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民要術
卷第六
齊民要術
後魏高一陽一太守賈思勰撰
養牛、馬、驢、騾第五十六相牛、馬及諸病方法
養羊第五十七□及酥酪、乾酪法,收驢馬駒、羔、犢法,羊病諸方,並附
養豬第五十八
養雞第五十九
養鵝、鴨第六十
養魚第六十一種蓴、藕、蓮、芡、芰附
養牛、馬、驢、騾第五十六
相牛、馬及諸病方法(一)服牛乘馬,量其力能;寒一溫一 飲飼,適其天性:如不肥充繁息者,未之有也。
金日磾【一】,降虜之煨燼,卜式【二】編戶齊民,以羊、馬之肥,位登宰相。
公孫弘【三】、梁伯鸞【四】,牧豕者,或位極人臣,身名俱泰;或聲高天下,萬載不窮(二)。
寧戚以飯牛見知【五】,馬援(三)以牧養發跡【六】。
莫不自近及遠,從微至著。
嗚呼小子,何可已乎!故小童【七】曰:「羊去亂群,馬去害者。」
卜式曰(四):「非獨羊也,治民亦如是。
以時起居,惡者輒去,無令敗群也。」
諺曰:「羸牛劣馬寒食下【八】」 ,言其乏食瘦瘠,春中必死。
務在充飽調適而已。
陶朱公曰(五):「子欲速富,當畜五牸(六)。」
牛、馬、豬、羊、驢五 畜之牸。
然畜牸則(七)速富之術也。
《禮記.月令》曰:「季春之月,……合累牛、騰馬,游牝於牧。
「累、騰,皆乘匹【九】之名,是月所以合牛馬。
(八)」……仲夏之月,……游牝別群,則縶騰駒。
「孕任欲止(九),為其牡氣(
十)有餘,恐相蹄嚙也。」
… …仲冬之月,……馬牛畜獸,有放逸者,取之不詰(十一)。」
「《王居明堂禮》曰:『孟冬命農畢積聚,繼收(十二)牛馬。
』」
凡驢、馬駒初生,忌灰氣,遇新出爐者,輒死。
經雨者則不忌。
馬:頭為王,欲得方;目為丞相,欲得光;脊為將軍,欲得強;腹脅為城郭,欲得張;四下為令,欲得長。
(十三)【一】
凡相馬之法,先除「三羸」、「五駑」,乃相其餘。
【一一】大頭小頸【一二】,一羸;弱脊大腹【一三】,二羸;小脛大蹄【一四】,三羸。
大頭緩耳【一五】,一駑;長頸不折【一六】,二駑;短上長下【一七】,三駑;大髂枯價切短脅【一八】,四駑;淺髖薄髀(十四)【一九】,五駑。
騮馬、驪肩、鹿毛、□(十五)馬、驒、駱馬【二】,皆善馬也。
馬生墮地無毛,行千里。
溺舉一腳,行五百里。
相馬五藏法:肝欲得小;耳小則肝小,肝小則識人意。
肺(十六)欲得大;鼻大則肺大,肺大則能奔。
心欲得大;目大則心大,心大則猛利不驚,目四滿【二一】則朝暮健(十七)。
腎欲得小【二二】。
腸欲得厚且長,腸厚則腹下廣方而平。
脾欲得小;□【二三】腹小則脾小,脾小則易養。
(十八)
望之大,就之小,筋馬也;望之小,就之大,肉馬也:皆可乘致【二四】。
致瘦欲得見其肉,謂前肩守(十九)肉。
致(二十)肥欲得見其骨【二五】。
骨謂頭顱。
馬,龍顱突目,平脊大腹,□【二六】重有肉【二七】:此三事備者,亦千里馬也。
「水火」欲得分,「水火」,在鼻兩孔間也。
上唇欲急而方【二八】,口中欲得紅而有光:此馬千里。
馬,上齒欲鉤,鉤則壽;下齒欲鋸,鋸則怒【二九】。
頷下欲深【三】。
下唇欲緩【三一】。
牙欲去齒一寸【三二】,則四百里;牙劍鋒,則千里。
「嗣骨」欲廉如織杼而闊,又欲長。
頰下側小骨(二一)是。
目欲滿而澤;眶欲小,上欲弓曲,下欲直【三三】。
「素中」欲廉而張。
「 素」【三四】,鼻孔上。
(二二)
「一陰一中」欲得平。
股下。
「 主人」欲小。
股裡上近前也。
「 一陽一里」【三五】欲高,則怒。
股中上近 「主人」。
(二三)
額欲方而平。
「八肉」欲大而明【三六】。
耳下。
「玄中」欲深。
耳下近牙。
耳欲小而銳如削筒,相去欲促【三七】。
●欲戴;中骨高三寸【三八】。
●中骨也。
「 易骨」欲直。
眼下直下骨也。
頰欲開,尺長(二四)【三九】。
膺下欲廣一尺以上,名曰「挾一作扶尺」,能久走【四】。
「
鞅」【四一】欲方。
頰前(二五)。
喉欲曲而深。
胸欲直而出。
髀間前向【四二】。
「鳧」間欲開,望視之如雙鳧【四三】。
頸骨欲大,肉次之【四四】。
髻欲桎而厚且折; 「季毛」欲長多覆,肝肺無病【四五】。
發後毛是也。
背欲短而方,脊欲大而抗【四六】。
脢筋欲大【四七】,夾脊筋也。
「飛鳧」見者怒【四八】。
膂後筋也。
「三府」欲齊【四九】。
兩髂及中骨也。
尻(二六)欲頹而方。
【五】尾欲減,本欲大【五一】。
脅肋欲大而窪,名曰「上渠」,能久走【五二】。
「龍翅」欲廣而長。
「升肉」欲大而明。
髀外肉也。
「輔肉」欲大而明【五三】。
前腳下肉。
腹欲充,腔欲小【五四】。
腔, □。
「季肋」欲張【五五】。
短肋。
「懸薄」欲厚而緩。
腳脛。
「 虎口」欲開【五六】。
股內(二七)。
腹下欲平滿,善走,名曰「下渠」,日三百里。
「一陽一肉」欲上而高起。
髀外近前。
髀欲廣厚。
「汗溝」欲深明。
「直肉」欲方,能久走。
髀後肉也。
「輸一作翰鼠」欲方。
「直肉」下也。
「肭肉」欲急。
髀裡也。
「 間筋」欲急短而減,善細走。
【五七】「 輸鼠(二八)」下筋。
「機骨」欲舉,上曲如懸匡【五八】。
馬頭(二九)欲高。
「距骨」欲出前。
「間骨」欲出。
前後目(三十)(?)。
外鳧,臨蹄骨也。
「 附蟬」欲大【五九】。
前後目。
「夜眼 」。
(三一)
股欲薄而博,善能走。
後髀前骨(三二)。
臂欲長,【六】而膝本欲起,有力。
前腳膝上向前。
肘腋欲開,能走【六一】。
膝欲方而庳【六二】。
髀骨欲短。
兩肩骨欲深【六三】,名曰「 前渠」,怒。
蹄欲厚三寸,硬如石,下欲深而明,其後開如鷂翼,能久走【六一四 】。
相馬從頭始:
頭欲得高峻,如削成。
頭欲重,宜少肉,如剝兔頭。
「壽骨」欲得大,如綿絮苞圭石【六五】。
「 壽骨」者,發所生處也。
白從額上入口,名「俞膺 」(三三),一名「的顱」,【六六】一奴一乘客死,主乘棄市,大凶(三四)馬也。
馬眼欲得高,眶欲得端正,骨欲得成三角,睛欲得如懸鈴、紫艷光。
目不四滿,下唇急,不愛人;又淺,不健食(三五)【六七】。
目中縷貫瞳子者,五百里;下上徹者,千里。
睫亂者傷人。
目小而多白,畏驚。
瞳子前後肉不滿,皆兇惡。
若旋毛眼眶上,壽四十年;值眶骨中,三十年;值中眶下,十八年;在目下者,不借【六八】。
睛卻轉後白不見者,喜旋而不前。
目睛欲得黃,目欲大而光,目皮欲得厚。
目上白中有橫筋,五百里;上下徹者千里。
目中白縷者,老馬子。
目赤,睫亂,嚙人。
反睫者,善奔,傷人。
目下有橫毛,不利人。
目中有「火」字者,壽四十年。
目偏長【六九】一寸,三百里。
目欲長大。
旋毛在目下,名曰「承泣」,不利人。
目中五采盡具,五百里,壽九十年。
