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燕語
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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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官》「坐而論道謂之三公」者,非人臣也。
王乃天子,公五等諸侯,自三公而下皆卿大夫爾。
古者,以六卿兼三公,通謂之「卿」。
唐制,宰相對正衙,皆立而不奏事,開延英奏事始得坐,非尊之也,蓋以其論事難於久立。
本朝范魯公為相,當禪代之際,務從謙畏,始請皆立;則今經筵官初皆得坐者,非以其師尊之,亦以講讀難久立故也。
太祖開寶中,召王昭素講便殿,太宗端拱中幸國子監,召學官李覺講,皆賜坐。
此出一時特恩,非講官例也。
〔考異〕:《周官》以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公,論道經邦,則坐而論道,非謂五等諸侯也。
五等諸侯豈得雲非人臣乎?《周官》孤卿大夫與三公皆不同,豈得雲三公而下皆卿大夫乎?三公不必備,何必以卿兼公而通謂之「卿」乎?周公位塚宰,乃公兼卿也。
開寶中,乃開寶元年;端拱中,亦端拱元年。
應天府藝祖肇基之地,祥符七年,始建為南京,詔即衙城為大內,正殿以歸德為名。
當時雖降圖營建,而實未嘗行。
天禧中,王沂公為守,始請減省舊制,別為圖以進,亦但報聞。
其後夏文莊、韓忠憲、張文定相繼為守,有請僅能修祥輝、崇禮二門而已。
元豐間,蘇子容自南京被召還朝,復以為言,但請以沂公奏先修歸德一殿,約為屋百間,神宗亦未暇也。
至今惟正門以真宗東封回,嘗駐蹕、賜赦、觀酺,賜名重熙頒慶樓。
猶是雙門,未嘗改作,內中唯有御制詩碑亭二,余為守時已將傾頹,其中榛莽,殆不可入也。
元豐官制行,王禹玉為左僕射,蔡持正為右僕射,新省成,即都堂禮上,郎中、員外郎迎於門外。
僕射拜廳訖,升廳,各判祥瑞案三道,學士、兩省官賀於廳上,中丞、尚書以下百官班於庭下,東西向。
僕射降階就褥位,直省官贊揖;台吏引中丞出班,北向致辭賀,復位;直省吏贊拜,僕射答拜;退即尚書省燕,侍郎、給捨以上,及中丞、學士皆與。
時有司定儀制以聞,禹玉等拜辭,神宗以官名始正,特行之。
自後為相者,初正謝即辭,例從之,故唯此一舉而已。
元豐官制行,吳雍以左司郎中出為河北都轉運使。
是時,神宗方經營朔方,有巡幸之意,密以委雍,乃除直龍圖閣。
都司除職,自此始。
其後文及甫自吏部員外郎出知陝府,潞公在洛便養為請,欲以示優禮,亦除直龍圖閣。
郎官除職,自此始,皆非常例也。
故自是郎官出入,皆未有得職者。
至元祐間,范子奇自左司郎中除河北轉運使,范純粹自右司郎中除京東轉運使,皆除直龍圖閣,用吳雍例也。
元豐五年,官制初行,新省猶未就,僕丞並六曹寓治於舊三司。
司農寺、尚書省及三司使廨捨,七月成,始遷入。
新省揭榜曰「文昌府」,前為都省令廳,在中,僕射廳分左右,凡為屋一千五百八十間有奇。
六曹列於後,東西向,為屋四百二十間有奇。
凡二千五百二十間有奇,合四千一百間有奇。
