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園小語
卷五
每讀一書,且將他書藏過,讀畢再換,其心始專。
學問心先入為主,故立志欲高,如文必秦、漢,字必鍾、王,詩必盛唐之類,骨氣已成,然後順流而下,自能成家。
若入手便學近代,欲逆流而上,難矣。
官糧必早輸納,每歲所收,先除此一項,狡者乃以他用。
橫逆之來,正以征平日涵養。
若勃不可制,與不讀書人何異。
凡親友借用車馬器物,不可吝惜。
然借者又須加意照管,勿令損壞。
萬一損壞,急與修制完好,切勿朦朧送還。
語云:「閒居耐俗漢」,亦是無可奈何處。
尋常親故往來,安得皆勝侶。
以禮進退,勿蹈浮薄
人言某負恩,某不義氣,某不平,則為援引一二嘉事,以為解曰:「據伊平日所為,尚在道理,今豈遂然耶?或出無心,或有何事,正急不暇檢點,或疾病醉飽,喜怒失常,尋自悔矣。」
訴者雖怒必少平。
若因其訴我,遂述於我亦曾有負恩不義之事,則其人之過愈實,嫌隙遂成,誰使之歟。
聞人之善而疑,聞人之惡而信,其人生平必有惡而無善。
故不知世間復有作善之人也。
若夫造作傅會以誣善良,鬼神必殛之。
盛怒極喜時,性情改常。
遇有所行,須一商之有識者,不然,悔隨之矣。
說探頭話,往往結果不來,不如作後再說。
貌相不論好醜,終日讀書靜坐,便有一種道氣可親。
即一顰一笑,亦覺有致。
若咨肆失學,行同市井,縱美如冠玉,但覺面目可憎耳。
僕輩搬弄是非,往往骨肉知一交一 ,致傷和氣。
有嘗試者,直叱之使勿言,後不復來矣。
不孝不弟之人,不可與為友。
少時一同學子,頗有才華,而門內無行,先君甚不悅曰:「彼至親且薄,況他不乎?」
未幾果為所螫,幾及於禍,可鑒也。
技藝中,惟彈琴可理性情,兼一人閉戶,陶然已足。
至圍棋陸博,必須兩人對局,勝者色矜,負者氣晦,本欲博歡,何苦反致忿忿。
若夫佯負以媚尊顯,設阱以賺財利,則人品隨之矣。
人有晚節不終者,非是兩截,蓋本色露耳。
故恭不誠則為大機械,和不誠則為真鄉願。
儉雖美德,然太儉則慳。
自度所處之地,如應享用十分者,只享用七八分,留不盡之意以養福可也。
慳吝太甚,自是田舍翁舉動,鄙而愚矣。
經一番挫折,長一番見識;多一分享用,減一分志氣。
行天下而後知天下之大也,我不可以自恃;行天下而後知天下之小也,我亦不可自餒。
小人固當遠,然亦不可顯為仇敵;君子固當親,然亦不可曲為附和。
濫用者必苟得。
揮金如土而欲其一介不取,勢不能也。
尊先王之訓,必得守時王之法。
我夫子殷人,而曰:「吾從周。」
生於周,則然也。
生今反古,固有明戒。
梨園一輩,蠹俗耗財,法所宜禁。
然相沿既久,富貴家大事吉筵,以此為重,亦難驟革。
但萬萬不可自蓄,蕩心敗德,壞閨門,誘子弟,得罪親友,其弊無窮。
況日所見者,總此數人,總此數劇,豈不厭耶。
鄰人喪,家不可快飲高歌。
對新喪人,不可劇譚大笑。
子弟僮僕有與人相爭者,只可自行戒飭,不可加怒別人。
恭而無禮,遇君子固所深惡,即小人亦未嘗不非笑之,枉自卑諂耳。
勸人息爭者,君子也;激人起事者,小人也。
三姑六婆,勿令入門,古人戒之嚴矣。
蓋此輩或稱募化,或賣簪珥,或為媒妁,或治疾病,專一傳播各家新聞,以悅婦女。
暗中盜哄財物,尚是小事,常有誘為不端,魔魅刁拐,種種非一,萬勿令往來。
致於娼妓出入臥房,尤為不可。
凡人氣質,各有偏處,自知其偏而矯制之,久則自然。
所以宋儒以變化氣質為學問急務也。
兄弟分居,是人生最不忍言之事,然亦多有勢不得不然者。
如食指漸繁,人事漸廣,各有親戚一交一 游,各人好尚不一。
統於一人,恐難稱眾意;各行其志,又事無條理。
況妯娌和睦者少,米鹽口語易致參差。
自度一家中,人人能學古人同一居 ,固是美事,如其不然,反不如分爨為妥。
果能友愛,正不關此,勉強聯絡,久必乖戾。
神該敬,不該諂,諂則瀆,是大不敬。
定為正神所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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