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證釋》解卦: 孔子《宣聖講義》解以震合坎。而震為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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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證釋》解卦

易經證釋

解卦

孔子《宣聖講義》

解以震合坎。

坎為險。

而震為動。

動而險。

何以解。

為坎在下也。

卦以下為初。

上為終。

初險者不險。

以其能出也。

入而出則險不害。

若終於險。

是陷其中而不克拔。

則竟險矣。

此之所以為蹇之為蹇也。

蹇以坎在艮外。

艮上於內。

坎險於外。

止則難動。

險則難終。

終且險。

不蹇何待。

解則異是。

坎反在內而震長於動。

動則異於止。

動以進。

則去險而坦途。

此解之所以為解也。

然既曰解。

且險在內。

非全安徐之謂。

故名解。

言險而終得解耳。

解緩也。

緩與急對。

急者易危。

緩則易安。

如人之懸。

緩則蘇矣。

如禍之迫。

緩則免矣。

緩雖非安和。

而有安和之望。

緩雖無福利。

而有福利之期。

以其愈緩愈舒。

愈緩愈泰。

舒則行止自若。

泰則舉措咸宜。

如自隘狹之地。

而達廣平之場。

舉目光明。

心身均泰。

又如從迫脅之阱登於坦適之途。

舉步輕徐。

意志乃紆。

此解緩之義。

恰在蹇之後也。

解以雷雨合而成用。

如春夏之時。

萬物方茁。

春雷一振。

生意勃然又如夏月。

旱燥之時。

萬物枯焦。

大雨一沛。

神為之暢。

此解之以雷雨取象。

俾物獲脫於難。

而遂其生也。

蟄蟲之育。

必待雷鳴。

禾稼之榮。

必因雨澤。

物生如是。

人事亦然。

方幽悶之時。

必有為之拔擢。

而後快其志。

方郁怫之際。

必有為之宣洩。

而後免於災。

氣之動有如雷。

德之行。

有如雨。

天地之和也。

以雷雨成其大生之功。

一陰一陽一之媾也。

以雷雨竟其潤澤之用。

人之恩威亦似之。

教刑相成。

寬猛相濟。

亂極則治。

危極則安。

亦如天之雷雨。

或以儆凶頑。

或以安良善。

或以雪冤囚。

皆賴此雷雨之功。

使遂其生。

達其德。

此解之大用。

而必依震坎合見其象焉。

亦四一陰一二一陽一。

而二五正位相失。

內則九二外則六五。

與蹇之得正位者相反。

而中爻二四。

為柔為剛。

又與未濟同。

亦與蹇異。

此卦爻之用仍多阻也。

所以名解者。

實以震在外。

震二一陰一在上。

坎一一陽一在中。

因而互成既濟之象。

一陰一多在上。

一陽一居於下。

與泰相似。

故阻而無害。

坎險不妨震動之用。

故得名解。

言以險得解脫。

非蹇之終於者可比。

險在前則妨其進。

險在內。

則無害於行。

且震動之志。

有升騰之思。

雖出於險。

而能大其功。

如雷雨之時。

天雖晦暗。

而既霽之後。

物皆欣欣向榮。

此功用在其己成。

而非當時之所能量也。

傳曰物不可以終難。

故以解繼蹇。

可見解成。

則蹇己。

而險脫。

則功用昭。

是在用解者善乘時耳。

蹇重時用。

亦然。

一急一緩。

一危一安。

此二卦之殊。

而所關。

則坎卦之一內一外。

明坎險在外為難。

在內為緩。

難緩則能乘時立功。

而有撥亂反正之望也。

以二卦皆亂世之象。

惟一在亂中。

一希由亂而治。

是其異也。

故其占語同有異。

讀者當細味之。

解。

中互既濟。

而外互地火明夷。

與火地晉。

中藏水山蹇與山水蒙。

皆往來所關。

以解與蹇往來。

此周易序也。

惹易其上下。

則與屯同體。

而屯則與蒙行來。

故屯蒙蹇解四卦。

實相關聯。

不外艮震與坎之錯綜而己。

艮為少男。

後天為一陰一。

震則長男。

後天亦一陽一故蹇為難。

以一陽一陷也。

解為緩。

以一陽一舒也。

解與家人為對。

家人以巽合離。

解以震合坎。

皆先天也對位。

其用如主。

賓。

其令如日夜。

皆相匹也。

家人為內。

內兼收束之義。

解為緩。

緩兼放弛之情。

亦對也。

而家人與睽往來。

一內一外。

即蹇與解。

一急一緩。

是蹇近睽。

而用類家人。

解則近家人。

而用類睽。

為其水火不相射。

近而難親。

類而非族。

雖有其表。

而情志不同。

故卦雖關既末濟。

實則以震巽為重。

艮兌為主。

震與兌合為歸妹隨二卦。

巽與艮合。

為漸與蠱二卦。

其義皆相比也。

而解則以震坎合。

有連於屯。

屯亦難也。

與蹇近似。

不過屯者難生之象。

字讀平聲。

蹇者遇難。

之象。

字讀去聲。

實則義相通。

用相比。

如解與懈。

一字二讀。

二者善慈之異。

解者寬放。

懈者怠弛。

一過一不及耳。

譬如人之拘囚。

而解放則復其自一由。

此為善用。

若人之拘謹。

而懈弛之。

則為惡用。

為其有宜不宜耳。

而易之旨。

重在緩其急。

紆其難。

而非懈其事。

怠其行。

是為人為己有不同也。

解而有益於行。

則猶出險阻而履康莊。

解而有害於事。

則若悖謹飭而習怠弛。

字雖一而用殊。

卦雖同功別。

是在讀者之細思焉。

解以坎險在內。

故志求其安徐。

而非處於寧靜。

志在怠弛也。

有其束縛。

則思去之近於放誕。

則宜范之。

此解也必以免於險。

保其安為大用。

此與蹇為反也。

名辭。

取象以刀解牛。

從刀從牛角。

如用刀牛角之意。

即剖也。

開也。

使結者散。

拘束者放弛也。

然從角之字。

多含有爭鬥牴觸之義。

如牛羊之相抵也。

人之險難。

或緣械鬥。

或由陷害。

或由陷害。

或由傷損。

其故不一。

而於身心有害則同。

不獨人所為。

即天之災。

物之害。

有危於行。

有困於志者皆是。

皆有為之障。

而牴觸其所行也。

故名解以其皆可解緩。

得出於險難。

不似蹇之困於險阻。

必更易其行止。

方倖免。

故解字定牛角明其必有傷害。

在牛為難。

而解牛者為功。

此主賓利害有殊也。

解為懈弛。

亦猶牛之既解。

肢一體己分。

其力己弛。

其抵抗己亡。

解牛者。

不復存顧忌之心。

遂亦怠其初志。

此溯命名之旨。

而知卦用之所重矣。

今俗所謂緊張。

恰與解義相反。

解己緩其勢。

弛其力。

自不復緊張。

緊與緩反。

張與弛反。

解與緩弛。

則險阻不必平。

危難必去。

雖坎在內。

仍有險難之憂。

而震在上。

自獲開拔之力。

故雷雨為解。

如一陰一雲為解。

如一陰一雲布。

雷雨之後。

天朗氣清。

是亦解緩之象。

然其解。

必在雷雨之後也。

此天道推移往復。

有雷雨。

即有一精一明。

有蹇難。

即有解緩。

原相倚伏。

非無因而至也。

卦象以兩一陽一雜四一陰一中。

力求拔脫。

如雷電含雲雨中。

勢必宣洩。

此氣之動。

必由郁勃而出,故震卦象之。

一陽一自下升。

其勢盛。

其力壯。

故其發也驟。

無可遏止之。

此險之解。

乃由其氣之緩也。

天時如是。

人事亦然。

危而求安。

難而求緩。

其志堅結。

其力雄厚。

斯足以排除萬難。

而還復其自一由。

故解之用。

必自蹇後見之。

《宗主附註》

解與蹇為往來卦。

蹇極必解。

此理數自然。

往復之序。

如秋冬之後。

必有春夏。

而繁榮之極。

必臻蕭條非有意使然。

其氣自至。

其象自見。

氣之強弱。

象之盛衰不知不覺而變易。

如人既飽則不思食既勞則亟求憩。

身一體臟腑之官能。

有不得不循環代用以養其氣。

而蓄其一精一耳。

天時至夏。

發散己甚。

如人之已勞。

而後秋冬繼之。

以收以藏。

以養以育。

及冬令即過。

培蓄己厚。

一精一氣己充。

則亟求生長以發舒其用。

如人之飽食力壯。

則樂於動作。

而不以為倦也。

蹇者困之甚。

解則紆矣。

又險之至。

解則安矣。

故解與蹇相因成象。

無蹇則解不足貴。

有解則蹇則不足憂。

互相調協。

而各致其功效。

則天道不窮。

