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民要術》卷第二:後魏高一陽一太守賈思勰撰黍穄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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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民要術》卷第二

齊民要術

卷第二

齊民要術

後魏高一陽一太守賈思勰撰

黍穄第四

粱秫第五

大豆第六

小豆第七

種麻第八

種麻子第九

大小麥第十瞿麥附

水稻第十一

旱稻第十二

一胡一 麻第十三

種瓜(一)第十四茄子附

種瓠第十五

種芋第十六

(一) 「種瓜」,原作「種諸色瓜 」,茲從卷內篇題作「種瓜」。

黍穄第四

《爾雅》曰(一):「秬,黑黍。

秠,一稃二米。

」郭璞注曰:(二)「秠亦黑黍,但中米異耳。」

孔子曰(三):「黍可以為酒。」

《廣志》雲(四):「有牛黍,有稻尾黍、秀成赤黍,有馬革(

五)大黑黍,有秬黍,有一溫一 屯黃黍,有白黍,有□芒、鷰鴿(六)之名。

穄,有赤、白、黑、青、黃鷰鴿,凡五種。」

按今俗有鴛鴦黍、白蠻黍、半夏黍;有驢皮穄。

崔寔曰:「□,黍之秫(七)熟者,一名穄也。

凡黍、穄田,新開荒為上,大豆底為次,谷底為下。

地必欲熟。

再轉【一】乃佳。

若春夏耕者,下種後,再勞為良。

一畝,用子四升。

三月上旬種者為上時,四月上旬為中時,五月上旬為下時。

夏種黍、穄,與稙(八)谷同時;非夏者,大率以椹赤為候。

諺曰:「椹厘厘【二】,種黍時。」

燥濕候黃□【三】。

始章切種訖不曳撻。

常記十月、十一月、十二月凍樹日種之,萬不失一。

凍樹者,凝霜封著木條也。

假令月三日凍樹,還以月三日種黍;他皆仿此。

十月凍樹宜早黍,十一月凍樹宜中黍,十二月凍樹宜晚黍。

若從十月至正月皆凍樹者,早晚黍悉宜也。

苗生壟平,即宜杷勞。

鋤三遍乃止。

鋒而不耩。

苗晚耩,即多折也。

刈穄欲早,刈黍欲晚。

穄晚多零落,黍早米不成。

諺曰:「穄青喉,黍折頭。

【四】」 皆即濕踐【五】。

久積則浥郁,燥踐多兜牟。

【六】穄,踐訖即蒸而裛於劫反(九)之【七】。

不蒸者難舂,米碎,至春又(十)土臭;蒸則易舂,米堅,香氣經夏不歇也。

黍,宜曬之令燥。

濕聚則郁。

凡黍,黏者收薄。

穄,味美者,亦收薄,難舂。

《雜一陰一陽一書》曰:「黍「生」於榆。

六十日秀,秀後四十日成。

黍「生」於巳,「壯」於酉,「長」於戌,「老」於亥,「死」於丑,惡於丙、午,忌於丑、寅、卯。

穄,忌於未、寅。」

《孝經援神契》云:「黑墳【八】宜黍、麥。」

《尚書考靈曜》云:「夏,火星昏中,可以種黍、菽。

「火,東方蒼龍之宿,四月昏,中在南方【九】。

菽,大豆也。

(十一)」

《泛勝之書》(十二)曰:「黍者暑也,種者必待暑。

先夏至二十日,此時有雨,彊土可種黍。

諺曰:「前十(十三)鴟張,後十羌襄【一】,欲得黍,近我傍。」

「我傍」,謂近夏至也,蓋可以種晚黍也。

一畝,三升。

「黍心未生,雨灌其心,心傷無實。

「黍心初生,畏天露。

令兩人對持長索,搜去其露,日出乃止。

「凡種黍,覆土鋤治,皆如禾法,欲疏於禾。」

按(十四)疏黍雖科【一一】,而米黃,又多減及空;今穊,雖不科而米白,且均熟不減,更勝疏者。

泛氏云:「欲疏於禾」,其義未聞。

崔氏曰(十五):「四月蠶入簇,時雨降,可種黍、禾,謂之上時。

「夏至先後各二日,可種黍。

「蟲食李者黍貴也。」

(一) 見《爾雅.釋草》,文同。

「秬」音巨,「秠」音丕。

(二) 金抄作「曰」,他本作「雲 」。

《郭璞》注文「異耳」下尚有:「漢和帝時,任城生黑黍,或三四實,實二米,得黍三斛八斗是。」

(三) 《說文》「黍」字下引孔子有「黍可為酒」句。

(四) 《太平御覽》卷八四二「黍 」引《廣志》,「稻尾黍」無「

黍」字(《初學記》卷二八「五穀 」兩引《廣志》亦無「黍」字),「有秬黍」作「或雲秬黍」。

關於穄,《御覽》卷八四二「穄」引《

廣志》是:「有赤穄,有白、黑、青、黃鷰鴿,凡五種。」

則《要術》所引「有赤、白、黑、青、黃鷰鴿,凡五種」,似是指名為「鷰鴿」的穄,有赤白等五種。

(五) 金抄、明抄、湖湘本作「馬草」,《初學記》卷二七、《太平御覽》卷八四二引《廣志》均作「馬革」,漸西本據以改正,「草」當系「 革」字形近而訛,茲據改。

(六) 「□芒」,各本至為紛歧,黃校、張校、明抄如文,金抄作「嶇芒」,而湖湘本等作「□雲」,《太平御覽》卷八四二引作「嫗亡」,「 雲」、「亡」應系「芒」字之誤,茲姑從黃校。

「鷰鴿 」,《初學記》卷二七兩引廣志均作「鷰頷」,「鴿」 應是「頷」字之訛。

(七) 「秫」,金抄、黃校、明抄同,湖湘本等作「穄」,應均系「□」字之訛,另見《四民月令輯釋》「四月」篇校記。

(八) 金抄、明抄作「稙」,湖湘本等及《輯要》引作「植」。

稙谷」是早谷子,卷一《種穀》篇:「二月三月種者為稙禾,四月五月種者為□禾。」

這裡既是「夏種黍穄」,不應「與稙谷同時」,「

稙」字誤。

湖湘本作「植」,指與種夏粟同時,差可解釋,否則,也許竟是「□」字之訛。

(九) 明抄等作「於劫切」,茲從金抄、湖湘本等作「於劫反」。

關於「反」和「切」,各本中常不一致,不一致時概從北宋本,不一一作校記。

(十) 黃校、張校、明抄無「又」 字,金抄、湖湘本及《輯要》引有,茲從金抄。

(十一)《考靈曜》是《尚書緯》的一種,鄭玄注。

此處小注,當系原有注文。

參看卷一《種穀》篇校記(五四)。

(十二)金抄、明抄無「書」字,據湖湘本加。

(十三)黃校、張校、明抄無「十」 字,僅金抄有(湖湘本自「先夏至」至「一畝三升」,全脫)。

此「十」字必須有。

「前十」,指夏至前十日;「後十」,指夏至後十日。

「鴟張」,黃校、張校、明抄同;金抄作「鵡張」,誤。

(十四)各本均無「按」字,明抄則空白一格,僅金抄有,茲據補。

(十五)「崔氏」指崔寔,所引為崔寔《四民月令》文,分見於「四月」及「五月」篇。

但末句「蟲食李者黍貴也」,不見於《玉燭寶典》引《四民月令》文。

【一】 「轉」指再耕;「再轉」,即第一次耕翻後,再耕兩遍。

【二】 「厘厘」即「離離」,形容桑椹的由青轉赤,豐美多實。

詩經.小雅.湛露》:「其桐其椅,其實離離。」

毛《傳》:「離離,垂也。」

孔穎達疏:「垂而蕃多。」

【三】 「□」,小注「始章切」,音商,《要術》他處亦作「●」,均與今「●」字相當,不是俗寫的「場」字。

《方言》卷六:「坻、坦、□也。

梁、宋之間,蚍蜉、●鼠之□,謂之坻;螾□,謂之坦。」

郭璞註:「□」,「音傷。」

「●鼠,蚡鼠也。

」「螾,蛐□也;其糞名坦。」

蚍蜉是大螞蟻,蚡鼠即 □鼠,螾即蚯蚓。

經過這些小動物鑽穴作巢後的疏鬆雜糞的土稱為「□」。

《要術》:「燥濕候黃□」,由這一意義演變而來,指土壤中保有某種的濕潤程度和良好的結構而言。

現在山西有經驗的老農種穀子,也候「黃 ●」下種。

所謂黃●,即「土壤濕潤,□成一團一 ,扔之散碎,手觸之,微有濕印和涼爽之感。」

(劉傑等:《春谷「五喜五怕」的增產穩收經驗》,《中國農報》一九六一四 年第七期)但黃●必須耕耙熟透才能保持,如果整地不良 ,坷垃大而多,跑●地幹,就不可能保持黃●。

