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史》列傳第三十八:辛雄,字世賓,隴西狄道人也。父暢,汝南、鄉郡二郡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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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列傳第三十八

北史

列傳第三十八

辛雄族祖琛 琛子術 術族子德源 楊機 高道穆兄謙之 綦俊山偉 宇文忠之 費穆 孟威

辛雄,字世賓,隴西狄道人也。

父暢,汝南、鄉郡二郡太守。

雄有孝一性一,居父憂,殆不可識。

清河王懌為司空,闢為左曹。

懌遷司徒,仍授左曹。

雄用心平直,加以閒明政事,經其斷割,莫不悅服。

懌每謂人曰:「必也無訟,辛雄有焉。」

歷尚書駕部、三公郎。

會沙汰郎官,唯雄與羊深等八人見留,余悉罷遣。

先是,御史中丞、東平王匡復欲輿棺諫諍,尚書令、任城王澄劾匡大不敬,詔恕死。

雄奏理匡曰:「竊惟白衣元匡,歷奉三朝,每蒙一寵一遇,諤諤之一性一,簡自帝心。

故高祖錫之以匡名,陛下任之以彈糾。

當高肇之時,匡造棺致諫,主聖臣直,卒以無咎。

假欲重造,先帝已容之於前,陛下亦宜寬之於後。」

未幾,匡除平州刺史。

右僕射元欽稱雄之美,左僕射蕭寶夤曰:「吾聞游僕射云:『得如雄者四五人共省事,足矣』今日之賞,何其晚哉!」

初,廷尉少卿袁翻以犯罪之人,經恩競訴,枉直難明。

遂奏曾染風聞者,不問曲直,推為獄成,悉不斷理。

詔門下、尚書、廷尉議之。

雄議曰:「《春秋》之義,不幸而失,寧僭不濫。

僭則失罪人,濫乃害善人。

今議者不忍罪一奸一吏,使出入縱一情,令君子小人,薰蕕不別,豈所謂賞善罰惡,慇勤隱恤者也?古人唯患察獄之不一精一,未聞知冤而不理。」

詔從雄議。

自後每有疑議,雄與公卿駁難,事多見從。

於是公能之名甚盛。

又為《祿養論》,稱仲尼陳五孝,自天子至於庶人,無致仕之文。

《禮記》:八十,一子不從政;九十,家不從政。

鄭玄注云:「復除之。」

然則止復庶人,非公卿士大夫之謂。

以為宜聽祿養,不約其年。

書奏,孝明納之。

後除司空長史。

時諸公皆慕其名,欲屈為佐,莫能得也。

時諸方賊盛,而南寇侵境,山蠻作逆,孝明欲親討,以荊州為先。

詔雄為行台左丞,與臨淮王彧東趣葉城;別將裴衍,西通鴉路。

衍稽留未進,議師已次汝濱。

逢北溝求救,議以處分道別,不欲應之。

雄曰:「王執麾閫外,唯利是從,見可而進,何必守道?」

彧恐後有得失之責,要雄符下。

雄以車駕將親伐,蠻夷必懷震動,乘彼離心,無往不破,遂符彧軍,令速赴擊。

賊聞,果自走散。

在軍上疏曰:「凡人所以臨堅陳而忘身,觸白刃而不憚者,一則求榮名,二則貪重賞,三則畏刑罰,四則避禍難。

非此數事,雖聖王不能勸其臣,慈父不能厲其子。

明主深知其情,故賞必行,罰必信,使親疏貴賤,勇怯賢愚,聞鐘鼓之一聲,見旍旗之列,莫不奮激,競赴敵場。

豈厭久生而樂早死也?利害縣於前,欲罷不能耳。

自秦、隴逆節,將歷數年,蠻左亂常,稍已多載。

凡在戎役,數十萬人,三方之師,敗多勝少,跡其所由,不明賞罰故也。

陛下欲天下之早平,愍征夫之勤悴,乃降明詔,賞不移時。

然兵將之勳,歷稔不決,亡軍之卒,晏然在家,致令節士無所勸慕,庸人無所畏懾。

進而擊賊,死交而賞賒;退而逃散,身全而無罪,此其所以望敵奔沮,不肯進力者矣。

為重發明詔,更量賞罰,則軍威必張,賊難可弭。

臣聞必不得已,去食就信,以此推之,信不可斯須廢也。

賞罰,陛下之所易,尚不能全而行之;攻敵,士之所難,欲其必死,寧可得也?」

後為吏部郎中。

及爾硃榮入洛,河一陰一之難,人情未安,雄潛竄不出。

孝莊欲以雄為尚書,門下奏曰:「辛雄不出,存亡未知。」

孝莊曰:「寧失亡而用之,可失存而不用也?」

遂除度支尚書。

後以本官兼侍中、關西尉勞大使。

將發,請事五條:一言逋懸租調,宜悉不征;二言簡罷非時徭役,以紓人命;三言課調之際,使豐儉有殊,令州郡量檢,不得均一;四言兵起歷年,死亡者眾,或父或子,辛酸未歇,見存耆老,請假板職,悅生者之意,慰死者之魂;五言喪亂既久,禮儀罕習,如有閨門和穆,孝悌卓然者,宜旌其門閭。

