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列傳第六十三:曹伯啟,字士開,濟寧碭山人。弱冠,從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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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列傳第六十三

元史

列傳第六十三

○曹伯啟

曹伯啟,字士開,濟寧碭山人。

弱冠,從東平李謙游,篤於問學。

至元中,歷仕為蘭溪主簿,尉獲盜三十,械徇諸市,伯啟以無左驗,未之信;俄得真盜,尉以是黜。

累遷常州路推官,豪民黃甲,恃財殺人,賂佃客誣伏,伯啟讞得其情,遂坐甲殺人罪。

遷河南省都事、台州路治中,御史潘昂霄、廉訪使王俁交薦,擢拜西台御史,改都事。

關陝自許衡倡道學,教多士,伯啟請建祠立學,以表其績,朝議是之。

涇一陽一民誣其尹不法,伯啟核實,抵民罪。

四川廉訪僉事闊闊木以苛刻聞,伯啟糾黜之。

延祐元年,升內台都事,遷刑部侍郎。

丞相鐵木迭兒專一政,一日,召刑曹官屬問曰:「西僧訟某之罪,何為久弗治?」

眾莫敢對,伯啟從容言曰:「犯在赦前。」

丞相雖甚怒,莫之奪也。

宛平尹盜官錢,鐵木迭兒欲並誅守者,伯啟執不可,杖遣之。

八番帥擅殺,起邊釁,朝廷已用帥代之矣,命伯啟往詰其事。

次沅州,道梗,伯啟恐兵往則彼驚,將致亂,乃遣令史楊鵬單騎往喻新帥,備得其情,止奏坐前帥擅興罪,邊民以安。

大同宣慰使法忽魯丁,撲運嶺北糧,歲數萬石,肆為欺罔,累贓巨萬,朝廷遣使督征,前後受賂,皆反為之遊言,最後伯啟往,其人已死,喻其子弟曰:「負官錢,雖死必征。

與其納賂於人,曷若償之於官。

第條汝父所賂之數,官為征之。」

諸受賂者皆懼,而潛歸賂於其子,為鈔五百餘萬緡,民之逋負而無可理者,即列上與免之。

出為真定路總管,治尚寬簡,民甚安之。

延祐五年,遷司農丞,奉旨至江浙議鹽法,罷檢校官,置六倉於浙東、西,設運鹽官,輸運有期,出納有次,船戶、倉吏盜賣漏失者有罰。

歸報,著為令。

尋拜南台治書侍御史,因言:「揚清激濁,屬在台憲,諸被枉赴訴者,實則直之,妄則加論可也。

今論冤一切不問,豈風紀定制乎?」

俄去位。

英宗立,召拜山北廉訪使,時敕建西山佛宇甚亟,御史觀音保等以歲饑請緩之,近臣激怒上聽,遂誅言者。

伯啟曰:「主上聰明睿斷,是不可以不諍。」

乃劾台臣緘默,使昭代有殺諫臣之名,帝為之悚聽。

俄拜集賢學士、御史台侍御史。

有詔同刊定《大元通制》,伯啟言:「五刑者,刑異五等,今黥杖徒役於千里之外,百無一生還者,是一人身備五刑,非五刑各底於人也。

法當改易。」

丞相是之,會伯啟除浙西廉訪使,不果行。

泰定初,引年北歸,優遊鄉社,碭人賢之,表所居為曹公里。

伯啟一性一莊肅,奉身清約,在中台,所獎借名士尤多;為侍讀學士,考試國子,首取呂思誠、姚紱。

雲南僉事范震言宰臣欺上罔下,不報,范飲恨死,伯啟具其事,書於太史。

真州知州呂世英以剛直獲罪,伯啟白其枉,進擢風憲。

其好彰善率類此。

天歷中,起伯啟為淮東廉訪使、陝西諸道行御史台中丞,使驛敦遣,伯啟喟然曰:「吾年且八十,尚忘知止之戒乎!」終不起,一時被命者,因相繼去位,天下之士高之。

至順三年,長子震亨卒於毗陵,伯啟往拊之;明年二月,卒於毗陵,年七十九。

有詩文十卷,號《漢泉漫稿》,《續集》三卷,行世。

子六人,孫十人,皆顯仕。

○李元禮

李元禮,字庭訓,真定人。

資一性一莊重,燕居不妄言笑。

歷易州、大都路儒學教授,遷太常太祝,升博士。

定撰世祖聖德神功文武皇帝、昭睿順聖皇后、裕宗文惠明孝皇帝尊謚議,稱頌功德,體制溫雅。

請謚圜丘,升祔太室,禮文多其所詳定。

元貞元年,擢拜監察御史,彈劾無所回撓。

二年,有旨建五台山佛寺,皇太后將臨幸,元禮上疏曰:

古人有言曰:生民之利害,社稷之大計,惟所見聞而不系職司者,獨宰相得行之,諫官得言之。

今朝廷不設諫官,御史職當言路,即諫官也,烏可坐視得失而無一言,以裨益聖治萬分之一哉!伏見五台創建寺宇,土木既興,工匠伕役,不下數萬,附近數路州縣,供億煩重。

男一女廢耕織,百物踴貴,民有不聊生者矣。

伏聞太后親臨五台,佈施金幣,廣資福利,其不可行者有五:時當盛夏,禾稼方茂,百姓歲計,全仰秋成,扈從經過,千乘萬騎,不無蹂一躪,一也。

太后春秋已高,親勞聖體,往復暑途數千里,山川險惡,不避風日,輕冒霧露,萬一調養失宜,悔將何及,二也。

今上登寶位以來,遵守祖宗成法,正當兢業持盈之日,上一位舉動,必書簡冊,以貽萬世之則,書而不法,將焉用之,三也。

夫財不天降,皆出於民,今日支持調度,方之曩時百倍,而又勞民傷財,以奉土木,四也。

佛本西方聖人,以慈悲方便為教,不與物競,雖窮天下珍玩奇寶供養不為喜,雖無一物為獻而一心致敬,亦不為怒。

今太后為國家、為蒼生崇奉祈福,福未獲昭受,而先勞聖體,聖天子曠定省之禮,軫思親之懷,五也。

伏願中路回轅,端居深宮,儉以養德,靜以頤神,上以循先皇后之懿範,次以盡聖天子之孝心,下以慰元元之望。

如此,則不祈福而福至矣。

台臣不敢以聞。

大德元年,侍御史萬僧與御史中丞崔彧不合,詣架閣庫,取前章封之,入奏曰:「崔中丞私一黨一漢人李御史,為大言謗佛,不宜建寺。」

帝大怒,遣近臣繼其章,敕右丞相完澤、平章政事不忽木等鞫問。

不忽木以國語譯而讀之,完澤曰:「其意正與吾同。

往吾嘗以此諫,太后曰:『我非喜建此寺,蓋以先皇帝在時,嘗許為之,非汝所知也。

』」彧與萬僧面質於完澤,不忽木抗言曰:「他御史懼不肯言,惟一御史敢言,誠可賞也。」

完澤等以章上聞。

帝沉思良久曰:「御史之言是也。」

乃罷萬僧,復元禮職。

未幾,改國子司業,以疾卒,贈亞中大夫、翰林直學士、輕車都尉,追封隴西郡侯。

子端,仕至禮部尚書。

○王壽

王壽,字仁卿,涿郡新城人。

幼穎敏嗜學,長以通國字,為中書掾。

既而用朝臣薦,入侍裕宗,眷遇特異。

至元十九年,授兵部員外郎。

二十二年,升吏部郎中。

二十四年,分置尚書省,遂革。

二十八年,罷尚書省遍中書,復任吏部郎中。

以婿康裡不忽木一柄一用當道,即自免去。

明年,授大司農丞,不赴。

元貞二年,出為燕南河北道廉訪副使。

大德二年,不忽木為中執法,復棄官歸。

三年,授集賢直學士,秩滿,就升侍讀學士,俄擢御史台侍御史,論事剴切。

六年二月,召壽奉香江南,遍祠岳鎮海瀆。

