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園小語》卷二:有了告我曰:「某謗汝」,此假我以洩其所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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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園小語》卷二

荊園小語

卷二

順吾意而言者,小了也,爭急遠之。

有了告我曰:「某謗汝」,此假我以洩其所憤,勿聽也。

若良友借人言以想惕,意在規正,其詞氣不同,要視其人何如耳。

遠方來歷不明,假托為術士、山人輩,往往大奸竄伏其中,勿與交往。

即窮人欲投靠為僕婢者,亦不可收。

朋友即甚相得,未有事事如意者,一言一事之不合且自含妒忌,少遲則冰消霧釋,過而一留。

不得遂輕嗤罵,亦不必逢人訴說,恐他友聞之,各自寒心耳。

好說人一陰一事及閨門醜惡者,必遭奇禍。

凡事只是古本正傳,一好奇便處處不妥。

先人著述,必確乎可傳者,始付剞劂,不然藏之於家,以存手澤可也。

可傳者不得異費,致令湮沒。

親一交一 中有顯貴者,對人頻言,必遭鄙誚。

我有冤苦事,他人問及,始陳顛末。

若胸自不平,逢人絮絮不已,聽者雖貌咨嗟,其實未嘗入耳,言之何益。

借人書畫,不可損污遺失,閱過即還。

借書中有訛字,隨以別紙記出,署本條下。

冠履服飾,不必為崖異,長短寬狹適中者可久。

名勝之地,勿輕題詠,一有不當,遠近為笑端,如昔人所記「飛閣流丹」之類,可鑒也。

子弟少年時,勿令事事自如。

宴飲招妓,豈以娛客,醉後潦倒,更致參差,總不如雅集為善。

責人無己,而每事自寬,是以聖賢望人而愚不肖自待也,不思而已。

從之性情,各有所偏,如躁急、遲緩、豪華、鄙吝之類。

吾知而早避之,可以終身無忤。

孔子不假蓋於子夏,固是大聖人作用。

高年而無德,極貧而無所顧惜,兩種不可與一交一 。

親友見訪,忽有欲言不言之意,此必不得已事欲求我而難於啟齒者,我便當虛心先問之。

力之所能,不可推諉。

揖讓周旋,雖是儀文,正以觀人之敬忽。

宋儒云:「未有箕踞而一放肆者」。

其在少年,尤當斤斤守禮,不得一味真率。

縱與人相爭,只可就事論事,斷不可揭其祖父之短,揚其閨門之惡,此禍關殺身,非只有長厚已也。

本富而對人說貧,本穢而對人說清,以人為可欺耶?方唯唯時,其人已匿笑之矣,誰迫之而必為此自欺語?

馳馬思墜,撻人思斃,妄費思窮,濫一交一 思累,先事預防之道也。

有聰明而不讀書,有權力而不濟人利物,辜負上天篤厚之意矣。

既過而悔,何及耶?

優娼輩好嗤笑人,而敢為無禮,此自下賤本色,其趨奉不足喜,怠慢不足怒也。

有必不可行之事,不必妄作經營;有必不可勸之人,真理學從五倫作起,大文章自六經分來。

自謙則人愈服,自誇則人必疑我。

恭可以平人之怒氣,我貪必至啟人之爭端,是皆存乎我者也。

幼時見先輩作生辰,多在壯年以後,今童稚而稱觴矣。

魏環溪曰:「是乃母一之 難日,宜齋心以報親」,其說雖是,愚謂親在宜賀,即如我初生時,親喜而賀客滿堂也。

父母既歿以後,是日愈增悲慟,何賀之有。

人於平旦不寐時,能不作一毫妄想,可謂智矣。

嗜欲正濃時,能斬斷;怒氣正盛時,能按納;此皆學問得力處。

分類:未分類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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