清代山東地區的農書蒲松齡《農蠶經》「五月」「種豆 」條:「即雨不甚足,但接黃塽土即種之,但能出,即旱廿餘日亦不妨。」

「黃塽」即「黃□」,亦即「黃● 」。

【四】 「穄青喉」,「喉」指穄穗基部與莖稈連接部分,在這一部分尚保持綠色時,即可收割,即所謂「刈穄欲早」。

「黍折頭」,指割黍要到黍穗彎曲下垂的時候,即所謂「刈黍欲晚」。

但黍的穎殼較松,容易落粒,通常到穗子最下部的分枝已逐漸失去綠色,中部子粒達到蠟熟時,亦應抓緊收割。

【五】 「踐」,壓的意思,指將成熟子粒用輥壓等方法壓脫下來。

【六】 「兜牟」,也寫作「兜鍪」 ,古稱為「胄」,即戰士頭上戴的「頭盔」。

太干後脫粒,種仁的外殼容易被壓破和種仁脫離,像一個個的「 兜牟」那樣,起不到保護種仁的作用,因而種仁也被壓壞,受到很大損失。

【七】 「裛」,音邑,原義是封裹,引申為濕熱相郁,則與「浥」同字;又引申為發散,如香氣散出稱為「裛裛」,古時香料有「裛衣香」。

《要術》「蒸而裛之」,採用加熱辦法使熱氣透入穄粒並密閉一定時間,使其氣味顏色發生良好的變化。

這個處理辦法,很像浙江湖州一帶的「蒸谷」。

蒸谷的特點是米粒全,碎米少,脹性大,有特殊的香氣,和《要術》蒸穄的特點相同。

各類種一子在儲藏保管期間有各自不同的生理特性,不蒸的穄至春萌動,在水分和一溫一 度超過安全界限時,容易變質,「土臭」是變質的開端。

「冬舂米」具有和蒸谷相似的特點。

明陸容《菽園雜記》:「吳中民家,計一歲食米若干石,至冬月舂白以蓄之,名冬舂米。

嘗疑開春農務將興,不暇為此,及冬預為之。

聞之老農云:「 不特為此。

春氣動則米芽浮起,米粒亦不堅,此時舂者多碎而粞,折耗頗多。

冬月米堅折耗少,故及冬舂之。

」」這位老農的觀察和說理都正確。

冬舂米的內蒸高一溫一 保藏方法,尤為特別:咸豐《南潯鎮志》引清許旦復《農事幼聞》冬舂米上囤法:「扎稻草為圈,每圈高約二尺,層疊增高,名曰囤。

先用菜葉、麩皮,裹以稻草,扎縛成一團一 ,高數尺,植之囤心,曰「發頭」。

然後將米入囤。

旬日後,發頭蒸熱,濕氣上衝,急用礱糠隔麻布腳袱以收之,隨濕隨換,務收盡其濕而後止,則米黃白停勻,不霉不蠹,所謂冬舂米也。」

【八】 「黑墳」,指黑色的墳壤。

墳壤,見卷一《收種》篇註釋〔

一三〕〔二五〕。

【九】 「火星」即心宿,是東方蒼龍七宿的第五宿,又稱「大火」、「心火」、「鶉火」 (與柳宿同一別名)。

《尚書.堯典》火星「

昏中」在五月,和這裡說四月不同。

【一】「鴟」,音蚩,俗名鷂鷹。

「鴟張」形容兇猛,也形容大。

《三國誌.吳志.孫堅傳》:「(董)卓不怖罪,而鴟張大語」,是形容兇猛。

玄應《一切經音義》卷一二《修行道地經》「鴟豬」 下解釋說:「鴟張,大也」,就是形容大的。

這裡的「 鴟張」是後一意義。

《楚辭.九辯》:「逢此世之俇攘。」

字亦作「恇娘」。

《一切經音義》卷十三《諫王經》「恇娘」:「邱方反。

下而羊反。

《說文》:「煩擾也」,謂煩恐惶遽也。

《楚辭》「遭此世之恇娘」是也。」

這二字還有多種寫法,這裡「羌襄」,也就是「恇娘」的異寫字。

「前十鴟張,後十羌襄 」,意即謂前十天種下去,一定能夠長得株高穗大,後十天就太遲了,不免要惶惶不安自找煩擾了。

現在內蒙古自治區等地亦在夏至前四、五天下種。

【一一】「科」,這裡指分櫱多。

下文「多減及空」,「減」指癟粒,「空」指空殼。

粱秫第五

《爾雅》曰(一):「虋,赤苗也;芑,白苗也。

」郭璞注曰:「虋,今之赤粱粟;芑,今之白粱粟:皆好谷也。」

犍為舍人曰:「

是伯夷、叔齊所食首一陽一草也。」

《廣志》曰(二):「有具粱,解粱;有遼東赤粱,魏武帝嘗以作粥。」

《爾雅》曰(三):「粟,秫也。」

孫炎曰:「 秫,黏粟也。」

《廣志》曰(四):「秫,黏粟,有赤、有白者;有一胡一 秫,早熟及麥。」

《說文》曰(五):「秫,稷之黏者。」

按今世有黃粱;谷秫,桑根秫,□天棓秫(六)也。

粱、秫並欲薄地而稀,一畝用子三升半。

地良多雉尾【一】,苗穊穗不成。

種與稙谷同時。

晚者全不收也。

燥濕之宜,杷勞之法,一同谷苗。

收刈欲晚。

性不零落,早刈損實。

(一) 見《爾雅.釋草》,連郭璞注,並無「也」字。

「虋」音門,「芑」音起。

犍為舍人注《爾雅》,散見於各書所引,其注本已佚失。

(二) 《初學記》卷二七「五穀」 引《廣志》無「魏武帝嘗以作粥」句。

《太平御覽》卷八四二「粱」引《廣志》同《要術》(只個別無關重要字有差異)。

(三) 《爾雅.釋草》作:「眾,秫。」

孫炎,三國魏人,受學於鄭玄,《爾雅》的註釋者之一。

其注散見於各書所引,原注本已佚失。

(四) 《初學記》卷二七「五穀」 及《太平御覽》卷八三九「秫」引《廣志》均缺「黏粟 」二字。

(五) 引《說文》同今本。

(六) 金抄作「□」,明抄作「● 」,湖湘本作「●」(無此字)。

按「□」是無患子科的無患子,因其子可作念珠,又名「菩提子」。

唐段成式《酉一陽一雜俎續集》卷十記載□木燒之極香,古人用以辟除邪惡。

也許「□天棓秫」這個秫種抵抗病蟲害的能力強,故有此名。

茲姑從金抄。

【一】 「雉尾」,未詳,大概形容穗子細長,而上部的子粒輕虛不實。

大豆第六

爾雅曰(一):「戎叔謂之荏菽。」

孫炎注曰:「 戎叔,大菽也。」

張揖《廣雅》曰(二):「大豆,菽也。

小豆,荅也。

豍方迷反豆、豌豆,留豆也。

一胡一 豆,●一胡一 一江一 反● 音雙也。」

《廣志》曰:「重(三)小豆,一歲三熟,槧甘(四)。

白豆,粗大可食。

刺豆,亦可食。

秬豆,苗似小豆,紫花,可為面,生朱提、建寧【一】。

大豆:有黃落豆;有御豆,其豆角長;有楊豆,葉可食。

一胡一 豆,有青、有黃者。」

《本草經》雲(五):「張騫使外國,得一胡一 豆。

今世大豆,有白、黑二種,及長梢、牛踐之名。

小豆有菉、赤、白三種。

黃高麗豆、黑高麗豆、鷰豆、豍豆,大豆類也。

豌(六)豆、一江一 豆、□(七)豆,小豆類也。

【二】

春大豆,次稙谷之後。

二月中旬為上時,一畝用子八升。

三月上旬為中時,用子一鬥。

四月上旬為下時。

用子一斗二升。

歲宜晚者,五、六月亦得;然稍晚稍加種一子。

地不求熟。

秋鋒之地,即●種。

地過熟者,苗茂而實少。

收刈欲晚。

此不零落,刈早損實。

必須耬下。

種欲深故。