密旨:去歲風水為災,百姓艱食,凡所經過,采聽入對。

使還,具奏:「民之利病,繫於官吏善惡,在今宜選鮑廉材干、存心一愛一物者專撫字,剛方正大、深識治體者居風憲。

天災代有,賑濟以時,無勞聖慮。

惟是豪右之家,仍據權要,當罷其職,處之京師,以保全之,此長久之道也。」

初,壽與台臣奏:「宰相內統百官,外均四海,位尊任重,不可輕假非人。

三代以降,國之興衰,民之休戚,未有不由相臣之賢否也。

世祖初置中書省,以忽魯不花、塔察兒、泉真、安童、伯顏等為丞相,史天澤、劉秉忠、廉希憲、許衡、姚樞等實左右之,當時稱治,比唐貞觀之盛。

迨至阿合馬、郝禎、耿仁、盧世榮、桑哥、忻都等,壞法黷貨,流毒億兆。

近者,阿忽台、伯顏、八都馬辛、阿里等專一政,煽惑中禁,幾搖神器。

君子小人已試之驗,較然如此。

臣願推一愛一君思治之心,邪正互陳,成敗對舉,庶幾上悟天衷,懲其既往,知所進退,天下之事,可從而理也。」

九年,參議中書省事。

十年,改吏部尚書。

十一年,武宗即位,首拜御史中丞,未幾,更拜左丞,俄復拜御史中丞。

至大二年三月,臥疾求代。

三年夏,遷太子賓客、集賢大學士。

秋九月卒,年六十。

明年,贈銀青榮祿大夫、平章政事、上柱國、薊國公,謚文正。

○王倚

王倚,字輔臣,其先東萊人也。

父永福,金末避地徙燕,為宛平著姓,富雄閭裡。

倚為人孝友樂易,重然諾;與人交,不苟合;讀書務躬行,不專事章句。

世祖選良家子入侍東宮,時倚年弱冠,在眾中儀觀獨偉,太保劉秉忠深器重之,即以充選。

倚服勤守恪,遂見信任。

有詔皇太子裁決天下事。

凡時政所急,民瘼所繫,倚知無不言。

是時,官職未備,而湯沐分邑,地廣事繁,當有統屬,乃拜倚工部尚書,行本位下隨路民匠都總管。

至元二十一年,詔立東宮官屬,以倚為家丞。

又置儲用司,掌貨幣出納,令倚兼之。

後以疾辭職,仍給太子家丞祿,以優養之。

倚上言:「不事事而苟竊祿食,臣心誠所未安。」

不許,力辭再四,方許之。

二十六年,皇孫出鎮懷孟,帝為選老成練達舊臣護之,乃以屬倚。

陛辭,帝目之良久,謂侍臣曰:「倚,修潔人也,左右皇孫,得人矣。」

及行,營幕所在,軍政肅然。

未幾,召還。

二十八年,授禮部尚書,以疾辭。

明年卒,年五十三。

贈正議大夫、禮部尚書,追封太原郡侯,謚忠肅。

子二人,鵬,異樣總管府總管。

○劉正

劉正,字清卿,清州人也。

年十五,知讀書,習吏事,初辟制國用使司令史,遷尚書戶部令史。

至元八年,罷諸路轉運司,立局考核逋欠,正掌其事。

