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民要術》卷第十:後魏高一陽一太守賈思勰撰五穀、果蓏、菜茹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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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民要術》卷第十

齊民要術

卷第十

齊民要術

後魏高一陽一太守賈思勰撰

五穀、果蓏、菜茹非中國物產者

五穀一 甘蔗二一 益智四一

稻二□二二桶四二

禾三棪二三●子四三

麥四劉二四豆蔻四四

豆五郁二五榠四五

東牆六 芡二六余甘四六

東蓏七 藷二七蒟子四七

棗八薁二八芭蕉四八

桃九楊梅二九 扶留四九

李一 沙棠三 菜茹五

梨一一 柤三一竹五一

柰一二 椰三二筍五二

橙一三 檳榔三三 荼五三

橘一四 廉姜三四 蒿五四

甘一五 枸櫞三五 菖蒲五五

柚一六 鬼目三六 薇五六

椵一七 橄欖三七 萍五七

栗一八 龍眼三八 石□五八

枇杷一九椹三九一胡一 荾五九

椑二 荔支四 承露六

鳧茈六一鹿蔥八八 緗一一五

堇六二 蔞蒿八九 娑羅一一六

芸六三 藨九榕一一七

莪蒿六一四 藄九一杜芳一一八

葍六五 覆葐九二 摩廚一一九

蘋六六 翹搖九三 都句一二

土瓜六七烏蓲九四 木豆一二一

苕六八 ●九五木堇一二二

薺六九 荊葵九六 木蜜一二三

藻七 竊衣九七 枳櫃一二四

蔣七一 東風九八 朹一二五

羊蹄七二●九九夫栘一二六

菟葵七三●一 ●一二七

鹿豆七四莓一一 木威一二八

籐七五 荁一二 榞木一二九

藜七六 □一三 韶一三

●七七 木一四 君遷一三一

薕七八 桑一五 古度一三二

蘧蔬七九棠棣一六系彌一三三

芺八 棫一七 都鹹一三四

茿八一 櫟一八 都桷一三五

蕵蕪八二桂一九 夫編一三六

隱荵八三木綿一一乙樹一三七

守氣八四欀木一一一州樹一三八

地榆八五仙樹一一二前樹一三九

人莧八六莎木一一三石南一四

莓八七 槃多一一四國樹一四一

楮一四二●母一四五烏臼一四八

□一四三五子一四六都昆一四九

梓棪一四四 白緣一四七

五穀(一)、果蓏、菜茹非中國物產者(二)

聊以存其名目,記其怪異耳。

爰及山澤草木任食,非人力所種者,悉附於此。

(一) 「谷」,原作「●」,沿訛字。

「谷」從「●」,由於和「

●」形很相近,很早就有這樣寫法的。

本卷內「五穀〔一〕」及「禾〔三〕」的各「谷」 字,也都寫作「●」,茲一併改作正寫。

(二) 「五穀、果蓏、菜茹非中國物產者」,本卷僅此一篇,在全書中是第九十二篇。

賈氏自序稱:「凡九十二篇,束為十卷」,這就是最後一卷的最後一篇。

照以前九十一篇例,篇題下應有「第九十二」字樣,除漸西本加這四字外,他本都沒有,現在保留兩宋本的原樣不加。

卷內共一四九個小標題,不能稱「篇」,我們叫它作「目」。

所謂「非中國物產者」,指不是中國北方(主要是後魏疆域)所生產;「非人力所種」,當然是野生。

但卷內所記,並不完全符合這個原則。

例如卷六《養羊》篇有種芰、芡、藕等法,而本卷有「□〔二二〕」、「芡〔二六〕」二目及「菜茹〔五〕」的「荷」條,既是北方原有,也不能以野生於南方來解釋。

另外,即使在一四九個項目的本身,也有重複的地方。

五穀一(一)

《山海經》曰:「廣都之野,百谷自生,冬夏播琴。」

郭璞注曰:「播琴,猶言播種,方俗言也。」

「爰有膏稷、膏黍、膏菽。」

郭璞注曰:「言好味,滑如膏。」

《博物誌》曰(二):「扶海洲上有草,名曰「 □【一】」。

其實如大麥,從七月熟,人斂獲,至冬乃訖。

名曰「自然谷」,或曰「

禹餘糧【二】」。」

又曰(三):「地三年種蜀黍【三】,其後七年多蛇。」

(一) 本卷列舉各種草木多至一四九目,為眉目清楚和便於引稱,本書在標目下一律加上一、二、三……的數號。

(二) 《博物誌》(《叢書集成》排印《指海》本,下同)卷六所記是:「海上有草焉,名□,其實食之如大麥,七月稔熟,名曰「自然谷」,或曰「禹餘糧」。」

(《指海》本《博物誌》以黃蕘圃影刊連一江一 葉氏宋本為主,再補輯他書所引,但我們所引錄,仍去其輯補部分,以存其較早本的原樣。

)《太平御覽》卷八三七「谷」、卷九九四「草」引《博物誌》基本同《要術》,惟均多「食之」二字。

又《

御覽》卷九八八「餘糧」,及《圖經本草》「禹餘糧」引《博物誌》亦有「食之」二字。

(三) 《博物誌》卷二所載同《要術》,但上有「《莊子》曰」三字,作為引自《莊子》,但今本《莊子》中並無此語,《太平御覽》卷八四二 「黍」及卷九三四「蛇」兩引《博物誌》亦無「莊子曰 」三字,有問題。

