以見人。
未幾,淵聖以台諫論勉,安置廣南,籍沒財產。
既而取首級,家屬悉竄。
以此觀之,宜乎召金人之禍,而致國家之顛危焉。
然所以造禍者,豈止勉之一人耶?因思宣和間,京師奢侈正盛,一相識言曰:《書》云『內作色荒,外作禽荒,甘酒嗜音,峻宇彫牆。
有一於此,未或不亡。
古人法度之嚴如此。
是數者有一則必亡,豈有兼是數者,而復有逾於此者,安得無禍乎?靖康果有其應。
或曰:若如此而無禍,則古人之言必妄,《詩》、《書》皆不足信者,而喋喋頗費辭說。
自念老矣,切慮遺忘,遂追思所見,筆之於冊雲。
《避亂錄》:建炎己酉,先兄待制諱舜陟,字汝明,帥建康,與右丞杜充不相能。
充時領兵駐建康,充自遣將來奪取經制司錢物。
待制聞於朝,充往往亦知而後奏。
朝廷知二公不合,十月,移待制兩浙宣司參謀。
時周望自樞府出為宣撫。
望老繆,本由八行舉,與論軍事率不合。
先有旨,令堅守平十江十,所措置初無可守之計,待制有奇謀,皆不用。
金人自廣德由安吉抵錢塘,渡十江十破明越,北還,假道平十江十,所措置初無守禦者,皆知必敗矣。
待制謂望,本司金帛既盡為敵人所得,曷若為攜往昆山而北,庶可存也。
望既遣金帛來吾家,始以船附魯玨輜重中,艤平十江十齊門。
翌日,到昆山,依李閻、羅貴,泊於梅裡,尋移許浦。
未幾,金兵犯平十江十,望走青龍,平十江十城不戰而破。
諸將如郭仲威輩,先敵未至,已劫略城中幾無遺。
望嘗不快於韓世忠。
是時,世忠兵盛權重,駐鎮十江十,聞望竄,遣將董旻邀虜之。
旻至許浦,以為望在,適吾家老小在彼,旻來見待制,遂邀以行。
始旻將至,兵稍遙,望皆以為敵舟,率棄船而走。
吾家船亦留十江十口,命使臣十溫十宏等守之。
老小系道。
弟舜舉、姪仔,逕走吳興。
唯予侍家君朝散,同待制及令人等,茫無所之,第漫去而已。
夜宿野人家,旻遣使臣來追,堅欲吾家還船。
予謂:若金人則不可從,若世忠軍則中國兵,且此投戈散地之時,往其軍中亦自有所托,何為不可?」
待制以為然,因舉家從以還。
時已行三二十里,連夜從其使臣以還,偶天晴,及曉才到,船皆無恙,一簪不失。
旻乃率待制入其軍於鎮十江十。
蓋旻之意,虜望不及,且取參謀以塞其責。
而旻欲虜望未已也。
始船未行,旻軍陣船到於十江十,唯吾家一船在許浦港口未出十江十。
旻乃率吾家船入其軍,趨水而下往青龍,必欲得望。
及至青龍十江十口,聞望已還軍而西。
旻遂泝十江十而上之鎮十江十,吾家船同行。
及至鎮十江十,待制欲見世忠,旻遮之不使見。
未幾,遣一船來換,意欲取吾船中之米。
其所謂金帛者,未至梅裡,望已追回矣。
以諸將不欲令金帛離軍去,殆有謀焉。
有言於望故也。
得所換之船,吾家移過,自留少米,余皆與之,本有百餘石。
所換之船,通川船也,亦能行十江十海,有篷帆二,物亦足用。
小泊於焦山,雜於韓軍雜物船中。
既至焦山,船中隘不可居。
入寺中佔其方丈,老幼悉安堵,但日遊戲於焦山而已。
時金已破鎮十江十,日見十胡十騎馳逐於十江十岸。
坐見其焚甘露寺,但留雙鐵塔。
世忠以十江十船鑿沉於閘口,拒金人之出,敵船實不可出,以閘口沉船縱橫也。
世忠軍皆海船,陣於十江十中,中軍船最大,處於中,余四軍皆分列以簇之,甚可觀。
輜重船皆列於山後。
予日登焦山頂觀之,山前但見作院等船耳。