而人生無苦。

此解繼蹇。

為世間所必至之數。

人類所必由之行。

雖欲弗歷。

不可得矣。

解而名解。

如孟子解倒懸之解為其能發困而緩急。

紆難而和憂也。

如舟涉極惡之風濤。

而勿得良港以安泊焉。

又如人任極難苦之工作。

驟得一代勞者而卸責焉。

其解也非物與事限。

其一精一神亦為之一寬。

此所以為解。

解古與懈一字。

懈與急對。

解則不急。

其安其徐。

無思無慮。

是解之真像生機以暢。

氣息以和一精一。

力以休息而獲復強。

境遇以寬舒而臻美適。

此解之大用。

而重在雷雨之同功也。

解:利西南。

無所往。

其來復吉。

有攸往。

夙吉。

孔子《宣聖講義》

此彖辭也。

解與蹇往來。

而如前後非對反也。

各卦往來。

吉凶多大異。

如泰否損益之類。

而鹹恆。

同人一大有。

則不獨不相反。

且相成。

為其象所變。

氣所交。

非斷而連。

非遙而近。

解蹇之相似。

亦猶是也。

蹇利西南。

解亦利西南。

可見其用同。

其志一也。

何以皆利西南哉。

則本卦爻含於坤中。

得坤之用。

坤西南得朋。

蹇解亦如之。

然西南固利。

而不及東北不利。

此與蹇之有別也。

為蹇被險所困。

志在求脫。

西南之利。

足以相濟。

東北之艱。

不得偶犯。

解則不然。

震在坎上。

有出險之機中互既濟。

有相安之志。

故利西南。

明其本安貞之德。

孚德動之情。

而不至徬徨歧途。

躊躇莫定。

既明方之所利。

自遂心之所期。

既鑒內險之存。

自無反顧之意。

此不必明言不利。

而知其決不往東北也。

凡利者。

必指有所往。

解以震動之力。

急求出險之時。

似不能休憩苟安。

而無所進取。

彖辭卻雲無所住。

何也。

則解之境遇。

尚不適其躁動之行。

而所在之時機。

猶有貴乎安貞之用。

故無所往。

非不欲。

乃不能。

非不宜。

乃不可。

以坎在內。

所陷末拔。

豈能飄然高舉。

毫無顧忌哉。

此無所往者。

指其始也。

故下有其來復吉。

有攸往。

夙吉。

明終必有往也。

來復者。

與本卦為循環。

亦與蹇之來同。

蹇全卦皆往蹇而來則吉。

亦同。

為其反覆。

遂與原卦異途也。

原卦內外正位失中。

若反覆之。

既得中道。

原卦上動下險。

所行多虞。

若反覆之。

以孚於中爻之既濟。

乃得中行也。

故占吉。

既吉必有行。

有攸往。

與原之無所往。

亦恰相反。

夙吉者。

明其數之定於先天。

而其行之孚於既往。

蹇以既往為蹇。

解則異是。

亦由解之便於來復也。

夙吉又包有固吉之意。

言原本吉利也。

卦用皆有三世。

先者己往。

後者末來。

今則現在。

即去來今也。

解之來吉。

己明末來。

而夙吉。

則指既往。

所不甚吉。

今也。

為其坎易陷。

震躁易失。

必合以濟之。

使去其驕矜。

而免於沉溺。

在內不陷。

則易出在外。

無躁則易行。

此二者相反之情。

合而成中和之用。

故要往來復也來復既得中位。

又履中行。

因中互之用。

成中爻既濟之功。

皆本反覆共道得來。

故解之利。

較蹇大矣。

後人釋章。

多未達旨宗。

不明時用之有去來今也。

彖曰。

解險以動。

動而免乎險。

解。

解利西南。

往得眾也。

其來復吉。

乃得中也。

有攸往夙吉。

往有功也。

天地而雷雨作。

雷雨而百果草木皆甲坼。

解之時用大矣哉。

孔子《宣聖講義》

此卦解釋彖辭也。

解以震在坎上。

震動而坎險。

險在下。

而志在動。

動則免乎險。

故名解。

為其自險得解也。

坎陷易陷。

而震動易升。

升於外。

則超乎險。

故解與蹇異。

蹇以坎在外。

動必歷險。

惟有本艮之止方免。

而解以震在外。

震動則與險遠。

雖初猶在險中。

實則漸動漸脫此解也。

夫吉凶悔吝皆生於動。

惟動有功亦有害視所動如何耳。

解之動。

乃因以成其利。

以其出其險而求安。

離難而求適。

此大用在乎動。

動乃免乎險。

是困於險陷之中。

猶蹇之難。

莫由進也。

蹇固不得動而動亦不免於險。

則以坎先阻其進。

故不若退而自守。

以孚艮止之用。

今解則以動而出坎。

由動而進。

進而安。

安而利。

不獨免險。

且得有功。

然解固以動為志。

而其動也。

宜有方。

宜則與蹇同。

不過蹇所宜者。

退而反於內。

解所宜者。

進而出於外。

是其異也。

而彖辭何以皆利西南。

則以卦德合夫坤而解之進。

正蹇之退。

蹇退則向西南。

解進亦向西南。

若皆反之。

則蹇進為東北。

而解退亦東北。

為其恰往來也。

蹇之退。

即解之進。

如環行也。

一周終始。

升必有降。

前之降也。

在後為升。

卦固明示其象矣。

蹇坎在前。

進則自投於險。

解坎在後。

退亦自歸於阱。

是所謂東北。

指坎所在也。

坎水為北主位而兼東者。

水生木木也。

相生為母子。

其情同。

其德近。

震雖東方木位。

而用則與離相親。

亦母子也。

故二卦皆利西南。

為避坎而己。

坎險在內。

則外行為利。

若在外則反歸為宜。

此解與蹇。

皆以避坎為安。

人道趨避之旨。

固如是也。

其所宜者。

必有其助。

其不利者。

必有多仇。

故坤西南得朋。

而解亦往得眾。

如震木生火。

火為先明。

火又制金。

德為堅成。

用之所著。

即事功之所由建也。

得眾者在人為友。

在物為助。

友助既眾事。

事功自大。

不必限於何行。

而其為利必矣。

解既順震動之志。

有發揚之情。

以時之宜。

得地之利。

如春日雷雨。

其生成之功。

豈可限量哉。

此解之所行。

動在方宜也。

方宜即時宜。

時位所得。

既利之所見。

故解有為之時。

有用之地。

非徒免難已也。

其來復吉一句己見前解。

來復為反原象。

解內外本失中位。

而中爻三四又失中道。

反則得中位中道。

故吉。

凡卦皆有來復。

解之來復。

以剛易柔。

遂變為風火家人。

而皆履正位。

閤家人卦觀之自明。

有攸往夙吉。

指其己往。

亦由卦象之變。

如解與屯。

屯為前身。

雲雷之合。

在卦義為難。

而主出生。

如物之春。

故古春字上從屯。

言屯生成之功。

猶春一陽一之於草木也。

解亦以其動而有功。

如雷雨之澤沛萬物。

天地生生之德。

吾人位育之功。

皆將於此見之。

故曰往有功也。

此往字。

與上往字微別。

一指往前。

一指既往。

而含有前行之義。

謂以動為用。

動必有行。

行必前進。

無論為己往。

為將來。

其動同也。

動則得眾。

動則有功。

此震之所以為解主用。

而其德則在及時而動。

往則有功。

功由往見。

此夙吉。

必由有攸往也。

然有往必來。

來復己協吉。

往又有功。

是解來往皆宜。

惟在坎險中。

則不可有為耳。

故彖辭無所往句。

特指其始。

卦自初始至三交人爻。

萬見人道。

而全卦以震主用。

四爻始交震。

故大功必在三四爻之後。

此在始無所往。

而其後則有攸往。

前己分去來今釋之。

亦時地之所繫。

時有遲速。

地有偏全。

非時之行。

違地之利則雖聖知亦無所成。

況平民哉。

解之所成。

在乎時地。

釋彖以下數語皆明時用之大。

與蹇卦正相對。

蹇以時宜止宜反。

故止與反為利。

解以時地宜動宜進。

故動與進為利。

此時用之所貴也。

易卦皆不離時地。

所謂與時偕行。

與時偕極。

各卦同之。

而蹇解尤要為其值非常之時。

處非常之地。

若不明時用。

將動輒得咎。

在蹇固不能違時冒險。

在解亦不可失時陷險。

一退一進。

一動一止。

均惟時之宜。

此二卦皆有時用大哉之歎也。

時者本於天見數。

故以天地雷雨為證。

天地之氣既合而解。

雲乃成雨。

雷乃見光。

天地之解。

雷雨既降。

萬物皆甲坼由萌芽。

而茁生。

而發育。

天地之初。

亦時用也。

天地時用。

由雷雨而見天下之解。

亦由雷雨而明。

此雷雨合而成解也。

習易者明此。

則解之所以為解。

其大用恰與屯表裡。

屯者初生之時。

地氣之動。

故為雲雷解。

則既生之時。

天氣下施。

故為雷雨。

