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集注》第十六章:萬物並作,吾以觀復。夫物芸芸,各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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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集注》第十六章

老子集注

第十六章

致虛極,守靜篤。

萬物並作,吾以觀復。

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

[38]歸根曰靜,靜曰覆命。

覆命曰常,知常曰明。

不知常,妄作凶。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沒身不殆。

[39]

【註釋】

[38]「復」,反覆出現的,即規律。

「根」,根本,源泉。

老子的方法是辯證法的,這種方法強調一個永恆的「源泉」,所有規律都是從這個源泉自然而然地向前奔湧而出。

老子是這樣,黑格爾是這樣,在某種程度上,馬克思也是這樣。

[39]這裡又提到了一些概念,並且揭示了這些概念的內在聯繫:靜、覆命、常、明、凶、公、全、王、天、道、久。

對於研究中國古典哲學應該是非常重要的。

【譯文】

達到空虛已極的境界,保持清靜得深厚的狀態。

萬物競相生長,我要觀察它們的循環歸復。

萬物眾多,都要復歸到它們的根源。

復歸到根源叫做「靜」(靜止),「靜」叫做「覆命」(歸復本一性一)。

「覆命」叫做「常」(事物在一定條件下保持不變的法則),懂得「常」的道理叫「命」(對事物本質的有理解)。

如果不懂得「常」的道理而輕舉妄動,那就會遭到凶兆。

懂得「常」的道理,才能包容一切。

能包容一切才會做到公正無私;能公正無私才會使人們歸向;能使人們歸向才符合自然;能符合自然才會符合「道」,能遵循「道」才會長久,從而終身不遭受危險。

分類:諸子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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