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白話文》第三十一章:{1}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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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白話文》第三十一章

道德經白話文

第三十一章

【原文】

{1}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

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為上,勝而不美。

而美 之者,是樂殺人。

夫樂殺人者,則不可得志於天下矣。

{2}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

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

吉事尚左, 凶事尚右。

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處之。

殺人之眾,以悲哀泣之,戰勝以喪 禮處之。

【白話文】

{1}兵是不吉利的東西,不是君子所使用的。

萬不得已而用之,也是以恬淡之心,適可 而止,打勝了也不當成美事。

以打勝仗為美事的人,就是以殺人為樂。

以殺人為樂的人, 是絕不可能得志於天下的。

{2}所謂兵,是不吉利的東西,萬物都厭惡,得道的人不用它。

君子平時以左方為貴,戰時以 右方為貴,因為左方表示吉祥,右方代表凶喪。

偏將軍在左邊,上將軍在右邊,就是以凶 喪來看待戰事。

殺人多了,就揮淚哀悼;打了勝仗,也像辦喪事一樣。

分類:諸子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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