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書》周書卷二十三 列傳第十五 蘇綽:累世二千石。 父協,武功郡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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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書》周書卷二十三 列傳第十五 蘇綽

周書

周書卷二十三 列傳第十五 蘇綽

蘇綽字令綽,武功人,魏侍中則之九世孫也。

累世二千石。

父協,武功郡守。

綽少好學,博覽群書,尤善筭術。

從兄讓為汾州刺史,太 祖餞於東都門外。

臨別,謂讓曰 :「卿家子弟之中,誰可任用 者?」

讓因薦綽。

太祖乃召為行台郎中。

在官歲余,太祖未深 知之。

然諸曹疑事,皆詢於綽而後定。

所行公文,綽又為之條 式。

台中咸稱其能。

後太祖與僕射周惠達論事,惠達不能對, 請出外議之。

乃召綽,告以其事,綽即為量定。

惠達入呈,太 祖稱善,謂惠達曰 :「誰與卿為此議者?」

惠達以綽對,因稱 其有王佐之才。

太祖曰 :「吾亦聞之久矣 。」

尋除著作佐郎。

屬太祖與公卿往昆明池觀漁,行至城西漢故倉地,顧問左 右,莫有知者。

或曰:「蘇綽博物多通,請問之。」

太祖乃召綽。

具以狀對。

太祖大悅,因問天地造化之始,歷代興亡之跡。

綽 既有口辯,應對如流。

太祖益喜。

乃與綽並馬徐行至池,竟不 設網罟而還。

遂留綽至夜,問以治道,太祖臥而聽之。

綽於是 指陳帝王之道,兼述申韓之要。

太祖乃起,整衣危坐,不覺膝 之前席。

語遂達曙不厭。

詰朝,謂周惠達曰 :「蘇綽真奇士也, 吾方任之以政 。」

即拜大行台左丞,參典機密。

自是一寵一遇日攏 綽始制文案程序,朱出墨入,及計帳、戶籍之法。

大統三年,齊神武三道入寇,諸將鹹欲分兵御之,獨綽意 與太祖同。

遂併力拒竇泰,擒之於潼關。

四年,加衛將軍、右 光祿大夫,封美一陽一縣子,邑三百戶。

加通直散騎常侍,進爵為 伯,增邑二百戶。

十年,授大行台度支尚書,領著作,兼司農 卿。

太祖方欲革易時政,務弘強國富民之道,故綽得盡其智能, 贊成其事。

減官員,置二長,並置屯田以資軍國。

又為六條詔 書,奏施行之。

其一,先治心,曰:

凡今之方伯守令,皆受命天朝,出臨下國,論其尊貴,並 古之諸侯也。

是以前世帝王,每稱共治天下者,唯良宰守耳。

明知百僚卿尹,雖各有所司,然其治民之本,莫若宰守之最重 也。

凡治民之體,先當治心。

心者,一身之主,百行之本。

心 不清淨,則思慮妄生。

思慮妄生,則見理不明。

見理不明,則 是非謬亂。

是非謬亂,則一身不能自治,安能治民也!是以治 民之要,在清心而已。

夫所謂清心者,非不貪貨財之謂也,乃 欲使心氣清和,志意端靜。

心和志靜,則邪僻之慮,無因而作。

邪僻不作,則凡所思念,無不皆得至公之理。

率至公之理以臨 其民,則彼下民孰不從化。

是以稱治民之本,先在治心。

其次又在治身。

凡人君之身者,乃百姓之表,一國之的也。

表不正,不可求直影;的不明,不可責射中。

今君身不能自治, 而望治百姓,是猶曲表而求直影也;君行不能自修,而欲百姓 修行者,是猶無的而責射中也。

故為人君者,必心如清水,形 如白玉。

躬行仁義,躬行孝悌,躬行忠信,躬行禮讓,躬行廉 平,躬行儉約,然後繼之以無倦,加之以明察。

行此八者,以 訓其民。

是以其人畏而一愛一之,則而像之,不待家教日見而自興 行矣。

其二,敦教化,曰:

天地之一性一,唯人為貴。

明其有中和之心,仁恕之行,異於 木石,不同禽一獸,故貴之耳。

然一性一無常守,隨化而遷。

化於敦 樸者,則質直;化於澆偽者,則浮保浮薄者,則衰弊之風; 質直者,則淳和之俗。

衰弊則禍亂一交興,淳和則天下自治。

治 亂興亡,無不皆由所化也。

然世道彫喪,已數百年。

大亂滋甚,且二十歲。

民不見德, 唯兵革是聞;上無教化,惟刑罰是用。

而中興始爾,大難未平, 加之以師旅,因之以饑饉,凡百草創,率多權宜。

致使禮讓弗 興,風俗未改。

比年稍登稔,徭賦差輕,衣食不切,則教化可 修矣。

凡諸牧守令長,宜洗心革意,上承朝旨,下宣教化矣。

夫化者,貴能扇之以淳風,浸之以太和,被之以道德,示 之以樸素。

使百姓亹亹,中遷於善,邪偽之心,嗜欲之一性一,潛 以消化,而不知其所以然,此之謂化也。

然後教之以孝悌,使 民慈一愛一;教之以仁順,使民和睦;教之以禮義,使民敬讓。

慈 一愛一則不遺其親,和睦則無怨於人,敬讓則不競於物。

三者既備, 則王道成矣。

此之謂教也。

先王之所以移風易俗,還淳反素, 垂拱而治天下以至太平者,莫不由此。

此之謂要道也。

其三,盡地利,曰:

人生天地之間,以衣食為命。

食不足則饑,衣不足則寒。

饑寒切體,而欲使民興行禮讓者,此猶逆阪走丸,勢不可得也。

是以古之聖王,知其若此,故先足其衣食,然後教化隨之。

夫 衣食所以足者,在於地利荊地利所以盡者,由於勸課有方。

主此教者,在乎牧守令長而已。

民者冥也,智不自周,必待勸 教,然後盡其力。

諸州郡縣,每至歲首,必戒敕部民,無問少 長,但能一操一持農器者,皆令就田,墾發以時,勿失其所。

及布 種既訖,嘉苗須理,麥秋在野,蠶停於室,若此之時,皆宜少 長悉力,男一女並功,若援溺、救火、寇盜之將至,然後可使農 夫不廢其業,蠶婦得就其功。

若有游手怠惰,早歸晚出,好逸 惡勞,不勤事業者,則正長牒名郡縣,守令隨事加罰,罪一勸 百。

此則明宰之教也。

夫百畝之田,必春耕之,夏種之,秋收之,然後冬食之。

此三時者,農之要也。

若失其一時,則谷不可得而食。

故先王 之戒曰 :「一夫不耕,天下必有受其饑者;一婦不織,天下必 有受其寒者 。」

若此三時不務省事,而令民廢農者,是則絕民 之命,驅以就死然。

單劣之戶,及無牛之家,勸令有無相通, 使得兼濟。

三農之隙,及一陰一雨之暇,又當教民種桑、植果,藝 其菜蔬,修其園圃,畜育雞豚,以備生生之資,以供養老之具。

夫為政不欲過碎,碎則民煩;勸課亦不容太簡,簡則民擔 善為政者,必消息時宜而適煩簡之中。

故詩曰 :「不剛不柔, 布政優優,百祿是求 。」

如不能爾,則必陷於刑辟矣。

其四,擢賢良,曰:

天生蒸民,不能自治,故必立君以治之。

人君不能獨治, 故必置臣以佐之。

上至帝王,下及郡國,置臣得賢則治,失賢 則亂,此乃自然之理,百王不能易也。

今刺史守令,悉有僚吏,皆佐治之人也。

刺史府官則命於 天朝,其州吏以下,並牧守自置。

自昔以來,州郡大吏,但取 門資,多不擇賢良;末曹小吏,唯試刀筆,並不問志行。

夫門 資者,乃先世之爵祿,無妨子孫之愚瞽;刀筆者,乃身外之末 材,不廢一性一行之澆偽。

若門資之中而得賢良,是則策騏驥而取 千里也;若門資之中而得愚瞽,是則土牛木馬,形似而用非, 不可以涉道也。

若刀筆之中而得志行,是則金相玉質,內外俱 美,實為人寶也;若刀筆之中而得澆偽,是則飾畫朽木,悅目 一時,不可以充榱椽之用也。

今之選舉者,當不限資蔭,唯在 得人。

苟得其人,自可起塚養而為卿相,伊尹、傅說是也,而 況州郡之職乎。

苟非其人,則丹朱、商均雖帝王之胤,不能守 百里之封,而況於公卿之冑乎。

由此而言,觀人之道可見矣。

凡所求材藝者,為其可以治民。

若有材藝而以正直為本者, 必以其材而為治也;若有材藝而以一奸一偽為本者,將由其官而為 亂也,何治之可得乎。

是故將求材藝,必先擇志行。

其志行善 者,則舉之;其志行不善者,則去之。

而今擇人者多云「邦國無賢,莫知所舉」。

此乃未之思也, 非適理之論。

所以然者,古人有言:明主聿興,不降佐於昊天; 大人基命,不擢才於后土。

常引一世之人,治一世之務。

故殷、 周不待稷、契之臣,魏、晉無假蕭、曹之佐。

仲尼曰 :「十室 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 。」

豈有萬家之都,而雲無士,但求 之不勤,擇之不審,或用之不得其所,任之不盡其材,故雲無 耳。

古人云:「千人之秀曰英,萬人之英曰雋。」

今之智效一官, 行聞一邦者,豈非近英雋之士也。

但能勤而審察,去虛取實, 各得州郡之最而用之,則民無多少,皆足治矣。

孰雲無賢!

夫良玉未剖,與瓦石相類;名驥未馳,與駑馬相雜。

及其 剖而瑩之,馳而試之,玉石駑驥,然後始分。

彼賢士之未用也, 混於凡品,竟何以異。

要任之以事業,責之以成務,方與彼庸 流較然不同。

昔呂望之屠釣,百里奚之飯牛,寧生之扣角,管 夷吾之三敗,當此之時,悠悠之徒,豈謂其賢。

及升王朝,登 霸國,積數十年,功成事立,始識其奇士也。

於是後世稱之, 不容於口。

彼瑰偉之材,不世之傑,尚不能以未遇之時,自異 於凡品,況降此者哉。

若必待太公而後用,是千載無太公;必 待夷吾而後任,是百世無夷吾。

所以然者,士必從微而至著, 功必積小以至大,豈有未任而已成,不用而先達也。

若識此理, 則賢可求,士可擇。

得賢而任之,得士而使之,則天下之治, 何向而不可成也。

然善官人者必先省其官。

官省,則善人易充,善人易充, 則事無不理;官煩,則必雜不善之人,雜不善之人,則政必有 得失。

故語曰 :「官省則事省,事省則民清;官煩則事煩,事 煩則民濁 。」

清濁之由,在於官之煩剩案今吏員,其數不少。

昔民殷事廣,尚能克濟,況今戶口減耗,依員而置,猶以為少。

如聞在下州郡,尚有兼假,擾亂細民,甚為無理。

諸如此輩, 悉宜罷黜,無得習常。

非直州郡之官,宜須善人,爰至一黨一族閭 裡正長之職,皆當審擇,各得一鄉之選,以相監統。

夫正長者, 治民之基。

基不傾者,上必安。

凡求賢之路,自非一途。

然所以得之審者,必由任而試之, 考而察之。

起於居家,至於鄉一黨一,訪其所以,觀其所由,則人道明矣, 賢與不肖別矣。

率此以求,則庶無愆悔矣。

其五,恤獄訟,曰:

人受一陰陽一之氣以生,有情有一性一。

一性一則為善,情則為惡。

善 惡既分,而賞罰隨焉。

賞罰得中,則惡止而善勸;賞罰不中, 則民無所措手足。

民無所措手足,則怨叛之心生。

是以先王重 之,特加戒慎。

夫戒慎者,欲使治獄之官,一精一心悉意,推究事 源。

先之以五聽,參之以證驗,妙睹情狀,窮鑒隱伏,使一奸一無 所容,罪人必得。

然後隨事加刑,輕重皆當,赦過矜愚,得情 勿喜。

又能消息情理,斟酌禮律,無不曲盡人心,遠明大教, 使獲罪者如歸。

此則善之上也。

然宰守非一,不可人人皆有通 識,推理求情,時或難荊唯當率至公之心,去阿枉之志,務 求曲直,念盡平當。

聽察之理,必窮所見,然後栲訊以法,不 苛不暴,有疑則從輕,未審不妄罰,隨事斷理,獄無停滯。

此 亦其次。

若乃不仁恕而肆其殘暴,同民木石,專任捶楚。

巧詐 者雖事彰而獲免,辭弱者乃無罪而被罰。

有如此者,斯則下矣, 非共治所寄。

今之宰守,當勤於中科,而慕其上善。

如在下條, 則刑所不赦。

又當深思遠大,念存德教。

先王之制曰,與殺無 辜,寧赦有罪;與其害善,寧其利一婬一。

明必不得中,寧濫捨有 罪,不謬害善人也。

今之從政者則不然。

深文巧劾,寧致善人 於法,不免有罪於刑。

所以然者,皆非好殺人也,但雲為吏寧 酷,可免後患。

此則情存自便,不念至公,奉法如此,皆一奸一人 也。

夫人者,天地之貴物,一死不可復生。

然楚毒之下,以痛 自誣,不被申理,遂陷刑戮者,將恐往往而有。

是以自古以來, 設五聽三宥之法,著明慎庶獄之典,此皆一愛一民甚也。

凡伐木殺 草,田獵不順,尚違時令,而虧帝道;況刑罰不中,濫害善人, 寧不傷天心、犯和氣也!天心傷,和氣損,而欲一陰陽一調適,四 時順序,萬物阜安,蒼生悅樂者,不可得也。

故語曰,一夫吁 嗟,王道為之傾覆,正謂此也。

凡百宰守,可無慎乎。

若有深一奸一巨猾,傷化敗俗,悖亂人倫,不忠不孝,故為背 道者,殺一利百,以清王化,重刑可也。

識此二途,則刑政盡 矣。

其六,均賦役,曰:

聖人之大寶曰位。

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財。

明先王 必以財聚人,以仁守位。

國而無財,位不可守。

是故(五)三 以來,皆有徵稅之法。

雖輕重不同,而濟用一也。

今逆寇未平, 軍用資廣,雖未遑減省,以恤民瘼,然令平均,使下無匱。

夫 平均者,不捨豪強而征貧弱,不縱一奸一巧而困愚拙,此之謂均也。

故聖人曰 :「蓋均無貧。」

然財貨之生,其功不易。

織紝紡績,起於有漸,非旬日之 間,所可造次。

必須勸課,使預營理。

絹鄉先事織紝,麻土早 修紡績。

先時而備,至時而輸,故王賦獲供,下民無困。

如其 不預勸戒,臨時迫切,復恐稽緩,以為己過,捶撲交至,取辦 目前。

富商大賈,緣茲射利,有者從之貴買,無者與之舉息。

輸稅之民,於是弊矣。

租稅之時,雖有大式,至於斟酌貧富,差次先後,皆事起 於正長,而系之於守令。

若斟酌得所,則政和而民悅;若檢理 無方,則吏一奸一而民怨。

又差發徭役,多不存意。

致令貧弱者或 重徭而遠戍,富強者或輕使而近防。

守令用懷如此,不存恤民 之心,皆王政之罪人也。

太祖甚重之,常置諸座右。

又令百司習誦之。

其牧守令長, 非通六條及計帳者,不得居官。

自有晉之季,文章競為浮華,遂成風俗。

太祖欲革其弊,

因魏帝祭廟,群臣畢至,乃命綽為大誥,奏行之。

其詞曰:

惟中興十有一年,仲夏,庶邦百辟,鹹會於王庭。

柱國泰 洎群公列將,罔不來朝。

時乃大稽百憲,敷於庶邦,用綏我王 度。

皇帝曰 :「昔堯命羲和,允厘百工。

舜命九官,庶績鹹熙。

武丁命說,克號高宗。

時惟休哉,朕其欽若。

格爾有位,胥暨 我太祖之庭,朕將丕命女以厥官。」

六月丁巳,皇帝朝格於太廟,凡厥具僚,罔不在位。

皇帝若曰 :「咨我元輔、群公、列將、百辟、卿士、庶尹、 御事,朕惟寅敷祖宗之靈命,稽於先王之典訓,以大誥於爾在 位。

昔我太祖神皇,肇膺明命,以創我皇基。

烈祖景宗,廓開 四表,底定武功。

暨乎文祖,誕敷文德,龔惟武考,不霣其舊。

自時厥後,陵夷之弊,用興大難於彼東丘,則我黎人,鹹墜塗 炭。

惟台一人,纘戎下武,夙夜祗畏,若涉大川,罔識攸濟。

是用稽於帝典,揆於王廷,拯我民瘼。

惟彼哲王,示我彝訓, 曰天生蒸民,罔克自乂,上帝降鑒叡聖,植元後以乂之。

惟時 元後弗克獨乂,博求明德,命百辟群吏以佐之。

肆天之命辟, 辟之命官,惟以恤民,弗惟逸念。

辟惟元首,庶黎惟趾,股肱 惟弼。

上下一體,各勤攸司,茲用克臻於皇極。

故其彝訓曰: 「後克艱厥後,臣克艱厥臣,政乃乂。」

今台一人,膺天之嘏, 既陟元後。

股肱百辟又服我國家之命,罔不鹹守厥職。

嗟夫, 後弗艱厥後,臣弗艱厥臣,於政何弗斁,嗚呼艱哉!凡爾在位, 其敬聽命。」

皇帝若曰:「柱國,唯四海之不造,載繇二紀。

天 未絕我太祖列祖之命,用錫我以元輔。

國家將墜,公惟棟樑。

皇之弗極,公作相。

百揆愆度,公惟大錄。

公其允文允武,克 明克乂,迪七德,敷九功,龕暴除亂,下綏我蒼生,旁施於九 土。

若伊之在商,周之有呂,說之相丁,用保我無疆之祚。」

皇帝若曰 :「群公、太宰、太尉、司徒、司空。

惟公作朕 鼎足,以弼乎朕躬。

宰惟天官,克諧六職。

尉惟司武,武在止 戈。

徒惟司眾,敬敷五教。

空惟司土,利用厚生。

惟時三事, 若三階之在天;惟茲四輔,若四時之成歲。

天工人其代諸。」

皇帝若曰 :「列將,汝惟鷹揚,作朕爪牙,寇賊一奸一宄,蠻 夷猾夏,汝徂征,綏之以惠,董之以威。

刑期於無刑,萬邦鹹 寧。

俾八表之內,莫違朕命,時汝功。

皇帝若曰 :「庶邦列辟,汝惟守土,作民父母。

民惟不勝 其饑,故先王重農;不勝其寒,故先王貴女功。

民之不率於孝 慈,則骨肉之恩薄;弗惇於禮讓,則爭奪之萌生。

惟茲六物, 寔為教本。

嗚呼!為上在寬,寬則民擔齊之以禮,不剛不柔, 稽極於道。」

皇帝若曰 :「卿士、庶尹、凡百御事,王省惟歲,卿士惟 月,庶尹惟日,御事惟時。

歲月日時,罔易其度,百憲鹹貞, 庶績其凝。

嗚呼!惟若王官,陶均萬國,若天之有鬥,斟元氣, 酌一陰陽一,弗失其和,蒼生永賴;悖其序,萬物以傷。

時惟艱哉!」 皇帝若曰 :「惟天地之道,一一陰一一一陽一;禮俗之變,一文一質。

爰自三五,以迄於茲,匪惟相革,惟其救弊,匪惟相襲,惟其 可久。

惟我有魏,承乎周之末流,接秦漢遺弊,襲魏晉之華誕, 五代澆風,因而未革,將以穆俗興化,庸可暨乎。

嗟我公輔、 庶僚、列侯,朕惟否德,其一心力,祗慎厥艱,克遵前王之丕 顯休烈,弗敢怠荒。

咨爾在位,亦協乎朕心,惇德允元,惟厥 難是務。

克捐厥華,即厥實,背厥偽,崇厥誠。

勿愆勿忘,一 乎三代之彝典,歸於道德仁義,用保我祖宗之丕命。

荷天之休, 克綏我萬方,永康我黎庶。

戒之哉!戒之哉!朕言不再。」

柱國泰洎庶僚百辟拜手稽首曰:「「亶聰明作元後,元後作 民父母。」

惟三五之王,率繇此道,用臻於刑措 。

自時厥後, 歷千載而未聞。

惟帝念功,將反叔世,逖致於雍。

庸錫降丕命 於我群臣。

博哉王言,非言之難,行之實難。

罔不有初,鮮克 有終。

商書曰:「終始惟一,德乃日新。」

惟帝敬厥始,慎厥終, 以躋日新之德,則我群臣,敢不夙夜對揚休哉。

惟茲大誼,未 光於四表,以邁種德,俾九域幽遐,鹹昭奉元後之明訓,率遷 於道,永膺無疆之休。」

