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繁露》卷七:考績之法,考其所積也。天道積聚眾一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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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繁露》卷七

春秋繁露

卷七

考功名第二十一

考績之法,考其所積也。

天道積聚眾一精一以為光;聖人積聚眾善以為功;故日月之明,非一一精一之光也;聖人致太平,非一善之功也。

明所從生,不可為源,善所從出,不可為端,量勢立權,因事制義。

故聖人之為天下興利也,其猶春氣之生草也,各因其生小大,而量其多少;其為天下除害也,若川瀆之寫於海也,各順其勢傾側,而制於南北;故異孔而同歸,殊施而鈞德,其趣於興利除害,一也。

是以興利之要,在於致之,不在於多少;除害之要,在於去之,不在於南北。

考績絀陟,計事除廢,有益者謂之公,無益者謂之煩,挈名責實,不得虛言,有功者賞,有罪者罰,功盛者賞顯,罪多者罰重,不能致功,雖有賢名,不予之賞,官職不廢,雖有愚名,不加之罰,賞罰用於實,不用於名,賢愚在於質,不在於文,故是非不能混,喜怒不能傾,奸軌不能弄,萬物各得其冥,則百官勸職,爭進其功。

考試之法:大者緩,小者急;貴者舒,而賤者促。

諸侯月試其國,州伯時試其部,四試而一考,天子歲試天下,三試而一考,前後三考而絀陟,命之曰計。

考試之法,合其爵祿,並其秩,積其日,陳其實,計功量罪,以多除少,以名定實,先內弟之,其先比二三分,以為上中下,以考進退,然後外集,通名曰進退,增減多少,有率為弟,九分三三列之,亦有上中下,以一為最,五為中,九為殿,有餘歸之於中,中而上者有得,中而下者有負,得少者,以一益之,至於四,負多者,以四減之,至於一,皆逆行,三四十二,而成於計,得滿計者絀陟之,次次每計,各逐其弟,以通來數,初次再計,次次四計,各不失故弟,而亦滿計絀陟之。

初次再計,謂上弟二也,次次四計,謂上弟三也,九年為一弟,二得九,並去其六,為置三弟,六六得等,為置二,並中者得三,盡去之,並三三計,得六,並得一計,得六,此為四計也。

絀者亦然。

通國身第二十二

氣之清者為一精一,人之清者為賢,治身者以積一精一為寶,治國者以積賢為道。

身以心為本,國以君為主;一精一積於其本,則血氣相承受;賢積於其主,則上下相制使;血氣相承受,則形體無所苦;上下相制使,則百官各得其所;形體無所苦,然後身可得而安也;百官各得其所,然後國可得而守也。

夫欲致一精一者,必虛靜其形;欲致賢者,必卑謙其身,形靜志虛者,一精一氣之所趣也;謙尊自卑者,仁賢之所事也。

故治身者,務執虛靜以致一精一;治國者,務盡卑謙以致賢;能致一精一,則合明而壽;能致賢,則德澤洽而國太平。

三代改制質文第二十三

春秋曰:"王正月。

"傳曰:"王者庸謂?謂文王也。

曷為先言王而後言正月?王正月也。

何以謂之王正月?曰:王者必受命而後王,王者必改正朔,易服色,制禮樂,一統於天下,所以明易姓非繼人,通以己受之於天也。

王者受命而王,制此月以應變,故作科以奉天地,故謂之王正月也。

王者改製作科奈何?曰:當十二色,歷各法而正色,逆數三而復,絀三之前,曰五帝,帝迭首一色,順數五而相復,禮樂各以其法象其宜,順數四而相復,鹹作國號,頡宮邑,易官名,制禮作樂。

