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書》卷四十七:傅玄(子鹹一鹹子敷、鹹從父弟祗)傅玄,字休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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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書》卷四十七

晉書

卷四十七

列傳第十七

傅玄(子鹹一鹹子敷、鹹從父弟祗)

傅玄,字休奕,北地泥一陽一人也。

祖燮,漢漢一陽一太守。

父干,魏扶風太守。

玄少孤貧,博學善屬文,解鍾律。

一性一剛勁亮直,不能容人之短。

郡上計吏再舉孝廉,太尉辟,皆不就。

州舉秀才,除郎中,與東海繆施俱以時譽選入著作,撰集魏書。

後參安東、衛軍軍事,轉溫令,再遷弘農太守,領典農校尉。

所居稱職,數上書陳便宜,多所匡正。

五等建,封鶉觚男。

武帝為晉王,以玄為散騎常侍。

及受禪,進爵為子,加附馬都尉。

帝初即位,廣納直言,開不諱之路,玄及散騎常侍皇甫陶共掌諫職。

玄上疏曰:「臣聞先王之臨天下也,明其大教,長其義節。

道化隆於上,清議行於下,上下相奉,人懷義心。

亡秦蕩滅先王之制,以法術相御,而義心亡矣。

近者魏武好法術,而天下貴刑名;魏文慕通達,而天下賤守節。

其後綱維不攝,而虛無放誕之論盈於朝野,使天下無復清議,而亡秦之病按發於今。

陛下聖德,龍興受禪,弘堯、舜之化,開正直之路,體夏禹之至儉,綜殷周之典文,臣詠歎而已,將又奚言!惟未舉清遠有禮之臣,以敦風節;未退虛鄙,以懲不恪,臣是以猶敢有言。」

詔報曰:「舉清遠有禮之臣者,此尤今之要也。」

乃使玄草詔進之。

玄復上疏曰:

臣聞舜舉五臣,無為而化,用人得其要也。

天下群司猥多,不可不審得其人也。

不得其人,一日則損不貲,況積日乎!典謨曰「無曠庶官」,言職之不可久廢也。

諸有疾病滿百日不差,宜令去職,優其禮秩而一寵一存之,既差而後更用。

臣不廢職於朝,國無曠官之累,此王政之急也。

臣聞先王分士農工商以經國制事,各一其業而殊其務。

自士已上子弟,為之立太學以教之,選明師以訓之,各隨其才優劣而授用之。

農以豐其食,工以足其器,商賈以通其貨。

故雖天下之大,兆庶之眾,無有一人游手。

分數之法,周備如此。

漢、魏不定其分,百官子弟不修經藝而務交遊,未知蒞事而坐享天祿;農工之業多廢,或逐一婬一利而離其事;徒系名於太學,然不聞先王之風。

今聖明之政資始,而漢、魏之失未改,散官眾而學校未設,游手多而親農者少,工器不盡其宜。

臣以為亟定其制,通計天下若干人為士,足以副在官之吏;若干人為農,三年足有一年之儲;若干人為工,足其器用;若干人為商賈,足以通貨而已。

尊儒尚學,貴農賤商,此皆事業之要務也。

前皇甫陶上事,欲令賜拜散官皆課使親耕,天下享足食之利。

禹、稷躬稼,祚流後世,是以《明堂》、《月令》著帝藉之制。

伊尹古之名臣,耕於有莘;晏嬰齊之大夫,避莊公之難,亦耕於海濱。

昔者聖帝明王,賢佐俊士,皆嘗從事於農矣。

王人賜官,冗散無事者,不督使學,則當使耕,無緣放之使坐食百姓也。

今文武之官既眾,而拜賜不在職者又多,加以服役為兵,不得耕稼,當農者之半,南麵食祿者參倍於前。

使冗散之官農,而收其租稅,家得其實,而天下之谷可以無乏矣。

夫家足食,為子則孝,為父則慈,為兄則友,為弟則悌。

天下足食,則仁義之教可不令而行也。

為政之要,計人而置官,分人而授事,士農工商之分不可斯須廢也。

若未能一精一其防制,計天下文武之官足為副貳者使學,其餘皆歸之於農。

若百工商賈有長者,亦皆歸之於農。

務農若此,何有不贍乎!《虞書》曰:「三載考績,三考黜陟幽明。」

是為九年之後乃有遷敘也。

故居官久,則念立慎終之化,居不見久,則競為一切之政。

六年之限,日月淺近,不周黜陟。

陶之所上,義合古制。

夫儒學者,王教之首也。

尊其道,貴其業,重其選,猶恐化之不崇;忽而不以為急,臣懼日有陵遲而不覺也。

仲尼有言:「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然則尊其道者,非惟尊其書而已,尊其人之謂也。

