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證釋》隨卦: 孔子《宣聖講義》隨之象。震動而兌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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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證釋》隨卦

易經證釋

隨卦

孔子《宣聖講義》

隨之象。

上兌下震。

震動而兌應。

為上下相從之義。

全卦三一陰一三一陽一。

一陰一陽一數同。

而上下不均。

在下為震。

以一一陽一初動。

主一陽一氣之長。

在上為兌。

以一一陰一居上。

主一陰一氣之消。

兌消則為乾。

震長亦為乾。

雖三一陰一三一陽一。

若二氣平均。

而實則一陰一消就一陽一。

應以一陽一為主。

一陽一以乾行。

震應乾。

而兌應坤。

坤順承乾。

兌亦從震。

故曰隨。

言隨乾化也。

二一陰一居內。

二一陽一居外。

一陽一德主洩。

而一陰一在其上。

一陰一德主藏。

而一陽一在其下。

是動靜相和。

剛柔相濟之象也。

震之一一陽一在下。

其志尚進。

而得兌之一一陰一。

為之維縶。

兌之二一陽一主散。

而得震之二一陰一。

為之牽挽。

相輔成用。

相錯成文。

兩者志趣雖殊。

一性一情易洽。

故為隨。

蓋震為長男。

兌為少女。

一長一幼。

志殊而德不相比。

兌遜而震傲。

兌弱而震強。

是以兌恆隨震。

乃一陰一從一陽一之大則也。

一陽一者正也。

從則道大而用光。

功弘而德美。

此隨之四德俱備。

有同於乾也。

卦之備四德者。

皆如此例。

而隨尤著。

則以震兌之近乾也。

震當主器。

乾之所重。

兌為弱息。

乾之所憐。

二者皆近乾而卦爻配合。

恰得歸於乾。

是隨之用。

乾所出也。

故四德之全。

亦與乾同。

凡三一陰一三一陽一之卦。

如泰否。

既末濟。

其最明著者。

上下平均。

剛柔適應。

乃乾坤坎離四正之卦。

相交錯而成者也。

他如鹹恆損益。

噬嗑豐各卦。

則為四正與四隅交錯而成者。

其上下不均。

剛柔不應。

則其用亦相殊。

德亦自異。

唯隨與蠱為相對卦。

蠱為艮巽合。

乃少男與長女。

恰與隨相對。

蠱為巽宮歸魂卦。

隨著震宮歸魂卦。

其所變之位次亦同。

蠱則二一陰一居外。

二一陽一居內。

一一陰一在下。

一一陽一在上。

一陽一反從一陰一。

剛反隨柔。

則以柔大而剛弱。

一陰一長而一陽一消也。

故蠱為一陰一勝。

為暗昧。

與隨之一陽一勝光明者。

正相反。

此在隨為得乾之用。

而蠱為得坤之用。

隨為上下相順於正。

蠱為內外相比於一奸一。

以易道尊一陽一崇正。

則隨為吉卦也。

隨之反為歸妹。

歸妹亦一陰一從一陽一。

而一陰一道窮。

以歸妹上震下兌。

一陰一居一陽一下。

而一陽一有遣一陰一遠離之意。

名歸妹者。

言震遣嫁兌也。

兌震一男一女。

而非配偶。

不似鹹恆。

鹹恆以長女長男。

少女少男。

兩兩相得。

故比之婚姻夫婦。

隨歸妹與蠱漸。

則一若姊妹。

一若主僕。

以剛柔之數有差。

而尊卑之級以別也。

在隨與蠱。

以事言為正變。

以人言為主從。

以道言為正邪。

以德言為剛柔。

皆由一陰一陽一消長之殊也。

隨之下剛上柔。

柔能順剛。

雖上下不侔。

而內外相應。

一陰一所悅者一陽一。

一陽一所親者一陰一。

此隨下動上說。

內剛外柔。

孚於道用。

合乎人情。

四德以全。

道行於天下。

乃封象為之也。

夫隨繼豫者也。

傳曰豫必有隨。

此義人多未明。

蓋豫之用在順動。

順則為柔。

柔則易悅。

動則為進。

進必以剛。

剛進而遇柔悅。

是隨之所由來也。

震。

動也。

剛也。

兌。

悅也。

柔也。

豫以九四一一陽一克率眾一陰一。

一陰一以從一陽一。

剛以化柔。

一陰一柔既化。

理數乃孚。

而其變為三一陽一三一陰一。

兩得其平之象。

自泰否至此。

實乾坤再錯之一度也。

雖卦非出乾坤。

而內含乾坤之象。

亦猶泰否之交互也。

隨以象泰。

蠱以象否。

其不同者。

乃錯非交。

交則為正。

錯則為變。

是隨與蠱。

乃乾坤之錯。

而泰否之變也。

故二卦以變為本。

而變之最著者。

即由謙豫之一一陽一五一陰一。

變而為三一陽一三一陰一也。

謙豫得其正順。

而道以平。

隨蠱承其變動。

而道以廣。

則隨蠱一正一邪。

一善一惡。

相形成用。

而後世情益顯。

人心益明而道乃益復。

用乃益雜。

此作易者。

體會其變。

揭櫫其故。

欲人知道之不可久。

而用之不可窮也。

故豫之後受以隨。

隨生則豫盡。

隨行則豫窮。

豫以順動。

而持其常隨以應變。

而革其舊。

傳曰隨無故也。

故即故舊。

變則更新。

豫變成隨。

是世道將新之象。

謂豫之舊制。

不復存留。

而隨之舉措。

皆從改創。

或曰無故者。

無親也。

以震一陽一剛、而翕服一陰一柔。

有滅親之意。

然非其本義也。

故者久也。

無故。

末久也。

以隨之德同乾。

乾本天道初建。

混沌始分。

其非久有可知。

隨以豫變而大異於前。

亦有初創之意。

且故者即經歷也。

俗曰事故。

故猶過也。

已往之事皆故也。

隨以變生。

而刪除往事。

本剛動之德。

