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書》列傳第六十五 宋翻 辛雄 羊深 楊機 高崇:少有一操一尚,世人以剛斷許之。世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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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列傳第六十五 宋翻 辛雄 羊深 楊機 高崇

魏書

列傳第六十五 宋翻 辛雄 羊深 楊機 高崇

宋翻,字飛鳥,廣平列人人也,吏部尚書弁族弟。

少有一操一尚,世人以剛斷許之。

世宗初,起家奉朝請,本州治中、廣平王郎中令。

尋拜河一陰一令。

翻弟道璵,先為冀州京兆王愉法曹行參軍。

愉反,一逼一道璵為官,翻與弟世景俱囚廷尉。

道璵後棄愉歸罪京師,猶坐身死,翻、世景除名。

久之,拜翻治書侍御史、洛一陽一令、中散大夫、相州大中正,猶領治書。

又遷左將軍、南兗州刺史。

時蕭衍遣將先據荊山,規將寇竊。

屬壽春淪陷,賊遂乘勢徑趨項城。

翻遣將成僧達潛軍討襲,頻戰破之,自是州境帖然。

孝莊時,除司徒左長史、撫軍將軍、河南尹。

初,翻為河一陰一令,順一陽一公主家奴為劫,攝而不送,翻將兵圍主宅,執主婿馮穆,步驅向縣。

時正炎暑,立之日中,流汗沾地。

縣舊有大枷,時人號曰「彌尾青」。

及翻為縣主,吏請焚之。

翻曰:「且置南牆下,以待豪家。」

未幾,有內監楊小駒詣縣請事,辭色不遜,命取尾青以鎮之。

既免,入訴於世宗。

世宗大怒,敕河南尹推治其罪。

翻具自陳狀。

詔曰:「卿故違朝法,豈不欲作威以買名?」

翻對:「造者非臣,買名者亦宜非臣。

所以留者,非敢施於百姓,欲待凶暴之徒如小駒者耳。」

於是威振京師。

及為洛一陽一,迄於為尹,畏憚權勢,更相承接,故當世之名大致滅損。

永安三年,卒於位。

贈侍中、衛將軍、相州刺史。

出帝初,重贈驃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尚書左僕射、雍州刺史,謚曰貞烈。

子思遠,卒於司空從事中郎。

翻弟毓,字道和,敦篤有志行。

平西將軍、太中大夫。

子世軌,齊文襄王大將軍府祭酒。

毓弟世景,在《良吏傳》。

世景弟叔集,亦有學行。

征東裴衍之討葛榮也,表為員外散騎侍郎,引同戎役。

及衍敗,同時遇害。

叔集弟道璵,少而敏俊。

世宗初,以才學被召,與秘書丞孫惠蔚典校群書,考正同異。

自太學博士轉京兆王愉法曹行參軍。

臨死,作詩及輓歌詞,寄之親朋,以見怨痛。

道璵又曾贈著作佐郎張始均詩,其末章云:「子深懷璧憂,余有當門病。」

道璵既不免難,始均亦遇世禍,時鹹怪之。

無子,兄毓以第三子子叔繼。

辛雄,字世賓,隴西狄道人。

父暢,字幼達,大將軍諮議參軍、汝南鄉郡二郡太守,太和中,本郡中正。

雄有孝一性一,頗涉書史,好刑名,廉謹雅素,不妄交友,喜怒不形於色。

釋褐奉朝請。

父於郡遇患,雄自免歸,晨夜扶抱。

及父喪居憂,殆不可識,為世所稱。

正始初,除給事中,十年不遷職,乃以病免。

清河王懌為司空,辟戶曹參軍,攝田曹事。

懌遷司徒,仍隨授戶曹參軍。

並當煩劇,諍訟填委。

雄用心平直,加以閒明,政事經其斷割,莫不悅服。

懌重之,每謂人曰:「必也無訟乎?辛雄其有焉。」

由是名顯。

懌遷太尉,又為記室參軍。

神龜中,除尚書駕部郎中,轉三公郎。

其年,沙汰郎官,唯雄與羊深等八人見留,余悉罷遣,更授李琰等。

先是,御史中尉、東平王元匡復欲輿棺諫諍,尚書令、任城王澄劾匡大不敬,詔恕死為民。

雄奏理匡曰:「竊惟白衣元匡,歷奉三朝,每蒙一寵一遇。

謇諤之一性一,簡自帝心;鷹鸇之志,形於在昔。

故高祖錫之以匡名,陛下任之以彈糾。

至若茹皓升輦,匡斥宜下之言;高肇當政,匡陳擅權之表。

剛毅忠款,群臣莫及;骨鯁之跡,朝野共知。

當高肇之時,匡造棺致諫,主聖臣直,卒以無咎。

假欲重造,先帝已容之於前,陛下亦宜寬之於後,況其元列由緒與罪按不同也。

脫終貶黜,不在朝廷,恐杜忠臣之口,塞諫者之心,乖琴瑟之至和,違鹽梅之相濟。

祁奚云:叔向之賢,可及十世。

而匡不免其身,實可嗟惜。」

未幾,匡除龍驤將軍、平州刺史。

右僕射元欽謂左僕射蕭寶夤曰:「至如辛郎中才用,省中諸人莫出其右。」

寶夤曰:「吾聞游僕射云:『得如雄者四五人共治省事,足矣。

』今日之賞,何其晚哉!」

初,廷尉少卿袁翻以犯罪之人,經恩競訴,枉直難明,遂奏曾染風聞者,不問曲直,推為獄成,悉不斷理。

詔令門下、尚書、廷尉議之。

雄議曰:

《春秋》之義:不幸而失,寧僭不濫。

僭則失罪人,濫乃害善人。

今議者不忍罪一奸一吏,使出入縱一情,令君子小人薰蕕不別,豈所謂賞善罰惡,慇勤隱恤者也!仰尋周公不減流言之愆,俯惟釋之不加驚馬之辟,所以小大用情,貴在得所。

失之千里,差在毫釐。

雄久執案牘,數見疑訟,職掌三千,願言者六。

一曰:御史所糾,有注其逃走者。

及其出訴,或為公使,本曹給過所有指,如不推檢,文案灼然者,雪之。

二曰:御史赦前注獲見贓,不辨行賕主名。

檢無賂以置直之主,宜應洗復。

三曰:經拷不引,傍無三證,比以獄案既成,因即除削。

或有據令奏復者,與奪不同,未獲為通例。

又須定何如得為證人。

若必須三人對見受財,然後成證,則於理太寬。

若傳聞即為證,則於理太急。

令請以行賕後三人俱見,物及證狀顯著,準以為驗。

四曰:赦前斷事,或引律乖錯,使除復失衷,雖案成經赦,宜追從律。

五曰:經赦除名之後,或邀駕訴枉,被旨重究;或訴省稱冤,為奏更檢。

事付有司,未被研判,遂遇恩宥。

如此之徒,謂不得異於常格,依前案為定。

若不合拷究,已復之流,請不追奪。

六曰:或受辭下檢反覆,使鞫獄證占分明,理合清雪,未及告案,忽逢恩赦。

若從證占而雪,則違正格;如除其名,罪濫潔士。

以為罪須案成,雪以佔定,若拷未畢格及要證一人未集者,不得為佔定。

古人雖患察獄之不一精一,未聞知冤而不理。

今之所陳,實士師之深疑,朝夕之急務,願垂察焉。

詔從雄議。

自後每有疑議,雄與公卿駁難,事多見從,於是公能之名甚盛。

又為《祿養論》,稱仲尼陳五孝,自天子至庶人無致仕之文。

《禮記》:「八十,一子不從政;九十,家不從政。」

鄭玄注云:「復除之。」

然則止復庶民,非公卿大夫士之謂。

以為「宜聽祿養,不約其年。」

書奏,肅宗納之。

以母憂去任。

卒哭,右僕射元欽奏雄起復為郎。

俄兼司州別駕,加前軍將軍。

孝昌元年,徐州刺史元法僧以城南叛,蕭衍遣蕭綜來據彭城。

時遣大都督、安豐王延明督臨淮王彧討之,盤桓不進。

乃詔雄副太常少卿元晦為使,給齊庫刀,持節、乘驛催軍,有違即令斬決。

肅宗謂雄曰:「誨朕家諸子,摽以親懿。

籌策機計,仗卿取勝耳。」

到軍,勒令並進徐州,綜送降款。

冀州刺史侯剛啟為長史,肅宗以雄長於世務,惜不許之,更除司空長史。

於時,諸公皆慕其名,欲屈為佐,莫能得也。

時諸方賊盛,而南寇侵境,山蠻作逆。

肅宗欲親討,以荊州為先,詔雄為行台左丞,與前軍臨淮王彧東趣葉城,別將裴衍西通鴉路。

衍稽留未進,彧師已次汝濱。

北溝求救,彧以處分道別,不欲應之。

雄曰:「今裴衍未至,王士眾已集,蠻左唐突,撓亂近畿,梁汝之間,民不安業,若不時撲滅,更為深害。

王秉麾閫外,唯利是從,見可而進,何必守道,苟安社稷,理可專裁。

所謂臣率義而行,不待命者也。」

彧恐後有得失之責,要雄符下。

雄以駕將親伐,蠻夷必懷震動,乘彼離心,無往不破,遂符彧軍,令速赴擊。

賊聞之,果自走散。

在軍上疏曰:「凡人所以臨堅陳而忘身,觸白刃而不憚者,一則求榮名,二則貪重賞,三則畏刑罰,四則避禍難。

非此數事,雖聖王不能勸其臣,慈父不能厲其子。

明主深知其情,故賞必行,罰必信;使親疏、貴賤、勇怯、賢愚,聞鐘鼓之一聲,見旌旗之列,莫不奮激,競赴敵場,豈厭久生而樂早死也?利害懸於前,欲罷不能耳。

自秦隴逆節,將歷數年;蠻左亂常,稍已多載。

凡在戎役,數十萬人,三方師眾,敗多勝少,跡其所由,不明賞罰故也。

陛下欲天下之早平,愍征夫之勤悴,乃降明詔,賞不移時。

然兵將之勳,歷稔不決;亡軍之卒,晏然在家。

致令節士無所勸慕,庸人無所畏懾。

進而擊賊,死交而賞賒;退而逃散,身全而無罪。

此其所以望敵奔沮,不肯進力者矣。

若重發明詔,更量賞罰,則軍威必張,賊難可弭。

臣聞必不得已,去食就信。

以此推之,信不可斯須廢也。

賞罰,陛下之所易,尚不能全而行之;攻敵,士之所難,欲其必死,寧可得也?臣既庸弱,忝當戎使,職司所見,輒敢上聞。

惟陛下審其可否。」

會右丞闕,肅宗詔僕射、城一陽一王徽舉人,徽遙舉雄。

仍除輔國將軍、尚書右丞。

尋轉吏部郎中,遷平東將軍、光祿大夫,郎中如故。

上疏曰:「帝王之道,莫尚於安民,安民之本,莫加於禮律。

禮律既設,擇賢而行之,天下雍熙,無非任賢之功也。

故虞舜之盛,穆穆標美;文王受命,濟濟以康。

高祖孝文皇帝,天縱大聖,開復典謨,選三代之異禮,采二漢之典法。

端拱而四方安,刑措而兆民治。

世宗重光繼軌,每念聿修,官人有道,萬里清謐。

陛下劬勞日昃,躬親庶政,求瘼恤民,無時暫憩,而黔首紛然,兵車不息。

以臣愚見,可得而言。

自神龜末來,專以停年為選。

士無善惡,歲久先敘;職無劇易,名到授官。

執按之吏,以差次日月為功能;銓衡之人,以簡用老舊為平直。

且庸劣之人,莫不貪鄙。

委斗筲以共治之重,托碩鼠以百里之命,皆貨賄是求,肆心縱意。

禁制雖煩,不勝其欲。

致令徭役不均,發調違謬,箕斂盈門,囚執滿道。

二聖明詔,寢而不遵;畫一之法,懸而不用。

自此夷夏之民相將為亂。

豈有餘憾哉?蓋由官授不得其人,百姓不堪其命故也。

當今天下黔黎,久經寇賊,父死兄亡,子弟淪陷,流離艱危,十室而九,白骨不收,孤煢一靡一恤,財殫力盡,無以卒歲。

宜及此時,早加慰撫。

蓋助陛下治天下者,惟在守令,最須簡置,以康國道。

但郡縣選舉,由來共輕;貴游俊才,莫肯居此。