是亦一初與成也。

雲既成雨。

德己有功。

氣己分。

象微而明。

此解也。

難也。

難皆緩矣。

險皆脫矣。

生生之德。

於焉復見。

此解之有時也。

《宗主疏述》

前講彖辭。

夫子恐人猶未明解。

令為補釋。

彖辭分三段。

即解利西南無所往為一段。

其來復吉為一段。

其來復吉為一段。

有攸往夙吉為一段。

以吉利分別占象。

而前雲無所往。

後雲有攸往。

前後大異。

為人所不能明釋者。

夫子特以時釋之。

時有己往現在未來。

時有己往現在未來。

諸卦皆有此三時之分。

惟解特著其例。

時有先後。

則事有往來。

故第一段指現在言。

而二段指未來言。

三段則指既往言。

時己不同。

行自有別。

占乃大殊。

故無所往者。

時也。

有攸往者亦時也。

不過先後之分耳。

卦之言時。

為易之要義。

乾己示其例矣。

而以蹇之變由坎艮易為震坎。

此中遞嬗。

自有先後之分即就卦言。

六子出於乾坤。

震坎皆由坤索乾而得。

坤為大母。

一變為震。

再變為坎。

三變為艮。

此由一陰一以成一陽一也。

溯原反本。

則艮之復必為坎。

坎之復必為震。

震之復必仍為坤。

艮坎之蹇。

復為坎震之解。

此不獨卦之往來而己。

若由解之復。

則坎易為震。

震易為坤。

則雷水解。

乃變地雷復。

故彖辭其來複句復字。

點出復卦。

明所變即所反覆也。

凡卦中有卦名之字。

皆與之有相關之義。

如泰卦己著其利。

解辭來復。

非僅指其往復。

實兼明其所變即地雷復也。

而其己往。

則為其對位。

風火家人。

辭。

所謂夙吉。

夙字即包夙世之意。

猶前身也。

以解為八宮震宮二世。

而家人則巽宮二世。

皆從八宮次序推來。

八宮之序。

實明六十四卦遞嬗生息者。

由八卦生六十四卦。

皆有本源。

其前身後世皆可推出。

解之內外皆失正。

而家人則皆得正。

此釋彖稱其得中。

為由變而仍復於正。

即撥亂反正之義。

亂己復正。

更何蹇之大解。

故以解名。

實以其善變而能用時。

因時而能復正也。

大哉復乎。

天地之心於斯見焉。

此治亂之數。

興亡之機。

細觀地雷復象辭。

即可明彖辭之有指矣。

即以時令言。

解當春雷將動。

雨水時下之日。

而其氣。

則冬至一一陽一來復之時為始。

故復為十一月。

解則在正二月之間。

雨水驚蟄之際。

為一陽一自地下上升。

由復而臨而泰。

然在天地交泰之後。

而非雷天大壯之時。

交泰己見氣之和。

解則由其和而雲雨作。

是交泰為春之始。

而解為春雨之施。

春雖一陽一以一陽一和主生育。

而生育必待雨澤。

天雖以一陽一升為生機。

而生機必待雷鳴。

雷不鳴則生機不暢。

雷不鳴則生機不暢。

雨不降則生育不全。

天地生化之功。

必因解而見。

故釋文天解而雷雨作。

雷雨作。

而百果草木皆甲坼。

證明解之時用。

正不在交泰之下。

不過交泰當其體。

解則其用。

交泰指其道。

解則著其功。

此解之與泰。

相因相成。

而其本源則仍地雷復者。

一一陽一初動。

震之始見於用。

而解則二一陽一遞升。

震乃全著其功。

故復卦之震在坤下。

而之震則移坎上。

坎在後天代坤之德用。

備坤之事功。

坤為地。

兼水士二者。

坎在後天代坤。

正以其有坤之德用。

水下有土。

水旁有陸。

無土不能成水之用。

故後天之坎。

為一一陽一二一陰一。

剛柔相蕩。

而後成其生成之功。

此坎在下代坤。

而非雷地豫之象。

豫者先也。

解則巳見。

豫者未著形。

解則己成用。

兩一陽一上下相倚。

而四一陰一縱橫相互。

如春日之溫和。

又有雷雨以潤澤之。

缺一則不能竟其德用也。

故之用也。

與諸卦均相關聯。

而其時則自別。

時而坎險。

則無可為。

故曰無所往也。

以往仍將陷也。

時尚震動。

則有可為。

故曰有攸往。

以往必有功也。

而其機皆在於變。

變則進於吉利。

不變雖解亦無所用之。

為其丁蹇之餘。

在險地之內。

逢難之後。

待奮進之機。

此時之可貴。

而惟智者知之。

譬之內功。

靜以生動。

不動則氣不周流。

輕動則神不為守。

此動之先必。

而動之後必和。

和而後一精一液自蒸。

神明自充。

水火既濟之象。

雷雨交作之功。

其機則存於腎與心。

其道則協於剛與柔。

其用則發於氣與血。

其成則達於生與化。

此春日之榮。

萬物生育之時。

推而大之。

既中和位育之事。

彖辭引天地解雷雨作為證。

足見其功之大矣。

後天之路閉塞不通如蹇。

而靜功之力。

宣入微。

則解也。

解則百脈己和。

全體周流。

神形會通。

長生久視之道。

此解字所取養。

如刀之解牛。

批款導隙。

迎刃而解矣。

習易可細味焉。

象曰。

雷雨作解。

君子以赦過宥罪。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象辭也。

解與屯為同體卦。

是震合坎而成者。

屯則坎在震上。

解則震在坎上。

一上下間。

而稱名異。

取象殊也。

屯為水上於雷。

雷在雲中。

故稱雲雷。

而坎乃以水變為雲矣。

坎水在下。

水在雷下。

是己成雨。

故稱雷雨。

乃升降之別。

功用之不同也。

雲生於水。

而蒸為氣。

上升於空:猶未竟其用也。

雨則由雲之升。

上遇異氣。

復凝為水。

而後下降其用始明。

雲雨之與水。

蓋一物而三變。

一體而異用。

故在地為水之本象。

經日之熱蒸而變成雲。

經空之冷襲而變為雨。

或雪、或雹。

不復停留空中。

淅瀝而下。

至地遂變為水。

此三變化。

水之本能。

亦天地絪縕之道。

生化消息之例。

不若火之變少也。

然離卦之象。

亦非一。

如火。

如明。

如電皆離也。

火在地而日行天。

明則照於物。

電則發於氣。

其用也亦有溫一熱與光明。

蒸騰與絪縕之分。

為其體用原相賅。

而所象自不一也。

水之體用。

固與火相並稱。

其變象尤明顯如雲如霧。

如露如霜。

如霓如霞。

如雪如雨。

皆水也。

皆坎之所象也。

其用尤多。

為潤溉。

為周流。

為儲積。

為濆激。

大若海洋。

小若池澮。

藏若井水。

懸若瀑布。

何非水也。

故坎所象。

實以水之多類。

而其稱名。

視其時地。

而定之。

如春夏為雨為雹。

秋冬為霜為雪。

此時之異也。

在山為泉為瀑。

在下為江為河。

此地之異也。

而易之取象。

由是辨焉。

故同一坎也。

在屯為雲。

在解為雨。

不得執此例彼。

有違掛物取象之義。

言易卦有限。

而像物無窮也。

解以坎合震。

故其象為雨作解。

為雷在雲中未動也。

不見其象。

既動而有光有聲。

則知其為雷。

雷電一也而聲光分焉。

雷電既見。

雲中之氣乃化。

所含之水乃凝而下降。

斯為雨矣。

然人知雲之成雨。

由於空中冷氣之侵。

而不知雷電之發。

亦由空中二氣之激。

以一陽一氣喜宣發。

而一陰一氣好閉藏。

雷之自地上升。

一陽一之始動其氣鬱勃。

其勢猛烈。

一至天空。

遇一陰一冷之抑遏。

遂不覺突然相軋。

轟然成聲。

蕩然相磨。

閃然成光。

皆二氣之攻錯激盪。

以見其象。

故震卦以一一陽一在二一陰一之下。

一陽一升而一陰一降。

遂成猝然相過之象。

一陽一動而一陰一靜。

遂成決然相拒之情。

故有雷之雨。

輒一瀉無餘。

不似秋雨之清淒。

春雨之綿密。

往往連多日不晴明也。

氣既瀉。

力己盡。

盛者復平。

盈鼓復絀。

故雷雨之後。

頃刻天朗氣清矣。

此所謂解之象也。

天以雷雨。

而解放。

萬物遂生成。

人道乃師之。

赦過宥罪。

不事誅求。

此易教之本旨。

人法天而秉道。

推乾大生之德。

成中和位育之功。

以坎之潤。

震之奮。

猶物之生。

務資其發育。

此天道春夏之令。

而一陽一德方盛之時。

古者生殺有時。

必奉天道。

月令所紀。

王制大端。

春夏發育。

則惟助其發揚。

秋冬收歛。

則可事於刑伐。

春不刑人。

夏不興戎。

為恐干天和也。

天方生之。

我則毀焉。

是為逆天。

故君子赦宥罪過。

非棄法也。

而期於法外施仁。

既曰過曰罪。

