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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白話文
第五十三章
【原文】
{1}見小曰明,守柔曰強。
{2}用其光,復歸其明,無遺身殃,是為襲常。
{3}使我介然有知,行於大道,唯施是畏。
【白話文】
{1}能見著一精一微才叫明亮,能持守柔順才叫強壯。
{2}藉著大道灑下的光亮,復歸其光明之中,就不會留下身後的禍殃了。
這就是承襲永恆、得 著永生的意思。
{3}這使我對大道確信不疑,行於其中,唯恐偏失。
分類:道教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