致更張之功。

其道頗宜。

其時亦合。

故曰天下隨時時至則變。

時至則新。

既曰隨時。

自非守舊。

凡稱時者。

必指新言。

豫之時義既窮。

隨時之象以啟。

則隨者。

乃與眾俱新之卦也。

《宗主附註》

隨為兌震合。

乃一陰一陽一平均之卦。

而一陽一與一陰一接。

一陰一能從一陽一。

故名隨。

以隨字義言。

如小兒之隨尊長。

僕從之隨主人。

相陪於前後左右。

若近若離。

似合非合。

與泰否既末濟各卦迥異。

頗同於鹹恆之象。

則以一陰一陽一爻交錯。

而末勻配也。

兌為二一陽一一一陰一。

一陰一在上。

震為二一陰一一一陽一。

一陽一在下。

在一陰一陽一數言。

為相對。

在上下卦言。

則不侔。

而有尊卑先後之殊。

主從左右之別。

故名曰隨。

隨乎正也。

一陰一陽一皆得正位。

亦與既濟相似。

而其用不同。

又與否卦相頻。

而其道不一。

則由初上二爻之一陰一陽一。

不相悖。

且相得也。

一陽一升一陰一降。

初終相濟。

故也。

故隨為四德俱全之卦。

而辭多吉占也。

隨:元。

亨。

利。

貞。

無咎

孔子《宣聖講義》

此全卦辭也。

易卦備四德者。

除乾坤外。

唯屯臨無妄革與隨。

則其用得乾坤之正。

或其備也。

隨之為義。

有隨和隨順隨率之異。

隨和者。

不著是非。

聽人所為。

而附和之。

隨順者。

順乎道理。

亳無改背。

以遵行之。

隨率者。

盲從故同。

曲意逢迎。

以苟合之。

皆隨也。

隨和為上。

玄德無聞。

大道不辦。

渾然從同。

以體太和。

其義與和字相近。

蓋本乎天一性一。

而得其全者也。

其次為隨順。

順正以動。

捨己從人。

建中立極。

孚於天時。

行其道。

履其則。

以終以始。

無過不及。

此明乎一性一情。

而得其正者也。

最下者為隨率。

有知無知。

善惡不分。

為正為邪。

苟合是先。

巧言令色。

媚己悅人。

而趨利取盈。

滑稽突梯。

如婦人僕役。

唯唯否否。

此全蔽於情一欲。

工於趨避者也。

君子所羞。

志士所恥。

名曰詭隨。

乃隨道之污也。

而天下之釋隨者。

多誤認焉。

蓋隨一也。

順天者得其道。

順理者得其德。

面順情者徒得其咎耳。

故隨為全德。

而人道必自利貞始。

利者義也。

貞者正也。

正義不明。

而言隨。

末有不取咎戾者。

此隨之大用。

以四德之備。

而咎戾之免。

為準則。

否則非隨之道。

將受其害。

君子審諸。

隨字又含遂字意。

隨猶遂也。

遂其生成。

使之順遂。

遂者成也。

故隨有玉成之義。

即順以成之也。

乾為大生。

坤為代成。

生成者乾坤。

遂之者隨。

生成必因天時。

必因地利。

隨亦包具其用。

而在人事。

則以時宜為先。

隨者隨時而致其成也。

隨時而予以利。

隨時而得其宜。

斯無悖於隨遂之義。

此隨之四德比乾坤也。

隨以包含一切。

而致其用。

為利為宜。

其道必大。

臨者大也。

而隨有同於臨。

隨以順時成德。

依天地之生成而遂之。

體萬物之長育而成之。

成者屯也。

而隨有似於屯。

謂屯初生之象。

臨已長之象。

初者得其成。

長者致之大。

皆隨之用也。

隨以正為本。

順正守道。

以發為德業。

居貞盡利。

以底於元亨。

則內有其誠。

外著其善。

誠善著。

無妄也。

而隨有媲於無妄。

隨以變為主。

順變不拘。

因時立義。

求宜為志。

孚利為行。

不泥於舊。

則德日新。

不執於故。

則道日進。

新進者革也。

而隨有取於革。

謂隨合震坤之德。

秉乾兌之功。

震動以伸之。

兌悅以易之。

萬物同伸。

而天下樂易。

故有近於無妄與革也。

無妄得其誠。

乾惕之義也。

革致其變。

代終之義也。

震出於坤。

而附於乾。

兌出於乾。

而歸於坤。

一剛一柔。

一一陰一一一陽一。

合之為用。

乃通乎常變。

乾坤為生成之母。

震兌為長育之機。

二者德同志合。

故隨。

之辭。

皆本此義。

而其進也以漸。

則風山漸。

乃卦中之互象也。

漸以進。

則變不失其道。

新不乖其舊。

猶震兌之出於乾坤。

而其德用不違乾坤也。

故六畫之一陰一陽一同。

唯錯綜異。

異者用也。

同者本也。

百變不離其宗。

隨之道也。

譬如天時。

一歲數易。

而年年如故。

譬如地利。

四方互殊。

而處處有同。

則隨之道所著也。

元亨則通於天下。

而無不宜。

利貞則應於事物。

而無不便也。

隨時之義大矣。

隨時者、順變也。

順變不睽於正。

道與革同。

革為變之大而顯。

隨為變之約而隱。

則時有未至。

事有或宜也。

用隨者。

不可及革。

用革者。

不可及隨。

傳曰。

隨無故也。

革去故也。

一無一去。

輕重自殊。

無者漸。

而去者突。

無者緩。

而去者急。

無者如忘。

去者如斷。

忘必以漸。

斷必以速。

用隨者必參屯生艱難。

臨大寬洪之義。

必循無妄誠實而正。

革改新而中之道。

以兼此數者。

方能竟隨之用也。

故彖辭如此。

曰:剛來而下柔。

動而言。

隨。

大亨。

貞。

無咎。

而天下隨時。

隨時之義大矣哉。

孔子《宣聖講義》

此明釋全體大用也。

剛來而下柔。

柔字或屬下句讀亦可。

以之初爻為一陽一。

而四五兩爻亦一陽一。

一陽一主升。

故曰來。

一陽一在外。

而初爻分處於內。

是能下也。

一陽一為剛。

