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民要術》卷第六:後魏高一陽一太守賈思勰撰養牛、馬、驢、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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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民要術》卷第六

齊民要術

卷第六

齊民要術

後魏高一陽一太守賈思勰撰

養牛、馬、驢、騾第五十六相牛、馬及諸病方法

養羊第五十七□及酥酪、乾酪法,收驢馬駒、羔、犢法,羊病諸方,並附

養豬第五十八

養雞第五十九

養鵝、鴨第六十

養魚第六十一種蓴、藕、蓮、芡、芰附

養牛、馬、驢、騾第五十六

相牛、馬及諸病方法(一)服牛乘馬,量其力能;寒一溫一 飲飼,適其天性:如不肥充繁息者,未之有也。

金日磾【一】,降虜之煨燼,卜式【二】編戶齊民,以羊、馬之肥,位登宰相。

公孫弘【三】、梁伯鸞【四】,牧豕者,或位極人臣,身名俱泰;或聲高天下,萬載不窮(二)。

寧戚以飯牛見知【五】,馬援(三)以牧養發跡【六】。

莫不自近及遠,從微至著。

嗚呼小子,何可已乎!故小童【七】曰:「羊去亂群,馬去害者。」

卜式曰(四):「非獨羊也,治民亦如是。

以時起居,惡者輒去,無令敗群也。」

諺曰:「羸牛劣馬寒食下【八】」 ,言其乏食瘦瘠,春中必死。

務在充飽調適而已。

陶朱公曰(五):「子欲速富,當畜五牸(六)。」

牛、馬、豬、羊、驢五 畜之牸。

然畜牸則(七)速富之術也。

《禮記.月令》曰:「季春之月,……合累牛、騰馬,游牝於牧。

「累、騰,皆乘匹【九】之名,是月所以合牛馬。

(八)」……仲夏之月,……游牝別群,則縶騰駒。

「孕任欲止(九),為其牡氣(

十)有餘,恐相蹄嚙也。」

… …仲冬之月,……馬牛畜獸,有放逸者,取之不詰(十一)。」

「《王居明堂禮》曰:『孟冬命農畢積聚,繼收(十二)牛馬。

』」

凡驢、馬駒初生,忌灰氣,遇新出爐者,輒死。

經雨者則不忌。

馬:頭為王,欲得方;目為丞相,欲得光;脊為將軍,欲得強;腹脅為城郭,欲得張;四下為令,欲得長。

(十三)【一】

凡相馬之法,先除「三羸」、「五駑」,乃相其餘。

【一一】大頭小頸【一二】,一羸;弱脊大腹【一三】,二羸;小脛大蹄【一四】,三羸。

大頭緩耳【一五】,一駑;長頸不折【一六】,二駑;短上長下【一七】,三駑;大髂枯價切短脅【一八】,四駑;淺髖薄髀(十四)【一九】,五駑。

騮馬、驪肩、鹿毛、□(十五)馬、驒、駱馬【二】,皆善馬也。

馬生墮地無毛,行千里。

溺舉一腳,行五百里。

相馬五藏法:肝欲得小;耳小則肝小,肝小則識人意。

肺(十六)欲得大;鼻大則肺大,肺大則能奔。

心欲得大;目大則心大,心大則猛利不驚,目四滿【二一】則朝暮健(十七)。

腎欲得小【二二】。

腸欲得厚且長,腸厚則腹下廣方而平。

脾欲得小;□【二三】腹小則脾小,脾小則易養。

(十八)

望之大,就之小,筋馬也;望之小,就之大,肉馬也:皆可乘致【二四】。

致瘦欲得見其肉,謂前肩守(十九)肉。

致(二十)肥欲得見其骨【二五】。

骨謂頭顱。

馬,龍顱突目,平脊大腹,□【二六】重有肉【二七】:此三事備者,亦千里馬也。

「水火」欲得分,「水火」,在鼻兩孔間也。

上唇欲急而方【二八】,口中欲得紅而有光:此馬千里。

馬,上齒欲鉤,鉤則壽;下齒欲鋸,鋸則怒【二九】。

頷下欲深【三】。

下唇欲緩【三一】。

牙欲去齒一寸【三二】,則四百里;牙劍鋒,則千里。

「嗣骨」欲廉如織杼而闊,又欲長。

頰下側小骨(二一)是。

目欲滿而澤;眶欲小,上欲弓曲,下欲直【三三】。

「素中」欲廉而張。

「 素」【三四】,鼻孔上。

(二二)

「一陰一中」欲得平。

股下。

「 主人」欲小。

股裡上近前也。

「 一陽一里」【三五】欲高,則怒。

股中上近 「主人」。

(二三)

額欲方而平。

「八肉」欲大而明【三六】。

耳下。

「玄中」欲深。

耳下近牙。

耳欲小而銳如削筒,相去欲促【三七】。

●欲戴;中骨高三寸【三八】。

●中骨也。

「 易骨」欲直。

眼下直下骨也。

頰欲開,尺長(二四)【三九】。

膺下欲廣一尺以上,名曰「挾一作扶尺」,能久走【四】。

鞅」【四一】欲方。

頰前(二五)。

喉欲曲而深。

胸欲直而出。

髀間前向【四二】。

「鳧」間欲開,望視之如雙鳧【四三】。

頸骨欲大,肉次之【四四】。

髻欲桎而厚且折; 「季毛」欲長多覆,肝肺無病【四五】。

發後毛是也。

背欲短而方,脊欲大而抗【四六】。

脢筋欲大【四七】,夾脊筋也。

「飛鳧」見者怒【四八】。

膂後筋也。

「三府」欲齊【四九】。

兩髂及中骨也。

尻(二六)欲頹而方。

【五】尾欲減,本欲大【五一】。

脅肋欲大而窪,名曰「上渠」,能久走【五二】。

「龍翅」欲廣而長。

「升肉」欲大而明。

髀外肉也。

「輔肉」欲大而明【五三】。

前腳下肉。

腹欲充,腔欲小【五四】。

腔, □。

「季肋」欲張【五五】。

短肋。

「懸薄」欲厚而緩。

腳脛。

「 虎口」欲開【五六】。

股內(二七)。

腹下欲平滿,善走,名曰「下渠」,日三百里。

「一陽一肉」欲上而高起。

髀外近前。

髀欲廣厚。

「汗溝」欲深明。

「直肉」欲方,能久走。

髀後肉也。

「輸一作翰鼠」欲方。

「直肉」下也。

「肭肉」欲急。

髀裡也。

「 間筋」欲急短而減,善細走。

【五七】「 輸鼠(二八)」下筋。

「機骨」欲舉,上曲如懸匡【五八】。

馬頭(二九)欲高。

「距骨」欲出前。

「間骨」欲出。

前後目(三十)(?)。

外鳧,臨蹄骨也。

「 附蟬」欲大【五九】。

前後目。

「夜眼 」。

(三一)

股欲薄而博,善能走。

後髀前骨(三二)。

臂欲長,【六】而膝本欲起,有力。

前腳膝上向前。

肘腋欲開,能走【六一】。

膝欲方而庳【六二】。

髀骨欲短。

兩肩骨欲深【六三】,名曰「 前渠」,怒。

蹄欲厚三寸,硬如石,下欲深而明,其後開如鷂翼,能久走【六一四 】。

相馬從頭始:

