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白話文》第十六章:{1}致虛極,守靜篤。萬物並作,吾以觀其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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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白話文》第十六章

道德經白話文

第十六章

【原文】

{1}致虛極,守靜篤。

萬物並作,吾以觀其復。

{2}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

{3}歸根曰靜。

{4}靜曰覆命。

{5}覆命曰常,

{6}知常曰明。

{7}不知常,妄作,凶。

{8}知常容,容乃公,

{9}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

{10}0 道乃久,沒身不殆。

【白話文】

{1}內心虛化到極點,持守安靜到純一,我就能在萬物的篷蓬勃勃中,看出其來龍去 脈。

{2}萬物紛紜百態,都復歸其本根。

{3}回到本根就叫平靜安息。

{4}平靜安息便是復歸了真生命。

{5}復歸了真生命便是永恆。

{6}認識永恆便是光明。

{7}不認識永恆,就會任意妄為,後果凶險。

知常曰明。

{8}認識了永恆,就能萬事包容。

萬事包容,就能公義坦蕩。

{9}公義坦蕩,則為完全人。

完全人,則與天同。

與天同,就歸入道了。

{10}0 歸入道,可就長久了,即使肉一身消失,依然平安無恙。

分類:諸子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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