時首拜王禹玉、蔡持正為相,至元祐、紹聖間二人皆貶,其後追治元祐十十黨十十人,呂申公、司馬十溫十公、呂汲公、范忠宣、劉莘老皆貶,免者惟蘇公一人而已。
故言十陰十陽十者,皆謂凡居室以後為重,今僕射廳不當在六曹前。
持正請遷,遂遷舊七寺監,移建如唐制。
既那其地步,欲速成,將作少監李誡總其事,殺其間數,工亦滅裂,余為祠曹郎,尚及居之。
議者惜其壯麗不逮前也。
契丹既修兄弟之好,仁宗初,隆緒在位,於仁宗為伯。
故明肅太后臨朝,生辰正旦,契丹皆遣使致書太后,本朝亦遣使報之,猶娣婦通書於伯母,無嫌也。
至和二年,宗真卒,洪基嗣位,宗真妻臨朝,則仁宗之弟十婦也,與隆緒時異。
眾議:每遣使但致書洪基,使專達禮意,其報亦如之,最為得體。
元祐初,宣仁臨朝,洪基亦英宗之弟,因用至和故事。
禮逮事父母,則諱王父母;不逮事父母,則不諱王父母。
鄭氏以逮為及識,當是有知之稱。
舊法:祖父母私忌不為假。
元豐編敕修《假寧令》,於父母私忌假下,添入逮事祖父母者准此,意謂生時祖父母尚存云爾。
然不當言逮事,蓋誤用禮之文也。
原為此法者,謂生而祖父母死,則為不假,存則為假,所以別於父母也。
若謂逮事為及見之辭,則禮雲不逮父母者,今遺腹子固有不及見父者矣,而母則安有不及見者乎?法初行,安厚卿為樞密,適祖母忌。
祖母沒時,厚卿才二歲,疑而以問禮部郎官何洵直。
洵直雖知法官之誤,因欲遷就其說,引「子生三月而父名之」,以為天時一變為有識,欲以三月為限斷。
過矣。
今士大夫凡生,而祖父母存者,皆告假,從立法者之意也。
唐以宣政殿為前殿,謂之「正衙」,即古之內朝也;以紫宸殿為便殿,謂之「上閣」,即古之燕朝也,而外別有含元殿。
古者,天子三朝:外朝、內朝、燕朝。
外朝在王宮庫門外,有非常之事,以詢萬民於宮中。
內朝在路門外,燕朝在路門內。
蓋內朝以見群臣,或謂之路朝;燕朝以聽政,猶今之奏事,或謂之燕寢。
鄭氏《小宗伯》注,以漢司徒府有天子以下大會殿,為周之外朝,而蕭何造未央宮。
言前殿則宜有後殿。
大會殿設於司徒府,則為外朝;而宮中有前後殿,為內朝、燕朝,蓋去周猶未遠也。
唐含元殿,宜如漢之大會殿,宣政、紫宸乃前後殿,其沿十習十有自來矣。
方其盛時,宣政蓋常朝,日見群臣,遇朔望陵寢薦食,然後御紫宸;旋傳宣喚仗入閣,宰相押之,由閣門進,百官隨之入,謂之「喚仗入閣」。
紫宸殿言「閣」,猶古之言「寢」,此御朝之常制也。
中世亂離,宣政不復御正衙,立仗之禮遂廢;惟以只日常朝,御紫宸而不設仗。
敬宗始復修之,因以朔望陳仗紫宸以為盛禮,亦謂之「入閣」,誤矣。
唐正衙日見群臣,百官皆在,謂之「常參」;喚仗入閣,百官亦隨以入,則唐制天子未嘗不日見百官也。
其後不御正衙,紫宸所見惟大臣及內諸司。
百官俟朝於正衙者,傳聞不坐即退,則百官無復見天子矣。
敬宗再舉入閣禮之後,百官復存朔望兩朝,至五代又廢。
故後唐明宗始詔群臣,每五日一隨宰相入見,謂之「起居」。
時李淇為中丞,以為非禮,請復朔望入閣之禮。
明宗曰:「五日起居,吾思見群臣,不可罷,朔望入閣可復。」
遂以五日群臣一入見中興便殿,為起居;朔望天子一出御文明前殿,為入閣,訖本朝不改。
元豐官制行,始詔侍從官而上,日朝垂拱,謂之「常參官」;百司朝官以上,每五日一朝紫宸,為「六參官」;在京朝官以上,朔望一朝紫宸,為「朔參官」。
遂為定制。
古者天子之居,總言宮而不名,其別名皆曰堂,明堂是也。