宜改其弊,以定官方。

請上等郡縣為第一清,中等為第二清,下等為第三清。

選補之法,妙盡才望,如不可並,後地先才。

不得拘以停年,竟無銓革。

三載黜陟,有稱者補在京名官,如前代故事,不歷郡縣不得為內職。

則人思自勉,上下同心,枉屈可申,強暴自息,刑政日平,民俗奉化矣。

復何憂於不治,何恤於逆徒也。

竊見今之守令,清慎奉治,則政平訟理;有非其才,則綱維荒穢。

伏願陛下暫留天心,校其利害,則臣言可驗,不待終朝。

昔杜畿寬惠,河東無警;蘇則分糧,金城克復。

略觀今古,風俗遷訛,罔不任賢,以相化革,朝任夕治,功可立待。

若遵常習故,不明選典,欲以靜民,便恐無日。」

書奏,會肅宗崩。

初,蕭寶夤在雍州起逆,城人侯眾德等討逐之,多蒙爵賞。

武泰中,詔雄兼尚書,為關西賞勳大使。

未行之間,會爾朱榮入洛,及河一陰一之難,人情未安,雄潛竄不出。

莊帝欲以雄為尚書,門下奏曰:「辛雄不出,存亡未分。」

莊帝曰:「寧失亡而用之,不可失存而不用也。」

遂除度支尚書,加安南將軍。

元顥入洛也,北中郎將楊侃從駕北出,莊帝以侃為度支尚書。

及乘輿反洛,復召雄上。

雄面辭曰:「臣不能死事,俯眉從賊,乃是朝廷罪人,縱陛下不賜誅罰,而北來尚書勳高義重,臣宜避賢路。」

莊帝曰:「卿且還本司,朕當別有處分。」

遂解侃尚書。

未幾,詔雄以本官兼侍中、關西慰勞大使。

將發,請事五條:一言逋懸租調,宜悉不征。

二言簡罷非時徭役,以紓民命。

三言課調之際,使豐儉有殊,令州郡量檢,不得均一。

四言兵起歷年,死亡者眾,或父或子,辛酸未歇,見存耆老,請假板職,悅生者之意,慰死者之魂。

五言喪亂既久,禮儀罕習,如有閨門和穆、孝悌卓然者,宜表其門閭。

仍啟曰:「臣聞王者一愛一民之道有六:一曰利之,二曰成之,三曰生之,四曰與之,五曰樂之,六曰喜之。

使民不失其時,則成之也;省刑罰,則生之也;薄俺斂,則與之也;無多徭役,則樂之也;吏靜不苛,則喜之也。

伏惟陛下道邁前王,功超往代,敷春風而鼓俗,旌至德以調民。

生之養之,正當茲日;悅近來遠,亦是今時。

臣既忝將命,宣揚聖澤,前件六事,謂所宜行。

若不除煩收疾,惠孤恤寡,便是徒乘官驛,虛號王人,往還有費於郵亭,皇恩無逮於民俗。

謹率愚管,敢以陳聞,乞垂覽許。」

莊帝從之,因詔民年七十者授縣,八十者授郡,九十加四品將軍,百歲從三品將軍。

三年,遷鎮南將軍、都官尚書、行河南尹。

普泰時,為鎮軍將軍、殿中尚書,又加衛將軍、右光祿大夫、秦州大中正。

太昌中,又除殿中尚書、兼吏部尚書。

尋除車騎大將軍、左光祿大夫,仍尚書。

永熙二年三月,又兼吏部尚書。

於時近習專恣,請托不已,雄懼其讒慝,不能確然守正,論者頗譏之。

出帝南狩,雄兼左僕射留守京師。

永熙末,兼侍中。

帝入關右,齊獻武王至洛,於永寧寺集朝士,責讓雄及尚書崔孝芬、劉欽、楊機等曰:「為臣奉主,扶危救亂。

若處不諫諍,出不陪隨,緩則耽一寵一,急便竄避,臣節安在?」

諸人默然不能對。

雄對曰:「當主上信狎近臣,雄等不與謀議;及乘輿西邁,若即奔隨,便恐跡同佞一黨一;留待大王,便以不從蒙責。

雄等進退如此,不能自委溝壑,實為慚負。」

王復責曰:「卿等備位納言,當以身報國,不能盡忠,依附諂佞,未聞卿等諫諍一言,使國家之事忽至於此,罪欲何歸也!」乃誅之,時年五十。

沒其家口。

二子士璨、士貞,逃入關中。

雄從父兄纂,字伯將。

學涉文史,溫良雅正。

初為兗州安東府主簿。

與秘書丞同郡李伯尚有舊,伯尚與鹹一陽一王禧同逆,逃竄投纂。

事覺,坐免官。

積十餘年,除奉朝請。

稍轉太尉騎兵參軍,每為府主清河王懌所賞。

及欲定考,懌曰:「辛騎兵有學有才,宜為上第。」

轉越騎校尉。

尚書令李崇北伐蠕蠕,引為錄事參軍。

臨淮王彧北征,以纂隨崇有稱,啟為長史。

及廣一陽一王淵北伐,又引為長史。

尋拜諫議大夫。

雅為彧所稱歎,屢在朝廷薦舉之。

蕭衍遣將曹義宗攻新野,詔纂持節、兼尚書左丞、南道行台,率眾赴接,至便破之。

義宗等以其勁速,不敢復進。

於時海內多虞,京師更無繼援,惟以二千餘兵捍御疆埸。

又詔為荊州軍司,除驍騎將軍,加輔國將軍。

纂善撫將士,人多用命,賊甚憚之。

會肅宗崩,諱至。

鹹以對敵,欲秘凶問。

纂曰:「安危在人,豈關是也!」遂發喪號哭,三軍縞素。

還入州城,申以盟約。

尋為義宗所圍,相率固守。

莊帝即位,除通直散騎常侍、征虜將軍、兼尚書,仍行台。

後大都督費穆擊義宗,擒之。

入城,因舉酒屬纂曰:「微辛行台之在斯,吾亦無由建此功也。」

入朝,言於莊帝,稱纂固節危城,宜蒙爵賞,以勸將來。

帝乃下詔慰勉之。

尋除持節、平東將軍、中郎將,賜絹五十匹、金裝刀一口。

永安二年,元顥乘勝,卒至城下。

爾朱世隆狼狽退還,城內空虛,遂為顥擒。

及莊帝還宮,纂謝不守之罪。

帝曰:「於時朕亦北巡。

東軍不守,豈卿之過?」

還鎮虎牢,俄轉中軍將軍、滎一陽一太守。

民有姜洛生、康乞得者,舊是太守鄭仲明左右,豪猾偷竊,境內為患。

纂伺捕擒獲,梟於郡市,百姓忻然。

加鎮東將軍。

太昌中,除左光祿大夫。

纂僑寓洛一陽一,乃為河南邑中正。

永熙三年,除使持節、河內太守。

齊獻武王赴洛,兵集城下,纂出城謁王曰:「纂受詔於此,本有御防。

大王忠貞王室,扶獎顛危,纂敢不匍匐。」

王曰:「吾志去一奸一佞,以康國道,河內此言,深得王臣之節。」