是以彰其法矣。

而後赦之。

則可見生生之德。

仁慈之心。

如天之春。

無物不長。

罪過且宥。

其無辜者更不虞膏澤之不逮矣。

刑法可緩。

則其餘供一應者。

更獲免矣。

此既人道之解。

上應天時者也。

夫解之為卦。

以雷雨合作而成用其威既其恩也。

其嚴既其和也。

在雷雨之始。

天威儼然。

莫不畏懼。

此猶法令之森嚴。

及雨澤既沛。

萬物昭蘇。

莫不欣欣向榮。

則猶赦宥之仁厚也。

二者並行不悖。

非以情廢法。

以公徇私也。

故赦宥者。

一時之恩。

罪過者。

不易之法。

法行而民無怨。

恩周而不治不渝。

此聖王之世。

而有取於解者也。

天道不以威而尊。

人道不以苟為明。

生生之功。

與時偕行。

亂之將治。

必本於仁。

蹇之將解。

必仿於春。

冬寒之日。

萬物皆枯。

春風一動。

生意復腴。

亂離之紀人類皆瘏。

仁政既至。

天下昭蘇。

此解之象。

而辭則重在赦過宥罪。

不如是不足以達解之道。

成解之功也。

故曰雷雨作。

解作字包振奮之義。

有作為之時。

不作將奚解哉。

《宗主附註》

雖有解緩之功。

而其初仍在坎險中。

故非易解之事。

必經努力奮進。

本震動之用。

方克出坎險之難。

解自蹇變。

而蹇則百計不得脫險。

解則苟能勇進。

自有免難之方。

為其中互既濟。

與蹇互未濟者相反。

既得濟矣。

尚柯險之慮哉。

然既濟之象。

藏於卦中。

必自二至五。

始見其效。

故樞紐仍在中爻。

而功力必賴人事。

人定勝天。

當於解中見之。

又曰解像辭所云赦宥。

固與噬嗑反。

噬嗑以雷電交至。

與豐同體在噬嗑象辭曰。

明罰敕法。

在豐象辭曰。

明法致刑。

其義甚近。

而其往來卦。

則為賁與旅亦同體卦。

賁曰無敢折獄。

而旅曰明慎用刑。

不留獄。

其意相類。

解與噬嗑反。

與賁旅則相似。

賁旅為離艮。

而解為雷水。

水火不相射。

而震艮為顛倒之象。

坎與震。

猶離與艮。

一一陰一一一陽一。

互成其用也。

然亦有異焉。

艮離者次女少男。

震坎則長男中男也。

一陽一少者。

卦為一陽一。

一陽一多者。

反為一陰一。

此解為一陽一。

而由蹇之變。

蹇亦以艮為主。

艮固同也。

山之德在止。

而雷之用在動。

動止相反。

故解與賁旅同而不同。

為其用同而體殊。

時同而地異也。

解順乎時而有其地。

故得主赦免之政。

賁旅則時至而地不宜。

有其德而位未稱。

雖欲施仁沛澤。

而勢不之許。

為其權所限。

而事宜迴避。

故賁旅之時。

不當問及刑獄。

而解像則以赦宥刑獄為重。

二者之異。

猶君主之與司法者。

君雖不司獄。

而有赦宥之權。

法官雖司刑。

卻必聽命於上。

而後能執行之。

此賁旅之用小。

而解之得時宜也。

細繹象辭。

既可知之。

初六無咎

孔子《宣聖講義》

此解初六爻辭也。

爻辭僅無咎二。

諸卦尚少此例。

以解初爻為坎。

亦既坤之初六。

以柔在下。

剛位而柔爻。

一者得匹。

在潛藏之時。

功用莫著。

故占無咎。

而不著其用。

解本田蹇變。

蹇之上為解之初。

蹇上六以地位之尊。

時用之窮。

其咎孔多。

今降而下。

以為解之初:則其行至順。

其德至易。

自無咎矣。

況以柔覆剛。

二者協和。

而一陽一德方潛。

志不欲用。

一陰一德雖險。

情適相投。

此無咎二字。

猶無所咎也。

吉凶悔吝生乎動。

不動更何咎矣。

凡爻之初。

多不動以在地下也。

而其動者。

必以一陽一。

以其志升也。

如地雷復。

則動自下。

雖在初爻而以剛履剛。

必乘一陽一德。

當復之時。

自剝上九。

返為復之初九。

故曰無咎。

解之初六亦猶此例。

自蹇上六。

安於下。

而不求動。

以九二之鄰接。

有中和之提攜。

似用而時未至。

以外反上。

合乎坤之安貞。

似可守而位未宜。

故行止皆不昭。

動靜任其一性一。

柔乃得剛。

初而近二之一陽一。

順而就正在下。

下不違手中行。

故無咎也。

以卦名解。

為緩蹇之難。

而初六猶在坎陷之內。

欲緩而未能離其地。

第上與九四應。

恰得其濟。

是體安靜而外光明。

行止雖未昭而義可免咎。

蓋以在動先也。

初之與四。

為主賓之別。

內外之分體。

體用之間。

交互之際。

果剛匹敵。

上下協和。

則必免於咎戾。

他卦皆然。

而解尤著。

故爻辭直雲無咎。

不及其行止也。

象曰剛柔之際。

義無咎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爻辭之義也。

初六柔爻剛位。

上與九四應。

一剛一柔。

故曰剛柔之際。

際交際。

言相交之地。

在二者之間。

猶中也。

位中而德和。

無猜虞之意。

內體而外用。

有互濟之情。

故不及行止。

而其義無咎。

義者宜也。

猶曰宜其無咎也。

凡易占吉。

必剛柔得中。

而能和。

得中而不偏。

能和者不悖坎震二卦原相協。

而爻以一陰一陽一互應。

又無猜嫌。

此無咎之所由來。

況全卦中互既濟。

而大用見於震動。

震在外主用。

有飛揚之志。

無艱險之虞。

初六猶其基。

由此以。

益臻光明。

故至九二。

遂孚貞吉之占。

而有狐矢之獲。

更可反證初六無咎之義。

未動即協於中和之用。

既動自昭其光大之行。

此卦名解言如芽之解甲。

筍之解籜。

愈進愈壯。

愈行愈舒之象。

是雖不言用。

其用己見於無咎二字。

釋文述明剛柔之際。

以推闡無咎之由來。

可知解之為解。

必隨時而漸見耳。

九二:田獲三孤。

得黃矢貞吉。

孔子《宣聖講義》

此九二爻辭也。

九二居內卦之中。

而以一陽一履一陰一位。

為坎中爻。

坎以一陽一名陷名坎。

九二雖本坎陷之象。

幸與上六五相應。

九四相親。

二四同功。

兩剛相對。

中夾六三。

以離易坎。

反陷暗為升明。

此由互象之變。

而助其德用也。

故爻辭稱有獲狐矢。

而協占貞吉。

田指田獵。

春蒐夏苗。

秋彌冬狩。

皆田也。

禮有定制。

田有定時。

而出命必自上一位。

行於眾。

而明武功。

序於禮。

而著文教聖人乃以田為大事焉。

聚民以從禽。

論功以定賞。

講弓矢馳聘之術以尚武。

習步伐進退之儀以明序。

其旨供祭祀。

備享宴。

及百工之用。

儲器物之材。

故田獵之所貴。

非逞志於馳逐射殺。

快心於甘味美服者也。

田必有獲。

獲必有用。

不貪多以恣損傷。

不輕勞以擾民眾。

故田有時。

而行有度。

解者解蹇之難。

當夫干戈之擾。

烽火之害。

欲遞罷之。

非其時。

以聚之易。

而散之難。

必有事。

以漸緩其勢。

有行以改易其情。

使民眾知兵氣之將銷。

征戎之有代。

雖在戎而爭戰之虞。

雖有勇而無鬥殺之用。

故使於田以從獵。

逐獸以驗功。

亦猶凱旋之師。

罷爭之日。

其難既解。

其志將諧。

且將供會同之需。

賜享之備。

舉田以束武事。

獲獸以奏和平。

此解九二所佔。

而在內正位。

得以柔承剛之象也。

解與屯同體。

屯六三曰既鹿無虞。

亦田也。

但屯稱鹿。

而解言狐。

狐鹿皆獸。

其情則殊。

鹿易得而狐難獲。

今獲三狐。

足見功之不小。

三猶眾也。

數稱三者。

多概指三以上。

狐者坎之象。

而其色有與玄白之異。

今言黃矢。

重在坤之用。

二本坤位。

卦外互坤。

故彖辭利西南。

與坤同。

矢不獨弓矢。

與噬嗑之金矢相證。

古屎矢一字與猶乾矢撅之意。

以其出於後也。

坎固有矢之象。

而九二一一陽一在兩一陰一中。

有出矢之象。

所得雖微。

而所含義在於達坤之用。

明坤之道。

坤以安貞協吉。

九二雖一陽一。

地猶坤也。

故占貞吉。

與坤之德用。

相稱也。

黃矢由田得夾。

其功似難與狐比。

然所獲不以矢而以位。

不以坎陷。

而以坤厚。

坎後天代坤。

九二之占。

可證其代坤之功。

亦如噬嗑之得金矢。

皆以功明其德。

行昭其志。

物不必貴。

其道可貴。

行不足稱。

其志可稱。

以安貞之行。

易險陷之用。

以厚載之德。

易難險之情。

九二之占。

可見解之真義矣。