良,多赤,血氣也;駑,多青,肝氣也;走,多黃,腸氣也;材知,多白,骨氣也;材□(三六),多黑,腎氣也。
駑,用策乃使也。
白馬黑目【七】,不利人。
目多白,卻視有態,畏物喜驚。
【七一】
馬耳欲得相近而前豎(三七),小而厚。
□(三八)一寸,三百里;三寸,千里。
耳欲得小而前竦(三九)。
耳欲得短,殺者良,植者駑,小而長者亦駑。
【七二】耳欲得小而促,狀如斬竹筒。
耳方者千里;如斬筒,七百里;如雞距者,五百里。
鼻孔欲得大。
鼻頭文如「王」、「火」字,欲得明。
鼻上文如「
王」、「公」,五十歲;如「火」,四十歲;如「天 」,三十歲;如「小」,二十(四十)歲;如「今」,十八歲;如「四」,八歲;如「宅」,七歲。
鼻如「水 」文,二十歲。
鼻欲得廣而方。
【七三】
唇不覆齒,少食【七四】。
上唇欲得急,下唇欲得緩;上唇欲得方,下唇欲得厚而多理,故曰:「唇如板鞮【七五】,御者啼。」
黃馬白喙,不利人。
口中色慾得紅白如火光,為善材,多氣,良且壽。
即黑不鮮明,上盤不通明,為惡材,少氣,不壽。
一曰:相馬氣:發口中,欲見紅白色,如穴中看火,此皆老壽。
一曰:口欲正赤,上理文欲使通直,勿令斷錯;口中青者,三十歲;如虹腹下(四一),皆不盡壽,駒齒死矣。
口吻欲得長。
口中色慾得鮮好【七六】。
旋毛(四二)在吻後為「銜禍」,不利人。
「刺芻」欲竟骨端【七七】。
「刺芻」者,齒間肉。
齒,左右蹉不相當,難御。
齒不周密,不久疾;不滿不厚,不能久走。
【七八】
一歲,上下生乳齒各二;二歲,上下生齒各四;三歲,上下生齒各六。
【七九】
四歲,上下生成齒二;成齒,皆背三入四【八】方生也。
五歲,上下著成齒四;六歲,上下著成齒六。
兩廂黃,生區【八一】,受麻子也。
七歲,上下齒兩邊黃,各缺區,平受米;八歲,上下盡區如一,受麥。
九歲,下中央兩齒臼,受米;十歲,下中央四齒臼;十一歲,下六齒盡臼。
十二歲,下中央兩齒平;十三歲,下中央四齒平;十四歲,下中央六齒平。
十五歲,上中央兩齒臼;十六歲,上中央四齒臼;若看上齒,依下齒次第看。
十七歲,上中央六齒皆臼。
十八歲,上中央兩齒平;十九歲,上中央四齒平;二十歲,上下(四三)中央六齒平。
二十一歲,下中央兩齒黃;二十二歲,下中央四齒黃;二十三歲,下中央(四四)六齒盡黃。
二十四歲,上中央二齒黃;二十五歲,上中央四齒黃;二十六歲,上中齒盡黃。
二十七歲,下中二齒白;二十八歲,下中四齒白;二十九歲,下中盡白。
三十歲,上中央二齒白;三十一歲,上中央四齒白;三十二歲,上中盡白。
頸欲得●而長,頸欲得重【八二】。
頷欲折【八三】。
胸欲出,臆欲廣【八四】。
頸項欲厚而強。
回毛在頸,不利人。
白馬黑髦,不利人。
肩肉慾寧【八五】。
寧者,卻也。
「雙鳧」欲大而上。
「雙鳧」 ,胸兩邊肉如鳧。
脊背欲得平而廣,能負重;背欲得平而方。
鞍下有回毛,名「負一屍一」,不利人。
從後數其脅肋,得十者良。
凡馬:十一者,二百里;十二者,千里;過十三者,天馬,萬乃有一耳。
(四五)一云:十三肋五百里,十五肋千里也。
腋下有回毛,名曰「挾一屍一」,不利人。
左脅有白毛直上(四六),名曰「帶刀」,不利人。
腹下欲平,有「八」字;腹下毛,欲前向。
腹欲大而垂結,脈欲多;「大道筋」欲大而直【八六】。
「 大道筋」,從腋下(四七)抵股者是。
腹下一陰一前,兩邊生逆毛入腹帶者,行千里;一尺者,五百里。
「三封」欲得齊如一【八七】。
「 三封」者,即尻上三骨也。
尾骨欲高而垂;尾本欲大,欲高;尾下欲無毛【八八】。
「汗溝」欲得深。
尻(四七)欲多肉。
莖欲得粗大。
蹄欲得厚而大【八九】。
踠欲得細而促。
髂骨【九】欲得大而長。
尾本欲大而強。
膝骨欲圓而張(四八)【九一】,大如杯盂。
「溝」【九二】,上通尾本者,□【九三】殺人。
馬有「雙腳脛亭【九四】」,行六百里。
回毛起踠膝是也。
(四九)
□欲得圓而厚,裡肉生(五十)焉【九五】。
後腳欲曲而立【九六】。
臂欲大而短【九七】。
骸欲小而長【九八】。
踠欲促而大,其間才容靽【九九】。
「烏頭」欲高。
「烏頭」,後足外節。
後足「輔骨」欲大。
【一】「 輔足骨」(五一)者,後足骸之後骨。
後左右足白,不利人。
白馬四足黑,不利人。
黃馬白喙,不利人。
後左右足白,殺婦。
相馬視其四蹄:後兩足白,老馬子;前兩足白,駒馬子。
白毛者,老馬也。
四蹄欲厚且大。
四蹄顛倒若豎履【一一】,一奴一乘客死,主乘棄市,不可畜。
久步即生筋勞;筋勞則「發蹄」(五二),痛凌氣。
一曰:生骨則發癰腫。
一曰:「發蹄」,生癰也。
(五三)久立則發骨勞;骨勞即發癰腫。
久汗不干則生皮勞;皮勞者,●(五四)【一二】而不振。
汗未善燥而飼飲之,則生氣勞;氣勞者,即●而不起(五五)。
驅馳無節,則生血勞;血勞則發強行【一三】。
何以察「五勞」?終日驅馳,捨而視之:不●者,筋勞也;●而不時起者,骨勞也;起而不振者,皮勞也;振而不噴者(五六),氣勞也;噴而不溺者,血勞也。
筋勞者,兩絆卻行三十步而已【一四】。
一曰:筋勞者,●起而絆之,徐行三十里而已。
骨勞者,令人牽之起,從後笞之起而已。
皮勞者,俠【一五】脊摩之熱而已。
氣勞者,緩系之櫪上,遠喂草,噴而已。
血勞者,高系,無飲食之,大溺而已。
飲食之節:食有「三芻」,飲有「三時」。
何謂也?一曰惡芻,二曰中芻,三曰善芻(五七)。
善謂饑時與惡芻,飽時與善芻,引之令食,食常飽,則無不肥。
銼草粗,雖足豆谷,亦不肥充;細銼無節,簁去土(五八)而食之者,令馬肥,不●【一六】苦一江一 反,自然好矣。
何謂「三時」?一曰朝飲,少之;二曰晝飲,則胸饜水(五九);三曰暮,極飲之(六十)。
一曰:夏汗、冬寒,皆當節飲。
諺曰:「旦起騎谷,日中騎水。」
斯言旦飲須節水也。
每飲食,令行驟則消水,小驟數百步亦佳。
十日一放,令其陸梁【一七】舒展,令馬硬實也。
夏即不汗,冬即不寒;汗而極乾。
飼父馬令不鬥法(六一):多有父馬者,別作一坊,多置槽廄;銼芻及谷豆,各自別安。
唯著□(六二)頭,浪放不系。
非直飲食遂性,舒適自在,至於糞溺,自然一處,不須掃除。
干地眠臥,不濕不污。
百匹群行,亦不鬥也。
飼征馬【一八】令硬實法:細銼芻,杴擲揚去葉,專取莖(六三),和谷豆秣之。
置槽於迥地【一九】,雖復雪寒,勿令安廠下。
一日一走,令其肉熱,馬則硬實,而耐寒苦也。
□:驢覆馬生□【一一】,則准常(六一四 )。
以馬覆驢,所生騾者,形容壯大,彌復勝馬。
然必選七八歲草驢,骨目正大者【一一一】:母長則受駒,父大則子壯。
草騾不產,產無不死。
養草騾,常須防勿令雜群也。
驢,大都類馬,不復別起條端。
凡以豬槽飼馬,以石灰泥馬槽,馬汗繫著門:此三事,皆令馬落駒。
