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綱目拾遺
卷二 火部-煤火
本經逢原雲︰北方炊食多用煤火,以地屬坎,足勝其氣,且助命門真火。
食煤火長氣於一陰一,所以膂力強壯,南人食之多發癰毒。
受其毒者,以 汁解之。
然煤火處置大缸水於旁,則毒從水解。
南方炊食多用薪火,人食薪火,長氣於一陽一。
氣多輕浮不實,不似北方之稟氣剛勁也。
然近日南方亦產煤,薪價日昂,市井多有用煤者,其煤在浙省則出於衢嚴,湖州較北,煤堅細,以之代薪。
瓦斯亦減薄,甚有如薪炭無臭氣者,名曰香煤。
出太湖山中,綱目石部收烏金石,即煤也。
其主治多言其質之用,而火部又不收煤火,故為補之。
用以香煤為佳。
烹一切食物,能和脾胃。
滋氣力、通腎氣、助一陽一道。
婦人暖子一宮。
雜煤臭煤有毒。
分類:古代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