解其急以既於安。

解其難以就於和。

此九二之以柔善承剛也。

而其大義不外得中。

中則和。

和則解。

剛柔既和。

內外適。

有何蹇之不解哉。

象日九二貞吉得中。

得中道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九二得貞吉之占。

故其用合乎中道。

中道之所指有三。

一九二為內卦中位。

二九二以一陽一履一陰一。

柔善承剛合於中和之德。

三自二至五中互既濟之象。

有中和之功。

以此三者。

曰得中道。

非但以位在中也。

然中位實為第一義。

位中者。

時亦中。

時位既中。

功用自大。

況剛柔相協。

內外交濟者乎。

故九二貞吉。

實由中道得來。

而其要。

則仍在解推坤之德。

順承之志。

位雖柔而爻則剛。

乾加於坤之謂也。

故爻辭特揭貞字。

明其吉所從占。

貞正也。

坤之大用在利貞。

九二一陽一爻。

而能協於一陰一位。

如人守貞自固。

則能克諸外患。

而無虞。

坎雖險陷。

得震之升一陽一。

相濟成用。

乃占貞吉。

此九二九四相應。

易坎為離之象。

而貞吉之占。

乃由九二得焉。

一一陰一一一陽一。

不偏不陂。

狐矢既獲。

貞吉斯見。

與九四朋斯孚。

正相對照。

為兩一陽一之能相協。

且恰與二四之位相濟也。

六三負且乘。

致寇至。

貞吝

此解六三爻辭也。

六三坎之上爻。

中爻之始。

人道所明。

柔和平剛。

與九二九四反。

上與六五應。

重一陰一夾一陽一。

互成坎象。

故辭有致寇之語。

負且乘。

為不倫不類。

負則以力稱。

而不憚勞。

乘則以逸稱。

而務求安。

此相悖也。

今負物而乘。

是君子而親小人之事。

富者而兼賤役之行。

謂為貧則不宜乘。

謂為貴則不宜負。

乘而負。

是將暴其多財。

而不欲假人之手。

易啟貧賤覬覦之心。

一也。

乘而自負。

是重視物。

而不甘奔走之勞。

人必以為搶奪而來。

易致盜贓猜疑之情。

二也。

苟重物而輕其人。

則人將掠其物。

苟重人而輕其物。

則人將縶其人。

此不免於盜。

或寇之所伺矣。

寇不限於盜。

凡足掠取而傷害者。

皆寇也。

為其有損於己。

而將為患於身。

雖無仇怨。

亦難相容。

何哉。

慢藏誨盜。

徇欲傷身。

愚夫所行。

知者所戒。

貞吝二字。

言其不免於咎悔。

雖貞無益。

為其得失縈心。

利害昏智。

既乖其守。

將何用貞。

貞者守不失之謂。

不正胡守貪得易失。

故貞吝之占。

明其不能免咎悔也。

以解緩為用。

則凡有圖私利而恣其情志者。

皆與解義悖。

六三以坎險之且出。

有徇物而貪得之心。

以為在不定之時。

不備之地。

囊括以負。

車載以行。

自謂得計。

而不知失其正者難守。

非其有者難保。

貨悖而入。

亦悖而出。

此六三之致寇。

雖貞終吝也。

貞者坤之本德。

囊括車載。

坤之本用。

而坎不足以稱之。

則六三之辭。

明坎與坤之異。

其道在於中與正否。

坤之安貞厚載。

有其中正之德。

坎以險陷之志。

而求效坤之行。

則其得也。

終必失之其貞也。

終且悔焉。

又貞吝。

兼含有不足於守之意。

吝嗇也。

不足也。

貞吝猶言守正不足。

自戾於道也。

物之吝惜為貪。

德之吝惜為惡。

貞固美德。

而自歉焉。

將奚守哉。

則六三之吝。

由於德之不明。

行之不當。

徇欲履邪。

貪得忘禍。

正由其不克如九二之貞也。

己之不貞。

物奚與保。

此致寇之占。

不必以負乘。

而其象則因負乘見之。

志不可知。

行則易見。

有貪邪之行。

其私慾之害可知。

故爻辭以負且乘。

昭其惡也。

象曰:負且乘。

亦可丑也。

自我致戎。

又誰咎也。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負且乘。

為非正大明之行。

故曰可丑。

行不當。

則視聽不合於儀。

事不宜。

則觀瞻有戾於道。

雖為之者若無礙。

而見之者必生心。

況既負而乘。

必包藏珍貴。

尊而賤。

必跡近邪一婬一。

此醜字乃兼羞辱之意。

非徒不美而己。

致寇曰致戎。

以其所遇。

可大可小。

或盜竊。

或屬捕役。

推之於國於家。

有伺之者。

則仇也。

亂也。

其害不止於身。

故曰戎猶書興戎之例。

戎之來由於負乘。

故曰自我致之。

禍自己求。

更將誰咎。

爻辭占貞吝。

明行之不宜。

守之不足。

進退失據。

其咎匪他人任也。

凡易辭貞字。

皆指反己固守之義。

六三之失由己之徇欲。

行之違正。

非時地之咎。

而亦不外時地之所使。

蓋負且乘。

非常之行。

必有近於時。

囿於位時。

智不及辨。

勢不及緩。

乃犯人之疑。

而召禍之至。

此六三之所佔。

有異於他爻者也。

《宗主附註》

各爻。

吉凶互見。

而下卦以坎未出。

故有待於震動之孚。

內外相應者吉。

否則不利。

此九二以得中道而占貞吉。

六三則以致戎而占貞吝。

吝雖非凶。

亦咎也。

為一陰一陽一得和。

而時位得中者為吉。

反之者為凶。

解固以震出坎。

而有利西南。

當其在坎中時。

則所行多阻。

如蹇難之象.不過坎坎離以一陽一陷一陰一中。

而合震之一一陽一。

反變為一陽一勝於一陰一。

以離易坎。

由暗昧而入光明。

因變動而見和緩。

此解之所由得名也。

初在下也固無所用。

二則以剛履柔。

而獲狐矢。

三又以柔勝。

被寇所乘。

仍瀕於險。

此坎卦三爻。

其用大異。

九二之吉在坎言為未當。

在解則孚以得九四之應也。

凡位中而得應者必吉。

以體用不違。

行止皆宜。

更不虞有險阻。

解以出險為志。

雖時地未盡孚。

其志固不易。

故各爻皆以從容中道為用。

明其動由於震。

以一一陽一得協。

而群一陰一和之。

天地尚不相違。

況其他乎。

故解之大用在乎震。

而西南之利在乎行。

與蹇之師艮而志止恰。

反此其異也。

一則由艮易震。

反坎於內。

一則以離易坎。

中互既濟。

故德用不戾於行。

而升騰自有其道。

卜此者可由爻辭細玩味之。

又曰解六三爻。

負且乘。

含有資掠。

二者之戒。

以負而乘。

非貪即掠。

貪則惜物而重身。

遂躬負物而乘馬。

掠則情急而不遑擇。

遂負物乘以圖速逃。

皆不正大之行也。

而原義並包有多載而輕行之意。

謂既有負者。

復有乘者。

苟非不義之財。

何至倉皇若此。

既負以載。

則物多可知。

竭人之力不足。

又假車馬以分載焉。

是明告人以貨財之豐。

運遷之促。

故啟盜寇覬覦。

而召致兵戎之禍。

與謾藏誨盜者無殊。

此爻辭文稱其醜也。

丑為羞辱可恥之意。

而兼眾類群多之義。

如孟子地丑德齊是也。

行而攜多物。

亦必與貪掠有關。

貪則不甘棄置。

而乘載以去。

掠則志在多得。

而不顧負乘之累贅。

此皆能招致寇。

而其物終不克保。

故占貞吝。

謂無可守也。

彼自貪吝。

天必厭之。

貪者報以寇。

吝者報以悔。

亦因果也。

故負與乘。

不限於一人。

不外行之不當。

易辭而義宏。

凡事可通者。

均得像之。

六三之象。

在坎之上。

而居中爻。

人事為易涉於險而重一陰一為物慾過甚之情。

人之最險莫如情一欲貪吝掠奪。

皆情一欲所。

而必為物所誘。

解之六三介於多物之地。

處於失序之時情之所為。

不復揆以中道。

物之所引。

不克保其聰明。

易因坎之象:而設負乘致寇之辭。

非必有此事。

亦非限於此事也。

九四。

解而拇朋至斯孚。

孔子《宣聖講義》

此解九四爻辭也。

九四上卦之始。

震卦之初。

震以之初。

震以一陽一爻為主用。

九四雖在外。

卻主全卦大用。

以在中爻也。

則地位未宜。

以一陽一履一陰一。

雖似匹敵。

而非協和。

然震動之勢。

當升騰之時。

下之坎陷。

至此己脫出。

前之拘牽。

至此己緩舒。

故爻辭有解拇指之語。

拇大指。

亦身中首要。

如俗稱偉人曰巨擘。

或豎拇指以代之。

明其所關重大。

非常人也。

拇為手指之長。

則所指亦必眾中之雄。

雖不在位。

亦居要職。

雖無赫赫之名。

亦有巍巍之象。

正如解之九四。