豆性強,苗深則及澤。

鋒、耩各一。

鋤不過再。

葉落盡,然後刈。

葉不盡,則難治。

刈訖則速耕。

大豆性炒(八),秋不耕則無澤也。

種茭【三】者,用麥底。

一畝用子三升。

先漫散訖,犁細淺●【四】良輟反而勞之。

旱則萁堅【五】葉落,稀則苗莖不高,深則土厚不生。

若澤多者,先深耕訖,逆□擲豆【六】,然後勞之。

澤少則否,為其浥郁不生。

九月中,候近地葉有黃落者,速刈之。

葉少不黃【 七】必浥郁。

刈不速,逢風則葉落盡,遇雨則爛不成。

《雜一陰一陽一書》曰:「大豆「生」於槐。

九十日秀,秀後七十日熟。

豆「生」於申,「壯」於子,「長」 於壬,「老」於丑,「死」於寅,惡於甲、乙,忌於卯、午、丙、丁。」

《孝經援神契》曰(九):「赤土宜菽也。」

《泛勝之書》曰:「大豆保歲易為,宜古之所以備凶年也。

謹計家口數,種大豆,率人五畝,此田之本也。

「三月榆莢時,有雨,高田可種大豆。

土和無塊,畝五升;土不和,則益之。

種大豆,夏至後二十日,尚可種。

戴甲而生,不用深耕。

「大豆須均而稀。

「豆花憎見日,見日則黃爛而根焦也。

「獲豆之法,莢黑而莖蒼,輒收無疑;其實將落,反失之。

故曰:「豆熟於場。」

於場獲豆,即青莢在上,黑莢在下。」

泛勝之區種大豆法:「坎方深各六寸,相去二尺,一畝得千二百八十坎。

其坎成,取美糞一升,合坎中土攪和,以內坎中。

臨種沃之,坎三升水。

坎內豆三粒;覆上土,勿厚,以掌抑之,令種與土相親。

一畝用種二升,用糞十二石八斗。

「豆生五六葉,鋤之。

旱者溉之,坎三升水。

「丁夫一人,可治五畝。

至秋收,一畝中十六石。

「種之上,土才令蔽豆耳。

(十)」

崔寔曰:「正月可種豍豆。

二月可種大豆。」

又曰:「三月,昏,參夕【八】,杏花盛,桑椹赤,可種大豆,謂之上時。

四月,時雨降,可種大、小豆。

美田欲稀,薄田欲稠。」

(一) 見《爾雅.釋草》,文同。

「叔」,金抄、明抄如文,湖湘本作「菽」。

孫炎注,《爾雅》邢昺疏引作:「大豆也。」

《爾雅》註釋者犍為舍人、樊光、李巡、郭璞均以「一胡一 」釋「戎」,指「 戎叔」為「一胡一 豆」,與孫炎異。

惟「一胡一 」亦有「大」義,也可以解釋為大豆。

(二) 見《廣雅.釋草》,「菽」 作「□」,字同;「留」作「●」;余同。

關於各字的音註:「豍」,黃校、張校、明抄作「方迷切」,金抄作「方迷反」。

按此字音切的上一字,《廣雅》曹憲音注、玄應《一切經音義》卷一二《中阿含經》、《廣韻》、《集韻》均作「布」或「邊」字,即均讀唇音,不讀唇齒音,吾點因此改為「邊迷切」,「方」可能是「 邊」的殘文錯成。

「●」,黃校、明抄誤作「

●」,並誤作「濟一江一 切」,但張校作「一胡一 一江一 切」,茲從金抄作「一胡一 一江一 反」。

「音雙」是「 ●」的音注,金抄、明抄都列在句末「也」字下(金抄誤作「音愛」),黃校、張校列在「●」字下,和《廣雅》曹憲音注一樣,茲從黃校列前。

(三) 「重」,金抄、明抄及《初學記》卷二七「五穀」引廣志同;湖湘本及《太平御覽》卷八四一「豆」引《廣志》作「種」。

按所謂「一歲三熟」,恐未必是一年中間種三次收三次,而是指結莢時期長,一年中可有幾批的收摘,也許因此稱為「重」 。

(四) 「槧」,金抄、明抄、湖湘本及《初學記》卷二七引《廣志》同,「槧」是印板,在這裡沒有意思,當誤。

《太平御覽》卷八四一引《廣志》作「味」(丁國鈞校引古香齋本《初學記》亦作「 味」),則「味甘」屬上句。

吾點校疑應作「●」,「 ●甘」,猶言「味甘」,二字形近而訛,頗有可能。

(五) 今傳本草書無此記載。

《太平御覽》卷八四一「豆」引《本草經》有此條,是:「 生大豆,張騫使外國得一胡一 麻,一胡一 豆--或曰戎菽。」

(六) 「豌」,明抄誤作「●」,金抄、湖湘本不誤。

(七) 「□」,明抄、湖湘本誤作 「●」,據金抄改正。

(八) 「炒」,黃校、明抄作「雨 」,《輯要》引作「一溫一 」,皆非,金抄作「●」,字不全,當系「●」(古「炒」字)的殘文錯成。

唐韓鄂《四時纂要》「二月」篇「種大豆」條采《要術》作「大豆性炒」,茲據改。

「性炒」指大豆需要水分較多,地容易乾燥。

這一小段的意思是說大豆到葉落盡後收割,地面暴露較久,水分蒸發快,因此收割後必須立即耕耙保墑。

(九) 《周禮.地官》「載師」孔穎達疏引《孝經援神契》作:「

蒼赤宜種菽。」

(十) 此句各本均在引《泛勝之書》的最末,但行文突兀,疑有倒錯,當在上文講覆土處。

【一】 朱提,郡名,東漢末置,郡治在今四川省宜賓縣。

建寧,三國蜀置的郡,故治在今雲南省曲靖縣。

【二】 以上各種豆:「戎菽」或「 荏菽」,是大豆的古老名稱。

一江一 豆」即豇豆;「●●」也是豇豆。

古無「豇」字,後人從「一江一 」聲改水旁為豆旁作「豇 」。

「豍豆」也稱「蹕豆」,當是豌豆的別名;但《要術》稱為「大豆類」,則是大豆一類。

「留豆」被稱為 「留」,(後來寫作「●」)也許是越冬二年生的豆,好像冬麥被稱為「宿麥」。

「一胡一 豆」的說法最雜:漢犍為舍人、樊光、李巡、晉郭璞均以《爾雅》的「戎叔」 為「一胡一 豆」,「一胡一 」如果解釋為「大」,那就是大豆類,《太平御覽》卷八四一引《本草經》即逕以「一胡一 豆」 為大豆。

《名醫別錄序例》以為是青斑豆。

唐孫思邈《千金方》以為是青小豆。

《本草綱目》以為是豌豆。

還有說是蠶豆的。

《要術》引《廣雅》則指為豇豆;引《廣志》只說「有青有黃」,但不是大豆。

大概豆的種類多而又雜,加上各地隨俗異名,像這類雜色的豆,事實上就不可能有同物共指的名稱。

「□」音勞。

崔豹《古今注》:「□豆,一名治豆,葉似葛而實長尺餘,可蒸食。」

而《救荒本草》:「●豆,生平野中,北土處處有之。

……葉似黑豆葉而窄小,微尖,開淡粉紫花。

結小角,其豆似黑豆形,極小。」

又名「穭豆」、「鹿豆 」。

唐陳藏器《本草拾遺》:「穭豆,……生田野,小黑。

……一名驢豆,一名□豆。」

因此,後來有指為是黑小豆的。

所指隨地異名,也很雜。

其他像「秬豆」、 「刺豆」、「御豆」、「楊豆」、「鷰豆」、「

高麗豆」等,或者是雜色豆,或者是大豆的不同品種。

關於「大豆類」和「小豆類」,「 大」、「小」之分,不是指豆的大小,當與豆的成分和用途有關,大概蛋白質和脂肪的含量較豐而經濟價值較高的,稱為「大豆類」,反之稱為「小豆類」。