頭欲得高峻,如削成。

頭欲重,宜少肉,如剝兔頭。

「壽骨」欲得大,如綿絮苞圭石【六五】。

「 壽骨」者,發所生處也。

白從額上入口,名「俞膺 」(三三),一名「的顱」,【六六】一奴一乘客死,主乘棄市,大凶(三四)馬也。

馬眼欲得高,眶欲得端正,骨欲得成三角,睛欲得如懸鈴、紫艷光。

目不四滿,下唇急,不愛人;又淺,不健食(三五)【六七】。

目中縷貫瞳子者,五百里;下上徹者,千里。

睫亂者傷人。

目小而多白,畏驚。

瞳子前後肉不滿,皆兇惡。

若旋毛眼眶上,壽四十年;值眶骨中,三十年;值中眶下,十八年;在目下者,不借【六八】。

睛卻轉後白不見者,喜旋而不前。

目睛欲得黃,目欲大而光,目皮欲得厚。

目上白中有橫筋,五百里;上下徹者千里。

目中白縷者,老馬子。

目赤,睫亂,嚙人。

反睫者,善奔,傷人。

目下有橫毛,不利人。

目中有「火」字者,壽四十年。

目偏長【六九】一寸,三百里。

目欲長大。

旋毛在目下,名曰「承泣」,不利人。

目中五采盡具,五百里,壽九十年。

良,多赤,血氣也;駑,多青,肝氣也;走,多黃,腸氣也;材知,多白,骨氣也;材□(三六),多黑,腎氣也。

駑,用策乃使也。

白馬黑目【七】,不利人。

目多白,卻視有態,畏物喜驚。

【七一】

馬耳欲得相近而前豎(三七),小而厚。

□(三八)一寸,三百里;三寸,千里。

耳欲得小而前竦(三九)。

耳欲得短,殺者良,植者駑,小而長者亦駑。

【七二】耳欲得小而促,狀如斬竹筒。

耳方者千里;如斬筒,七百里;如雞距者,五百里。

鼻孔欲得大。

鼻頭文如「王」、「火」字,欲得明。

鼻上文如「

王」、「公」,五十歲;如「火」,四十歲;如「天 」,三十歲;如「小」,二十(四十)歲;如「今」,十八歲;如「四」,八歲;如「宅」,七歲。

鼻如「水 」文,二十歲。

鼻欲得廣而方。

【七三】

唇不覆齒,少食【七四】。

上唇欲得急,下唇欲得緩;上唇欲得方,下唇欲得厚而多理,故曰:「唇如板鞮【七五】,御者啼。」

黃馬白喙,不利人。

口中色慾得紅白如火光,為善材,多氣,良且壽。

即黑不鮮明,上盤不通明,為惡材,少氣,不壽。

一曰:相馬氣:發口中,欲見紅白色,如穴中看火,此皆老壽。

一曰:口欲正赤,上理文欲使通直,勿令斷錯;口中青者,三十歲;如虹腹下(四一),皆不盡壽,駒齒死矣。

口吻欲得長。

口中色慾得鮮好【七六】。

旋毛(四二)在吻後為「銜禍」,不利人。

「刺芻」欲竟骨端【七七】。

「刺芻」者,齒間肉。

齒,左右蹉不相當,難御。

齒不周密,不久疾;不滿不厚,不能久走。

【七八】

一歲,上下生乳齒各二;二歲,上下生齒各四;三歲,上下生齒各六。

【七九】

四歲,上下生成齒二;成齒,皆背三入四【八】方生也。

五歲,上下著成齒四;六歲,上下著成齒六。

兩廂黃,生區【八一】,受麻子也。

七歲,上下齒兩邊黃,各缺區,平受米;八歲,上下盡區如一,受麥。

九歲,下中央兩齒臼,受米;十歲,下中央四齒臼;十一歲,下六齒盡臼。

十二歲,下中央兩齒平;十三歲,下中央四齒平;十四歲,下中央六齒平。

十五歲,上中央兩齒臼;十六歲,上中央四齒臼;若看上齒,依下齒次第看。

十七歲,上中央六齒皆臼。

十八歲,上中央兩齒平;十九歲,上中央四齒平;二十歲,上下(四三)中央六齒平。

二十一歲,下中央兩齒黃;二十二歲,下中央四齒黃;二十三歲,下中央(四四)六齒盡黃。

二十四歲,上中央二齒黃;二十五歲,上中央四齒黃;二十六歲,上中齒盡黃。

二十七歲,下中二齒白;二十八歲,下中四齒白;二十九歲,下中盡白。

三十歲,上中央二齒白;三十一歲,上中央四齒白;三十二歲,上中盡白。

頸欲得●而長,頸欲得重【八二】。

頷欲折【八三】。

胸欲出,臆欲廣【八四】。

頸項欲厚而強。

回毛在頸,不利人。

白馬黑髦,不利人。

肩肉慾寧【八五】。

寧者,卻也。

「雙鳧」欲大而上。

「雙鳧」 ,胸兩邊肉如鳧。

脊背欲得平而廣,能負重;背欲得平而方。

鞍下有回毛,名「負一屍一」,不利人。

從後數其脅肋,得十者良。

凡馬:十一者,二百里;十二者,千里;過十三者,天馬,萬乃有一耳。

(四五)一云:十三肋五百里,十五肋千里也。

腋下有回毛,名曰「挾一屍一」,不利人。

左脅有白毛直上(四六),名曰「帶刀」,不利人。

腹下欲平,有「八」字;腹下毛,欲前向。

腹欲大而垂結,脈欲多;「大道筋」欲大而直【八六】。

「 大道筋」,從腋下(四七)抵股者是。

腹下一陰一前,兩邊生逆毛入腹帶者,行千里;一尺者,五百里。

「三封」欲得齊如一【八七】。

「 三封」者,即尻上三骨也。

尾骨欲高而垂;尾本欲大,欲高;尾下欲無毛【八八】。

「汗溝」欲得深。

尻(四七)欲多肉。

莖欲得粗大。

蹄欲得厚而大【八九】。

踠欲得細而促。

髂骨【九】欲得大而長。

尾本欲大而強。

膝骨欲圓而張(四八)【九一】,大如杯盂。

「溝」【九二】,上通尾本者,□【九三】殺人。

馬有「雙腳脛亭【九四】」,行六百里。

回毛起踠膝是也。

(四九)