又《御覽》二處所引,「地」下均多 「節」字,作:「

地節三年種蜀黍,其後七年多蛇」 (《要術》「□」是「蛇」的俗寫)。

地節是漢宣帝的年號(三年是公元前六七年),這就有很大差異。

【一】 「□」,音師,即莎草科的 □草,多年生草本,生海濱砂地。

【二】 在本草書上,唐陳藏器《本草拾遺》始著錄有「□草實」:「出東海洲島,似大麥,秋熟,一名禹餘糧,非石之餘糧也。」

按禹餘糧同名異物的有三種,這是一種。

另二種,一種是百合科的麥門冬,見《名醫別錄》;一種是屬褐鐵礦類的礦石,可用為止血藥,《神農本草經》已有記載。

【三】 「蜀黍」,即高粱。

稻二

異物誌曰(一):「稻,一歲夏冬再種,出一交一 趾。

俞益期《箋》曰(二):「一交一 趾稻再熟【一】也。」

(一) 《太平御覽》卷八三九「稻 」引《異物誌》是:「一交一 趾稻,夏冬又熟,農者一歲再種。」

《初學記》卷二七引作楊孚《異物誌》,除少「 稻夏」二字外,余同《御覽》。

按《隋書.經藉志》著錄有後漢楊孚《異物誌》,《御覽》所引,當亦出楊孚。

但《御覽》用書總目中別有曹叔雅《異物誌》、宋膺《異物誌》、陳祁暢《異物誌》,《文選》左思《蜀都賦》劉淵林注引又有譙周《異物誌》。

五種《

異物誌》均已失傳。

《要術》引文與《御覽》有異,不能肯定是哪一種。

(二) 《太平御覽》卷八三九引俞益期《箋》是:「一交一 趾稻再熟,而草深耕重,收谷薄。

」《水經注》卷三六「一溫一 水」記載俞益期事跡和給韓康伯的信。

《要術》引文,即采自該信,參看註釋【一】。

【一】 俞益期所稱「稻再熟」,即《異物誌》所載的「夏冬再種」。

《水經注》卷三六「 一溫一 水」章「東北入於郁」下記載:「豫章俞益期,性氣剛直,不下曲俗,容身無所,遠適在南。

與韓康伯書曰:……九真太守任延,始教耕犁,俗化一交一 土,風行象林。

知耕以來,六百餘年,火耨耕藝,法與華同。

名「白田」,種白谷,七月大作,十月登熟;名「赤田」,種赤谷,十二月作,四月登熟:所謂兩熟之稻也。

至於草甲萌芽,谷月代種,穜稑早熟,無月不秀。

耕耘功重,收穫利輕,熟速故也。

米不外散,恆為豐國。」

任延,東漢初人,事見《

要術》自序。

俞益期與韓康伯同時,東晉時人,自任延至俞益期,最多只有三百多年(六百多年到了隋唐了),「六百餘年」應是「三百餘年」 之誤。

禾三

《廣志》曰(一):「梁禾,蔓生,實如葵子。

米粉白如□,可為饘粥【一】。

牛食以肥。

六月種,九月熟。」

「感禾,扶疏【二】生,實似大麥。」

「揚禾(二),似藋【三】,粒細。

左折右炊,停則牙生。

此中國巴禾--木稷【四】也。」

「大禾,高丈餘,子如小豆,出粟特國。」

《山海經》曰:「崑崙墟,……上有木禾,長五尋,大五圍。」

郭璞曰:「木禾,穀類也。」

《呂氏春秋》曰(三):「飯之美者,玄山之禾,不周之粟,一陽一山之穄。」

《魏書》曰(四):「烏丸【五】地宜青穄。」

(一) 自「梁禾」至「大禾」,均《廣志》文。

《太平御覽》卷八三九「禾」引《廣志》 「梁禾」作「渠禾」,「大禾」作「火禾」(

《要術》金抄、明抄作「大禾」,他本亦作「火禾」),「似藋」作「實似藋」,「左折 」脫「左」字,「左折右炊」,指隨折隨炊,「

左」字必須有。

《藝文類聚》、《初學記》未引到。

(二) 「揚禾」,「揚」,金抄從手,他本及《太平御覽》引均從木作「楊」。

(三) 見《呂氏春秋.本味》篇,文同。

末後尚有「南海之秬」句,《要術》未引。

《本味》篇假託伊尹對湯陳說邊遠各地的各種美食,包括鳥、獸、魚、菜、禾、果,《要術》分引在本卷有關各目中。

(四) 《魏書》,晉王沈撰(不是《二十四史》之一的北齊魏收撰的《魏書》),已亡佚。

此句《三國誌.魏志.烏丸傳》裴松之注有引到,參看「東牆〔六〕」校記(四)。

【一】 「饘」,音氈,《說文》: 「糜也。

……周謂之饘,宋謂之糊。」

《禮記.檀弓》 「饘粥之食」孔穎達疏:「厚曰饘,稀曰粥。」

【二】 「扶疏」,與「枎疏」同。

《說文》:「枎疏,四布也。」

【三】 「藋」,有二義:音調,所謂「蔏藋」、「灰藋」,是藜一類,不會像禾本科植物,非此所指;音狄,即「荻」字,又木稷名「

藋粱」,亦名「荻粱」,即高粱,荻與高粱均屬禾木科,這裡應同「

荻」字。

《廣雅.釋草》:「藋粱,木 稷也。」

可能是高粱見於文獻的最早記載。

【四】 「木稷」,即高粱,也叫「 蜀黍」。

程瑤田《九谷考》、王念孫《廣雅疏證》以高大釋「蜀」(不是指蜀地),和高粱是相合的。

但巴、蜀都在四川,這裡「巴禾」恰和「蜀黍」暗合,而且也是「

木稷」,故暫讀為「木稷」是「巴禾」的別名。

【五】 烏丸即烏桓,漢代一少數民族的名稱,因居於烏桓山而得名。

漢末靈帝時主要在今遼寧省遼一陽一以西至河北省懷來一帶。

麥四

《博物誌》曰(一):「人啖麥橡,令人多力健(二)行。」

《西域諸國志》曰(三):「天竺十一月六日為冬至,則麥秀。

十二月十六日為臘,臘麥熟。」

《說文》曰(四):「麰,周所受來麰【一】也。」

(一) 《博物誌》卷二作:「啖麥稼,令人力健行。」

《太平御覽》卷八三八「麥」引《博物誌》作:「啖麥,令人多力。」

(二) 「健」,宋以後刻書多有作 「□」的,這裡明抄也是這樣,茲據他本改正。

(三) 《太平御覽》卷八三八引《西域諸國志》同《要術》,惟「

臘麥熟」作「則麥熟」。

吾點據《御覽》引改為「則」,漸西本從之。

(四) 《初學記》卷二七引《說文》同《要術》;《太平御覽》卷八三八引亦同,惟「來麰」作「來牟」。

但今本《說文》此句在「來」字下,是:「來,周所受瑞麥來麰,……。」

「麰」字下則是:「

來麰,麥也。」

分開來,「來」指小麥,「麰」指大麥,如《廣雅.釋草》:「大麥,麰也。

小麥,□也。」

【一】 《詩經.周頌.思文》:「 思文後稷,……貽我來牟。」

是說周族的麥是後稷時代傳下來的。

因此作頌歌來紀念他。

這「來」《

說文》所稱本此。

豆五

《博物誌》曰(一):「人食豆三年,則身重,行動難【一】。

恆食小豆,令人肌燥粗理【二】。」

(一) 見《博物誌》卷二,分列二條,一條是:「人啖豆三年,則身重,行止難。」

另一條是:「人常食小豆,令人肥肌粗燥。」

《太平御覽》卷八四一「豆」引同《要術》,惟「肌燥」作「肥燥」 ,「

行動難」衍誤作「行止動難」。

《博物誌》及《御覽》兩「肥」字,應均系誤字。

【一】 《名醫別錄》:「生大豆, ……久服令人身重,」唐孟詵《

食療本草》:「大豆,……每食後,淨磨拭,吞雞子大,令人長生。

初服時,似身重,一年已後,便覺身輕。」

很明顯,是指生吃大豆,而且是指「服食法」。

則《博物誌》所謂「身重,行動難」,應指此種吃法,未必是什麼「記其怪異」的豆。

【二】 《神農本草經》「赤小豆」 陶弘景註:「小豆,性逐津液,久服令人枯燥矣。」

宋寇宗奭《本草衍義》:「赤小豆,食之行小便,久則虛人,令人黑瘦枯燥。」

與《博物誌》所說相同,則是根據本草書赤小豆行水利濕的作用來的,也不是什麼「怪異」的東西。

東牆六

《廣志》曰(一):「東牆【一】,色青黑,粒如葵子;似蓬草。

(二)十一月熟。

出幽、涼、並【二】、烏丸地。」

河西語曰(三):「貸我東牆,償我田粱。」

《魏書》曰(四):「烏丸地宜東牆,能作白酒。」

(一) 《太平御覽》卷八四二「東薔」引《廣志》作:「東薔,色青黑,粒如葵子。

幽、涼、並皆有之。」