德能下人。

以柔用也。

內卦二三爻皆一陰一。

而隨初爻動。

以與上爻應。

是柔之動也。

一陰一本降。

而內卦二三爻乃隨一陽一升。

上爻雖極。

而下與五四兩爻交。

是相得也。

相得為說。

說同悅。

以相一愛一悅也。

故曰柔動而說。

若屬上句。

則謂剛能下柔。

若屬下句。

則謂柔能隨剛。

二者一義。

不外相交相濟而已。

初爻之一陽一以動。

而得上爻之一陰一為悅。

在數言。

為初剛終柔。

在事言。

為內剛外柔。

在道言。

為體剛用柔。

不外於交濟之義。

交濟。

既濟卦為大則。

既濟六爻。

三一陰一三一陽一。

一陽一居一陽一位。

一陰一居一陰一位。

相次成序。

一絲不亂。

故曰既濟定也。

言其次序有定。

剛柔調濟。

不相犯也。

異於是。

而初爻為一陽一。

上爻為一陰一。

亦協其位。

內得二一陰一。

外得二一陽一。

互為調配。

亦孚其道。

雖內一陰一外一陽一。

有乖至數。

而初剛終柔。

足概大用。

是亦為交濟之卦。

而名曰隨。

蓋如六位皆協。

則名濟矣。

以有強弱之差。

次第之別。

而能相攜相抱。

故名隨。

猶行路者相先後也。

隨者必相得。

必相需。

得則為合。

合則為大。

需則為慕。

慕則為亨。

蓋其用弘。

其道通也。

既大且亨。

而上下不失其正。

即六二與九五也。

二者卦之正位。

乃乾坤本德。

得正為守。

是即貞也。

貞以守正。

亨以致用。

大以告成。

天下隨時。

而無咎矣。

隨時之義大矣哉一語。

總括隨道之全。

而明隨用之妙。

蓋隨者必有所憑依。

如幼隨長。

弱隨強。

寡隨眾。

卑隨尊。

必有率者而後隨之。

若無之。

將誰隨乎。

隨人者賤。

隨力者辱。

隨事者鄙。

隨物者惑。

皆非隨之大用也。

唯時為尚焉。

時者無窮而有序。

多變而不紊。

有用而通。

無方而大。

如天之四時。

天道且隨之。

地之四極。

地利且隨之。

隨之以成其用。

違之乃背其道。

故以隨時為隨之用。

而天下無不隨之矣。

且隨時二字深義。

不獨指時之宜。

而在時中。

蓋時中乃時宜之本。

即元亨利貞之利也。

利以和義為本。

義為事宜。

既無不宜也。

凡宜於此者。

不宜於彼。

曰利則可。

非義之和。

宜於今者。

不宜於後。

曰時則可。

非時之中。

中和天下之達道。

時中隨時之要旨。

苟非時中。

實偏於一端。

必受其害。

故時以時中為本。

而隨之用如之。

大抵用時。

多拘於近。

而忽於遠。

執於一。

而忘其他。

則時之效不廣。

非隨時之義也。

故必以天下隨時為言。

天下隨時。

無不隨矣。

隨時而道成。

而德至。

天下亦成道至德。

此元亨之所著也。

隨時為應變。

而不徒順變。

為利用。

而不徒致用。

即廣狹之辨也。

以隨之大。

有類乾坤。

則其為用。

亦當如之。

《宗主附註》

隨者。

順從也。

附和也。

以一陽一為正。

而一陰一從之。

以剛為中。

而柔和之。

故名隨。

蓋以卦中九五六二兩爻相應也。

九五為外正位。

與乾同。

六二為內中爻。

與坤同。

是能得乾坤之道者。

故備四德。

然隨處變故。

而易離經常。

內含巽卦與艮卦。

為風山漸。

有浸一潤之象。

如失其道。

則附庸於人。

而無自主之權。

浸至流連忘反。

猶江河之日下。

不可復止。

故其敝為詭隨。

詭隨。

小人之道。

曲從阿附。

以取一悅於當世。

脅肩諂笑。

以爭媚於大人。

遂乖隨之義。

而必受其咎。

是隨之咎。

由於不善用之。

即王良所謂詭遇者也。

以其迎一合物情。

而不知時務。

則雖得志。

亦不免於咎戾。

此君子之所戒也。

要在處變而不違時。

順時而能應變,中有所主。

百折不回。

大而能細。

一貫其道。

則無時不適。

無事不理。

故曰隨時。

即不為固拒。

不為曲從之謂也。

相時而動。

見機而作。

以坤之順承。

乾之乾惕。

為行止之本。

刖所如無不合矣。

此用隨。

宜明隨時之義。

而戒詭隨之行。

學者識之。

又曰。

隨為剛柔交互之卦。

剛以交柔。

而柔能從剛。

是相契以誠之象。

剛不陵柔。

而柔克濟剛。

是相一愛一以德之象。

故在內能自固。

對外能自強。

而天下順之。

萬民服之。

其道至矣。

而用之或有害。

則以隨之過。

反為比。

比乃水與地合。

以一一陽一升於上。

而下沉浸於一陰一也。

隨由豫變。

亦易類於此。

比則非交互為善。

乃朋比為一奸一。

此由隨之敝。

在不勝其柔。

即震之德不勝兌也。

其次則為蠱。

蠱以山風合。

以一陰一大而一陽一稚。

一陽一被一陰一惑。

不克自振。

兩相蠱惑。

而為一奸一宄。

以成其私。

隨之反即蠱。

用之不及。

則退為蠱矣。

此亦隨之敝。

而由一陽一剛不振。

失其貞正之故。

致為益者反成損。

為泰者反成否。

皆昧於隨之正用也。

隨之正用在時中。

時而中。

則無敝。

蓋一陰一從一陽一失其中。

為大過。

過則類比。

一陽一交一陰一失其中。

為不及。

不及類蠱。

是皆知有隨。

而不知時中之義。

徒以隨附交結為用。

而不擇邪正順逆者也。

故其至必受其害。

所謂咎也。

咎在徒隨而忘時中。

徒順而忘正義。

是以彖辭稱無咎。

而釋之以隨時之義。

可見聖人垂教之至意。

咎豈天道所予哉。

悖時即違天。

失中即逆道。

此所以有咎也。