□欲得圓而厚,裡肉生(五十)焉【九五】。

後腳欲曲而立【九六】。

臂欲大而短【九七】。

骸欲小而長【九八】。

踠欲促而大,其間才容靽【九九】。

「烏頭」欲高。

「烏頭」,後足外節。

後足「輔骨」欲大。

【一】「 輔足骨」(五一)者,後足骸之後骨。

後左右足白,不利人。

白馬四足黑,不利人。

黃馬白喙,不利人。

後左右足白,殺婦。

相馬視其四蹄:後兩足白,老馬子;前兩足白,駒馬子。

白毛者,老馬也。

四蹄欲厚且大。

四蹄顛倒若豎履【一一】,一奴一乘客死,主乘棄市,不可畜。

久步即生筋勞;筋勞則「發蹄」(五二),痛凌氣。

一曰:生骨則發癰腫。

一曰:「發蹄」,生癰也。

(五三)久立則發骨勞;骨勞即發癰腫。

久汗不干則生皮勞;皮勞者,●(五四)【一二】而不振。

汗未善燥而飼飲之,則生氣勞;氣勞者,即●而不起(五五)。

驅馳無節,則生血勞;血勞則發強行【一三】。

何以察「五勞」?終日驅馳,捨而視之:不●者,筋勞也;●而不時起者,骨勞也;起而不振者,皮勞也;振而不噴者(五六),氣勞也;噴而不溺者,血勞也。

筋勞者,兩絆卻行三十步而已【一四】。

一曰:筋勞者,●起而絆之,徐行三十里而已。

骨勞者,令人牽之起,從後笞之起而已。

皮勞者,俠【一五】脊摩之熱而已。

氣勞者,緩系之櫪上,遠喂草,噴而已。

血勞者,高系,無飲食之,大溺而已。

飲食之節:食有「三芻」,飲有「三時」。

何謂也?一曰惡芻,二曰中芻,三曰善芻(五七)。

善謂饑時與惡芻,飽時與善芻,引之令食,食常飽,則無不肥。

銼草粗,雖足豆谷,亦不肥充;細銼無節,簁去土(五八)而食之者,令馬肥,不●【一六】苦一江一 反,自然好矣。

何謂「三時」?一曰朝飲,少之;二曰晝飲,則胸饜水(五九);三曰暮,極飲之(六十)。

一曰:夏汗、冬寒,皆當節飲。

諺曰:「旦起騎谷,日中騎水。」

斯言旦飲須節水也。

每飲食,令行驟則消水,小驟數百步亦佳。

十日一放,令其陸梁【一七】舒展,令馬硬實也。

夏即不汗,冬即不寒;汗而極乾。

飼父馬令不鬥法(六一):多有父馬者,別作一坊,多置槽廄;銼芻及谷豆,各自別安。

唯著□(六二)頭,浪放不系。

非直飲食遂性,舒適自在,至於糞溺,自然一處,不須掃除。

干地眠臥,不濕不污。

百匹群行,亦不鬥也。

飼征馬【一八】令硬實法:細銼芻,杴擲揚去葉,專取莖(六三),和谷豆秣之。

置槽於迥地【一九】,雖復雪寒,勿令安廠下。

一日一走,令其肉熱,馬則硬實,而耐寒苦也。

□:驢覆馬生□【一一】,則准常(六一四 )。

以馬覆驢,所生騾者,形容壯大,彌復勝馬。

然必選七八歲草驢,骨目正大者【一一一】:母長則受駒,父大則子壯。

草騾不產,產無不死。

養草騾,常須防勿令雜群也。

驢,大都類馬,不復別起條端。

凡以豬槽飼馬,以石灰泥馬槽,馬汗繫著門:此三事,皆令馬落駒。

《術》曰:「常系獮猴於馬坊,令馬不畏、辟惡、消百病也。

(六五)」

治牛馬病疫氣方(六六):取獺屎,煮以灌之。

獺肉及肝彌(六七)良,不能得肉、肝,乃(六八)用屎耳。

治馬患喉痺(六九)【一一二】欲死方:纏刀子露鋒刃一寸(七十),刺咽喉,令潰破即愈。

不治,必死也。

治馬黑汗【一一三】方:取燥馬屎置瓦上,以人頭亂髮覆之,火燒馬屎及發,令煙出,著馬鼻上熏之,使煙入馬鼻中,須臾(七一)即差也。

又方:取豬脊引脂【一一四】、雄黃、亂髮,凡三物,著馬鼻下燒之,使煙入馬鼻中,須臾即差。

馬中熱方:煮大豆及熱飯啖馬,三度愈也。

治馬汗凌【一一五】方:取美豉一升,好酒一升--夏著日中,冬則一溫一 熱--浸豉使液,以手搦之,絞去滓,以汁灌口。

汗出,則愈矣。

治馬疥方:用雄黃、頭髮二物,以臘月豬脂煎之,令發消;以磚(七二)揩疥令赤,及熱塗之,即愈也。

又方:湯洗疥,拭令干。

煮麵糊,熱塗之,即愈也。

又方:燒柏脂塗之,良。

又方:研芥子塗之,差。

六畜疥,悉愈。

然柏瀝、芥子,並是躁藥,其遍體患疥者,宜歷落斑駮【一一六】,以漸塗之,待差,更塗余處。

一日之中,頓塗遍體,則無不死。

治馬中水方:取鹽著兩鼻中,各如雞子黃許大,捉鼻,令馬眼中淚出,乃止,良矣(七三)。

治馬中谷方:手捉甲【一一七】上長●,向上提之,令皮離肉,如此數過。

以鈹刀子【一一八】刺空中皮,令突過【一一九】。

以手當刺空,則有如風吹人手,則是谷氣耳。

令人溺上,又以鹽塗,使人立乘數十步,即愈耳。

又方:取餳【一二】如雞子大,打碎,和草飼馬,甚佳也。

又方:取麥糱末(七四)三升,和谷飼馬,亦良。

治馬腳生附骨【一二一】--不治者,入膝節,令馬長跛--方:取芥子,熟搗,如雞子黃許,取巴豆【一二二】三枚,去皮留臍,(七五)三枚亦熟搗(七六),以水和,令相著。

和時用刀(七七)子,不爾破人手。

當附骨上,拔去毛。

骨外,融蜜蠟周匝擁之,不爾,恐藥躁瘡大。

著蠟罷,以藥傅骨上,取生布(七八)割兩頭,各(

七九)作三道急【一二三】裹之。

骨小者一宿便盡,大者不過再宿。

然要須數看,恐骨盡便傷好處。

看附骨盡,取冷水淨洗瘡上,刮取車軸頭脂作餅子,著瘡上,還以淨布急裹之。

三四日,解去,即生毛而無瘢。

此法甚良,大勝炙(八十)者。

然瘡未差,不得輒乘,若瘡中出血,便成大病也。

治馬被刺腳方:用穬麥和小兒哺【一二四】塗,即愈。

馬炙瘡:未差,不用令汗。

瘡白痂時,慎風。

得差後,從意騎耳。

治馬瘙蹄【一二五】方:以刀刺馬踠叢毛中,使血出,愈。

又方:融羊脂塗瘡上,以布裹之。

又方:取鹹(八一)土兩石許,以水淋取一石五斗,釜中煎取三二鬥。

剪去毛,以泔清【一二六】淨洗。

干,以鹹汁洗之。

三度即愈。

又方:以湯淨洗,燥拭之。

嚼麻子塗之,以布帛裹。

三度愈。

若不斷,用谷塗。

五六度即愈。

又方:剪去毛,以鹽湯(八二)淨洗去痂,燥拭。

於破瓦【一二七】中煮人尿令沸,熱塗之,即愈。

又方:以鋸子割所患蹄頭前正當中,斜割之,令上狹下闊,如鋸齒形;去之,如剪箭括【一二八】。

向深一寸許,刀子摘令血出,色必黑,出五升許,解放,即差。

又方:先以酸泔清洗淨,然後爛煮豬蹄取汁,及熱洗之,差。

又方:取炊底釜湯淨洗,以布拭令水盡。

取黍米一升作稠粥,以故佈廣三四寸,長七八寸,以粥糊布上,厚裹蹄上瘡處,以散麻纏之。

三日,去之,即當差也。

又方:耕地中拾取禾茇東倒西倒者--若東西橫地,取南倒北倒者,一壟取七科,三壟凡取二十一科,淨洗,釜中煮取汁,色黑乃止。

剪卻毛,泔淨洗去痂,以禾茇汁熱塗之,一上即愈。

又方:尿漬(八三)羊糞令液,取屋四角草,就上燒,令灰入缽中,研令熟【一二九】。

用泔洗蹄,以糞塗之。

再三,愈。

又方:煮酸棗根,取汁淨洗,訖。

水和酒糟,毛袋【一三】盛,漬蹄沒瘡處。

數度即愈也。

又方:淨洗了,搗杏人【一三一】和豬脂塗。

四五上,即當愈。

治馬大小便不通,眠起欲死,須急治之,不治,一日即死:以脂塗人手,探谷道中,去結屎。

以鹽內溺道中,須臾得溺,便當差也。

治馬卒腹脹,眠臥欲死方:用冷水五升,鹽二升(八四),研鹽令消,以灌口中,必愈。

治驢漏蹄【一三二】方:鑿厚磚(八五)石,令容驢蹄,深二寸許。

熱燒磚,令熱赤。

削驢蹄,令出漏孔,以蹄頓著磚孔中,傾鹽、酒、醋,令沸浸之。

牢捉勿令腳動。

待磚冷,然後放之,即愈。

入水、遠行,悉不發。

牛,歧一胡一 【一三三】有壽。

歧一胡一 :牽兩腋;亦分為三也。

眼去角近,行駃【一三四】。

眼欲得大。

眼中有白脈貫瞳子,最快。

「二軌【一三五】(八六)」齊者快(八七)。

「 二軌」,從鼻至髀為「前軌」,從甲至髂(八八)為「 後軌」。

頸骨長且大,快【一三六】。

「壁堂【一三七】」欲得闊。

「 壁堂」,腳、股(八九)間也。

倚【一三八】欲得如絆馬聚而正也。

莖欲得小。

「膺庭」欲得廣。

膺庭」,胸也(九十)。

「天關」欲得成【一三九】。

「天關」,脊接骨也。

「俊骨」欲得垂【一四】。

