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公案》強僧殺人偷屍:甌寧縣斗峰寺有一極富僧官柯一空,田產家財不止數

古籍查詢

輸入需要查詢的關鍵字:

《郭公案》強僧殺人偷屍

郭公案

強僧殺人偷屍

強僧殺人偷一屍一

甌寧縣斗峰寺有一極富僧官柯一空,田產家財不止數千。

四鄉租谷甚多,少人催取,處處佃戶延挨都不完足。

一日,縣中催納錢糧,缺少銀兩,一空思曰:「各處佃戶租俱未完,錢糧把甚來納?不得不下鄉去取租谷。」

由是遂往茶埠問佃戶黃質、黃樸算明數年租谷。

一交一 還之外,尚欠三百餘石。

一空怒罵曰:「爾年年種我田,拖欠我租谷許多,坑我無銀納糧,受官府催逼,天理何存?今年算明前後新舊租谷,一一要完。

再若延捱,定行告官,決不輕放你!」黃質曰:「田中無谷,教我哪裡討來?憑你去告!我也有口,決不該死!」一空大怒,罵曰:「你白得田種,自在無憂。

我替爾賠錢糧,又替你承板子,天下有這道理,教我這氣怎消?」

劈頭把黃質揪翻在地,亂打一頓,登時嘔血身死。

一空還說假死,又踢兩腳。

黃質妻子見丈夫被打死,哭做一一團一 。

兄弟黃樸自外而歸,見哥子死在地上,乃大罵曰:「這禿驢敢如此無狀!就是拖欠錢糧,亦不就該打死!況你只是寺中捨來的租田,又值這幾年荒旱,自古租糧無利,你來累算,括活打死我哥子。

若不告你,這冤怎麼得申?」

寫下狀子,聞得楊大巡巡至建寧,遂至察院投告:告狀人黃樸,系建安縣七都民,告為活活打死兄命事。

痛兄貧懦,佃田度活,冤遭孽僧柯一空,十月初二來家取租,嗔兄酒饌不厚,打碎盤桌。

兄辯觸孽,逞兇揪打,登時吐血身死。

鄰里范清見證。

乞委廉能槍填,籲天哀告。

楊大巡見是人命重情,遂准了黃樸狀辭,即批仰本府理刑廳郭推官,問明解報。

此時柯僧聞得黃樸出門告狀,知他家只是兩個婦人,遂統惡僧一群,扮作強盜,黑夜明火持槍,驚得兩個婦人走了,遂將黃質一屍一首,偷入寺中園內,埋在兩棵大樹下,寂無人知。

自以為人命無一屍一可驗,決難問我償命。

遂寫訴狀亦到大巡處訴:

訴狀僧綱司僧人柯一空,年籍在牒,訴為圖賴事。

僧幼離俗,素守清規。

冤遭地虎黃質、黃樸,轄佃僧民三十九畝,屢年捱欠租谷三百餘石。

十月初二,往算租銀,完納錢糧,適質病危,後來身故,與僧無干。

豈惡弟黃樸頃立歹心,圖騙租谷,懸捏人命,賴陷僧身。

乞調檢驗,有無傷害,真假立分,租銀不致圖賴。

上訴。

楊大巡准了柯一空訴狀,亦批郭推官問報。

柯一空既准訴狀,遂自赴理刑廳郭爺處報到。

郭爺遂拘黃樸對理。

黃樸哭訴曰:「孽僧活活打死兄命,情慘黑天,乞爺爺做主。」

一空曰:「惡佃圖騙租銀,嫁陷人命,天理何在?」

郭爺叫皂隸把一空夾起,重敲一百,讓他招來。

一空曰:「那日小的到他家取租,黃質病重在床 ,不曾見面,焉能打死?若有重傷,乞調死一屍一一檢,情願小的填命,死而無怨!」郭爺遂發牌,調一屍一檢驗。

黃樸曰:「小人前日往察院告狀去了,黑夜被孽僧裝做強盜,偷去兄一屍一,不知棄在何處?他故以調一屍一檢驗以辭。

既打死兄命,又盜去兄一屍一,似此立心,奸毒猶甚!乞爺爺詳察。」

一空辯曰:「既是死一屍一,日夜人都燒香不絕,小的何能偷得?全是假詞。」

黃樸哭曰:「村居小戶,小的出來,止有兩個寡一婦 在家,安能守得一屍一住?況他那晚明火執仗,小的妻、嫂只說強盜,連忙逃躲不暇,豈敢顧一屍一?」

郭爺聽此兩家辯論紛紛,乃提四鄰居民及干證來問。

華房、柏森皆說離黃樸家遠,不知誰人盜去黃質一屍一首。

郭爺復將一空夾起,只是固爭不認。

華房、柏森亦遭拶夾,亦不肯認。

郭爺叫把犯人通監起,遂退入後堂,焚香禱告上蒼。

一夜 明燭後堂,坐以待旦。

時當半夜,一時桌上隱幾而臥。

耳邊忽覺人報四句詩曰:

屬耳垣牆不見天,斗峰寺裡是神仙。

人間莫道無明報,新土離離舊草添。

郭爺聽了詩詞,忽然醒覺,復對天拜曰:「此乃神明告我這場人命也。」

早起即使吏書、門皂人等,親自往斗峰寺一遊,假言要謁伽藍。

一路心中自忖:這四句詩詞,下三句皆易曉,只首句解意不到。

及入寺中,眾和尚迎接坐於觀音堂,吩咐眾人外面俟候。

公乃焚香禮拜而禱之曰:「本職奉命察院明文,為問黃質人命。

無一屍一可檢,事體難明。

聞有神人語詩四句,只有首說『屬耳垣牆不見天』一句不悟。

觀音娘娘顯靈顯聖,若是一屍一在竹牆園中深處,乞求三個陰筴。」

公擲下三次,果皆三個陰筴。

公乃心中自喜,辭了觀音,出外茶飯,復登觀音閣上觀望,果望見寺後有一大園,兩邊俱是修竹圍住,茂盛遮蔽天日。

公曰:「一屍一在其間矣1即下閣要往後園觀看,眾僧曰:「後園污穢,不堪龍步。」

郭爺曰:「神得之矣。」

叫門皂跟隨,逕入到牆竹之間。

他細一看,見前面竹下一一團一 爛草之下似有新土。

叫皂隸揭去其草,果是一個新墳。

遂叫仵作掘開,便帶黃樸來認,果是他哥子。

黃樸抱一屍一大哭。

郭爺遂命檢驗,果有重傷。

即將一空重打八十,又將葉、柏二人各打三十,問他接了一空幾多銀買囑。

二人受刑不過,只得供言,各得他酒一席、銀五兩來證,是實。

郭爺即判曰:

審得僧官柯一空,名一奸宄,外空中實。

貪財利而惡同閻王,欺佃戶而勢如馬面。

不思田乃檀越之田,惟知租為肺腑之租;全無捨身之仁,恣行剜肉之凶;不論荒旱無收,只逐年疊算。

怒質理辯,登時打死方休。

初二受打吐血,初三早死無辜。

搶一屍一希圖漏網,賂證意在逃生。

茂竹牆中埋一屍一雖密,神明報處,擬償允宜。

一空秋後取斬,華、柏三年擺站,具由解道,用戒孽僧。

分類:公案小說

共2頁 上壹頁 1 2 下壹頁
郭公案
 
漢語學習
漢語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