貴其業者,不妄教非其人也。

重其選者,不妄用非其人也。

若此,而學校之綱舉矣。

書奏,帝下詔曰:「二常侍懇懇於所論,可謂乃心欲佐益時事者也。

而主者率以常制裁之,豈得不使發憤耶!二常侍所論,或舉其大較而未備其條目,亦可便令作之,然後主者八坐廣共研一精一。

凡關言於人主,人臣之所至難。

而人主若不能虛心聽納,自古忠臣直士之所慷慨,至使杜口結舌。

每念於此,未嘗不歎息也。

故前詔敢有直言,勿有所距,庶幾得以發懞補過,獲保高位。

苟言有偏善,情在忠益,雖文辭有謬誤,言語有失得,皆當曠然恕之。

古人猶不拒誹謗,況皆善意在可采錄乎!近者孔晁、綦毋<龠禾>皆案以輕慢之罪,所以皆原,欲使四海知區區之朝無諱言之忌也。」

俄遷侍中。

初,玄進皇甫陶,及入而抵,玄以事與陶爭,言喧嘩,為有司所奏,二人竟坐免官。

泰始四年,以為御史中丞。

時頗有水旱之災,玄復上疏曰:

臣聞聖帝明王受命,天時未必無災,是以堯有九年之水,湯有七年之旱,惟能濟之以人事耳。

故洪水滔天而免沈溺,野無生草而不困匱。

伏惟陛下聖德欽明,時小水旱,人未大饑,下祗畏之詔,求極意之言,同禹、湯之罪己,侔周文之夕惕。

臣伏歡喜,上便宜五事:

