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列傳第六十七:耶律希亮,字明甫,楚材之孫,鑄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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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列傳第六十七

清史稿

列傳第六十七

○耶律希亮

耶律希亮,字明甫,楚材之孫,鑄之子也。

初,六皇后命以赤帖吉氏歸鑄,生希亮於和林南之涼樓,曰禿忽思,六皇后遂以其地名之。

憲宗嘗遣鑄核錢糧於燕,鑄曰:「臣先世皆讀儒書,儒生俱在中土,願攜諸子,至燕受業。」

憲宗從之,乃命希亮師事北平趙衍。

時方九歲,未浹旬,已能賦詩。

歲丙辰,憲宗召鑄還和林,希亮獨留燕。

歲戊午,憲宗在六盤山,希亮詣行在所。

已而鑄扈從南伐,希亮亦在行。

明年,憲宗崩於蜀,希亮將輜重北歸陝右。

又明年,為中統元年,世祖即位,阿里不哥反,遣使召主將渾都海。

鑄說渾都海等入朝,皆不從,則棄其妻子,挺身來歸。

既而渾都海知鑄去,怒,遣百騎追之不及。

乃使百人監視希亮母子,迫脅使從行,自靈武過應吉裡城,至西涼甘州。

阿里不哥遣大將阿藍答兒自和林帥師至焉支山,希亮見之。

阿藍答兒問:「而父安在?」

希亮曰:「不知,與吾父同任事者宜知之。」

渾都海怒,詬曰:「我焉得知之,其父今亡命東見皇帝矣!」希亮曰:「若然,則何謂不知!」阿藍答兒熟視渾都海曰:「此言深有意焉。」

詰希亮甚急。

希亮曰:「使吾知之,亦從而去,安得獨留!」阿藍答兒以為實,免其監蒞。

既而阿藍答兒、渾都海為大兵所殺,其殘卒北走,眾推哈剌不花為帥。

希亮潛匿甘州北黑水東沙陀中。

殿兵已過十餘里,有尋馬者適至,老婢漏言,眾奄至,驅至肅州。

哈剌不花與鑄有婚姻之好,又哈剌不花在蜀時,嘗疾病,鑄召醫視之,遺以酒食, 因釋希亮縛,謂曰:「我受恩於汝父,此圖報之秋也。」

及抵沙州北川,希亮與兄弟徒步負任,不火食者數日。

是冬,涉雪逾天山,至北庭都護府。

二年,至昌八里城。

夏,逾馬納思河,抵葉密裡城,乃定宗潛邸湯沐之邑也。

時六皇后之妹主後位,與宗王火忽皆欲東覲。

希亮母密知其事,攜希亮入見,已而事不果。

冬,至於火孛之地。

三年,定宗幼子大名王閔其不能歸,遺以幣帛鞍馬,乃從大名王至忽只兒之地。

會宗王阿魯忽至,誅阿里不哥所用鎮守之人唆羅海,欲附世祖。

復從大名王及阿魯忽二王還至葉密裡城。

王遺以耳環,其二珠大如榛,實價直千金,欲穿其耳使帶之。

希亮辭曰:「不敢因是以傷父母一之遺體也。

且無功受賞,於禮尤不可。」

王又解金束帶遺之,且曰:「系此,於遺體宜無傷。」

五月,又為阿里不哥兵所驅,西行千五百里,至孛劣撒裡之地。

六月,又西至換扎孫之地。

又從至不剌城。

又西行六百里,至徹徹裡澤剌之山,后妃輜重皆留於此,希亮母及兄弟亦在焉。