苟明四德之羲。

而達時中之行。

更何咎之可言哉。

故隨之咎。

人致之也。

象曰:澤中有雷。

隨。

君子以嚮晦入宴息。

孔子《宣聖講義》

此釋卦象。

言隨時之義。

明人道之一也。

隨時者。

以人順天。

以事依時之謂也。

澤中有雷。

一陰一中有一陽一也。

雷升於澤。

一陽一出於一陰一也。

澤為低窪之地。

雷乃升騰之物。

澤有潤物之用。

雷成雲雨之施。

二各升降雖殊。

功用相倚。

為類雖異。

為道則同。

故曰隨。

言隨從而見其德用也。

隨以隨時為大。

時以成用為本。

用以及時為先。

不關於事者。

不足名用。

不見於用者。

不足名時。

不合於道者。

不足名德。

德也。

時也。

用也。

事也。

一以致之。

曰隨時。

蓋人道不得背乎天。

違乎時。

以生息也。

此象辭嚮晦宴息。

明釋隨時之義也。

人之生也。

有作有息。

不可闕一。

乃體天也。

天有日月。

有寒暑。

有晝夜。

人有起居。

有動靜。

有作息。

一也。

末有久作不息者。

亦末有息無其時者。

天之寒也。

日之夜也。

皆息之時。

人亦如之。

而最著者。

一日之時也。

日出而作。

日入而息。

人之常也。

既作皆興。

既息皆默。

制之定也。

人道依天立制。

以教天下。

則天下化之。

無不隨時。

一人隨時。

一方隨時。

一事隨時。

一物隨時。

推之天下皆隨時。

則隨之道成。

隨之用見矣。

故君子因隨而定其作息之制焉。

不曰作者。

言息必有作也。

息之時定。

則非息時。

皆作之時。

古文簡而義賅耳。

嚮晦者。

宴息之時。

即一人一日工作且畢之時也。

嚮晦有二義。

向與向同。

俗亦作晌。

或曰晌午。

或曰向晚。

嚮晦者。

午與晚也。

晌午則食。

向晚則寢。

食有食時。

息有息時。

總稱之曰宴息。

宴安也。

食也。

作既至時。

乃食乃息。

以體天道。

而節人之勞逸也。

或曰嚮晦者即向晚。

天晚歸息。

故曰入宴息。

言非天晚。

常在外勤勞也。

義無大殊。

不過農民耕種。

往往稱一日。

或半日。

或一憩之時。

曰一晌。

或半晌。

晌即指工作休憩之時。

大抵農民耐勞。

必待晌始休憩。

而有竟稱為一晌者。

又有稱一日所能耕畢之田。

為一晌者。

皆指休憩之度言。

各方微有別耳。

嚮晦入宴息。

指為一日安息可。

指為午食晚息亦可。

總不外因天時之早晏。

定作息之制度而已。

宴與晏亦通。

宴必晏時。

無非節其勞逸。

順其生成。

使得天時。

而合人道耳。

至說者謂宴息必嚮晦。

似專指農工。

則泥也。

宴息二字。

不獨為一日言。

即學者息游。

亦宴息也。

修者靜定。

亦宴息也。

勞者有休養。

苦者有安慰。

何非宴息之義。

不過經文舉一日之制。

以概其餘耳。

人之生息。

必依天時。

必賴日光。

必避暮寒。

必防過勞。

必戒夜行。

為以育其體。

且養其德。

和其一性一。

且調其情。

亦不外本乾道變化。

正一性一命。

保太和。

乃利貞之義。

宴息即利貞之事。

此隨之德用。

取法乎乾也。

《宗主附註》

隨為乾坤交錯之卦。

而異於泰否。

則以兌震為乾坤之變也。

兌震各得乾坤之數。

合之成一乾坤。

分之則為兌震。

故可親為乾坤錯雜之卦。

而非乾坤交互之卦也。

然錯雜者為位。

而其遵仍交互也。

故名為乾坤之交。

即泰否之變也。

凡各子卦。

交互而成三一陰一三一陽一者。

皆如此例。

皆稱為泰否之變象。

泰否異類。

一陰一陽一至惰。

而隨之六爻。

上下交錯其位。

來往同環其途。

則為類有同有異。

而致用亦有同異也。

隨象雖錯。

而分配得宜。

數雖雜。

而調劑得中。

故為吉卦。

能體乾坤之道。

以通常變之德。

故曰隨時。

時自天成。

稱天時者。

多包地利。

此隨之四德具備。

而能順天時。

以應地利也。

然彖但曰隨時者。

尤重在天道。

蓋震長子代乾。

兌少女親父。

最得近於天。

而克孚於乾時也。

故象以嚮晦宴息為言。

亦順天因時之意耳。

又曰。

之用。

所包者廣。

而像辭獨以嚮晦宴息為言。

是中義理。

人多未明。

蓋古時物質簡陋。

測時驗日。

睢憑日之晦明。

作息飲食。

唯依時之早晏。

故古歌日出而作。

日入而息。

日中而食。

入夜而寂。

皆時時流露於談笑中。

為以適人之生存。

孚天之氣候。

節勞逸。

則養其力。

順溫涼。

則保其身。

定起居。

則動止有度。

而易防一奸一。

明工作則勤惰有稽。

而易興業。

官上制之為法。

民人守之有常。

舉國從之。

不失其時。

天下聽之。

不違於道。

故人生與天道相合。

物業隨時令以成。

視為固然。

莫知其紀。

則皆古聖人之教也。

而易特著其例焉。

治歷明時。

為一歲之計也。

嚮晦宴息。

為一日之計也。

論語所謂使民以時。

尚書所謂敬授人時。

皆此旨趣。

大之則盡人以合天。

而返本復始。

小之則法天以為入。

而保生善身。

肯不得不明干時。

此隨時之義之為大矣。

智者見智。

仁者見仁。

百姓日用而不知。

此所以謂之大。

故隨時之一精一。

推於體天立極。

位育無強。

而其粗。

則起居飲食之事耳。

舉細足以明巨。

著易足以知難。

隨象辭之謂乎。

故嚮晦者。

天道之自然。

宴息者。

人事之節制。

天道不變。

人事順常。

天道無窮。