【三】 「茭」,是「干芻」,即干飼料。

「種茭」是說種這種大豆是專為連莖帶葉地收貯起來,作為牲畜越冬的飼料用的。

卷六《養牛馬驢騾》篇提到「茭豆」,《養羊》篇還載有種刈法,所指均相同。

【四】 「●」,音劣,《集韻》解釋為「耕田起土」,由作為土埂解釋的「埒」字演變而來。

「●」與「耩」是同一工作的兩方面,對小土埂說是「●」,對小土溝說是「耩」。

這裡是用犁犁起小土條,所以說「犁細淺●」,實際就是用淺串法犁地破土。

卷三《蔓菁》篇有「犁粗●」,和這個相對。

【五】 「萁」,豆莖;「堅」,乾硬。

「旱」指種得過早,易遇乾旱,有「萁堅葉落」之弊,五月麥熟後種下,進入雨季,則莖葉繁茂,很合時。

據此,「旱」當然講得通,但作「早」更直截了當,也許竟是「早」字之誤。

【六】 「□」(金抄誤作「□」),音伐,也寫作「□」、「壟」。

這裡是指隨著犁壁翻起的土塊,俗稱「土□」。

土□翻轉倒僕在同一個方向,翻轉面曲凸作弧線下覆,不完全散開,顯得有些光滑(特別是黏濕的土)。

這裡是撒播大豆,如果對著土□倒僕的方向撒豆,就撒在曲凸面上,豆子不落實,而且容易回跳,所以必須在「逆□」即相反的方向撒豆,使豆子撒在□間的空隙中,然後●過一遍蓋好,就合適。

【七】 「少」,古時常作「稍」字用。

如果在近根部的葉還沒有黃落時就收割貯積起來,還嫌青,容易郁壞,所以說:「葉少不黃必浥郁」。

【八】 「夕」,指西斜。

三月的黃昏,參星西落,故云「昏參夕」。

這時的「中星」是井宿。

這是農諺,《四民月令》原引,「昏參夕」協「桑椹赤」,詳見《四民月令輯釋》「三月」篇註釋。

小豆第七

小豆,大率用麥底。

然恐小晚,有地者,常須兼留去(一)歲谷下【一】以擬之。

夏至後十日種者為上時,一畝用子八升。

初伏斷手【二】為中時,一畝用子一鬥。

中伏斷手為下時,一畝用子一斗二升。

中伏以後則晚矣。

諺曰:「立秋葉如荷錢(二),猶得豆」者,指謂宜晚之歲耳,不可為常矣。

熟耕、耬下以為良。

澤多者,耬耩,漫擲而勞之,如種麻法。

未(三)生白背,勞之極佳。

漫擲、犁●,次之。

●土歷反種為下。

三】

鋒而不耩,鋤不過再。

葉落盡,則刈之。

葉未盡者,難(四)治而易濕也。

豆角三青兩黃,拔而倒□籠叢【四】之,生者均熟,不畏嚴霜,從本至末,全無秕減,乃勝刈者。

牛力若少,得待春耕;亦得●種。

凡大、小豆,生既布葉,皆得用鐵齒●楱俎遘反縱橫杷而勞之。

《雜一陰一陽一書》曰:「小豆「生」於李。

六十日秀,秀後六十日成。

成後,忌與大豆同。」

《泛勝之書》曰:「小豆不保歲,難得。

「椹黑時,注雨種,畝五升。

「豆生布葉,鋤之。

生五六葉,又鋤之。

「大豆、小豆,不可盡治也。

古所以不盡治者,豆生布葉,豆有膏,盡治之則傷膏,傷則不成。

而民盡治,故其收耗折也。

故曰,豆不可盡治。

「養美田,畝可十石;以薄田,尚可畝收五石。

」諺曰:「與他作豆田。」

斯言良美可惜也。

《龍魚河圖》曰:「歲暮夕,四更中,取二七豆子,二七麻子,家人頭髮少許,合麻、豆著井中,咒敕井,使其家竟年不遭傷寒,辟五方疫鬼。」

《雜五行書》曰:「常以正月旦--亦用月半--以麻子二七顆,赤小豆七枚,置井中,辟疫病,甚神驗。」

又曰:「正月七日,七月七日,男吞赤小豆七顆,女吞十四枚,竟年無病;令疫病不相染。」

(一) 「去」,明抄誤作「雲」,據金抄、湖湘本改正。

(二) 湖湘本作「荷錢」,金抄、明抄作「倚錢」。

荷葉剛長出時形小如錢,稱為「荷錢 」,茲從湖湘本。

(三) 黃校、張校作「禾」,誤;茲從金抄、明抄、湖湘本作「未」。

(四) 各本均作「難」,明抄誤作 「雖」。

【一】 「谷下」,前作為谷子,即谷底。

【二】 「三伏」,始於秦德公二年(公元前六七六年)(見《史記.秦本紀》)。

夏至後第三個「庚」日為初伏,第四個庚日為中伏,立秋後第一個庚日(即夏至後第六個庚日)為末伏。

「斷手」猶言「斷止」,指初伏終了前要播種完畢。

《周易.說卦》:「艮以止之。」

又說:「艮為手。」

孔穎達疏:「艮既為止,手亦能止持其物,故為手也。」

可知「手」有「止」意。

【三】 上面比較著三種不同播種法的優劣:第一種,地經過整熟後,耬種最好;如果澤多時,耬耩撒播也可以。

第二種,不耕翻就撒播,跟著用犁淺串(「淺●」)一遍,像上篇種茭豆的辦法,次之。

第三種,不耕翻,也不淺●,就這樣耩溝條播或點播,稱為「●種」,最差。

【四】 「叢」是簇聚,「籠叢」就是分堆、分蓬地攢聚在一起。

種麻【一】第八

《爾雅》曰(一):「黂,枲實。

枲,麻。

別二名 」「●(二),麻母。」

孫炎注曰(三):「黂,麻子。」

「●(二),苴麻盛子者。

【二】」

崔寔曰:「牡麻,無實,好肌理,一名為枲也。

凡種麻,用白麻子。

白麻子為雄麻。

顏色雖(四)白,嚙破枯燥無膏潤者,秕子也,亦不中種。

市糴者,口含少時,顏色如舊者佳;如變黑者,裛(五)。

崔寔曰:「牡麻子(六),青白,無實,兩頭銳而輕浮。」

麻欲得良田,不用故墟【三】。

故墟亦(七)良,有點丁破反(

八)葉夭折之患,不任作布也。

地薄者糞之。

糞宜熟。

無熟糞者,用小豆底亦得。

崔寔曰:「正月糞疇。

疇,麻田也。」

耕不厭熟。

縱橫七遍以上,則麻無葉(九)也。

田欲歲易。

拋子種【四】則節高。

良田一畝,用子三升;薄田二升。

穊則細而不長【五】,稀則粗而皮惡。

夏至前十日為上時,至日為中時,至後十日為下時。

「麥黃種麻,麻黃種麥」,亦良候也。

諺曰:「夏至後,不沒狗。」

或答曰:「

但雨多,沒橐駝。」

又諺曰:「五月及澤,父子不相借。」

言及澤急,說非辭【六】也。

夏至後者,非唯淺短,皮亦輕薄。

此亦趨時不可失也。

父子之間,尚不相假借,而況他人者也?