莊帝從之,因詔:人年七十者授縣,八十授郡,九十加四品將軍,百歲從三品將軍。

永熙三年,兼吏部尚書。

時近習專恣,雄懼其讒匿,不能守正,論者頗譏之。

孝武南狩,雄兼左僕射,留守京師。

永熙末,兼侍中。

帝入關右,齊神武至洛,於永寧寺大集朝士,責雄及尚書崔孝芬、劉廞、楊機等曰:「為臣奉主,匡危救亂。

若處不諫諍,出不陪隨,緩則耽一寵一,急便竄避,臣節安在?」

乃誅之。

二子,士璨、士貞,逃入關中。

雄從父兄纂,字伯將,學涉文史,溫良雅正。

初為袞州安東府主簿,與秘書丞同郡李伯尚有舊。

伯尚與鹹一陽一王禧同逆,逃竄投纂,事覺,坐免官。

後為太尉騎兵參軍,每為府主清河王懌所賞。

至定考,懌曰:「辛騎兵有學有才,宜為上第。」

及梁將曹義宗攻新野,詔纂為荊州軍司。

纂善撫將士,人多用命,賊甚憚之。

會孝明崩諱至,鹹以對敵,欲秘凶問。

纂曰:「安危在人,豈關是也?」

遂發喪號哭,三軍縞素,還入州城,申以盟約。

尋為義宗所圍,相率固守。

孝莊即位,除兼尚書,仍行台。

後大都督費穆擊義宗禽之,入城,因舉酒屬纂曰:「微辛行台之在斯,吾亦無由建此功也。」

永安二年,元顥乘勝至城下,為顥禽之。

及孝莊還宮,纂謝不守之罪。

帝曰:「於時朕亦北巡,東軍不守,豈卿之過。」

轉滎一陽一太守。

百姓姜洛生、康乞得者,舊是前太守鄭仲明左右,豪猾偷竊,境內患之。

纂伺捕禽獲,梟於郡市,百姓欣然。

纂僑屬洛一陽一,太昌中,乃為河南邑中正。

永熙三年,除河內太守。

齊神武赴洛,兵集城下,纂出城謁,神武慰勉之。

因命前侍中司馬一子如曰:「吾行途疲弊,宜代吾執河內手也。」

尋為兼尚書、南道行台、西荊州刺史。

時蠻酋樊大能應西魏,纂攻之,不克而敗,為西魏將獨孤信所害。

贈司徒公。

雄族祖琛。

琛字僧貴。

祖敬宗,父樹寶,並代郡太守。

琛少孤,曾過友人,見其父母無恙,垂涕久之。

釋褐奉朝請、滎一陽一郡丞。

太守元麗一性一頗使酒,琛每諫之。

麗後醉,輒令閉閣,曰:「勿使丞入也。」

孝文南征,麗從輿駕,詔琛曰:「委卿郡事,如太守也。」

景明中,為揚州征南府長史。

刺史李崇,多事產業,琛每諫折,崇不從,遂相糾舉,詔並不問。

後加龍驤將軍、南梁太守。

崇因置酒謂琛曰:「長史後必為刺史,但不知得上佐何如人耳。」

琛對曰:「若萬一叨忝,得一方正長史,朝夕聞過,是所願也。」

崇有慚色。

卒於官。

琛寬雅有度量,涉獵經史,喜慍不形於色。

當官奉法,所在有稱。

長子悠,字元壽,早有器業,為侍御史,監揚州軍。

賊平,錄勳書,時李崇猶為刺史,欲寄人名,悠不許。

崇曰:「我昔逢其父,今復逢其子。」

早卒。

悠弟俊,字叔義,有文才。

魏子建為山南行台,以為郎中。

有軍國機斷。

還京,於滎一陽一為人所劫害。

贈東秦州刺史。

俊弟術。

術字懷哲,少明敏,有識度,解褐司空胄曹參軍。

與僕射高隆之共典營構鄴都宮室。

術有思理,百工克濟。

再遷尚書右丞,出為清河太守,政有能名。

追授并州長史,遭父憂去職。

清河父老數百人,詣闕上書,請立碑頌德。

齊文襄嗣事,與尚書左丞宋游道、中書侍郎李繪等並追詣晉一陽一,俱為上客。

累遷散騎常侍。

武定六年,侯景叛,除東南道行台尚書,封江夏縣男。

與高岳等破侯景,禽蕭明。

遷東徐州刺史,為淮南經略使。

齊天保元年,侯景徵江西租稅,術率諸軍度淮斷之,燒其稻數百萬石。

還鎮下邳,人隨術北度淮者三千餘家。

東徐州刺史郭志殺郡守,文宣聞之,敕術自今所統十餘州地,諸有犯法者,刺史先啟聽報;以下先斷,後表聞。

齊代行台兼總人事,自術始也。

安州刺史、臨清太守、盱眙蘄城二鎮將犯法,術皆案奏殺之。

睢州刺史及所部郡守,俱犯大辟,朝廷以其奴婢百口及貲財盡賜術。

三辭不見許,術乃送詣所司,不復以聞。

邢邵聞之,遺術書曰:「昔鍾離意云:孔子忍渴於盜泉,便以珠璣委地。

足下今能如此,可謂異代一時。」

及王僧辨破侯景,術招攜安一撫,城鎮相繼款附,前後二十餘州。

於是移鎮廣陵,獲傳國璽送鄴,文宣以璽告於太廟。

此璽即秦所制,方四寸,上紐交盤龍,其文曰:「受命於天,既壽永昌。」

二漢相傳,又歷魏、晉;晉懷帝敗,沒於劉聰;聰敗,沒於石氏;石氏敗,晉穆帝永和中,濮一陽一太守戴僧施得之,遣督護何融送於建業;歷宋、齊、梁;梁敗,侯景得之;景敗,侍中趙思賢以璽投景南袞州刺史郭元建,送於術,故術以進焉。