「 俊骨」,脊骨中央(九一),欲得下也。

洞一胡一 無壽。

洞一胡一 :從頸至臆也。

旋毛在「珠淵」【一四一】,無壽。

「 珠淵」,當眼下也。

「上池」有亂毛起,妨主。

「 上池」,兩角中,一曰「戴麻」也。

倚腳不正【一四二】,有勞病。

角冷,有病。

毛拳,有病。

毛欲得短密,若長、疏,不耐寒氣。

耳多長毛,不耐寒熱。

單膂【一四三】,無力。

有生癤即決者,有大勞病。

尿射前腳者快,直下者不快。

亂睫者抵人。

後腳曲及直,並是好相【一四四】,直尤勝。

進不甚直,退不甚曲,為下。

行欲得似羊行。

頭不用多肉。

臀欲方。

尾不用至地;至地,劣力。

尾上毛少骨多者,有力。

膝上縳(九二)肉慾得硬。

角欲得細,橫、豎無在大【一四五】。

身欲得促,形欲得如卷。

卷者,其形圓(九三)也。

「 插頸」【一四六】欲得高。

一曰,體欲得緊(九四)。

大□疏肋【一四七】,難飼。

龍頸突(九五)目,好跳。

又云:不能行也。

鼻如鏡鼻【一四八】,難牽。

口方易飼【一四九】。

「蘭株」欲得大。

「蘭(九六)株」,尾株。

「豪筋」欲得成就。

「 豪筋」,腳後橫筋。

「豐岳」欲得大。

「 豐岳」,膝株骨也。

蹄欲得豎。

豎如羊腳。

「垂星」欲得有「怒肉(九七)」。

「 垂星」,蹄上;有肉覆蹄,謂之「怒肉」。

「力柱【一五】」欲得大而成。

「力柱」,當車(九八)。

肋欲得密,肋骨欲得大而張【一五一】。

張而廣也。

髀骨【一五二】欲得出俊骨上。

出背脊骨上也。

易牽則易使,難牽則難使(九九)。

「泉根」不用多肉及多毛。

「泉根」,莖所出也。

懸蹄欲得橫。

如 「八」字也。

「一陰一虹」屬頸,行千里。

「 一陰一虹」者,有雙筋自尾(

一百)骨屬頸,寧公所飯也。

「 一陽一鹽」欲得廣。

「一陽一鹽」者,夾尾株前兩□上也(一百一)。

當「一陽一鹽」中間脊骨欲得窊(一百二)。

窊則雙膂,不窊則為單膂。

常有似鳴者有黃【一五三】。

治牛疫氣方(一百三):取人參一兩,細切,水煮,取汁五六升,灌口中,驗。

又方:臘月兔頭燒作灰,和水五六升灌之,亦良。

又方:硃砂三指撮,油脂二合,清酒六一合 ,暖,灌,即差。

治牛腹脹欲死方:取婦人一陰一毛,草裹與食之,即愈。

此治氣脹也。

又方:研麻子取汁,一溫一 (一百四)令微熱,擘口灌之五六升許,愈。

此治食(一百五)生豆腹脹欲垂死者,大良。

治牛疥方:煮烏豆(一百六)汁,熱洗五度,即差耳。

治牛肚反【一五四】及嗽方:取榆白皮,水煮極熟(一百七),令甚滑,以二升(一百八)灌之,即差也。

治牛中熱方:取兔腸肚,勿去屎(一百九),以草裹(一一十),吞之,不過再三,即愈。

治牛虱(一一一)方:以一胡一 麻油塗之,即愈。

豬脂亦得。

凡六畜虱,脂塗悉愈。

治牛病:用牛膽一個,灌牛口中,差。

《家政法》曰:「四月伐牛茭。」

四月青草(一一二),與茭豆【一五五】不殊,齊俗不收,所失大也。

《術》曰:「埋牛蹄著宅四角,令人一大富。」

(一) 此條附註,金抄、明抄只卷首總目中有,此處無;他本二處都有,茲補入。

(二) 金抄、明抄作「窮」,湖湘本作「磨」。

(三) 「馬援」,明抄、湖湘本、《津逮》本誤作「馬稷」,據金抄改正。

(四) 卜式語見《史記.平准書》(《漢書.卜式傳》根據《平准書》,同樣有)。

(五) 陶朱公語見《孔叢子》卷五《陳士義》篇,參看《要術.序》註釋【一七】。

(六) 本段內三「牸」字,張校、明抄、湖湘本均作「牸」,誤;母畜字應作「牸」,據金抄、《津逮》本改正。

(七) 「然畜牸則」,各本同,惟漸西本從劉壽曾校勘「然疑言之訛」,改「然」為「言 」。

按「然」有「是」義,如諾詞的「然」,就是「是 」。

這裡和卷三《蕪菁》篇「然此可以度凶年」,「然 」均作「是則」的「是」字用,意思明白,非訛字,茲仍其舊。

(八) 本段引號內均鄭玄原有注文。

今本《月令》鄭注無「以」字,意義欠完整。

(九) 《月令》鄭玄注作:「孕妊之欲止也」,在正文「游牝別群」下面。

《要術》「任 」通「妊」,「欲」是「欲」的本字。

(十) 「牡氣」,各本均作「牝氣 」。

按此指懷妊母馬恐被牡馬所傷害,「牝」顯系「牡 」字之誤,茲據《月令》鄭注改正。

(十一)「詰」,明抄誤作「誥」,他本不誤。

(十二)「繼收」,各本均作「繼放 」,《月令》鄭注作「系收」。

按此時正當收馬入廄, 「放」顯系「收」字之誤,茲據《月令》改正。

「繼」古通「系」。

(十三)此條及下面「三羸五駑」條,與《初學記》卷二九及《太平御覽》卷八九六引《伯樂相馬經》文基本相同;《太平御覽》引《伯樂相馬經》並有下面「墮地無毛」條。

《要術》下文相馬眼、耳、鼻、口等文,亦錯見於二書所引《伯樂相馬經》;《御覽》所引,又較《初學記》為多。

可能《要術》出自《相馬經》,但《要術》不標明出處,當非掠美(材料來源,《要術》都標明出處),又為可疑。

據此推測,更可能是《相馬經》摭拾自《要術》而假託為「伯樂」 的。

(十四)「髀」,張校、明抄作「● 」,黃校陸錄作「●」,湖湘本、《津逮》本、《學津》本作「騧」,均誤;金抄、漸西本作「髀」,《初學記》及《事類賦》引《相馬經》同,茲改正。

(十五)此處脫文,金抄、明抄空一格,黃校、湖湘本空二格。

(十六)所有「肺」字,金抄、明抄均訛作「胏」。

按「柿」,音肺,指木片。

唐玄應《一切經音義》卷十《般若燈論》:「今一江一 南謂斫削木片為肺。」

現在一江一 、浙口語中還稱刨花為「木柿」,就是這個字。

而果樹的柿字,原作「□」,今寫作「柿」。

由於「市」、「□」的混淆,因亦混「胏」為「肺」,或 「●」亦訛寫作「●」,茲改正。

(十七)明抄、湖湘本均作為「□」 ,金抄原作為「健」,後校改作「□」,字書無此字,但舊刻之書,多以「□」為「健」,《要術》他處尚多,茲一律改從今字。

(十八)此條及下條,《司牧安驥集》(以下簡稱《安驥集》)及《

元亨療馬集》(以下簡稱《療馬集》)並引為《王良先師天地五臟論》文,除個別不起作用字眼外,文字全同,疑係後人摘取《要術》文而假託為「王良先師」的。

又此段專就內臟和外形的相互聯繫相互制約立論,「腎欲得小」,無下文,和相肝、心、脾、肺四髒既不連類相稱,五臟實缺其一,又插進六腑的「腸」,可能有竄亂脫誤。

「王良先師」照樣沒有改正,其為託偽,更為明顯。

(十九)「前肩守肉」,各本同。

「 守」,《安驥集》、《療馬集》引《王良先師天地五臟論》則作「府」。

「守」、「府」均對「四下為令」而言,此處指肩膊部肌肉。

(二十)本條三「致」字,各本同。

後二者通「至」(《療馬集》引《王良先師天地五臟論》即作「至」)。

至於「乘致」,應理解為「

乘傳致遠」的省詞,《療馬集》引無「致」字,於義為疏。

(二一)「側小骨」,金抄、黃校、張校、明抄同(金抄倒作「側骨小」),湖湘本作「側八骨」。

(二二)自「水火欲得分」這條以下至「蹄欲厚三寸,硬如石」條止,所謂「馬援《銅 馬相法》」,錯見於此中各條。

唐李賢注《後漢書.馬援傳》引《銅馬相法》全文如下:

「水火欲分明。

水火在鼻兩孔間也。

上唇欲急而方,口中欲紅而有光:此千里馬。

頷下欲深。

下唇欲緩。

牙欲前向。

牙欲去齒一寸,則四百里。

牙劍鋒,則千里。

目欲滿而澤。

腹欲充,□欲小。

季肋欲長。

懸薄欲厚而緩。

懸薄,股也。

腹下欲平滿。

汗溝欲深長。

而膝本欲起。

肘腋欲開。

膝欲方。

蹄欲厚三寸,堅如石。」

(二三)上下條均系相馬頭部,此條忽然相到兩股間,殊覺突兀,疑係他處錯入。

(二四)「頰欲開,尺長」,各本同。

《安驥集》及《療馬集.相良馬論》(以下簡稱《相良馬論》)均無「尺長」二字。

《太平御覽》卷八九六引馬援《銅馬相法》(疑係《伯樂相馬經》文錯入《銅馬相法》,否則《銅馬相法》至宋時較唐李賢所見又有所附益)亦無此二字而逕連下文作:「頰欲開而膺下欲廣一尺以上」。