澤多者,先漬(十)麻子令芽(十一)生,取雨水浸之,生芽(

十一)疾;用井(十二)水則生遲。

浸法:著水中,如炊兩石米頃(

十三),漉出。

著席上,布令厚三四寸,數攪之,令均得地氣。

一宿則芽(十一)出。

水若滂沛,十日亦不生。

待地白背,耬耩,漫擲子,空曳勞。

截雨腳即種者,地濕,麻生瘦;待白背者,麻生肥。

澤少者,暫浸(十四)即出,不得待芽(十一)生,耬頭中下之。

不勞曳撻。

麻生數日中,常驅雀。

葉青乃止。

布葉而鋤。

頻煩再遍止。

高而鋤者,便傷麻。

勃如灰【七】便收。

刈,拔,各隨鄉法。

未勃者收,皮不成;放勃不收而(十五)即驪。

●【八】欲小,●【九】欲薄,為其易干。

一宿輒翻之。

得霜露則皮黃也。

獲欲淨。

有葉者喜(十六)爛。

漚欲清水,生熟合宜。

濁水則麻黑,水少則麻脆(十七)。

生則難剝,大爛則不任(十八)。

暖(十九)泉不冰凍,冬日漚者,最為柔肕(二十)也。

《衛詩》曰(二一):「蓺麻如之何?衡從其畝。」

《毛詩》注曰:「蓺,樹也。

衡獵之,從獵之【一】,種之然後得麻。」

《泛勝之書》曰:「種枲太早,則剛堅、厚皮、多節;晚則皮不堅。

寧失於早,不失於晚。

獲麻之法,穗勃勃如灰,拔之。

夏至後二十日漚枲,枲和如絲。」

崔寔曰:「夏至先後各五日,可種牡麻。」

「 牡麻,有花無實。

(二二)」

(一) 見《爾雅.釋草》,文同。

「別二名」是郭璞注文,《要術》照原樣夾注在這裡,和他處引郭注不同,疑係後人添注。

(二) 「●」,黃校、張校、明抄作「苧」(漸西本作「●」),湖湘本、《津逮》本、《學津》本作「莩」,均誤;僅金抄作「●」,同《爾雅》,是唯一正確的字。

按「●」,《說文》作「芓」 ,指大麻雌株,《爾雅》所稱「麻母」,即指此,非指苧麻。

(三) 孫炎注的「苴麻盛子者」,與郭璞注同。

(四) 「雖」,明抄、湖湘本誤作 「雄」,據金抄及《輯要》引改正。

(五) 金抄作「●」,無此字;湖湘本及《輯要》引訛作「衰」;茲從黃校、張校、明抄作「裛」。

(六) 各本均無「子」字,當系脫文,茲補入。

下文「無實」即「

不實」(「無」同「毋」,作「不 」解);但也可能是衍文。

詳見《

四民月令輯釋》「五月」篇校記。

(七) 明抄、湖湘本作「亦」,金抄作「太」。

「亦」本字作「●」,易誤為「太」,茲從明抄。

(八) 金抄、明抄及黃校作「點」 ,張校及《輯要》引作「伙」,音注相同,均作「丁破反」。

按《集韻》去聲「個」韻收有「點」字,讀「丁賀反」,解釋是:「草葉壞也。

故墟種麻,有點葉夭折之患,賈思勰說。」

即是根據《要術》就文義作推解的。

《輯要》因據以加上「草葉壞也」的註解。

所謂「點葉」,可能是指麻葉的一種病害,但也可能是誤字。

古稱麻稈為「●」,玄應《一切經音義》卷十七《阿毗曇毗婆沙論》「麻干」註:「麻莖也。

……字宜作「●」 、「

□」二形,音皆,今呼為麻●是也。」

此二「●」字原均誤作「●」,說明「●」、「點 」形近,極易殘爛致誤,懷疑《要術》的「點」,也可能竟是「●」字之誤,那「●葉」就好解釋了。

芝麻連作幾年,莖葉也會發生病害長不好,終至萎死。

(九) 「麻無葉」,各本同。

唐韓鄂《四時纂要》「五月」篇采《

要術》亦作「無葉」。

但地耕得怎樣熟,也不能使麻只長莖不長葉,或者是《要術》故作此說,以強調熟耕地。

(十) 「漬」,黃校、明抄訛作「 潰」,據金抄、湖湘本改正。

(十一)湖湘本等作「芽」,金抄、明抄作「牙」。

「牙」古通「芽」。

《要術》中二字互用,本書統一作「芽」。

(十二)各本均作「井」,黃校、明抄誤作「升」。

(十三)「兩石米頃」,金抄作「雨石米填」,黃校、張校、明抄作「兩百步頃」,「雨」 、「填」、「百步」均誤;湖湘本、《津逮》本等及《輯要》引均作「兩石米頃」,唐韓鄂《四時纂要》「五月」篇采《要術》亦作「二石米久」,茲據以改正。

