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公案》鱷渚究陳起謀命:時有陳偉,乃陳白沙之嫡孫,聞得家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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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公案》鱷渚究陳起謀命

郭公案

鱷渚究陳起謀命

潮州府東門巷有一宦家姓陳人家,世代仕宦,子弟皆膏粱紈褲,不諳世事,故後其家零替,而驕奢武縱之風不能頓革,專一結一交一 四方游籍、槍棒戲術之輩,飲酒宿娼,走馬射箭,賭一博 圍棋,無所不為。

時有陳偉,乃陳白沙之嫡孫,聞得家中子弟俱不守先人規矩,敗壞門風,一日遇祠堂祭祖,合族皆在,遂叫眾少輩向前責之曰:「我家世代非尋常閥閱,皆祖德父功,刻苦之所延留以裕後昆者也。

為宜爾輩世守其清規,庶幾光前裕後。

近訪爾輩今日皆結一交一 無籍,放辟邪侈,無所不為。

白沙公當日怎麼操修,方得個配享成此令名!今日爾們這等無一恥,為宜速改前非,方是我陳氏子孫!倘再稔惡不悛,小則祠堂重治,大則送官不赦!」眾子弟聞言,一齊跪下稟曰:「不肖,一時為邪人所惑,遂成此不諱之名以激怒宗長。

今既洞聞法訓,敢不毅然更新。

但吾輩之所為皆此守祠家人陳春之子陳起、陳趨之所導引,望宗長亦要訓治他一番。」

陳偉曰:「爾等且去,我言不再,無為說而不繹,從而不改。」

陳氏諸子弟得偉之訓,皆改惡從善去了。

陳偉復叫陳起、陳趨過來,大罵曰:「你本僕隸下人,我著爾父在此看守祠堂,穿衣食租無所事事,亦儘夠了。

怎麼勾一引 無籍、賣藥教頭,哄弄我家諸子弟一習一 此異端,恣酒撒潑,無所不為,是何道理?」

叫取粗板過來,每人重責二十,以戒將來。

兩人受打皆曰:「此俱眾大叔之所好為,小人怎麼諫阻得他住?」

陳偉曰:「你還爭辯,活活打死你這一奴一才!」喝之令退。

自後陳趨奮然改行,便為良僕。

只有陳起不悛,背地怨怒陳偉,說道:「世間海闊天高,哪裡安我不得?只你陳家有些飯吃、有些衣穿?我有這等勇力,這等武藝,還要做些事業未定!豈肯甘心為人僕乎?」

即飄然出門,欲往大帽山塞去結一黨一 造反。

去心如箭,不覺忘記帶了盤纏,行了半日之路,手軟腳倦,腹中饑餒,不能前進。

行至秦嶺,坐在路旁歇息。

忽見一賣糕者,亦潮州東門外人,叫做鄭明,來至身邊。

陳起遂把飢餓苦情告訴他一遍。

鄭明念其同處,遂取數片糕與他充飢。

起再三拜謝活命之恩。

鄭明曰:「此是什麼大事,窮途逆旅,同行同命,我身上尚有幾兩碎銀,還供得你兩日。

你且隨我作伴,早晚供給吃我的。

若他日或有相會,你休忘我便是。」

起深感謝,相將行至秦嶺下一蔡姓酒店,同時歇宿。

鄭明又買酒同吃,現出碎銀三兩在前。

起心便思量:「此去大帽山尚有半月路程,無盤纏怎麼去得?」

遂對明曰:「今日承兄厚意,謝不能盡。

但我去贛州有半月路程,尊兄碎銀肯把幾錢借我做盤纏何如?」

鄭明曰:「小弟只有兩方銀子,要作本錢,不敢奉命。」

陳起見其不肯,笑曰:「我是戲言,得食足矣!何敢過望?」

遂同睡到半夜後,鄭明起來做飯,飯熟呼起同食,食畢同行,天尚未曉,兩人緩緩而行。

乃相將行到鱷渚,深不可測,起便動不良 之心,即將鄭明推下水中,登時淹死於渚內,乃打開糕擔,內取出碎銀三兩,棄其糕擔,一直走了。

走至前途十里,天還未亮,有一韓文公廟庭,起入內少歇片時,日光漸出。

起舉目一看,只見廟前池中,恍若鄭明在水中掙命,心下十分著驚,向前一看,寂無動靜,遂取地下土塊,書於廟中粉壁上曰:

我因家主趕,吃你飯數碗。

今日你下水,盤纏借三兩。

書罷於壁,遂行至廟庭,走到藍關十里鋪酒店歇息。

此時,郭爺正在程鄉查盤海舡,回來亦行到韓文公廟邊,忽然風雨大作,不能前進,乃止於廟中躲雨。

散步而行,忽見壁上有此四句詩。

郭爺心中疑曰:「此字卻是方才寫的,點畫明白,人去想亦未遠。

必有奸謀。」

欲究地方,又值天晚曠野並無人跡。

郭爺看雨止了欲行,眾人役皆稟曰:「天黑無光,不如明日早行。」

乃宿於廟。

是日,鄭明之弟鄭誠,自鄉賣糕而歸。

路聞鱷渚有賣糕者被謀死,連忙奔到渚邊,果見哥哥糕擔丟在那裡,即放聲大哭曰:「此我哥糕擔也。

奈何被人謀死,連一屍一也不見了?」

遂趕至前面,要往府中去告。

只見郭爺正在廟中起馬,遂寫狀赴廟中告曰:

告狀人鄭誠,系海陽東隅人。

告為剿賊撈一屍一事。

兄鄭明賣糕度活,攢銀數兩在身,資贍糖本。

本月初七,擔糕行至鱷渚,突被惡賊謀殺。

一屍一骸不見,財本一空,止遺糕擔,現在道旁作證。

竊思路當要津,白晝殺人,地方大變。

懇天殄賊究一屍一,生死銜恩。

上告。

郭爺看了狀詞,乃曰:「此正是壁上題詩的人謀死你兄。

其一屍一必在渚中。」

即差步兵尹祚、陸加,去拿鱷渚兩一黨一 裡來究。

渚東一黨一 裡王化曰:「謀人在渚西,與我渚東無干。

那邊是大路。」

渚西一黨一 裡翁傑被步兵拿住,不得不到官來辯,乃具詞訴曰:訴狀人翁傑,系海陽八都人,訴為分豁事。

身充一黨一 裡,遵守明文,鄉戶各守法度,寂無反人容隱地方,咸稱道不拾遺。

今本月初七清晨,鱷渚路旁,遺有糕擔,絕無人蹤。

鄭誠便認是伊兄故物,捏告爺台。

大路往過來續,劇賊一胡一 容肆惡?執存物,究遺一屍一,焉知別處謀死?青天電燭,苦情哀訴。

郭爺一見翁傑訴詞,遂大罵曰:「爾為渚西一黨一 裡,倘有謀人賊情,地方即當救護迫趕。

今乃袖手旁觀,玩法不理,又不告官星明。

縱非知情,亦難容恕!」翁傑曰:「小人住居離渚三里,即有謀害,路遠亦不聞聲。

今早正欲來訴,已蒙爺台拘提。

小人實不知情,望乞爺爺恩宥。」

鄭誠曰:「謀兄賊人實在渚西,只是一黨一 裡容隱,不肯吐出真情。」

郭爺乃取夾棍,把翁傑夾起。

翁傑哭曰:「小的地方本是無賊,安敢妄報有賊,害人性命?即殺死小的,亦只枉屈。」

郭爺曰:「爾兄往來常宿哪裡?」

鄭誠曰:「小的哥子常宿秦嶺下蔡家酒店。

此去只隔十五里田地。」

郭爺即差尹祚前去蔡家酒店,拿得蔡清來到。

郭爺曰:「初六晚,什麼人在你店中安歇?」

蔡清曰:「一個是賣糕的鄭明,小的相熟;還有一個同夥,小的只當是親眷,一夜 同時飲酒,五更吃飯同行。

後來小的不知去向。」

郭爺曰:「謀殺鄭明必是此人!但不知他的姓名。」

遂焚香往文公神前,行香再拜,禱述前情。

須臾之間,只見地下一匝塵灰飛起。

郭爺曰:「賊人莫非陳起乎?」

遂取簽決之,果為陳起。

郭爺曰:「想必此賊在前途不遠。」

即差尹祚、陸加,星忙前途拿來。

兩人沿路追問,問到饒平鎮,只見一人逞酒,戲舞槍棒,乃自誇曰:「我陳某今日在此顯個手段,明日要上大帽山去演武。」

尹祚即向前扯住曰:「閣下莫非陳起乎?」

起即答曰:「執事為何知小人姓名?」

陸加曰:「郭老爺聞你英雄,請你講話。」

遂綁縛了,解見郭爺。

郭爺問曰:「你被主人趕逐無依,鄭明好意將飯供你,你倒不思報本,反謀害他命,拿去他銀子三兩,連累地方。」

陳起初不肯認。

郭爺即呼蔡清曰:「前夜宿你店中,是此人否?」

蔡清曰:「正是此人。

他先與他借盤纏,後不知如何?」

郭爺曰:「逆賊好欺天地!這粉壁上詩,是你明明寫的,你還要強辯!」起見冤不能逃,只得招認:「昨早不合行到鱷渚,將鄭明推落渚中,奪其碎銀三兩。

情願償命,剩二兩七錢,悉還鄭誠。」

郭爺以翁傑失於呈明,擬科不應。

陳起謀財害命,問供填命。

判曰:

審得陳起,以宦室豪一奴一,不安為下之分,縱恣撒潑,忿主責打,背義出逃。

此誠反主忘恩,罪已不赦矣!行路匍匐,遇鄭明賣糕,濟其饑而活其命,此尤當沒世圖報者。

一胡一 乃利其銀,而沉其一屍一於鱷渚,且自誇人不能知,公然題詩韓廟,豈知舉頭三尺神明。

既不能掩蔡店之目,又自逞於鎮上之豪。

合治重刑,以伸死恨。

分類:公案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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