至誠不息。

天道往復。

作息有時。

此易之含有三要義。

不易。

變易。

知易。

而肯見之於也。

隨看順變以為常。

因常以達變。

變而不變。

不變而變。

此隨時之義。

而序所謂為無故也。

正如日月代遷。

旦夕交遞。

無一時之舊。

而無非常。

無一刻不在變中。

而無由見其變象。

此則隨之真意趣。

亦象辭所含真竅妙也。

初九。

官有渝。

貞吉。

出門交有功

孔子《宣聖講義》

此隨初九爻辭。

言初爻之用也。

隨之初爻。

即震之初爻。

以震奮之象。

乘剛一陽一之動。

位雖在下。

而升進之勢。

前途末可量。

故以官稱。

官者在位者也。

初爻上與九四應。

而皆剛。

官位甚隆。

只以六三六二兩爻為之阻隔。

其升進必有變。

渝變也。

越也。

渝其初志。

變以相從之道也。

而一陽一德方新。

剛能柔用。

則仍為吉。

以善保六二之中位也。

貞吉者。

以貞得吉也。

處變之道也。

順靜而不失其正。

則為貞。

貞則吉矣。

初爻居下。

本地位也。

順承從上。

利貞之德所著也。

故有貞吉之占。

以震之一一陽一。

志在向外。

一陽一升而好動。

雖有貞吉之訓。

郤非株守之論也。

故曰出門交有功。

言其進必得志也。

交。

近指六三。

遠指九四。

一一陰一一一陽一。

相輔成用。

曰有功。

即有成也。

蓋初九居則宜貞。

進則有成。

行止不相類。

正以隨之為變。

以時為賁也。

有渝二字。

明指多變之秋。

貞吉則有守。

有功則有為。

有守有為。

乃蓄德之士。

而乘時之才也。

要在內不失其貞。

外得其友。

內外相倚。

所如必成。

此隨初爻之妙用。

恰與卦象孚。

讀者可細悟之。

總不外上所云作息有度。

行止得道而已。

隨爻辭稱貞吉者。

必先自守貞而後協吉。

以地位宜貞也。

隨初九本迅奮之勢。

懷飛騰之志。

不甘人下。

固所難免。

而以二三兩爻之一陰一間之。

所居又在下位。

乃潛龍勿用之際。

其不宜急進。

亦數理使然。

應以貞自守。

而後占吉也。

貞者正也。

內卦以二爻為正位。

二為柔。

則宜以剛用柔。

剛以從柔謂之貞。

比之烈女。

外柔內剛。

不失其節。

故稱貞。

今初九進而從六二之德。

以全其貞。

則其為吉可知。

象曰:官有渝。

從王吉也。

出門交有功。

不失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言官之遇變。

當擇正是從。

不得貪戀祿位。

以失其節也。

或曰初九一性一剛。

不隨二三之柔一靡一以求合。

故曰貞吉。

此在他卦之辭。

或有是義。

若取上下相隨之義。

非自別於二三以獨行也。

二三皆柔。

而二為中位。

初以從二為正。

況合乎剛用柔之旨。

宜以從中位為貞。

蓋從中位。

乃易卦大例。

而隨特揭出者。

因時有變也。

人情遇變。

多不知所從。

而隨聲附和。

是蹈於詭隨之弊。

非貞也。

故爻辭明告以從正吉也。

出門交有功。

不失也。

句中略一功字。

蓋初九居有為之時。

苟不違於正。

則功可立致。

以二三兩爻皆喜近一陽一。

而二爻正位。

倚畀尤殷。

果出而為之盡力。

其功必大。

故曰功不失也。

或謂不失者無過也。

其義亦通。

蓋有功則無過。

如危急之際。

有靖難之功。

其行止雖略於細。

而不得見責譴。

則因功足蔽其過也。

或以不失為不失所隨。

則意近牽強。

釋文固明言從正而得吉矣。

豈復有失乎。

蓋所居既下。

無自主持之權。

所藉者微。

無自表見之勢。

必因時會而得交孚有功。

必因貞固而克順從正位。

方合於其用。

既以有渝之時。

又得從正之吉。

則其所交有功。

已之功亦不失。

所謂從人貴也。

終不越隨時之義耳。

有功指人。

不失指己。

雖非因人成事。

實為附驥得展其才。

雖異徼幸成名。

實系乘時得竟其用。

此所以為吉也。

六二:系小子。

失丈夫

孔子《宣聖講義》

此隨六二爻辭也。

與六三系丈夫。

失小子。

辭相表裡。

即明二三爻之用。

並相交以成其德也。

六二居內卦之中。

得位之正。

而以一陰一乘一陰一。

重柔無剛。

其德不充。

一屍一位無能。

其道不大。

故其用侷促。

顯此失彼。

與六三略同。

而兩爻一則曰。

系小子失丈夫。

一則日。

系丈夫失小子。

辭旨頗深。

人多末得其解。

系者連屬也。

牽羈也。

以其位所近者為相得耳。

一陰一樂近一陽一。

柔樂近剛。

二三皆一陰一柔。

而所在地位不同。

所接之爻亦異。

故其得失相反。

六二之系小子失丈夫者。

以重柔之德。

雖居中位。

不稱其職。

有悅於細人。

而不願近君子。

因初九之相從。

遂相與維縶。

以成一系之象。

故曰系小子。

小子指初九之一陽一。

為德尚微。

為道尚疏。

有比於稚弱童駿之象。

而六二喜近之。

樂其馴而不我忤也。

然之一陽一爻。

外有九四九五二爻。

九四近三。

與六二比。

九五居中。

與六二應。

皆有剛強之德。

弘遠之道。

尤以九五類於乾位。

得地乘時。

其勢不可向邇。

與六二內外匹敵。

本宜相從。

而中隔三四。

三為一陰一。

四為一陽一。

一逆一順。

為之梗阻。

故曰失丈夫。

丈夫指九五。

以其用大而德充也。

然六二之志不在此。

不願與勝己者處。

故寧系小子而失丈夫也。

丈夫猶魁偉奇傑之人。

不易羅致。