(十四)「浸」,金抄誤作「漫」,他本不誤。

(十五)「而即驪」,金抄、黃校、明抄同;湖湘本、《津逮》本作「即驅」,《學津》本、漸西本從《輯要》引作「即曬」,均誤。

驪」是黑色馬,這裡指麻株如果在放勃後還不收割,麻纖維會變得黯黑不清白。

(十六)金抄作「喜」,明抄作「□」 ,他本作「易」。

「喜」、「

□」在這裡意義相同,作「容易」 解釋,《要術》中常用,惟他處概作「喜」,本書一律作「喜」。

(十七)「脆」,金抄作「肥」,黃校、明抄作「●」均系「□」字之誤;湖湘本等作「脆 」,茲改正。

《要術》中「脆」、「□」二字互用,本書統一作「脆」。

(十八)「不任」,唐韓鄂《四時纂要》「五月」篇采《要術》作「

不任持」,《輯要》引《要術》作 「不任挽」。

其實「不任」猶言「

不堪」,包括多面的壞因素,故仍其舊。

(十九)「暖」,金抄誤作「曉」,湖湘本誤作「挽」,據黃校、明抄改正。

(二十)「肕」,金抄、明抄、張校作「明」;《輯要》引作「韌」;《四時纂要》「五月 」篇采《要術》作「□」,是「肕」的一習一 俗借用字。

「 韌」在《要術》中概寫作「肕」,很容易錯成「明」字,茲改正。

(二一)此詩見《詩經、齊風、南山》,非出《衛詩》,《要術》誤。

《詩》句及毛《傳》並同《要術》。

「蓺」即「藝」字,明抄作「

蓻」,誤。

又明清刻本均無毛《傳》小注。

(二二)注文崔寔《四民月令》原有,故加引號。

以下仿此。

【一】 「麻」,指桑科的大麻。

【二】 大麻,雌雄異株。

其雌株,古稱為「●」(音字),子實稱為「黂」(音汾),雄株稱為「枲」(音喜)。

這是分名。

不分時,通稱為「 枲」或「枲麻」。

雌株又稱為「苴」或「苴麻」,因亦稱其子實為「苴」或「●」。

反過來,「黂」既是麻子,因亦稱其雌株為「黂」(如下篇引崔寔文)。

此外,麻子又稱「萉」或「蘊」。

【三】 「故墟」,大概指連作地。

【四】 「拋子種」,針對麻田要每年輪換作註解,意思和卷一《種穀》篇的「●子」相反。

大概當時的俗語,稱重茬為「●子」,稱不重茬為「 拋子」;「拋」指母子相離,「●」指母子同地。

【五】 「長」讀作成長的「長」,指長得粗壯。

【六】 「說非辭」,說不合情理的話(指「父子不相借」)。

【七】 粉末叫做「勃」。

這裡指花粉。

「勃如灰」就是花粉放散如灰末。

「勃」的另一意思指泡沫(由粉末引申而來),在《要術》中見於卷七《白醪曲》篇的「茗渤」和卷九《煮●》篇的「勃」。

【八】 「●」,音繭,《說文》: 「小束也。」

這裡指捆縛成小把。

【九】 「●」,也寫作「●」,音敷,這裡意思和「鋪」相同,指鋪積要薄。

【一】「衡從」即橫縱。

據孔穎達解釋,「獵」指耕後的「踐躡概摩」。

「概」原是括平斗面的器具,這裡即指耙平土塊;「摩」即●●;「踐躡」指播前鎮壓。

「衡獵之,從獵之」,指縱橫多次耕翻耙●,整地極熟,再結合播前鎮壓,保墑標準高,然後下種,作物生長旺盛是必然的。

這一套極為重要的增產經驗,雖是漢唐一人的解釋,但《詩經》已明確指出「 衡從其畝」是種麻的重要措施,播前整地的重要關鍵,當時已有所認識。

種麻子第九

崔寔曰(一):「苴麻,麻之有蘊者,●(二)麻是也。

一名黂。」

止取實者,種斑黑麻子。

斑黑者饒實【一】。

崔寔曰:「苴麻子黑,又實而重,搗治作燭,不作麻。」

耕須再遍。

一畝用子三升(三)。

種法與麻同。

三月種者為上時,四月為中時,五月初為下時。

大率二尺留一根。

穊則不科(四)。

鋤常令淨。

荒則少實。

既放勃,拔去雄。

若未放勃去雄者,則不成子實。

凡五穀地畔近道者,多為六畜所犯,宜種一胡一 麻、麻子以遮之。

一胡一 麻,六畜不食;麻子嚙頭,則科大。

收此二實,足供美燭之費也。

慎勿於大豆地中雜種麻子。

扇地兩損,而收並薄。

六月間,可於麻子地間散蕪菁子而鋤之,擬收其根。

《雜一陰一陽一書》曰:「麻「生」於楊或荊。

七十日花,後六十日熟。

種忌四季--辰、未、戌、丑【二】--戊、己。」

《泛勝之書》曰:「種麻,豫調和田。

二月下旬,三月上旬,傍雨種之。

麻生布葉,鋤之。

率九尺一樹。

樹高一尺,以蠶矢糞之,樹三升。

無蠶矢,以溷中熟糞糞之亦善,樹一升。

天旱,以流水澆之,樹五升。

無流水,曝井水,殺其寒氣以澆之。

雨澤時適,勿澆。

澆不欲數。

養麻如此,美田則畝五十石,及百石,薄田尚三十石。

獲麻之法,霜下實成,速斫之;其樹大者,以鋸鋸之。」

崔寔曰:「二、三月,可種苴麻。」

「 麻之有實者為苴。」

(一) 引崔寔此段文字,湖湘本等均如此式,金抄、明抄均列在篇標題下面,與其他各篇不一致。

茲從湖湘本提行另列。

(二) 「●」,仍僅金抄如字,他本均誤作「苧」。

(三) 各本均作「二升」,金抄作 「三升」(王禎《農書》「麻子」引《要術》同),茲從金抄。

(四) 「科」,各本均作「耕」,誤;《輯要》引作「成」,《學津》本從《輯要》,差可,但義有未周。

按「科」指分櫱、分枝,這裡是種雌麻收子,針對「二尺留一根」作注,字應作「科」,「 耕」是「科」的形近之訛,茲改正。

後讀唐韓鄂《四時纂要》「三月」篇「種麻子」條采《要術》正作「稠即不成科」。

【一】 《圖經本草》:「農家種麻法,擇其子之有斑黑文者,謂之雌麻,雲用此則結實繁,它子則不然。」

【二】 不可能四季都種麻子,這裡 「四季」不是指春夏秋冬,而是指迷信說法的「忌日」 ,即下面《水稻》篇引《雜一陰一陽一書》所說的「

四季日」。

《淮南子.天文訓》: 「甲乙寅卯,木也;丙丁巳午,火也;戊、己、四季,土也;……」則所謂「四季」是指地支中屬土的辰、未、戌、丑,因以逢此四日支的四個日子為「四季日」。

這是由四季月的「月建」而來的。

古歷律家以十二地支配十二個月,稱為月建,而辰、未、戌、丑恰好是四季中四個「季月」的月建,即季春三月建辰,季夏六月建未,季秋九月建戌,季冬十二月建丑,因轉以稱這四個日支之日為「四季日」。

