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絕書》越絕卷第九:昔者,越王句踐近侵於疆吳,遠媿於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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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絕書》越絕卷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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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絕卷第九

越絕外傳計倪第十一

昔者,越王句踐近侵於疆吳,遠媿於諸侯,兵革散空,國且滅亡,乃脅諸臣而與之盟:「吾欲伐吳,奈何有功?」

群臣默然而無對。

王曰:「夫主憂臣辱,主辱臣死,何大夫易見而難使也?」

計倪官卑年少,其居在後,舉首而起,曰:「殆哉!非大夫易見難使,是大王不能使臣也。」

王曰:「何謂也?」

計倪對曰:「夫官位財幣,王之所輕,死者,是士之所重也。

王愛所輕,責士所重,豈不艱哉?」

王自揖,進計倪而問焉。

計倪對曰:「夫仁義者,治之門,士民者,君之根本也。

闓門固根,莫如正身。

正身之道,謹選左右。

左右選,則孔主日益上,不選,則孔主日益下。

二者貴質浸之漸也。

願君王公選於眾,一精一煉左右,非君子至誠之士,無與居家。

使邪僻之氣無漸以生,仁義之行有階,人知其能,官知其治。

爵賞刑罰,一由君出,則臣下不敢毀譽以言,無功者不敢干治。

故明主用人,不由所從,不問其先,說取一焉。

是故周文、齊桓,躬於任賢,太公、管仲,明於知人。

今則不然,臣故曰殆哉。」

越王勃然曰:「孤聞齊威一婬一泆,九合諸侯,一匡天下,蓋管仲之力也。

寡人雖愚,唯在大夫。」

計倪對曰:「 齊威除管仲罪,大責任之,至易。

此故南一陽一蒼句。

太公九十而不伐,磻溪之餓人也。

聖主不計其辱,以為賢者。

一乎仲,二乎仲,斯可致王,但霸何足道。

桓稱仲父,文稱太公,計此二人,曾無跬步之勞、大呼之功,乃忘弓矢之怨,授以上卿。

傳曰:直能三公。

今置臣而不尊,使賢而不用,譬如門戶像設,倚而相欺,蓋智士所恥,賢者所羞。

君王察之。」

越王曰:「誠者不能匿其辭,大夫既在,何須言哉!」計倪對曰:「臣聞智者不妄言,以成其勞,賢者始於難動,終於有成。

傳曰:『易之謙遜對過問,抑威權勢,利器不可示人。

』言賞罰由君,此之謂也。

故賢君用臣,略責於絕,施之職而成其功,遠使,以效其誠。

內告以匿,以知其信。

與之講事,以觀其智。

飲之以酒,以觀其態。

選士以備,不肖者無所置。」

越王大媿,乃壞池填塹,開倉谷,貸貧乏,乃使群臣身問疾病,躬視死喪,不厄窮僻,尊有德;與民同苦樂,激河泉井,示不獨食。

行之六年,士民一心,不謀同辭,不呼自來,皆欲伐吳。

遂有大功而霸諸侯。

孔子曰:「寬則得眾。」

此之謂也。

夫有勇見於外,必有仁於內。

子胥戰於就李,闔廬傷焉,軍敗而還。

是時死傷者不可稱數,所以然者,罷頓不得已。

子胥內憂:「為人臣,上不能令主,下令百姓被兵刃之咎。」

自責內傷,莫能知者。

故身操死持傷及被兵者,莫不悉於子胥之手,垂涕啼哭,欲伐而死。

三年自咎,不親妻子,饑不飽食,寒不重彩,結心於越,欲復其仇。

師事越公,錄其述。

印天之兆,牽牛南鬥。

赫赫斯怒,與天俱起。

發令告民,歸如父母。

當胥之言,唯恐為後。

師眾同心,得天之中。

越乃興師,與戰西一江一 。

二國爭疆,未知存亡。

子胥知時變,為詐兵,為兩翼,夜火相應。

句踐大恐,振旅服降。

進兵圍越會稽填山。

子胥微策可謂神,守戰數年,句踐行成。

子胥爭諫,以是不容。

宰嚭許之,引兵而還。

夫差聽嚭,不殺仇人。

興師十萬,與不敵同。

聖人譏之,是以春秋不差其文。

故傳曰:「子胥賢者,尚有就李之恥。」

此之謂也。

哀哉!夫差不信伍子胥,而任太宰嚭,乃此禍晉之驪姬、亡周之褒姒,盡妖妍於圖畫,極凶悖於人理。

傾城傾國,思昭示於後王,麗質冶容,宜求監於前史。

古人云:「苦藥利病,苦言利行。」

伏念居安思危,日謹一日。

易曰:「知進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喪。」

又曰:「進退存亡不失其正者,唯聖人乎!」由此而言,進有退之義,存有亡之幾,得有喪之理。

愛之如父母,仰之如日月,敬之如神明,畏之如雷霆,此其可以卜祚遐長,而禍亂不作也。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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