大都運司負課銀五百四十七錠,逮系倪運使等四人征之,視本路歲入簿籍,實無所負,辭久不決。

正察其冤,遍閱吏牘,得至元五年李介甫關領課銀文契七紙,適合其數,驗其字畫,皆司庫辛德柔所書也。

辛貧窘,時已富實,交結權貴,莫敢誰何。

正廉得其實,始白尚書捕鞫之,悉得課銀。

辛既伏辜,而四人得釋,正由是知名。

轉樞密院令史,辟掾中書。

十四年,分省上都,會諸王昔裡吉叛,至居庸關,守者告前有警急,使姑退,正曰:「職當進而弗往,後至者益怯矣。」

馳出關,至上都。

邊將請黃白金符充戰賞,主者告乏,中書檄工部造給之,後帝以為欺罔,欲詰治。

正曰:「軍賞貴速,先造符印而後稟命,豈不可乎!」帝釋之。

十五年,擢左司都事。

時阿合馬當國,與江淮行省阿里伯、崔斌有隙,誣以盜官糧四十萬,命刑部尚書李子忠與正馳驛往按其事,獄弗具。

阿合馬復遣北京行省參知政事張澍第四人雜治之,竟置二人於死,正乃移疾還家。

十八年,征為左司員外郎。

十九年春,阿合馬並中書左右司為一,遂為左右司員外郎。

三月,阿合馬敗,火魯霍孫為右丞相,復為左司員外郎,謁告歸。

九月,中書傳旨捕正,與參政咱喜魯丁等偕至帝前,問曰:「汝等皆一黨一於阿合馬,能無罪乎?」

正曰:「臣未嘗阿附,惟法是從耳。」

會日暮,車駕還內,俱械繫於闕東隙地。

逾數日,一奸一黨一多伏誅,復械系正於拱衛司,火魯霍孫曰:「上嘗謂劉正衣白衣行炭一穴一十年,可謂廉潔者。」

乃免歸。

二十年春,樞密院奏為經歷,升參議樞密院事。

二十五年,桑哥既立尚書省,擢為戶部侍郎,升戶部尚書。

嘗舉核河間鹽運官虧課事,幾陷於罪,乃移疾歸。

二十八年,桑哥敗,完澤為丞相,復擢為戶部尚書,升參議。

尚書省罷,仍參議中書省事。

湖南馬宣慰庶子,因爭廕不得,誣告其兄匿亡宋官金。

正知其誣,罪之,仍官其兄。

濟南張同知子求為兩淮運使,正知其不稱,弗與。

張遂作飛語構其事,帝召正詰之曰:「匿金事在右司,爭廕事在左司,參議乃幕長,寢右而舉左,寧無私乎?」

正辨折明,事遂釋。

三十年,御史台奏為侍御史,中書省奏為吏部尚書,已而復留為侍御史,遷江南行御史台中丞。

大德元年,改同僉樞密院事,尋出為雲南行中書省左丞。

右丞忙兀突魯迷失請征緬,正以為不可,俄俱被征,又極言其不可,不從,師果無功。

雲南民歲輸金銀,近中慶城邑戶口。

則詭稱逃亡,甸寨遠者,季秋則遣官領兵往征,人馬芻糧,往返之費,歲以萬計;所差官必重賂省臣,乃得遣,徵收金銀之數,必十加二,而拆閱之數又如之;其送迎饋贐,亦如納官之數,所遣者又以銅雜銀中納官。