尋徵為殿中尚書,領太常卿。

仍與朝賢,議定律令。

遷吏部尚書,食南袞州梁郡干。

遷鄴以後,大選之職,知名者數四,互有得失,未能盡美。

文襄少年高朗,所弊也疏;袁叔德沈密謹厚,所傷者細;楊愔風一流辨給,取士失於浮華;唯術一性一尚貞明,取士以才以器,循名責實,新舊參舉,管庫必擢,門閥不遺。

考之前後銓衡,在術最為折衷,甚為當時所稱舉。

天保末,文宣嘗令術選百員官,參選者二三千人,術題目士子,人無謗讟,其所旌擢,後亦皆致通顯。

術清儉寡嗜欲,勤於所職,未嘗暫懈,臨軍以威嚴,牧人有惠政。

少一愛一文史,晚更勤學,雖在戎旅,手不釋卷。

及定淮南,凡諸貲物,一毫無犯。

唯大收典籍,多是宋、齊、梁時佳本,鳩集萬餘卷,並顧、陸之徒名畫,二王已下法書,數亦不少。

俱不上王府,唯入私門。

及還朝,頗以饟遺貴要,物議以此少之。

十年卒,年六十。

皇建二年,贈開府儀同三司、中書監、青州刺史。

子閣卿,尚書郎。

閣卿弟衡卿,有識學,開府參軍事。

隋大業初,卒於太常丞。

術族子德源。

德源字孝基,祖穆,魏平原太守。

父子馥,尚書左丞。

德源沈靜好學,十四解屬文,及長,博覽書記。

美儀容,中書侍郎裴讓之特相一愛一好,兼有龍一陽一之重。

齊尚書僕射楊遵彥、殿中尚書辛術皆一時名士,並虛襟禮敬,同舉薦之。

後為兼員外散騎侍郎,聘梁使副。

德源本貧素,因使,薄有資裝,遂餉執事,為父求贈,時論鄙之。

中書侍郎劉逖上表薦德源:弱齡好古,晚節逾厲,枕藉《六經》,漁獵百氏;文章綺艷,體調清華。

恭慎表於閨門,謙摠著於朋執;實後進之辭人,當今之雅器。

由是除員外散騎侍郎。

後兼通直散騎常侍,聘陳。

及還,待詔文林館,位中書舍人。

齊滅,仕周為宣納上士。

因取急詣相州,會尉遲迥起逆,以為中郎,德源辭不獲免,遂亡去。

隋受禪,不得調者久之。

隱林慮山,鬱鬱不得志,著《幽居賦》以自寄。

素與武一陽一太守盧思道友善,時相往來。

魏州刺史崔彥武奏德源潛為交結,恐有一奸一計,由是謫令從軍討南寧。

及還,秘書監牛弘以德源才學顯著,奏與著作郎王劭同修國史。

德源每於務隙撰集,注《春秋三傳》三十卷,注《揚子法言》二十三卷。

蜀王秀奏以為掾,轉諮議參軍,卒官。

有集二十卷,又撰《政訓》、《內訓》各二十卷。

有子素臣。

德源從祖兄元植,齊天保中,司空司馬。

學涉,有名聞於世。

德源族叔珍之,少有氣俠,歷位北海太守,後行平州事,卒於州。

贈驃騎大將軍、洛州刺史,謚曰恭。

子愨,武定末,開府鎧曹參軍。

楊機,字顯略,天水冀人也。

祖伏恩,徙居洛一陽一,因家焉。

機少有志節,為士流所稱。

河南尹李平、元暉,並召署功曹。

暉尤委以郡事。

或謂暉曰:「弗躬弗親,庶人弗信,何得委事於機,高臥而已。」

暉曰:「吾聞君子勞於求士,逸於任賢,吾既委得其才,何為不可?」

由是聲名更著。

時皇子國官多非其人,詔選清直之士,機見舉為京兆王愉國中尉,愉甚敬憚之。

後為洛一陽一令,京輦伏其威風。

訴訟者一經其前,後皆識其名姓,並記其事理。

歷司州別駕、清河內史、河北太守,並有能名。

永熙中,除度支尚書。

機方直之心,久而彌厲,奉公正己,為時所稱。

家貧無馬,多乘小犢車,時論許其清白。

與辛雄等並為齊神武所誅。

高恭之,字道穆,自雲遼東人也。

祖潛,獻文初,賜爵一陽一關男。

詔以沮渠牧犍女賜潛為妻,封武威公主,拜駙馬都尉。

父崇,字積善,少聰敏,以端謹稱。

家資富厚,而崇志尚儉素。

初,崇舅氏坐事誅,公主痛本生絕胤,遂以崇繼牧犍後,改姓沮渠。

景明中,啟復本姓,襲爵,除洛一陽一令。

為政清斷,吏人畏其威風,發適不避強禦,縣內肅然。

卒,贈滄州刺史,謚曰成。

