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兵法
孫子兵法譯文謀攻第三
原文:【謀攻第三】
孫子曰:
夫用兵之法,全國為上,破國次之;全軍為上,破軍次之;全旅為上,破旅次之;全卒為上,破卒次之;全伍為上,破伍次之。
是故百戰百勝,非善之善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故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攻城之法,為不得已。
修櫓□1□2,具器械,三月而後成;距堙,又三月而後已。
將不勝其忿而蟻附之,殺士卒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災也。
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戰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毀人之國而非久也,必以全爭於天下,故兵不頓而利可全,此謀攻之法也。
故用兵之法,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倍則分之,敵則能戰之,少則能逃之,不若則能避之。
故小敵之堅,大敵之擒也。
夫將者,國之輔也。
輔周則國必強,輔隙則國必弱。
故君之所以患於軍者三:不知軍之不可以進而謂之進,不知軍之不可以退而謂之退,是謂縻軍;不知三軍之事而同三軍之政,則軍士惑矣;不知三軍之權而同三軍之任,則軍士疑矣。
三軍既惑且疑,則諸侯之難至矣。
是謂亂軍引勝。
故知勝有五:知可以戰與不可以戰者勝,識眾寡之用者勝,上下同欲者勝,以虞待不虞者勝,將能而君不御者勝。
此五者,知勝之道也。
故曰:知己知彼,百戰不貽;不知彼而知己,一勝一負;不知彼不知己,每戰必敗。
[註:]
1:[車賁]。
2:「溫」字「」旁換「車」旁。
譯文:【謀攻第三】
孫子說:戰爭的原則是:使敵人舉國降服是上策,用武力擊破敵國就次一等;使敵人全軍降服是上策,擊敗敵軍就次一等;使敵人全旅降服是上策,擊破敵旅就次一等;使敵人全卒降服是上策,擊破敵卒就次一等;使敵人全伍降服是上策,擊破敵伍就次一等。
所以,百戰百勝,算不上是最高明的;不通過交戰就降服全體敵人,才是最高明的。
所以,上等的軍事行動是用謀略挫敗敵方的戰略意圖或戰爭行為,其次就是用外交戰勝敵人,再次是用武力擊敗敵軍,最下之策是攻打敵人的城池。
攻城,是不得已而為之,是沒有辦法的辦法。
製造大盾牌和四輪車,準備攻城的所有器一具,起碼得三個月。
堆築攻城的土山,起碼又得三個月。
如果將領難以擬制焦躁情緒,命令士兵象螞蟻一樣爬牆攻城,儘管士兵死傷三分之一,而城池卻依然沒有攻下,這就是攻城帶來的災難。
所以善用兵者,不通過打仗就使敵人屈服,不通過攻城就使敵城投降,摧毀敵國不需長期作戰,一定要用「全勝」的策略爭勝於天下,從而既不使國力兵力受挫,又獲得了全面勝利的利益。
這就是謀攻的方法。
所以,在實際作戰中運用的原則是:我十倍於敵,就實施圍殲,五倍於敵就實施進攻,兩倍於敵就要努力戰勝敵軍,勢均力敵則設法分散各個擊破之。
兵力弱於敵人,就避免作戰。
所以,弱小的一方若死拼固守,那就會成為強大敵人的俘虜。
將帥,國家之輔助也。
輔助之謀縝密周詳,則國家必然強大,輔助之謀疏漏失當,則國家必然衰弱。
所以,國君對軍隊的危害有三種:不知道軍隊不可以前進而下令前進,不知道軍隊不可以後退而下令後退,這叫做束縛軍隊;不知道軍隊的戰守之事、內部事務而同理三軍之政,將士們會無所適從;不知道軍隊戰略戰術的權宜變化,卻干預軍隊的指揮,將士就會疑慮。
軍隊既無所適從,又疑慮重重,諸侯就會趁機興兵作難。
這就是自亂其軍,坐失勝機。
所以,預見勝利有五個方面:能準確判斷仗能打或不能打的,勝;知道根據敵我雙方兵力的多少採取對策者,勝;全國上下,全軍上下,意願一致、同心協力的,勝;以有充分準備來對付毫無準備的,勝;主將一精一通軍事、一精一於權變,君主又不加干預的,勝。
以上就是預見勝利的方法。
所以說:瞭解敵方也瞭解自己,每一次戰鬥都不會有危險;不瞭解對方但瞭解自己,勝負的機率各半;既不瞭解對方又不瞭解自己,每戰必敗。
分類:諸子百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