正首疏其弊,給官秤,俾土官身詣官輸納,其弊始革。

始至官,儲贌二百七十萬索、白銀百錠,比四年,得贌一千七十萬索、金百錠、銀三千錠。

七年秋,還清州。

八年六月,以左丞行省江西。

冬十月,改江浙。

武宗即位,召為中書左丞,升右丞。

二年,立尚書省,懇辭還家。

仁宗即位,召諸老臣入議國事,正詣闕言八事:一曰守成憲,二曰重省台,三曰辨邪正,四曰貴名爵,五曰正官符,六曰開言路,七曰慎賞罰,八曰節財用。

會行赦改元,集議行之。

仁宗初政,風動天下,正與諸老臣陳贊之力居多。

累乞致仕不許,拜榮祿大夫、平章政事、議中書省事。

時議經理河南、淮、浙、江西民田,增茶鹽課額,正極言不可,弗從。

歲大旱,野無麥谷,種不入土。

台臣言,燮理非其人,一奸一邪蒙蔽,民多冤滯,感傷和氣所致。

有旨會議。

平章李孟曰:「燮理之責,儒臣獨孟一人,請避賢路。」

平章忽都不丁曰:「台臣不能明察一奸一邪,臧否時政,可還詰之。」

正言:「台省一家,當同心獻替,擇善而行,豈容分異耶!」孟搖首,竟如忽都不丁言。

右丞相帖木迭兒傳旨:廉訪司權太重,故按事失實,自今不許專決六品以下官。

平章忽都不丁、李孟將議行之,正言:「但當擇人,法不可易也。」

事遂寢。

延祐六年卒,後贈宣力贊治功臣、光祿大夫、司徒、柱國、趙國公,謚忠宣。

子秉德,官秘書監丞,歷兵、工二部侍郎,出為安慶路總管。

秉仁,以廕為中書架閣管勾,累官工部尚書,致仕。

○謝讓

謝讓,字仲和,穎昌人。

祖義,有材勇,金貞祐間,為義軍千戶。

讓幼穎悟好學,及壯,推擇為吏,補宣慰司令史。

國兵取宋,立行中書省於江西,讓以選為令史,調河間等路都轉運鹽司經歷。

先是,灶戶在軍籍者,悉除其名,以丁多寡為額輸鹽,其後多顧舊戶代為煮鹽,而顧錢甚薄。

讓言:「軍戶既落籍為民,當與舊灶戶均役,既令代役,豈宜復薄其傭,使重困乎?自今顧人,必厚與直,乃聽。」

先是,逃亡戶率令見戶包納其鹽,由是豪強者以計免,而貧弱愈困。

讓令驗物力多寡,比次甲乙以均之。

擢南台御史,舉湖廣行省平章政事哈剌哈孫答剌罕可為御史大夫,山東廉訪使陳天祥可為御史中丞,右司員外郎高昉可任風憲。

劾江浙省臣聽詔不恭及不法事,帝遣使雜問,既款服,詔令讓與俱來,人皆危之,讓恬然若無事者,台綱以之益振。

大德間,詔立陝西行御史台,以讓為都事,凡御史封章及文移,其可否一決於讓。

入為中書省右司都事,遷戶部員外郎。

時東勝、雲、豐等州民饑,乞糴鄰郡,憲司懼其販鬻為利,閉其糴。

事聞於朝,讓設法立禁,閉糴者有罪,三州之民賴以全活者甚眾。

四年,授宗正府郎中,擢監察御史,遷中書省右司員外郎,出為湖廣行省左右司郎中。

時廣西兩江岑雄、黃聖許等,屢相讎殺,為邊患。

讓謂:「此曹第可懷柔,不宜力競,寬其法以羈縻之,使不至跳梁可也。

若乃捨中國有用之民,爭炎荒不一毛一之地,非長策也。」

因書榜招諭,以攜其一黨一。

湖廣宣慰使張國紀建言科江南夏稅,讓極言其非便。

遷河南行省左右司郎中。

是時,江淮屯戍軍二十餘萬,親王分鎮揚州,皆以兩淮民稅給之,不足,則漕於湖廣、江西。

是歲會計兩淮,僅少三十萬石,讓請以淮鹽三十萬引鬻之,收其價鈔以給軍食,不勞遠運,公私便之。

至大元年,轉戶部侍郎。

時京倉主計吏以倉廩多罅漏,惟久雨米壞,請覆糠秕其上,因一揉一諸米中,以給內外工人及宿衛者。

讓察其一奸一,以稿秸易之,一奸一弊悉除。

二年,拜西台治書侍御史。

三年,拜治書侍御史,未上,改同僉樞密院事,尋拜戶部尚書。

仁宗在東宮,以讓先朝舊人,召見賜酒,以示眷注。

四年,改刑部尚書。

仁宗即位,加讓正議大夫,入謝,賜以卮酒,讓痛飲之。

帝曰:「人言老尚書不飲,何飲耶?」

讓曰:「君賜,不敢違也。」

少頃,醉不能立,命扶出之。