希亮單騎從行二百餘里,至出布兒城。

又百里,至也裡虔城,而哈剌不花之兵奄至,希亮又從二王興師,還至不剌城,與哈剌不花戰,敗之,盡殲其眾。

二王乃函其頭,遣使報捷。

十月,至於亦思寬之地。

四年,至可失哈里城。

四月,阿里不哥兵復至,希亮又從征,至渾八升城。

時希亮母從後避暑於阿體八升山。

先是,鑄嘗言於世祖:「臣之妻子皆在北邊。」

至是,世祖遣不華出至二王所,因以璽書召希亮,馳驛赴闕。

六月,由苦先城至哈剌火州,出伊州,涉大漠以還。

八月,入覲世祖於上都之大安閣,備陳邊事,及羈旅困苦之狀。

世祖憐之,賜鈔千錠、金帶一、幣帛三十,命為速古兒赤、必闍赤。

至元八年,授奉訓大夫、符寶郎。

十二年,既平宋,世祖命希亮問諸降將,日本可伐否。

夏貴、呂文煥、範文虎、陳奕等皆雲可伐。

希亮奏曰:「宋與遼、金攻戰且三百年,干戈甫定,人得息肩,俟數年,興師未晚。」

世祖然之。

十三年,太府監令史盧贄言於監官:「各路所貢布長三丈,唯平一陽一加一丈,諸怯薛歹以故爭取平一陽一布。

苟截其長者,與他郡等,則無所爭,而以其所截者為髹漆宮殿器皿之用,甚便。」

監官從之。

適左右以其事聞,帝以詰監官,監官倉皇莫知所以對,歸罪於贄,帝命斬之。

希亮遇諸途,贄以冤告。

希亮命少緩,具以實入奏。

有旨令董文用讞之。

竟釋贄,而召御史大夫塔察兒等讓之曰:「此事言官當言而不言,向微禿忽思,不誤誅此人耶!」十四年,轉嘉議大夫、禮部尚書,尋遷吏部尚書。

帝駐蹕察納兒台之地,希亮至,奏對畢,董文用問大都近事。

希亮曰:「囹圄多囚耳。」

世祖方欹枕而臥,忽寤,問其故。

希亮奏曰:「近奉旨:漢人盜鈔六文者殺。

以是囚多。」

帝驚問:「孰傳此語?」

省臣曰:「此旨實脫兒察所傳。」

脫兒察曰:「陛下在南坡,以語蒙古兒童。」

帝曰:「前言戲耳,曷嘗著為令式?」

乃罪脫兒察。

希亮因奏曰:「令既出矣,必明其錯誤,以安民心。」

帝善其言,即命希亮至大都,諭旨中書。

十七年,希亮以跋涉西土,足病痿攣,謝事而去,退居一陽一者二十餘年。

至大二年,武宗訪求先朝舊臣,特除翰林學士承旨、資善大夫,尋改授翰林學士承旨、知制誥兼修國史。

希亮以職在史官,乃類次世祖嘉言善行以進,英宗取其書,置禁中。

久之,閒居京師,四方之士多從之遊。

泰定四年卒,年八十一。

希亮一性一至孝,困厄遐方,家貲散亡已盡,僅藏祖考畫像,四時就穹廬陳列致奠,盡誠盡敬。

朔漠之人,鹹相聚來觀,歎曰:「此中土之禮也。」

雖疾病,不廢書史,或中夜起坐,取燭以書。

所著詩文及從軍紀行錄三十卷,目之曰《愫軒集》。

贈推忠輔義守正功臣、資善大夫、集賢學士、上護軍,追封漆水郡公,謚忠嘉。

○趙世延?/font>

趙世延,字子敬,其先雍古族人,居雲中北邊。

曾祖公,為金群牧使,太祖得其所牧馬,公死之。

祖按竺邇,幼孤,鞠於外大父術要甲,訛為趙家,因氏為趙;驍勇善騎射,從太祖征伐,有功,為蒙古漢軍征行大元帥,鎮蜀,因家成都。

父黑梓,以門功襲父元帥職,兼文州吐?蚧棓郴ǔ唷?