雖不屬二五正位。

而以獨一陽一稱雄於外。

雖非如既濟中爻。

而下與六三一剛一柔對列。

剛以制柔。

一陽一以主外。

故非九五。

而以拇見稱。

若九五。

則首領矣。

而爾古通用而字。

又含轉折語之意。

解而拇。

言如釋放拘囚。

必先解其手。

而必自其拇始。

拇解則手隨釋。

身亦隨復自一由。

故解拇為解始。

見於切己之膚體。

亦明全部得解之象。

以拇為首要。

首要且解。

其次不待言矣。

然解拇非逕行所能。

必宛轉曲折。

故用而字。

明其所關非輕。

而解實不得不鄭重也。

又解而拇。

系由主及賓之謂。

主之所解。

賓亦從之。

如人之戰而和。

由仇而友。

一則釋其俘虜。

如赦拘囚。

一則握手復交。

如奉撙簋。

此九四之解拇。

且由之而得朋。

而孚其情志焉。

朋與坤西南得朋一義。

朋至明其自遠來。

斯孚明其既來則和協也。

九四與六二相成。

與六相應。

同類為朋。

同情為孚。

明九四以主賓和協。

而得朋。

且更相孚矣。

均以震能出坎為解。

九四又其主爻。

故有此占坎險既脫升一陽一得時。

拘縶既除。

情誼斯密。

朋至斯孚。

實九四一一陽一之力而其要。

仍不外一陽一能與一陰一協。

而以離易坎。

成其中爻人道之功。

一陰一暗易為光明。

坎陷者易為平垣。

而猜忌者易為親善。

敵仇易為友朋。

又何患乎蹇之不解哉。

此九四之解拇。

所關固至重大。

所惜者非位之當。

僅得以拇為喻。

然既稱拇。

亦足表示其重要。

猶代主之專。

攝政之元臣。

其位雖非。

其權可假。

故能因其解而得朋孚之占焉。

象曰。

解而拇。

未當位也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九四雖為震之主爻。

而非卦之正位。

以拇為喻。

明其未當位而己。

當位而己。

當位者。

乃卦之正。

而九四則卦之主。

正與主。

以同而實異。

九四以一一陽一雖貴。

而在下。

如國之重臣。

家之賢嗣。

德至而位非正。

故功能成全體之用。

而名不足。

行能執一時之安危。

而職不大。

此猶宰輔或臣。

以其職權擔當艱鉅。

而不必以位稱也。

五為柔。

位當而德不稱。

故以九四代之。

為代行其事。

而成解之大用耳。

釋文未當位。

並非少之。

乃指其所以稱拇而己。

拇者代長之所示。

正如俗之稱人。

名雖不足。

功己甚多。

觀朋至斯孚句。

可見九四足代表全卦。

解以有法於坤。

故與坤得朋同。

坤以承乾。

一索得震。

坤之用。

既乾之行震之用。

既坤順乾之志。

而其義悉見於九四爻。

此不以位而以用言。

不得以九四無位。

而忽其解之功也。

後人釋爻。

未明原旨茲特詳示之震坎之和。

全在此爻。

不獨下應初二與六三剛柔相孚。

共致其用。

所惜亦不當位。

蓋六爻皆不當位。

而九四主用所寄。

所關特大。

故指出之。

《宗主附註》

六三九四。

為中爻人道所寄。

爻辭所稱。

皆本於人情世事。

為恩為仇。

或爭或讓。

以明解之為解。

有解必有結。

無結奚用解為。

所謂結者。

仇怨奪殺。

而解則和好揖讓。

一則發於惡。

一則成於善。

此人情所常見。

而世事所恆有者也。

三四兩爻。

特著明之。

六三以一陽一承一陰一。

處於坎險之濱。

易為物慾所役。

故以負且乘。

致寇至言其行不正大得未光明。

傳所謂以小人而乘君子之器。

盜乃生奪取之心。

謂負者不乘。

乘者不負。

君子小人。

非以德。

以身份辨之也。

如孟子無君子莫治小人。

無小人莫養君子。

惟有貴賤之別。

而非邪正之分。

然六三負且乘。

以貴者與賤役。

如正士干邪行。

此所以不能保其所有。

而召戎寇之來。

九四以一陽一履一陰一。

居於震之主位為外卦之樞要。

抱飛躍之雄心。

故爻辭以解拇得朋。

明其兩情孚協。

主賓交際。

親和可占。

雖未當位。

卻為代主立功之時。

因解而得良朋之助。

此與彖辭來復吉句相應。

來復者與復卦有關。

地雷復彖辭。

出入無疾。

朋來無咎。

與九四之朋至斯孚相類。

為復者。

本一陽一德之復生。

為天道之復著。

震之所以主春令也。

出入無疾。

疾指迅速。

又包嫉妒之意。

古疾嫉一。

謂無猜忌。

無嫉視也。

朋來無咎。

正坤之得朋。

其德相孚。

朋至斯孚。

乃解之大用。

亦震之大功。

而莫非坤之善順承乾。

促成天道大生之道。

九四一爻不獨震之主用。

亦既解之中樞。

全卦之用。

皆由此一爻致之。

下與九二同功相引。

反坎為離。

遂由陷以進於升騰。

由暗昧以出於光明。

此全卦妙用。

系諸一爻。

宜其有朋而孚之占也。

六五君子維有解。

吉。

有孚於小人

孔子《宣聖講義》

此解六五爻辭也。

六五外卦正位。

而以柔履剛。

震卦以一陽一動。

而五為一陰一。

是其行之有阻也。

然一陰一有位無勢。

有行而無本。

則雖阻一陽一之升騰。

而力弗逮此爻辭稱其維而有解也。

維者維縶。

亦包相與維繫之象。

如詩縶之維之是也。

維之與解。

相反而相成。

不維則無用解。

相維則益易解。

謂解其一。

皆解也。

君之相維。

以得其朋而相孚也。

有解者言有可解之機。

非逕解也。

既解則吉。

以順而吉。

以順乎震動。

而脫於坎險。

則維者因而解有孚吉占。

君子以解而吉。

其所影響必大。

蓋君子以相維之不樂於獨解。

其吉也。

不止於獨利。

推其用而至非君子。

既在所維者外。

雖小人亦有孚其解吉焉。

故曰有孚小人。

言非必孚。

而其所推則必及也。

孚言其感應。

如母一之孵一卵一。

而雛產生。

其氣應也。

同氣固然。

既非同氣。

亦有感動。

而適之應。

如琥珀拾芥。

以其力之所逮耳。

故君子之解。

小人亦孚之。

君子之吉。

小人亦應之。

何哉。

六五之位。

能及遠而施大。

君子之行。

能匡時而益宏。

自然之功。

不期而至。

非君子小人為朋也。

君子不以小而棄之。

不以非類而仇之。

既皆解矣。

又奚吾於一人。

此與六三之吝字相反。

六三以位不正。

行不端。

故占貞吝。

明其德之不足昭於外也。

六五六三。

同功異位。

三多凶。

五多功。

以五得正。

正則所被者廣。

所容者眾。

故以君子為喻。

言其行足以化諸小人。

稱君子者。

以位當而爻非。

不及九五之名正言順。

而以位既正。

行亦可昭於天下。

故稱之君子。

君子既有解。

小人亦不能違之。

此因解而吉孚於小人。

而妙在君子之自相維耳。

象曰君子有解。

小人退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言爻辭有孚於小人。

非君子為之解。

而小人因君子之解。

乃自退也。

退字猶自脫一去之意。

君子既解。

小人亦不得不解。

以其感應也。

故曰有孚。

可見六五之解。

雖在君子。

小人隨其解而自退避。

則皆解矣。

小人利於君子之爭。

苟君子不爭。

小人隨所獲。

不得不退。

正邪既辨。

邪不得而干之。

紛亂既平。

則幸災樂禍者。

亦必沮喪自遁。

此六五之解。

由君子而孚於小人。

不必解而自解。

故釋文明其為小人退也。

退字從艮。

乃蹇之下卦。

與震之用恰反。

今震得勢。

則失時地之艮。

不復有用。

大義。

既以震易艮。

而移上坎於下也。

坎以在下而失其險。

震以得時而達用。

六五外卦正位。

尤大用昭著之時。

君子既隨時自減。

小人更無用武。

此退字明解之由。

而仍賴君子之有解。

設君子不解。

小人得益。

是又返於蹇矣。

進退之間。

君子小人之際。

為解者。

當於此細思之。

六五九四。

近而相調。

實君子有解之道。

一陽一德主進。

時雖隉厄而來復不遠。

復則朋來無咎。

彖辭來復之無功哉。

故之用。

全繫於震。

震之用。

全在四五兩爻。

明此既明爻辭矣。

上六公用射隼高墉之上。

獲之無不利。

孔子《宣聖講義》

此解上六爻辭也。

上六全卦之終。

當極則變之時。

為大用既成之象。

而以震之上爻。

一陰一位承柔。

亟待於剛。

解以震得勢。