故湯受命而王,應天變夏,作殷號,時正白統,親夏、故虞,絀唐,謂之帝堯,以神農為赤帝,作宮邑於下洛之一陽一,名相官曰尹,作濩樂、制質禮以奉天。

文王受命而王,應天變殷,作周號,時正赤統,親殷、故夏,絀虞,謂之帝舜,以軒轅為黃帝,推神農以為九皇,作宮邑於豐,名相官曰宰,作武樂、制文禮以奉天。

武王受命,作宮邑於鄗,制爵五等,作象樂,繼文以奉天。

周公輔成王受命,作宮邑於洛一陽一,成文武之制,作汋樂以奉天。

殷湯之後稱邑,示天之變反命,故天子命無常,唯命是德慶。

故春秋應天作新王之事,時正黑統,王魯,尚黑,絀夏、親周、故宋,樂宜親招武,故以虞錄親,樂制宜商,合伯子男為一等。

然則其略說奈何?曰:三正以黑統初,正日月朔於營室,斗建寅,天統氣始通化物,物見萌達,其色黑,故朝正服黑,首服藻黑,正路輿質黑,馬黑,大節綬幘尚黑,旗黑,大寶玉黑,郊牲黑,犧牲角卵,冠於阼,昏禮逆於庭,喪禮殯於東階之上,祭牲黑牡,薦尚肝,樂器黑質,法不刑有懷任新產,是月不殺,聽朔廢刑發德,具存二王之後也,親赤統,故日分平明,平明朝正。

正白統奈何?曰:正白統者,歷正日月朔於虛,斗建丑,天統氣始蛻化物,物初芽,其色白,故朝正服白,首服藻白,正路輿質白,馬白,大節綬幘尚白,旗白,大寶玉白,郊牲白,犧牲角繭,冠於堂,昏禮逆於堂,喪事殯於楹柱之間,祭牲白牡,薦尚肺,樂器白質,法不刑有身懷任,是月不殺,聽朔廢刑發德,具存二王之後也,親黑統,故日分鳴晨,鳴晨朝正。

正赤統奈何?曰:正赤統者,歷正日月朔於牽牛,斗建子,天統氣始施化物,物始動,其色赤,故朝正服赤,首服藻赤,正路輿質赤,馬赤,大節綬幘尚赤,旗赤,大寶玉赤,郊牲騂,犧牲角栗,冠於房,昏禮逆於戶,喪禮殯於西階之上,祭牲騂牡,薦尚心,樂器赤質,法不刑有身,重懷藏以養微,是月不殺,聽朔廢刑發德,具存二王之後也,親白統,故日分夜半,夜半朝正。

改正之義,奉元而起,古之王者受命而王,改制稱號正月,服色定,然後郊告天地及群神,遠追祖禰,然後布天下,諸侯廟受,以告社稷宗廟山川,然後感應一其司,三統之變,近夷遐方無有生煞者,獨中國,然而三代改正,必以三統天下,曰:三統五端,化四方之本也,天始廢始施,地必待中,是故三代必居中國,法天奉本,執端要以統天下,朝諸侯也。

是以朝正之義,天子純統色衣,諸侯統衣纏緣紐,大夫士以冠參,近夷以綏,遐方各衣其服而朝,所以明乎天統之義也。

其謂統三正者,曰:正者、正也,統致其氣,萬物皆應而正,統正,其餘皆正,凡歲之要,在正月也,法正之道,正本而末應,正內而外應,動作舉錯,靡不變化隨從,可謂法正也,故君子曰:"武王其似正月矣。

"春秋曰:"杞伯來朝。

"王者之後稱公,杞何以稱伯?春秋上絀夏,下存周,以春秋當新王。

春秋當新王者奈何?曰:王者之法必正號,絀王謂之帝,封其後以小國,使奉祀之;下存二王之後以大國,使服其服,行其禮樂,稱客而朝;故同時稱帝者五,稱王者三,所以昭五端,通三統也。

是故周人之王,尚推神農為九皇,而改號軒轅,謂之黃帝,因存帝顓頊、帝嚳、帝堯之帝號,絀虞,而號舜曰帝舜,錄五帝以小國;下存禹之後於杞,存湯之後於宋,以方百里,爵號公,皆使服其服,行其禮樂,稱先王客而朝。