因命前侍中司馬一子如曰:「吾行途疲弊,宜代吾執河內手也。」

便入洛。

九月,行西荊州事、兼尚書、南道行台,尋正刺史。

時蠻酋樊五能破析一陽一郡,應宇文黑獺。

纂議欲出軍討之,纂行台郎中李廣諫曰:「析一陽一四面無民,唯一城之地耳。

山路深險,表裡群蠻。

今若少遣軍,則力不能制賊;多遣,則減徹防衛,根本虛弱。

脫不如意,便大挫威名。

人情一去,州城難保。」

纂曰:「豈得縱賊不討,令其為患日深!」廣曰:「今日之事,唯須萬全。

且慮在心腹,何暇疥癬?聞台軍已破洪威,計不久應至。

公但約勒屬城,使各修完壘壁,善撫百姓,以待救兵。

雖失析一陽一,如棄雞肋。」

纂曰:「卿言自是一途,我意以為不爾。」

遂遣兵攻之,不克而敗,諸將因亡不返。

城人又密招西賊,黑獺遣都督獨孤如願率軍潛至,突入州城,遂至閣。

纂左右惟五六人,短兵接戰,為賊所擒,遂害之。

贈都督定殷二州諸軍事、驃騎大將軍、尚書左僕射、司徒公、定州刺史。

子子炎,武定中,博陵太守。

雄從祖曇護,以謹厚見稱。

卒於并州州都。

子熾,武定中,衛將軍、右光祿大夫。

雄族祖琛,字僧貴。

父敬宗,延興中,代郡太守。

琛少孤,曾過友人,見其父母兄弟悉無恙,垂涕久之。

釋褐奉朝請,滎一陽一郡丞。

太守元麗一性一頗使酒,琛每諫之。

麗後醉,輒令閉閣,曰:「勿使丞入也。」

高祖南征,麗從輿駕,詔琛曰:「委卿郡事,如太守也。」

景明中,為伏波將軍、濟州輔國府長史。

轉奉車都尉,出為揚州征南府長史。

刺史李崇,多事產業,琛每諍折,崇不從,遂相糾舉,詔並不問。

後加龍驤將軍,帶南梁太守。

崇因置酒,謂琛曰:「長史後必為刺史,但不知得上佐何如人耳?」

琛對曰:「若萬一叨忝,得一方正長史,朝夕聞過,是所願也。」

崇有慚色。

卒於官。

琛寬雅有度量,涉獵經史,喜慍不形於色,當官奉法,在所有稱。

長子悠,字元壽,早有器業。

為侍御史,監揚州軍。

賊平,錄勳書,時崇猶為刺史,欲寄人名,悠不許。

崇曰:「我昔值其父,今復逢其子。」

早卒。

悠弟俊,字叔義,有文才。

東益州征虜府外兵參軍。

府主魏子建為山南行台,以為郎中,有軍國機斷。

還京,於滎一陽一為人劫害。

贈征虜將軍、東秦州刺史。

俊弟術,武定末,散騎常侍。

術弟休,字季令。

休弟修,字季緒。

俱有學尚,亦早卒,時人傷惜之。

琛族子珍之,少有氣力。

太尉鎧曹行參軍,稍遷中堅將軍、司徒錄事參軍、廣州大中正。

丁憂去任。

尋起為汝北太守。

永安中,司空諮議參軍、通直常侍。

永熙中,襄城太守。

天平初,洛州以南人情駭懼,敕為大使,持節慰諭廣洛二州。

三年,除征東將軍、行一陽一平郡事。

郡民路黑奴起逆攻郡,為黑奴所執。

諸賊勸殺之,黑奴曰:「成敗未可知,何為先殺太守也?」

乃將珍之自隨,待遇以禮。

右衛將軍郭瓊討平黑奴,乃得免。

興和中,為衛將軍、司徒司馬。

武定三年,除驃騎將軍、北海太守。

還為儀同開府長史、兼光祿少卿。

未幾,詔珍之持節為廣洛北荊揚雍襄六州慰勞大使、北荊鎮城、行廣州事,招納有稱。

齊文襄王遣書慰勉,賜以衣帛。

尋敕行平州,卒於官。

贈驃騎大將軍、洛州刺史,謚曰恭。

子懿,武定末,開府鎧曹參軍。

羊深,字文淵,太山平一陽一人,梁州刺史祉第二子也。

早有風尚,學涉經史,好文章,兼長几案。

少與隴西李神俊同志相友。

自司空府記室參軍轉輕車將軍、尚書騎兵郎。

尋轉駕部,加右軍將軍。

於時沙汰郎官,務一精一才實,深以才堪見留。

在公明斷,尚書僕射崔亮、吏部尚書甄琛鹹敬重之。

肅宗行釋奠之禮,講《孝經》,儕輩之中獨蒙引聽,時論美之。

正光末,北地人車金雀等帥羌胡反叛,高平賊宿勤明達寇豳夏諸州。

北海王顥為都督、行台討之,以深為持節、通直散騎常侍、行台左丞、軍司,仍領郎中。

顥敗,還京。

頃之,遷尚書左丞,加平東將軍、光祿大夫。

蕭寶夤反,攻圍華州。

王平、薛鳳賢等聚眾作逆,敕深兼給事黃門侍郎,與大行台僕射長孫稚共會潼關,規模進止。

事平,以功賜爵新泰男。

靈太后曾幸邙山,集僧尼齋會,公卿盡在座。

會事將終,太后引見深,欣然勞問之。

深謝曰:「臣蒙國厚恩,世荷榮遇,寇難未平,是臣憂責,而隆私忽被,犬馬知歸。」

太后顧謂左右曰:「羊深真忠臣也。」

舉坐傾心。

孝昌末,徐方多事,以深為東道慰勞使,即為二徐行台。

莊帝踐祚,除安東將軍、太府卿,又為二兗行台。

深處分軍國,損益隨機,亦有時譽。

初,爾朱榮殺害朝士。

深第七弟侃為太山太守,一性一粗武,遂率鄉人外托蕭衍。

深在彭城,忽得侃書,招深同逆。

深慨然流涕,斬侃使人,並書表聞。

莊帝乃下詔曰:「羊侃作逆,霧起瑕丘,擁集不逞,扇擾疆場。

傾宗之禍,侃乃自貽;累世之節,一朝毀污。

羊深血誠奉國,秉一操一罔貳,聞弟猖勃,自劾請罪。

此之丹款,實戢於懷。

且叔向復位,《春秋》稱美;深之慷慨,氣同古人。

忠烈遠彰,赤心已著。

可令還朝,面受委敕。」

乃歸京師,除名。

久之,除撫軍將軍、金紫光祿大夫。

元顥入洛,以深兼黃門郎。

顥平,免官。

後拜大鴻臚卿。

普泰初,遷散騎常侍、衛將軍、右光祿大夫,監《起居注》。

自天下多事,東西二省辟員委積,前廢帝敕深與常侍盧道虔、元晏、元法壽選人補定,自奉朝請以上,各有沙汰。

尋兼侍中,廢帝甚親待之。

是時膠序廢替,名教陵遲,深乃上疏曰:

臣聞崇禮建學,列代之所修;尊經重道,百王所不易。

是以均塾洞啟,昭明之頌載揚;膠序大辟,都穆之詠斯顯。

伏惟大魏,乘乾統物,欽若奉時,模唐軌虞,率由前訓。

重以高祖繼聖垂衣,儒風載蔚,得才之盛,如彼薪楢。

固以追隆周而並驅,駕炎漢而獨邁。

宣皇下武,式遵舊章,用能揄揚盛烈,聿修厥美。

自茲已降,世極道消,風猷稍遠,澆薄方競,退讓寂寥,馳競一靡一節。

進必吏能,升非學藝。

是使刀筆小用,計日而期榮;專經大才,甘心於陋巷。

然治之為本,所貴得賢,苟值其人,豈拘常檢?三代、兩漢,異世間出。

或釋褐中林,郁登卿尹;或投竿釣渚,逕升公相。

事炳丹青,義在往策。

彼哉邈乎,不可勝紀。

竊以今之所用,弗修前矩。

至如當世通儒,冠時盛德,見征不過四門,登庸不越九品。

以此取士,求之濟治,譬猶卻行以及前,之燕而向楚。

積習之不可者,其所由來漸矣。

昔魯興泮宮,頌聲爰發;鄭廢學校,《國風》以譏。

將以納民軌物,莫始於經禮;《菁莪》育才,義光於篇什。

自兵亂以來,垂將十載,干戈日陳,俎豆斯闕。

四海荒涼,民物凋敝,名教頓虧,風一流殆盡。

世之陵夷,可為歎息。

陛下中興纂歷,理運惟新,方隅稍康,實惟文德。

但禮賢崇讓之科,沿世未備;還淳反樸之化,起言斯繆。

夫先黃老而退《六經》,史遷終其成蠹;貴玄虛而賤儒術,應氏所以亢言。

臣雖不敏,敢忘前載。

且魏武在戎,尚修學校;宣尼確論,造次必儒。

臣愚以為宜重修國學,廣延胄子,使函丈之教日聞,釋奠之禮不闕。

並詔天下郡國,興立儒教。

考課之程,鹹依舊典。

苟經明行修,宜擢以不次。

抑斗筲喋喋之才,進大雅汪汪之德。

博收鴻生,以光顧問;縶維奇異,共一精一得失。

使區寰之內,競務仁義之風;荒散之餘,漸知禮樂之用。

豈不美哉!臣誠暗短,敢慕前訓,用稽古義,上塵聽覽。

伏願陛下,垂就日之監,齊非煙之化,倘以臣言可采,乞特施行。

廢帝善之。

出帝初,拜中書令。

頃之,轉車騎大將軍、左光祿大夫。

永熙三年六月,以深兼御史中尉、東道軍司。

及出帝入關,深與樊子鵠等同逆於兗州。

子鵠署深為齊州刺史,於太山博縣商王村結壘,招引山齊之民。

天平二年正月,大軍討破之,於陳斬深。

子肅,武定末,儀同開府東閣祭酒。

楊機,字顯略,天水冀人。

祖伏恩,郡功曹,赫連屈丐時將家奔洛一陽一,因以家焉。

機少有志節,為士流所稱。

河南尹李平、元暉並召署功曹,暉尤委以郡事。

或謂暉曰:「弗躬弗親,庶人弗信。

何得委事於機,高臥而已?」

暉曰:「吾聞君子勞於求士,逸於任賢。

故前代有坐嘯之人,主諾之守。

吾既委得其才,何為不可?」

由是聲名更著。

解褐奉朝請。

於時皇子國官,多非其人,詔選清直之士,機見舉為京兆王愉國中尉,愉甚敬憚之。

遷給事中、伏波將軍、廷尉評。

延昌中,行河一陰一縣事。

機當官正色,不避權勢,明達政事,斷獄以情,甚有聲譽。

平東將軍、荊州刺史楊大眼啟為其府長史。

熙平中,為涇州平西府長史。

尋授河一陰一令,轉洛一陽一令,京輦伏其威風,希有干犯。

凡訴訟者,一經其前後,皆識其名姓,並記事理,世鹹異之。

遷鎮軍將軍、司州治中,轉別駕。

荊州蠻叛,兼尚書左丞、南道行台討之。

還,除中散大夫,復為別駕,州牧、高一陽一王雍事多委機。

出除清河內史,轉左將軍、河北太守,並有能名。

建義初,拜平南將軍、光祿大夫、兼廷尉卿。

又除安南將軍、司州別駕。

未幾,行河南尹。

轉廷尉卿,徙衛尉卿,出除安西將軍、華州刺史。

永熙中,衛將軍、右光祿大夫。

尋除度支尚書。

機方直之心久而彌厲,奉公正己,為時所稱。

家貧無馬,多乘小犢車,時論許其清白。

與辛雄等並誅,年五十九。

子毗羅,解褐開府參軍事,卒於鎮遠將軍。

機兄順,字元信,梁郡太守。

順子僧靜,武定中,太中大夫。

機兄子虯,少有公幹,頻為司州記室戶曹從事。

早卒。

高崇,字積善,渤海蓨人。

四世祖撫,晉永嘉中與兄顧避難奔於高麗。

父潛,顯祖初歸國,賜爵開一陽一男,居遼東,詔以沮渠牧犍女賜潛為妻,封武威公主。

拜駙馬都尉,加寧遠將軍,卒。

崇少聰敏,以端謹見稱。

征為中散,稍遷尚書三公郎。

家資富厚,僮僕千餘,而崇志尚儉素,車馬器服,充事而已。

自修潔,與物無競。

初崇舅氏坐事誅,公主痛本生絕胤,遂以崇繼牧犍後,改姓沮渠。

景明中,啟復本姓,襲爵,遷領軍長史、伏波將軍、洛一陽一令。

為政清斷,吏民畏其威風,每有發擿,不避強禦,縣內肅然。

朝廷方有遷授,會病卒,年三十七。

贈漁一陽一太守。

永安二年,復贈征虜將軍、滄州刺史,謚曰成。

初,崇謂友人曰:「仲尼四科,德行為首。

人能立身約己,不忘典訓,斯亦足矣。

故吾諸子。

囗」

子謙之,字道讓。

少事後母李以孝聞,李亦撫育過於己生,人莫能辨其兄弟所出同異。

論者兩重之。

及長,屏絕人事,專意經史,天文、算歷、圖緯之書,多所該涉,日誦數千言,好文章,留意《老》、《易》。

襲爵,釋褐奉朝請,加宣威將軍,轉奉車都尉、廷尉丞。

正光中,尚書左丞元孚慰勞蠕蠕,反被拘留。

及蠕蠕大掠而還,置孚歸國。

事下廷尉,卿及監以下謂孚無坐,惟謙之以孚辱命,□以流罪。

