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神後記》卷六:有一少女,不欲與丈人共宿,呼鄰人家女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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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神後記》卷六

搜神後記

卷六

漢時,會稽句章人至東野還,暮,不及至家,見路旁小屋燃火,因投宿止。

有一少女,不欲與丈人共宿,呼鄰人家女自伴,夜共彈空篌。

問其姓名,女不答,彈弦而歌曰:「連綿葛上籐,一綏復一ㄌ。

欲知我姓名,姓陳名阿登。」

明至東郭外,有賣食母在肆中,此人寄坐,因說昨所見。

母聞阿登,驚曰:「此是我女,近亡,葬於郭外。」

漢時諸暨縣吏吳詳者,憚役委頓,將投竄深山。

行至一溪,曰欲暮,見年少女子來,衣甚端正。

女曰:「我一身獨居,又無鄰里,唯有一孤嫗。

相去十餘步爾。」

詳聞甚悅,便即隨去。

行一里餘,即至女家,家甚貧陋。

為詳設食。

至一更竟,忽聞一嫗喚云:「張姑子。」

女應曰:「諾。」

詳問是誰,答云:「向所道孤獨嫗也。」

二人共寢息。

至曉雞鳴,詳去,二情相戀,女以紫手巾贈祥,詳以布手巾報之。

行至昨所應處,過溪。

其夜大水暴溢,深不可涉。

乃回向女家,都不見昨處,但有一塚爾。

廬十江十箏笛浦,浦有大舶,覆在水中,雲是曹公泊船。

嘗有漁人,夜宿其旁,以船系之,但聞箏笛弦節之十聲及香氣氤氳。

漁人又夢人驅遣云:「勿近官船。」

此人驚覺,即移船去。

相傳雲曹公載數十妓十,船覆於此,今猶存焉。

盧充獵,見獐便射,中之。

隨逐,不覺遠。

忽見一里門如府捨,問鈴下,鈴下對曰:「崔少府府也。」

進見少府,少府語充曰:「尊府君為索小女婚,故相迎耳。」

三日婚畢,以車送充至家。

母問之,具以狀對。

既與崔別後,四年之三月三日,充臨水戲。

遙見水邊有犢車,乃往開車戶。

見崔女與三歲兒共載,情意如初。

抱兒還充,水與金鋺而別。

王伯十陽十家在京口,宅東有大家,相傳雲是魯肅墓。

伯十陽十婦,郗鑒兄女也,喪亡,王平其塚以葬。

後數年,伯十陽十白日在廳事,忽見一貴人,乘平肩輿,與侍從數百人,馬皆浴鐵。

徑來坐,謂伯十陽十曰:「我是魯子敬,安塚在此二百許年。

君何故毀壞吾家」因顧左右:「何不十舉手!」左右牽伯十陽十下十床十,乃以刀環擊之數百而去。

登時絕死。

良久復甦,被擊處皆發疽潰,尋便死。

一說王伯十陽十亡,其子營墓,得一漆棺,移至南岡。

夜夢肅怒云:「當殺汝父。」

尋,復夢見伯十陽十云:「魯肅與吾爭墓,若不如我,不復得還。」

後於靈座褥上見血數,疑魯肅之故也。

墓今在長廣橋東一里。

承儉者,東莞人。

病亡,葬本縣界,後十年,忽夜與其縣令夢云:「沒故民承儉,人今見劫,明府急見救。」

令便敕內外裝束,作百人仗,便令馳馬往塚上。

日已向出,天忽大霧,對面不相見,但聞塚中破棺聲。

有二人墳上望,霧暝不見人往。

令既至,百人同聲大叫,收得塚中三人。

墳上二人遂得逃走。

棺未壞,令即使人修復之。

