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白話文
第三十六章
【原文】
{1}將欲歙之,必故張之。
將欲弱之,必故強之。
將欲廢之,必故興之。
將 欲取之,必故與之。
是謂微明。
{2}柔弱勝剛強。
{3}魚不可脫於淵,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4}道常無為而無不為。
【白話文】
{1}要收斂的,必先張馳一下。
要削弱的,必先加強一下。
要廢棄的,必先興起一會 兒。
要奪取的,必先讓與一點兒。
這是微妙的亮光。
{2}柔弱的勝於剛強的。
{3}魚不能離開水(而上岸),國家的主權和勢能也無法(離開道)向人展示清楚。
{4}道,通常看起來無所作為的樣子,實際上沒有一件事物不是他成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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