世延天資秀髮,喜讀書,究心儒者體用之學。

弱冠,世祖召見,俾入樞密院御史台肄習官政。

至元二十一年,授承事郎、雲南諸路提刑按察司判官,時年二十有四。

烏蒙蠻酋叛,世延會省臣以軍討之,蠻兵大潰,即請降。

二十六年,擢監察御史,與同列五人劾丞相桑哥不法。

中丞趙國輔,桑哥一黨一也,抑不以聞,更以告桑哥。

於是五人者悉為其所擠,而世延獨倖免。

奉旨按平一陽一郡監也先忽都贓巨萬,鞫左司郎中董仲威殺人獄,皆明允。

二十九年,轉奉議大夫,出僉江南湖北道肅政廉訪司事。

敦儒學,立義倉,撤一婬一祠,修澧一陽一縣壞堤,嚴常、澧掠賣良民之禁,部內晏然。

元貞元年,除江南行御史台都事,丁內艱,不赴。

大德元年,復除前官。

三年,移中台都事,俄改中書左司都事。

台臣奏,仍為都事中台。

六年,由山東肅政廉訪副使改江南行台治書侍御史。

十年,除安西路總管。

安西,故京兆省台所治,號稱會府,前政壅滯者三千牘。

世延既至,不三月,剖決殆盡。

陝民饑,省台議請於朝賑之,世延曰:「救荒如救火,願先發廩以賑,朝廷設不允,世延當傾家財若身以償。」

省台從之,所活者眾。

至大元年,除紹興路總管,改四川肅政廉訪使。

蒙古軍士,科差繁重,而軍士就戍往來者多害人,且軍官或抑良為奴,世延皆除其弊而正其罪。

又修都江堰,民尤便之。

四年,升中奉大夫、陝西行台侍御史。

先是,八百媳婦為邊患,右丞劉深往討之,兵敗而還,坐罪棄市。

及是,右丞阿忽台當繼行,世延言:「蠻夷事在羈縻,而重煩天討,致軍旅亡失,誅戮省臣,藉使盡得其地,何補於國?今窮兵黷武,實傷聖治。

朝廷第當選重臣知治體者,付以邊寄,兵宜止勿用。」

事聞,樞密院臣以為用兵國家大事,不宜以一人之言為興輟。

世延聞之,章再上,事卒罷。

皇慶二年,拜江浙行省參知政事,尋召還,拜侍御史。

延祐元年,省臣奏:「比奉詔漢人參政用儒者,趙世延其人也。」

帝曰:「世延誠可用,然雍古氏非漢人,其署宜居右。」

遂拜中書參知政事。

居中書二十月,遷御史中丞。

有旨省臣自平章以下,率送之官。

其禮前所無有,由是為權臣所忌,乃用皇太后旨,出世延為雲南行省右丞。

陛辭,帝特命仍還御史台為中丞。

三年,世延劾奏權臣太師、右丞相帖木迭兒罪惡十有三,詔奪其官職。

尋升翰林學士承旨,兼御史中丞,世延固辭,乃解中丞。

五年,進光祿大夫、昭文館學士,守大都留守,乞補外,拜四川行省平章政事。

世延議即重慶路立屯田,物色江津、巴縣閒田七百八十三頃,摘軍千二百人墾之,歲得粟萬一千七百石。

明年,仁宗崩,帖木迭兒復居相位,銳意報復,屬其一黨一何志道,誘世延從弟胥益兒哈呼誣告世延罪,逮世延置對,至夔路,遇赦。

世延以疾抵荊門,留就醫。

帖木迭兒遣使督追至京師,俾其一黨一鍛煉使成獄。

會有旨,事經赦原,勿復問。

帖木迭兒更以它事白帝,系之刑曹,一逼一令自裁,世延不為動,居囚再歲。

胥益兒哈呼自以所訴涉誣欺,亡去。

中書左丞相拜住屢言世延亡辜,得旨出獄,就捨以養疾。

先是,帝獵北涼亭,顧謂侍臣曰:「趙世延先帝所尊禮,而帖木迭兒妄入其罪,數請誅之,此殆報私怨耳,朕豈能從之。」

侍臣皆叩頭稱萬歲。

帖木迭兒在上京,聞世延出獄,索省牘視之,怒曰:「此左丞相罔上所為也。」

事聞,帝語之曰:「此朕意耳。」

未幾,帖木迭兒死,事乃釋。

世延出居於金陵。

泰定元年,召還朝,除集賢大學士。

明年,出為江南行台御史中丞。

四年,入朝,復為御史中丞,又遷中書右丞。

明年,有旨:趙世延頃為權一奸一所誣,中書宜遍移天下,昭雪其非辜,仍加翰林學士承旨、光祿大夫。

經筵開,兼知經筵事,選揀勸講者,皆一時名流。

又加同知樞密院事。

泰定帝崩,燕鐵木兒與宗王大臣議:武宗二子周王、懷王,於法當立;周王遠在朔漠,而懷王久居民間,備嘗艱險,民必歸之,天位不可久虛,不如先迎懷王,以從民望。

八月,即定策,迎之於江陵,懷王即位,是為文宗。

