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書
周書卷二十六 列傳第十八
長孫儉,河南洛一陽一人也。
本名慶明。
其先,魏之枝族,姓 托拔氏。
孝文遷洛,改為長孫。
五世祖嵩,魏太尉、北平王。
儉少方正,有一操一行,狀貌魁梧,神彩嚴肅,雖在私室,終 日儼然。
一性一不妄交,非其同志,雖貴游造門,亦不與相見。
孝 昌中,起家員外散騎侍郎,從爾朱天光破隴右。
太祖臨夏州, 以儉為錄事,深器敬之。
賀拔岳被害,太祖赴平涼,凡有經綸 謀策,儉皆參預。
從平侯莫陳悅,留儉為秦州長史。
時西夏州 仍未內屬,而東魏遣許和為刺史,儉以信義招之,和乃舉州歸 附。
即以儉為西夏州刺史,總統三夏州。
時荊襄初附,太祖表儉功績尤美,宜委東南之任,授荊州 刺史、東南道行台僕射。
所部鄭縣令泉璨為民所訟,推治獲實。
儉即大集僚屬而謂之曰 :「此由刺史教誨不明,信不被物,是 我之愆,非泉璨之罪 。」
遂於廳事前,肉袒自罰,捨璨不問。
於是屬城肅勵,莫敢犯法。
魏文帝璽書勞之。
太祖又與儉書曰: 「近行路傳公以部內縣令有罪,遂自杖三十,用肅群下。
吾昔 聞「王臣謇謇,匪躬之故 」,蓋謂憂公忘私,知無不為而已。
未有如公刻身罰己以訓群僚者也。
聞之嘉歎 。」
荊蠻舊俗,少 不敬長。
儉慇勤勸導,風俗大革。
務廣耕桑,兼習武事,故得 邊境無虞,民安其業。
吏民表請為儉構清德樓,樹碑刻頌,朝 議許焉。
在州遂歷(二)載。
征授大行台尚書,兼相府司馬。
嘗與群公侍坐於太祖,及 退,太祖謂左右曰 :「此公閑雅,孤每與語,嘗肅然畏敬,恐 有所失。」
他日,太祖謂儉曰:「名實理須相稱,尚書既志安貧 素,可改名儉,以彰雅一操一。」
又除行台僕射、荊州刺史。
時梁岳一陽一王蕭察內附,初遣使 入朝,至荊州。
儉於廳事列軍儀,具戎服,與使人以賓主禮相 見。
儉容貌魁偉,音聲如鐘,大為鮮卑語,遣人傳譯以問客。
客惶恐不敢仰視。
日晚,儉乃著裙襦紗帽,引客宴於別齋。
因 序梁國喪亂,朝廷招攜之意,發言可觀。
使人一大悅。
出曰:「吾 所不能測也。」
及梁元帝嗣位於江陵,外敦鄰睦,內懷異計。
儉密啟太祖, 陳攻取之謀。
於是征儉入朝,問其經略。
儉對曰 :「今江陵既 在江北,去我不遠。
湘東即位,已涉三年。
觀其形勢,不欲東 下。
骨肉相殘,民厭其毒。
荊州軍資器械,儲積已久,若大軍 西討,必無匱乏之慮。
且兼弱攻昧,武之善經。
國家既有蜀土, 若更平江漢,撫而安之,收其貢賦,以供軍國,天下不足定也。」
太祖深然之,乃謂儉曰:「如公之言,吾取之晚矣。」
令儉還州, 密為之備。
尋令柱國、燕公於謹總戎眾伐江陵。
平,以儉元謀, 賞奴婢三百口。
太祖與儉書曰 :「本圖江陵,由公畫計,今果 如所言。
智者見未萌,何其妙也。
但吳民離散,事藉招懷,南 服重鎮,非公莫可 。」
遂令儉鎮江陵。
進爵昌寧公,遷大將軍, 移鎮荊州,總管五十二州。
儉舊嘗詣闕奏事,時值大雪,遂立於雪中待報,自旦達暮, 竟無惰容。
其奉公勤至,皆此類也。
三年,以疾還京。
為夏州 總管,薨,遺啟世宗,請葬於太祖陵側,並以官所賜之宅還官。
詔皆從之。
追封鄶公。
荊民儀同趙超等七百人,感儉遺一愛一,詣 闕請為儉立廟樹碑,詔許之。
詔曰 :「昔叔敖辭沃壤之地,蕭 何就窮僻之鄉,以古方今,無慚曩哲。
言尋嘉尚,弗忘於懷。
而有司未達大體,遽以其第即便給外。
今還其妻子 。」
子攏 長孫紹遠字師,河南洛一陽一人。
少名仁。
父稚,魏太師、錄 尚書、上一黨一王。
紹遠一性一寬容,有大度,望之儼然,朋儕莫敢褻狎。
雅好墳 籍,聰慧過人。
時稚作牧壽春,紹遠幼,年甫十三。
稚管記王 碩聞紹遠強記,心以為不然。
遂白稚曰 :「伏承世子聰慧之姿, 發於天一性一,目所一見,誦之於口。
此既歷世罕有,竊願驗之。」
於是命紹遠試焉。
讀月令數紙,纔一遍,誦之若流。
自是碩乃 歎服。
魏孝武初,累遷司徒右長史。
及齊神武稱兵而帝西遷,紹 遠隨稚奔赴。