道穆以字行於世,學涉經史,所交皆名流俊士。

幼孤,事兄如父。

每謂人曰:「人生厲心立行,貴於見知,當使夕脫羊裘,朝佩珠玉。

若時不我知,便須退跡江海,自求其志。」

御史中尉元匡高選御史,道穆奏記求用於匡,匡遂引為御史。

其所糾適,不避權豪。

正光中,出使相州。

前刺史李世哲,即尚書令崇之子,多有非法,一逼一買人宅,廣興屋宇,皆置鴟尾,又於馬埒堠上為木人執節。

道穆繩糾,悉毀去之,並表發其贓貨。

爾硃榮討蠕蠕,道穆監其軍事,榮甚憚之。

蕭寶夤西征,以為行台郎中,委以軍機之事。

後屬兄謙之被害,情不自安,遂托身於孝莊。

孝莊時為侍中,深相保護。

及即位,賜爵龍城侯,除太尉長史,領中書舍人。

及元顥一逼一武牢,或勸帝赴關西者,帝以問道穆,道穆言關中殘荒,請車駕北度,循河東下。

帝然之。

其夜到河內郡北,帝命道穆燭下作詔書,佈告遠近,於是四方知乘輿所在。

尋除給事黃門侍郎、安喜縣公。

於時爾硃榮欲回師待秋,道穆謂曰:「大王擁百萬之眾,輔天子而令諸侯,此桓、文之舉也。

今若還師,令顥重完守具,可謂養虺成蛇,悔無及矣。」

榮深然之。

及孝莊反政,因宴次謂爾硃榮曰:「前若不用高黃門計,社稷不安,可為朕勸其酒,令醉。」

榮因陳其作監軍時,臨事能決,實可任用。

尋除御史中尉,仍兼黃門。

道穆外執直繩,內參機密,凡是益國利人之事,必以奏聞,諫爭盡言,無所顧憚。

選用御史,皆當世名輩,李希宗、李繪、一陽一休之、一陽一斐、封君義、邢子明、蘇淑、宋世良等三十人。

於時用錢稍薄,道穆表曰:「百姓之業,錢貨為本,救弊改鑄,王政所先。

自頃以來,私鑄薄濫,官司糾繩,掛網非一。

在市銅價,八十一文得銅一斤,私鑄薄錢,斤余二百。

既示之以深利,又隨之以重刑,得罪者雖多,一奸一鑄者彌眾。

今錢徒有五銖之文,而無二銖之實,薄甚榆莢,上貫便破,置之水上,殆欲不沈。

因循有漸,科防不切,朝廷失之,彼復何罪。

昔漢文帝以五分錢小,改鑄四銖。

至武帝復改三銖為半兩。

此皆以大易小,以重代輕也。

論今據古,宜改鑄大錢,文載年號,以記其始。

則一斤所成,止七十六文。

銅價至賤,五十有餘,其中人功,食料、錫炭、鉛鈔,縱復私營,不能自潤。

直置無利,自應息心,況復嚴刑廣設也。

以臣測之,必當錢貨永通,公私獲允。」

後遂用楊侃計,鑄永安五銖錢。

僕射爾硃世隆當朝權盛,因內見,衣冠失儀,道穆便即彈糾。

帝姊壽一陽一公主行犯清路,執赤棒卒呵之不止,道穆令卒棒破其車。

公主深恨,泣以訴帝。

帝曰:「高中尉清直人,彼所行者公事,豈可私恨責之也?」

道穆後見帝,帝曰:「一日家姊行路相犯,深以為愧。」

道穆免冠謝,帝曰:「朕以愧卿,卿反謝朕!」尋敕監儀注。

又詔:「秘書圖籍及典書緗素,多致零落,可令道穆總集帳目,並牒儒學之士,編比次第。」

道穆又上疏曰:「高祖太和之初,置廷尉司直,論刑辟是非,雖事非古始,交濟時要。

竊見御史出使,悉受風聞,雖時獲罪人,亦不無枉濫。

何者?得堯之罰,不能不怨。

守令為政,容有一愛一憎,一奸一猾之徒,恆思報惡,多有妄造無名,共相誣謗。

御史一經檢究,恥於不成,杖木之下,以虛為實。

無罪不能自雪者,豈可勝道哉!臣雖愚短,守不假器,繡衣所指,冀以清肅。

若仍更踵前失,或傷善人,則一屍一祿之責,無所逃罪。

如臣鄙見,請依太和故事,還置司直十人,名隸廷尉,秩以五品,選歷官有稱,心平一性一正者為之。

御史若出糾劾,即移廷尉,令知人數。

廷尉遣司直與御史俱發。

所到州郡,分居別館。

御史檢了,移付司直。

司直覆問事訖,與御史俱還。

中尉彈聞,廷尉科案,一如舊式。

庶使獄成罪定,無復稽寬,為惡取敗,不得稱枉。

