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集注》第三章:是以聖人之治,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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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集注》第三章

老子集注

第三章

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

是以聖人之治,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

常使民無知無慾。

使夫智者不敢為也。

為無為,則無不治。

[7]

【註釋】

[7] 統治必須從「民」,即統治的基礎作起。

使民不爭、不盜、不亂。

從而從根源上消除動亂的可能一性一。

這裡提出,為無為,則無不治。

就是說,使民處於消極無為的狀態,「則無不治。」

這個原則的論述,就這裡看是完全「合情合理」的;但不要忘記,還有完全反對老子理論的大人物存在。

如近代的魯迅,就明確提出要根治人民的頑愚本一性一,強心勝於強體的觀點(見《吶喊》自序)。

正是由於存在如此重大的理論反差,才使得類似的研究充滿興趣。

由此我們雖然可以看到老子的觀點是純然反動的(「反者道之動」);那麼是不是就一定要促使人民處於一種爭、盜、亂的狀態呢?好像不是這樣的。

「為為,則不治」。

【譯文】

不崇尚賢能,使人們不致對功名競爭;不重視難以得到的財貨,使人民不致淪為盜賊。

不要顯現能夠引起欲一望的東西,使人民的思想不致受到擾亂。

應此,聖人治國,注重使人民的思想簡單,使人民的肚子填得飽,使人民的意志薄弱,使人民的筋骨強健。

經常使人民處於沒有知識和沒有欲一望的狀態,從而使那些有智慧的人不致妄動。

如果能夠實行「無為」,那麼,國家就沒有不會治理好的。

分類:諸子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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