據此,疑《要術》「尺」系「而」字之誤,應作「頰欲開而長」。

(二五)「頰前」,各本同;《太平御覽》卷八九六引《銅馬相法》作「頸前」。

按「鞅」 原是馬頸上革帶,應以作「頸前」為長。

(二六)「尻」,金抄、明抄作「□」 ,是「居」的古寫,俗沿訛為「尻」字,據湖湘本改正。

(二七)金抄、明抄作「股內」,他本及《相良馬論》作「股肉」。

(二八)「鼠」,明抄誤作「●」,他本不誤。

(二九)「馬頭」,各本同。

下文有 「烏頭欲高」,註:「後足外節。」

這裡如果不是從他處錯入,應是「烏頭」之誤。

(三十)此處上下文,多有脫誤。

「 前後目」,金抄如文,他本作「

前後曰」,均不可解。

《觀象廬叢書》本《要術》改作「前後臼」,讀成「間骨欲出前,後臼」,如「間骨」確指系部,差可解說。

但注文還有:「外鳧,臨蹄骨也」,上面似乎還有記述「外鳧」的正文被脫漏,其部位與「前後目」有聯繫,則此處脫誤頗多,非改一「臼」字所能解決。

茲存疑。

(三一)「附蟬欲大。

前後目。

夜眼。」

各本同。

按「附蟬」這個名稱,現在外形學上還在沿用,即群眾所稱的「夜眼」。

附蟬前後肢均有,所謂 「前後目」,亦應指夜眼。

據此,「前後目,夜眼」應均系注文,可能是註釋上文脫漏不成句的「前後目」,而錯成大字放在這裡。

又,自「距骨欲出前」至「夜眼 」全段,《相良馬論》所記相同,跟著《要術》錯脫,沒有改正,顯系出自《要術》。

(三二)「後髀前骨」,作為「股欲薄而博」的註解,似有未協。

相良馬論》出自《要術》,但僅采 「股欲薄而博」的正文,不採此注。

(三三)「俞膺」,《太平御覽》卷八九六引《伯樂相馬經》作「榆寫」。

(三四)明抄、《津逮》本作「凶」 ,沿訛字,正字應作「凶」,茲從金抄。

(三五)「目不四滿,下唇急,不愛人;又淺,不健食。」

《相良馬論》作:「目不四滿,上瞼急,下瞼淺,不健食。」

《多能鄙事》卷七「養馬法」作:「馬目不四滿,下唇急,目赤,睫亂者,皆咬人。」

互有異同。

(三六)「材」下黃校、張校、明抄均空一格,金抄加一小圈,表明有脫字。

疑此脫字即是上文「材知」的「知」字(通「智」),在彼處多出,在此處脫掉,而此處脫字,又誤補了一個「材」字,變成現在這個樣子。

其實這二句應是「材,多白」,「知,多黑」。

(三七)「豎」,明抄作「堅」,誤,據金抄、湖湘本改正。

(三八)「厚」下各本逕接「一寸」 ,僅金抄空一格。

按此處應有脫文,否則「一寸三百里,三寸千里」,無論指耳翼的厚度、耳根的直徑或周圍,都講不通,如果指耳的長度,尤其和「耳欲得短」矛盾。

《相良馬論》稱:「耳三寸者三百里,一(《療馬集》作二)寸者千里。」

才是指耳長,和「耳欲得短」 符合。

金抄空格,正說明這裡有問題。

《太平御覽》卷八九六引《伯樂相馬經》,此脫字作「雍」,通「壅」 ,即有物壅起。

《多能鄙事》卷七《相馬法》記載:「 耳本下生角一寸,三百里;三寸,行千里。」

(《相良馬論》「相超逸」亦載此條,作:「耳本生角,長一二寸,千里。」

)所謂「雍」,原指耳根後有凸肉或有某骨凸起,後來索性變成「角」,無論所說是否合理,說明《要術》應有脫字,故從金抄空格。

(三九)金抄、湖湘本作「竦」,即挺立,明抄作「疏」,誤。

(四十)僅金抄作「二十」,他本均誤作「一十」。

(四一)「如虹腹下」,各本同,不可解,當有脫誤。

《安驥集》所載《相良馬論》幾乎全出《要術》,但經過作者組織,分列為頭、眼、耳、鼻、口、形骨、蹄、超逸、壽夭九項,文字比《要術》一精一簡得多,而一精一要全部在內(《療馬集》則本於《安驥集》)。

「如虹腹下」這條,該書即未采收,說明亦在懷疑中。

(四二)「旋毛」,黃校、明抄誤作 「族毛」,據金抄、湖湘本改正。

(四三)金抄、黃校、張校、明抄、漸西本均作「上下」,湖湘本「

下」字空白一格,《津逮》本、《學津》本不空,因此只有「上」字。

按十四歲「下中央六齒平」,到二十歲上下六齒齒坎都磨平,這裡總結一下「上下」,當然可以,但二十六歲沒有總稱上下齒盡黃,三十二歲沒有總稱上下齒盡白,此「下」字仍疑是衍文。

《津逮》本等不空,亦是。

(四四)「下中央」,金抄、黃校、張校、明抄均作「上中央」,誤(但黃校陸錄作「上下中央」,當由陸誤);明清刻本作「下中央」。

按《安驥集》、《療馬集.三十二歲口齒訣》亦作「下中」,茲改正。

(四五)「二百里」,《相良馬論》作「三百里」。

全條和唐韓鄂《

四時纂要》引《馬經》等更有不同。

《四時纂要.三月》篇:「《馬經》:『……數其肋骨,得十莖,凡馬:十一者,五百里;十三者,千里也;過十三者,天馬也。

』」《多能鄙事》同《四時纂要》,作:「從後數其肋骨,得十者,凡馬也;十一者,五百里;十三者,千里;過此則天馬也。」

《要術》「 二百里」應作「五百里」,「二」、「三」都是「五」 字的殘誤。

據歷來記載,十肋的是「凡馬」,不是「良 」馬,《要術》「良」字衍,應作:「得十者凡馬;十一者,五百里;……」

(四六)各本均作「直下」,只金抄作「直上」。

《四時纂要.三月》篇引《馬經》及《多能鄙事》卷七均作「直上」,故從金抄。

(四七)金抄作「腋下」,明抄作「 腹下」,他本訛作「腸下」,茲從金抄。

(四八)各本均作「長」,只金抄作 「張」。

按下文既說「大如杯盂」,只能是「圓而張」 ,《相良馬論》亦作「張」,故從金抄。

吾點校改「長 」為「張」,是,但漸西本沒有照著改。

(四九)「回毛起踠膝是也」,應是注文。

《相良馬論》正作注文列「六百里」下。

(五十)金抄脫「生」字,明抄、湖湘本有。

(五一)「輔足骨」,各本同,「足 」當是衍文,《療馬集》即無「

足」字,作:「輔骨者,是後足骸之後骨。」

說明「足」字很可能是「是」字竄出而又誤寫為「足」。

按《要術》所載相馬文,頗為繁瑣、零亂,重複既多,也間有出入,與他篇不類。

「馬龍顱突目」以下,與「相馬從頭始」以下,各成系列,反映來源不同(特別是後者迷信白章和旋毛,而前者沒有提及),「一曰」之說,多處出現,也是來源不一的反映。

我們懷疑原來不是這樣冗雜,其中有不少材料,當系北朝末期、隋、唐間人所增添。

全部文字,無一處標明出處,亦與他處不同。

這有二種情況:一部分是賈氏原文,訪自民間和出自本人一體 驗;另一些就是後人所加添。

據此推測,所謂伯樂《相馬經》、寧戚《相牛經》之類,文字與《要術》一脈相承,其託偽可能還在《要術》之後。

(五二)「發蹄」,各本同,《療馬集.五勞七傷論》作「發『發蹄』」。

「發蹄」是病名,《要術》應脫一「發」字(五勞均稱「生」,獨「骨勞」稱「發」,懷疑這個「發」字原應在「發蹄」上面而竄誤入「骨勞」上面,而原應作「生骨勞」的「生」 ,則竄入注文「一曰生骨」,致不可解)。

(五三)這條注文,各本同(明抄上一「一曰」誤作「一日」),多有竄、脫。

《療馬集.五勞七傷論》注「發『發蹄』,痛凌氣」稱:「『發蹄 』,謂毒氣散於膈間,其痛凌氣也。」

解說正文很明白。

要術》注文「一曰:生骨則發癰腫 」,與正文毫不相干,實際是下面正文「骨勞則發癰腫 」的重複,而又錯列作注文放在這裡,因此原來注「發蹄」的注文「謂毒氣散於膈間……」卻被擠掉。

