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圖公案》第六十六則 龍窟:娶本村陳旺之女為妻。陳氏甚是美貌,卻是個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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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圖公案》第六十六則 龍窟

龍圖公案

第六十六則 龍窟

話說東京離城五里,地名湘潭村,有一人姓邱名惇,家業殷實。

娶本村陳旺之女為妻。

陳氏甚是美貌,卻是個水性婦人,因見其夫敦重,甚不相樂。

時鎮西有個牙儈,姓汪名琦,生得清秀,是個風一流 浪子,常往來邱惇家,惇以契一交一 兄弟情義待之。

汪出入稔熟,常與陳氏一交一 接言語。

一日,汪琦來到邱家,陳氏不勝歡喜,延入房中坐定,對汪道:「丈夫到莊上算田租,一時未還,難得今日你到此來,有句話要對你說。

且請坐著,待我到廚下便來。」

汪琦正不知是何緣故,只得應諾,遂安坐等候。

不多時陳氏整備得一席酒餚入房中來,與汪琦對飲。

酒至半酣,那陳氏有心,向汪琦道:「聞得叔叔未娶嬸嬸,夜來獨眠,豈不孤單?」

汪答道:「小可命薄,姻緣遲緩,衾枕獨眠,是所甘願也。」

陳氏笑道:「叔叔休瞞我,男子漢無有妻室,度夜如年。

適言甘願,乃不得已之情,非實意也。」

汪琦初則以朋友為上,尚不敢亂言,及被陳氏將言語調戲,不覺心動,說道:「賢嫂既念小叔孤單,今日肯憐念我麼?」

陳氏道:「我倒有心憐你,只恐叔叔無心戀我。」

二人戲謔良久,彼此乘興,遂成雲雨之一交一 。

正是色膽大如天,兩下意投之後,情意稠密,但遇邱惇不在家,汪某遂留宿於陳氏房中,邱惇全不知覺。

邱之家僕頗知其事,欲報知於主人,又恐主人見怒;若不說知,甚覺不平。

忽值那日邱惇正在莊所與佃戶算帳,宿於其家。

夜半,邱惇對家僕道:「殘秋天氣,薄被生寒,未知家下亦若是否?」

家僕答道:「只虧主人在外孤寒,家下夜夜自暖。」

邱惇怪而疑之,便問:「你如何出此言語?」

家僕初則不肯說,及至問得急切,乃直言主母與汪某往來一交一 密之情。

邱聽此言,恨不得一時天曉。

次日,回到家下,見陳氏面帶春風,越疑其事。

是夜,盤問汪某來往情由,陳氏故作遮掩模樣道:「你若不在家時,便閉上內外門戶,哪曾有人來我家?卻將此言誣我!」邱道:「不要性急,日後自有端的。」

那陳氏懼怕不語。

次日清早,邱惇又往莊上去了。

汪某進來見陳氏不樂,問其故,陳氏不隱,遂以丈夫知覺情由告知。

汪某道:「既如此,不須憂慮,從今我不來你家便無事了。」

陳氏笑道:「我道你是個有為丈夫,故有心從你。

原來是個沒志量的人。

我今既與你情密,須圖終身之計,緣何就說開一交一 的話?」

汪某道:「然則如之奈何?」

陳氏道:「必須謀殺我夫,可圖久遠。」

汪沉吟半晌,沒有計較處,忽計從心上來,乃道:「娘子的有實願,我謀害之計有了。」

陳氏問:「何計?」

汪道:「本處有一極高山巔上原有龍窟,每見煙霧自窟中出必雨;若不雨必主旱傷。

目下鄉人於此祈禱,你夫亦與此會。

候其往,自有處置的計。」

陳氏喜道:「若完事後,其餘我自有調度。」

汪宿了一夜 而去。

次日,果是鄉人鳴鑼擊鼓,逕往山巔祈禱,邱惇亦與眾隨登,汪琦就跟在窟前。

不覺天色黃昏,眾人祈禱畢先散去,獨汪琦與邱惇在後,經過龍窟,汪戲道:「前面有龍露出爪來。」

惇驚疑探看,被汪乘勢一推,惇立腳不定,墜入窟中。

當下汪某跑走回來,見陳氏說知其事。

陳氏歡喜道:「想我今生原與你有緣。」

自是汪某出入其家無忌,不顧人知。

有親戚問及邱某多時不見之故,陳氏掩諱,只告以出外未歸。

然其家僕見主人沒下落,甚是憂疑,又見陳氏與汪某成了夫婦,欲告首於官,根究其事。

陳氏密聞之,遂將家僕逐趕出去。

後將近一月餘,忽邱惇復歸家,正值陳氏與汪某圍爐飲酒,見惇自外入,汪大驚,疑其是鬼。

抽身入房中取出利刀呵叱,逐之出門。

惇悲咽無所往,行到街前,遇見家僕,遂抱住主人問其來由。

惇將當日被汪推落窟中的事說了一遍。

家僕哭道:「自主不回,我即致疑,及見主母與汪某成親,想他必然謀害於你,待訴之官,根究主人下落,竟被她趕出。

不意吉人天相,復得相見,當以此情告於開封府,以雪此冤。」

惇依言,即具狀赴開封府衙門。

包公審問道:「既當日推落龍窟,焉得不死,復能歸乎?」

邱惇泣訴道:「正不知因何緣故。

方推下的時節,窟旁皆茅葦,因傍茅葦而落,故得無傷。

窟中甚黑,久而漸光,見一小蛇居中盤旋不動,窟中乾燥,但有一勺之水清甚,掬其水飲之,不復飢渴。

想著那蛇必是龍也,常乞此蛇庇佑,蛇亦不見相傷,每於窟中輕移旋繞,則蛇漸大,頭角崢嶸,出窟而去,俄而雨下,如此者六七日。

一日,因攀拿龍尾而上,至窟外則龍尾掉搖,墜於窟旁茅叢去了。

因即歸家。

正見妻與汪琦同飲,被汪利刀趕逐而出。

特來具告。」

言訖不勝痛哭。

包公審實明白,即差公牌張龍、趙虎到邱家捉拿汪琦、陳氏。

是時汪琦正在疑惑此事,不提防邱某已再生回家,竟具狀開封府,公牌拘到府衙對理。

包公審問汪琦,琦訴道:「當時鄉人祈禱,各自早散回家,邱至黃昏誤落窟中,哪有謀害之情?

又其家緊密,往來有數,哪有通姦之事?」

此時汪某爭辯不已,包公著令公牌去陳氏房中取得床 上睡席來看,見有二人新睡痕跡。

包公道:「分明是你謀害,幸至不死,尚自抵賴!」即令嚴刑拷究,汪只得供招。

將汪琦、陳氏皆定死罪。

邱惇回家,見者欣喜。

分類:公案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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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圖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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