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白話文》第三十六章:{1}將欲歙之,必故張之。將欲弱之,必故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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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白話文》第三十六章

道德經白話文

第三十六章

【原文】

{1}將欲歙之,必故張之。

將欲弱之,必故強之。

將欲廢之,必故興之。

將 欲取之,必故與之。

是謂微明。

{2}柔一弱勝剛強。

{3}魚不可脫於淵,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4}道常無為而無不為。

【白話文】

{1}要收斂的,必先張馳一下。

要削弱的,必先加強一下。

要廢棄的,必先興起一會 兒。

要奪取的,必先讓與一點兒。

這是微妙的亮光。

{2}柔一弱的勝於剛強的。

{3}魚不能離開水(而上岸),國家的主權和勢能也無法(離開道)向人展示清楚。

{4}道,通常看起來無所作為的樣子,實際上沒有一件事物不是他成就的。

分類:諸子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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