不易驅使者也。

六二地位所限。

遂得此而失彼耳。

象曰:系小子。

弗兼與也。

此申釋爻辭之義。

言不得兼有之耳。

與即相與。

猶相得也。

與六三正同。

孔子《宣聖講義》

此隨六三爻辭也。

六三以一陰一加一陽一。

而居中爻。

得九四之協和。

其道較大。

其德較充。

其用亦較廣。

故其辭勝於六二也。

雖以上下剛柔異志。

亦如六二不能兼得。

而變為系丈夫。

失小子。

與六二恰相反。

丈夫亦指四五兩爻。

小子仍指初爻。

以六三居內卦之終。

接外卦之一陽一。

以一性一相從。

而得相與。

因六二之故。

遂與初爻相失。

是六二所得者。

六三則失之。

六二所失者。

六三則得之。

其不能兼得、則同。

其所得所失。

則異。

亦以地位為之也。

然六三一陰一加於一陽一。

又憐一陽一爻。

居人爻之地。

而與既濟反。

與末濟相類。

一陰一陽一失道。

剛柔失宜。

雖接於一陽一。

而難得其和。

其行宜慎其德宜貞。

故曰利居貞。

明其位之多凶也。

然以樂近於剛一陽一。

而得九五之比。

九四之助。

其所獲益最多。

故曰隨有求得。

得字或連利字讀亦可。

蓋文中略一利字也。

言隨所求而得利。

其義恰如初爻之交有功而得功也。

六三以志在得一陽一。

而近於九四。

又繼之以九五。

五四相與。

其利孔多。

此隨有求而得利也。

皆以相隨為用。

六二六三、隨進而竟震動之功。

雖得失不同。

而其有得可知。

六三處地較宜。

因時致用。

剛柔相濟。

故有求即得。

而最要者。

則在居貞二字。

以得失關乎數。

而福禍恆相倚。

相交者。

情之切。

相厚者。

誼之至。

皆在於誠之孚也。

居貞者。

不以求之易得而貪也。

不以利之可求而侈也。

蓋六三之用非全。

雖得丈夫而失小子。

即可見得失猶參半。

若不自慎。

得亦失焉。

故以利居貞戒其貪侈也。

內貞外悔。

卦情之常。

而隨尤明。

初曰貞吉。

此曰居貞。

其義一也。

象曰:系丈夫。

志舍下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

與六二相參。

已詳前講。

下指初九。

舍下者。

以近九四九五。

隨而上行。

遂捨初爻。

不復下顧。

故有系丈夫失小子之象。

一陰一以從一陽一。

柔以順剛。

乃道之正。

德之常。

是以有利居貞之占也。

利言其用。

貞言其德。

德用具備。

而下卦之震、大用已成。

此後則交兌矣。

六三九四,居全卦中爻。

兼內外之用。

內止於震之六三。

而其德為貞。

外起於兌之九四。

而其德以通為尚。

是時位之異也。

震本一陽一動。

而利居貞。

以在內也。

兌本一陰一柔。

而尚亨明。

以在外也。

所處既異。

其志乃殊。

況六三九四。

一剛一柔。

本體固別。

一上一下。

遭遇又差。

則六三所宜者。

九四所否。

六三所貴者。

九四所不孚。

此隨時之以順變為用也。

變者有時位之殊。

有一性一情之異。

有事物之差。

有本末之別。

而皆以適中為利。

孚用為亨。

故六三之居貞。

至九四則大變矣。

九四:隨有獲。

貞凶。

有孚在道。

以明。

何咎。

孔子《宣聖講義》

此隨九四爻辭也。

九四既居外。

而其德剛。

則非靜默退居之時。

而有進取遠大之志。

此爻辭稱為有擭也。

在六三居貞為利。

而九四以貞凶。

其相反如此。

大抵卦用貞無不吉。

獨此雲凶者。

非貞之咎。

乃時之乖。

以九四藉震動之勢。

得時位之隆。

正宜發皇經綸。

光大事業。

以安天下。

育民物。

所謂立功之日也。

若畏縮退避。

一屍一位而無所表見。

優遊偷安。

荒職而意圖己私。

是違天負民。

瀆位棄職者。

其凶可知。

然所謂凶者。

正以其得位也。

得位必乘時。

時與之而弗為。

位居之而弗惜。

貪天而不求功。

苟安以喪其志。

斯乃凶矣。

非貞之咎也。

不當貞而貞之過也。

譬諸天道。

當春一陽一之時。

而無生育之功。

乃仍如閉藏之季。

以安於枯寂之境。

是失天德。

而背時政也。

其凶之至。

亦可知已。

有孚者、德之盛。

道明者、時之隆。

有得於天。

則天下從之。

有明於道。

則天下順之。

此功業弘大之日也。

隨而致之。

更奚咎哉。

各爻之辭。

唯九四爻明著隨字之用。

以隨有所為也。

有所成也。

將以行道也。

立德也。

將以致功也。

豈徒隨哉。

若為免禍而唯唯否否。

非隨也。

若為僥倖而旅進旅退。

非隨也。

隨人而無害於己。

隨眾有造於眾。

方謂之隨。

故隨九四明指其效。

在有獲有孚。

明道明功。

非然則奚取於隨。

隨之本義。

因時立德。

因位立功。

而皆歸於道。

道在則天下莫不隨之。

以我隨天。

天亦隨之。

以我隨人。

人亦隨之。

非隨天隨人。

乃隨道耳。

辭曰有孚在道。

下句省一道字。

言有孚於天。

有孚於人。

實有孚於道。

有孚於道。

天下無不孚。

天下皆孚於道。

則道大明。

道明則德立而功成矣。

此九四備述隨之真用。

而特揭一道字。

以示其綱領重在此六字。

六字三句。

其義相續、而益一精一弘。

有孚者亨也。

在道者、元也。

以明者元亨之至。

而兼利貞矣。

不曰利貞、而曰元亨。

不言元亨、而言孚明者。

以隨四德具備。

而用有先後也。

唯有先後。

乃下卦先利貞。

而上卦及元亨。

元亨固由利貞致之。