工人為兵器於寺前,又有鎮十江十見任官及寺中之船,皆於寺前,太守李汝為亦在焉。
汝為亦韓軍中人,世忠命為太守者也。
三月十七日晚,東北風作,至夜益甚,十江十中飄水皆成冰。
予嘗夜獨宿船中守行李,時吾家復有一小船同泊,以行李載不盡故也。
是晚,予上船遣人提空籠相隨,欲入船搬移衣物,又攜錢百千入大船,已昏黑,風大,船蕩不可臥。
梢工姓朱,通州人。
夜將半,叩問朱梢:船如何?朱曰:風大甚。
夜益深,但聞朱梢焚香於神前,有禱祈護衛者。
復問朱云:如何?朱曰:風大了不得也。
問:吾小船安在?曰:不見久矣,隨風以去也。
是日晝,余觀大船之碇索,其外似已舊爛,其中一截斬新。
予嘗語朱:此船藉此索為命,何不倒索而用之,卷其舊者於,出其新者於外,庶可恃以牢乎?朱曰:此當然。
予曰:明日潮來水滿,可令近岸,倒其索。
朱許之。
至是風作之甚,又思其索舊且朽,愈不遑安。
是時,金兵在南岸,碇索若斷,必隨北風至彼,當碎身與船於敵手矣。
船為風震,不得睡,思之惶恐無限。
及曉,幸吾船無恙,但不能舉頭,以噁心故也。
朱梢尋以麵湯來,亦不能用。
及伸首船外,視焦山之前,唯吾一船而已,余皆不知所在。
遙視趙都監者,步履於山上,如神仙中人。
點心時,待制以予在船中,遣小舟來,因得登焦山之岸,其去死亡一發耳。
予尋登山頂望世忠軍,極目十江十中,無一船之存,輜重在山後者,亦略不見其一。
又一二日,山前之船稍集。
先是,世忠既塞閘口之河,金人乃別開一河,出十江十焦山,初不知之。
至是,早飯時,有敵船二隻出在十江十,但望見其船上黑且光耳,必是其人衣鐵甲也。
此間船皆起碇以走。
是日,世忠傢俬忌,予入方丈,見諸方為佛事。
未幾,諸僧皆在船中,蓋凡在山之人皆已登舟。
府官之屬亦然。
予家亦皆登舟,隨例起碇以下,至垂山風適順,乃令朱梢張帆順流而下。
韓軍望見吾家船去,有呼住者,予令勿應。
時船中有韓軍二卒,亦令船住,復勿聽,二卒蓋世忠令守吾家者也。
行稍遠,始語二卒:待吾家至蘇湖,卻以金帛遣汝回,否則,無好到汝也。
二卒顧勢不可住,乃俯首從之。
船過圌山,風正順。
夜過十江十十陰十,曉抵福山,不知其幾里。
福山別得船,又正北風作,抵常熟,過平十江十,至平望入平十江十城。
市並無一屋存者,但見人家宅後林木而己。
菜園中間有屋,亦止半間許。
河岸倒十十屍十十則無數。
出城,河中更無水可飲,以水皆浮十十屍十十。
至吳十江十,止存屋三間,其下橫十十屍十十無數。
垂虹亭、橫橋皆已無,止於亭下取得少水堪飲。
自吳十江十而南,有浮十十屍十十益多,有橋皆己斷,其處十十屍十十最多。
後問之,云:敵騎推人過,皆死於水。
時燕子已來,無屋可巢,吾船用帆,乃啣泥作巢於帆。
緣岸皆為灶圈,雲金人緣岸泊故也。
所殺牛頻頻有之,其骨與頭足並存,但並無角,必金人取以去。
陳思恭所擊敵船沉陷者,尚有數只於第四橋之南。
思恭,周望軍統制官也。
待制嘗語望云:樞密必欲守平十江十,莫若移軍吳十江十,據太湖天險,吾輩以中軍扼其前,使諸將以小舟自太湖旁擊之,可必勝。
望不主其議,但令召諸將議之。
及諸將畢集,望命待制語方略,諸將不從。
蓋諸將如郭仲威輩皆賊魁,喜亂,志在為賊而已。
思恭兵最少,居下,聞此謀躍而前曰:待制之言甚善,思恭願為先鋒。
自余不從,竟已。