尚書同卿執,詔可謙之奏。

孝昌初,行河一陰一縣令。

先是,有人囊盛瓦礫,指作錢物,詐市人馬,因逃去。

詔令追捕,必得以聞。

謙之乃偽枷一囚立於馬市,宣言是前詐市馬賊,今欲刑之。

密遣腹心察市中私議者。

有二人相見忻然曰:「無復憂矣。」

執送按問,具伏盜馬,徒一黨一悉獲。

並出前後盜竊之處,資貨甚多,遠年失物之家,各來得其本物。

具以狀奏。

尋詔除寧遠將軍,正河一陰一令。

在縣二年,損益治體,多為故事。

弟道穆為御史,在公亦有能名,世美其父子兄弟並著當官之稱。

舊制,二縣令得面陳得失,時佞幸之輩惡其有所發聞,遂共奏罷。

謙之乃上疏曰:「臣以無庸,謬宰神邑,實思奉法不撓,稱是官方,酬朝廷無貲之恩,盡人臣守器之節。

但豪家支屬,戚里親媾,縲紲所及,舉目多是,皆有盜憎之色,鹹起怨上之心。

縣令輕弱,何能克濟?先帝昔發明詔,得使面陳所懷。

臣亡父先臣崇之為洛一陽一令,常得入奏是非,所以朝貴斂手,無敢干政。

近日以來,此制遂寢,致使神宰威輕,下情不達。

今二聖遠遵堯舜,憲章高祖。

愚臣望策其駑蹇,少立功名。

乞新舊典,更明往制。

庶一奸一豪知禁,頗自屏心。」

詔曰:「此啟深會朕意,付外量聞。」

謙之又上疏曰:

臣聞夏德中微,少康成克復之主;周道將廢,宣王立中興之功。

則知國無常安,世無恆敝,唯在明主所以變之有方,化之有道耳。

自正光已來,邊城屢擾,命將出師,相繼於路,軍費戎資,委輸不絕。

至如弓格賞募,鹹有出身;槊刺斬首,又蒙階級。

故四方壯士,願征者多,各各為己,公私兩利。

若使軍帥必得其人,賞勳不失其實,則何賊不平,何征不捷也!諸守帥或非其才,多遣親者妄稱入募,別倩他人引弓格,虛受征官。

身不赴陳,惟遣奴客充數而已,對寇臨敵,曾不彎弓。

則是王爵虛加,征夫多闕,賊虜何可殄除,忠貞何以勸誡也?且近習、侍臣、戚屬、朝士,請托官曹,擅作威福。

如有清貞奉法不為回者,鹹共譖毀,橫受罪罰。

在朝顧望,誰肯申聞?蔽上擁下,虧風壞政。

使讒諂甘心,忠讜息義。

況且頻年以來,多有征發,民不堪命,動致流離,苟保妻子,競逃王役,不復顧其桑井,憚比刑書。

正由還有必困之理,歸無自安之路。

若聽歸其本業,徭役微甄,則還者必眾,墾田增辟,數年之後,大獲課民。

今不務以理還之,但欲嚴符切勒,恐數年之後,走者更多,安業無幾。

故有國有家者,不患民不我歸,唯患政之不立;不恃敵不我攻,唯恃吾不可侮。

此乃千載共遵,百王一致。

且琴瑟不韻,知音改弦更張;騑驂未調,善御執轡成組。

諺云:「迷而知反,得道不遠。」

此言雖小,可以諭大。

陛下一日萬機,事難周覽;元、凱結舌,莫肯明言。

臣雖庸短,世受榮祿,竊慕前賢匪躬之義,不避斧鉞之誅,以希一言之益。

伏願少垂覽察,略加推采,使朝章重舉,軍威更振,海內起惟新之歌,天下見復禹之績。

則臣奏之後,笑入下泉。

靈太后得其疏,以責左右近侍。

諸一寵一要者由是疾之,乃啟太后云:「謙之有學藝,宜在國學,以訓胄子。」

詔從之,除國子博士。

謙之與袁翻、常景、酈道元、溫子升之徒,鹹申款舊。

好於贍恤,言諾無虧。

居家僮隸,對其兒不撻其父母,生三子便免其一,世無髡黥奴婢,常稱「俱稟人一體,如何殘害?」

以父舅氏沮渠蒙遜曾據涼土,國書漏闕,謙之乃修《涼書》十卷,行於世。

涼國盛事佛道,為論貶之,因稱佛是九流之一家。

當世名士,競以佛理來難,謙之還以佛義對之,竟不能屈。

以時所行歷,多未盡善,乃更改元修撰,為一家之法,雖未行於世,議者歎其多能。

於時朝議鑄錢,以謙之為鑄錢都將長史。

乃上表求鑄三銖錢曰:

蓋錢貨之立,本以通有無,便交易。

故錢之輕重,世代不同。

太公為周置九府圜法,至景王時更鑄大錢。

秦兼海內,錢重半兩。

漢興,以秦錢重,改鑄榆莢錢。

至文帝五年,復為四銖,孝武時,悉復銷壞,更鑄三銖。

至元狩中,變為五銖。

又造赤仄之錢,以一當五。

王莽攝政,錢有六等,大錢重十二銖,次九銖,次七銖,次五銖,次三銖,次一銖。

魏文帝罷五銖錢,至明帝復立。

孫權江左,鑄大錢,一當五百。

權赤烏年,復鑄大錢,一當千。

輕重大小,莫不隨時而變。

竊以食貨之要,八政為首;聚財之貴,詒訓典文。

是以昔之帝王,乘天地之饒,御海內之富;莫不腐紅粟於太倉,藏朽貫於泉府。

儲畜既盈,民無困敝,可以寧謐四極,如身使臂者矣。

昔漢之孝武,地廣財豐,外事四戎,遂虛國用。

於是草萊之臣,出財助國;興利之計,納稅廟堂。

市列榷酒之官,邑有告緡之令。

鹽鐵既興,錢幣屢改,少府遂豐,上林饒積。

外辟百蠻,內不增賦者,皆計利之由也。

今群妖未息,四郊多壘,徵稅既煩,千金日費,資儲漸耗,財用將竭,誠楊氏獻稅之秋,桑、兒言利之日。

夫以西京之盛,錢猶屢改,並行小大,子母相權,況今寇難未除,州郡淪敗,民物凋零,軍國用少,別鑄小錢,可以富益,何損於政,何妨於人也?且政興不以錢大,政衰不以錢小,惟貴公私得所,政化無虧,既行之於古,亦宜效之於今矣。

昔禹遭大水,以歷山之金鑄錢,救民之困;湯遭大旱,以莊山之金鑄錢,贖民之賣子者。

今百姓窮悴,甚於曩日,欽明之主豈得垂拱而觀之哉?