唐陳藏器《本草拾遺》引《

廣志》則作:「東廧之子,似葵,青色。

並、涼間有之。

河西人語:「貸我東廧,償爾田粱。」

」所稱「河西人語」,與《要術》大異,參看校記(三)。

(二) 《本草拾遺》:「東廧,… …苗似蓬,子似葵。」

《史記.司馬相如列傳》引錄《子虛賦》「東薔、雕一胡一 」下,裴駰《集解》引徐廣說: 「烏桓國有薔,似蓬草,實如葵子,十月熟。」

唐司馬貞《

索隱》引《廣志》說:「東薔子,色青黑。」

綜合諸說,《要術》這整句該是:「東牆,似蓬草,粒如葵子,色青黑。」

原引有倒錯。

(三) 「河西語」條,《要術》原亦提行,但「河西語」如果作為書名,不見於各家書目。

唐陳藏器《本草拾遺》引作「河西人語」(

見校記(一)),大可注意,因為這樣說明此條原系《廣志》文,由於《要術》提行另列,卻變成了書名。

《史記.司馬相如列傳》司馬貞《索隱》則引作「河西記」,原文是:「《廣志》云:「東薔子,色青黑。

河西記云:貸我東薔,償爾白粱也。」

」司馬貞和陳藏器均系唐時人,「河西記」疑係「河西語」之誤。

《太平御覽》卷八四二又引作「西河語」,實系據《要術》采入。

「西河」、「河西」自無不可,問題在《西河記》自有其書,《隋書.經籍志》等有記載,可是「西河語」,「河西語」均不見各家書目。

據此,《要術》的「河西語」,當非書名,其所記實系諺語,「河西語曰」,猶言「河西諺曰」,等於《本草拾遺》的「河西人語」,下文「堇〔六二〕」引《

廣志》正有「語曰」可為佐證。

所以這條實在應該接在上條下面,歸入《廣志》文,但由於原系提行,姑仍其舊。

(四) 《三國誌.魏志》卷三十《烏丸傳》裴松之注引《魏書》:「烏丸者,……地宜青穄、東牆。

東牆,似蓬草,實如葵子,至十月熟。

能作白酒。」

《要術》是節引,並將「青穄、東牆」原系連文者分引於「禾〔三〕」及本目。

《太平御覽》卷八四二引《魏書》,「

東薔,似蓬草,實如葵子,子十月熟」,列在「烏丸地宜東薔」下作為注文,無「能作白酒」句。

【一】 「東牆」,也寫作「東薔」 、「東廧」、「東蘠」,又叫做「登相」、「登廂」、 「登粟」,都是記音的字。

現在甘、涼一帶俗名「沙米 」。

清高士奇《天祿識余》:「瀚海……沙中生草,名 「登相」,可食。

按《遼史》:西夏出「登廂」。

《一統志》:韃靼產東廧,似蓬草,實如穄子,十一月始熟。

……今甘、涼、銀夏之野,沙中生草,子細如罌粟,堪作飯,俗名「登粟」,一名「沙米」。」

清福臨(順治名)《御制格物編》:「沙蓬米,凡沙地皆有之,鄂爾多斯所產尤多,枝葉叢生如蓬,米似一胡一 麻而小。

性暖,益脾胃,易於消化,好吐者食之,多有益。

作為粥,滑膩可食,或為米,可充餅餌茶湯之需。」

《保德州志》:「登相子,沙地多生,一名沙米,作羹甚美。」

清趙學敏 《本草綱目拾遺》卷八記載亦頗詳。

陳嶸《中國樹木分類學》定為是蒺藜科的,是一種矮灌木。

【二】 幽州,魏晉時約有今河北省及遼寧省西部地。

涼州,約有今甘肅省地。

并州,漢有今山西省及陝西省北部地,魏晉時有變遷,但主要是山西省。

果蓏七

《山海經》曰(一):「平丘,……百果所在。」

「不周之山,……爰有嘉果:子如棗,葉如桃,黃花赤樹,食之不饑。」

《呂氏春秋》曰(二):「常山之北,投淵之上,有百果焉,群帝所食。」

「群帝,眾帝先升遐(三)者。」

《臨海異物誌》曰(四):「楊桃【一】,似橄欖(五),其味甜,五月、十月熟。

諺曰:「楊桃無蹙【二】,一歲三熟。」

其色青黃,核如棗核。」

《臨海異物誌》曰:「梅桃子(六),生晉安侯(七)官縣【三】,一小樹,得數十石。

實大三寸,可蜜藏之。」

《臨海異物誌》曰:「楊搖(八),有七脊【四】,子生樹皮中。

其體雖異,味則無奇。

長四五寸,色青黃,味甘。」

《臨海異物誌》曰:「冬熟,如指大,正赤,其(九)味甘,勝梅。」

「猴闥子【五】,如指頭大,其味小苦,可食。

「關桃子,其味酸。」

「土(十)翁子,如漆子大,熟時甜酸,其色青黑。」

「枸(十一)槽子,如指頭大,正赤,其味甘。

「雞橘子【六】,大如指,味甘(十二)。

永寧【七】界中有之。」

「猴總子【八】,如小(十三)指頭大,與柿相似,其味不減於柿。」

「多南子【九】,如指大,其色紫,味甘,與梅子相似。

出晉安(十四)。」

「王罈子【一】,如棗大,其味甘。

出侯官越王祭太一壇邊有此果(十五)。

無知其名,因見生處,遂名「王壇」。

其形小於龍眼,有似木瓜(十六)。」

《博物誌》曰(十七):「張騫使西域還,得安石榴、一胡一 桃、蒲桃。」

劉欣期《一交一 州記》曰(十八):「多感(十九)子,黃色,圍一寸。」

「蔗子,如瓜大,亦似柚【一一】。」

「彌子【一二】,圓而細,其味初苦後甘,食皆甘果也。」

《杜蘭香傳》曰(二十):「神女降張碩(二一)。

常食粟飯,並(二二)有非時果。

味亦不甘,但一食,可七八日不饑。」

(一) 見《山海經》卷八《海外北經》及卷二《西山經》「西次三經」。

《山海經》卷十四《大荒東經》有「百谷所在」,郭璞註:「

言自生也。」

《要術》的「在」,自是所據不同,不是「生」字之誤。

(二) 見《呂氏春秋.本味》篇。

小注是高誘注。

正注文均同《要術》。

《本味》篇這一段的開頭是:「果之美者,沙棠之實」,在《

要術》所引的下面還有:「一江一 浦之橘,雲夢之柚。」

《要術》分別引在「橘〔十四〕」、 「柚〔十六〕」、「沙棠〔三〕」。

(三) 「遐」,明抄、湖湘本等誤作「過」,據金抄、漸西本及《

呂氏春秋》高誘注改正。

(四) 自本條「楊桃」至「王罈子 」條共十二種果子,均引自《臨海異物誌》。

「臨海」 猶言沿海,非指臨海郡。

《太平御覽》將這十二種果子,每種分列一目,均冠以「《臨海異物誌》曰」,全部引錄在卷九七四中,次序先後同《要術》,文字也基本相同。

(五) 「似橄欖」,《太平御覽》卷九七四「楊桃」引作「似南方橄欖子」。

(六) 「梅桃子」,《太平御覽》(以下均為九七四卷)引作「楊桃子」,因此這條也列在「楊桃」項下,顯然有誤。

(七) 「侯」,金抄、明抄、湖湘本誤作「候」,據《津逮》本、清刻本及《御覽》引改正(下文「王罈子」條的「侯官」,亦然)。

(八) 金抄作「楊搖」,他本作「 楊榣」(《御覽》引同)。

(九) 「其」,各本無,據金抄及《御覽》引補。

又,以「冬熟」為果名(《御覽》引同),不像,疑上面有脫文。

(十) 明抄及《御覽》引作「土」 ,他本作「士」。

(十一)各本作「枸」,金抄作「拘 」,《御覽》引作「狗」。

(十二)各本作「味甘」,《御覽》引同;金抄作「不甘」,當誤。

上文「大如指」,《御覽》引作「如指頭大」。

下文「永寧」下《御覽》引多 「南」字。

(十三)《御覽》引無「小」字。

(十四)「出晉安」,《御覽》引作 「晉安侯官界中有之」。

(十五)「出侯官越王祭太一壇邊有此果」,《御覽》引作:「晉安侯官越王祭壇邊有此果 」。

侯官是漢時閩越王的都城。

(十六)「有似木瓜」下《御覽》引尚有「七月熟,甘美也」句。

(十七)黃蕘圃刊葉氏宋本《博物誌》只是:「張騫使西域還,乃得一胡一 桃種。」

但《初學記》卷二八「石榴」引《博物誌》同《要術》,唐玄應《一切經音義》卷六「蒲桃」引《博物誌》也有安石榴、一胡一 桃、蒲桃三種,《太平御覽》引同(分引在卷九七十 「石榴」、卷九七一「一胡一 桃」及卷九七二「蒲萄」項下,別卷中還有附帶引到)。

