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期(宋荊州長沙寺)〔《高僧傳》卷十一〕是什麼意思,歷代名僧辭典中法期(宋荊州長沙寺)〔《高僧傳》卷十一〕的解釋,佛教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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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期(宋荊州長沙寺)〔《高僧傳》卷十一〕的意思及解釋

詞語:法期(宋荊州長沙寺)〔《高僧傳》卷十一〕

【法期(宋荊州長沙寺)〔《高僧傳》卷十一〕 】

釋法期。姓向。蜀都陴人。早喪二親事兄如父。十四出家。從智猛諮受禪業。與靈期寺法林同共習觀。猛所諳知皆已證得。後遇玄暢復從進業。及暢下江陵。期亦隨從。十住觀門所得已九。有師子奮迅三昧。唯此未盡。暢歎曰。吾自西至流沙。北履幽漠。東探禹穴。南盡衡羅。唯見此一子特有禪分。後卒於長沙寺。春秋六十有二。神光映屍體更香潔。時屬龍華寺又有釋道果者。亦以禪業顯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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