臣今此鑄,以濟交乏,五銖之錢,任使並用,行之無損,國得其益,穆公之言於斯驗矣。

臣雖術愧計然,識非心算,暫充錢官,頗睹其理。

苟有所益,不得不言。

脫以為疑,求下公卿博議,如謂為允,即乞施行。

詔將從之,事未就,會卒。

初,謙之弟道穆,正光中為御史,糾相州刺史李世哲事,大相挫辱,其家恆以為憾。

至是,世哲弟神軌為靈太后深所一寵一任,直謙之家僮訴良,神軌左右之,入諷尚書,判禁謙之於廷尉。

時將赦,神軌乃啟靈太后發詔,於獄賜死,時年四十二。

朝士莫不哀之。

所著文章百餘篇,別有集錄。

永安中,贈征虜將軍、營州刺史,謚曰康。

又除一子出身,以明冤屈。

謙之妻中山張氏,明識婦人也,教勸諸子,從師受業,常誡之曰:「自我為汝家婦,未見汝父一日不讀書。

汝等宜各修勤,勿替先業。」

謙之長子子儒,字孝禮。

元顥入洛,其叔道穆從駕北巡。

子儒後逾河至行宮,莊帝見之,具訪洛中事意,子儒備陳元顥敗在旦夕。

帝謂道穆曰:「卿初來日,何故不與子儒俱行?」

對曰:「臣家百口在洛,須其經營。

且欲其今日之來,知京師後事。」

帝曰:「子儒非直合卿本懷,亦大慰朕意。」

仍授秘書郎中,轉通直郎。

後除安東將軍、光祿大夫、司徒中兵參軍、兼祭酒。

襲爵。

興和初,除兼殿中侍御史。

時四方多有流民,子儒為梁州、北豫、西兗三州檢戶使,所獲甚多。

後以公事去官。

武定六年卒,時年四十一。

子儒弟緒,字叔宗,明悟好學。

謙之常謂人曰:「興吾門者,當是此兒。」

及長,涉獵書傳,好文詠。

司空行參軍、轉長流參軍。

除鎮遠將軍、冀州儀同府中兵參軍,為府主封隆之所賞。

隆之行梁州、濟州,引自隨,恆令總攝數郡。

武定三年卒,年三十二。

緒弟孝貞,武定中,司徒士曹參軍。

孝貞弟孝干,司空東閣祭酒。

謙之弟恭之,字道穆,行字於世。

學涉經史,非名流俊士,不與交結。

幼孤,事兄如父母。

每謂人曰:「人生厲心立行,貴於見知,當使夕脫羊裘,朝佩珠玉者。

若時不我知,便須退跡江海,自求其志。」

御史中尉元匡高選御史,道穆奏記於匡曰:「道穆生自蓬簷,長於陋巷。

頗獵群書,無純碩之德;尚好章詠,乏雕掞之工。

雖欲廁影髦徒,班名俊伍,其可得哉?然凝明獨斷之主,雄才不世之君,無藉朽株之資,求人屠釣之下;不牽暗投之誚,取士商歌之中。

是以聞英風而慷慨,望雲路而低徊者,天下皆是也。

若得身隸繡衣,名充直指,雖謝周生騎上之敏,實有茅氏就鑊之心。」

匡大喜曰:「吾久知其人,適欲召之。」

遂引為御史。

其所糾擿,不避權豪,台中事物,多為匡所顧問。

道穆曾進說於匡曰:「古人有言,罰一人當取千萬人懼,豺狼當道,不問狐狸。

明公荷國重寄,宜使天下知法。」

匡深然之。

正光中,出使相州。

刺史李世哲即尚書令崇之子,貴盛一時,多有非法,一逼一買民宅,廣興屋宇,皆置鴟尾,又於馬埒堠上為木人執節。

道穆繩糾,悉毀去之,並發其贓貨,具以表聞。

又爾朱榮討蠕蠕,道穆監其軍事,榮甚憚之。

還,除奉朝請,俄除太尉鎧曹參軍。

蕭寶夤西征,以道穆為行台郎中,軍機之事,多以委之。

大都督崔延伯敗後,賊勢轉強,屬請益兵,朝廷不許。

寶夤謂道穆曰:「非卿一行,兵無益理。」

遂令乘傳赴洛。

靈太后親問賊勢,道穆具以狀對,太后怒曰:「比來使人皆言賊弱,卿何獨雲其強也!」道穆曰:「前使不實者,當是冀陛下恩顏,望沾爵賞。

臣既忝使人,不敢虛妄。

願令近臣親檢,足知虛實。」

事訖當反,遇病不行。

後屬兄謙之被害,情不自安,遂托身於莊帝。

帝時為侍中,特相欽重,引居第中,深相保護。

俄而,帝以兄事見出。

道穆懼禍,乃攜家趣濟一陰一,變易姓名,往來於東平畢氏,以避時難。

莊帝即位,征為尚書三公郎中,加寧朔將軍。

尋兼吏部郎中,與薛曇尚書使晉一陽一,授爾朱榮職,賜爵龍城侯。

九月,除太尉長史,領中書舍人。

遭母憂去職,帝令中書舍人溫子升就宅弔慰,詔攝本任,表辭不許。

三年,加前軍將軍。

及元顥一逼一虎牢城,或勸帝赴關西者,帝以問道穆,道穆對曰:「關中今日殘荒,何由可往?臣謂元顥兵眾不多,乘虛深入者,由國家將帥征捍不得其人耳。

陛下若親率宿衛,高募重賞,背城一戰,臣等竭其股肱之力,破顥孤軍,必不疑矣。

如恐成敗難測,非萬乘所履,便宜車駕北渡,循河東下。

征大將軍天穆合於滎一陽一,向虎牢;別征爾朱王軍,令赴河內以掎角之。

旬月之間,何往不克!臣竊謂萬全之計,不過於此。」

帝曰:「高舍人語是。」

其夜到河內郡北,未有城守可依,帝命道穆秉燭作詔書數十紙,佈告遠近,於是四方知乘輿所在。

除中軍將軍、給事黃門侍郎、安喜縣開國公,食邑千戶。

於時爾朱榮欲回師待秋,道穆謂榮曰:「元顥以蕞爾輕兵,奄據京洛,使乘輿飄露,人神恨憤,主憂臣辱,良在於今。

大王擁百萬之眾,輔天子而令諸侯,自可分兵河畔,縛筏造船,處處遣渡,逕擒群賊,復主宮闕,此桓文之舉也。

且一日縱敵,數世之患,今若還師,令顥重完守具,徵兵天下,所謂養虺成蛇,悔無及矣。」