張騫通西域後引種進來的植物據《漢書.西域傳》上記載只有葡萄和苜蓿二種。

(十八)劉欣期《一交一 州記》,書已佚。

本條及「蔗子」、「彌子」二條應同出《一交一 州記》。

各書未見引到。

(十九)「感」,金抄作「鹹」,他本作「感」。

下文引《南方草物狀》有「都鹹〔一三四〕」,恐非一物,暫從他本作「感」。

(二十)《藝文類聚》卷八二「菜蔬 」、《太平御覽》卷九六一四 「果」引到此條,文句有異。

又《類聚》卷八一「藥」及《御覽》卷九八四「藥」 、卷九八九「藷藇」引有曹毗《杜蘭香傳》,所記較詳。

要術》所引,當亦出此傳。

曹毗,晉人,《晉書》有傳。

(二一)「張碩」,金抄作「張願」 ,《晉書.曹毗傳》及各書所引均作「張碩」,金抄誤。

(二二)「並」,明抄、湖湘本誤作 「井」,據他本及《類聚》、《

御覽》引改正。

【一】 酢漿草科的楊桃,也寫作「 一陽一桃」,亦名「五斂子」,又名「羊桃」),果實兩頭尖,未熟時果皮青綠色,熟時黃綠色。

一年開花數次,自夏至秋,相繼不絕。

和這裡所描寫的「楊桃」很相像,可能就是楊桃。

古人描寫植物形態的所謂「似」什麼,往往只是指某方面或某些方面的相像,如這裡「似橄欖」,只是指它兩頭尖的形狀,不是連它的稜和太小。

【二】 「蹙」是迫促;「無蹙」,意即謂不必急在一時,也就是不愁缺乏的意思。

【三】 晉安,作為郡名,始置於晉,故治在今福建省閩侯縣。

侯官,漢置冶縣,後漢改侯官,故治在今閩侯縣冶山山麓。

【四】 「七脊」,有七道稜。

《本草綱目》卷三三附有不知性狀的「諸果」,其中有「楊搖子」,也只引《臨海異物誌》這條作說明(

與《要術》所引,內容相同,文字有異)。

清趙學敏《本草綱目拾遺》卷八「楊搖子」: 「生閩越。

其子生樹皮中,體有脊,形甚異,長四五寸。

味甘,無毒,通百脈,強筋骨,和中益氣,潤肌膚,好顏色。」

陳淏子《花鏡》卷四又稱:「……無核。」

所謂「子生樹皮中」,實際就是「實從皮中出」(見「 槃多〔一一四〕」、「古度〔一三二〕」)的意思,指從葉腋間生出隱頭狀花序所結的果實,則所謂「

楊搖」,可能是無花果屬的一種。

【五】 趙學敏《本草綱目拾遺》卷八記載有「猴闥子」,引《宦游筆記》說:「出臨海深山茅草中,土名「仙茅果」,秋生冬實,樵人採食,並可磨粉。

其性一溫一 補。

然城市亦無食之者。」

但未詳是何種植物。

【六】 鼠李科的枳椇,形像雞距,俗有「雞距子」之名,《本草綱目》卷三一「枳椇」記載滇人稱為「雞橘子」,則此處「雞橘子」應該就是枳椇(見「枳櫃〔一二四〕」)。

惟「大如指」,唐段公路《

北戶錄》卷三「山橘子」引《臨海異物誌》作「如指頭大」(《御覽》引同),因此段公路懷疑就是「山橘子」。

如果段引無誤,那卻是金柑屬的一種了。

【七】 永寧,縣名,漢置,在今浙一江一 省永嘉縣。

【八】 「猴總子」,《本草綱目拾遺》卷八「猴闥子」條:「又臨海出猴總子,一名「土柿」,每年九、十月間生,形與紅柿同。」

並指明它和 「猴闥子」以及《本草綱目》卷三三所附錄的「猴一騷一子 」,「皆非一物」。

據《要術》所引及《拾遺》所說,這「猴總子」,也許是柿樹科君遷子(俗名「牛奶柿」 )一類的植物。

【九】 陳藏器《本草拾遺》最先收有「石都念子」,說「子如小棗」,也叫「都念 子 」、「倒捻子」。

《東坡雜記》說:「子爛紫,可食,殊甘美。」

清郭柏蒼《閩產錄異》卷二「果屬」記載有 「冬年」說:「即「逃軍糧」。

產漳州、泉州、龍巖。

以其可以度年,故名「

冬年」。

花淡紅。

結子如婦人乳頭,倒黏於樹,未熟色赤味澀,既熟色紫味甘。

按《齊民要術》曰:「多南子,……出晉安。」

即此果也。

興化呼丹黏子,又名倒黏子。

粵東亦產,取以釀酒,名「稔酒」。」

說明「多南子」即「倒黏子」、「都念子」,都是記音字。

可能下文「多感子」也是同類異名。

但不能肯定是哪一種植物。

【一】「王罈子」,即芸香科的黃皮。

南宋張世南《游宦紀聞》卷五:「果中又有黃淡子,……大如小橘,色褐,味微酸而甜。

……《

長樂志》曰「王罈子」。

舊記又云:「相傳生於王霸壇側。」

」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及周去非《嶺外代答》卷八也說:「黃皮子,如小棗」。

清吳震方《嶺南雜記》卷下:「黃皮果,大如龍眼,又名「黃彈」。」

郭柏蒼《閩產錄異》卷二:「黃彈子,其色黃,大如彈,或呼黃皮果。」

所記都和這裡的「王罈子」相符。

大概「王罈子」的名稱是由「黃彈子」或 「黃淡子」附會來的。

【一一】清李調元《南越筆記》卷十四記載有籐本的「冬榮子」說:「大如柚子,中有瓤,瓣瓣相疊,白如豬脂,炙食,皆甘美。」

錄此以存參考。

【一二】「彌子」,《本草綱目》卷三三附錄不知性狀的「諸果」有「系彌子」,只引《廣志》一條作說明:「狀圓而細,赤,軟如棗。

其味初苦後甘,可食。」

如果所引沒有問題,「彌子」即是「系彌子」(參看「系彌〔一三三〕」校記(一))。

棗八

《史記.封禪書》曰:「李少君嘗游海上,見安期生食棗,大如瓜。」

《東方朔傳》曰(一):「武帝時,上林獻棗。

上以杖擊未央殿檻,呼朔曰:「叱叱,先生來來,先生知此篋裡何物?」

朔曰:「上林獻棗四十九枚。」

上曰:「何以知之?」

朔曰:「呼朔者,上也;以杖擊檻,兩木,林也;朔來來者,棗也;叱叱者,四十九也。」

上大笑。

帝賜帛十匹。」

《神異經》曰(二):「北方荒內,有棗林焉。

其高五丈,敷張枝條一里餘。

子長六七寸,圍過其長。

熟,赤如朱。

干之不縮。

氣味甘潤,殊於常棗。

食之可以安軀,益氣力。」

《神仙傳》曰:「吳郡沈羲,為仙人所迎上天。

云:「天上見老君,賜羲棗二枚,大如雞子。」

傅玄《賦》曰(三):「有棗若瓜,出自海濱;全生益氣,服之如神。」

(一) 《隋書》及《舊唐書.經籍志》均著錄有《東方朔傳》八卷,無作者姓名,書已佚,《要術》所引即此書,不是《漢書》上的《

東方朔傳》。

《藝文類聚》卷八七 「棗」及《太平御覽》卷九六五「

棗」均引到此條,文字稍異,內容相同。

(二) 《要術》所引《神異經》、《神仙傳》、《甄異傳》、《列異傳》、《玄中記》、《漢武內傳》、《漢武故事》等書,都是怪誕不經的書,本書非必要時概不作校釋。

(三) 「傅玄《賦》」,據《初學記》卷二八「棗」所引,是傅玄的《棗賦》。

桃九

《漢舊儀》曰:「東海之內度朔山上,有桃,屈蟠三千里。