帝曰 :「欽哉。」

自是之後,文筆皆依此體。

綽一性一儉素,不治產業,家無餘財。

以海內未平,常以天下 為己任。

博求賢俊,共弘治道,凡所薦達,皆至大官。

太祖亦 推心委任,而無間言。

太祖或出遊,常預署空紙以授綽,若須 有處分,則隨事施行,及還,啟之而已。

綽嘗謂治國之道,當 一愛一民如慈父,訓民如嚴師。

每與公卿議論,自晝達夜,事無巨 細,若指諸掌。

積思勞倦,遂成氣疾。

十二年,卒於位,時年 四十九。

太祖痛惜之,哀動左右。

及將葬,乃謂公卿等曰 :「蘇尚 書平生謙退,敦尚儉約。

吾欲全其素志,便恐悠悠之徒,有所 未達;如其厚加贈謚,又乖宿昔相知之道。

進退惟谷,孤有疑 焉。」

尚書令史麻瑤越次而進曰:「昔晏子,齊之賢大夫,一狐 裘三十年。

及其死也,遺車一乘。

齊侯不奪其志。

綽既一操一履清 白,謙挹自居,愚謂宜從儉約,以彰其美 。」

太祖稱善,因薦 瑤於朝廷。

及綽歸葬武功,唯載以布車一乘。

太祖與群公,皆 步送出同州郭門外。

太祖親於車後酹酒而言曰 :「尚書平生為 事,妻子兄弟不知者,吾皆知之。

惟爾知吾心,吾知爾意。

方 欲共定天下,不幸遂捨我去,奈何 !」因舉聲慟哭,不覺失卮 於手。

至葬日,又遣使祭以太牢,太祖自為其文。

綽又著佛一性一論、七經論,並行於世。

明帝二年,以綽配享 太祖廟庭。

子威嗣。

威少有父風,襲爵美一陽一伯。

娶晉公護女新興公主,拜車騎 大將軍、儀同三司,進爵懷道縣公。

建德初,稍遷御伯下大夫。

大象末,開府儀同大將軍。

隋開皇初,以綽著名前代,乃下詔曰 :「昔漢高欽無忌之 義,魏武挹子干之風,前代名賢,後王斯重。

魏故度支尚書、 美一陽一伯蘇綽,文雅政事,遺跡可稱。

展力前王,垂聲著績。

宜 開土宇,用旌善人 。」

於是追封邳國公,邑二千戶。

綽弟椿,字令欽。

一性一廉慎,沉勇有決斷。

正光中,關右賊 亂,椿應募討之,授蕩寇將軍。

累功(封)遷奉朝請、厲威將 軍、中散大夫,賜爵美一陽一子,加都督、持節、平西將軍、太中 大夫。

大統初,拜鎮東將軍、金紫光祿大夫,賜姓賀蘭氏。

四 年,出為武都郡守。

改授西夏州長史,除帥都督,行弘農郡事。

椿當官強濟,特為太祖所知。

十四年,置當州鄉帥,自非 鄉望允當眾心,不得預焉。

乃令驛追椿領鄉兵。

其年,破盤頭 氐有功,除散騎常侍,加大都督。

十六年,征隨郡,軍還,除 武功郡守。

既為本邑,以清儉自居,小大之政,必盡忠耍尋 授使持節、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進爵為侯。

武成二年,進 位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大都督。

保定三年,卒。

子植 嗣。

史臣曰:書云:「惟後非賢弗乂,惟賢非後罔食」。

是以知 人則哲,有國之所先;用之則行,為下之常道。

若乃庖廚、胥 一靡一、種德、微管之臣,罕聞於世;黜魯、逐荊、抱關、執戟之 士,無乏於時。

斯固典慕所以昭則,風雅所以興刺也。

誠能監 前事之得喪,勞虛己於吐握,其知賢也必用,其授爵也勿疑, 則舜禹湯武之德可連衡矣,稷契伊呂之流可比肩矣。

太祖提劍而起,百度草創。

施約法之制於競逐之辰,修治 定之禮於鼎峙之日。

終能斲雕為樸,變奢從儉,風化既被,而 下肅上尊;疆埸屢擾,而內親外附。

斯蓋蘇令綽之力也。

名冠 當時,慶流後嗣,宜哉。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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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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