這個「 發蹄」的解釋和另一解釋:「『發蹄』,生癰也」不同,所以標明「一曰」。

這樣,「一曰」才有交代,而上一「一曰」,顯系錯衍。

據此,此段正注文應該是這樣:「筋勞則發『發蹄』,痛凌氣。」

註:「謂毒氣散於膈間,其痛凌氣也。

一曰:『發蹄』,生癰也。」

(五四)《療馬集.五勞七傷論》: 「皮勞者,……雖●起而不振毛者是也。」

據下文「起而不振者,皮勞也」,這裡應脫「起」字。

(五五)「●而不起」,據下文是指 「骨勞」,而「氣勞」是「振而不噴」。

《療馬集.五勞七傷論》的解釋也是這樣。

(五六)金抄、黃校、明抄無「者」 字,他本有,茲據加。

(五七)「善芻」,黃校、明抄作「 下芻」,誤,據金抄、湖湘本改正(明清刻本及《輯要》引同)。

(五八)「簁」,明抄誤作「□」,湖湘本誤作「蓰」。

「土」,金抄、黃校、張校、明抄、湖湘本無,《輯要》引有(《學津》本、漸西本據《輯要》加),茲據補。

(五九)各本作「胸●水」,誤;金抄及《輯要》引作「胸饜水」,「胸」亦誤。

《療馬集.騰駒牧養法》(未標明出處,前半實出自《

要術》)及《多能鄙事》卷七《養馬法》均作:「晝飲,則酌其中」(《多能鄙事》無「 則」字)。

「饜水」和「極飲」沒有兩樣,因此「胸」 應是「酌」字形近而訛,「酌饜水」則有節制。

(六十)「三曰暮,極飲之」,各本同。

《療馬集.騰駒牧養法》作:「三曰暮飲,極之。

」《要術》「極飲」可能是「飲,極」倒錯。

(六一)此條以下至「□」三條,除標題作大字外,余原均作雙行小字,茲一律改為大字。

(六二)「□」,黃校、張校、明抄、湖湘本作「●」,誤,據金抄改正。

(六三)「取莖」,黃校、明抄、湖湘本等誤作「取取」,漸西本誤作「取銼」,僅金抄作 「取莖」,茲改正。

(六一四 )明抄、湖湘本誤作「淮常」 ,金抄作「准常」。

「准」是「

准」的別體,明抄等是脫「十」又錯成「淮」。

「准常」猶言通常、正常。

(六五)此條小注,劉壽曾校記:「 不應小字」,可能原系正文而誤入小注。

(六六)此條以下至「治驢漏蹄方」 共三十二條,原除標題作大字外,余均雙行小字,茲一律改為大字。

(六七)「彌」,明抄誤作「猶」,據金抄、湖湘本改正。

(六八)黃校、張校、明抄作「只」 ,金抄作「乃」(《輯要》引及《學津》本同)。

(六九)「喉痺」,病名,「痺」,各本均誤作「痺」,茲改正。

唐韓鄂《四時纂要.三月》篇作「喉腫」,治法相同,說明所指為膿腫喉痺。

(七十)金抄、湖湘本作「寸」,明抄誤作「十」。

(七一)所有「臾」字,明抄均寫作 「●」。

按「臾」,俗寫作「●」,明抄一捺長出撇外,有時像「更」,變成錯字。

金抄等均正寫作「臾」。

「差」即「瘥」字,即病癒。

(七二)張校、明抄、湖湘本作「博 」,他本作「慱」或「搏」,均誤;金抄作「磚」,同 「□」,今寫作「磚」,即用磚刮去瘡痂膿垢,茲據改。

(七三)各本作「也」,金抄作「矣 」。

(七四)「麥糱」即麥芽,「末」,明抄誤作「未」。

(七五)金抄、湖湘本作「齊」,黃校、明抄作「臍」。

「齊」通「

臍」,《要術》中二字互見,本書統一作「臍」。

(七六)金抄作「熟搗」,他本作「 搗熟」。

又,本條「三枚」重出,後者應是衍文。

(七七)「刀」,明抄誤作「力」。

(七八)「生布」指未煮練過的布,明抄誤作「主布」,據金抄、湖湘本改正。

(七九)「各」,各本無,僅金抄有。

按「割兩頭」指布的一端割成兩個頭,按相反的方向各纏三道,然後紮緊,茲從金抄。

(八十)「炙」,金抄、明抄等均同,意謂燒炙,可以包括炙法和烙法,未必是「灸」字之誤,故仍其舊。

(八一)本條二「鹹」字,金抄均作 「□」,他本互異。

二字古通,本書一律作「鹹」(《要術》本文)。

「鹹土」即鹽□土。

(八二)「鹽湯」,明抄誤作「鹽場 」,據金抄、湖湘本改正。

(八三)「漬」,各本原作「清」,應是「漬」字之誤,茲改正(《

觀象廬叢書》本《要術》已改作「 漬」)。

(八四)各本作「斤」,僅金抄作「 升」。

按《要術》中計量食鹽均用升斗,不用斤兩,卷八作醬、醃臘、烹調及卷九鹽漬瓜菜各篇無不如此,故從金抄。

(八五)本條四「磚」字,金抄均作 「磚」,他本均作「磚」。

本書統一作「磚」。

(八六)正注文四「軌」字,金抄、明抄均作「●」,無此字,他本均作「軌」。

《初學記》卷二九引寧戚《相牛經》(託偽書)亦作「

軌」。

茲從他本。

(八七)明抄作「●」,無此字,應是「快」字之訛,據金抄、湖湘本改正。

(八八)金抄、湖湘本作「髂」,指髖部,是正字;黃校、明抄作「

骼」,則是指一般骨骼,誤。

(八九)金抄、張校作「股」,《初學記》卷二九引《相牛經》同;黃校劉錄作「●」,明抄作「服」,湖湘本作「肢」,均形近而訛。

上面正文的「堂」字,金抄脫。

(九十)「胸也」,《初學記》卷二九引《相牛經》作「胸前也」,《太平御覽》卷八九九引《相牛經》作「胸前」,應以有「前」字為長。

(九一)明抄、湖湘本作「中夾」,不可解;金抄作「中央」,《初學記》卷二九、《太平御覽》卷八九九引《相牛經》同(《御覽》「

中」誤「也」)。

據下文「髀骨欲得出俊骨上」,註:「出背脊骨上也」,則「俊骨」是指脊骨微凹部,故從金抄。

(九二)明抄、湖湘本作「縳」,金抄作「縛」。

(九三)各本均作「側」,僅金抄作 「圓」。

正文既稱「卷」,自應作「圓」。

唐韓鄂《四時纂要.正月》篇正作「身欲得圓」。

(九四)「一曰,體欲得緊」,與「 插頸」句無關,當繫在「身欲得促,形欲得如卷」句下,而與「插頸」句倒錯。

(九五)「頸」,各本脫,僅金抄有;《學津》本則作「頭」,《太平御覽》卷八九九引《相牛經》亦作「頭」。

「突」,各本及《太平御覽》引同;金抄作「穾」,音沓,是深陷的意思,但上文相馬的「

龍顱突目」,金抄也寫作「●」,這字仍應是「突」字的金抄異寫體,故從他本作「突」 。

(九六)「蘭」,明抄誤作「欄」,他本不誤。

(九七)正注文二處「怒肉」,各本均作「努肉」,僅金抄注文作「

怒肉」,《初學記》卷二九、《太平御覽》卷八九九引《相牛經》正注文均作「怒肉」。

(九八)湖湘本作「常車」,誤;金抄、明抄作「當車」。

按《初學記》、《太平御覽》引《相牛經》均作「當車骨也」。

所謂「當車」,即指肩部受軛處,故從金抄。

(九九)這條插在這裡,突兀得很,疑係上文「鼻如鏡鼻難牽」的注文竄誤入此。

(一百)「自尾」,各本均作「白毛 」,不可解。

《初學記》卷二九引《相牛經》作「自尾 」,應是「自尾」二字殘文錯成。

漸西本已改作「自尾 」。

(一百一)「夾尾株前兩□上也」,各本原無「上」字,於部位不當,《初學記》及《太平御覽》引《相牛經》均作「夾尾株前兩□上」,據加。

後讀《四時纂要.正月》篇正作「一陽一鹽者,夾尾前兩尻上」,更可證明。