春秋作新王之事,變周之制,當正黑統,而殷周為王者之後,絀夏,改號禹謂之帝,錄其後以小國,故曰:絀夏、存周,以春秋當新王。

不以杞侯,弗同王者之後也;稱子又稱伯何?見殊之小國也。

黃帝之先謚,四帝之後謚何也?曰:帝號必存五,帝代首天之色,號至五而反,周人之王,軒轅直首天黃號,故曰黃帝雲;帝號尊而謚卑,故四帝后謚也。

帝,尊號也,錄以小何?曰:遠者號尊而地小,近者號卑而地大,親疏之義也。

故王者有不易者、有再而復者、有三而復者、有四而復者、有五而復者、有九而復者,明此通天地、一陰一陽一、四時、日月、星辰、山川、人倫,德侔天地者,稱皇帝,天祐而子之,號稱天子。

故聖王生則稱天子,崩頡則存為三王,絀滅則為五帝,下至附庸,絀為九皇,下極其為民,有一謂之三代,故雖絕地,廟位祝牲,猶列於郊號,宗於代宗,故曰:聲名魂魄施於虛,極壽無疆。

何謂再而復,四而復?春秋鄭忽何以名?春秋曰:"伯子男一也,辭無所貶。

"何以為一?曰:周爵五等,春秋三等。

春秋何三等?曰:王者以制,一商一夏,一質一文,商質者主天,夏文者主地,春秋者主人,故三等也。

主天法商而王,其道佚一陽一,親親而多仁樸;故立嗣予子,篤母弟,妾以子貴;昏冠之禮,字子以父,別眇夫婦,對坐而食;喪禮別葬;祭禮先臊,夫妻昭穆別位;制爵三等,祿士二品;制郊宮,明堂員,其屋高嚴侈員;惟祭器員,玉厚九分,白藻五絲,衣制大上,首服嚴員;鸞輿尊,蓋法天列象,垂四鸞,樂載鼓,用錫舞,舞溢員;先毛血而後用聲;正刑多隱,親戚多諱;封禪於尚位。

主地法夏而王,其道進一陰一,尊尊而多義節,故立嗣與孫,篤世子,妾不以子稱貴號;昏冠之禮,字子以母,別眇夫婦,同坐而食;喪禮合葬;祭禮先亨,婦從夫為昭穆;制爵五等,祿士三品;制郊宮,明堂方,其屋卑污方,祭器方,玉厚八分,白藻四絲,衣制大下,首服卑退;鸞輿卑,法地周象載,垂二鸞,樂設鼓,用纖施舞,舞溢方;先亨而後用聲;正刑天法;封壇於下位。

主天法質而王,其道佚一陽一,親親而多質愛,故立嗣予子,篤母弟,妾以子貴;昏冠之禮,字子以父,別眇夫婦,對坐而食;喪禮別葬,祭禮先嘉疏,夫婦昭穆別位;制爵三等,祿士二品;制郊宮,明堂內員外橢,其屋如倚靡員橢,祭器橢,玉厚七分,白藻三絲;衣長前衽,首服員轉;鸞輿尊,蓋備天列象,垂四鸞,樂桯鼓,用羽鑰舞,舞溢橢,先用玉聲而後烹;正刑多隱,親戚多赦;封壇於左位。

主地法文而王,其道進一陰一,尊尊而多禮文,故立嗣予孫,篤世子,妾不以子稱貴號;昏冠之禮,字子以母,別眇夫妻,同坐而食;喪禮合葬,祭禮先秬鬯,婦從夫為昭穆;制爵五等,祿士三品;制郊宮,明堂內方外衡,其屋一習一 而衡,祭器衡同,作秩機,玉厚六分,白藻三絲;衣長後衽,首服一習一 而垂流,鸞輿卑,備地周象載,垂二鸞,樂縣鼓,用萬舞,舞溢衡;先烹而後用樂,正刑天法,封壇於左位。