若御史、司直糾劾失實,悉依所斷獄罪之。

聽以所檢,迭相糾發。

如二使阿曲,有不盡理,聽罪家詣門下通訴,別加案檢。

如此,則肺石之傍,怨從可息;聚棘之下,受罪吞聲者矣。」

詔從之,復置司直。

及爾硃榮死,帝召道穆,付赦書,令宣於外,謂曰:「今當得一精一選御史矣。」

先是,榮等常欲以其親一黨一為御史,故有此詔。

及爾硃世隆等戰於大夏門北,道穆受詔督戰。

又贊成太府卿李苗斷橋之計,世隆等於是北遁。

加衛將軍、大都督,兼尚書右僕射、南道大行台。

時雖外托征蠻,而帝恐北軍不利,欲為南巡之計。

未發,會爾硃兆入洛,道穆慮禍,托病去官。

世隆以其忠於前朝,遂害之。

太昌中,贈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雍州刺史。

子士鏡襲爵,為北豫州刺史。

道穆兄謙之。

謙之字道讓,少事後母以孝聞。

專意經史,天文、算歷、圖緯之書,多所該涉。

好文章,留心《老》、《易》。

襲父爵。

孝昌中,行河一陰一令。

先是有人囊盛瓦礫,指作錢物,詐市人馬,因而逃去。

詔令追捕,必得以聞。

謙之乃偽枷一囚,立於馬市,宣言是前詐市馬賊,今欲刑之。

密遣腹心,察市中私議者。

有二人相見,忻然曰:「無復憂矣!」執送案問,悉獲其一黨一。

並出前後盜處,失物之家,各得其本物,具以狀告。

尋正河一陰一令。

在縣二年,損益政體,多為故事。

時道穆為御史,亦有能名,世美其父子兄弟並著當官之稱。

舊制,二縣令得面陳得失。

時佞幸之輩,惡其有所發聞,遂共奏罷。

謙之乃上疏曰:「臣以無庸,謬宰神邑,實思奉法不撓,稱是官方。

酬朝廷無貲之恩,盡人臣守器之節。

但豪家支屬,戚里親媾,縲紲所及,舉目多是。

皆有盜憎之色,鹹起惡上之心。

縣令輕弱,何能克濟?先帝昔發明詔,得使面陳所懷。

臣亡父先臣崇之為洛一陽一令,常得入奏是非,所以朝貴斂手,無敢干政。

近年已來,此制遂寢,致使神宰威輕,下情不達。

今二聖遠遵堯、舜,憲章高祖,愚臣亦望策其駑蹇,少立功名。

乞行新典,更明往制,庶一奸一豪知禁,頗自屏心。」

詔付外量聞。

謙之又上疏,以為:「自正光以來,邊城屢擾,命將出師,相繼於路。

但諸將帥,或非其才,多遣親者,妄稱入募,唯遣奴客充數而已。

對寇臨敵,略不彎弓。

則是王爵虛加,征夫多闕,賊虜何可殄除,忠貞何以勸誡也?且近習侍臣,戚屬朝士,請托官曹,擅作威福。

如有清貞奉法,不為回者,鹹共譖毀,橫受罪罰。

在朝顧望,誰肯申聞?蔽上擁下,虧風損政。

使讒諂甘心,忠讜息義。

且頻年以來,多有征發,人不堪命,動致流離。

苟保妻子,競逃王役,不復顧其桑井,憚此刑書。

正由還有必困之理,歸無自安之路。

若聽歸其本業,徭役微甄,則還者必眾,墾田增辟,數年之後,大獲課入。

今不務以理還之,但欲嚴符切勒,恐數年之後,走者更多。

故有國有家者,不患人不我歸,唯患政之不立;不恃敵不我攻,唯恃吾不可侮。

此乃千載共遵,百王一致。

伏願少垂覽察。」

靈太后得其疏,以責左右近侍,諸一寵一要者由是疾之。

乃啟太后,雲謙之有學藝,除為國子博士。

謙之與袁翻、常景、酈道元、溫子升之徒,或申款舊。

好施贍恤,言諾無虧。

居家僮隸,對其兒不撻其父母,生三子便免其一世。

無愆黥奴婢,常稱:「俱稟人體,如何殘害?」

謙之以父舅氏沮渠蒙遜曾據涼土,國書漏闕,乃修《涼書》十卷,行於世。

涼國盛事佛道,為論貶之,稱佛是九流之一家。

當世名流,競以佛理來難,謙之還以佛義對之,竟不能屈。

以時所行歷多未盡善,乃更改元修者撰,為一家之法。

雖未行於世,識者歎其多能。

時朝議鑄錢,以謙之為鑄錢都將長者史,乃上表求鑄三銖錢,曰:

蓋錢貨之立,本以通有無,便交易,故錢之輕重,世代不同。

太公為周置九府圜法。

至景王時,更鑄大錢。

秦兼海內,錢重半兩。

漢興,以秦錢重,改鑄榆莢錢。

至文帝五年,復為四銖。

孝武時悉復銷壞,更鑄三銖。

至無狩中,變為五銖。

又造赤仄之錢,以一當五。

王莽攝政,錢有六等:大錢重十二銖,次九銖,次七銖,次五銖,次三銖,次一銖。

魏文帝罷五銖錢,至明帝復立。

孫權江左鑄大錢,一當五百。

權赤烏年,復鑄大錢,一當千。

輕重大小,莫不隨時而變。

竊以食貨之要,八政為首,聚財之貴,詒訓典文。

是以昔之帝王,乘天地之饒,御海內之富,莫不腐紅粟於太倉,藏朽貫於泉府。

儲畜既盈,人無困弊,可以寧謐四海,如身使臂者矣。

昔漢之孝武,地廣財饒,外事四戎,遂虛國用。

於是草茅之臣,出財助邊;興利之計,納稅廟堂。

市列榷酒之官,邑有告緡之令。

鹽鐵既興,錢弊屢改,少府遂豐,上林饒積。

外辟百蠻,內不增賦者,皆計利之由也。

今群妖未息,四郊多壘,徵稅既煩,千金日費,倉儲漸耗,財用將竭,誠楊氏獻稅之秋,桑兒言利之日。

夫以西京之盛,錢猶屢改,並行大小,子母相權。

況今寇難未除,州郡淪敗,人物凋零,軍國用少。

別鑄小錢,可以富益,何損於政,何妨於人也?且政興不以錢大,政衰不以錢小,唯貴公私得所,政化無虧,既行之於古,亦宜效之於今矣。

昔禹遭大水,以歷山之金鑄錢,救人之困;湯遭大旱,以莊山之金鑄錢,贖人之賣子者。

今百姓窮悴,甚於曩日,欽明之主,豈得垂拱而觀之哉?臣今此鑄,以濟交乏,五銖之錢,任使並用,行之無損,國得其益。

詔將從之。

事未就,會卒。

初,謙之弟道穆,正光中為御史,糾相州刺史李世哲事,大相挫辱,其家恆以為憾。

至是世哲弟神軌為靈太后深所一寵一任,會謙之家僮訴良,神軌左右之,入諷尚書,判禁謙之於廷尉。

時將赦,神軌乃啟靈太后,發詔於獄賜死。

朝士莫不哀之。

所著文章百餘篇,別有集錄。

永安中,贈營州刺史,謚曰康。

又除一子出身,以明冤屈。

謙之弟謹之,字道修。

父崇既還本姓,以謹之繼沮渠氏。

綦俊,字剽顯,河南洛一陽一人也。

其先居代。

俊孝莊時仕,累遷為滄州刺史,甚為吏人畏悅。

尋除太僕卿。

及爾硃世隆等誅,齊神武召文武百司,下及士庶,議所立。

莫有應者。

俊避席曰:「廣陵王雖為爾硃扶戴,當今之聖主也。」

神武將從之。

時黃門崔甗議不同,高乾、魏蘭根等固執甗言,遂立孝武帝。

及帝入關,神武深思俊言,常以為恨。

尋除御史中尉,於路與僕射賈顯度相逢,顯度恃勳貴,排俊騶列倒,俊忿見於色,自入奏之。

尋加散騎常侍、驃騎大將軍、左光祿大夫、儀同三司。

俊佞巧,能候當塗,斛斯椿、賀拔勝皆與友善。

一性一多詐,賀拔勝出鎮荊州,過俊別,因辭俊母。

俊筆見敗氈弊被,勝更遺之錢物。

後兼吏部尚書,復為滄州刺史。

徵還,兼中尉,章武縣伯。

尋除殷州刺史,薨於州。

贈司空公,謚曰文貞。

子洪實,字巨正,位尚書左右郎、魏郡邑中正。

嗜酒好色,無行檢,卒。