這裡所謂「四季辰、未、戌、丑」,實際上已指明「辰、未、戌、丑」即是「四季」 。

又本篇和《水稻》篇的「戊、己」,各本多「己」、 「巳」混淆,從這裡可以校正確為「己」字。

大小麥第十瞿麥附

《廣雅》曰(一):「大麥,麰也;小麥,●也。

《廣志》曰:「虜水(二)麥,其實大麥形,有縫。

●(三)麥,似大麥,出涼州。

旋麥【一】,三月種,八月熟,出西方。

赤小麥,赤而肥,出鄭縣【二】。

語曰:「湖豬肉,鄭稀熟。」

山提(四)小麥,至黏弱;以貢御。

有半夏小麥,有禿芒大麥,有黑穬麥【三】。」

《陶隱居本草》雲(五):「大麥為五穀長,即今□麥也,一名麰麥,似穬麥,唯無皮耳。

穬麥,此是今馬食者。

然則大、穬二麥,種別名異,而世人以為一物,謬矣【四】。」

按世有落麥者,禿芒(六)是也。

又有春種穬麥也。

大、小麥,皆須五月、六月暵地【五】。

不暵地而種者,其收倍薄。

崔寔曰:「五月、六月(七)災麥田也。」

種大、小麥,先●,逐犁●種者佳。

再倍省種一子而科大【六】。

逐犁擲之亦得,然不如作●耐旱。

其山田及剛強之地,則耬下之。

其種一子宜加(八)五省【七】於下田。

凡耬種者,非直土淺易生,然於鋒、鋤亦便。

穬麥,非良地則不須種。

薄地徒勞,種而必不收。

凡種穬麥,高、下田皆得用,但必須良熟耳。

高田借擬(九)禾、豆,自(十)可專用下田也。

八月中戊社前【八】種者為上時,擲者,畝用子二升半。

下戊前為中時,用子三升。

八月末九月初為下時。

用子三升半或四升。

小麥宜下田。

歌曰:「高田種小麥,●穇【九】不成穗。

男兒在他鄉,那得不憔悴。」

八月上戊社前為上時,擲者,用子一升半也。

中戊前為中時,用子二升。

下戊前為下時。

用子二升半。

正月、二月(十一),勞而鋤之。

三月、四月,鋒而更鋤。

鋤麥倍收,皮薄面多;而鋒、勞、鋤各得再遍為良也。

令(十二)立秋前治訖。

立秋後則蟲生。

蒿、艾簞【一】盛之,良。

以蒿、艾蔽(十三)窖埋之,亦佳。

窖麥法:必須日曝令干,及熱埋之【一一】。

多種久居【一二】供食者,宜作劁才雕切麥【一三】:倒刈,薄布,順風放火;火既著,即以掃帚撲滅,仍打之。

如此者,經(十四)夏蟲不生;然唯中作麥飯及面用耳。

《禮記.月令》曰(十五):「仲秋之月,…… 乃勸人種麥,無或失時;其有失時,行罪無疑。」

鄭玄注曰:「麥者,接絕續乏之谷,尤宜重之。」

《孟子》曰(十六):「今夫麰麥,播種而耰之,其地同,樹之時又同;浡然而生,至於日至【一四】之時,皆熟矣。

雖有不同,則地有肥、磽,雨露之所養,人事之不齊。」

《雜一陰一陽一書》曰:「大麥「生」於杏。

二百日秀,秀後五十日成。

麥「生」於亥,「壯」於卯,「長」 於辰,「老」於巳,「死」於午,惡於戊(十七),忌於子、丑。

小麥「生」於桃。

二百一十日秀,秀後六十日成。

忌與大麥同。

蟲食杏者麥貴。」

種瞿麥【一五】法:以伏為時。

一名「地面」。

良地一畝,用子五升,薄田三四升。

畝收十石。

渾蒸,曝干,舂去皮【一六】,米全不碎。

炊作飧【一七】,甚滑。

細磨,下絹簁【一八】,作餅,亦滑美。

然為性多穢,一種此物,數年不絕;耘鋤之功,更益劬勞。

《尚書大傳》曰(十八):「秋,昏,虛星【一九】中,可以種麥。」

「虛,北方玄武之宿;八月昏中,見於南方。」

《說文》曰:「麥,芒(十九)谷。

秋種厚埋(二十),故謂之「麥」【二】。

麥,金王而生,火王而死。」

《泛勝之書》曰:「凡田有六道,麥為首種。

種麥得時,無不善。

夏至後七十日,可種宿麥。

早種則蟲而有節,晚種則穗小而少實。

「當種麥,若天旱無雨澤,則薄漬麥種以酢且故反漿並蠶矢;夜半漬,向晨速投之,令與白露俱下。

酢漿令麥耐旱,蠶矢令麥忍寒。

「麥生黃色,傷於太稠。

稠者鋤而稀之。

「秋鋤以棘柴耬之,以壅麥根。

故諺曰:「子欲富,黃金覆。」

「黃金覆」者,謂秋鋤麥、曳柴壅麥根也。

至春凍解,棘柴曳之,突絕其干葉。

須麥生,復鋤之。

到榆莢時,注雨止,候土白背復鋤。

如此則收必倍。

「冬雨雪止,以物輒藺麥上,掩其雪,勿令從風飛去。

後雪,復如此。

則麥耐旱、多實。

「春凍解,耕和土,種旋麥。

麥生根茂盛,莽鋤【二一】如宿麥。」

泛勝之區種麥:「區大小如上農夫區。

禾收,區種。

凡種一畝,用子二升。

覆土厚二寸,以足踐之,令種土相親。

麥生根成,鋤區間秋草。

緣以棘柴律土壅麥根。

秋旱,則以桑落時澆之。

秋雨澤適,勿澆之。

春凍解,棘柴律之,突絕去其枯葉。

區間草生,鋤之。

大男、大女治十畝。

至五月收,區一畝,得百石以上,十畝得千石以上。

「小麥忌戌,大麥忌子,「除」日不中種。」

崔寔曰:「凡種大、小麥,得白露節,可種薄田;秋分,種中田;後十日,種美田。

唯穬,早晚無常。

正月,可種春麥、豍豆,盡二月止。」

青稞麥【二二】。

特(二一)打時稍難,唯映(二二)日用碌碡【二三】碾。

右(二三)每十畝,用種八斗。

與大麥同時熟。

好收四十石;石(二四)八九斗面。

堪作飯(二五)及餅飥(二六),甚美。

磨,總盡(二七)無麩。

鋤一遍佳,不鋤亦得。

(一) 見《廣雅.釋草》,「●」 作「□」。

「廣雅」,各本誤作「爾雅」,據金抄、漸西本改正。

漸西本是依據吾點引「景」的校記「爾改廣 」改正的。

(二) 「水」,《太平御覽》卷八三八「麥」引《廣志》作「小」。

(三) 「●」,金抄、黃校劉錄、張校、明抄、漸西本及《初學記》卷二七「五穀」、《太平御覽》卷八三八「麥」引《廣志》並同。

此字字書未收,疑誤。

湖湘本、《津逮》本、《學津》本作「稅 」。

郭璞注《方言》卷七「發、稅」說:「稅,猶脫也。」

李善注《文選》陸機《招隱詩》:「脫與稅,古字通。」

(四) 「山提」,未詳。

漸西本從吾點校改作「朱提」。

朱提,郡名,見前《大豆》篇註釋【一】。

(五) 《陶隱居本草》,書已佚。

本條所引見於《重修政和證類本草》所錄存的《名醫別錄》和陶弘景(隱居)注中。

《名醫別錄》所記是:「 大麥,……為五穀長。」

陶弘景注是:「今稞麥,一名麰麥,似穬麥,惟無皮爾。」

《名醫別錄》「穬麥」下陶弘景注是:「此是今馬所食者。」

大、穬二麥,始著錄於《名醫別錄》,「然則」以下,應是陶弘景本人的辨說。

下文按語,才是賈氏本文。

(六) 「芒」,金抄誤作「芸」。

(七) 「六月」,金抄、明抄誤作 「一曰」,湖湘本及《輯要》引作「六月」,卷一《耕田》篇引《四民月令》亦作「六月」,茲改正。

(八) 「加」,金抄誤作「如」。

(九) 「借擬」是「假使準備作」 的意思,指高田如果準備作為禾、豆田,自然可以專用低田種穬麥。

金抄作「惜樅」,誤。

(十) 「自」,明抄誤作「目」。

(十一)「二月」,黃校、張校、明抄誤作「三月」,據金抄、湖湘本等改正。

(十二)金抄作「令」,各本作「今 」。

唐韓鄂《四時篡要》「六月」篇作「須在立秋前」 ,「今」明系「令」字之誤,茲從金抄。

(十三)金抄、明抄作「蔽」,是;他本作「閉」,實誤;湖湘本作「閒」,尤誤。

(十四)「經」,明抄誤作「無」;他本均脫。

據金抄補正。

(十五)《月令》無「人」字。

《鄭玄》注無「宜」字。

余同。

(十六)見《孟子.告子上》篇。

末句作:「……雨露之養,人事之不齊也」,余同。

(十七)金抄及《輯要》引作「戊」 ,韓鄂《四時纂要》「正月」篇引《泛勝之書》同,凡 「惡」皆在日干,明抄、湖湘本等作「戌」,誤。

(十八)《隋書.經籍志》等著錄鄭玄注《尚書大傳》三卷,今已亡佚。

清陳壽祺有輯校本,頗為完善。

該輯本除輯錄《要術》此條外,並輯有自經典註疏及類書所引者,此句作:「主秋者虛,昏中,可以種麥。」

下面注文,陳氏釐定為鄭玄所注。

(十九)「芒」,明抄、湖湘本誤作 「芸」,據金抄及《說文》原文改正(漸西本已從吾點校改正)。

(二十)「秋種厚埋」,《說文》作 「秋穜厚薶」,「種」或「穜」,「埋」或「薶」,均同字異寫。

(二一)黃校、明抄作「特」(金抄、張校誤作「持」),他本作「

治」。

按下文小注「鋤一遍佳,不鋤亦得」,對於正文毫不相干,疑應在「特打時稍難」 前,則作「特」尤為順適。

(二二)金抄、黃校、張校作「快」 ,誤;《學津》本從《輯要》引作「映」;明抄、湖湘本等作「伏」。

「映日」是在強日照下曝曬,「伏日」 不一定每天見日,而且「快」、「映」形似,故據《輯要》參照金抄作「映」。

(二三)「右」,各本同。

按「右」 是古人指說或總結上文的一習一 用字,但在《要術》中這樣的用法絕少(只卷八《八和齏》篇有「右件」),而且在這裡也不太合適。

下文「石八九斗面」的「石」字,金抄、黃校、張校、明抄均脫,懷疑就是這個「石」字竄越在這裡而又錯成「右」字。

即使如此,此條來源,仍有可疑。

用種量以十畝為單位,收穫也以十畝計算,注文不針對正文,都和《要術》慣例違反,而「總盡」 的用詞與卷前《雜說》「盡總」相同,重經營規劃,亦與《

雜說》相合,可能竟不是賈氏本文,而出後人所附益。

(二四)「石」,金抄、黃校、張校、明抄脫,據明清刻本補。

(二五)「飯」,金抄、黃校、明抄、漸西本同,他本及《輯要》引作「□」。

「□」指炒麥面。

燕麥可以作□,但亦供炊飯煮粥,故存金抄之舊。

(二六)「餅飥」,除《學津》本、漸西本從《輯要》引改作「餺飥」外,他本均同。

《方言》卷十三:「餅謂之飥」。

「餅飥」是麵食的泛稱, 「餺飥」只是「湯餅」,茲存金抄之舊。

(二七)「總盡」,金抄、明抄等同;《輯要》引無「總」字(漸西本從之)。

「總」字在這裡似乎多餘,其實不然。

卷前《雜說》:「

半已下黑子,盡總落矣。」

王羲之《題筆陣圖後》:「且作餘字總竟,然後安點。」

「總盡」即「盡總」、「總竟」,意即全部磨完。

輯要》以意刪,故不從。

【一】 「旋」,隨即,不久。

「旋麥」即春麥。

春麥當年種,當年收,故稱為「旋」。

而冬麥要越冬,因此別稱為「宿麥」。

【二】 鄭縣,秦置,故治在今陝西華縣北。

下文「湖」,應指湖縣,漢置,故治在今河南靈寶縣西,與鄭縣鄰近。

【三】 穬麥顏色多種,有黃白、棕、黑等色。

【四】 「穬麥」,即裸大麥,蘇北等地又稱「元麥」。

大麥是有稃大麥和裸大麥的總稱。

現在通常稱有稃大麥為大麥,而別稱裸大麥為裸麥、穬麥或元麥,青海、西藏地區又稱青稞。

但按照本段內陶弘景(隱居)所辨別的,恰恰和這個相反:陶所指「大麥」是現在的裸麥(「□」同「裸」),而所指「穬麥 」卻是現在的大麥,即內外穎與果皮相互膠緊不易分離的通常大麥。