其卑枝間,曰東北鬼門,萬鬼所出入也。

上有二神人:一曰「荼」,二曰「郁□(一)」,主領萬鬼:鬼之惡害人者,執以葦索,以食虎。

黃帝法而像之,因立桃梗於門戶,上畫荼、郁□,持葦索以御凶鬼;畫虎於門,當食鬼也。」

(□音壘(二)。

《史記》注作「度索山」(

三)。

《風俗通》曰:「今縣官以臘除夕,飾桃人,垂葦索,畫虎於門,效前事也。」

《神農經》曰:「玉桃,服之長生不死。

若不得早服之,臨死日服之,其一屍一畢天地不朽。」

《神異經》曰:「東北有樹,高五十丈,葉長八尺,名曰「桃」。

其子徑三尺二寸,小核,味和,食之令人短壽。」

《漢武內傳》曰:「西王母以七月七日降,…… 令侍女更索桃。

須臾以玉盤盛仙桃七顆,大如鴨子,形圓色青,以呈王母。

王母以四顆與帝,三枚自食。」

《漢武故事》曰:「東郡獻短人,帝呼東方朔。

朔至,短人因指朔謂上曰:「西王母種桃,三千年一著子。

此兒不良 ,以三過偷之矣。」

《廣州記》曰(四):「廬山有山桃,大如檳榔形,色黑而味甘酢。

人時登採拾,只得於上飽啖,不得持下,--迷不得返。」

《玄中記》曰:「木子大者,積石山之桃實焉,大如十斛籠。」

甄異傳曰:「譙郡夏侯規亡後,見形還家。

經庭前桃樹邊過,曰:「此桃我所種,子乃美好。」

其婦曰:「人言亡者畏桃,君不畏邪?」

答曰:「桃東南枝長二尺八寸向日者,憎之;或亦不畏也。」

《神仙傳》曰:「樊夫人與夫劉綱,俱學道術,各自言勝。

中庭有兩大桃樹,夫妻各□其一:夫人□者,兩枝相鬥擊;良久,綱所□者,桃走出籬。」

(一) 「荼」、「郁□」,亦作「 神荼、鬱壘」,讀「伸舒、鬱律」的音。

(二) 「□音壘」,金抄、明抄、湖湘本作大字正文,他本改作雙行小注,應是小注,茲改正。

(三) 這是指《史記》注對「度朔山」的異文,疑係後人加注。

原注見《史記.五帝本記》「帝顓頊」下「東至於蟠木」句裴駰《集解》引《海外經》。

(四) 《廣州記》有裴淵撰和顧微撰二種,均已亡佚。

此條《太平御覽》卷九六七引作裴淵《廣州記》。

李一

《列異傳》曰:「袁本初時,有神出河東,號「度索君」。

人共立廟。

兗州蘇氏母病,禱。

見一人著白單衣,高冠,冠似魚頭,謂度索君曰:「昔臨廬山下,共食白李;未久,已三千年。

日月易得,使人悵然!」去後,度索君曰:「此南海君也。」

梨一一

《漢武內傳》曰:「太上之藥,有玄光梨。」

《神異經》曰:「東方有樹,高百丈,葉長一丈,廣六七尺,名曰「梨」。

其子徑三尺,割之,瓤白如素。

食之為地仙,辟榖,可入水火也。」

《神仙傳》曰:「介象,吳王所征,在武昌。

速求去,不許。

象言病,帝以美梨一□賜象。

須臾,像死。

帝殯而埋之。

以日中時死,其日晡時,到建業,以所賜梨付守苑吏種之。

後吏以狀聞,即發象棺,棺中有一奏符。」

柰一二

《漢武內傳》曰:「仙藥之次者,有圓丘紫柰,出永昌。」

橙一三

《異苑》曰:「南康有□石山,有甘、橘、橙、柚。

就食其實,任意取足;持歸家人啖,輒病,或顛仆失徑。」

郭璞曰〔一〕:「蜀中有「給客橙」,似橘而非,若柚而芳香。

夏秋華實相繼,或如彈丸,或如手指。

通歲食之。

亦名「盧橘」【一】。」

(一) 「郭璞曰」云云是郭璞注司馬相如《上林賦》「盧橘夏熟」文。

李善注《文選》自稱:「舊注是者,因而留之,並於篇首,題其姓名。」

今《文選》李善注本(嘉慶一胡一 克家重刊宋淳熙本)卷八《上林賦》下即題「郭璞注」。

但「盧橘夏熟」下並無郭氏此注,則此注已被李善捨而不錄。

《太平御覽》卷九六六「橘」引《上林賦》「盧橘夏熟」下卻有此條郭注,是:「郭璞注曰:「蜀中有給客橙,即此也。

冬夏華實相繼也。」

」但不是全文。

全文見於《史記.司馬相如列傳》裴駰《集解》引,是:「郭璞曰:「今蜀中有給客橙,似橘而非,若柚而芬香。

冬夏華實相繼,或如彈丸,或如拳,通歲食之。

即盧橘也。」

」幾與《要術》全同。

又《御覽》卷九六六引有《魏王花木志》一條,與郭說相同:「盧橘。

蜀土有「給客橙」,似橘而非,若柚而香。

冬夏華實相繼,或如彈丸,或如拳,通歲食之。

亦名「盧橘」。」

《魏王花木志》據現存文獻所引,其所描述魏王花木,多是雜采他書所載,本條當亦采自郭說。

【一】 《說文》:「櫨,……《伊尹》曰:「果之美者,箕山之東,青鳧之所,有櫨橘焉,夏熟也。」

」《文選》司馬相如《上林賦》「盧橘夏熟」應劭注引作《伊尹書》,說同《說文》,而「櫨橘 」作「盧橘」。

《呂氏春秋.本味》篇:「箕山之東,青島之所,有甘櫨焉。」

「甘櫨」即《說文》的「櫨」 ,也就是「盧橘」。

但都沒有任何說明。

這裡郭璞所說和《魏王花木志》所記(見校記(一))相同,也和《博物誌》逸文所說成都等六縣所產的「金橙」相同(見卷四《種桃柰》篇校記(二四)《御覽》所引),這個 「盧橘」應是金柑屬的一種,不是唐宋以後所指的枇杷。

橘一四

《周官.考工記》曰(一):「橘逾淮而北為枳【一】,……此地氣然也。」

《呂氏春秋》曰(二):「果之美者,……一江一 浦之橘。」

《吳錄.地理志》曰(三):「朱光祿為建安郡【二】,中庭有橘,冬月於樹上覆裹之,至明年春夏,色變青黑,味尤絕美。

《上林賦》曰:「盧橘夏熟」,蓋近於是也。」

裴淵《廣州記》曰(四):「羅浮山【三】有橘,夏熟,實大如李;剝皮啖則酢,合食極甘。

又有「壺橘」,形色都是(五)甘,但皮厚氣臭【四】,味亦不劣。」

《異物誌》曰(六):「橘樹,白花而赤實,皮馨香,又有善味。

一江一 南有之,不生他所。」

《南中八郡志》曰(七):「一交一 趾特出好橘,大且甘;而不可多啖,令人下痢。」

《廣州記》曰(八):「盧橘,皮厚,氣、色、大如甘,酢多。

九月正月□色(九),至二月,漸變為青,至夏熟。

味亦不異冬時。

土人呼為「壺橘」【五】。

其類有七八種,不如吳、會【六】橘。」

(一) 這是節引《周禮.考工記》文,文同。

(二) 這是節引《呂氏春秋.本味》篇文,參看「果蓏〔七〕」校記(二)。

(三) 《吳錄》,晉張勃撰,《隋書》、《舊唐書.經籍志》並著錄,今已佚。

《藝文類聚》卷八六、《初學記》卷二八、《太平御覽》卷九六六(均「橘」條)均引到此條,「朱光錄為建安郡,中庭有橘」,《類聚》作:「朱光為建安太守,有橘」,《初學記》只是:「建安郡中有橘」,《御覽》同《要術》;「盧橘夏熟」下《初學記》有「盧,黑色也」、《御覽》有「盧,黑也」句;「味尤」和「絕美」之間,《類聚》插入「酸正裂人牙」五字,系由其上引魏文帝詔文中錯入。