山偉,字仲才,河南洛一陽一人也。

其先居代。

祖強,美容貌,身長八尺五寸,工騎射,彎弓五石,為奏事中散。

從獻文獵方山,有兩狐起於御前,詔強射之,百步內,二狐俱獲。

位內行長。

父幼之,位金明太守。

偉涉獵文史,孝明初,元匡為御史中尉,以偉兼侍御史。

入台五日,便遇正會,偉司神武門。

其妻從叔為羽林隊主,撾直長於殿門,偉即劾奏。

匡善之,俄然奏正,帖國子助教,遷員外郎、廷尉評。

時天下無事,進仕路難,代遷之人,多不沾預。

及六鎮、隴西二方起逆,領軍元叉欲用代來寒人為傳詔,以慰悅之,而牧守子孫投狀求者百餘人。

叉因奏立勳附隊,令各依資出身。

自是北人,悉被收敘。

偉遂奏記,贊叉德美。

叉素不識偉,訪侍中安豐王延明、黃門郎元順,順等因是稱薦之。

叉令僕射元欽引偉兼尚書二千石郎,後正名士郎,修起居注。

僕射元順領選,表薦為諫議大夫。

爾硃榮之害朝士,偉時守直,故免禍。

及孝莊入宮,仍除偉給事黃門侍郎。

先是偉與儀曹郎袁升、屯田郎李延考、外兵郎李奐、三公郎王延業方駕而行,偉少居後。

路逢一尼,望之歎曰:「此輩緣業,同日而死。」

謂偉曰:「君方近天子,當作好官。」

而升等四人皆於河一陰一遇害,果如其言。

俄領著作郎,節閔帝立,除秘書監,仍著作。

初,爾硃兆入洛,官守奔散,國史典書高法顯密埋史書,故不遺落。

偉自以為功,訴求爵賞。

偉挾附世隆,遂封東阿縣伯,而法顯止獲男爵。

偉尋進侍中。

孝靜初,除衛大將軍,中書令,監起居。

後以本官復領著作,卒官。

贈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都督、幽州刺史,謚曰文貞公。

國史自鄧彥海、崔深、崔浩、高允、李彪、崔光以還,諸人相繼撰錄。

綦俊及偉等諂悅上一黨一王天穆及爾硃世隆,以為國書正應代人修緝,不宜委之餘人,是以綦、偉等更主大籍。

守舊而已,初無述著,故自崔鴻死後,迄終偉身,二十許載,時事蕩然,萬不記一。

後人執筆,無所憑據,史之遺闕,偉之由也。

外示沈厚,內實矯競。

與綦俊少甚相得,晚以名位之間,遂若水火。

與宇文忠之之徒代人為一黨一,時賢畏惡之。

而一愛一尚文史,老而彌篤。

偉弟少亡,偉撫寡訓孤,同一居二十餘載,恩義甚篤。

不營產業,身亡之後,賣宅營葬,妻女不免飄泊,士友歎愍之。

長子昂襲爵。

宇文忠之,河南洛一陽一人也。

其先南單于之遠屬,世據東部,後居代都。

父侃,卒於書侍御史。

忠之涉獵文史,頗有筆札,釋褐太學博士。

天平初,除中書侍郎。

裴伯茂與之同省,常侮忽之,以忠之色黑,呼為「黑宇」。

後敕修國史。

元象初,兼通直散騎常侍,副鄭伯猷,使梁。

武定初,為尚書右丞,仍修史。

未幾,以事除名。

忠之好榮利。

自為中書郎六七年矣,遇尚書省選右丞,預選者皆射策,忠之試焉。

既獲丞職,大為忻滿,志氣囂然,有驕物之色。

識者笑之。

既失官爵,怏怏發疾,卒於君山。

費穆,字朗興,代人也。