其一曰,耕夫務多種而耕不熟,徒喪功力而無收。

又舊兵持官牛者,官得六分,士得四分;自持私牛者,與官中分,施行來久,眾心安之。

今一朝減持官牛者,官得八分,士得二分;持私牛及無牛者,官得七分,士得三分,人失其所,必不歡樂。

臣愚以為宜佃兵持官牛者與四分,持私牛與官中分,則天下兵作歡然悅樂,一愛一惜成谷,無有損棄之憂。

其二曰,以二千石雖奉務農之詔,猶不勤心以盡地利。

昔漢氏以墾田不實,征殺二千石以十數。

臣愚以為宜申漢氏舊典,以警戒天下郡縣,皆以死刑督之。

其三曰,以魏初未留意於水事,先帝統百揆,分河堤為四部,並本凡五謁者,以水功至大,與農事並興,非一人所周故也。

今謁者一人之力,行天下諸水,無時得遍。

伏見河堤謁者車誼不知水勢,轉為他職,更選知水者代之。

可分為五部,使各一精一其方宜。

其四曰,古以步百為畝,今以二百四十步為一畝,所覺過倍。

近魏初課田,不務多其頃畝,但務修其功力,故白田收至十餘斛,水田收數十斛。

自頃以來,日增田頃畝之課,而田兵益甚,功不能修理,至畝數斛已還,或不足以償種。

非與曩時異天地,橫遇災害也,其病正在於務多頃畝而功不修耳。

竊見河堤謁者石恢甚一精一練水事及田事,知其利害,乞中書召恢,委曲問其得失,必有所補益。

其五曰,臣以為胡夷獸心,不與華同,鮮卑最甚。

本鄧艾苟欲取一時之利,不慮後患,使鮮卑數萬散居人間,此必為害之勢也。

秦州刺史胡烈素有恩信於西方,今烈往,諸胡雖已無惡,必且消弭,然獸心難保,不必其可久安也。

若後有動釁,烈計能制之。

惟恐胡虜適困於討擊,便能東入安定,西赴武威,外名為降,可動復動。

此二郡非烈所制,則惡胡東西有窟一穴一浮游之地,故復為患,無以禁之也。

宜更置一郡於高平川,因安定西州都尉募樂徙民,重其復除以充之,以通北道,漸以實邊。

詳議此二郡及新置郡,皆使並屬秦州,令烈得專御邊之宜。

詔曰:「得所陳便宜,言農事得失及水官興廢,又安邊御胡政事寬猛之宜,申省周備,一二具之,此誠為國大本,當今急務也。

如所論皆善,深知乃心,廣思諸宜,動靜以聞也。」

五年,遷太僕。

時比年不登,羌胡擾邊,詔公卿會議。

玄應對所問,陳事切直,雖不盡施行,而常見優容。

轉司隸校尉。

獻皇后崩於弘訓宮,設喪位。

舊制,司隸於端門外坐,在諸卿上,絕席。

其入殿,按本品秩在諸卿下,以次坐,不絕席。

而謁者以弘訓宮為殿內,制玄位在卿下。

玄恚怒,厲聲色而責謁者。

謁者妄稱尚書所處,玄對百僚而罵尚書以下。

御史中丞庾純奏玄不敬,玄又自表不以實,坐免官。

然玄天一性一峻急,不能有所容;每有奏劾,或值日暮,捧白簡,整簪帶,竦踴不寐,坐而待旦。

於是貴游懾伏,台閣生風。

尋卒於家,時年六十二,謚曰剛。

玄少時避難於河內,專心誦學,後雖顯貴,而著述不廢。

撰論經國九流及三史故事,評斷得失,各為區例,名為《傅子》,為內、外、中篇,凡有四部、六錄,合百四十首,數十萬言,並文集百餘卷行於世。

玄初作內篇成,子鹹以示司空王沈。

沈與玄書曰:「省足下所著書,言富理濟,經綸政體,存重儒教,足以塞楊、墨之流遁,齊孫、孟於往代。

每開卷,未嘗不歎息也。

'不見賈生,自以過之,乃今不及',信矣!」

其後追封清泉侯。

子鹹嗣。

鹹字長虞,剛簡有大節。

風格峻整,識一性一明悟,疾惡如仇,推賢樂善,常慕季文子、仲山甫之志。

好屬文論,雖綺麗不足,而言成規鑒。

穎川庾純常歎曰:「長虞之文近乎詩人之作矣!」

咸寧初,襲父爵,拜太子洗馬,累遷尚書右丞。

出為冀州刺史,繼母杜氏不肯隨鹹之官,自表解職。

三旬之間,遷司徒左長史。

時帝留心政事,詔訪朝臣政之損益。

鹹上言曰:「陛下處至尊之位,而修布衣之事,親覽萬機,勞心日昃。

