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兵法
孫子兵法地形第十
原文:【地形第十】
孫子曰:
地形有通者、有掛者、有支者、有隘者、有險者、有遠者。
我可以往,彼可以來,曰通。
通形者,先居高陽,利糧道,以戰則利。
可以往,難以返,曰掛。
掛形者,敵無備,出而勝之,敵若有備,出而不勝,難以返,不利。
我出而不利,彼出而不利,曰支。
支形者,敵雖利我,我無出也,引而去之,令敵半出而擊之利。
隘形者,我先居之,必盈之以待敵。
若敵先居之,盈而勿從,不盈而從之。
險形者,我先居之,必居高陽以待敵;若敵先居之,引而去之,勿從也。
遠形者,勢均難以挑戰,戰而不利。
凡此六者,地之道也,將之至任,不可不察也。
凡兵有走者、有馳者、有陷者、有崩者、有亂者、有北者。
凡此六者,非天地之災,將之過也。
夫勢均,以一擊十,曰走;卒強吏弱,曰馳;吏強卒弱,曰陷;大吏怒而不服,遇敵懟而自戰,將不知其能,曰崩;將弱不嚴,教道不明,吏卒無常,陳兵縱橫,曰亂;將不能料敵,以少合眾,以弱擊強,兵無選鋒,曰北。
凡此六者,敗之道也,將之至任,不可不察也。
夫地形者,兵之助也。
料敵制勝,計險隘遠近,上將之道也。
知此而用戰者必勝,不知此而用戰者必敗。
故戰道必勝,主曰無戰,必戰可也;戰道不勝,主曰必戰,無戰可也。
故進不求名,退不避罪,唯民是保,而利於主,國之寶也。
視卒如嬰兒,故可以與之赴深溪;視卒如一愛一子,故可與之俱死。
厚而不能使,一愛一而不能令,亂而不能治,譬若驕子,不可用也。
知吾卒之可以擊,而不知敵之不可擊,勝之半也;知敵之可擊,而不知吾卒之不可以擊,勝之半也;知敵之可擊,知吾卒之可以擊,而不知地形之不可以戰,勝之半也。
故知兵者,動而不迷,舉而不窮。
故曰:知彼知己,勝乃不殆;知天知地,勝乃可全。
譯文:【地形第十】
孫子說:地形有「通」、「掛」、「支」、「隘」、「險」、「遠」等六種。
凡是我們可以去,敵人也可以來的地域,叫做「通」;在「通」形地域上,應搶先占開闊向陽的高地,保持糧道暢通,這樣作戰就有利。
凡是可以前進,難以返回的地域,稱作「掛」;在掛形的地域上,假如敵人沒有防備,我們就能突擊取勝。
假如敵人有防備,出擊又不能取勝,而且難以回師,這就不利了。
凡是我軍出擊不利,敵人出擊不利的地域叫做「支」。
在「支」形地域上,敵人雖然以利相誘,我們也不要出擊,而應該率軍假裝退卻,誘使敵人出擊一半時再回師反擊,這樣就有利。
在「隘」形地域上,我們應該搶先佔領,並用重兵封鎖隘口,以等待敵人的到來;如果敵人已先佔據了隘口,並用重兵把守,我們就不要去進攻;如果敵人沒有用重兵據守隘口,那麼就可以進攻。
在「險」形地域上,如果我軍先敵佔領,就必須控制開闊向陽的高地,以等待敵人來犯;如果敵人先我佔領,就應該率軍撤離,不要去攻打它。
在「遠」形地域上,敵我雙方地勢均同,就不宜去挑戰,勉強求戰,很是不利。
以上六點,是利用地形的原則。
這是將帥的重大責任所在,不可不認真考察研究。
軍隊打敗仗有「走」、「馳」、「陷」、「崩」、「亂」、「北」六種情況。
這六種情況的發生,不是天時地理的災害,而是將帥自身的過錯。
地勢均同的情況下,以一擊十而導致失敗的,叫做「走」。
士卒強捍,軍官懦弱而造成失敗的,叫做「馳」。
將帥強悍,士卒儒弱而失敗的,叫做「陷」。
偏將怨仇不服從指揮,遇到敵人擅自出戰,主將又不瞭解他們能力,因而失敗的,叫做「崩」。
將帥懦弱缺乏威嚴,治軍沒有章法,官兵關係混亂緊張,列兵佈陣雜亂無常,因此而致敗的,叫做「亂」。
將帥不能正確判斷敵情,以少擊眾,以弱擊強,作戰又沒有一精一銳先鋒部隊,因而落敗的,叫做「北」。
以上六種情況,均是導致失敗的原因。
這是將帥的重大責任之所在,是不可不認真考察研究的。
地形是用兵打仗的輔助條件。
正確判斷敵情,考察地形險易,計算道路遠近,這是高明的將領必須掌握的方法,懂得這些道理去指揮作戰的,必定能夠勝利;不瞭解這些道理去指揮作戰的,必定失敗。
所以,根據分析有必勝把握的,即使國君主張不打,堅持打也是可以的;根據分析沒有必勝把握的,即使國君主張打,不打也是可以的。
所以,戰不謀求勝利的名聲,退不迴避失利的罪責,只求保全百姓,符合國君利益,這樣的將帥,才是國家的寶貴財富。
對待士卒象對待嬰兒,士卒就可以同他共患難:對待士卒象對待自己的兒子,士卒就可以跟他同生共死。
如果對士卒厚待卻不能使用,溺一愛一卻不能指揮,違法而不能懲治,那就如同驕慣了的子女,是不可以用來同敵作戰的。
只瞭解自己的部隊可以打,而不瞭解敵人不可打,取勝的可能只有一半;只瞭解敵人可以打,而不瞭解自己的部隊不可以打,取勝的可能也只有一半。
知道敵人可以打,也知道自己的部隊能打,但是不瞭解地形不利於作戰,取勝的可能一性一仍然只有一半。
所以,懂得用兵的人,他行動起來不會迷惑,他的戰術變化無窮。
所以說:知彼知己,勝乃不殆;知天知地,勝乃可全。
分類:諸子百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