《術》曰:「常系獮猴於馬坊,令馬不畏、辟惡、消百病也。
(六五)」
治牛馬病疫氣方(六六):取獺屎,煮以灌之。
獺肉及肝彌(六七)良,不能得肉、肝,乃(六八)用屎耳。
治馬患喉痺(六九)【一一二】欲死方:纏刀子露鋒刃一寸(七十),刺咽喉,令潰破即愈。
不治,必死也。
治馬黑汗【一一三】方:取燥馬屎置瓦上,以人頭亂髮覆之,火燒馬屎及發,令煙出,著馬鼻上熏之,使煙入馬鼻中,須臾(七一)即差也。
又方:取豬脊引脂【一一四】、雄黃、亂髮,凡三物,著馬鼻下燒之,使煙入馬鼻中,須臾即差。
馬中熱方:煮大豆及熱飯啖馬,三度愈也。
治馬汗凌【一一五】方:取美豉一升,好酒一升--夏著日中,冬則一溫一 熱--浸豉使液,以手搦之,絞去滓,以汁灌口。
汗出,則愈矣。
治馬疥方:用雄黃、頭髮二物,以臘月豬脂煎之,令發消;以磚(七二)揩疥令赤,及熱塗之,即愈也。
又方:湯洗疥,拭令干。
煮麵糊,熱塗之,即愈也。
又方:燒柏脂塗之,良。
又方:研芥子塗之,差。
六畜疥,悉愈。
然柏瀝、芥子,並是躁藥,其遍體患疥者,宜歷落斑駮【一一六】,以漸塗之,待差,更塗余處。
一日之中,頓塗遍體,則無不死。
治馬中水方:取鹽著兩鼻中,各如雞子黃許大,捉鼻,令馬眼中淚出,乃止,良矣(七三)。
治馬中谷方:手捉甲【一一七】上長●,向上提之,令皮離肉,如此數過。
以鈹刀子【一一八】刺空中皮,令突過【一一九】。
以手當刺空,則有如風吹人手,則是谷氣耳。
令人溺上,又以鹽塗,使人立乘數十步,即愈耳。
又方:取餳【一二】如雞子大,打碎,和草飼馬,甚佳也。
又方:取麥糱末(七四)三升,和谷飼馬,亦良。
治馬腳生附骨【一二一】--不治者,入膝節,令馬長跛--方:取芥子,熟搗,如雞子黃許,取巴豆【一二二】三枚,去皮留臍,(七五)三枚亦熟搗(七六),以水和,令相著。
和時用刀(七七)子,不爾破人手。
當附骨上,拔去毛。
骨外,融蜜蠟周匝擁之,不爾,恐藥躁瘡大。
著蠟罷,以藥傅骨上,取生布(七八)割兩頭,各(
七九)作三道急【一二三】裹之。
骨小者一宿便盡,大者不過再宿。
然要須數看,恐骨盡便傷好處。
看附骨盡,取冷水淨洗瘡上,刮取車軸頭脂作餅子,著瘡上,還以淨布急裹之。
三四日,解去,即生毛而無瘢。
此法甚良,大勝炙(八十)者。
然瘡未差,不得輒乘,若瘡中出血,便成大病也。
治馬被刺腳方:用穬麥和小兒哺【一二四】塗,即愈。
馬炙瘡:未差,不用令汗。
瘡白痂時,慎風。
得差後,從意騎耳。
治馬瘙蹄【一二五】方:以刀刺馬踠叢毛中,使血出,愈。
又方:融羊脂塗瘡上,以布裹之。
又方:取鹹(八一)土兩石許,以水淋取一石五斗,釜中煎取三二鬥。
剪去毛,以泔清【一二六】淨洗。
干,以鹹汁洗之。
三度即愈。
又方:以湯淨洗,燥拭之。
嚼麻子塗之,以布帛裹。
三度愈。
若不斷,用谷塗。
五六度即愈。
又方:剪去毛,以鹽湯(八二)淨洗去痂,燥拭。
於破瓦【一二七】中煮人尿令沸,熱塗之,即愈。
又方:以鋸子割所患蹄頭前正當中,斜割之,令上狹下闊,如鋸齒形;去之,如剪箭括【一二八】。
向深一寸許,刀子摘令血出,色必黑,出五升許,解放,即差。
又方:先以酸泔清洗淨,然後爛煮豬蹄取汁,及熱洗之,差。
又方:取炊底釜湯淨洗,以布拭令水盡。
取黍米一升作稠粥,以故佈廣三四寸,長七八寸,以粥糊布上,厚裹蹄上瘡處,以散麻纏之。
三日,去之,即當差也。
又方:耕地中拾取禾茇東倒西倒者--若東西橫地,取南倒北倒者,一壟取七科,三壟凡取二十一科,淨洗,釜中煮取汁,色黑乃止。
剪卻毛,泔淨洗去痂,以禾茇汁熱塗之,一上即愈。
又方:尿漬(八三)羊糞令液,取屋四角草,就上燒,令灰入缽中,研令熟【一二九】。
用泔洗蹄,以糞塗之。
再三,愈。
又方:煮酸棗根,取汁淨洗,訖。
水和酒糟,毛袋【一三】盛,漬蹄沒瘡處。
數度即愈也。
又方:淨洗了,搗杏人【一三一】和豬脂塗。
四五上,即當愈。
治馬大小便不通,眠起欲死,須急治之,不治,一日即死:以脂塗人手,探谷道中,去結屎。
以鹽內溺道中,須臾得溺,便當差也。
治馬卒腹脹,眠臥欲死方:用冷水五升,鹽二升(八四),研鹽令消,以灌口中,必愈。
治驢漏蹄【一三二】方:鑿厚磚(八五)石,令容驢蹄,深二寸許。
熱燒磚,令熱赤。
削驢蹄,令出漏孔,以蹄頓著磚孔中,傾鹽、酒、醋,令沸浸之。
牢捉勿令腳動。
待磚冷,然後放之,即愈。
入水、遠行,悉不發。
牛,歧一胡一 【一三三】有壽。
歧一胡一 :牽兩腋;亦分為三也。
眼去角近,行駃【一三四】。
眼欲得大。
眼中有白脈貫瞳子,最快。
「二軌【一三五】(八六)」齊者快(八七)。
「 二軌」,從鼻至髀為「前軌」,從甲至髂(八八)為「 後軌」。
頸骨長且大,快【一三六】。
「壁堂【一三七】」欲得闊。
「 壁堂」,腳、股(八九)間也。
倚【一三八】欲得如絆馬聚而正也。
莖欲得小。
「膺庭」欲得廣。
「
膺庭」,胸也(九十)。
「天關」欲得成【一三九】。
「天關」,脊接骨也。
「俊骨」欲得垂【一四】。
「 俊骨」,脊骨中央(九一),欲得下也。
洞一胡一 無壽。
洞一胡一 :從頸至臆也。
旋毛在「珠淵」【一四一】,無壽。
「 珠淵」,當眼下也。
「上池」有亂毛起,妨主。
「 上池」,兩角中,一曰「戴麻」也。
倚腳不正【一四二】,有勞病。
角冷,有病。
毛拳,有病。
毛欲得短密,若長、疏,不耐寒氣。
耳多長毛,不耐寒熱。
單膂【一四三】,無力。
有生癤即決者,有大勞病。
尿射前腳者快,直下者不快。
亂睫者抵人。
後腳曲及直,並是好相【一四四】,直尤勝。
進不甚直,退不甚曲,為下。
行欲得似羊行。
頭不用多肉。
臀欲方。
尾不用至地;至地,劣力。
尾上毛少骨多者,有力。
膝上縳(九二)肉慾得硬。
角欲得細,橫、豎無在大【一四五】。
身欲得促,形欲得如卷。
卷者,其形圓(九三)也。
「 插頸」【一四六】欲得高。
一曰,體欲得緊(九四)。
大□疏肋【一四七】,難飼。
龍頸突(九五)目,好跳。
又云:不能行也。
鼻如鏡鼻【一四八】,難牽。
口方易飼【一四九】。
「蘭株」欲得大。
「蘭(九六)株」,尾株。
「豪筋」欲得成就。
「 豪筋」,腳後橫筋。
「豐岳」欲得大。
「 豐岳」,膝株骨也。
蹄欲得豎。
豎如羊腳。
「垂星」欲得有「怒肉(九七)」。
「 垂星」,蹄上;有肉覆蹄,謂之「怒肉」。
「力柱【一五】」欲得大而成。
「力柱」,當車(九八)。
肋欲得密,肋骨欲得大而張【一五一】。
張而廣也。
髀骨【一五二】欲得出俊骨上。
出背脊骨上也。
易牽則易使,難牽則難使(九九)。
「泉根」不用多肉及多毛。
「泉根」,莖所出也。
懸蹄欲得橫。
如 「八」字也。
「一陰一虹」屬頸,行千里。
「 一陰一虹」者,有雙筋自尾(