翼日,讓謝,帝曰:「老尚書誠不飲也。」

初,尚書省一柄一臣構殺留守鄭阿爾思蘭,籍其家,中外冤之;尚書省罷,未有直其冤者。

讓明其事,以所籍貲產給還之。

有旨:六部事疑不決者,須讓共議,而後上聞。

於是戶部更定鈔法,禮部議正禮文,讓皆與焉。

刑部有案,讓未署字,而誤用印,吏懼,遂私效讓署。

事覺,度無損於事,且憐吏以罪廢,遂視之曰:「吾署也。」

其寬厚多類此。

讓上言:「古今有天下者,皆有律以輔治。

堂堂聖朝,詎可無法以准之,使吏任其情、民罹其毒乎!」帝嘉納之。

乃命中書省纂集典章,以讓一精一律學,使為校正官,賜青鼠裘一襲、侍宴服六襲。

二年,朝廷以吏多滯事,責曹案不如程者。

令下,讓曰:「刑獄非錢谷、銓選之比,寬以歲月,尚慮失實,豈可律以常法乎!」乃入白於宰相,曰:「尚書言是也。」

由是刑曹獨得不責稽違。

拜陝西行省參知政事。

未幾,拜西台侍御史,命甫下,詔罷西台,復立,就拜侍御史。

四年十月,卒於官,年六十有六。

贈正奉大夫、河南行省參知政事,追封陳留郡公,謚憲穆。

子好古,奉政大夫、覆實司提舉。

○韓若愚

韓若愚,字希賢,保定滿城人。

由武衛府史授通惠河道所都事,開河有功,詔賜錦衣一襲。

遷留守司都事,尋升經歷,出知薊州,改中書左司都事。

時監燒昏鈔者欲取能名,概以所燒鈔為偽鈔,使管庫者誣服。

獄既具,若愚知其冤,覆之,得免死者十餘人。

遷刑部郎中,提舉諸路寶鈔庫,擢吏部郎中。

仁宗即位,故事,凡潛邸辟吏,不次遷轉,若愚以歲月定其資品,遂著為令。

皇慶元年,遷內台都事,改刑部侍郎,尋擢中書左司郎中。

時議禁民田獵,犯者抵死。

若愚曰:「昔齊宣王之囿,方四十里,殺其麋鹿者,如殺人之罪,孟子非之。」

眾以為然,遂輕其刑。

時參政曹鼎新辭職,帝曰:「若效韓若愚廉勤足矣,何用辭為!」繼命若愚參議中書省事。

鐵木迭兒為右丞相,以憎一愛一進退百官,恨若愚不附己,羅織以事。

帝知其枉,不聽。

拜戶部尚書。

延祐六年,命理河間等路囚,輕重各得其情,復拜參議中書省事。

丞相鐵木迭兒復入相,以舊憾誣若愚罪,欲殺之,帝不從,復奏奪其官,除名歸鄉里。

至治三年,詔雪其冤。

泰定元年,命復其官,尋拜刑部尚書,遷湖廣省參知政事,未行,改詹事丞。

八月,命宣撫江浙,復留為侍御史。

時左丞相倒剌沙擅威福,以事誣侍御亦憐珍等,下樞密獄,無敢言其冤,若愚以計奏左丞相倒剌沙為右大夫,其事遂解。

三年,擢浙西廉使,未行,拜河南省左丞。

會文宗平內難,若愚畫策中機,帝嘉之,進資政大夫。

天歷三年,遷淮西江北道廉訪使。

九月,以疾卒,年六十八。

贈資德大夫、江浙等處行中書省左丞、上護軍,追封南一陽一郡公,謚貞肅。

○趙師魯

趙師魯,字希顏,霸州文安縣人。

父趾,秘書少監,贈禮部尚書。

師魯為人風采端莊,在太學,力學如寒士。

延祐初,為興文署丞。

五年,遷將作院照磨。

七年,闢為御史台掾,後補中書省掾,於朝廷典章故實、律令文法,無不練習。

臨事明敏果斷,執政奇之。

及典銓選,平允無私,人無不服。

擢工部主事,遷中書省檢校官,鹹著能名。

泰定中,拜監察御史。

時大禮未舉,師魯言:「天子親祠郊廟,所以通一精一誠,迓福釐,生烝民,阜萬物,百王不易之禮也。

宜鑒成憲,講求故事,對越以格純嘏。」

帝嘉納焉。

元夕,令出禁中,命有司張燈山為樂,師魯上言:「燕安怠惰,肇荒一婬一之基;奇巧珍玩,發奢侈之端。

觀燈事雖微,而縱耳目之欲,則上累日月之明。」

疏聞,遽命罷之,賜師魯酒一上尊,且命御史大夫傳旨,以嘉忠直。

是時,宰相倒剌沙密專命令,不使中外預知,師魯又上言:「古之人君,將有言也,必先慮之於心,咨之於眾,決之於故老大臣,然後斷然行之,渙若汗不可反,未有獨出一柄一臣之意,不咨眾謀者也。」