不過至上卦。

已非徒言利貞之時。

故曰貞凶。

以徒貞而無元。

其道將絕也。

此即貞下啟元之例。

而關鍵在此二爻。

故六三以居貞為利。

而九四以明道致功也。

象曰。

隨有獲。

其義凶也;有孚在道。

明功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

而見九四之真用也。

恐人誤以貞凶為不可貞。

故曰隨有獲。

其義凶。

言貞凶者。

由有獲而來。

若無獲。

自宜貞。

今有獲。

或在其位。

或逢其時。

則有為之日也。

故曰義凶。

言含凶之機也。

譬諸匹夫懷璧、以致其罪。

設無害於道。

又奚罪耶。

曰其義凶。

非真兇也。

有獲者。

必有孚。

有孚而在道。

必有功。

此天所予。

人所歸。

時之會。

位所賦也。

九四之有獲。

將以成爾功。

而六三之居貞。

反足害爾德。

於是隨時之義大明。

而順變之才斯貴矣。

譬之一日。

當日中必動而作。

不得宴息偷安也。

九四之貞。

即猶晝寢。

非怠荒。

即病矣。

此所以為凶也。

時貞則貞。

時不宜貞。

則貞為凶。

貞尚有凶。

況失時之不貞者乎。

在六三居貞之利。

時也。

若違時失貞。

其禍更甚於九四之貞。

二爻皆關人事。

故言之特詳。

讀者當細繹之。

《宗主附註》

之用。

在順時應變。

與他卦有守不移者不同。

如在六三。

以貞為利。

九四則以貞反凶。

其內外行止。

全不相類。

乃時位之殊也。

所謂易地皆然之義。

必依其所處。

而定其所為。

如禹稷顏曾。

道非不同。

而處地有異。

禹稷在位。

則憂人之憂。

樂人之樂。

顏曾在野。

則閉戶自足。

避禍自全。

其德無異。

其行不類。

此即隨時之義也。

居則獨善其身。

不必為他人謀。

出則兼善天下。

不得徒為一己計也。

此用捨行藏之道。

乃有所貴也。

學者於此最宜注意。

夫子曰不在其位。

不謀其政,伊尹曰。

一夫不獲。

時予之辜。

其志未嘗有巽。

其行則不同耳。

又曰。

分內外。

內以六二為正。

外以九五為正。

合之則以九四爻為中位。

以主全卦。

故六爻中。

僅九四一爻。

明著隨字。

而詳述其用。

讀者通九四之義。

即得全體之用矣。

蓋九四雖非主位。

而得權勢。

以隨之一精一義在於隨。

無論隨人隨事。

隨上隨下。

皆隨也。

非以自身為主。

故正位不主。

而九四反變為主。

此即隨之妙用也。

九四近乎九五。

應乎六二。

上下內外。

一身兼之。

所遇既隆。

所負尤重。

故其行止。

關乎全體。

在前有如宰輔三公。

在今有如元老議會。

皆所以輔弼成治。

掌握權衡者也。

一人之下。

萬民之上。

總理樞機。

關係安危。

其重要可知。

而乘時以行其道。

因勢以達其德。

不隨眾而不違眾。

隨君而不逢君。

方能應天順人。

弭亂致治。

故有丈夫之喻。

丈夫者。

猶英傑奇魁。

不與庸俗同也。

九五尚重托之,以成垂拱之治。

況其下乎。

至九五雖居正位。

而無所為。

以有九四代為之也。

此即隨之微義。

隨無不隨。

上下相隨。

無一獨主。

九四特出乎眾。

猶有止隨九五之義。

此其所以相隨而成用也。

讀者於此。

要認明耳。

九五:孚於嘉吉。

孔子《宣聖講義》

此隨九五爻辭。

言本爻之用。

而明示其吉。

以九五得乾之正位。

為全卦之主。

當位乘時。

其吉可見。

而曰孚於者。

以能隨時也。

凡稱孚、皆本中孚之義。

皆依乾之保合太和之道。

孚即和也。

合也。

九五居正位以臨天下。

乘時以御四方。

其孚可知。

孚於天。

孚於人。

孚於一切。

而無不孚。

故曰嘉吉。

嘉亦吉也。

重言之。

明其為元吉耳。

元亨之所合。

故曰元吉。

嘉者亨也。

亨以嘉會成禮。

此雲孚嘉。

足見隨九五當復禮樂之盛。

重逢文明之世。

是在天運所際。

而視乎人事之應耳。

爻辭僅述其占。

末著其事。

以五六皆天爻。

天道為光。

人果應之。

其效立見矣。

象曰:孚於嘉吉。

位正中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明爻辭之義。

而見占吉之由來。

位正者、德必正。

時中者、道必中。

此在天道之光明。

而見時運之泰昌也。

若隨時之變。

以達於是。

則夏之仲康。

周之宣王之謂也。

順變以成其德。

因時以立其功。

得九四之賢輔。

而孚天下之殷望。

其功業可知。

是在當之者之順承耳。

上六:拘繫之。

乃從維之。

王用亨於西山。

孔子《宣聖講義》

此隨上六爻辭也。

上六居隨之終。

為兌之上。

兌卦之用。

即在此一爻。

與震卦之用在初爻。

其義正同。

兌之上爻。

既為兌用之主。

亦為大用之終。

隨以隨順為義。

而以成功為志。

各爻相隨。

以迄上六。

其行已窮。

其事將終。

是用告成之時也。

猶行路者達其地。

作工者終其日。

已不再進。

則必有所止焉。

止於此。

以結從前。

則計功之時也。

故爻辭曰拘繫之。

乃從維之。

言相隨前進。

至此不復往。

遂相率以留止耳。

拘繫者。

猶系罪人。

不許私逃。

猶留嘉客。

不令他去。

即束縛之謂也。

為道已盡。

行已阻。

無可再進。

不得不同留也。

拘繫之末已。

更從而維之。

足見其留止之堅決矣。

兌義取決絕故也。

維之猶系之。

較系尤進一層。

