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注》上經需傳卷二 同人:《彖》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曰「同

古籍查詢

輸入需要查詢的關鍵字:

《周易注》上經需傳卷二 同人

周易注

上經需傳卷二 同人

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

《彖》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曰「同人」(1)。

《同人》曰:「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

乾行也(2)。

文明以健,中正而應,君子正也(3)。

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4)。

【註釋】(1)二為同人之主。

(2)所以乃能「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非二之所能也,是乾之所行,故特曰「同人曰」。

(3)行健不以武,而以文明用之,相應不以邪,而以中正應之,君子正也,故曰「利君子貞」。

(4)君子以文明為德。

《象》曰:天與火,同人(1)。

君子以類族辨物(2)。

【註釋】(1)天體在上,而火炎上,同人之義也。

(2)君子小人,各得所同。

初九:同人於門,無咎(1)。

《象》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註釋】(1)居同人之始,為同人之首者也。

無應於上,心無系吝,通夫大同,出門皆同。

故曰「同人於門」也。

出門同人,誰與為咎?

六二:同人於宗,吝(1)。

《象》曰:「同人於宗」,吝道也。

【註釋】(1)應在乎五,唯同於主,過主則否。

用心扁狹,鄙吝之道。

九三:伏戎於莽,升其高陵,三歲不興(1)。

《象》曰:「伏戎於莽」,敵剛也。

「三歲不興」,安行也(2)。

【註釋】(1)居同人之際,履下卦之極,不能包弘上下,通夫大同;物一黨一相分,欲乖其道,貧於所比,據上之應;其敵剛健,非力所當,故「伏戎於莽」,不敢顯亢也。

「升其高陵」,望不敢進,量斯勢也,三歲不能興者也。

三歲不能興,則五道亦以成矣,安所行焉?(2)安,辭也。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1)。

《象》曰:「乘其墉」,義弗克也。

其吉,則困而反則也。

【註釋】(1)處上攻下,力能乘墉者也。

履非其位,以與人爭,二自五應,三非犯己,攻三求二,尢而效之,違義傷理,無所不與,故雖乘墉而不克也。

不克則反,反則得吉也。

不克乃反,其所以得吉,「困而反則」者也。

九五:同人先號咷,而後笑,大師克相遇(1)。

《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

大師相遇,言相剋也。

【註釋】(1)《彖》曰:「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曰同人。」

然則體柔居中,眾之所與;執剛用直,無所未從,故近隔乎二剛,未獲厥志,是以「先號咷」也。

居中處尊,戰必克勝,故「後笑」也。

不能使物自歸而用其強直,故必須大師克之,然後相遇也。

上九:同人於郊,無悔(1)。

《象》曰:「同人於郊」,志未得也(2)。

【註釋】(1)郊者,外之極也。

處「同人」之時,最在於外,不獲同志,而遠於內爭,故雖無悔吝,亦未得其志。

(2)凡處同人而不泰焉,則必用師矣。

不能大通,則各私其一黨一而求利焉。

楚人亡弓,不能亡楚。

一愛一國愈甚,益為它災。

是以同人不弘剛健之爻,皆至用師也。

分類:易經書籍

共2頁 上壹頁 1 2 下壹頁
周易注
上經乾傳卷一 乾上經乾傳卷一 坤上經乾傳卷一 屯上經乾傳卷一 蒙上經需傳卷二 需上經需傳卷二 訟上經需傳卷二 師上經需傳卷二 比上經需傳卷二 小畜上經需傳卷二 履上經需傳卷二 泰上經需傳卷二 否上經需傳卷二 同人上經需傳卷二 大有上經需傳卷二 謙上經需傳卷二 豫上經隨傳卷三 隨上經隨傳卷三 蠱上經隨傳卷三 臨上經隨傳卷三 觀上經隨傳卷三 噬嗑上經隨傳卷三 賁上經隨傳卷三 剝上經隨傳卷三 復上經隨傳卷三 無妄上經隨傳卷三 大畜上經隨傳卷三 頤上經隨傳卷三 大過上經隨傳卷三 坎上經隨傳卷三 離下經鹹傳卷四 鹹下經鹹傳卷四 恆下經鹹傳卷四 遯下經鹹傳卷四 大壯下經鹹傳卷四 晉下經鹹傳卷四 明夷下經鹹傳卷四 家人下經鹹傳卷四 睽下經鹹傳卷四 蹇下經鹹傳卷四 解下經鹹傳卷四 損下經鹹傳卷四 益下經夬傳卷五 夬下經夬傳卷五 姤下經夬傳卷五 萃下經夬傳卷五 升下經夬傳卷五 困下經夬傳卷五 井下經夬傳卷五 革下經夬傳卷五 鼎下經夬傳卷五 震下經夬傳卷五 艮下經夬傳卷五 漸下經夬傳卷五 歸妹下經豐傳卷六 豐下經豐傳卷六 旅下經豐傳卷六 巽下經豐傳卷六 兌下經豐傳卷六 渙下經豐傳卷六 節下經豐傳卷六 中孚下經豐傳卷六 小過下經豐傳卷六 既濟下經豐傳卷六 未濟周易系辭(上)周易系辭(下)說卦序卦雜卦王弼的性理《易》及其對朱熹的影響
 
漢語學習
漢語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