在昔帝王,躬自菲薄,以利天下,未有逾陛下也。

然泰始開元以暨於今,十有五年矣。

而軍國未豐,百姓不贍,一歲不登便有菜色者,誠由官眾事殷,復除猥濫,蠶食者多而親農者少也。

臣以頑疏,謬忝近職,每見聖詔以百姓饑饉為慮,無能雲補,伏用慚恧,敢不自竭,以對天問。

舊都督有四,今並監軍,乃盈於十。

夏禹敷土,分為九州,今之刺史,幾向一倍。

戶口比漢十分之一,而置郡縣更多。

空校牙門,無益宿衛,而虛立軍府,動有百數。

五等諸侯,復坐置官屬。

諸所一寵一給,皆生於百姓。

一夫不農,有受其饑,今之不農,不可勝計。

縱使五稼普收,僅足相接;暫有災患,便不繼贍。

以為當今之急,先並官省事,靜事息役,上下用心,惟農是務也。」

鹹在位多所執正。

豫州大中正夏侯駿上言,魯國小中正、司空司馬孔毓,四移病所,不能接賓,求以尚書郎曹馥代毓,旬日復上毓為中正。

司徒三卻,駿故據正。

鹹以駿與奪惟意,乃奏免駿大中正。

司徒魏舒,駿之姻屬,屢卻不署,鹹據正甚苦。

舒終不從,鹹遂獨上。

舒奏鹹激訕不直,詔轉鹹為車騎司馬。

鹹以世俗奢侈,又上書曰:「臣以為谷帛難生,而用之不節,無緣不匱。

故先王之化天下,食肉衣帛,皆有其制。

竊謂奢侈之費,甚於天災。

古者堯有茅茨,今之百姓競豐其屋。

古者臣無玉食,今之賈豎皆厭粱肉。

古者后妃乃有殊飾,今之婢妾被服綾羅。

古者大夫乃不徒行,今之賤隸乘輕驅肥。

古者人稠地狹而有儲蓄,由於節也;今者土廣人稀而患不足,由於奢也。

欲時之儉,當詰其奢;奢不見詰,轉相高尚。

昔一毛一玠為吏部尚書,時無敢好衣美食者。

魏武帝歎曰:'孤之法不如一毛一尚書。

'令使諸部用心,各如一毛一玠,風俗之移,在不難矣。」

又議移縣獄於郡及二社應立,朝廷從之。

遷尚書左丞。

惠帝即位,楊駿輔政。

鹹言於駿曰:「事與世變,禮隨時宜,諒暗之不行尚矣。

由世道彌薄,權不可假,故雖斬焉在疚,而躬覽萬機也。

逮至漢文,以天下一體大,服重難久,遂制既葬而除。

世祖武皇帝雖大孝蒸蒸,亦從時釋服,制心喪三年,至於萬機之事,則有不遑。

今聖上欲委政於公,諒暗自居,此雖謙讓之心,而天下未以為善。

天下未以為善者,以億兆顒顒,戴仰宸極,聽於塚宰,懼天光有蔽。

人心既已若此,而明公處之固未為易也。

竊謂山陵之事既畢,明公當思隆替之宜。

周公聖人,猶不免謗。

以此推之,周公之任既未易而處,況聖上春秋非成王之年乎!得意忘言,言未易盡。

苟明公有以察其悾款,言豈在多。」

時司隸荀愷從兄喪,自表赴哀,詔聽之而未下,愷乃造駿。

鹹因奏曰:「死喪之戚,兄弟孔懷。

同堂亡隕,方在信宿,聖恩矜憫,聽使臨喪。

詔未下而便以行造,急諂媚之敬,無友於之情。

宜加顯貶,以隆風教。」

帝以駿管朝政,有詔不問,駿甚憚之。

鹹復與駿箋諷切之,駿意稍折,漸以不平。

由是欲出為京兆、弘農太守,駿甥李斌說駿,不宜斥出正人,乃止。

駿弟濟素與鹹善,與鹹書曰:「江海之流混混,故能成其深廣也。

天下大器,非可稍了,而相觀每事欲了。

生子癡,了官事,官事未易了也。

了事正作癡,復為快耳!左丞總司天台,維正八坐,此未易居。

以君盡一性一而處未易居之任,益不易也。

想慮破頭,故具有白。」

鹹答曰:「衛公雲酒色之殺人,此甚於作直。

坐酒色死,人不為悔。

逆畏以直致禍,此由心不直正,欲以苟且為明哲耳!自古以直致禍者,當自矯枉過直,或不忠允,欲以亢厲為聲,故致忿耳。

安有空空為忠益,而當見疾乎!」居無何,駿誅。

鹹轉為太子中庶子,遷御史中丞。

時太宰、汝南王亮輔政,鹹致書曰:「鹹以為太甲、成王年在蒙幼,故有伊、周之事。