榮深然之,曰:「楊黃門侃已陳此計,當更議決耳。」

及莊帝反政,因宴次謂爾朱榮曰:「前若不用高黃門計,則社稷不安。

可為朕勸其酒令醉。」

榮對曰:「臣本北征蠕蠕,高黃門與臣作監軍。

臨事能決,實可任用。」

除征南將軍、金紫光祿大夫、兼御史中尉。

尋即真,仍兼黃門。

道穆外秉直繩,內參機密,凡是益國利民之事,必以奏聞。

諫諍極言,無所顧憚。

選用御史,皆當世名輩,李希宗、李繪、一陽一休之、一陽一斐、封君義、邢子明、蘇淑、宋世良等四十人。

於時用錢稍薄,道穆表曰:「四民之業,錢貨為本,救弊改鑄,王政所先。

自頃以私鑄薄濫,官司糾繩,掛網非一。

在市銅價,八十一文得銅一斤,私造薄錢,斤余二百。

既示之以深利,又隨之以重刑;懼罪者雖多,一奸一鑄者彌眾。

今錢徒有五銖之文,而無二銖之實,薄甚榆莢,上貫便破,置之水上,殆欲不沉。

此乃因循有漸,科防不切,朝廷之愆,彼復何罪?昔漢文帝以五分錢小,故鑄四銖,至武帝復改三銖為半兩。

此皆以大易小,以重代輕也。

論今據古,宜改鑄大錢,文載年號,以記其始,則一斤所成止七十六文。

銅價至賤五十有餘,其中人功、食料、錫炭、鉛沙,縱復私營,不能自潤。

直置無利,自應息心,況復嚴刑廣設也。

以臣測之,必當錢貨永通,公私獲允。」

後遂用楊侃計,鑄永安五銖錢。

僕射爾朱世隆當朝權盛,因內見衣冠失儀,道穆便即彈糾。

帝姊壽一陽一公主行犯清路,執赤棒卒呵之不止,道穆令卒棒破其車。

公主深以為恨,泣以訴帝。

帝謂公主曰:「高中尉清直之人,彼所行者公事,豈可私恨責之也?」

道穆後見帝,帝曰:「一日家姊行路相犯,極以為愧。」

道穆免冠謝曰:「臣蒙陛下恩,守陛下法,不敢獨於公主虧朝廷典章,以此負陛下。」

帝曰:「朕以愧卿,卿反謝朕。」

尋敕監儀注。

又詔曰:「秘書圖籍所在,內典□書,又加繕寫,緗素委積,蓋有年載。

出內繁蕪,多致零落,可令御史中尉、兼給事黃門侍郎道穆總集帳目,並牒儒學之士,編比次第。」

道穆又上疏曰:「臣聞舜命皋陶,一奸一宄是托;禹泣罪人,堯心為念,所以舉直錯枉,事切曩賢;明德慎罰,議存先典。

高祖太和之初,置廷尉司直,論刑辟是非,雖事非古始,交濟時要。

所謂禮樂互興,不相沿襲者矣。

臣以無庸,忝當今任,所思報效,未忘寢興。

但識謝知今,業慚稽古,未能進一言以利國,說一策以興邦,索米長安,豈不知恥?至於職司其憂,猶望僶俛。

竊見御史出使,悉受風聞,雖時獲罪人,亦不無枉濫。

何者?得堯之罰,不能不怨。

守令為政,容有一愛一憎。

一奸一猾之徒,恆思報惡,多有妄造無名,共相誣謗。

御史一經檢究,恥於不成,杖木之下,以虛為實,無罪不能自雪者,豈可勝道哉?臣雖愚短,守不假器,繡衣所指,冀以清肅。

若仍踵前失,或傷善人,則一屍一祿之責,無所逃罪。

所以夙夜為憂,思有悛革。

如臣鄙見,請依太和故事,還置司直十人,名隸廷尉,秩以五品,選歷官有稱、心平一性一正者為之。

御史若出糾劾,即移廷尉,令知人數。

廷尉遣司直與御史俱發,所到州郡,分居別館。

御史檢了,移付司直覆問,事訖與御史俱還。

中尉彈聞,廷尉科按,一如舊式。

庶使獄成罪定,無復稽寬;為惡取敗,不得稱枉。

若御史、司直糾劾失實,悉依所斷獄罪之。

聽以所檢,迭相糾發。

如二使阿曲,有不盡理,聽罪家詣門下通訴,別加按檢。

如此,則肺石之傍,怨訟可息;叢棘之下,受罪吞聲者矣。」

詔從之,復置司直。

及爾朱榮之死也,帝召道穆付赦書,令宣於外。

因謂之曰:「自今日後,常得一精一選御史矣。」

先是,榮等常欲以其親一黨一為御史,故有此詔。

及爾朱世隆等率其部類戰於大夏門北,道穆受詔督戰,又贊成太府卿李苗斷橋之計,世隆等於是北遁。

加衛將軍、假車騎將軍、大都督、兼尚書右僕射、南道大行台。

又除車騎將軍,余官如故。

時雖外托征蠻,而帝恐北軍不利,欲為南巡之計。

未發,會爾朱兆入洛,道穆慮禍及己,托病去官。

世隆以道穆忠於前朝,遂害之,時年四十二。

泰昌中,贈使持節、都督雍秦二州諸軍事、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雍州刺史。

子士鏡,襲爵。

為北豫州刺史。

高仲密擁入關。

道穆弟謹之,繼沮渠氏後。

卒於滄州平東府主簿,年三十五,贈通直郎。

無子。

謹之弟慎之,字道密。

好學,有諸兄風。

年二十三,卒。

無子,以兄謙之第二子緒繼焉。

史臣曰:宋翻剛鯁自立,猛而斷務。

辛雄以吏能歷職,任智效官。

羊深以才幹從事,聲跡可紀。

楊機清斷在公。

高崇明濟為用。

謙之兄弟,鹹政事之敏,飾學有聞,列於朝廷,豈徒然也。

深失之晚節,至於顛覆,惜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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