祖於,位商賈二曹令、懷州刺史,賜爵松一陽一男。

父萬襲爵,位梁州鎮將,贈冀州刺史。

穆一性一剛烈,有壯氣,頗涉文史,好尚功名。

宣武初,襲爵,稍遷涇州平西府長史。

時刺史皇甫集,靈太后之元舅,恃外戚之親,多為非法。

穆正色匡諫,集亦憚之。

後蠕蠕主婆羅門自涼州歸降,其部眾因饑侵掠邊邑。

詔穆銜旨宣慰,莫不款附。

明年復叛,入寇涼州。

除穆兼尚書右丞、西北道行台,仍為別將,往討之。

穆至涼州,蠕蠕遁走。

穆謂其所部曰:「夷狄獸心,見敵便走,若不令其破膽,終恐疲於奔命。」

乃簡練一精一騎,伏於山谷,使羸劣之眾為外營,以誘之。

賊騎覘見,俄而競至,伏兵奔擊,大破之。

及六鎮反叛,穆為別將,隸都督李崇北伐。

都督崔暹失利,崇將議班師。

以朔州是白道之沖,賊之咽喉,若不全,則並、肆危,選將鎮捍,僉議舉穆。

崇乃請穆為朔州刺史。

尋改雲州刺史。

穆招集離散,頗得人心。

北境州鎮皆沒,唯穆獨存。

久之,援軍不至,穆乃棄城南走,投爾硃榮於秀容。

既而詣闕請罪,詔原之。

孝昌中,以都督討平二絳反蜀,拜散騎常侍。

後妖賊李洪於一陽一城起逆,連結蠻左,詔穆兼武衛將軍擊破之。

及爾硃榮向洛,靈太后徵穆,令屯小一平。

榮推奉孝莊,穆遂先降。

榮素知穆,見之甚悅。

穆潛說榮曰:「公士馬不出萬人,長驅向洛,前無橫陳者。

政以推奉主上,順人心故。

今以京師之眾,百官之盛,一知公之虛實,必有輕侮之心。

若不大作討罰,更樹親一黨一,公還北之日,恐不得度太行而內難行矣。」

榮心然之,於是有河一陰一之事。

天下聞之,莫不切齒。

榮入洛,穆為吏部尚書、魯縣侯,進封趙平郡公。

為侍中、前鋒大都督,與大將軍元天穆討平邢杲。

時元顥入京師,穆與天穆既平齊地,將擊顥。

穆圍武牢,將拔,屬天穆北度,既無後繼,穆遂降顥。

顥以河一陰一酷濫,事起於穆,引入詰讓,殺之。

孝莊還宮,贈侍中、司徒公,謚曰武宣。

孟威,字能重,河南洛一陽一人也。

頗有氣尚,尤知北土風俗。

歷東宮齊帥、羽林監。

後以明解北人語,敕在著作,以備推訪。

累遷沃野鎮將。

前後頻使遠籓。

粗能稱旨。

普泰中,除大鴻臚卿,卒,贈司空公。

子恂嗣。

論曰:辛雄吏能歷職,琛以公方行己,懷哲體有清監,德源雅業無虧,並素門之所得也。

楊機清斷在公。

道穆兄弟有政事之用。

綦俊遭逢受職。

山偉位行頗爽。

忠之雖文史足用,而雅道蔑聞。

費穆出身效力,功名著矣,末路一言,禍延簪帶,其死也宜哉!孟威以方言陳力,其勤亦可稱矣。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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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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