一百)骨屬頸,寧公所飯也。
「 一陽一鹽」欲得廣。
「一陽一鹽」者,夾尾株前兩□上也(一百一)。
當「一陽一鹽」中間脊骨欲得窊(一百二)。
窊則雙膂,不窊則為單膂。
常有似鳴者有黃【一五三】。
治牛疫氣方(一百三):取人參一兩,細切,水煮,取汁五六升,灌口中,驗。
又方:臘月兔頭燒作灰,和水五六升灌之,亦良。
又方:硃砂三指撮,油脂二合,清酒六一合 ,暖,灌,即差。
治牛腹脹欲死方:取婦人一陰一毛,草裹與食之,即愈。
此治氣脹也。
又方:研麻子取汁,一溫一 (一百四)令微熱,擘口灌之五六升許,愈。
此治食(一百五)生豆腹脹欲垂死者,大良。
治牛疥方:煮烏豆(一百六)汁,熱洗五度,即差耳。
治牛肚反【一五四】及嗽方:取榆白皮,水煮極熟(一百七),令甚滑,以二升(一百八)灌之,即差也。
治牛中熱方:取兔腸肚,勿去屎(一百九),以草裹(一一十),吞之,不過再三,即愈。
治牛虱(一一一)方:以一胡一 麻油塗之,即愈。
豬脂亦得。
凡六畜虱,脂塗悉愈。
治牛病:用牛膽一個,灌牛口中,差。
《家政法》曰:「四月伐牛茭。」
四月青草(一一二),與茭豆【一五五】不殊,齊俗不收,所失大也。
《術》曰:「埋牛蹄著宅四角,令人一大富。」
(一) 此條附註,金抄、明抄只卷首總目中有,此處無;他本二處都有,茲補入。
(二) 金抄、明抄作「窮」,湖湘本作「磨」。
(三) 「馬援」,明抄、湖湘本、《津逮》本誤作「馬稷」,據金抄改正。
(四) 卜式語見《史記.平准書》(《漢書.卜式傳》根據《平准書》,同樣有)。
(五) 陶朱公語見《孔叢子》卷五《陳士義》篇,參看《要術.序》註釋【一七】。
(六) 本段內三「牸」字,張校、明抄、湖湘本均作「牸」,誤;母畜字應作「牸」,據金抄、《津逮》本改正。
(七) 「然畜牸則」,各本同,惟漸西本從劉壽曾校勘「然疑言之訛」,改「然」為「言 」。
按「然」有「是」義,如諾詞的「然」,就是「是 」。
這裡和卷三《蕪菁》篇「然此可以度凶年」,「然 」均作「是則」的「是」字用,意思明白,非訛字,茲仍其舊。
(八) 本段引號內均鄭玄原有注文。
今本《月令》鄭注無「以」字,意義欠完整。
(九) 《月令》鄭玄注作:「孕妊之欲止也」,在正文「游牝別群」下面。
《要術》「任 」通「妊」,「欲」是「欲」的本字。
(十) 「牡氣」,各本均作「牝氣 」。
按此指懷妊母馬恐被牡馬所傷害,「牝」顯系「牡 」字之誤,茲據《月令》鄭注改正。
(十一)「詰」,明抄誤作「誥」,他本不誤。
(十二)「繼收」,各本均作「繼放 」,《月令》鄭注作「系收」。
按此時正當收馬入廄, 「放」顯系「收」字之誤,茲據《月令》改正。
「繼」古通「系」。
(十三)此條及下面「三羸五駑」條,與《初學記》卷二九及《太平御覽》卷八九六引《伯樂相馬經》文基本相同;《太平御覽》引《伯樂相馬經》並有下面「墮地無毛」條。
《要術》下文相馬眼、耳、鼻、口等文,亦錯見於二書所引《伯樂相馬經》;《御覽》所引,又較《初學記》為多。
可能《要術》出自《相馬經》,但《要術》不標明出處,當非掠美(材料來源,《要術》都標明出處),又為可疑。
據此推測,更可能是《相馬經》摭拾自《要術》而假託為「伯樂」 的。
(十四)「髀」,張校、明抄作「● 」,黃校陸錄作「●」,湖湘本、《津逮》本、《學津》本作「騧」,均誤;金抄、漸西本作「髀」,《初學記》及《事類賦》引《相馬經》同,茲改正。
(十五)此處脫文,金抄、明抄空一格,黃校、湖湘本空二格。
(十六)所有「肺」字,金抄、明抄均訛作「胏」。
按「柿」,音肺,指木片。
唐玄應《一切經音義》卷十《般若燈論》:「今一江一 南謂斫削木片為肺。」
現在一江一 、浙口語中還稱刨花為「木柿」,就是這個字。
而果樹的柿字,原作「□」,今寫作「柿」。
由於「市」、「□」的混淆,因亦混「胏」為「肺」,或 「●」亦訛寫作「●」,茲改正。
(十七)明抄、湖湘本均作為「□」 ,金抄原作為「健」,後校改作「□」,字書無此字,但舊刻之書,多以「□」為「健」,《要術》他處尚多,茲一律改從今字。
(十八)此條及下條,《司牧安驥集》(以下簡稱《安驥集》)及《
元亨療馬集》(以下簡稱《療馬集》)並引為《王良先師天地五臟論》文,除個別不起作用字眼外,文字全同,疑係後人摘取《要術》文而假託為「王良先師」的。
又此段專就內臟和外形的相互聯繫相互制約立論,「腎欲得小」,無下文,和相肝、心、脾、肺四髒既不連類相稱,五臟實缺其一,又插進六腑的「腸」,可能有竄亂脫誤。
「王良先師」照樣沒有改正,其為託偽,更為明顯。
(十九)「前肩守肉」,各本同。
「 守」,《安驥集》、《療馬集》引《王良先師天地五臟論》則作「府」。
「守」、「府」均對「四下為令」而言,此處指肩膊部肌肉。
(二十)本條三「致」字,各本同。
後二者通「至」(《療馬集》引《王良先師天地五臟論》即作「至」)。
至於「乘致」,應理解為「
乘傳致遠」的省詞,《療馬集》引無「致」字,於義為疏。
(二一)「側小骨」,金抄、黃校、張校、明抄同(金抄倒作「側骨小」),湖湘本作「側八骨」。
(二二)自「水火欲得分」這條以下至「蹄欲厚三寸,硬如石」條止,所謂「馬援《銅 馬相法》」,錯見於此中各條。
唐李賢注《後漢書.馬援傳》引《銅馬相法》全文如下:
「水火欲分明。
水火在鼻兩孔間也。
上唇欲急而方,口中欲紅而有光:此千里馬。
頷下欲深。
下唇欲緩。
牙欲前向。
牙欲去齒一寸,則四百里。
牙劍鋒,則千里。
目欲滿而澤。
腹欲充,□欲小。
季肋欲長。
懸薄欲厚而緩。
懸薄,股也。
腹下欲平滿。
汗溝欲深長。
而膝本欲起。
肘腋欲開。
膝欲方。
蹄欲厚三寸,堅如石。」
(二三)上下條均系相馬頭部,此條忽然相到兩股間,殊覺突兀,疑係他處錯入。
(二四)「頰欲開,尺長」,各本同。
《安驥集》及《療馬集.相良馬論》(以下簡稱《相良馬論》)均無「尺長」二字。
《太平御覽》卷八九六引馬援《銅馬相法》(疑係《伯樂相馬經》文錯入《銅馬相法》,否則《銅馬相法》至宋時較唐李賢所見又有所附益)亦無此二字而逕連下文作:「頰欲開而膺下欲廣一尺以上」。
據此,疑《要術》「尺」系「而」字之誤,應作「頰欲開而長」。
(二五)「頰前」,各本同;《太平御覽》卷八九六引《銅馬相法》作「頸前」。
按「鞅」 原是馬頸上革帶,應以作「頸前」為長。
(二六)「尻」,金抄、明抄作「□」 ,是「居」的古寫,俗沿訛為「尻」字,據湖湘本改正。
(二七)金抄、明抄作「股內」,他本及《相良馬論》作「股肉」。
(二八)「鼠」,明抄誤作「●」,他本不誤。
(二九)「馬頭」,各本同。
下文有 「烏頭欲高」,註:「後足外節。」
這裡如果不是從他處錯入,應是「烏頭」之誤。