四法修於所故,祖於先帝,故四法如四時然,終而復始,窮則反本,四法之天,施符授聖人王法,則性命形乎先祖,大昭乎王君。

故天將授舜,主天法商而王,祖錫姓為姚氏,至舜形體,大上而員首,而明有二童子,性長於天文,純乎孝慈。

天將授禹,主地法夏而王,祖錫姓為姒氏,至禹生發於背,形體長,長足肵,疾行先左,隨以右,勞左佚右也,性長於行,一習一 地明水。

天將授湯,主天法質而王,祖錫姓為子氏,謂契母吞玄鳥卵生契,契先發於焜,性長於人倫,至湯體長專小,足左扁而右便,勞右佚左也,性長於天光,質易純仁。

天將授文王,主地法文而王,祖錫姓姬氏,謂後稷母姜原,履天之跡,而生後稷,後稷長於邰土,播田五穀,至文王形體博長,有四乳而大足,性長於地文勢。

故帝使禹皋論姓,知殷之德,一陽一德也,故以子為姓;知周之德,一陰一德也,故以姬為姓;故殷王改文,以男書子,周王以女書姬。

故天道各以其類動,非聖人庸能明之!

官制象天第二十四

王者制官:三公、九卿、二十一七一大 夫、八十一元士,凡百二十人,而列臣備矣。

吾聞聖王所取,儀金天之大經,三起而成,四轉而終,官制亦然者,此其儀與!三人而為一選,儀於三月而為一時也;四選而止,儀於四時而終也。

三公者、王之所以自持也,天以三成之,王以三自持,立成數以為植,而四重之,其可以無失矣,備天數以參事,治謹於道之意也,此百二十臣者,皆先王之所與直道而行也。

是故天子自參以三公,三公自參以九卿,九卿自參以三大夫,三大夫自參以三士,三人為選者四重,自三之道以治天下,若天之四重,自三之時以終始歲也,一一陽一而三春,非自三之時與!而天四重之,其數同矣。

天有四時,時三月;王有四選,選三臣;是故有孟、有仲、有季,一時之情也;有上、有下、有中,一選之情也;三臣而為一選,四選而止,人情盡矣。

人之材固有四選,如天之時固有四變也;聖人為一選,君子為一選,善人為一選,正人為一選,由此而下者,不足選也;四選之中,各有節也;是故天選四堤,十二而人變盡矣;盡人之變,合之天,唯聖人者能之,所以立王事也。

何謂天之大經?三起而成日,三日而成規,三旬而成月,三月而成時,三時而成功;寒暑與和,三而成物;日月與星,三而成光;天地與人,三而成德;由此觀之,三而一成,天之大經也。

以此為天制,是故禮三讓而成一節,官三人而成一選,三公為一選,三卿為一選,三大夫為一選,三士為一選,凡四選三臣,應天之制,凡四時之三月也。

是故其以三為選。

取諸天之經;其以四為制,取諸天之時;其以十二臣為一條,取諸歲之度;其至十條而止,取之天端。

何謂天之端?曰:天有十端,十端而止已,天為一端,地為一端,一陰一為一端,一陽一為一端,火為一端,金為一端,木為一端,水為一端,土為一端,人為一端,凡十端而畢,天之數也。

天數畢於十,王者受十端於天,而一條之率,每條一端以十二時,如天之每終一歲以十二月也,十者,天之數也,十二者,歲之度也,用歲之度,條天之數,十二而天數畢,是故終十歲而用百二十月,條十端亦用百二十臣,以率被之,皆合於天,其率三臣而成一慎,故八十一元士為二十七慎,以持二十一七一大 夫,二十一七一大 夫為九慎,以持九卿,九卿為三慎,以持三公,三公為一慎,以持天子,天子積四十慎,以為四選,選一慎三臣,皆天數也。

是故以四選率之,則選三十人,三四十二,百二十人,亦天數也;以十端四選,十端積四十慎,慎三臣,三四十二,百二十人,亦天數也;以三公之勞率之,則公四十人,三四十二,百二十人,亦天數也。