又累遷殿中尚書、錄尚書事。
太祖每謂群公曰: 「長孫公任使之處,令人無反顧憂。
漢之蕭、寇,何足多也。
然其容止堂堂,足為當今模楷 。」
六官建,拜大司樂。
孝閔踐 阼,封上一黨一公。
初,紹遠為太常,廣召工人,創造樂器,土木絲竹,各得 其宜。
為黃鐘不調,紹遠每以為意。
嘗因退朝,經韓使君佛寺 前過,浮圖三層之上,有鳴鐸焉。
忽聞其音,雅合宮調,取而 配奏,方始克諧。
紹遠乃啟世宗行之。
紹遠所奏樂,以八為數。
故梁黃門侍郎裴正上書,以為昔者大舜欲聞七始,下洎周武, 爰創七音。
持林鍾作黃鐘,以為正調之首。
詔與紹遠詳議往復, 於是遂定以八為數焉。
授小司空。
高祖讀史書,見武王克殷而 作七始,又欲廢八而懸七,併除黃鐘之正宮,用林鍾為調首。
紹遠奏雲 :「天子懸八,肇自先民,百王共軌,萬世不易。
下 逮周武,甫修七始之音。
詳諸經義,又無廢八之典。
且黃鐘為 君,天子正位,今欲廢之,未見其可 。」
後高祖竟(廢)〔行〕 七音。
屬紹遠遘疾,未獲面陳,慮有司遽損樂器,乃書與樂部 齊樹之。
澄字士亮。
年十歲,司徒李琰之見而奇之,遂以女妻焉。
十四,從征討,有策謀,勇冠諸將。
及長,容貌魁岸,風儀溫 雅。
魏孝武初,除征東將軍、渭州刺史。
魏文帝嘗與太祖及群公宴,從容言曰 :「孝經一卷,人行 之本,諸公宜各引要言 。」
澄應聲曰 :「夙夜匪懈,以事一人。」
座中有人次曰 :「匡救其惡 。」
既而出合,太祖深歎澄之合機, 而譴其次答者。
後從太祖援玉壁,又從戰邙山,進位驃騎大將軍、開府。
孝閔踐阼,拜大將軍,封義門公,為玉壁總管。
卒,自喪初至 及葬,世宗三臨之。
典祀中大夫宇文容諫曰 :「君臨臣喪,自 有節制。
今乘輿屢降,恐乖禮典 。」
世宗不從。
澄一操一履清約,家無餘財。
太祖嘗謂曰 :「我於公間,志無 所惜,公有所須,宜即具道。」
澄曰:「澄自頂至足,皆是明公 恩造。
即如今者,實無所須 。」
雅對賓客,接引忘疲。
雖不飲 酒,而好觀人酣興。
常恐座客請歸,每敕中廚別進異饌,留之 止。
兕字若汗,一性一機辯,強記博聞,雅重賓游,尤善談論。
從 魏孝武西遷。
天和初,累遷驃騎大將軍、開府,遷絳州刺史。
斛斯征字士亮,河南洛一陽一人。
父椿,太傅、尚書令。
征幼 聰穎,五歲誦孝經、周易,識者異之。
及長,博涉群書,尤一精一 三禮,兼解音律。
有至一性一,居父喪,朝夕共一溢米。
以父勳累 遷太常卿。
自魏孝武西遷,雅樂廢缺,征博采遺逸,稽諸典故,創新 改舊,方始備焉。
又樂有錞於者,近代絕無此器,或有自蜀得 之,皆莫之識。
征見之曰:「此錞於也。」
眾弗之信。
征遂依干 寶周禮注以芒筒捋之,其聲極振,眾乃歎服。
征乃取以合樂焉。
六官建,拜司樂中大夫,進位驃騎大將軍、開府。
後高祖以征治經有師法,詔令教授皇太子。
宣帝時為魯公, 與諸皇子等鹹服青衿,行束修之禮,受業於征,仍並呼征為夫 子。
儒者榮之。
宣帝嗣位,遷上大將軍、大宗伯。
時高祖初崩,梓宮在殯, 帝意欲速葬,令朝臣議之。
征與內史宇文孝伯等固請依禮七月, 帝竟不許。
帝之為太子也,宮尹鄭譯坐不能以正道調護,被謫 除名。
而帝雅親一愛一譯,至是拜譯內史中大夫,甚委任之。
譯乃 獻新樂,十二月各一笙,每一笙用十六管。
帝令與征議之,征 駁而奏,帝頗納焉。
及高祖山陵還,帝欲作樂,復令議其可不。
征曰:「孝經云「聞樂不樂」。
聞尚不樂,其況作乎。」
鄭譯曰: 「既雲聞樂,明即非無。
止可不樂,何容不奏 。」
帝遂依譯議。
譯因此銜之。
帝后肆行非度,昏虐日甚。
征以荷高祖重恩,嘗備位師傅, 若生不能諫,死何以見高祖。
乃上疏極諫,指陳帝失,帝不納。
譯因譖之,遂下征獄。
獄卒張元哀之,乃以佩刀穿獄牆,遂出 之。
元卒被拷而終無所言。
征遇赦得免。
隋文踐極,例復官,除太子太傅,詔修撰樂書。
開皇初, 薨。
子諺。
征所撰樂典十卷。
分類: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