及敵過吳十江十,思恭不稟望,自以兵出太湖,橫擊其尾。
乃中軍系虜之民,聞兵至,皆為內應,縱火焚舟,幾獲四太子者。
思恭雖勝,望怒其不白,然竟不遷官。
所沉敵舟,凡半年許尚在河中。
吾家船至平望,方欲首西以行,東風又發,又一帆至吳興。
時望軍已駐吳興矣。
凡曲折得風,自垂山至吳興,真天以相吾家也!老幼皆安然而歸,始見弟姪,已抵吳興旬日。
待制乃遣使臣以書與信寄謝世忠、董旻輩。
因送二卒往,仍取行李告敕之寄軍中者。
既取以歸,聞世忠舟師敗於金人。
始敵在鎮十江十,不可出,故即陸往建康,嘗聚吾宋士大夫,令籌所以破世忠軍,皆云:海船如遇風不可當,船大而止,且使風可四面,卒難制,如風使舟耳,卒難搖動。
敵然之,選舟載兵,舟櫓七八,乘天曉風未動,急搖近世忠,以火箭射之。
船人救火不暇,又無風,船不可動,遂大敗,陷前軍十數舟,自余得遁。
蓋世忠初知金人往建康,亦泝十江十以舟師與對壘,時議者固已非之,曰:《兵法》:『勿迎於水內,半濟而擊之,利。
今乃迎之於水內,安有利也?初予在焦山,見世忠陳兵十江十中,而鎮十江十十江十口山上,有兀立不動下視吾軍者。
世忠船特大,早晚諸將來稟議,絡繹不絕,皆用小舟。
明知大者為世忠,自余五軍船,歷歷可數。
吾嘗自念,吾軍中事,金人莫不目見耳聞;而敵人軍中事,吾軍略不知之,亦可慮矣。
終抵於敗,何智術之疏耶!於是金人安然渡十江十北歸。
然世忠進官加恩,猶自若也。
不數月,待制守錢塘,世忠入覲,時車駕駐會稽,所待世忠良厚,乃大喜,卻恨前此失於一見,且詈董旻為之障。
旻來謁,亦有慚色。
聞世忠將入錢塘界,謂旻曰:十胡十待制今卻相見,如何?旻無語,但愧汗而已。
世忠所攜杭十妓十呂小小,即時以去。
初,小小以有罪繫於獄,其家欲脫之,投世忠。
世忠偶赴待制飯,因勸酒,啟曰:某有少事告待制,若從所請,當飲巨觥。
待制請言之,即以此十妓十為懇。
待制為破械,世忠欣躍,連飲數觥。
會散,攜十妓十以歸。
十妓十後易姓茅。
明清嘗於畢少董處,睹種明逸手書所作詩一首,殆五十年猶能全記。
今錄於此:樓台縹緲路歧旁,共說祈真白玉堂。
珠樹風高低絳節,靈台香冷醮虛皇。
名傳六十合何昭晰,事隔三清恨渺茫。
欲識當年漢家意,竹宮梧殿更淒涼。
世傳《太公家教》,其言極淺陋鄙俚。
然見之唐《李十習十之文集》,至以《文中子》為一律。
觀其中猶引周漢以來事,當是有唐村落間老校書為之。
太公者猶曾、高祖之類,非渭濱之師臣明矣。
《文中子》,想亦是唐所錄,其言未免疏略。
經本朝阮逸為之潤色,所以辭達於理,學者宜熟究之焉。
如市井間所印百家姓,明清嘗詳考之,似是兩浙錢氏有國時,小民所著。
何則?其首雲趙錢孫李,蓋錢氏奉正朔,趙乃本朝國姓,所以錢次之;孫乃忠懿之正妃,又其次,則十江十南李氏。
次句雲周吳鄭王,皆武肅而下后妃,無可疑者。
明清家舊有常子允元祐中在館閣同捨諸公手狀,如黃、秦、晁、張諸名人皆在焉。
後為龔養正頤正易去。
比觀洪景盧《容齋三筆》,乃雲見於王順伯所,以為高子允者。
常名立,汝十陰十人,與家中有鄉曲之舊,夷父秩之子。
熙寧初,父子俱以處士起家,子允為崇文館校書郎。
元祐中,再入館。
後坐十十黨十十籍,謫永州監稅以卒,石刻碑中可考。
此卷乃子允與大父者。
而景盧乃指以為高君,不知高子允又何人耶?