故《詩》言「自堂徂基」,而《禮》言「天子之堂」。
初未有稱殿者。
《秦始皇紀》言作阿房、甘泉前殿,《蕭何傳》言作未央前殿,其名始見。
而阿房、甘泉、未央亦以名宮,疑皆起於秦時。
然秦制獨天子稱陛下。
漢有魯靈光殿,而司馬仲達稱曹十操十,范縝稱竟陵王子良,皆曰殿下,則諸侯王漢以來,皆通稱殿下矣。
至唐初制令,惟皇太后、皇后,百官上疏稱殿下,至今循用之,蓋自唐始也。
其制設吻者為殿,無吻不為殿矣。
本朝未定六參之制,百官日俟朝於前殿者。
便殿初引班,常以四色官一人,立垂拱門外,亢聲唱。
前殿不坐,及宰相便殿奏事畢,即復出,押百官虛拜於前殿庭下而散。
其宰相遇奏事日高皆不復押,亦百官以序自拜於陛下而出。
韓魏公為相,在位久,遂更不押班。
王樂道為中丞,力擊之以為不臣,其言難過,然當時議者猶以無故不押班為非禮。
故司馬君實代樂道,以辰時二刻前朝,退則押班,過則免,遂以為例。
前世常患加役流法太重,官有監驅之勞,而配隸者有道路奔亡困踣之患。
蘇子容元豐中建議,請依古置圜土,取當流者治罪訖,髡首鉗足,晝夜居作,夜則置之圜土,滿三歲而後釋。
未滿歲而遇赦者不原。
既釋仍送本鄉,議察出入;又三歲不犯,乃聽自如。
崇寧中,蔡魯公始行之,人不以為善也。
集賢院學士,故事,初不分高下,但以為名而品秩自從其官。
故吳正肅公以前執政,資政殿大學士劉原甫以從官翰林侍讀學士,皆以疾換授,蓋不為要職也。
然在學士之列,視待制則為優,故元厚之以天章閣待制知南京。
仁宗即位,亦特換授,是歲遷龍圖閣直學士,知廣州。
蘇子容罷知制誥,知亳州;再遇赦,遂復此職。
嘗請別其品秩,不報,故其謝表云:「惟麗正圖書之府,盛開元禮樂之司。
在外館之地則為閒,正學士之名則已重。
先朝著令,或自二府公台而踐更;近例遷官,皆由兩省丞郎而兼領。」
又云:「惟其恩數之優,當有官儀之別,亦嘗自言於公府,豈敢取必於僉諧?」
〔考異〕:集賢院學士錢若水、陳恕、郭贄,皆自前執政除,非獨吳正肅也。
呂祐之、呂文仲、李維、盛度皆自翰林學士,晁迥自翰林學士承旨除,非獨劉原甫也。
李行簡自龍圖閣待制除,非獨元厚之也。
又有自集賢院學士除待制者陳升之、李大臨、陳繹、曾布、十鄧十綰、沈括、豐稷,皆是。
其除龍圖直學士者,陳堯咨、任布、任中師、魏瓘、呂居簡、李東之、李參、孫長卿、呂溱、宋敏求皆是,亦非獨元厚之也。
十鄧十綰自御史中丞得罪,元豐元年正月復除待制,則是時集賢院學士次於待制矣。
蘇子容罷知制誥,歲余會恩知婺州、亳州,入勾當三班院,加集賢院學士。
此雲罷知制誥而知亳州,再遇赦遂復此職,非也。
國朝講讀官初未有定制,太宗始命呂文仲為侍讀,繼而加翰林侍讀,寓直於御書院。
文仲官著作佐郎,但如其本官班而已。
真宗初即位,楊文莊公徽之為樞密直學士,以老求罷。
徽之嘗為東宮官,乃特置翰林侍讀學士以命之,並授文仲、夏侯嶠三人。
又以邢為翰林侍讀學士,始升其班次,翰林學士祿賜並與之同。
設直廬於秘閣,侍讀更直,侍講長上。
講讀官自楊文莊等,後馮元、魯宗道皆以龍圖閣直學士兼侍讀,高若訥以天章閣待制兼侍讀,皆不加翰林及學士之名。
讀官初無定職,但從講官入侍而已。
宋宣獻、夏文莊為侍讀學士,始請日讀《唐書》一傳,仍參釋義理,後遂為定制。
〔考異〕:馮元、魯宗道皆兼侍講,此雲侍讀,非也。
唐有翰林侍書學士,柳公權嘗為之。
太祖平蜀,王著,蜀人,善書,為趙州隆平縣主簿。