故散而名之,為百二十臣,選而賓之,為十二長,所以名之雖多,莫若謂之四選十二長,然而分別率之,皆有所合,無不中天數者也。

求天數之微,莫若於人,人之身有四肢,每肢有三節,三四十二,十二節相持,而形體立矣;天有四時,每一時有三月,三四十二,十二月相受,而歲數終矣;官有四選,每一選有三人,三四十二,十二臣相參,而事治行矣;以此見天之數,人之形,官之制,相參相得也,人之與天多此類者,而皆微忽,不可不察也。

天地之理,分一歲之變,以為四時,四時亦天之四選已,是故春者,少一陽一之選也,夏者,太一陽一之選也,秋者,少一陰一之選也,冬者,太一陰一之選也,四選之中,各有孟仲季,是選之中有選,故一歲之中有四時,一時之中有三長,天之節也。

人生於天,而體天之節,故亦有大小厚薄之變,人之氣也,先王因人之氣,而分其變,以為四選,是故三公之位,聖人之選也,三卿之位,君子之選也,三大夫之位,善人之選也,三士之位,正直之選也,分人之變,以為四選,選立三臣,如天之分歲之變,以為四時,時有三節也;天以四時之選,與十二節相和而成歲,王以四位之選,與十二臣相砥礪而致極,道必極於其所至,然後能得天地之美也。

堯舜不擅移湯武不專殺第二十五

堯舜何緣而得擅移天下哉?孝經之語曰:"事父孝,故事天明。

"事天與父同禮也。

今父有以重予子,子不敢擅予他人,人心皆然;則王者亦天之子也,天以天下予堯舜,堯舜受命於天而王天下,猶子安敢擅以所重受於天者予他人也,天有不予堯舜漸奪之故,明為子道,則堯舜之不私傳天下而擅移位也,無所疑也。

儒者以湯武為至聖大賢也,以為全道究義盡美者,故列之堯舜,謂之聖王,如法則之;今足下以湯武為不義,然則足下之所謂義者,何世之王也?曰:弗知。

弗知者,以天下王為無義者耶?其有義者而足下不知耶?則答之以神農。

應之曰:神農之為天子,與天地俱起乎?將有所伐乎?神農有所伐,可,湯武有所伐,獨不可,何也?且天之生民,非為王也;而天立王,以為民也。

故其德足以安樂民者,天予之,其惡足以賊害民者,天奪之。

詩云:"殷士膚敏,祼將於京,侯服於周,天命靡常。

"言天之無常予,無常奪也。

故封泰山之上,禪梁父之下,易姓而王,德如堯舜者,七十二人,王者,天之所予也,其所伐,皆天之所奪也,今唯以湯武之伐桀紂為不義,則七十二王亦有伐也,推足下之說,將以七十二王為皆不義也。

故夏無道而殷伐之,殷無道而周伐之,周無道而秦伐之,秦無道而漢伐之,有道伐無道,此天理也,所從來久矣,寧能至湯武而然耶!夫非湯武之伐桀紂者,亦將非秦之伐周,漢之伐秦,非徒不知天理,又不明人禮,禮,子為父隱惡,今使伐人者,而信不義,當為國諱之,豈宜如誹謗者,此所謂一言而再過者也。

君也者,掌令者也,令行而禁止也,今桀紂令天下而不行,禁天下而不止,安在其能臣天下也!果不能臣天下,何謂湯武弒?

服制第二十六

率得十六萬國,三分之,則各度爵而制一服 ,量祿而用財,飲食有量,衣服有制,宮室有度,畜產人徒有數,舟車甲器有禁;生有軒冕之服位貴祿田宅之分,死有棺槨絞衾壙襲之度。

雖有賢才美體,無其爵,不敢服其服;雖有富家多貲,無其祿,不敢用其財。

天子服有文章,不得以燕公以朝,將軍大夫不得以燕將軍大夫以朝官吏,命士止於帶緣,散民不敢服雜采,百工商賈不敢服狐貉,刑餘戮民不敢服絲玄纁乘馬,謂之服制。

《春秋繁露》漢·董仲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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