聖人且猶不免疑,況臣既不聖,王非孺子,而可以行伊、周之事乎!上在諒暗,聽於塚宰,而楊駿無狀,便作伊、周,自為居天下之安,所以至死。

其罪既不可勝,亦是殿下所見。

駿之見討,發自天聰,孟觀、李肇與知密旨耳。

至於論功,當歸美於上。

觀等已數千戶縣侯,聖上以駿死莫不欣悅,故論功寧厚,以敘其歡心。

此群下所宜以實裁量,而遂扇動,東安封王,孟、李郡公,余侯伯子男,既妄有加,復又三等超遷。

此之熏赫,震動天地,自古以來,封賞未有若此者也。

無功而厚賞,莫不樂國有禍,禍起當復有大功也。

人而樂禍,其可極乎!作此者,皆由東安公。

謂殿下至止,當有以正之。

正之以道,眾亦何所怒乎!眾之所怒,在於不平耳。

而今皆更倍論,莫不失望。

鹹之愚冗,不惟失望而已,竊以為憂。

又討駿之時,殿下在外,實所不綜。

今欲委重,故令殿下論功。

論功之事,實未易可處,莫若坐觀得失,有居正之事宜也。」

鹹復以亮輔政專權,又諫曰:「楊駿有震主之威,委任親戚,此天下所以喧嘩。

今之處重,宜反此失。

謂宜靜默頤神,有大得失,乃維持之;自非大事,一皆抑遣。

比四造詣,及經過尊門,冠蓋車馬,填塞街衢,此之翕習,既宜弭息。

又夏侯長容奉使為先帝請命,祈禱無感,先帝崩背,宜自咎責,而自求請命之勞,而公以為少府。

私竊之論,雲長容則公之姻,故至於此。

一犬吠形,群犬吠聲,懼於群吠,遂至叵聽也。

鹹之為人,不能面從而有後言。

嘗觸楊駿,幾為身禍;況於殿下,而當有惜!往從駕,殿下見語:'卿不識韓非逆鱗之言耶,而欻摩天子逆鱗!'自知所陳,誠<名頁><名頁>觸猛獸之須耳。

所以敢言,庶殿下當識其不勝區區。

前摩天子逆鱗,欲以盡忠;今觸猛獸之須,非欲為惡,必將以此見恕。」

亮不納。

長容者,夏侯駿也。

會丙寅,詔群僚舉郡縣之職以補內官。

鹹復上書曰:「臣鹹以為夫興化之要,在於官人。

才非一流,職有不同。

譬諸林木,洪纖枉直,各有攸施。

故明揚逮於仄陋,疇咨無拘內外。

內外之任,出處隨宜,中間選用,惟內是隆。

外舉既穨,復多節目,競內薄外,遂成風俗。

此弊誠宜亟革之,當內外通塞無所偏耳。

既使通塞無偏,若選用不平,有以深責,責之苟深,無憂不平也。

且膠柱不可以調瑟,況乎官人而可以限乎!伏思所限者,以防選用不能出人。

不能出人,當隨事而制,無須限法。

法之有限,其於致遠,無乃泥乎!或謂不制其法,以何為貴?臣聞刑懲小人,義責君子,君子之責,在心不在限也。

正始中,任何晏以選舉,內外之眾職各得其才,粲然之美於斯可觀。

如此,非徒御之以限,法之所致,乃委任之由也。

委任之懼,甚於限法。

是法之失,非己之尤,尤不在己,責之無懼,所謂'齊之以刑,人免而無恥'者也。

苟委任之,一則慮罪之及,二則懼致怨謗。

己快則朝野稱詠,不善則眾惡見歸,此之戰戰,孰與倚限法以苟免乎!」

鹹再為本郡中正,遭繼母憂去官。

頃之,起以議郎,長兼司隸校尉。

鹹前後固辭,不聽,敕使者就拜,鹹復送還印綬。

公車不通,催使攝職。

鹹以身無兄弟,喪祭無主,重自陳乞,乃使於官捨設靈坐。

鹹又上表曰:「臣既駑弱,不勝重任。

加在哀疚,假息日闋,陛下過意,授非所堪。

披露丹款,歸窮上聞,謬詔既往,終然無改。

臣雖不能滅身以全禮教,義無靦然,虛忝隆一寵一。

前受嚴詔,視事之日,私心自誓,隕越為報。

以貨賂流行,所宜深絕,切敕都官,以此為先。

而經彌日月,未有所得。

斯由陛下有以獎厲,慮於愚戇,將必死系,故自掩檢以避其鋒耳。

在職有日,既無赫然之舉,又不應弦垂翅,人誰復憚?故光祿大夫劉毅為司隸,聲震內外,遠近清肅。

非徒毅有王臣匪躬之節,亦由所奏見從,威風得伸也。」