剛方長。

至此雖極。

而用未改。

故爻辭以射隼為喻與九二之田獲三狐相應。

皆由震動之力。

以解坎陷之困。

猶人之田獵。

藉以修武備。

集群力。

志勝殺敵。

以發揚武功之旨。

兵以備而不用為志。

武以習而不爭為榮。

故取田獵。

講射御。

嫻步伐。

尚武勇。

不戰而自嚴。

不殺而自強。

此解之道。

必兼威德。

而震之象。

必兼雷霆者。

棄此不講。

則不得解。

故震動在力。

公用者明其人在位也。

射集者。

誅惡以安善也。

高墉者。

居地之崇。

非尋常之處。

雜於城墉。

非郊野之巢。

隼集於是。

將為善於群。

公射而獲之。

則眾得保。

而無驚懼之情。

故占無不利。

去群眾之所惡。

逐切近之鷙凶。

則公之功。

足以稱其號。

隼雖悍。

奈其處地之非宜。

而墉雖崇。

奈人欲去之情切。

此上六之利。

與眾共之也。

上六位高而勢盛。

以之逐惡。

尤不如志。

而公能順應眾情。

為群謀利。

躬親矢石。

為眾圖安。

其所行有如雷霆。

一怒而兇惡者。

悉被誅獲。

如此而後解之用大備。

蹇之難者。

除此所以占無不利矣。

凡解之用。

必因於被困之情。

將其害務去。

適於所嫉之志。

令其難得紆。

如解倒懸。

如放囚禁。

以安其形。

緩其心不復有憂危之念。

隼雖禽而為人所惡。

比諸盜寇。

必亟去之。

上爻與六三應。

三有致寇之辭。

以在坎險也。

此有逐惡之用。

以本震動也。

而不外達於解而己。

高墉明所憑藉非易取。

而竟獲之亦可見去惡不擇難易也。

況禽鳥棲山。

乃處於城墉之上是其惡己著。

其罪莫赦。

與彖辭赦宥之情相反。

則以上爻極必變也。

凡事理之悖。

時地之乖。

亦與隼集高墉相同。

皆不能逭其惡。

故為求復正。

而藉奮迅之威。

以致解放之效。

如天雷雨而草木甲坼。

彖辭固己言矣。

寬以濟猛。

則先眾赦宥之行。

威以明恩。

則終待射獲之利。

二者相反相成也。

大哉解乎。

不可泥於仁。

而姑息養患。

不可騖於勇。

而輕躁寡恩。

仁者必勇。

勇者必仁。

仁勇均全。

則解之道備矣。

象曰公用射隼。

以解悖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解悖有二義。

因其悖而解之。

一也。

以其有悖於解。

二也。

射隼正以隼之行有悖。

故去之耳。

悖於道者。

既悖於解。

道指仁勇。

如行惡而怙其勢。

貪得凌於眾者。

皆高墉之隼。

不得不射獲不得不假武力以解之。

此釋文揭明解悖之旨。

免後人疑不當用武。

赦宥之後。

不當殺傷。

而謂爻辭有誤也。

《宗主附註》

解上爻己達解之終極。

處必變之地。

為解之時。

又符七日來復之數。

九一陽一值日之辰。

是亦運數所會也。

九二九四己言之矣。

六三六五重申其旨。

皆以解之義。

必自維繫之時。

所謂田獲狐矢。

墉射隼鳥。

仍不外於難解中求解。

水雷屯六三。

既鹿入林。

幾不如捨。

正相印證。

謂欲解者。

必先聚其力。

欲屯者。

必先事於仁。

惟貪害義。

惟利賈禍。

屯以捨鹿。

而膏澤下於民。

解以獲狐。

而負乘召其冠。

言外之旨。

易教所先。

如以君子之維。

而成小人之退。

與高墉射隼。

以解事理之悖。

足見解之為用。

非僅弛其囚。

赦其罪己。

而爻象固明言赦宥之重大。

為不赦不宥。

何解何緩。

解之赦。

與屯之捨。

亦一義也。

雖悖於勢者。

不知解之可貴。

而達於道者。

必明維有功。

此安貞必本夫時。

而動用必順夫震。

震之大。

如天之雷。

而人事以田獵擬之。

震之寬。

如天之雨。

而人事以赦宥擬之。

一殺一生。

生以制殺。

一威一德。

德以明威。

此解之上爻。

仍以射獲解挬之用也。

《宗主疏述》

易以象為本。

而人道以天道為師。

解合震坎。

四一陰一二一陽一。

一陽一得時而志升騰。

不復受一陰一之拘囚。

以坎之中。

成震之初。

二者相應。

如磁吸鍼。

其力甚猛。

其力甚疾。

有如雷電之出於水而發於天也。

故有赦宥之義。

為其升騰之志。

推其發揚之情。

拘縶者釋之。

幽囚者脫之。

使得奮厲自新。

以合夫天道好生之德。

與噬嗑之利用獄正相反。

蓋解以震出坎。

而噬嗑則為電隨於雷。

離火而在震上也。

震動雖勇。

而其發也。

電火一瞥。

無可作為。

二者成附和之情。

難獨施其用。

故義取食與合。

而利用獄。

以明利害倚伏。

福禍因緣。

而有拘繫之形。

桎梏之象,以象言之。

一一陽一在初。

兩一陰一分列中上。

其勢不振。

其情多虞。

故利用獄。

與解乃大異。

然解之赦宥。

非廢法也。

而噬嗑之用獄。

亦非徒重刑也。

皆有關輕重之旨。

以解像一陽一得勢。

而志脫於一陰一之羈縻。

而噬嗑則過時。

而易受一陰一之籠絡。

如人之情志。

有重義而輕物慾者。

有徇欲而累身心者。

解以義勇為尚。

則忘事之艱難。

噬嗑以食慾為先。

則忽於行之戾法。

此其結果。

一則逃於險而達自一由。

一則就於惡而趨囹圄。

非在上者固不之也。

故解之赦宥。

以恩濟威。

以緩易急而己。

非棄刑也。

義取於取解而己。

解之使舒和耳。

故曰爭則為訟。

和則為解。

不外寬以濟猛。

仁以行義之旨。

震仁也。

坎則近於義。

而赦宥之政。

亦有法則焉。

按之周官有三赦之教。

宥過無大。

罪疑唯輕。

皆本象辭而定其教。

故刑獄之地。

繪解廌。

解猶解也。

史稱解廌一性一直。

見不直者則觸之。

上治之世。

刑法得中。

則出。

可見解之赦宥。

乃期以和致中而己。

非枉法以示恩。

徇私以長惡。

必權其輕重。

量其情事。

而赦宥之。

以體夫天時之令。

而協兼中和之德。

夫子講義己揭旨。

讀者勿誤以象辭為廢法也。

自家人至四卦為一大往來。

既六子交錯之象。

與上經屯蒙相類。

而此四卦。

則皆繫於坎離兩卦。

如家人睽。

為巽兌與離交錯。

蹇解則震艮與坎交錯。

故家人睽為二女相交。

蹇解為二男相錯。

在後天巽與兌。

震與艮。

乃一一陰一一一陽一。

以其變也。

觀文王八卦方位相生圖序自明。

故家人為正。

睽則變。

解為正。

蹇則變。

合之則家人對解。

而睽對蹇。

此按八宮卦序可見者。

家人為巽官二世。

解為震宮二世。

睽為艮宮四世。

蹇為兌宮四世。

先天卦位原相對也。

故此四卦皆坎離主其體。

震艮巽兌推其用。

坎離之合為既未濟而四卦中互。

非既濟既未濟。

由中互辨之。

可知某卦之本乎離。

某卦之本乎坎。

而其用則某卦同於既濟。

某卦之同於未濟。

以卦例貴在得正與得中。

內外正位皆正。

如家人蹇是也。

為其內同於坤。

有六二正位。

外同於乾。

有九五正位。

如鹹是其明例。

而得中者。

則以中爻為主。

九三六一四。

一陰一陽一相協。

亦如家人蹇。

剛位而爻亦剛。

柔位爻亦柔。

上下相和。

內外無舛。

謂之中和。

而既濟是其明例。

凡卦之合此正與中者其用必大。

其德必明。

其數必吉。

否則與之反。

故失正者為失位。

失中者為失德。

如睽與解。

不得其正。

又乖乎中。

遂無可守。

不可為。

而卦用則重在變。

以變則復於中正矣。

解之彖辭所謂中有功。

既以解之善動。

動則變。

變則通。

故名解。

解猶改也。

為其變易原象。

改正其行。

由蹇之難。

而進於家人之正。

由睽之戾。

而達於來復之和。

此則人道之機。

不必限於天數也。

而天亦予以時焉。

如春日之溫。

百物爭育。

而必得天之雷雨。

始能暢達其生。

但雷雨之沛。

必有時也。

非時而至。

則反成災。

時至不來。

尤難為用。

時與災。

乃需與不需。

多與寡之間。

而見其得中與否耳。

大畜時也。

無妄災也。

二者之差。

實相倚伏。

如時而見。

乃成其化育。

非時而來。

乃生其災害。

此天道雖若無心。

而人道必有準則。

故解者時之解。

而在人之應。

人應天時災難自解。

人戾天命。

災害益增。

此解之象辭。

特以赦過宥罪。

明人之順應天時。