(一百二)「窊」,原作「●」(注同)。

按「●」,《廣韻》、《

集韻》均釋作「入脈刺穴」,別無二義,在這裡講不通。

《四時纂要.正月》篇作「當一陽一鹽中間脊欲得窊」, 顯系源出《要術》,《療馬集》附《牛經》「相耕田牛」有類似記載,亦作「窊」,茲據以改正。

(一百三)自此條以下至「治牛病」 條共十條,原僅標題作大字,余均作雙行小字,茲一律改為大字。

(一百四)「一溫一 」,黃校、明抄作「 濕」,顯系形近而訛,據金抄、湖湘本改正。

(一百五)「治食」,「治」,明抄誤作「洽」,金抄、湖湘本不誤。

「食」,明抄、湖湘本均脫,據金抄補。

(一百六)金抄、明抄作「烏豆」,《津逮》本作「烏頭」。

《四時纂要.正月》篇亦作「 烏豆」,但注云:「一本云:『烏頭汁』。」

《輯要》引《四時類要》作「黑豆」,但亦註明:「一本作『烏頭汁』。」

茲從金抄。

(一百七)「熟」,原作「熱」,《四時纂要.正月》篇及《輯要》引《四時類要》均作「 熟」,茲改正。

(一百八)金抄、明抄作「二升」,湖湘本作「三升」,《津逮》本作「五升」。

《四時纂要.正月》作「三、五升」。

(一百九)「屎」,明抄、湖湘本作 「尿」,誤,據金抄改正。

(一一十)「草裹」,原作「裹草」 ,疑誤倒,後讀《四時纂要.正月》篇正作「草裹」,故據改。

(一一一)金抄、明抄作「●」,同 「虱」,注內則均作「虱」,湖湘本正注文均作「●」 。

本書統一作「虱」。

(一一二)「青草」,各本均作「毒草」,顯系誤字,茲改作「青草」。

【一】 金日磾(音低)在漢武帝時以匈一奴一貴族因戰敗被俘,使令養馬。

由於馬養得肥壯,得到漢武帝的信任,累官至封侯。

漢昭帝時與霍光同輔政。

《漢書》有傳。

【二】 卜式,河南人,漢武帝時曾在上林苑給皇家牧羊,羊養得很好。

最後做過御史大夫。

《漢書》有傳,本於《史記.平准書》。

【三】 公孫弘,漢武帝時人,六十歲以前,以牧豬為業。

後應徵為官吏,最後作過宰相。

《史記》、《漢書》均有傳。

【四】 梁鴻,字伯鸞,東漢初人。

早年以牧豬為生。

後與其妻孟光遷到吳地,替一人家舂米,不肯做官。

人們以為「清高」,即《要術》所謂「聲高天下」。

【五】 寧戚,春秋時人。

屈原《離一騷一》:「寧戚之謳歌兮,齊桓聞以該輔。」

王逸註:「 寧戚,衛人,修德不用而商賈,宿齊東門外。

桓公夜出,寧戚方飯 牛而歌。

桓公聞之,知其賢,舉用為客卿。」

淮南子.道應訓》亦載其事,較詳,但誤為寧越(《主術訓》作「寧戚」,不誤。

寧越是戰國時另一人,《呂氏春秋.博志》篇載其事)。

寧戚只是喂一下牛,後世卻有寧戚《相牛經》的託偽書。

【六】 馬援,即伏波將軍,早年以養馬起家。

【七】 《莊子》(《四部叢刊》本)《徐無鬼》篇:「(牧馬)小童曰:『夫為天下者,亦奚以異乎牧馬者哉?亦去其害馬者而已矣。

』」這裡 「小童」的話,多了一句「羊去亂群」,未審所出。

【八】 「寒食」,舊時節名,清明前一日或二日,《要術》則指為清明前一日,見卷九《醴酪》篇。

「寒食下」,意指不能過寒食節。

這說明古人對於役畜越冬飼養管理的重視。

【九】 「乘匹」,指種畜匹配,故 「累牛」即指牡牛,「騰馬」即指牡馬。

【一】此段從總的方面指明重要的鑒定部位及其主次與相互關係。

所謂「王」與「丞相」 ,形容頭與眼居於馬體的主宰地位。

「脊」指背椎、腰椎部,要堅強有力。

「腹脅」指胸腹部,胸要開張,腹要充實、緊張。

「四下」即四肢,要求相應地長而有力,善能乘傳致遠。

這些重要部位,必須相應配合,才具備優良外形的基礎。

(本篇相馬部分註釋,主要參考謝成俠教授:《我國古代家畜外形學說的發展和評價》,載《南京農學院學報》第一期,一九五六年九月。

【一一】上面對馬匹良形作原則的肯定,這裡再用失格洶汰法來鑒定。

所謂「三羸五駑」,即指有嚴重失格或體形不良 的馬匹。

【一二】「大頭小頸」,頭大本非良形,但還可以由厚而有力的頸來彌補缺陷,還不失挽馬的要求;可是頸部又細小,無力支持頭部,重心過於偏向前方,這是嚴重失格的馬匹。

【一三】「弱脊大腹」,背腰部羸弱,□負已自少力,再加腹部膨大,自身更加重負□,這是很大的缺陷。

【一四】「小脛大蹄」,管部細小,而四蹄過大,必使四肢舉步沉重,難得速力。

【一五】「大頭緩耳」,馬耳必須短小、緊促、挺立、前聳,所謂「

緩」,就是和這些相反,勢必弛緩傾垂,成為現代外形學上所形容的「牛耳」、「豬耳」 ;再加上頭大不相稱,這就很蠢。

【一六】「長頸不折」,頸是頭和軀幹的中介,引導前進方向,同時具有平衡馬體重心的作用。

因此要求有適度的長厚和斜度,如果細長又無適度的彎 曲,自成駑相。

【一七】「短上長下」,「上」指軀幹,「下」指四肢,軀幹短,四肢長,屬於發育不全的幼稚型。

【一八】「大髂短脅」,「髂」,讀若跨音,《玉篇》釋為「腰骨」,在這裡應指腰椎。

《爾雅.釋器》:「珪大尺二寸。」

宋邢昺疏:「大,長也。」

這裡「大髂」,應理解為長髂。

《良馬相圖》以 「腰欲短促」為良馬條件之一,腰短促則強韌有力,無論乘、挽,均所必具。

腰椎長,腰背不相稱,已非良形,加上「短脅」,胸廓必然不發達,所以此種體型的馬匹,難望其善奔與持久。

【一九】「淺髖薄髀」,「髖」音寬,指髖骨。

「髀」音陛,這裡指後肢股部。

「淺髖」則髖部狹窄,「薄髀」則股部瘠薄,都反映臀股部骨肉發育不良 。

此種馬匹,後軀推進之力劣弱。

【二】我國早在《詩經》時代就按馬的毛色及白章所在部位(主要在頭部及四肢)的不同給以各種專門名稱。

「騮」同「□」,古時指赤毛黑鬣的馬。

「驪肩」,肩部毛黑者,即有鷹膀(暗章)的棗騮馬。

「鹿毛」,指毛色褐黃的馬。

「驒」音壇,據《爾雅.釋畜》郭璞注,是青黑毛中夾雜著灰白毛,看上去像魚鱗紋的馬。

「駱」,白馬黑鬣。

毛色和體質有關。

現在群眾尚以騮、栗、黑毛為上色毛,尤以紅、黑二色為有力,又有青毛壽命長的說法。

【二一】「目四滿」,即《安驥集》、《療馬集》、《相良馬寶金篇》(以下簡稱《寶金篇》)所稱的「滿箱」。

「箱」指眼窩,「滿箱」指眼球充滿於眼窩內,是神彩飽滿的表徵。

否則凹陷無神,必非良形。

【二二】「腎欲得小」,無下文,似有問題,已見校記。

就本文說,「腎」指外腎,即睪一丸,《良馬相圖》亦以「外腎欲小」為良馬條件之一。

【二三】「□」,音謙,《廣韻》: 「腰左右虛肉處」。

《正字通》:「凡畜,腰後窊(低窪)處曰『□窩』。」

即腰兩側虛軟處。

【二四】就「皆可乘致」看來,所謂 「筋馬」,類似現代馬的體質分類中肌腱明顯的結實細緻型;所謂「肉馬」,相當於肌肉發達的結實粗糙型。

這樣類型的馬都適宜於騎乘用。

現在對於鑒別馬匹有經驗的群眾,尚有「遠看大,近看小」,或者「看起來小,摸起來大」的說法,和這裡所說相類似。