(三十)此處上下文,多有脫誤。
「 前後目」,金抄如文,他本作「
前後曰」,均不可解。
《觀象廬叢書》本《要術》改作「前後臼」,讀成「間骨欲出前,後臼」,如「間骨」確指系部,差可解說。
但注文還有:「外鳧,臨蹄骨也」,上面似乎還有記述「外鳧」的正文被脫漏,其部位與「前後目」有聯繫,則此處脫誤頗多,非改一「臼」字所能解決。
茲存疑。
(三一)「附蟬欲大。
前後目。
夜眼。」
各本同。
按「附蟬」這個名稱,現在外形學上還在沿用,即群眾所稱的「夜眼」。
附蟬前後肢均有,所謂 「前後目」,亦應指夜眼。
據此,「前後目,夜眼」應均系注文,可能是註釋上文脫漏不成句的「前後目」,而錯成大字放在這裡。
又,自「距骨欲出前」至「夜眼 」全段,《相良馬論》所記相同,跟著《要術》錯脫,沒有改正,顯系出自《要術》。
(三二)「後髀前骨」,作為「股欲薄而博」的註解,似有未協。
《
相良馬論》出自《要術》,但僅采 「股欲薄而博」的正文,不採此注。
(三三)「俞膺」,《太平御覽》卷八九六引《伯樂相馬經》作「榆寫」。
(三四)明抄、《津逮》本作「凶」 ,沿訛字,正字應作「凶」,茲從金抄。
(三五)「目不四滿,下唇急,不愛人;又淺,不健食。」
《相良馬論》作:「目不四滿,上瞼急,下瞼淺,不健食。」
《多能鄙事》卷七「養馬法」作:「馬目不四滿,下唇急,目赤,睫亂者,皆咬人。」
互有異同。
(三六)「材」下黃校、張校、明抄均空一格,金抄加一小圈,表明有脫字。
疑此脫字即是上文「材知」的「知」字(通「智」),在彼處多出,在此處脫掉,而此處脫字,又誤補了一個「材」字,變成現在這個樣子。
其實這二句應是「材,多白」,「知,多黑」。
(三七)「豎」,明抄作「堅」,誤,據金抄、湖湘本改正。
(三八)「厚」下各本逕接「一寸」 ,僅金抄空一格。
按此處應有脫文,否則「一寸三百里,三寸千里」,無論指耳翼的厚度、耳根的直徑或周圍,都講不通,如果指耳的長度,尤其和「耳欲得短」矛盾。
《相良馬論》稱:「耳三寸者三百里,一(《療馬集》作二)寸者千里。」
才是指耳長,和「耳欲得短」 符合。
金抄空格,正說明這裡有問題。
《太平御覽》卷八九六引《伯樂相馬經》,此脫字作「雍」,通「壅」 ,即有物壅起。
《多能鄙事》卷七《相馬法》記載:「 耳本下生角一寸,三百里;三寸,行千里。」
(《相良馬論》「相超逸」亦載此條,作:「耳本生角,長一二寸,千里。」
)所謂「雍」,原指耳根後有凸肉或有某骨凸起,後來索性變成「角」,無論所說是否合理,說明《要術》應有脫字,故從金抄空格。
(三九)金抄、湖湘本作「竦」,即挺立,明抄作「疏」,誤。
(四十)僅金抄作「二十」,他本均誤作「一十」。
(四一)「如虹腹下」,各本同,不可解,當有脫誤。
《安驥集》所載《相良馬論》幾乎全出《要術》,但經過作者組織,分列為頭、眼、耳、鼻、口、形骨、蹄、超逸、壽夭九項,文字比《要術》一精一簡得多,而一精一要全部在內(《療馬集》則本於《安驥集》)。
「如虹腹下」這條,該書即未采收,說明亦在懷疑中。
(四二)「旋毛」,黃校、明抄誤作 「族毛」,據金抄、湖湘本改正。
(四三)金抄、黃校、張校、明抄、漸西本均作「上下」,湖湘本「
下」字空白一格,《津逮》本、《學津》本不空,因此只有「上」字。
按十四歲「下中央六齒平」,到二十歲上下六齒齒坎都磨平,這裡總結一下「上下」,當然可以,但二十六歲沒有總稱上下齒盡黃,三十二歲沒有總稱上下齒盡白,此「下」字仍疑是衍文。
《津逮》本等不空,亦是。
(四四)「下中央」,金抄、黃校、張校、明抄均作「上中央」,誤(但黃校陸錄作「上下中央」,當由陸誤);明清刻本作「下中央」。
按《安驥集》、《療馬集.三十二歲口齒訣》亦作「下中」,茲改正。
(四五)「二百里」,《相良馬論》作「三百里」。
全條和唐韓鄂《
四時纂要》引《馬經》等更有不同。
《四時纂要.三月》篇:「《馬經》:『……數其肋骨,得十莖,凡馬:十一者,五百里;十三者,千里也;過十三者,天馬也。
』」《多能鄙事》同《四時纂要》,作:「從後數其肋骨,得十者,凡馬也;十一者,五百里;十三者,千里;過此則天馬也。」
《要術》「 二百里」應作「五百里」,「二」、「三」都是「五」 字的殘誤。
據歷來記載,十肋的是「凡馬」,不是「良 」馬,《要術》「良」字衍,應作:「得十者凡馬;十一者,五百里;……」
(四六)各本均作「直下」,只金抄作「直上」。
《四時纂要.三月》篇引《馬經》及《多能鄙事》卷七均作「直上」,故從金抄。
(四七)金抄作「腋下」,明抄作「 腹下」,他本訛作「腸下」,茲從金抄。
(四八)各本均作「長」,只金抄作 「張」。
按下文既說「大如杯盂」,只能是「圓而張」 ,《相良馬論》亦作「張」,故從金抄。
吾點校改「長 」為「張」,是,但漸西本沒有照著改。
(四九)「回毛起踠膝是也」,應是注文。
《相良馬論》正作注文列「六百里」下。
(五十)金抄脫「生」字,明抄、湖湘本有。
(五一)「輔足骨」,各本同,「足 」當是衍文,《療馬集》即無「
足」字,作:「輔骨者,是後足骸之後骨。」
說明「足」字很可能是「是」字竄出而又誤寫為「足」。
按《要術》所載相馬文,頗為繁瑣、零亂,重複既多,也間有出入,與他篇不類。
「馬龍顱突目」以下,與「相馬從頭始」以下,各成系列,反映來源不同(特別是後者迷信白章和旋毛,而前者沒有提及),「一曰」之說,多處出現,也是來源不一的反映。
我們懷疑原來不是這樣冗雜,其中有不少材料,當系北朝末期、隋、唐間人所增添。
全部文字,無一處標明出處,亦與他處不同。
這有二種情況:一部分是賈氏原文,訪自民間和出自本人一體 驗;另一些就是後人所加添。
據此推測,所謂伯樂《相馬經》、寧戚《相牛經》之類,文字與《要術》一脈相承,其託偽可能還在《要術》之後。
(五二)「發蹄」,各本同,《療馬集.五勞七傷論》作「發『發蹄』」。
「發蹄」是病名,《要術》應脫一「發」字(五勞均稱「生」,獨「骨勞」稱「發」,懷疑這個「發」字原應在「發蹄」上面而竄誤入「骨勞」上面,而原應作「生骨勞」的「生」 ,則竄入注文「一曰生骨」,致不可解)。
(五三)這條注文,各本同(明抄上一「一曰」誤作「一日」),多有竄、脫。
《療馬集.五勞七傷論》注「發『發蹄』,痛凌氣」稱:「『發蹄 』,謂毒氣散於膈間,其痛凌氣也。」
解說正文很明白。
《
要術》注文「一曰:生骨則發癰腫 」,與正文毫不相干,實際是下面正文「骨勞則發癰腫 」的重複,而又錯列作注文放在這裡,因此原來注「發蹄」的注文「謂毒氣散於膈間……」卻被擠掉。
這個「 發蹄」的解釋和另一解釋:「『發蹄』,生癰也」不同,所以標明「一曰」。
這樣,「一曰」才有交代,而上一「一曰」,顯系錯衍。