《史記.司馬相如列傳》司馬貞《索隱》引《吳錄》是:「建安有橘,冬月樹上覆裹,明年夏色變青黑,其味甚甘美。」

(四) 《太平御覽》卷九六六引裴淵《廣州記》止於「實大如李」。

(五) 「甘」,這裡指「柑」,漸西本無「是」字,是把「甘」當作「甜」,黃麓森已指出 其錯誤。

(六) 《太平御覽》卷九六六引《異物誌》除個別虛詞相差外,同《要術》,但末了尚有 「一交一 趾有橘,置長官一人,秩三百石,主歲貢御橘」。

《藝文類聚》卷八六、《初學記》卷二八亦引到,無「 一江一 南有之,不生他所」句,末後也都有在一交一 趾設官掌貢橘的記載。

「橘樹」,《類聚》無「樹」字,較好;《初學記》、《御覽》均作「橘為樹」。

又《初學記》所引,題作「曹叔《異物誌》」,「曹叔」應是「曹叔雅 」之誤(參看「稻〔二〕」校記(一)),則此條應出曹叔雅《異物誌》。

(七) 「南中」,泛指西南邊區等地。

《南中八郡志》已亡佚。

此條各書未引到。

(八) 《廣州記》此條,類書未引到,《史記.司馬相如列傳》司馬貞《索隱》所引較簡略,是:「盧橘,皮厚,大小如甘,酢多。

九月結實,正赤,明年二月更青黑,夏熟。」

(九) 「九月正月□色」,「□」 ,明抄、湖湘本空一格,金抄空二格,漸西本補「赤」 字,他本連空等也取消了。

按《史記》《索隱》引作「 九月結實正赤」,《要術》所引恐不只是脫字的問題,懷疑還有其他錯誤,如「正月」應作「正赤」,可能《索隱》所引是原文無誤。

【一】 枳,也叫「枸橘」。

【二】 建安郡,漢末建安間(一九六至二一九年)吳置,故治在今福建省建甌縣。

【三】 羅浮山,在廣東增城縣東,連博羅縣界,綿□數百里。

【四】 《本草綱目》卷三十「柚」 :「其味甘,其氣臭。」

又說:「柚乃柑屬,故其皮粗厚而臭,味甘而辛。」

說明古人所謂「臭」,除蔥、蒜葷氣外,又指一種強烈刺激的辛香氣。

【五】 吳其浚《植物名實圖考》卷三一「金橘」:「冬時色黃,經春復青,或即以為盧橘。」

《本草綱目》卷三十「金橘」:「此橘生時青盧色,黃熟則如金,故有金橘、盧橘之名。

……或雲,盧,酒器之名,其形肖之故也。」

是「盧橘」就是「壺橘」 。

本目引《吳錄.地理志》、裴淵《廣州記》及《廣州記》所記,其實都是金柑屬的某些種,和上目引郭璞所記同類,不過郭璞所記又名「給客橙」,故《

要術》列入「橙」目。

【六】 「吳、會」,指吳郡與會稽郡,但「吳會」則指吳縣,這裡當是指前者。

甘一五

《廣志》曰(一):「甘有二十一核(二)。

有成都平蒂甘,大如升,色蒼黃。

犍為南安縣【一】,出好黃甘。」

《荊州記》曰(三):「枝一江一 【二】有名甘(四)。

宜都郡【三】舊一江一 北有甘園,名「宜都甘」。」

《湘州記》曰(五):「州故大城【四】內有陶侃(六)廟,地是賈誼故宅【五】。

誼時種甘,猶有存者。」

《風土記》曰(七):「甘,橘之屬,滋味甜美特異者也。

有黃者,有赬(八)者,謂之「壺甘」【六】。」

(一) 《藝文類聚》卷八六、《初學記》卷二八、《太平御覽》卷九六六(均「甘」條)均引到此條,首句互異(見校記(二));「

有成都……色蒼黃」句同《要術》;「犍為……黃甘」句《初學記》、《御覽》缺「好」 字,《類聚》全缺(從「色蒼黃」以下空白三行)。

(二) 「核」,明抄作「●」(無此字),湖湘本作「粒」,當均系「核」字之誤;《津逮》本及清刻本作「種」,湖湘本校記也說「

粒作種」,似乎「種」字很合適;金抄則空白二格。

這句《御覽》引作「甘有二十一核」 ,《類聚》引作「有甘一核」,《初學記》引作「有黃甘,一核」,都是「核」,不是「種」,茲作「核」。

按《廣志》列舉各種品名時,常是「有什麼種,這個種怎麼樣」連列,則《

類聚》的「有甘一核」,或《初學記》的「有黃甘,一核」,與「有成都平蒂甘……」並列,和《廣志》的體例符合。

《本草綱目》卷三十記載 「乳柑」說:「一顆僅二三核,亦有全無者,……為柑中絕品也。」

浙一江一 黃巖、一江一 西南豐所產乳橘和福建漳州市、廣東潮州一帶所產蕉柑,都只有一二顆種一子,品質甘美。

這類好柑,正是《廣志》所要記的。

而「甘一」 很容易錯成「廿一」,再錯就變成「二十一」了。

所以 「甘有二十一核」,應如《類聚》所引,作「有甘一核 」,前二字又倒錯了。

(三) 《荊州記》有多種,均已佚。

《太平御覽》卷九六六引《荊州記》同《要術》;《初學記》卷二八引無「枝一江一 有名甘」句,下句缺「有」 字。

(四) 「甘」,各本無,吾點據《御覽》引補「甘」字,漸西本從之。

茲據《御覽》補入。

惟黃麓森認為:「建安中魏取荊州,分南郡枝一江一 以西為臨一江一 郡。

赤壁之敗,臨一江一 入蜀,改宜都郡。

……是以枝一江一 又名宜都舊郡。

「有」本通 「 又」。」

則此句應讀成:「枝一江一 有(又)名宜都舊郡,一江一 北有甘園,」「郡舊」要倒作「舊郡」。

(五) 《湘州記》有多種,均已佚。

《太平御覽》卷九六六引《湘州記》同《要術》。

(六) 「侃」,原作「□」,《唐韻》:「同侃」,茲改從今寫。

(七) 《初學記》卷二八引作周處《風土記》,文同。

《藝文類聚》卷八六、《太平御覽》卷九六六引《風土記》亦同,惟《類聚》「

壺甘」作「一胡一 甘」,《御覽》則「 赬者」重文,即「壺甘」專指「赬者」。

《南方草木狀》卷下有和《風土記》相同的記載,「赬者」也重文。

金抄「壺」字的地位是空白二格,可能原是「赬者」二字脫去。

(八) 「赬」,音稱,赤色或淺赤色,明抄作「□」(《類聚》、《初學記》同),俗字;湖湘本作「赭」,雖也是赤色,應是誤字;金抄、《津逮》本等均作「赬」(《御覽》同),《南方草木狀》有因襲《風土記》的可能,也是「赬」,故從金抄。

【一】 南安縣,漢置,南朝宋齊以後廢,故治在今四川省夾一江一 縣。

【二】 枝一江一 ,縣名,漢置,晉宋因之,故治在今湖北省一江一 陵縣西。

【三】 宜都郡,三國蜀置,故治在今湖北省宜都縣西北。

【四】 「州」,指湘州州治,在今長沙。

湘州在東晉鹹和三年(三二八年)併入荊州,至義熙八年(四一二年)再設立,其後或並或析,常有變更。

所稱「故大城」,可能是在再設州之後指稱其舊城。

【五】 賈誼不是長沙人,但曾在長沙任事。

陶侃曾封為長沙郡公,死於東晉鹹和七年(三三二年)。

【六】 崔豹《古今注》卷下:「甘實形如石榴者,謂之「壺甘」。」

古時對於某些瓜果,以其形狀略似壺,每有「壺」名,如葫蘆逕稱為「壺」 ,也叫「壺盧」(「盧」也是一種盛酒的容器),上銳下大的棗叫「壺棗」(見《爾雅.釋木》郭注),金柑屬的「盧橘」也叫「壺橘」(見「橘〔一四〕」註釋【五】)等。

《本草綱目》卷三十「柑」記載有一種「近蒂起如饅頭尖」的「饅頭柑」,也像壺形。

柚一六

《說文》曰(一):「柚,條也,似橙,實酢。」

《呂氏春秋》曰(二):「果之美者,……雲夢【一】之柚。」

《列子》曰(三):「吳楚之國,有大木焉,其名為「□」音柚,碧樹而冬青,生實丹而味酸。

食皮汁,已憤厥【二】之疾。

齊州珍之。

渡淮而北,化為枳焉。」

裴淵《記》曰(四):「廣州別有柚,號曰「雷柚【三】」,實如升大。」

《風土記》曰(五):「柚,大橘也,色黃而味酢。」

(一) 「似橙,實酢」,《說文》作「似橙而酢」。

郭璞注《爾雅.釋木》「柚,條」也是「似橙,實酢」,和《要術》所引的《說文》相同。

(二) 這是節引《呂氏春秋.本味》篇文,參看「果蓏〔七〕」校記(二)。

(三) 見《列子.湯問》篇,除無 「青」字及「食」下多「其」字,「化」上多「而」字外,同《要術》。

「冬青,生」《藝文類聚》卷八七「 柚」及《太平御覽》卷九七三「柚」引《列子》(《類聚》誤作「列傳」)均無「生」字,而《列子》無「青 」字,此句作「碧樹而冬生」,「生」應是「青」字之誤,或脫「青」字。