必先自解。

而後能體承天道。

以達於生成化育之功也。

象辭。

稱雷雨作解。

而不稱雷水。

以坎水之用。

重在上蒸為雲雨也。

同一卦也。

在屯則稱雲雷。

在解則稱雷雨。

既可見卦以象物。

因時地而異其類。

由動靜而異其名。

同一坎也。

或曰雨。

或曰水。

或曰雲。

同一離也。

或曰火。

或曰日。

或曰明。

或曰電。

皆由其時地。

辨其功用。

而定其名。

故在噬嗑曰火雷。

在明夷曰明地。

各不同稱。

屯象曰雲雷屯。

君子以經綸。

解像曰。

雷雨作解。

君子以赦過宥罪。

由此可見時地功用之所繫焉。

屯以坎在震上。

故為雲雷。

以雲之升於空。

猶未成雨。

且或為雨。

或為雪雹。

或竟不雨而為一陰一霾。

或轉為風所揚而散。

或留為日所映而成霞。

皆此雲也。

其變化未明。

功用未定。

君子象之。

乃重夫經綸。

經綸者。

謀猷之時。

計劃之際。

將動而猶止。

有用而未舒。

正如雲在天。

為雨為霞。

將聚將散。

待天之命。

因時制宜之象。

而屯卦之所用也。

解則坎在震下。

雷己鳴矣。

雲己降為雨矣。

水一性一流下不可復留於空矣。

雷聲既散。

電光一瞥。

一陽一德既舒。

雨澤乃沛。

此天命己下。

功用己明。

時勢己昭。

恩澤己著之象。

則君子因之。

當廣好生之德。

順承育之機。

發揚仁慈之心。

成全生化之用。

此以赦過宥罪為尚。

而圖達乾大生之功。

本震動之義。

明坎涵潤之行。

正如農夫乘時雨之降。

勤稼穡之功。

依發生之機為耘植之備。

生而勿殺。

予而勿奪。

合乎太和。

保其生息之意。

故有過者赦。

有罪者宥。

不復用刑。

不加誅戮。

以遂天地生機。

而宏人道本旨。

此解與屯。

為始終之事。

初成之行。

屯主其始。

故難。

解主其終。

故緩。

屯丁其初。

故重經綸。

解丁其成。

故重赦宥。

而卦則易其上下。

殊其升降。

莫不繫於坎。

坎水升則為雲。

降則為雨。

上則蒸為氣。

下則復為水。

此屯解異用。

既以坎之易位為辨。

震則未嘗異也。

然震雷也。

含而未發。

則在雲氣之中。

動而宣揚。

則促雨澤之沛。

是亦有動靜之別。

行藏之分。

在屯則靜而藏。

在解則動而行。

一上一下。

亦自不同。

故屯為難進。

以其猶未至動作之時。

而解為緩和。

則己至升騰之際。

解之為解。

正以震為主用。

震因自坤出。

五行為木。

而必得水以溉之。

方暢其生。

水在木下。

則得其濡潤之力。

其發育速。

故解不似屯之難生。

解之時用。

以和為貴。

和而後生成之功見。

化育之德明。

此天道也。

人亦當則之故。

故由小言。

則赦宥之事。

由大言則和平之圖。

在內則泯爭訟之端。

在外則消刀兵之劫。

刑者秋令。

兵事亦然。

解則春令也。

此生殺之所異。

爭訟與和睦之所分。

赦宥者亦猶無敢折獄之意。

皆與天水訟相反。

讀者當細味之。

解之六爻。

以震在坎上。

一陽一自一陰一出為解。

即因坎中一一陽一。

被陷正兩一陰一之內。

因得震之力。

由九二出而與九四相協。

即被陷者超脫之象。

且以九四一一陽一。

得時升騰直上。

兩一陰一不能阻之。

假震動之力。

成解脫之功。

然震本以一一陽一在下。

志雖堅。

心甚苦。

乘時得位。

以臨兩一陰一。

並非輕易得出。

必經與六五上六之爭戰。

方能矗一立上行。

六五上六。

坤之本爻。

九四乾之本爻。

坤上六龍戰於野。

乾九四或躍在淵。

合而為震動之用。

即淵野起伏之戰。

為一陽一陰一爭競之時。

兩一陰一欲抑一一陽一。

而一陽一不甘。

一一陽一欲扶兩一陰一。

兩一陰一難屈。

故相持既久。

奮起而爭。

爭而後脫一陰一之羈絆。

此解之所由稱也。

在九二之時。

一陽一方被困。

得九四之應。

一陽一始昂頭。

以其由內出外也。

因兩一陽一之協。

變坎為離。

以成光明之象。

此大用。

實由九四致之。

九四既握其要。

六五上六無力阻之。

故解之道。

以一陽一得脫於一陰一為本。

而九四獨力未必遽及此。

仍有賴九二在內之一陽一。

得正位。

含潛德。

成坤安貞之吉。

有順承乾之心。

以後天坎代坤也。

震又以坤之初合乾者。

坤主其內。

乾主其外。

外內協和。

蹇難自解。

故六五爻曰。

君子維有解吉。

指君子能協和也。

先維後解。

維而解者君子。

孚而退者小人。

小人指一陰一爻。

明六五之一陰一。

因九四九二之協。

而不得不退讓也。

故震以一一陽一而長三男。

為兩一陰一皆退。

讓不與較也。

至上六極地必變。

不以一一陽一而長三男。

為兩一陰一皆退讓。

不與較也。

至上六極地必變。

不較者志也相爭者勢也。

故雖不敵九四一一陽一。

而仍有悖於解之道。

乃成高墉射隼之象。

言其所居。

為眾所惡。

乃召公之射。

公者爵名。

亦為大眾所尊者。

凡不屬私者曰公。

公猶一國之主。

大眾之雄。

其行光明。

其號正大。

故稱公焉。

公之射。

猶眾之射。

公能代率群眾也。

隼雖鷙鳥。

而為義眾所惡。

墉雖崇高。

而非隼巢之宜。

此射而獲之。

無不利也。

釋文更申之以解挬。

為隼有挬於解。

天道欲成解之功必去悖解之物。

故射獲而利及於解。

隼失其地。

而貪於高墉。

是自召其禍。

與負乘致寇正相應。

皆情一欲為之害也。

坎以險地。

而六三行險幸。

震以升一陽一。

而上六非位失時。

主賓不同。

其召禍者無異。

此爻辭明示物慾之挬道。

其終不免於咎悔也。

全卦各爻惟外三爻明揭解字。

如九四解而拇。

六五維有解。

上六解挬。

皆關於解大用。

下三爻則無之。

可見解之為解。

全繫於震。

震以解坎。

乃謂之解。

若蹇卦坎在外。

艮在內。

內止而外險。

宜其不能解於難。

至解則以震易艮。

而移坎於下內雖險而外善動。

動則免於險。

此解之六爻。

全依震動而著其功。

明此則明解之義。

及易之旨矣。

《宗主附註》

解之互卦。

中互既濟。

外互復。

此二者有主客之分。

內外之異。

不獨變象也。

果由二至五倒數之。

則見外互之象。

此在坎中變也。

原坎在下。

外互反居上。

是坎險之用。

仍有如蹇。

而震承之。

得以一陽一勝一陰一。

故與蹇別。

按解六爻。

以動為用。

以器為使。

此君子為主。

小人為配。

像在三上兩爻。

系卦傳中夫子以明釋之。

三爻以負且乘為小人乘君子之器。

上慢下暴。

乃召寇戎。

上爻以射隼為君子藏器在身。

待時而動。

動而不括。

乃出而有獲。

此二爻皆明指器之所重。

得失所分。

三爻自暴其器。

乘車於道。

是失之由來。

上爻藏器不露。

射而弗及弓矢。

此得之由來。

可見器之為用在善藏。

而其得在及時。

時至而發。

發而無阻。

故曰動而不括。

括與坤括囊之括一義。

言其本直方大之門。

無退無隱。

進而無阻。

行而無私。

非如三爻之負乘。

徒貪於物。

而忘其害也。

三之與上。

一公一私。

一正一邪。

其究也。

一得一失。

一利一害。

兩兩對照。

殊可深思。

故夫子於傳中獨揭出之詳。

釋其義。

學者常留意焉。

《宏教附註》

天道原如輪。

輾轉不少息。

數理順乎氣。

消長有其跡。

聖人因圖書而畫卦。

名曰易。

乾坤發其端。

坎離束其腋。

分合見震艮。

增減有損益。

巽兌不尋常。

泰否卦眾一。

剪復見其機。

鹹恆著其臆。

家人睽相違。

既未濟相襲。

大過與中孚。

乃是人情式。

謙豫及蹇解。

如足又如翼。

屯蒙亦何知。

鼎革最多厄。

不若履同人。

大有遠相接。

臨觀若旁觀。

姤萃猶親歷。

知行蠱無妄。

得失明渙節。

及此諸象中。

推移未嘗歇。

晉明相出入。

需訟更生滅。

師比有恩仇。

升困為默陟。

漸歸豐旅間。

一陰一陽一爭未戢。

噬嗑賁

分類:易經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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