詔曰:「但當思必應繩中理,威風日伸,何獨劉毅!」

時朝廷寬弛,豪右放恣,交私請托,朝野溷淆。

鹹奏免河南尹澹、左將軍倩、廷尉高光、兼河南尹何攀等,京都肅然,貴戚懾伏。

鹹以「聖人久於其道,天下化成。

是以唐、虞三載考績,九年黜陟。

其在《周禮》,三年大比。

孔子亦云,'三年有成'。

而中間以來,長吏到官,未幾便遷,百姓困於無定,吏卒疲於送迎」。

時僕射王戎兼吏部,鹹奏:「戎備位台輔,兼掌選舉,不能謐靜風俗,以凝庶績,至令人心傾動,開張浮競。

中郎李重、李義不相匡正。

請免戎等官。」

詔曰:「政道之本,誠宜久於其職,鹹奏是也。

戎職在論道,吾所崇委,其解禁止。」

御史中丞解結以鹹劾戎為違典制,越局侵官,干非其分,奏免鹹官。

詔亦不許。

鹹上事以為「按令,御史中丞督司百僚。

皇太子以下,其在行馬內,有違法憲者皆彈糾之。

雖在行馬外,而監司不糾,亦得奏之。

如令之文,行馬之內有違法憲,謂禁防之事耳。

宮內禁防,外司不得而行,故專施中丞。

今道路橋樑不修,斗訟屠沽不絕,如此之比,中丞推責州坐,即今所謂行馬內語施於禁防。

既雲中丞督司百僚矣,何復說行馬之內乎!既雲百僚,而不得復說行馬之內者,內外眾官謂之百僚,則通內外矣。

司隸所以不復說行馬內外者,禁防之事已於中丞說之故也。

中丞、司隸俱糾皇太子以下,則共對司內外矣,不為中丞專司內百僚,司隸專司外百僚。

自有中丞、司隸以來,更互奏內外眾官,惟所糾得無內外之限也。

而結一旦橫挫臣,臣前所以不羅縷者,冀因結奏得從私願也。

今既所願不從,而敕雲但為過耳,非所不及也,以此見原。

臣忝司直之任,宜當正己率人,若其有過,不敢受原,是以申陳其愚。

司隸與中丞俱共糾皇太子以下,則從皇太子以下無所不糾也。

得糾皇太子而不得糾尚書,臣之暗塞既所未譬。

皇太子為在行馬之內邪,皇太子在行馬之內而得糾之,尚書在行馬之內而不得糾,無有此理。

此理灼然,而結以此挫臣。

臣可無恨耳,其於觀聽,無乃有怪邪!臣識石公前在殿上脫一衣,為司隸荀愷所奏,先帝不以為非,於時莫謂侵官;今臣裁糾尚書,而當有罪乎?」

鹹累自上稱引故事,條理灼然,朝廷無以易之。

吳郡顧榮常與親故書曰:「傅長虞為司隸,勁直忠果,劾按驚人。

雖非周才,偏亮可貴也。」

元康四年卒官,時年五十六,詔贈司隸校尉,朝服一具、衣一襲、錢二十萬,謚曰貞。

有三子:敷、晞、纂。

長子敷嗣。

敷字穎根,清靜有道,素解屬文。

除太子舍人,轉尚書郎、太傅參軍,皆不起。

永嘉之亂,避地會稽,元帝引為鎮東從事中郎。

素有贏疾,頻見敦喻,辭不獲免,輿病到職。

數月卒,時年四十六。

晞亦有才思,為上虞令,甚有政績,卒於司徒西曹屬。

祗字子莊。

父嘏,魏太常。

祗一性一至孝,早知名,以才識明練稱。

武帝始建東宮,起家太子舍人,累遷散騎黃門郎,賜爵關內侯,食邑三百戶。

母憂去職。

及葬母,詔給太常五等吉凶導從。

其後諸卿夫人葬給導從,自此始也。

服終,為滎一陽一太守。

自魏黃初大水之後,河濟泛溢,鄧艾嘗著《濟河論》,開石門而通之,至是復浸壞。

祗乃造沈萊堰,至今兗、豫無水患,百姓為立碑頌焉。

尋表兼廷尉,遷常侍、左軍將軍。

及帝崩,梓宮在殯,而太傅楊駿輔政,欲悅眾心,議普進封爵。

祗與駿書曰:「未有帝王始崩,臣下論功者也。」

駿不從。

入為侍中。

時將誅駿,而駿不之知。

祗侍駿坐,而雲龍門閉,內外不通。

祗請與尚書武茂聽國家消息,揖而下階。

茂猶坐,祗顧曰:「君非天子臣邪!今內外隔絕,不知國家所在,何得安坐!」茂乃驚起。

駿既伏誅,裴楷息瓚,駿之婿也,為亂兵所害。

尚書左僕射荀愷與楷不平,因奏楷是駿親,收付廷尉。

