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夷待訪錄
胥吏
古之者一,今之者二。
古者府史胥徒,所以守簿書,定期會者也。
其奔走服役,則以鄉戶充之。
自王安石改差役為雇役,而奔走服役者亦化而為矣。
故欲除奔走服役吏胥之害,則復差役;欲除簿書期會吏胥之害,則用士人。
何謂復差役?宋時差役,有衙前、散從、承符、弓手、手力、耆長、戶長、壯盯色目。
衙前以主官物,今庫子解戶之類。
戶長以督賦稅,今坊里長。
耆長、弓手、壯丁以逐捕盜賊,今弓兵、捕盜之類。
承符、手力、散從以供驅使,今皂隸、快手、承差之類。
凡今庫子、解戶、坊里長皆為差役,弓兵、捕盜、皂隸、快手、承差則雇役也。
余意坊里長值年之後,次年仍出一人以供雜役。
蓋吏胥之敢於為害者,其故有三:其一,恃官司之力,鄉民不敢致難;差役者,則知我之今歲致難於彼者,不能保彼之來歲不致難於我也。
其二,一為官府之人,一為田野之人,既非同類,自不相顧;差役者,則儕輩爾汝,無所畏忌。
其三,久在官府,則根株窟穴牢不可破;差役者,伎倆生疏,不敢弄法。
是故坊里長同勾當於官府,而鄉民之於坊里長不以為甚害者,則差與雇之分也。
治天下者亦視其勢,勢可以為惡,雖禁之而有所不止;勢不可以為惡,其止之有不待禁也。
差役者,固勢之不可以為惡者也。
議者曰:自安石變法,終宋之世欲復之而不能,豈非以人不安於差役與?曰:差役之害,唯有衙前,故安石以雇募救之。
今庫子、解戶且不能不仍於差役,而其無害者顧反不可復乎?宋人欲復差役,以募錢為害。
吾謂募錢之害小,而之害大也。
何謂用士人?六部院寺之吏,請以進士之觀政者為之,次及任子,次及國學之應仕者。
滿調則出官州縣,或歷部院屬官、不能者落職。
郡縣之吏,各設六曹,請以弟子員之當廩食者充之。
滿調則升之國學,或即補六部院寺之吏,不能者終身不聽出仕。
郡之經歷、照磨、知事,縣之丞、簿、典史,悉行汰去。
行省之法,一如郡縣。
蓋吏胥之害天下,不可枚舉,而大要有四:其一,今之吏胥,以徒隸為之,所謂皇皇求利者,而當可以為利之處,則亦何所不至,創為文網以濟其私。
凡今所設施之科條,皆出於吏,是以天下有吏之法,無朝廷之法。
其二,天下之吏,既為無賴子所據,而佐貳又為吏之出身,士人目為異途,羞與為伍。
承平之世,士人眾多,出仕之途既狹,遂使有才者老死丘壑,非如孔孟之時,委吏、乘田、抱關、擊柝之皆士人也、其三,各衙門之佐貳,不自其長辟召,一一銓之吏部,即其名姓且不能偏,況其人之賢不肖乎!渴銓部化為簽部,貽笑千古。
其四,京師權要之吏,頂首皆數千金,父傳之子,兄傳之弟,其一人麗於法後而繼一人焉,則其子若弟也,不然,則其傳衣缽者也。
是以今天下無封建之國,有封建之吏。
誠使吏胥皆用士人,則一切反是,而害可除矣。
且今各衙門之首領官與郡縣之佐貳,在漢則為曹掾之屬,其長皆得自辟,即古之吏胥也。
其後選除出自吏部,其長復自設曹掾以為吏胥,相沿至今,曹掾之名既去,而吏胥之實亦亡矣。
故今之吏胥,乃曹掾之重出者也。
吾之法,亦使曹掾得其實,吏胥去其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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