「音柚」的音注,《列子》注亦有。

(四) 「裴淵《記》」,《太平御覽》卷九七三引作「裴淵《廣州記》」,《要術》省去或脫去「廣州」二字。

但文中「廣州」二字,《御覽》引又沒有,則《要術》是從書名竄入正文內,也有可能。

(五) 《太平御覽》卷九七三引《風土記》「色黃而味酢」作「赤黃而酢也」,余同《要術》。

【一】 雲夢,古澤藪名,在今洞庭湖及其以北地區。

【二】 「憤厥」,憤懣厥逆。

「已 」,除去,治療。

【三】 《本草綱目》卷三十「柚」 :「《廣雅》謂之「鐳柚」,鐳亦壺也。」

(今本《廣雅》無此語。

清徐壽其《品芳錄》也說:「《

廣雅》謂之「鐳」」,可能依據《本草綱目》。

)《字彙補》:「鐳柚,大橘也。

見《臨海志》。」

《廣韻》:「鐳,瓶也,壺也。」

是所謂「 鐳柚」或「雷柚」,和「壺柑」、「盧橘」同樣,都以形狀相似得名。

椵一七

《爾雅》曰(一):「櫠,椵也。」

郭璞注曰:「 柚屬也。

子大如盂,皮厚二三寸,中似枳,供(二)食之,少味。」

(一) 見《爾雅.釋木》,無「也 」字。

本卷引《爾雅》各條多有「也」字,和今本《爾雅》不同,這可能也是如《顏氏家訓.書證》篇所說出於「俗學」所加。

「櫠」音廢,「椵」音賈。

(二) 郭璞注同《要術》,惟無「 供」字,《太平御覽》卷九七三「椵」引郭注亦無,有費解,《要術》衍。

而清邵晉涵《爾雅正義》引作「實 」,則「枳實」連文,或系以意改。

栗一八

《神異經》曰:「東北荒中,有木高四十丈,葉長五尺,廣三寸,名「栗」。

其實徑三尺,其殼赤,而肉黃白,味甜。

食之多,令人短氣而渴。」

枇杷一九

《廣志》曰(一):「枇杷,冬花。

實黃,大如雞子,小者如杏,味甜酢。

四月熟。

出南安、犍為、宜都【一】。」

《風土記》曰(二):「枇杷,葉似栗,子似● 【二】,十十而叢生。」

《荊州土地記》曰(三):「宜都出大枇杷。」

(一) 《太平御覽》卷九七一「枇杷」引《廣志》缺「黃」字,產地無「南安」、「宜都 」。

(二) 《太平御覽》卷九七一引《風土記》「子似●」作「子似杏」,「十十而叢生」作 「小而叢生」,末了多「四月熟」句。

(三) 《藝文類聚》卷八七「枇杷 」引也是《荊州土地記》,《太平御覽》卷九七一則引作《荊州記》。

引文均同《要術》。

【一】 南安,與犍為、宜都並列,可能是郡名(不是「甘〔一五〕」的南安縣)。

南安郡有三處,二處均南朝宋置,在《廣志》的作者晉郭義恭以後;另一處後漢置,有今甘肅省隴西縣等地,應是這裡所指。

犍為郡約有今四川省犍為宜賓等縣地。

宜都郡見「甘〔一五〕」註釋【三】。

【二】 「●」,即「●子」,見本卷「●子〔四三〕」。

椑【一】二

《西京雜記》曰(一):「烏椑,青椑,赤棠椑。

「宜都出大椑。

(二)」

(一) 《西京雜記》卷一在「初修上林苑,群臣遠方各獻名果異樹,亦有制為美名,以摽奇麗」的下面記列著各種「名果異樹」。

關於椑是:「 椑三:青椑,赤葉椑,烏椑。」

「赤葉」或系「赤棠」 之誤。

(二) 「宜都出大椑」這句原接寫在「赤棠椑」下面,變成《西京雜記》文,但《西京雜記》無此句,也不可能有,而正文並沒有提到「大椑」 ,也不像是注文。

《太平御覽》卷九七一「椑」引此句標明出自《荊州土地記》,可能《要術》脫去「《荊州土地記》曰」的題稱。

雖然《御覽》引書,常有錯列出處等毛病,其正確性,頗有可疑,但在沒有其他資料前,也只能認為是出自《荊州土地記》的。

【一】 「椑」,見卷四《種柿》篇註釋【四】。

甘蔗二一

《說文》曰(一):「藷蔗也。」

按書傳曰(二),或為「芋蔗(三)」,或「干蔗(四)」,或「邯● 」,或「甘蔗」,或「都蔗」,所在不同。

雩都縣(五)土壤肥沃,偏宜甘蔗,味及采色,余縣所無,一節數寸長(六)。

郡以獻御。

《異物誌》曰(七):「甘蔗,遠近皆有。

一交一 趾所產甘蔗特醇好,本末無薄厚【一】,其味至均。

圍數寸,長丈餘,頗似竹。

斬而食之,既甘;迮取汁為(八)飴餳,名之曰「糖」,益復珍也。

又煎而曝之,既凝,如冰,破如博棋(九),食之,入口消釋,時人謂之「

石蜜」者也。」

《家政法》曰:「三月可種甘蔗。」

(一) 《說文》:「藷,藷蔗也。

蔗,藷蔗也。」

都是「藷蔗」連文,《要術》引作「藷蔗也」,是省去上面的單字,逕承標目「甘蔗」作釋。

《要術》中這樣的引法頗多,如「●〔九九〕」「●〔一〕」引《字林》等都是這樣。

古代文獻上甘蔗或稱「藷蔗」、「諸蔗」或「諸柘」,但沒有稱為「藷」 的,所以這裡應「藷蔗」連文,不是掉了一個「藷」字。

(二) 「按書傳曰」云云,是賈氏摘錄文獻所載關於甘蔗的異名。

「干蔗」見於曹丕《典論》、袁子《正書》(見《太平御覽》卷九七四引)及《南方草木狀》等;「都蔗」見於曹植詩、張協賦等(見《

御覽》卷九七四引);「邯●」,《神異經》作「●●」(見同《御覽》引);「甘蔗」 最多,晉南北朝以後,漸趨統一,多稱「甘蔗」。

(三) 「芋蔗」,各本同,未見文獻記載;甘蔗古有稱為「竿蔗」(如服虔《通俗文》,見《說文》「藷」字段注引),可能「芋」是「竿」字之誤。

不過考慮到「芋蔗」和「藷蔗」、「都蔗」字音都相近,賈氏所見古文獻上或許有稱為「芋蔗」的,姑仍其舊。

(四) 「干蔗」,金抄作「於蔗」 ,明抄、湖湘本作「千蔗」,均系形近而訛,他本作「 干蔗」,茲改正。

(五)雩都縣,今一江一 西省於都縣,漢置,梁陳間廢,隋復置。

這一條和「椑〔二〕」 的「宜都出大椑」一樣,也是脫去書名的。

(六) 「數寸長」,僅明抄如文,金抄「數寸」作「數十」,「長」空白,他本作「數拾長」,顯系由「寸」的殘文「十」轉誤成「拾」,茲據明抄改正。

(七) 《太平御覽》卷九七四「甘庶」引《異物誌》「其味至均」作「其味甘」,不如《要術》;「迮取汁」作「生取汁」;自此以下則極簡,只是:「生取汁,為飴餳,益 □。

煎而暴之,凝如冰。」

(八) 「為」,原作「如」,《太平御覽》引《異物誌》作「為」,另外引《吳錄.地理志》一條,和《異物誌》大同小異,也是「笮以為餳」 ,「如」顯系「為」字之誤,茲改正。

