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胡治兵語錄
第八章 仁愛
帶兵之道,用恩莫如用仁,用威莫如用禮。
仁者,所謂欲立立人、欲達達人是也。
待弁兵如待子弟之心,常望其發達,望其成立,則人知恩矣。
禮者,所謂無眾寡、無小大,無敢慢泰而不驕也。
正其衣冠,尊其瞻視,儼然人望而畏之,威而不猛也。
持之以敬,臨之以莊,無形無聲之際,常有凜然難犯之象,則人知威矣。
守斯二者,雖蠻貊之邦行矣,何兵之不可治哉!
吾輩帶兵,如父兄之帶子弟一般。
無銀錢,無保舉,尚是小事。
切不可使之因擾民而壞品行,因嫖賭、洋煙而壞身體。
個個學好,人人成材,則兵勇感恩,兵勇之父母亦感恩矣。
愛民為治兵第一要義。
須日日三令五申,視為性命根本之事,毋視為要結粉飾之文。
(曾國藩)
大將以救大局為主,並以救他人為主。
須有嘉善而矜不能之氣度,乃可包容一切,覺得勝仗無可驕人,敗仗無可尤人。
即他人不肯救我,而我必當救人。
必須諄囑將弁,約束兵丁,愛惜百姓,並隨時訪查,隨時董戒,使營團皆行所無事,不擾不驚,戢暴安良,斯為美備。
愛人當以大德,不以私惠。
軍行之處,必須秋毫無犯,固結民心。
長官之於屬僚,須揚善公庭,規過私室。
聖賢、仙佛、英雄、豪傑,無不以濟人濟物為本,無不以損己利人為正道。
愛人之道,以嚴為主。
寬則心馳而氣浮。
自來義士忠臣,於曾經受恩之人,必終身奉事惟謹。
韓信為王,而不忘漂母一飯之恩;張蒼作相,而退朝即奉事王陵及王陵之妻如父母,終身不改。
此其存心正大仁厚,可師可法。
(胡林翼)
蔡按:帶兵如父兄之帶子弟一語,最為慈仁貼切。
能以此存心,則古今帶兵格言,干言萬語,皆可付之一炬。
父兄之待子弟,慮其愚蒙無知也,則教之誨之;慮其饑寒苦痛也,則愛之護之;慮其放蕩無行也,則懲戒之;慮其不克發達也,則培養之。
無論為寬為嚴,為愛為憎,為好為惡,為賞為罰,均出之以至誠無偽,行之以至公無私。
如此則弁兵愛戴長上,亦必如子弟之愛其父兄矣。
軍人以軍營為第二家庭,此言殊親切有味。
然實而按之,此第二家庭較之固有之家庭,其關係之密切,殆將過之。
何以故?長上之教育部下也,如師友,其約束督責愛護之也,如父兄。
部下之對長上也,其恪恭將事,與子弟之對於師友父兄,殆無以異耳。
及其同征戰役也,同患難,共死生,休戚無不相關,利害靡不與共。
且一經從戎,由常備而續備,由續備而後備,其間年月正長,不能脫軍籍之關係。
一有戰事,即須荷戈以出,為國宣勞。
此以情言之耳。
國為家之集合體,衛國亦所以衛家,軍人為衛國團體之中堅,則應視此第二家庭為重。
此以義言之耳。
古今名將用兵,莫不以安民、愛民為本。
蓋用兵原為安民,若擾之害之,是悖用兵之本旨也。
兵者民之所出,餉亦出之自民。
索本探源,何忍加以擾害?行師地方,仰給於民者豈止一端;休養軍隊,採辦糧秣,征發伕役,探訪敵情,帶引道路,何一非借重民力!若修怨於民而招其反抗,是自困也。
至於興師外國,亦不可以無端之禍亂,加之無辜之民,致上干天和,下招怨懟,仁師義旅,決不出此。
此海陸戰條約所以嚴擄掠之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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