據此,此段正注文應該是這樣:「筋勞則發『發蹄』,痛凌氣。」
註:「謂毒氣散於膈間,其痛凌氣也。
一曰:『發蹄』,生癰也。」
(五四)《療馬集.五勞七傷論》: 「皮勞者,……雖●起而不振毛者是也。」
據下文「起而不振者,皮勞也」,這裡應脫「起」字。
(五五)「●而不起」,據下文是指 「骨勞」,而「氣勞」是「振而不噴」。
《療馬集.五勞七傷論》的解釋也是這樣。
(五六)金抄、黃校、明抄無「者」 字,他本有,茲據加。
(五七)「善芻」,黃校、明抄作「 下芻」,誤,據金抄、湖湘本改正(明清刻本及《輯要》引同)。
(五八)「簁」,明抄誤作「□」,湖湘本誤作「蓰」。
「土」,金抄、黃校、張校、明抄、湖湘本無,《輯要》引有(《學津》本、漸西本據《輯要》加),茲據補。
(五九)各本作「胸●水」,誤;金抄及《輯要》引作「胸饜水」,「胸」亦誤。
《療馬集.騰駒牧養法》(未標明出處,前半實出自《
要術》)及《多能鄙事》卷七《養馬法》均作:「晝飲,則酌其中」(《多能鄙事》無「 則」字)。
「饜水」和「極飲」沒有兩樣,因此「胸」 應是「酌」字形近而訛,「酌饜水」則有節制。
(六十)「三曰暮,極飲之」,各本同。
《療馬集.騰駒牧養法》作:「三曰暮飲,極之。
」《要術》「極飲」可能是「飲,極」倒錯。
(六一)此條以下至「□」三條,除標題作大字外,余原均作雙行小字,茲一律改為大字。
(六二)「□」,黃校、張校、明抄、湖湘本作「●」,誤,據金抄改正。
(六三)「取莖」,黃校、明抄、湖湘本等誤作「取取」,漸西本誤作「取銼」,僅金抄作 「取莖」,茲改正。
(六一四 )明抄、湖湘本誤作「淮常」 ,金抄作「准常」。
「准」是「
准」的別體,明抄等是脫「十」又錯成「淮」。
「准常」猶言通常、正常。
(六五)此條小注,劉壽曾校記:「 不應小字」,可能原系正文而誤入小注。
(六六)此條以下至「治驢漏蹄方」 共三十二條,原除標題作大字外,余均雙行小字,茲一律改為大字。
(六七)「彌」,明抄誤作「猶」,據金抄、湖湘本改正。
(六八)黃校、張校、明抄作「只」 ,金抄作「乃」(《輯要》引及《學津》本同)。
(六九)「喉痺」,病名,「痺」,各本均誤作「痺」,茲改正。
唐韓鄂《四時纂要.三月》篇作「喉腫」,治法相同,說明所指為膿腫喉痺。
(七十)金抄、湖湘本作「寸」,明抄誤作「十」。
(七一)所有「臾」字,明抄均寫作 「●」。
按「臾」,俗寫作「●」,明抄一捺長出撇外,有時像「更」,變成錯字。
金抄等均正寫作「臾」。
「差」即「瘥」字,即病癒。
(七二)張校、明抄、湖湘本作「博 」,他本作「慱」或「搏」,均誤;金抄作「磚」,同 「□」,今寫作「磚」,即用磚刮去瘡痂膿垢,茲據改。
(七三)各本作「也」,金抄作「矣 」。
(七四)「麥糱」即麥芽,「末」,明抄誤作「未」。
(七五)金抄、湖湘本作「齊」,黃校、明抄作「臍」。
「齊」通「
臍」,《要術》中二字互見,本書統一作「臍」。
(七六)金抄作「熟搗」,他本作「 搗熟」。
又,本條「三枚」重出,後者應是衍文。
(七七)「刀」,明抄誤作「力」。
(七八)「生布」指未煮練過的布,明抄誤作「主布」,據金抄、湖湘本改正。
(七九)「各」,各本無,僅金抄有。
按「割兩頭」指布的一端割成兩個頭,按相反的方向各纏三道,然後紮緊,茲從金抄。
(八十)「炙」,金抄、明抄等均同,意謂燒炙,可以包括炙法和烙法,未必是「灸」字之誤,故仍其舊。
(八一)本條二「鹹」字,金抄均作 「□」,他本互異。
二字古通,本書一律作「鹹」(《要術》本文)。
「鹹土」即鹽□土。
(八二)「鹽湯」,明抄誤作「鹽場 」,據金抄、湖湘本改正。
(八三)「漬」,各本原作「清」,應是「漬」字之誤,茲改正(《
觀象廬叢書》本《要術》已改作「 漬」)。
(八四)各本作「斤」,僅金抄作「 升」。
按《要術》中計量食鹽均用升斗,不用斤兩,卷八作醬、醃臘、烹調及卷九鹽漬瓜菜各篇無不如此,故從金抄。
(八五)本條四「磚」字,金抄均作 「磚」,他本均作「磚」。
本書統一作「磚」。
(八六)正注文四「軌」字,金抄、明抄均作「●」,無此字,他本均作「軌」。
《初學記》卷二九引寧戚《相牛經》(託偽書)亦作「
軌」。
茲從他本。
(八七)明抄作「●」,無此字,應是「快」字之訛,據金抄、湖湘本改正。
(八八)金抄、湖湘本作「髂」,指髖部,是正字;黃校、明抄作「
骼」,則是指一般骨骼,誤。
(八九)金抄、張校作「股」,《初學記》卷二九引《相牛經》同;黃校劉錄作「●」,明抄作「服」,湖湘本作「肢」,均形近而訛。
上面正文的「堂」字,金抄脫。
(九十)「胸也」,《初學記》卷二九引《相牛經》作「胸前也」,《太平御覽》卷八九九引《相牛經》作「胸前」,應以有「前」字為長。
(九一)明抄、湖湘本作「中夾」,不可解;金抄作「中央」,《初學記》卷二九、《太平御覽》卷八九九引《相牛經》同(《御覽》「
中」誤「也」)。
據下文「髀骨欲得出俊骨上」,註:「出背脊骨上也」,則「俊骨」是指脊骨微凹部,故從金抄。
(九二)明抄、湖湘本作「縳」,金抄作「縛」。
(九三)各本均作「側」,僅金抄作 「圓」。
正文既稱「卷」,自應作「圓」。
唐韓鄂《四時纂要.正月》篇正作「身欲得圓」。
(九四)「一曰,體欲得緊」,與「 插頸」句無關,當繫在「身欲得促,形欲得如卷」句下,而與「插頸」句倒錯。
(九五)「頸」,各本脫,僅金抄有;《學津》本則作「頭」,《太平御覽》卷八九九引《相牛經》亦作「頭」。
「突」,各本及《太平御覽》引同;金抄作「穾」,音沓,是深陷的意思,但上文相馬的「
龍顱突目」,金抄也寫作「●」,這字仍應是「突」字的金抄異寫體,故從他本作「突」 。
(九六)「蘭」,明抄誤作「欄」,他本不誤。
(九七)正注文二處「怒肉」,各本均作「努肉」,僅金抄注文作「
怒肉」,《初學記》卷二九、《太平御覽》卷八九九引《相牛經》正注文均作「怒肉」。
(九八)湖湘本作「常車」,誤;金抄、明抄作「當車」。
按《初學記》、《太平御覽》引《相牛經》均作「當車骨也」。
所謂「當車」,即指肩部受軛處,故從金抄。
(九九)這條插在這裡,突兀得很,疑係上文「鼻如鏡鼻難牽」的注文竄誤入此。
(一百)「自尾」,各本均作「白毛 」,不可解。
《初學記》卷二九引《相牛經》作「自尾 」,應是「自尾」二字殘文錯成。
漸西本已改作「自尾 」。
(一百一)「夾尾株前兩□上也」,各本原無「上」字,於部位不當,《初學記》及《太平御覽》引《相牛經》均作「夾尾株前兩□上」,據加。
後讀《四時纂要.正月》篇正作「一陽一鹽者,夾尾前兩尻上」,更可證明。
(一百二)「窊」,原作「●」(注同)。
按「●」,《廣韻》、《
集韻》均釋作「入脈刺穴」,別無二義,在這裡講不通。