或薦其能書,召為衛尉寺丞、史館祗候,使詳定《急就章》等,後遂以為翰林侍書,而不加學士之名,蓋惜之也。
自著後,不復除人。
著後官亦不顯。
有翰林學士王著者,自別一人,非此人也。
王君玉琪為館閣校勘,晏元獻以前執政留守南京,闢為簽書留守判官公事,詔特令帶舊職,從之。
館職外除,自君玉始。
神宗初,欲為《韓魏公神道碑》。
王禹玉為學士,密詔禹玉具故事有無。
禹玉以唐太宗作《魏徵碑》,高宗作《李勣碑》,明皇作《張說碑》,德宗作《段秀實碑》,及本朝太宗作《趙普碑》,仁宗作《李用和碑》六事以聞,於是御制碑賜魏公家。
或云:即禹玉之辭也。
唐制:門下省有弘文館,中書省有集賢殿書院,皆以為藏圖書。
弘文館即修文館也。
武德初置,設生徒,使十習十書,選京官五品以上為學士,六品以上為直學士,及使他官領直館。
武後垂拱後,以宰相兼領館務。
中宗景龍中置大學士,至開元初,乾元殿寫四部書置乾元院,後改麗政修書院,又改集賢,直學士等官,略如弘文。
自是宰相皆帶弘文、集賢大學士,遂為故事。
梁遷都汴,貞明中始於右長慶門東北,設屋十餘間,謂之「三館」,蓋昭文、集賢、史館也。
初極卑隘。
太宗太平興國中,更命於左升龍門裡,舊車輅院地改作,置集賢書於東廡,昭文書於西廡,史館書於南廡,賜名崇文院,猶未有秘書省也。
端拱中,始分三館,書萬餘卷,別為秘閣,命李至兼秘書監,宋泌兼直閣,杜鎬兼校理,三館與秘閣始合為一,故謂之「館閣」,然皆但有書庫而已。
元豐官制行,遂改為秘書省。
唐貞觀初,始置史館於門下省,以他官兼領,秩卑者以為直館,宰相蒞修撰。
開元中,李林甫為監修國史,始遷於中書省。
復置史館修撰,迄五代,遂為故事。
本朝乾德初,首以趙韓王監修國史,修撰之外復有編修、校勘、勘書。
校勘,編修隨時創製不一,舊但以書庫吏鈔錄報狀論次,其後遂命進奏院及諸司,凡詔令等皆關送。
開寶後,命中書樞密皆書《時政記》,以授史官。
淳化中,張秘請別置起居院,為左右史之職,以梁周翰、李宗諤為之。
凡長春崇德殿宣諭陳列事,中書以《時政記》記之,樞密院則本院記之,其餘百司封拜除授,沿革制置等事,皆悉記錄,月終送史館;而起居郎、舍人分直崇政殿,別記言動為起居注。
元豐官制行,左右史所書如舊,各為廳於兩後省,史館歸之。
著作局、國史院有故,則置假左散騎常侍廳為之,而後始以宰相監修。
梁改樞密院為崇政院,因置直崇政院。
唐莊宗復舊名,遂改為樞密院直學士。
至明宗時,安重誨為樞密使。
明宗既不知書,而重誨又武人,故孔循始議置端明殿學士二人,專備顧問,以馮道、趙鳳為之,班翰林學士上,蓋樞密院職事官也。
本朝樞密院官既備,學士之職浸廢,然猶會食樞密使廳。
每文德殿視朝,則升殿侍立,亦不多除人。
官制行,乃與學士皆為職名,為直學士之冠,不隸樞密院。
升殿侍立,為樞密都承旨之任。
每吏部尚書補外,除龍圖閣學士,戶部以下五曹,則除樞密直學士,相呼謂之「密學」。
元昊請和,歐公具當時議論有三:一曰天下困矣,不和則不能支,少屈就之,可以紓患;一曰羌夷險詐,雖和而不敢罷兵,則與不和無異,是空包屈就之羞,全無紓患之實;一曰自屈志講和之後,退而休息,練兵訓卒以為後圖。
三說皆力破之,以為不和害少,和則害多。
因言方今不羞屈志急欲就和之人,其類有五:不忠於陛下者欲急和,謂數年以來,廟堂勞於斡運,邊鄙勞於戎事,苟欲避此勤勞,自偷目下安逸;他時後患,任陛下獨當也。