其夜,令又夢儉云:「二人雖得走,民悉志之:一人面上有青志,如藿葉;一人斷其前兩齒折。

明府但案此尋覓,自得也。」

令從其言追捕,並擒獲。

荊州刺史殷仲堪,布衣時,在丹徒,忽夢見一人,自說己「是上虞人,死亡,浮喪飄流十江十中,明日當至。

君有濟物之仁,豈能見移著高燥處,則恩及枯骨矣」。

殷明日與諸人共十江十上,看見一棺,逐水流下飄,飄至殷坐處。

即令人牽取,題如所夢。

即移著岡上,酹以酒飯。

是夕,又夢此人來謝恩。

晉陞平中,徐州刺史索遜乘船往晉陵。

會暗發,回河行數里,有人求索寄載,云:「我家在韓塚,腳痛不能行,寄君船去。」

四更時至韓塚,此人便去。

遜遣人牽船,過一渡,施力殊不便,罵此人曰:「我數里載汝來,逕去,不與人牽船。」

欲與痛手。

此人便還與牽,不覺用力而得渡。

人便徑入諸塚間。

遜疑非人,使竊尋看。

此人經塚間,便不復見。

須臾復出,至一塚呼曰:「載公。」

有出應者。

此人云「我向載人船來,不與共牽,十奴十便欲打我。

今當往報之,欲暫借甘羅來。」

載公曰:「壞我甘羅,不可得。」

此人云:「無所苦,我試之耳。」

遜聞此,即還船。

須臾,岸上有物來,赤如百斛龠,長二丈許,逕來向船,遜便大呼:「十奴十載我船,不與我牽,不得痛手!方便載公,甘羅今欲擊我。

今日即打壞十奴十甘羅。」

言訖,忽然便失,於是遂進。

晉元熙中,上十十黨十十馮述為相府吏,將假歸虎牢。

忽逢四人,各持繩及杖,來赴述。

述策馬避,馬不肯進。

四人各捉馬一足,倏然便到河上。

問述:「欲渡否」述曰:「水深不測,既無舟楫,如何得渡君正欲見殺爾。」

四人云:「不相殺,當持君赴官。」

遂復捉馬腳涉河而北。

述但聞波十浪十聲,而不覺水。

垂至岸,四人相謂曰:「此人不淨,那得將去。」

時述有弟喪服,深恐鬼離之,便當溺水死,乃鞭馬作勢,逕得登岸。

述辭謝曰:「既蒙恩德,何敢復煩勞。」

安豐侯王戎,字浚沖,琅邪臨沂人也。

嘗赴人家殯殮。

主人治棺未竟,送者悉入廳事上。

安豐作車中臥。

忽見空中有一異物,如鳥。

熟視,轉大漸近,見一乘赤馬車,一人在中,著幘,赤衣,手持一斧,至地下車,逕入王車中。

回幾容之,謂王曰:「君神明清照,物無隱情。

亦有事,故來相從。

然當為君一言:凡人家殯殮葬送,苟非至親,不可急往,良不獲已,可乘赤車,令髯十奴十御之,及乘白馬,則可禳之。」

因謂戎:「君當致位三公。」

語良久。

主人內棺當殯,眾客悉入,此鬼亦入。

既入戶,鬼便持斧行棺牆上。

有一親趨棺,欲與亡人訣。

鬼便以斧正打其額,即倒地。

左右扶出。

鬼於棺上,視戎而笑。

眾悉見鬼持斧而出。

李子豫,少善醫方,當代稱其通靈。

許永為豫州刺史,鎮歷十陽十。

其弟得病,心腹疼痛十餘年,殆死。

忽一十夜,聞屏風後有鬼謂腹中鬼曰:「何不速殺之。

不然,李子豫當從此過。

以赤丸打汝,汝其死矣。」

腹中鬼對曰:「吾不畏之。」

及旦,許永遂使人候子豫,果來。

未入門,病者自聞中有呻十吟聲。

及子豫入視,曰:「鬼病也。」

遂於巾箱中出八毒赤丸子與服之。

須臾,腹中雷鳴鼓轉,大利數行,遂差。

今八毒丸方是也。

宋元嘉十四年,廣陵盛道兒亡,托孤女於婦弟申翼之。

服闋,翼之以其女嫁北鄉嚴齊息,寒門也,豐其禮賂,始成婚。

