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字經》(三):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子不學非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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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字經》(三)

三字經

(三)

【原文】

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子不學非所宜幼不學老何為

【註釋】

教:這裡有兩個「教」字,第一個是父之較,第二個是師之教。

惰:偷懶怠惰,沒有盡到責任。

子:這裡指為人子女。

不學:不肯讀書學習。

非所宜:是說不應該如此。

為:作為、成就。

【語譯】

做父親的生了子女後,只顧著去養活他們,而不去教育他們,是父母的過錯;做老師的教育學生不夠嚴格,不能使學生有所成就,這就是老師的怠惰。

做人子女者如果不肯好好學習,是非常不應該的,因為幼小時不肯及時學習,將來長大後,能有什麼成就和作為呢?

【故事】

從前,有個無惡不做的強盜,在他做盡壞事後,終於被衙門的捕快捉了起來。

由於他犯了許多不可原諒的罪,所以縣太爺判了他死罪。

臨刑前,縣太爺問他有什麼要求,強盜說:「我想見我母親最後一面。」

縣太爺命人把他母親請來,當他們母子一見面,母親很悲痛的抱者兒子大哭。

誰知道,那個強盜竟然狠狠的將母親的耳朵咬了下來,並且傷心地說:「我好恨一娘一在我犯錯時,從來不教訓我,現在我後悔也來不及了。」

這強盜的母親,要對強盜的下場負一半的責任啊!清朝時,大將左宗棠的部下張曜,立了許多功勞,於是左宗棠便升了他的官,但是許多不服氣的人,便以張曜沒有念過書為理由,不給他官做。

張曜知道因為自己的不識字,而做不了官,心裡很難過,於是發奮苦讀,終於憑著他的學識,把官給爭了回來。

分類: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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