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列傳第二十三:拜住以興王根本之地,其民宜加賑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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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列傳第二十三

清史稿

列傳第二十三

延祐間,朔漠大風雪,羊馬駝畜盡死,人民流散,以子女鬻人為奴婢。

拜住以興王根本之地,其民宜加賑恤,請立宗仁衛總之,命縣官贖置衛中,以遂生養。

至元十四年,始建太廟於大都,至是四十年,親享之禮未暇講肄。

拜住奏曰:「古雲禮樂百年而後興,郊廟祭享,此其時矣。」

帝悅曰:「朕能行之。」

預敕有司,以親享太室儀注禮節,一遵典故,毋擅增損。

冬十月,始有事於太廟。

二年春正月,孟享,始備法駕,設黃麾大仗,帝服通天冠、絳紗袍,出自崇天門。

拜住攝太尉以從。

帝見羽衛文物之美,顧拜住曰:「朕用卿言舉行大禮,亦卿所共喜也。」

對曰:「陛下以帝王之道化成天下,非獨臣之幸,實四海蒼生所共慶也。」

致齋大次,行酌獻禮,升降周旋,儼若素習,中外肅然。

明日還宮,鼓吹交作,萬姓聳觀,百年廢典,一旦復見,有感泣者。

拜住率百僚稱賀於大明殿,執事之臣賜金帛有差。

又奏建太廟前殿,議行祫禘配享等禮。

帝從容謂拜住曰:「朕思天下之大,非朕一人思慮所及,汝為朕股肱,毋忘規諫,以輔朕之不逮。」

拜住頓首謝曰:「昔堯、舜為君,每事詢眾,善則捨己從人,萬世稱聖。

桀、紂為君,拒諫自賢,悅人從己,好近小人,國滅而身不保,民到於今稱為無道之主。

臣等仰荷洪恩,敢不竭忠以報。

然事言之則易,行之則難。

惟陛下力行,臣等不言,則臣之罪也。」

帝嘉納之。

時右丞相鐵木迭兒貪濫譎險,屢殺大臣,鬻獄賣官,廣立朋一黨一,凡不附己者必以事去之,尤惡平章王毅、右丞高昉,因在京諸倉糧儲失陷,欲奏誅之。

拜住密言於帝曰:「論道經邦,宰相事也,以金谷細務責之可乎?」

帝然之,俱得不死。

鐵木迭兒復引參知政事張思明為左丞以助己。

思明為盡力,忌拜住方正,每與其一黨一密語,謀中害之。

左右得其情,乘間以告,且請備之。

拜住曰:「我祖宗為國元勳,世篤忠貞,百有餘年。

我今年少,叨受一寵一命,蓋以此耳。

大臣協和,國之利也。

今以右相讎我,我求報之,非特吾二人之不幸,亦國家之不幸。

吾知盡吾心,上不負君父,下不負士民而已。

死生禍福,天實鑒之,汝輩毋復言。」

未幾,奉旨往立忠憲王碑於范一陽一。

鐵木迭兒久稱疾,聞拜住行,將出蒞省事,入朝,至內門,帝遣速速賜之酒,且曰:「卿年老宜自一愛一,待新年入朝未晚。」

遂怏怏而還。

然其一黨一猶布列朝中,事必稟於其家,以拜住筆,不得大肆其一奸一,百計傾之,終不能遂。

在京倉漕管庫之職,歲終例應注代。

時張思明亦稱疾不出,眾皆顧望。

拜住雖朝夕帝前,以事不可緩,乃日坐省中謂僚屬曰:「左丞病,省事遂廢乎?」

郎中李處恭曰:「金谷之職,須慎選擇,不得其人,未敢遽擬。」

拜住曰:「汝為賣官之計耳。」

遣人善慰思明,乃出共畢銓事。

拜住每以學校政化大源,似緩實急,而主者不務盡心,遂致廢弛,請令內外官議拯治之。

有言佛教可治天下者,帝問之,對曰:「清淨寂滅,自治可也。

若治天下,捨仁義,則綱常亂矣。」

又嘗謂拜住曰:「今亦有如唐魏征之敢諫者乎?」

對曰:「盤圓則水圓,盂方則水方。

有太宗納諫之君,則有魏征敢諫之臣。」

帝並善之。

六月壬寅,敕賜平江腴田萬畝。

拜住辭曰:「陛下命臣釐正庶務,若先受賜田,人其謂何?」

帝曰:「汝勳舊子孫,加以廉慎,人或援例,朕自諭之。」