《四時纂要.正月》篇作「當一陽一鹽中間脊欲得窊」, 顯系源出《要術》,《療馬集》附《牛經》「相耕田牛」有類似記載,亦作「窊」,茲據以改正。
(一百三)自此條以下至「治牛病」 條共十條,原僅標題作大字,余均作雙行小字,茲一律改為大字。
(一百四)「一溫一 」,黃校、明抄作「 濕」,顯系形近而訛,據金抄、湖湘本改正。
(一百五)「治食」,「治」,明抄誤作「洽」,金抄、湖湘本不誤。
「食」,明抄、湖湘本均脫,據金抄補。
(一百六)金抄、明抄作「烏豆」,《津逮》本作「烏頭」。
《四時纂要.正月》篇亦作「 烏豆」,但注云:「一本云:『烏頭汁』。」
《輯要》引《四時類要》作「黑豆」,但亦註明:「一本作『烏頭汁』。」
茲從金抄。
(一百七)「熟」,原作「熱」,《四時纂要.正月》篇及《輯要》引《四時類要》均作「 熟」,茲改正。
(一百八)金抄、明抄作「二升」,湖湘本作「三升」,《津逮》本作「五升」。
《四時纂要.正月》作「三、五升」。
(一百九)「屎」,明抄、湖湘本作 「尿」,誤,據金抄改正。
(一一十)「草裹」,原作「裹草」 ,疑誤倒,後讀《四時纂要.正月》篇正作「草裹」,故據改。
(一一一)金抄、明抄作「●」,同 「虱」,注內則均作「虱」,湖湘本正注文均作「●」 。
本書統一作「虱」。
(一一二)「青草」,各本均作「毒草」,顯系誤字,茲改作「青草」。
【一】 金日磾(音低)在漢武帝時以匈一奴一貴族因戰敗被俘,使令養馬。
由於馬養得肥壯,得到漢武帝的信任,累官至封侯。
漢昭帝時與霍光同輔政。
《漢書》有傳。
【二】 卜式,河南人,漢武帝時曾在上林苑給皇家牧羊,羊養得很好。
最後做過御史大夫。
《漢書》有傳,本於《史記.平准書》。
【三】 公孫弘,漢武帝時人,六十歲以前,以牧豬為業。
後應徵為官吏,最後作過宰相。
《史記》、《漢書》均有傳。
【四】 梁鴻,字伯鸞,東漢初人。
早年以牧豬為生。
後與其妻孟光遷到吳地,替一人家舂米,不肯做官。
人們以為「清高」,即《要術》所謂「聲高天下」。
【五】 寧戚,春秋時人。
屈原《離一騷一》:「寧戚之謳歌兮,齊桓聞以該輔。」
王逸註:「 寧戚,衛人,修德不用而商賈,宿齊東門外。
桓公夜出,寧戚方飯 牛而歌。
桓公聞之,知其賢,舉用為客卿。」
《
淮南子.道應訓》亦載其事,較詳,但誤為寧越(《主術訓》作「寧戚」,不誤。
寧越是戰國時另一人,《呂氏春秋.博志》篇載其事)。
寧戚只是喂一下牛,後世卻有寧戚《相牛經》的託偽書。
【六】 馬援,即伏波將軍,早年以養馬起家。
【七】 《莊子》(《四部叢刊》本)《徐無鬼》篇:「(牧馬)小童曰:『夫為天下者,亦奚以異乎牧馬者哉?亦去其害馬者而已矣。
』」這裡 「小童」的話,多了一句「羊去亂群」,未審所出。
【八】 「寒食」,舊時節名,清明前一日或二日,《要術》則指為清明前一日,見卷九《醴酪》篇。
「寒食下」,意指不能過寒食節。
這說明古人對於役畜越冬飼養管理的重視。
【九】 「乘匹」,指種畜匹配,故 「累牛」即指牡牛,「騰馬」即指牡馬。
【一】此段從總的方面指明重要的鑒定部位及其主次與相互關係。
所謂「王」與「丞相」 ,形容頭與眼居於馬體的主宰地位。
「脊」指背椎、腰椎部,要堅強有力。
「腹脅」指胸腹部,胸要開張,腹要充實、緊張。
「四下」即四肢,要求相應地長而有力,善能乘傳致遠。
這些重要部位,必須相應配合,才具備優良外形的基礎。
(本篇相馬部分註釋,主要參考謝成俠教授:《我國古代家畜外形學說的發展和評價》,載《南京農學院學報》第一期,一九五六年九月。
)
【一一】上面對馬匹良形作原則的肯定,這裡再用失格洶汰法來鑒定。
所謂「三羸五駑」,即指有嚴重失格或體形不良 的馬匹。
【一二】「大頭小頸」,頭大本非良形,但還可以由厚而有力的頸來彌補缺陷,還不失挽馬的要求;可是頸部又細小,無力支持頭部,重心過於偏向前方,這是嚴重失格的馬匹。
【一三】「弱脊大腹」,背腰部羸弱,□負已自少力,再加腹部膨大,自身更加重負□,這是很大的缺陷。
【一四】「小脛大蹄」,管部細小,而四蹄過大,必使四肢舉步沉重,難得速力。
【一五】「大頭緩耳」,馬耳必須短小、緊促、挺立、前聳,所謂「
緩」,就是和這些相反,勢必弛緩傾垂,成為現代外形學上所形容的「牛耳」、「豬耳」 ;再加上頭大不相稱,這就很蠢。
【一六】「長頸不折」,頸是頭和軀幹的中介,引導前進方向,同時具有平衡馬體重心的作用。
因此要求有適度的長厚和斜度,如果細長又無適度的彎 曲,自成駑相。
【一七】「短上長下」,「上」指軀幹,「下」指四肢,軀幹短,四肢長,屬於發育不全的幼稚型。
【一八】「大髂短脅」,「髂」,讀若跨音,《玉篇》釋為「腰骨」,在這裡應指腰椎。
《爾雅.釋器》:「珪大尺二寸。」
宋邢昺疏:「大,長也。」
這裡「大髂」,應理解為長髂。
《良馬相圖》以 「腰欲短促」為良馬條件之一,腰短促則強韌有力,無論乘、挽,均所必具。
腰椎長,腰背不相稱,已非良形,加上「短脅」,胸廓必然不發達,所以此種體型的馬匹,難望其善奔與持久。
【一九】「淺髖薄髀」,「髖」音寬,指髖骨。
「髀」音陛,這裡指後肢股部。
「淺髖」則髖部狹窄,「薄髀」則股部瘠薄,都反映臀股部骨肉發育不良 。
此種馬匹,後軀推進之力劣弱。
【二】我國早在《詩經》時代就按馬的毛色及白章所在部位(主要在頭部及四肢)的不同給以各種專門名稱。
「騮」同「□」,古時指赤毛黑鬣的馬。
「驪肩」,肩部毛黑者,即有鷹膀(暗章)的棗騮馬。
「鹿毛」,指毛色褐黃的馬。
「驒」音壇,據《爾雅.釋畜》郭璞注,是青黑毛中夾雜著灰白毛,看上去像魚鱗紋的馬。
「駱」,白馬黑鬣。
毛色和體質有關。
現在群眾尚以騮、栗、黑毛為上色毛,尤以紅、黑二色為有力,又有青毛壽命長的說法。
【二一】「目四滿」,即《安驥集》、《療馬集》、《相良馬寶金篇》(以下簡稱《寶金篇》)所稱的「滿箱」。
「箱」指眼窩,「滿箱」指眼球充滿於眼窩內,是神彩飽滿的表徵。
否則凹陷無神,必非良形。
【二二】「腎欲得小」,無下文,似有問題,已見校記。
就本文說,「腎」指外腎,即睪一丸,《良馬相圖》亦以「外腎欲小」為良馬條件之一。
【二三】「□」,音謙,《廣韻》: 「腰左右虛肉處」。
《正字通》:「凡畜,腰後窊(低窪)處曰『□窩』。」
即腰兩側虛軟處。
【二四】就「皆可乘致」看來,所謂 「筋馬」,類似現代馬的體質分類中肌腱明顯的結實細緻型;所謂「肉馬」,相當於肌肉發達的結實粗糙型。
這樣類型的馬都適宜於騎乘用。
現在對於鑒別馬匹有經驗的群眾,尚有「遠看大,近看小」,或者「看起來小,摸起來大」的說法,和這裡所說相類似。
【二五】「致瘦欲得見其肉」,馬即使瘦瘠,如果肩膊部尚富於肌層,可以推知四肢上部仍屬發育良好。