當是時,世延贊畫之功為多。

文宗即位,世延仍以御史中丞兼翰林學士承旨,以疾乞歸田里,詔不允。

天歷二年正月,復除江南行台御史中丞;行次濟州,三月,改集賢大學士;六月,又加奎章閣大學士;八月,拜中書平章政事。

冬,世延至京,固辭不允,詔以世延年高多疾,許乘小車入內。

至順元年,詔世延與虞集等纂修《皇朝經世大典》,世延屢奏:「臣衰老,乞解中書政務,專意纂修。」

帝曰:「老臣如卿者無幾,求退之言,後勿復陳。」

四月,仍加翰林學士承旨,封魯國公。

秋,以疾,移文中書致其事,明日即行,養疾於金陵之茅山。

詔征還朝,不能行,二年,改封涼國公。

元統二年,詔賜世延錢凡四萬緡。

至元改元,仍除奎章閣大學士、翰林學士承旨、中書平章政事、魯國公。

明年五月,至成都,十一月卒,享年七十有七。

至正二年,贈世忠執法佐運翊亮功臣、太保、金紫光祿大夫、上柱國,追封魯國公,謚文忠。

世延歷事凡九朝,揚歷省台五十餘年,負經濟之資,而將之以忠義,守之以清介,飾之以文學,凡軍國利病,生民休戚,知無不言,而於儒者名教尤拳拳焉。

為文章波瀾浩瀚,一根於理。

嘗較定律令,匯次《風憲宏綱》,行於世。

五子,達者三人:野峻台,黃州路總管。

次月魯,江浙行省理問官。

伯忽,夔州路總管,天歷初,囊加台據蜀叛,死於難,特贈推忠秉義效節功臣、資善大夫、中書右丞、上護軍,追封蜀郡公,謚忠愍。

○孔思晦

孔思晦,字明道,孔子五十四世孫也。

資質端重,而一性一簡默,童丱時,讀書已識大義。

及長,授業於導江張,講求義理,於詞章之習,薄而弗為。

家貧,躬耕以為養,雖劇寒暑,而為學未嘗懈,遠近爭聘為子弟師。

大德中,游京師,祭酒耶律有尚欲薦之,以母老,辭而歸。

母臥疾,躬進藥餌,衣不解一帶。

居喪,勺水不入口者五日。

至大中,舉茂才,為范一陽一儒學教諭。

延祐初,調寧一陽一學。

先是,兩縣校官率以廩薄不能守職,而思晦以儉約自將,教養有法,比代去,學者皆不忍捨之。

於是孔氏族人相與議:思晦嫡長且賢,宜襲封爵,奉祠事。

狀上政一府,事未決。

仁宗在位,雅崇尚儒道,一日,問:「孔子之裔今幾世,襲爵為誰?」

廷臣具對曰:「未定。」

帝親取孔氏譜牒按之,曰:「以嫡應襲封者,思晦也,復奚疑!」特授中議大夫,襲封衍聖公,月俸百緡,加至五百緡,賜四品印。

泰定三年,山東廉訪副使王鵬南言:「襲爵上公,而階止四品,於格弗稱,且失尊崇意。」

明年,升嘉議大夫。

至順二年,改賜三品印。

思晦以宗祀責重,恆懼弗勝,每遇祭祀,必敬必慎。

初,廟毀於兵,後雖苟完,而角樓圍牆未備,思晦竭力營度,以復其舊。

金絲堂壞,又一新之,祭器禮服,悉加整飭。

又以尼山乃毓聖之地,故有廟,已毀,民冒耕祭田且百年,思晦復其田,且請置尼山書院,以列於學官,朝廷從之。

三氏學舊有田三千畝,占於豪民,子思書院舊有營運錢萬緡,貸於民取子錢,以供祭祀,久之,民不輸子錢,並負其本,思晦皆理而復之。

聖父舊封齊國公,思晦言於朝曰:「宣聖封王,而父爵猶公,願加褒崇。」

乃詔加封聖父啟聖王,聖母王夫人。

五季時,孔末之後方盛,欲以偽滅真,害宣聖子孫幾盡,至是,其裔復欲冒稱宣聖後。

思晦以為:「不早辨則真偽久益不可明,彼與我不共戴天,乃列於族,與共拜殿庭,可乎?」

遂會族人,稽典故斥之,既又重刻宗譜於石,而孔氏族裔益明矣。

元統元年卒,年六十七。

卒之日,有鶴百餘翔其屋上,又見神光自東南落其捨北。

至正中,朝廷加贈其官,而賜謚曰文肅。

子曰克堅,襲封衍聖公,階嘉議大夫,既而進通奉大夫。

至正十五年,召為同知太常禮儀院事,拜陝西行台侍御史,遷國子祭酒,擢山東肅政廉訪使,不赴。

孫希學,襲封衍聖公。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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