【二五】「致瘦欲得見其肉」,馬即使瘦瘠,如果肩膊部尚富於肌層,可以推知四肢上部仍屬發育良好。

「致肥欲得見其骨」,馬即使是肥的,如果頭部 骨突顯現,足以表明其肥是膘壯而不是肥胖。

【二六】「□」,音陛,在這裡即「 阰」字,《相良馬論》即作「阰」,註:「股也」,音義與「髀」同。

這裡指股部肌肉。

【二七】「龍顱」,形容額部大而隆起,同時骨突顯明。

「突目」,眼要略微突出些,首先必須眼球充盈於眼窩,即所謂「目四滿」;但不要求過分突出,成為可驚的凶樣。

《寶金篇》描寫為「滿箱凸出不驚然」,即是此意。

頭、眼是馬體的主宰,這樣的外形是良馬的必要條件。

腹大而脊平,表現背腰強抗有力,腹部滿實而不下垂。

「□重有肉」,表現臀股部肌肉發達。

頭、中軀和後軀構成馬體的三大主要部分,這裡是合三者的良形而要求於一馬,所以符合於駿馬的條件。

【二八】「急」,緊的意思,《要術》中常用。

馬的採食主要依靠上唇的撥動,「上唇欲急而方」,是說上唇要緊密、靈活、有力,這樣對採食就有利。

【二九】「怒」精神充沛,強悍奮猛,有不可遏止之勢。

「鉤」指切齒齒弓的咬合角度,寧向內微倚而不向外傾斜。

一般在年青馬齒弓弓曲度大,齒的咬合接近直角,隨著馬齡的增長,而逐漸向外傾斜,成為「長板牙」,則表現為衰老。

「鋸」是形容銳利,而銳利尤須琺琅質特別堅固(一說:「鋸」是「踞」 字之誤,存參)。

齒為骨骼系統的一部分,可為骨骼發育健全與否的表徵,又為消化器一官之一,關係於咀嚼、消化與營養。

【三】「頷下欲深」,指頷凹要深。

現代外形學也要求頷凹要深廣。

【三一】下唇不要求「急」(緊密有力),而要求「緩」。

緩即弛緩,弛緩則常有紋,有紋則富於收縮性。

【三二】混統地說,牙和齒沒有分別;分開來說,牙指臼齒(見《說文》段注),也就是「 兩旁曰牙,當中曰齒」(見《本草綱目》)。

《呂氏春秋.一婬一辭》篇記載養馬人說馬齒:「齒十二,與牙三十。」

儘管三十的數字有問題(疑「四十」之誤,即切齒十二,犬齒四,臼齒二十四),而「齒」是指切齒,「 牙」是指犬齒、臼齒,二者是分開的。

這裡「牙欲去齒一寸」,「牙」指犬齒,意即謂犬齒與切齒之間的間隔距離,要有這麼寬。

【三三】眼球要充滿眼窩而微突,眼珠要有光彩而明澈,所謂「目欲滿而澤」,是對任何良馬的要求。

「弓曲」與「直」,系相對而言,指眼眶上部弧線弓曲度要較大於下部,不是下部要成直線。

【三四】《爾雅.釋畜》:「白達素,縣。」

郭璞註:「素,鼻莖也。」

即鼻樑。

【三五】「一陰一中」、「主人」、「一陽一里」,未詳。

日譯本推測「主人」指陰一頸,「一陽一里」指 睪一丸。

【三六】「八肉」,應是指耳後的項肌部。

此部大而明現,為肌肉發達之征。

【三七】馬耳要求短小,上削而下圜,兩耳聳立,不要左右鬆開。

這裡描寫要像斜削的竹筒形,很形象。

在歐美外形學上沒有這樣形象生動的描寫。

【三八】「●」即「鬃」字。

鬃毛保護頭蓋,「欲戴」,形容蓋覆如戴。

「中骨」,應指第二頸椎骨。

一般的馬,此骨高二寸半。

【三九】「頰」要求向後寬開而長,現代外形學的要求亦如此。

【四】「膺下」,指前胸下部。

相馬論是群眾長期積累下來的經驗,由《要術》記載下來。

所謂「欲廣一尺以上」,很難確定是什麼時代的尺,但必較今尺為短。

這裡只是指前胸要寬闊。

這樣寬胸的馬,難能高速奔馳,但《要術》要求「能久走」,即有持久力,卻也成理。

【四一】「鞅」音央,《說文》:「 頸靼也。」

《集韻》:「馬頸革。」

其所絡之處,《釋名.釋車》:「鞅,嬰也,喉下稱嬰,言纓絡之也。」

這裡以絡鞅處呼為部位名,從知「鞅」的部位在額後頸前,下文「頰前」應以《太平御覽》卷八九六引《銅馬相法》作「頸前」為長。

【四二】「髀」,這裡指前髀;「髀間前向」,即指前胸。

「胸欲直而出」,要求平而稍為突出,表現為胸前肌肉發達,但不應理解為向前挺出,致呈不良 的「雞胸」。

【四三】「望視之如雙鳧」,下文「 雙鳧」註:「胸兩邊肉如鳧。」

指胸前兩側上端富於肌肉部,要隆起如雙鳧,因即以「雙鳧」名此部。

此部為頸動靜脈的徑路,歷來是中獸醫診脈的部位。

鳧音扶。

【四四】「頸骨欲大,肉次之」,要求頸椎骨發達,以與「頭欲重」相稱,但不要求肌肉過分厚重,致呈笨重之相。

【四五】「桎」,原義是足械,這裡引申為「窒塞」。

「窒」,《廣雅.釋詁一》:「滿也。」

《集韻》:「實也。」

「髻」,應指鬣毛,「季毛 」應指鬐甲毛,都要求密滿而絹細。

絹細則折而多覆,起蔽護作用,不僅是為了美觀。

【四六】「背欲短而方,脊欲大而抗 」,背椎及腰椎部,通稱背脊,要求短而平廣,而脊椎要大,則自強抗有力。

無論騎乘、挽用,都是必要條件。

【四七】「脢」,音枚,《說文》: 「背肉也。」

字亦作「□」,鄭玄注《禮記.內則》「 必□」稱:「脊側肉也。」

所稱「脢筋」,即指背脊兩側的背長肌等肌群。

要求該肌發達,配合強抗有力的脊柱,更使背腰部強厚有勁。

【四八】《說文》:「呂,脊骨也。

」徐鍇《說文系傳》:「脊肉也。」

「膂」是「呂」的篆文。

豬背脊兩側的肉,俗稱「裡脊」,實際就是「呂脊」的俗寫。

段玉裁注《說文》引沈彤《釋骨》說:「 項大椎之下二十一椎,通稱脊骨,……或以上七節曰背骨,第八節以下乃曰膂骨。」

此處「飛鳧」既在「膂後 」,則所指為腰椎、薦椎兩側肌肉,也要求發達隆起如 「鳧」,和「脢筋」與椎骨的發達相配合,更使強勁飽滿、悍威洋溢(「怒」)。

【四九】「三府」,即下文另一來源的相馬論(自「相馬從頭始」以下,另成系統)所稱的 「三封」,即所謂「尻上三骨」,亦即後來相馬書上所稱的「三山骨」。

「髂」指腰骨,亦指髖骨,此處「兩髂」,即指兩髖;「中骨」,指薦椎部,合稱「三府」 。

「齊」,要求左右兩髖寬開而高,與「中骨」,略相稱。

這和駑相的「淺髖薄髀」相斥,是後軀發達的表徵。

【五】「尻欲頹而方」,「頹」是略斜;「方」,結合下文「尻欲多肉」,是指寬厚而肌肉發達。

斜的程度不同,斜尻並非不良 ,現在有經驗的養馬者,尚以斜尻為理想。

【五一】「尾欲減,本欲大」,不要求尾長大,但尾根必須大,大則有力。

【五二】「窪」對胸腔而言,所謂「 脅肋欲大而窪」,實際就是要求胸廓要寬□,與上文「 膺下欲廣一尺以上」互為表裡。

就外形寬度說,上文名為「挾尺」;就內部空腔說,此處名為「上渠」。

寬胸難能要求高速,但能持久,故此處「能久走」,亦與上文「名曰『挾尺』,能久走」相符應。

【五三】「龍翅」,「升肉」,「輔肉」,未詳。

【五四】腹部不宜捲縮,更不宜垂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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