「致肥欲得見其骨」,馬即使是肥的,如果頭部 骨突顯現,足以表明其肥是膘壯而不是肥胖。
【二六】「□」,音陛,在這裡即「 阰」字,《相良馬論》即作「阰」,註:「股也」,音義與「髀」同。
這裡指股部肌肉。
【二七】「龍顱」,形容額部大而隆起,同時骨突顯明。
「突目」,眼要略微突出些,首先必須眼球充盈於眼窩,即所謂「目四滿」;但不要求過分突出,成為可驚的凶樣。
《寶金篇》描寫為「滿箱凸出不驚然」,即是此意。
頭、眼是馬體的主宰,這樣的外形是良馬的必要條件。
腹大而脊平,表現背腰強抗有力,腹部滿實而不下垂。
「□重有肉」,表現臀股部肌肉發達。
頭、中軀和後軀構成馬體的三大主要部分,這裡是合三者的良形而要求於一馬,所以符合於駿馬的條件。
【二八】「急」,緊的意思,《要術》中常用。
馬的採食主要依靠上唇的撥動,「上唇欲急而方」,是說上唇要緊密、靈活、有力,這樣對採食就有利。
【二九】「怒」精神充沛,強悍奮猛,有不可遏止之勢。
「鉤」指切齒齒弓的咬合角度,寧向內微倚而不向外傾斜。
一般在年青馬齒弓弓曲度大,齒的咬合接近直角,隨著馬齡的增長,而逐漸向外傾斜,成為「長板牙」,則表現為衰老。
「鋸」是形容銳利,而銳利尤須琺琅質特別堅固(一說:「鋸」是「踞」 字之誤,存參)。
齒為骨骼系統的一部分,可為骨骼發育健全與否的表徵,又為消化器一官之一,關係於咀嚼、消化與營養。
【三】「頷下欲深」,指頷凹要深。
現代外形學也要求頷凹要深廣。
【三一】下唇不要求「急」(緊密有力),而要求「緩」。
緩即弛緩,弛緩則常有紋,有紋則富於收縮性。
【三二】混統地說,牙和齒沒有分別;分開來說,牙指臼齒(見《說文》段注),也就是「 兩旁曰牙,當中曰齒」(見《本草綱目》)。
《呂氏春秋.一婬一辭》篇記載養馬人說馬齒:「齒十二,與牙三十。」
儘管三十的數字有問題(疑「四十」之誤,即切齒十二,犬齒四,臼齒二十四),而「齒」是指切齒,「 牙」是指犬齒、臼齒,二者是分開的。
這裡「牙欲去齒一寸」,「牙」指犬齒,意即謂犬齒與切齒之間的間隔距離,要有這麼寬。
【三三】眼球要充滿眼窩而微突,眼珠要有光彩而明澈,所謂「目欲滿而澤」,是對任何良馬的要求。
「弓曲」與「直」,系相對而言,指眼眶上部弧線弓曲度要較大於下部,不是下部要成直線。
【三四】《爾雅.釋畜》:「白達素,縣。」
郭璞註:「素,鼻莖也。」
即鼻樑。
【三五】「一陰一中」、「主人」、「一陽一里」,未詳。
日譯本推測「主人」指陰一頸,「一陽一里」指 睪一丸。
【三六】「八肉」,應是指耳後的項肌部。
此部大而明現,為肌肉發達之征。
【三七】馬耳要求短小,上削而下圜,兩耳聳立,不要左右鬆開。
這裡描寫要像斜削的竹筒形,很形象。
在歐美外形學上沒有這樣形象生動的描寫。
【三八】「●」即「鬃」字。
鬃毛保護頭蓋,「欲戴」,形容蓋覆如戴。
「中骨」,應指第二頸椎骨。
一般的馬,此骨高二寸半。
【三九】「頰」要求向後寬開而長,現代外形學的要求亦如此。
【四】「膺下」,指前胸下部。
相馬論是群眾長期積累下來的經驗,由《要術》記載下來。
所謂「欲廣一尺以上」,很難確定是什麼時代的尺,但必較今尺為短。
這裡只是指前胸要寬闊。
這樣寬胸的馬,難能高速奔馳,但《要術》要求「能久走」,即有持久力,卻也成理。
【四一】「鞅」音央,《說文》:「 頸靼也。」
《集韻》:「馬頸革。」
其所絡之處,《釋名.釋車》:「鞅,嬰也,喉下稱嬰,言纓絡之也。」
這裡以絡鞅處呼為部位名,從知「鞅」的部位在額後頸前,下文「頰前」應以《太平御覽》卷八九六引《銅馬相法》作「頸前」為長。
【四二】「髀」,這裡指前髀;「髀間前向」,即指前胸。
「胸欲直而出」,要求平而稍為突出,表現為胸前肌肉發達,但不應理解為向前挺出,致呈不良 的「雞胸」。
【四三】「望視之如雙鳧」,下文「 雙鳧」註:「胸兩邊肉如鳧。」
指胸前兩側上端富於肌肉部,要隆起如雙鳧,因即以「雙鳧」名此部。
此部為頸動靜脈的徑路,歷來是中獸醫診脈的部位。
鳧音扶。
【四四】「頸骨欲大,肉次之」,要求頸椎骨發達,以與「頭欲重」相稱,但不要求肌肉過分厚重,致呈笨重之相。
【四五】「桎」,原義是足械,這裡引申為「窒塞」。
「窒」,《廣雅.釋詁一》:「滿也。」
《集韻》:「實也。」
「髻」,應指鬣毛,「季毛 」應指鬐甲毛,都要求密滿而絹細。
絹細則折而多覆,起蔽護作用,不僅是為了美觀。
【四六】「背欲短而方,脊欲大而抗 」,背椎及腰椎部,通稱背脊,要求短而平廣,而脊椎要大,則自強抗有力。
無論騎乘、挽用,都是必要條件。
【四七】「脢」,音枚,《說文》: 「背肉也。」
字亦作「□」,鄭玄注《禮記.內則》「 必□」稱:「脊側肉也。」
所稱「脢筋」,即指背脊兩側的背長肌等肌群。
要求該肌發達,配合強抗有力的脊柱,更使背腰部強厚有勁。
【四八】《說文》:「呂,脊骨也。
」徐鍇《說文系傳》:「脊肉也。」
「膂」是「呂」的篆文。
豬背脊兩側的肉,俗稱「裡脊」,實際就是「呂脊」的俗寫。
段玉裁注《說文》引沈彤《釋骨》說:「 項大椎之下二十一椎,通稱脊骨,……或以上七節曰背骨,第八節以下乃曰膂骨。」
此處「飛鳧」既在「膂後 」,則所指為腰椎、薦椎兩側肌肉,也要求發達隆起如 「鳧」,和「脢筋」與椎骨的發達相配合,更使強勁飽滿、悍威洋溢(「怒」)。
【四九】「三府」,即下文另一來源的相馬論(自「相馬從頭始」以下,另成系統)所稱的 「三封」,即所謂「尻上三骨」,亦即後來相馬書上所稱的「三山骨」。
「髂」指腰骨,亦指髖骨,此處「兩髂」,即指兩髖;「中骨」,指薦椎部,合稱「三府」 。
「齊」,要求左右兩髖寬開而高,與「中骨」,略相稱。
這和駑相的「淺髖薄髀」相斥,是後軀發達的表徵。
【五】「尻欲頹而方」,「頹」是略斜;「方」,結合下文「尻欲多肉」,是指寬厚而肌肉發達。
斜的程度不同,斜尻並非不良 ,現在有經驗的養馬者,尚以斜尻為理想。
【五一】「尾欲減,本欲大」,不要求尾長大,但尾根必須大,大則有力。
【五二】「窪」對胸腔而言,所謂「 脅肋欲大而窪」,實際就是要求胸廓要寬□,與上文「 膺下欲廣一尺以上」互為表裡。
就外形寬度說,上文名為「挾尺」;就內部空腔說,此處名為「上渠」。
寬胸難能要求高速,但能持久,故此處「能久走」,亦與上文「名曰『挾尺』,能久走」相符應。
【五三】「龍翅」,「升肉」,「輔肉」,未詳。
【五四】腹部不宜捲縮,更不宜垂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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