不報。

倒剌沙雖剛狠,亦服其敢言。

有朝士年未及致仕,其子請預廕其官,而執政者為之地,師魯駁其非,事遂止。

遷樞密院都事,改本院經歷。

致和初,升奉政大夫、參議樞密院事。

天歷中,遷樞密院判官,改兵部侍郎。

丁案憂,特旨起為同僉樞密院事,師魯固辭不就。

服除,復為樞密判官,持節治四川軍馬,諭上威德,大閱於郊,寬簡有法,士卒懷其恩信。

未幾,遷中順大夫、刑部侍郎,樞密院復奏為其院判官。

久之,出為河間路轉運鹽使,除害興利,法度修飭,絕巡察之一奸一,省州縣廚傳贈遺之費,灶戶商人,無不便之,歲課遂大增。

暇日,又割己俸,率僚吏新孔子廟,命吏往江右制雅樂,聘工師,春秋釋奠,士論稱之。

師魯由從官久典金谷,每鬱鬱不樂,疾篤,棄官歸京師,至元三年九月卒,年五十有三。

贈嘉議大夫、禮部尚書、天水郡侯,謚文清。

○劉德溫

劉德溫,字純甫,大興人,起家中書省宣使。

大德十一年,以年勞,授從仕郎、內宰司照磨,監建興聖宮;又調承務郎、掌儀署令;未幾,升奉訓大夫、內宰司丞。

奉中旨,征河南民逋糧,德溫輒平其價,令出鈔以償,民甚便之。

復升朝列大夫、延福司丞,奉旨代祠岳瀆。

比還,遷中憲大夫、同知大都路都總管府事。

輦轂之下,供億浩繁,德溫措置有法,民用不擾。

遷甄用少監,升亞中大夫、禮部侍郎,復升嘉議大夫、同知上都留守司事。

省檄和糴糧,民以價不時得,遞相觀望,德溫下令曰:「糧入價出,吏有敢為弊者罪之。」

於是糧不逾期而集。

轉大司農丞。

耕籍之儀,取具一時,德溫欲考訂典禮,集為成書,未畢,俄授通議大夫、永平路總管。

永平當天歷兵革之餘,野無居民,德溫為政一年,而戶口增,倉廩實,遂興學校以育人材,庶事畢舉。

歲大旱,禱而雨,歲以不歉。

灤、漆二水為害,有司歲發民築堤。

德溫曰:「流亡始集,而又役之,是重困民也。」

遂罷其役,而水亦不復至。

有豪民武斷於鄉里,前吏莫敢治,德溫按得其罪,論如法,杖之,書其過於門,後竟以不道伏誅。

永平,古孤竹國也,國初,郡守楊阿台請於朝,謚伯夷曰清惠,叔齊曰仁惠,為廟以祠之,而祠禮猶未具也。

德溫請命有司春秋具牢禮致祭,從之,著為式,賜廟額曰聖清,士論韙之。

至順四年卒,年六十九。

贈正議大夫、禮部尚書、上輕車都尉、彭城郡侯,謚清惠。

○尉遲德誠

尉遲德誠,字信甫,絳州人。

祖天澤,仕金為庫官,郡王帶孫拔絳州,天澤在俘中,道見兵死者,輒涕泣收瘞之,帶孫令佩金符,授雲州御衣局人匠總管。

父鼎,仕至潞州知州。

德誠歷官太子率更丞。

至大元年,改詹事院都事。

二年,遷家令司丞。

仁宗以為謹恪,常賜酒帛,得侍左右。

數薦士,出則未嘗語人。

事前有粟苗,不種而萌偶出,一一莖一雙穗,眾以為嘉禾。

升家令。

四年,選為河東山西道宣慰司同知,擊一奸一吏,寬稅斂,上計京師。