杜子美作《飲中八仙歌》,敘酒中之樂甚至。
由是觀之,子美蓋亦好飲者,不然,又焉得醉中詆嚴武,幾至殺身耶?
宣和中,外祖曾空青公守山十陽十,有堂胥之子韓璡者,以御筆來為轉運司勾當公事。
年未冠,而率略之甚。
一日,語外祖云:先丈嘗為何處差遣?外祖答云:曾在中書。
復詢云:何年耶?答云:建中靖國之初,自右府而過。
璡大笑云:豈有察院而過中書省乎?蓋謂其儕類而然。
外祖即應之云:先公自知樞密院拜右僕射。」
璡默然,闔席為之哄堂絕倒。
雷轟薦福碑事,見楚僧惠洪《冷齋夜話》。
去歲,婁彥發機自饒州通判歸,詢之,云:薦福寺雖號番十陽十巨剎,元無此碑,乃惠洪偽為是說。
然東坡先生已有詩曰有客打碑來薦福,無人騎鶴上揚州之句矣。
按惠洪,初名德洪,政和元年,張天覺罷相,坐通關節,竄海外。
又數年回,僧始易名惠洪,字覺范。
考此書距坡下世已逾一紀,洪與坡蓋未嘗相接,恐是先已有妄及之者,則非洪之鑿空矣。
洪本筠州高安人,嘗為縣小吏。
黃山谷喜其聰慧,教令讀書,為浮屠氏,其後海內推為名僧。
韓駒作《寂音尊者塔銘》,即其人也。
韓子蒼駒,本蜀人。
父為峽州夷陵令,老矣,有一妾,子蒼不能奉之,父怒,逐出。
內侍賈祥者,先坐罪竄是郡,駒父事祥甚謹,祥不能忘。
子蒼於父逐之後,走京師,祥已收召大用事。
子蒼困甚倦游,漫往投之,祥不知得罪於其父也,獻其所業。
偶祐陵忽問遷謫中有何人材,祥即出子蒼詩文以進。
首篇太乙真人蓮葉之句,上一覽奇之,即批出賜進士及第,除祕書省正字。
不數年,遂掌外制。
紹聖中,有王毅者,文貞之孫,以滑稽得名。
除知澤州,不稱其意,往別時宰章子厚,子厚曰:澤州油衣甚佳。
良久,又曰:出餳極妙。
毅曰:啟相公,待到後,當終日坐地,披著油衣食餳也。
子厚亦為之啟齒。
毅之子倫也。
石才叔蒼舒,雍人也。
與山谷游從,尤妙於筆札,家蓄圖書甚富。
文潞公帥長安,從其借所藏褚遂良《聖教序》墨跡一觀。
潞公十愛十玩不已,因令子弟臨一本。
休日宴僚屬,出二本令坐客別之,客盛稱公者為真,反以才叔所收為偽。
才叔不出一語以辨,但笑啟潞公云:今日方知蒼舒孤寒。
潞公大哂,坐客赧然。
分類:古典神魔志怪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