系阻其來。

維遮其去。

皆留之也。

來者拘之使勿前。

去者維之使勿退也。

進退皆不得。

則唯有安之而已。

所謂既來之。

則安之。

即上六之義安之者、綏之撫之。

慰之勞之。

故曰王用亨於西山。

以敘其功。

而嘉其勤。

且使安其心志。

慰其情意也。

亨同享。

即前宴息之義。

宴屬於私。

享屬於公。

宴屬於下。

享屬於上。

宴為其常。

享為其異。

宴為其始。

享為其成。

義同而事殊也。

故宴出於己。

享出於王。

宴見於日常。

享見於成功之日。

此上六之道。

為全卦之終也。

曰西者。

本兌之義。

兌金而主秋。

其位當西。

秋收告成。

乃有享宴。

亦慶慰之義也。

曰山者。

兌之對也為艮。

山也。

既窮則變。

既成則易。

兌取艮用。

以示變也。

且山者土之積。

與澤有高下之殊。

來自下者。

安之於高。

來自澤者。

享之於山。

亦示其成、而賀其功也。

拘繫之二句。

統指留止之義。

以兌澤為流動之象。

而震動有飛騰之象。

皆主前進者也。

至上六。

其道既窮。

不得流動或飛騰。

以拘繫留止之。

示其必止也。

即不欲止者、亦止之。

故既拘。

復從維之。

從者、仍本隨義。

蓋因其末去而止之也。

隨以相隨不捨。

為全卦要義。

雖不前進。

仍不失散。

此聖王得民之象。

猶家人父子。

憂戚與共。

行止相偕。

情之親。

誼之至也。

此下句宴享。

仍不失其歡聚之象。

足見在上者。

一愛一恤其下。

在下者。

一愛一戴其上。

始終如一。

以成隨之用。

而隨時應變。

亦不患於渙散攜貳。

以其所隨者正也。

隨本重在處變。

上六變之時也。

而猶相聚相親。

無所怨懟者。

則以其正位得時。

有恩威於平日也。

故用隨者宜先知之。

上六之拘維。

非同於縲絏。

而纏束不使自去。

亦有堅決羅致之志。

則以有道在也。

此九四所謂有孚也。

有孚則感召自至。

永相隨從。

此即拘維也。

爻辭稱拘維。

而繼以宴亨。

足見其受拘維者。

並非屈於力也。

象曰:拘繫之。

上窮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言拘繫、亦順勢之事。

因道既窮。

不得不止。

非故為拘繫也。

窮者終也。

終者成也。

一日之工。

既畢則息。

一歲之事。

既成則休。

固隨時之義。

時通則通。

時窮則窮。

窮通隨時。

而後天下從之。

此備具四德。

有同於乾坤也。

有元亨之通。

有利貞之守。

行則進而有功。

止則保而不失。

此之用。

無可無不可也。

故彖曰、天下隨時。

言不僅為一人。

或其親也。

以震之剛。

合兌之柔。

二者相濟。

而得乾坤正位。

故其占如此。

讀者當合辭象參之。

《宗主疏述》

按上兌下震。

兌為說言。

為口舌。

震為雷。

為震動。

二者相應。

皆關尋常日用。

動定行止之事。

震為剛。

兌為柔。

柔在剛上。

剛主於內。

柔見於外。

方為道用。

反之則為害。

隨主隨時。

而時以中位為正。

中位在內為六二。

在外為九五。

此二爻內外相當。

表裹相應。

乃道用之本。

若失其正。

則迷其方。

故在內兼坤靜之貞。

以從六二之正。

在外秉乾健之亨。

以體九五之中。

外乾乾不息以自勵。

則無咎。

內順承有終以契天。

則有利。

此隨之大義。

即由一動一靜中見之。

動而不失其正。

則動必有功。

靜而不悖於柔。

則靜可自得。

蓋行止以自慎。

而言諭必自節也。

在卦節為水澤合。

不節若則嗟若。

明處兌澤之不易也。

兌像似湖之決口。

水流不止。

涓一涓有江河之虞。

水泛無度,汨汨有沒項之患。

此在兌之本德然也。

隨兌居外。

其弊正同。

若因少女之一愛一憐。

而失其糾正之道。

則不節之害。

必不止嗟若已也。

若因浸一潤之私言。

失其明察之道。

則決潰之害。

必不獨流漫已也,故防口如防川。

慎用如慎財。

財用可節。

而言語不可不節。

不節則利反為害矣。

處兌者如處是非之地。

無在不以謹約為尚用兌者。

如用倉庫之藏。

無在不以節省為宜。

而對外不乖於悅澤之施待人。

不履於口舌之爭。

自能全始終以免咎患。

若以內言。

動而不愆於儀。

行而不亂其正。

則含和保泰之道也。

因有守以自固。

則進可無後憂。

困得朋以為輔。

則遠有相得之益。

故在。

宜以震為體。

以兌為用。

以剛為己。

以柔遇物。

以奮勵為自勉之志。

以和悅為處世之資以果敢為決疑之師。

以容舒為豫備之本。

以寬洪為用。

則不拘。

以省約為用。

則不汰。

以守貞為用。

則居亂世不危。

以致亨為用。

則乘時會有功。

宜大宜小。

可伸可縮。

能緩能急。

有猷有為。

此既隨時之義。

時中之道也、何以如此。

則之所處。

當變化無常。

或宜守。

或宜行。

或宜大。

或宜細。

恆不一定。

以適時為貴。

體剛而用柔。

本銳而末鈍。

內貞而外達。

志堅而行滑上下不同道。

而其相合也。

一致。

先後不同功。

而其有終也一趣。

此由處世既非治平。

而所遇又多歧異。

故不得執一以背時機。

而遭咎戾也。

分類:易經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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