入見,帝方食,賜以餕餘,擢工部尚書,未拜,改陝西行台治書侍御史。

延祐元年,遷京畿都漕運使。

二年,拜遼東道肅政廉訪使,上疏言事,其略曰勞諸王以懷其心,防出入以嚴宮禁,立諫官以遠讒佞,崇科舉以求人材,立常平以備荒年,汰僧道以寬民力,舉賢良以勵忠孝,抑奢侈以厚風俗,及拯鈔法、裁冗官等事。

未報而卒,年五十三。

○秦起宗

秦起宗,字元卿,其先上一黨一人,後徙廣平洺水縣。

曾大父當金季兵起,窾山麓為洞,奉其親以居,傍窾大洞,匿其裡中百人閉之。

具牛酒,出待兵,兵入索,惟見其親屬,曰:「孝士也。」

釋之去。

裡人曰:「秦父生我。」

起宗生長兵間,學書無從得紙,父順削柳為簡,寫以授之;成誦,削去更書。

年十七,會立蒙古學,學輒成,辟武衛譯史。

御史中丞塔察兒一愛一其才,遷中台譯史。

是時,尚書省專制更張,起宗持文嚴密無所洩。

仁宗即位,罷尚書省,轉中書譯史,累遷太子家令司典簿官,上言:「東宮官屬,輔導德義,財賦非所治也。」

朝廷是之。

遷南台御史。

建康多水,或實災而有司抑之,或無災而訴災,起宗微行得實,人以為神明。

文宗初立,命威順王征八番。

是時,蜀省囊加台拒命未平,起宗極言武昌重鎮,當備上流之師,親王不可遠去,力止之。

及王入見,帝謂曰:「八番之行,非秦元卿,幾為失計。」

其後八番師還,無敢擾於道路者。

朝議以起宗治蜀,幕府忘其名,曰秦元卿,帝引筆改曰起宗,其眷注如此。

拜中台御史,劾中丞和尚受人婦人、賤買縣官屋,不報。

起宗從台官入見,跽辯久之,敕令起,起宗不起,會日暮,出;明日,立太子,有赦,起宗又奏:「不罪和尚,無以正國法。」

和尚服辜。

帝曰:「為御史,當如是矣。」

元會,賜只孫服,令得與大宴。

又劾閩憲卜咱耳竊父妾以逃,其父憤死,瀆亂天常,流之嶺南。

自是盡言無諱,皆見聽用。

有《御史奏議》一卷。

遷都漕運使,帝召諭之曰:「漕輸事多廢闕,賴御史治之爾。」

出為撫州路總管,至官,有司供張甚盛,問其費所從出,小吏不敢隱,曰:「借辦於民。」

遂亟使歸之,幾席僅給而已。

自是官府僚佐有宴集,成禮即止。

因諭眾曰:「我素農家,安儉約,務安靜,庶使吾民化之。」

居一歲,以老去官。

明年,以兵部尚書致仕,居一歲,卒,謚昭肅。

子四人:鈞,銓,鐸,鏞。

鈞,西台御史;鏞,延徽寺經歷;銓,都省掾;鐸蚤卒。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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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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