因為甘蔗汁未經加工煎制不可能「如飴餳」,那只能是「蔗漿」。

宋王灼《糖霜譜》:「

自古食蔗者,始為蔗漿,宋玉《招魂》所謂「……有柘漿些」是也。

其後為蔗餳,孫亮使黃門就中藏吏取一交一 州獻甘蔗餳(按事見《一江一 表傳》,《藝文類聚》卷八七、《御覽》卷九七四均有引到)是也。

其後又為石蜜,《廣志》云:「蔗餳為石蜜」,《南中八郡志》:「笮甘蔗汁,曝(「曝」上應脫「煎」字)成餳,謂之石蜜」……是也。」

可見蔗汁只是蔗汁,古人也本來沒有和蔗餳等同起來。

(九) 「博棋」,原作「磚其」,固然不通,即使將這二字拆開,讀成「破如磚,其食之 」,同樣費解。

《太平御覽》卷八五七「蜜」引《異物誌》有同樣記載一交一 趾甘蔗的一條,全文是:「一交一 趾草滋(按應是「竿滋」即甘蔗的異名之誤),大者數寸。

煎之,凝如冰,破如博棋,謂之「石蜜」。」

又捲九七四 「甘蔗」引《吳錄.地理志》有相似記載:「……曝之,凝如冰,破如博碁,入口消釋。」

均作「博棋」(或碁),《要術》顯然是此二字之誤,茲改正。

【一】 「薄厚」,指甜味的濃淡。

□二二

《說文》曰(一):「□【一】,芰(二)也。」

《廣志》曰(三):「鉅野大□(四),大於常 □。

淮漢之南,凶年以芰為蔬,猶以預【二】為資也。

鉅野,魯藪【三】也。」

(一) 《說文》作:「菱,芰也。

……楚謂之「芰」,秦謂之「薢茩」。」

又:「芰,菱也。」

均從水作「菱」。

《藝文類聚》卷八二「菱」引《說文》則作:「菱,□也。」

按「菱」,或作「□」 ,《

廣雅.釋草》:「□、芰,薢茩也。」

(二) 「芰」,音技,即菱角,明抄誤作「芡」,明清刻本又誤作「茨」,據金抄及《說文》改正。

(三) 《藝文類聚》卷八二、《太平御覽》卷九七五「菱」均引到《廣志》此條。

《御覽》 無「猶以預為資」句。

《類聚》此句作「猶以橡為資也」。

(四) 「大□」下原有「也」字,不通;《類聚》、《御覽》引均無,應無。

下文「為資 」下原無「也」字,《類聚》引作「為資也」。

比照二書所引,《要術》「大□」下「也」字原應在「為資」 下,茲為移正。

【一】 「□」即「菱」字,現在寫作「菱」,即菱角。

但菱、芡都是北方早有的,《要術》本身也有「種芰法」,並明說「一名菱」,「儉歲資此,足度荒年」(見卷六《養魚》篇)。

這裡重出「□」 目,和本卷采列原則不合。

另方面,《爾雅.釋草》有 「薢茩,芵茪」,郭璞解釋是決明,和《說文》解釋: 「菱,……秦謂之薢茩」,同名異物。

如果賈氏理解《說文》、《廣志》的「□」為豆科的決明,事實上不可能。

因為決明不生於藪澤,而且種一子含有大黃瀉素,只能作藥用,不能作為蔬菜或糧食吃。

【二】 「蕷」,古時寫作「預」,所以「薯蕷」也寫作「署預」。

這裡「預」即是指薯蕷,即山藥之類的植物。

《藝文類聚》卷八二引《廣志》 「預」作「橡」,則是橡子。

二字必有一誤,「預」也寫作「豫」,錯成「橡」字比較容易。

【三】 「藪」,音叟,是淺水易涸的沼澤。

《孔子家語.致思》篇:「放牛馬於原藪。」

王肅註:「澤無水曰藪也。」

唐玄應《一切經音義》卷十四的卷十三「林藪」:「澤無水曰藪;又亦大澤水希者是也。」

鉅野,古大澤名,在今山東省鉅野縣北。

棪二三

《爾雅》曰(一):「棪【一】,●其也。」

郭璞注曰:「棪,實似柰,赤可食。」

(一) 見《爾雅.釋木》,無「也 」字。

郭注同《要術》。

明清刻本只有「棪」的標目,正文全脫,又脫下文「劉」的標目,因此「棪」下所記,全是「劉」的內容。

只有金抄、明抄是現在的樣子,沒有脫誤。

湖湘本眉批上錄有「景」的校記說:「 《爾雅》:「棪,●其。

劉,劉杙。」

此脫「棪」文一條,當從《爾雅》補;又當補「劉」目一行。」

所校極為正確。

漸西本是根據這個經過景校的湖湘本校刻的,可是沒有採用它,因此該 本也就承誤未改。

【一】 「棪」,音剡,又用作橄欖的「欖」字(如《百川學海》本《南方草木狀》即作「 橄棪」),未詳所指是何種植物。

「●」音速。

劉二四

《爾雅》曰(一):「劉【一】,劉杙也。」

郭璞曰:「劉子,生山中。

實如梨,甜酢,核堅。

出一交一 趾。

《南方草物狀》曰(二):「劉樹,子大如李實。

三月花色,仍連著實【二】。

七八月熟,其色黃,其味酢。

煮蜜藏之,仍甘好。」

(一) 見《爾雅.釋木》,無「也 」字。

郭璞注「甜酢」作「酢甜」,余同《要術》。

(二) 《南方草物狀》,《隋書.經籍志》等不著錄,惟《藝文類聚》、《太平御覽》常引到。

這不是嵇含(?)的《南方草木狀》,是另一部書。

《要術》引《南方草物狀》多條,除「益智〔四一〕」一條外,都和嵇含(?)《南方草木狀》完全兩樣,並且有多條為嵇含書所不載。

另方面,《御覽》卷九三七、卷九三九魚類引有徐衷《

南方草物狀》的「白□」和「水豬魚」條,卷卷九八八石藥類引有該書的「土赤」條,《南方草物狀》的範圍顯然兼及動物、礦物,不僅限於草木,要比《南方草木狀》廣泛。

但《御覽》用書總目中則題作「徐衷《南方草木狀》」,而書中所引又「《草物》」、「《草木》」互見,其內容則均與《要術》引《南方草物狀》相同或基本相同,實際只是徐衷《南方草物狀》一書。

至於嵇含(?)《南方草木狀》,《御覽》總目中沒有,各家書目所載,始見於南宋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

《重修政和證類本草》卷二三「橄欖 」引唐陳藏器轉引有《南方草木狀》,但其文與嵇含書絕異,而頗像節引自《南方草物狀》(見「橄欖〔三七〕」校記(三))。

《要術》在「鹿蔥〔八八〕」引到嵇含的《宜男花賦序》,卻沒有引到他的《南方草木狀》,說明賈氏也沒有見到此書。

不但沒有見到,而且《宜男花賦序》的內容,還有和今傳《南方草木狀》矛盾的地方。

因此嵇含《南方草木狀》這部書,我們懷疑是後人假託的。

《太平御覽》卷九七三「 劉」引《南方草物狀》較簡約,是:「劉,三月華,七 月八月熟,其色黃,其味酢。

出一交一 趾、武平、興古、九真。」

【一】 「劉」,亦作「榴」。

《文選》左思《吳都賦》:「棎、榴御霜。」

劉淵林註:「 榴,榴子樹也。

出山中,實如梨,核堅,味酸美。

一交一 趾獻之。」

與《爾雅》郭注相同。

但不是安石榴,未詳是何種植物。

【二】 「三月花色,仍連著實」,《南方草物狀》在提到花和實時,幾乎全是這樣說法。

看來有些費解,所以吾點改「色」為「包」(

通「苞」),則「苞仍連著實」為句,但問題在不致都錯成「色」字。

這應是《南方草物狀》的一習一 用語。

「色」,應理解為顯現,展放;「仍」 ,魏晉南北朝間常作「乃」字用(下文「仍甘好」,還是作乃字用),至唐也還有這樣用法。

這整句應該是說,三月開始展放花朵,隨後不久也接著(「連」)開始結果了。

郁【一】二五

《豳.詩義疏》曰(一):「其樹高五六尺。

實大如李,正赤色,食之甜。」

「《廣雅》曰(二):「一名雀李,又名車下李,又名郁李,亦名棣【二】,亦名薁李。」

《毛詩.七月》:「食郁及薁。」

(一) 「《豳.詩義疏》」,指《詩經.豳風》部分的《詩義疏》。

《太平御覽》卷九七三「郁」引到《詩義疏》這條。

《豳風.七月》「六月食郁及薁」下孔穎達疏未引陸璣《疏》,但引有劉稹(據清惠棟考證應是劉楨)《毛詩義問》,文字與《御覽》引《詩義疏》全同,也就是除無關重要的「其」、「 色」二字外,全同《要術》。

因此,在清代有人認為《要術》的《詩義疏》就是劉楨的書。

但我們認為還待研究,但它不是陸璣的《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似可肯定。

(二) 引《廣雅》云云和《廣雅》體例迥異,今本《廣雅.釋木》的這一條,即使依《廣雅疏證》所校補的,也只是:「山李、爵某(

按「爵」同「雀」,「某」同「□」 ,即「梅」字)、爵李,郁也。」

《太平御覽》卷九七三引《廣雅》除同《要術》外,在「食郁及薁」下面還有:「即郁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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