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綱目拾遺
卷二 火部-神燈火
外科有神燈照法︰用硃砂雄黃俱研水飛、血竭、沒藥箬烘去汗,各二錢、麝香四分、為極細 末,每用三分。
以紅棉紙緊捲捻條,約長七寸,麻油潤透,以火燃著,須令患者坐無風處,將藥條離瘡半寸,自外至內,週遭徐徐照入,火頭向上,藥氣乃入,毒即隨火解散,自不內侵臟腑,不可太過,恐傷好肉。
其瘡微微覺熱,心神即爽,每日只熏一次,初用三條,每日加一條,加至四五條,勢即漸減,然後每日減去一條,直熏至紅腫消盡為度。
熏後用後藥;草新鮮採得者,搗爛,入陳年小粉等分,初起者;再加白鹽研細少許,打成稠糊,敷半寸濃,留頭,必須敷過瘡暈三分,方能箍定毒根。
瘡口之上,用大蔥葉滾水泡熱,扯開貼之。
或膏蓋亦可,避風為妙,自能拔一出膿毒。
如無鮮草,以如意黃金散代之。
集要雲︰神燈照法勿用太早,如瘡四五日間,形未成,毒未聚,驟用之,毒必內郁,反難外出。
須用在八九日後,瘡勢已定,毒瓦斯已聚,未成膿腐之時,用此照之。
未成者自消,已成者自高,不起發者即發,不腐潰者即潰。
若毒已潰,膿已洩者;不宜用。
每日以豬蹄湯淋洗,或蔥頭煎湯洗亦佳。
忌發物。
治一切腫毒,癰疽發背,能解毒活血,消腫散瘀。
分類:古代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