道兒忽空中怒曰:「吾喘唾之氣,舉門戶相托。

如何昧利忘義,結婚微族。」

翼之乃大惶愧。

晉淮南十胡十茂回,能見鬼。

雖不喜見,而不可止。

後行至揚州,還歷十陽十。

城東有神祠,中正值民將巫祝視之。

至須臾頃,有群鬼相叱曰:「上官來。」

各迸走出祠去。

回顧,見二沙門來入祠中。

諸鬼兩兩三三相抱持,在祠邊草中伺望。

望見沙門,皆有怖懼。

須臾,二沙門去後,諸鬼皆還祠中。

回於是信佛,遂十精十誠奉事。

有一傖小兒,放牛野中,伴輩數人。

見一鬼依諸叢草間,處處設網,欲以捕人。

設網後未竟,傖小兒竊取前網,仍以罨捕,即縛得鬼。

廬十江十杜謙為諸暨令。

縣西山下有一鬼,長三丈,著赭衣褲穿褶,在草中拍張。

又脫褶擲草上,作「懊惱歌」。

百姓皆看之。

會稽朱弼為國郎中令,營立第捨,未成而卒。

同郡謝子木代其事,以弼死亡,乃簿書多張功賞,長百餘萬,以其贓誣弼。

而實自入。

子木夜寢,忽聞有人道弼姓字者。

俄頃而到子木堂前,謂之曰:「卿以枯骨腐專可得誣,當以某日夜更與對證。」

言終,忽然不見。

夏侯綜為安西參軍,常見鬼騎馬滿道,與人無異。

嘗與人載行,忽牽人語,指道上有一小兒云:「此兒正須大病。」

須臾,此兒果病,殆死。

其母聞之,詰綜。

綜云:「無他,此兒向於道中擲塗,誤中一鬼腳。

鬼怒,故病汝兒爾。

得以酒飯遺鬼,即差。」

母如言而愈。

順十陽十范啟,母喪當葬。

前母墓在順十陽十,往視之,既至而墳垅雜沓,難可識別,不知何所。

袁彥仁時為豫州,往看之,因云:「聞有一人見鬼。」

范即如言,令物色覓之。

比至,云:「墓中一人衣服顏狀如此。」

即開墓,棺物皆爛,塚中灰壤深尺餘。

意甚疑之。

試令人以足撥灰中土,冀得舊物,果得一磚,銘云「范堅之妻」。

然後信之。

沙門竺法師,會稽人也,與北中郎王坦之周旋甚厚。

每共論死生罪福報應之事茫昧難明,因便共要,若有先死者,當相報。

語後經年,王於廟中忽見法師來,曰:「貧道以某月日命故,罪福皆不虛,應若影響。

檀越惟當勤修道德,以升躋神明耳。

先與君要,先死者相報,故來相語。」

言訖,忽然不見。

坦之尋亦卒。

樂安劉池苟,家在夏口,忽有一鬼來住劉家。

初因暗彷彿見形如人,著白布褲。

自爾後,數日一來,不復隱形。

便不去,喜偷食。

不以為患,然且難之。

初不敢呵罵。

吉翼子者,強梁不信鬼,至劉家,謂主人曰:「卿家鬼何在喚來,今為卿罵之。」

即聞屋樑作聲。

時大有客,共仰視,便紛紜擲一物下,正著翼子面,視之,乃主人家婦女褻十衣,惡猶著焉。

眾共大笑為樂。

吉大慚,洗面而去。

有人語劉:「此鬼偷食,乃食盡,必有形之物,可以毒藥中之。」

劉即於他家煮冶葛,取二升汁,密繼還家。

向夜,舉家作粥糜,食余一甌,因瀉葛汁著中,置於几上,以盆覆之。

人定後,聞鬼從外來,發盆啖糜。

既訖,便擲破甌走去。

須臾間,在屋頭吐,嗔怒非常,便捧打窗戶。

劉先已防備,與鬥。

亦不敢入。

至四更,然後遂絕。

分類:諸子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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