祗證楷無罪,有詔赦之。

時又收駿官屬,祗復啟曰:「昔魯芝為曹爽司馬,斬關出赴爽,宣帝義之,尚遷青州刺史。

駿之僚佐不可加罰。」

詔又赦之。

祗多所維正皆如此。

除河南尹,未拜,遷司隸校尉。

以討楊駿勳,當封郡公八千戶,固讓,減半,降封靈川縣公,千八百戶,余二千二百戶封少子暢為武鄉亭侯。

又以本封賜兄子雋為東明亭侯。

楚王瑋之矯詔也,祗以聞奏稽留,免官。

期年,遷光祿勳,復以公事免。

氐人齊萬年舉兵反,以祗為行安西軍司,加常侍,率安西將軍夏侯駿討平之。

遷衛尉,以風疾遜位,就拜常侍,食卿祿秩,賜錢及一床一帳等。

尋加光祿大夫,門施行馬。

及趙王倫輔政,以為中書監,常侍如故,以鎮眾心。

祗辭之以疾,倫遣御史輿祗就職。

王戎、陳准等相與言曰:「傅公在事,吾屬無憂矣。」

其為物所倚信如此。

倫篡,又為右光祿、開府,加侍中。

惠帝還宮,祗以經受偽職請退,不許。

初,倫之篡也,孫秀與義一陽一王威等十餘人預撰儀式禪文。

及倫敗,齊王冏收侍中劉逵、常侍騶捷、杜育、黃門郎陸機、右丞周導、王尊等付廷尉。

以禪文出中書,復議處祗罪,會赦得原。

後以禪文草本非祗所撰,於是詔復光祿大夫。

子宣,尚弘農公主。

尋遷太子少傅,上章遜位還第。

及成都王穎為太傅,復以祗為少傅,加侍中。

懷帝即位,遷光祿大夫、侍中,未拜,加右僕射、中書監。

時太傅東海王越輔政,祗既居端右,每宣君臣謙光之道,由此上下雍穆。

祗明達國體,朝廷制度多所經綜。

歷左光祿、開府,行太子太傅,侍中如故。

疾篤遜位,不許。

遷司徒,以足疾,詔版輿上殿,不拜。

大將軍苟晞表請遷都,使祗出詣河一陰一,修理舟楫,為水行之備。

及洛一陽一陷沒,遂共建行台,推祗為盟主,以司徒、持節、大都督諸軍事傳檄四方。

遣子宣將公主與尚書令和郁赴告方伯征義兵,祗自屯盟津小城,宣弟暢行河一陰一令,以待宣。

祗以暴疾薨,時年六十九。

祗自以義誠不終,力疾手筆敕厲其二子宣、暢,辭旨深切,覽者莫不感激慷慨。

祗著文章駁論十餘萬言。

宣字世弘。

年六歲喪繼母,哭泣如成一人,中表異之。

及長,好學,趙王倫以為相國掾、尚書郎、太子中舍人,遷司徒西曹掾。

去職,累遷為秘書丞、驃騎從事中郎。

惠帝至自長安,以宣為左丞,不就,遷黃門郎。

懷帝即位,轉吏部郎,又為御史中丞。

卒年四十九,無子,以暢子沖為嗣。

暢字世道。

年五歲,父友見而戲之,解暢衣,取其金環與侍者,暢不之惜,以此賞之。

年未弱冠,甚有重名。

以選入侍講東宮,為秘書丞。

尋沒於石勒,勒以為大將軍右司馬。

諳識朝儀,恆居機密,勒甚重之。

作《晉諸公敘贊》二十二卷,又為《公卿故事》九卷。

鹹和五年卒。

子詠,過江為交州刺史、太子右率。

史臣曰:武帝覽觀四方,平章百姓,永言啟沃,任切爭臣。

傅玄體強直之姿,懷匪躬之一操一,抗辭正色,補闕弼違,諤諤當朝,不忝其職者矣。

及乎位居三獨,彈擊是司,遂能使台閣生風,貴戚斂手。

雖前代鮑、葛,何以加之!然而惟此褊心,乏弘雅之度,驟聞競爽,為物議所譏,惜哉!迸人取戒於韋弦,良有以也。

長虞風格凝峻,弗墜家聲。

及其納諫汝南,獻書臨晉,居諒直之地,有先見之明矣。

傅祗名父之子,早樹風猷,崎嶇危亂之朝,匡救君臣之際,卒能保全祿位,可謂有道存焉。

贊曰:鶉觚貞諒,實惟朝望。

志厲強直,一性一乖夷曠。

長虞剛簡,無虧風尚。

子莊才識,爰膺袞職。

忠績未申,泉途遽一逼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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