【五】 「暵」也寫作「熯」。

《晉書食貨志》:「太興元年詔曰:「徐揚二州,土宜三麥,可督令熯地,投秋下種。」

」即夏耕曬□,曬後再耕耙收●,入秋下種。

「三麥」指小麥、大麥、穬麥,晉時已有此名。

【六】 「再倍省」,即省兩倍,也就是只用到三分之一的種一子。

科大」這裡指分櫱多。

【七】 「加五省」是省一半。

【八】 「社」,這裡指秋社,在立秋後第五個「戊」日。

「八月中戊」指八月中第二個戊日,但與秋社日不一定在同一日。

這裡「八月中戊社前 」的精神是要趕在社前下種,即最遲不得遲於中戊的社日。

下文「上戊社前」,同此解釋。

陳□《農書.六種之宜篇》:「八月社前,即可種麥。

……麥經兩社,即倍收而子顆堅實。」

以後吳懌《

種藝必用》、王禎《農書.播種篇》都照抄陳□。

《要術》這裡是要求「經兩社」的最早記載。

【九】 「●穇」,音廉衫,義同「 ●●」(音廉纖)。

《集韻》:「禾草不實,●●之貌。」

【一】「簞」,音單,竹、葦之類編製的圓形容器。

王禎《農書》卷十五有「種簞」圖,並說:「盛種竹器也。

其量可容數鬥,形如圓甕,上有 ●口。

農家用貯谷種,庋之風處,不至郁浥,勝窖藏也。」

《要術》卷三《種一胡一 荽》篇有「作蒿●盛之」,這裡「蒿、艾簞」,似是用蒿、艾莖幹編製的簞。

【一一】小麥具有熱進倉密閉保管的特性。

經過這樣處理後,由於在密閉狀態中高一溫一 的延續,能將日曬時尚未死去的害蟲完全消滅。

《要術》「必須日曝令干,及熱埋之」,就是趁熱密閉保藏法的最早記載。

以後《四時纂要》進一步在烈日下地面最熱時上曬,並且做到快曬快收,可使麥一溫一 更高,效果更好。

近年來許多糧庫採用了這一趁熱密閉保管的經驗,基本上解決了小麥保管中的蟲害問題。

《要術》「令立秋前治訖」,除利用伏日高熱外,還含有趕在小麥休眠期終了前完成,避免影響種一子發芽率的作用。

【一二】「久居」即久積,久藏。

【一三】《廣雅.釋詁一》以「斷也 」釋「劁」,《玉篇》釋為「刈獲也」,都沒有特別的意思。

但這裡以割下放火燒過稱為「劁麥」,是否和「 劁」字從火有關,其義未詳。

又捲一《收種》篇:「選好穗純色者,劁刈高懸之。」

卷二《種瓜》篇:「先種晚禾,熟,劁刈取穗。」

則「劁刈」是指割穗,和一般的刈獲有分別。

【一四】「日至」這裡指夏至。

【一五】「瞿麥」,未詳。

《爾雅.釋草》:「大菊,蘧麥。」

郭璞註:「一名麥句姜,即瞿麥。」

邢昺疏:「案《本草》……陶注云:「今出近道。

一莖生細葉,花紅紫赤,可愛,子頗似麥,故名瞿麥。」

」這頗像石竹科的瞿麥。

《救荒本草》捲上有「 石竹子」,據說就是瞿麥,但「蒴內有小黑子,味苦辛 」,是採葉不採子的。

《本草綱目》指為即是石竹。

這些,都不是《要術》所稱可以作飧作餅食的瞿麥。

從文中採用「渾蒸,曝干,舂去皮」的脫殼辦法和「多穢」 的特性看來,似是一種在半栽培過程中的野生燕麥。

【一六】「渾蒸」,整粒地蒸(連穎殼一起)。

「舂去皮」,舂去穎殼,因燕麥除裸燕麥外,內外穎緊包著子粒不易分離。

【一七】「飧」,音孫。

《釋名.釋飲食》:「□,散也,投水於中解散也。」

即所謂「水和飯」,也就是帶湯的飯。

卷九《飧飯》篇記載著多種的「飧」。

【一八】「□」,也寫作「□」,即今「篩」字。

【一九】「虛星」,二十八宿之一,玄武七宿的第四宿。

《禮記.月令》虛星「昏中」在九月,和這裡所說「八月」不同。

【二】《說文》「埋」作「薶」,字同。

徐鍇《說文系傳》:「麥之言幕也,埋之意。」

王煦《說文五翼》解釋說:「許氏以薶訓麥,義以音起也。

古麥音如「薶」,……淮南謂麥曰「昧」,故史從音為文。」

由冬麥壅埋土中而得「麥」(埋)的音,所以說:「秋種厚埋,故謂之麥。」

【二一】據陝西省佳縣楊志貴同志提出意見,「莽鋤」指快鋤,抓緊時機,來勢要猛,要迅速鋤完。

因春麥種得遲,等到可鋤時,已經過一段時間,而天氣已轉暖,降雨又陸續增加,對春麥生長發育極為有利,如果不抓緊時機快鋤,春麥已封壟,就無法鋤了。

【二二】「青稞麥」指裸大麥,亦指燕麥,這裡是指後者。

如果「瞿麥」亦指燕麥,則此條為重出,因此此條的來源,頗為可疑。

【二三】「碌碡」,也寫作「磟碡」 、「●碡」,音六獨,是輥碾田間土塊和場上穀物的器具,用木製或石製,有有稜道的和渾圓的,用畜力挽行。

王禎《農書》卷一二有圖。

水稻第十一

《爾雅》曰(一):「稌,稻也。」

《郭璞》注曰:「沛國【一】今呼稻為稌。」

《廣志》雲(二):「有虎掌稻、紫芒稻、赤芒稻、白米稻(三)。

南方有蟬鳴稻,七月熟。

有蓋下白稻,正月種,五月獲;獲訖,其莖根復生,九月熟。

青芋稻,六月熟;累子稻,白漢(四)稻,七月熟:此三稻,大而且長,米半寸(五),出益州。

□有烏□、黑穬、青函、白夏之名。」

《說文》曰(六):「●,稻紫莖不黏者。」

「 □,稻屬。」

《風土記》曰:「稻之紫莖(七),●【二】稻之青穗,米皆青白也。」

《字林》曰:「秜(力脂反)(八),稻今年死,來年自生曰「

秜」(九)。」

按今世有黃甕稻、黃陸稻、青稗稻、豫章青稻、尾紫稻、青杖稻、飛蜻稻、赤甲稻、烏陵稻、大香稻、小香稻、白地稻;菰(十)灰稻,一年再熟。

有秫稻。

秫稻米,一名糯(一奴一亂反)米,俗云「亂米」,非也。

有九●(十一)秫、雉目秫、大黃秫、棠秫、馬牙秫、長一江一 秫、惠成秫、黃般秫、方滿秫、虎皮秫、薈柰秫,皆米也(十二)。

稻,無所緣【三】,唯歲易為良。

選地欲近上流。

地無良薄,水清則稻美也。

三月種者為上時,四月上旬為中時,中旬為下時。

先放水,十日後,曳陸軸【四】十遍。

遍數唯多為良。

地既熟,淨淘種一子;浮者不去(十三),秋則生稗。

漬經三(十四)宿,漉出;內草●【五】市規反中裛之。

復經三宿,芽生,長二分。

一畝三升(十五)擲。

三日之中,令人驅鳥。

稻苗長七八寸,陳草復起,以鎌侵水芟之,草悉膿死。

稻苗漸長,復須薅【六】。

拔草曰薅。

虎高切。

薅訖,決去水,曝根令堅。

量時水旱而溉之。

將熟,又去水。

霜降獲之。

早刈米青而不堅,晚刈零落而損收。

北土高原,本無陂澤。

隨逐隈曲【七】而田者,二月,冰解地幹,燒而耕之,仍即下水;十日,塊既散液【八】,持木斫【九】平之。

納種如前法。

既生七八寸,拔而栽之【一】。

既非歲易,草、稗俱生,芟亦不死,故須栽而薅之。

溉灌,收刈,一如前法。

畦●【一一】大小無定,須量地宜,取水均【一二】而已。

藏稻必須用簞。

此既水谷,窖埋得地氣則爛敗也。

若欲久居者,亦如「劁麥法」。

舂稻必須冬時積日燥曝,一夜 置霜露中,即舂。

若冬舂不幹,即米青赤脈起【一三】。

不經霜,不燥曝,則米碎矣【一四】。

秫稻法,一切同。

《雜一陰一陽一書》曰:「稻「生」於柳或楊。

八十日秀,秀後七十日成。

戊、己、四季日為良。

忌寅、卯、辰。

惡甲、乙。」

《周官》曰(十六):「稻人,掌稼下地【一五】。

「以水澤之地種穀也。

謂之稼者,有似嫁女相生。」

以豬【一六】畜水,以防止水,以溝蕩水【一七】,以遂均水【一八】,以列捨水【一九】,以澮寫水【二】,以(十七)涉揚其芟,作田。」

「鄭司農說「豬」、「防」:以《春秋傳》曰:「町原防,規偃豬」。

【二一】「以列捨水」:「列者,非一道以去水也。」

「以涉揚其芟」: 「以其水寫,故得行其田中,舉其芟鉤【二二】也。」

杜子春讀「蕩」為「和蕩」,謂「以溝行水也。」

玄謂偃豬者,畜流水之陂也。

防,豬旁堤也。

遂,田首受水小(十八)溝也。

列,田之畦●也。

澮(十九),田尾去水大溝。

作,猶治也。

開遂捨水於列中,因(二十)涉之,揚去前年所芟之草,而治田種稻。」

「凡稼澤,夏以水殄草而芟夷之。

「 殄,病也,絕也。

鄭司農說「芟夷」:以《春秋傳》曰:「芟夷、薀崇之。

【二三】今時謂禾下麥為「夷下麥 」,言芟刈其禾,於下種麥也。」

玄謂將以澤地為稼者,必於夏六月之時,大雨時行,以水病絕草之後生者,至秋水涸,芟之,明年乃稼。」

澤草所生,謂之芒種。」

「鄭司農云:「澤草之所生,其地可種芒種。」

芒種,稻、麥也。」

《禮記.月令》云:「季夏……大雨時行,乃燒、剃、行水,利以殺草,如以熱湯。

鄭玄注曰:「剃,謂迫地殺(二一)草。

此謂欲稼萊地【二四】,先剃其草,草干,燒之,至此月,大雨流潦,畜於其中,則草不復生,地美可稼也。

「剃氏,掌殺草:春始(二二)生而萌之,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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