無識之人欲急和,謂和而偷安,利在目下;和後大患,伏而未發也。
十奸十邪之人欲急和,謂寬陛下以太平無事,而望聖心怠於庶事;因欲進其邪佞,惑亂聰明也。
疲兵懦將欲急和,謂屢敗之軍不知得人則勝,但懼賊來常敗也。
陝西之民欲急和,謂其困於調發誅求也。
五者,惟陝西之民可因宣撫使告以朝廷非不欲和,而賊未遜順之意,其餘可一切不聽,使大議不沮,而善算有成。
本朝宰相,自建隆元年,至元祐四年,一百三十年,凡五十人;自元祐五年,至今紹興六年,四十六年,凡二十八人,幾倍於前也。
故事,制科分五等,上二等皆虛,惟以下三等取人。
然中選者亦皆第四等,獨吳正肅公嘗入第三等,後未有繼者。
至嘉祐中,蘇子瞻、子由乃始皆入第三等。
已而子由以言太直,為考官十胡十武平所駁,欲黜落,復降為第四等。
設科以來,止吳正肅與子瞻入第三等而已。
故子瞻《謝啟》云:「誤占久虛之等。」
官制行,內兩省諸廳照壁,自僕射而下,皆郭熙畫樹石;外尚書省諸廳照壁,自令僕而下,皆待詔書《周官》。
蘇子容時為吏部侍郎,《謝幸省進官表》云:「三朝漢省,已叨過輦之恩;六典《周官》,願謹書屏之戒。」
元豐間,三佛齊、注輦國入貢,請以所貢金蓮花、真珠、龍腦,依其國中法,親撒於御座,謂之「撒殿」。
詔特許之。
御延和殿引見,使跪撒於殿柱外,前未有也。
注輦在廣州南,水行約四千里至廣州;三佛齊,南蠻別種,與占城國為鄰。
國朝三公官,未始兼備,惟元豐末年,文潞公守太尉,雍王、曹王守司空,富鄭公、曹濟十陽十守司徒,皆同一時。
其後宣和間,蔡魯公為太師,王將明為太傳,鄭達夫為太保,方相繼兩見。
元豐三年,高麗入貢,有日本國車一乘,正使柳洪,副使樸寅亮,先致意館伴官云:「諸侯不貢車服,誠知非禮,但本國與中朝,略見日本工拙爾。」
詔特許進。
內香藥庫在謻門外,凡二十八庫。
真宗賜御制七言二韻詩一首,為庫額曰:「每歲沈檀來遠裔,累朝珠玉實皇居;今辰內府初開處,充刃尤宜史筆書。」
唐正衙宣政殿庭皆植松。
開成中,詔入閣賜封,官班退立東階樹下是也。
殿門外復有藥樹,元微之詩云:「松間待制應全遠,藥樹監搜可得知。」
自晉魏以來,凡入殿奏事官,以御史一人立殿門外搜索,而後許入,謂之「監搜」。
御史立藥樹下。
至唐猶然,大和中始罷之。
〔考異〕:宣政殿庭東西有四松,非皆植松也。
詔書乃開成元年正月,賜封當作次對。
唐制:百官入宮殿門必搜,非止為奏事官也。
藥樹,有監搜御史監搜,位非泛用,御史一人亦非立也。
太和元年詔,今後坐朝,眾僚既退,宰臣復進奏事,其監搜宜停止,謂宰臣勿搜,非皆罷也。
高麗自端拱後不復入貢。
王徽立,嘗誦《華嚴經》,願生中國。
舊俗,以二月望張燈祀天神,如中國上元。
徽一夕夢至京師觀燈,若宣召然。
遍呼國中嘗至京師者問之,略皆夢中所見,乃自為詩識之曰:「宿業因緣近契丹,一年朝貢幾多般,忽蒙舜日龍輪召,便侍堯天佛會觀。
燈焰似蓮丹闕迥,月華如水碧雲寒,移身幸入華胥境,可惜終宵漏滴殘。」
會神宗遣海商喻旨使來朝,遂復請修故事。
余館伴時,見初朝張誠一《館伴語錄》所載云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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