秋七月,奏召張思明詣上都,數其罪,杖而逐之。

鐵木迭兒繼亦病卒。

拜住哭之慟。

初,浙民吳機以累代失業之田賣於司徒劉夔,夔賂宣政使八剌吉思買置諸寺,以益僧廩,矯詔出庫鈔六百五十萬貫酬其直。

田已久為他人之業,鐵木迭兒父子及鐵失等上下蒙蔽,分受之,為贓巨萬。

真一人蔡道泰以一奸一殺人,獄已成,鐵木迭兒納其金,令有司變其獄。

拜住舉奏二事。

命台察鞫之,盡得其情,以田歸主,劉、蔡、八剌吉思等皆坐死,余論罪有差。

特赦鐵失。

冬十二月,進右丞相、監修國史。

帝欲爵以三公,懇辭,遂不置左相,獨任以政。

首薦張珪,復平章政事,召用致仕老臣,優其祿秩,議事中書。

不次用才,唯恐少後,日以進賢退不肖為重務。

患法制不一,有司無所守,奏詳定舊典以為通制。

帝幸五台,拜住奏曰:「自古帝王得天下以得民心為本,失其心則失天下。

錢谷民之膏血,多取則民困而國危,薄斂則民足而國安。」

帝曰:「卿言甚善。

朕思之,民為重,君為輕,國非民將何以為君?今理民之事,卿等當熟慮而慎行之。」

三年春二月,將進《仁宗實錄》,先一日,詣翰林國史院聽讀。

首卷書大德十一年事,不書左丞相哈剌哈孫定策功,惟書越王禿剌勇決從容。

謂史官曰:「無左丞相,雖百越王何益?錄鷹犬之勞,而略發蹤指示之人,可乎?」

立命書之。

其他筆削未盡善者,一一正之,人皆服其識見。

夏六月,拜住以海運糧視世祖時頓增數倍,今江南民力困極,而京倉充滿,奏請歲減二十萬石。

帝遂並鐵木迭兒所增江淮糧免之。

時鐵木迭兒過惡日彰,拜住悉以奏聞。

帝悟,奪其官,僕其碑。

一奸一黨一鐵失等甚懼。

帝在上都,夜寐不寧,命作佛事。

拜住以國用不足諫止之。

既而懼誅者復一陰一誘群僧言:「國當有厄,非作佛事而大赦無以禳之。」

拜住叱曰:「爾輩不過圖得金帛而已,又欲庇有罪耶?」

一奸一黨一聞之益懼,乃生異謀。

晉王也孫帖木兒時鎮北邊,鐵失潛遣人至王所,告以逆謀,約事成推王為帝。

王命囚之,遣使赴上都告變。

未至,車駕南還,次南坡,鐵失與赤斤鐵木兒等夜以所領阿速衛兵為外應,殺拜住,遂弒帝於行幄。

晉王即位,鐵失等伏誅。

詔有司備儀衛,百官耆宿前導,輿拜住畫相於海雲寺,大作佛事,觀者萬數,無不歎惜泣下。

拜住憂國忘家,常直內庭,知無不言。

太官以酒進,則憂形於色。

有盜其家金器百餘兩,他寶直巨萬,繼而獲盜得金,家僮來告,色無喜慍。

自延祐末,水旱相仍,民不聊生。

及拜住入相,振立紀綱,修舉廢墜,裁不急不務,杜僥倖之門,加惠兵民,輕徭薄斂。

英宗倚之,相與勵一精一圖治。

時天下晏然,國富民足,遠夷有古未通中國者皆朝貢請吏,而一奸一臣畏之,卒構禍難雲。

母怯烈氏,年二十二,寡居守節。

初,拜住為太常禮儀院使,年方二十,吏就第請署字,適在後圃閱群戲,出稍後,母厲聲呵之曰:「官事不治,若爾所為豈大人事耶?」

拜住深自克責。

一日,入內侍宴,英宗素知其不飲,是日強以數卮。

既歸,母戒之曰:「天子試汝量,故強汝飲。

汝當日益戒懼,無酣於酒。」

又常代祀睿宗原廟,歸侍左右,母問之曰:「真定官府待汝若何?」

對曰:「所待甚重。」

母曰:「彼以天子威靈、汝先世勳德故耳,汝何有焉?」

拜住之賢,母一之教也。

後封東平王夫人。

泰定初,中書奏丞相拜住盡忠效節,殞於群凶,乞賜褒崇以光後世。

制贈清忠一德佐運功臣、太師、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東平王,謚忠獻。

至正初,改至仁孚道一德佐運功臣,余如故。

子篤麟鐵穆爾。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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